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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丁尚彪

吴卫建 (发表日期:2006-08-07 17:13:59 阅读人次:74967 回复数:367)

   今年元旦,我从台湾回日本休假的一天晚上,在家中接到丁尚彪从上海打来的电话,自他前年从日本返沪后, 我们一直没有联系,为此,我们在电话中聊了一阵,互叙了各自的近况,同时丁尚彪也喜悦地告我, 他申请赴美探望女儿的签证现已收到, 春节过后他将去美探望久别的女儿。

  
丁尚彪这个姓名大概在稍早些来日的华人中并不陌生,1999年大富电视台摄制播放的记录片《我们的留学生活》中「家在我心中」一集的主人公即为丁尚彪,他那无愿无悔在日本苦行憎般的工作、他为爱女的将来甘愿付出自己一切故事情节曾经感动了无数的国人。同时, 丁尚彪在日期间也写了不少文章刊登在日本的华文媒体上,尤其他那篇《北海道大逃亡》为当时很多人所熟知。

  
我与丁尚彪相识较早,这大约是在90年代初,当时我已在日一企业就职。90年代初期日本经济较景气,很多企业都苦于人手不足,当时与我就职的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大型企业,由于新增生产线后人手严重不够,为此设法招募了一批现场作业员,其中有十几位中国人,丁尚彪(在工厂用日文名野村一夫)乃其中之一。由于此公司当时无人懂中文,为此委托我公司负责管理这十几位中国人的工作状况,这样我公司社长也就要我在从事贸易工作的同时,兼任一下此业务。

  
其实所谓管理, 也就是将日方公司的一些意见转告现场作业的中国人,或将这些中国人的意见想法告知日方公司, 好在这些中国人平时工作较认真,日方公司对此颇满意, 为此平时倒也相安无事。在这些中国人中,丁尚彪在工作上尤为努力,进厂后他还经专业考试陆续取得5种技术资格证书,这在现场工作的日本人中也不多见的,记得当时此工厂厂长亦如此对我说。我当时偶尔因故去过几次此公司的生产作业现场,这样我就与丁尚彪相识了, 由于同为上海人,年龄也相近,为此我们就逐渐相互熟悉了。

  
后来, 丁尚彪在上海的女儿欲赴美留学,在“托福”考试通过后,美国驻上海领事馆要丁尚彪女儿提供在海外直系亲属的在职证明书、经济担保书等类文件,对此,丁尚彪与我商谈并希望得到协助,我表示在我权职范围内的,我完全可以协助,此后我利用自己可取得的公司印章等为丁尚彪提供了一些证明文件,但我记得有一文件需要公司社长本人签字才能生效,由于丁尚彪并非我公司的正式员工,同时也担心如签署后,万一以后出现法律责任会惹麻烦,为此社长起初有些不愿, 但我将丁尚彪女儿希望留学美国的愿望,以及她学习成绩优秀的情况与社长稍作解释后,社长也就欣然同意了,并还特意为丁尚彪用英语签署一些必要的文件。由于时间久了, 此事我也渐渐淡忘了,但后来丁尚彪倒还多次提及此事, 感谢我当时的鼎力相助。

  
我在本世纪初离开了原先工作的公司后,原公司那代为管理中国人现场作业人员的业务也就较难进行下去了,不久后丁尚彪也不得不离开了那工厂,去了另一公司工作,但我们还一直保持着联系。在前年一次我从台湾回日本期间,丁尚彪来电话告我说,他决定将结束在日的工作和生活,准备返回上海。 此时, 丁尚彪暌违上海已有整整15年, 是该回家与家人团聚了,何况此时他在美留学的女儿也将研究生毕业就职,这样丁尚彪也可无虞了。

  
丁尚彪在前年6月回到阔别的上海后,购置了宽敞的住房,与妻子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他还计划将自己在日本的那段难忘的人生经历付诸文字。此后丁尚彪还曾去了回国前在日本工作过的那家日本公司在中国湖北的合资企业工作了数月,后因要在上海办理赴美签证手续以及将去美探亲等因素, 丁尚彪也就辞退了在那公司的工作。

  
我最近从日本回到台湾后,在丁尚彪赴美临行之际,我去电他家,他愉快的告我道, 他现已一切准备就绪,行将去美探望久别的女儿,女儿现住在底特律,我说地处伊利湖畔的底特律在美国的东北部,离纽约和华盛顿不远,你可去这两个代表美国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城市一游,丁尚彪说他女儿以前就读的大学就在纽约,想必女儿对纽约是较熟悉的,女儿一定会携他去纽约和美国其他城市观光游览的。

  
丁尚彪最后还在电话中对我热情的说道,他赴美探亲3个月后就会回上海的,如我此后去上海,一定要去他的新居作客。是啊,我下次去上海时,我将一定会与丁尚彪见面,届时我可以看到今日丁尚彪在上海温馨舒适的生活,可以倾听丁尚彪在美与女儿相聚的情景,可以叙听丁尚彪在美各地游览的见闻, 更可以畅谈当年我们共同在日本的岁月时光。

  
行文至此,现丁尚彪一定在遥远的美国与久别重逢的女儿欢聚一堂,如此久违的亲情一定是无比温暖的,因为它既有着父亲对血脉之情的女儿之厚爱,也有着女儿对父亲的养育之恩的深情。为此, 丁尚彪在日本15年间付出的一切是值得的, 是有回馈的,当然,付出并不是为了回馈。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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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11]: 抓住2个盗版的 陈某 (2006-11-07 21:51:05)  
 
  

 回复[212]: 给斑竹 雪非雪 (2006-11-07 22:29:59)  
 
  斑竹也来参与作案吧。

  
明晚6-7点之间。

  
国道171号线。

  
特征:

  
左手:持一把香菜……哈哈

  
右手:DVD。

  
暗号:

  
1、马是什么马?答:

  
2、刀是什么刀?

  

 回复[213]:  风 (2006-11-07 23:01:58)  
 
  抢答国道171作案现场接头暗号,昆阳池附近?

  
1、马是什么马?答:古道西风瘦马

  
2、刀是什么刀?答:尽量别挨刀

 回复[214]: 俺答! 校长 (2006-11-07 23:05:37)  
 
  1、马是什么马?答:指鹿为马

  
2、刀是什么刀?答:张小泉剪刀

  
齐声回答:东洋境乱答.

 回复[215]:  风 (2006-11-07 23:11:38)  
 
  哈哈,校长的马好。

 回复[216]:  陈梅林 (2006-11-07 23:13:39)  
 
  校长水平高。

 回复[217]: 没有风快! 校长 (2006-11-07 23:14:03)  
 
  雪桑该晕了,答案太多

 回复[218]:  雪非雪 (2006-11-08 01:09:08)  
 
   校风不良。梦里反省去!

  
答案:日本卷毛马,青鬃指挥刀。

 回复[219]: 谢谢 丁尚彪 (2006-11-08 01:15:43)  
 
  陈琪:

  
谢谢你的鼓励,见到你们这些白人,就是有自卑感,正如阿Q那样,“站惯了,不会坐了”,回国后,也许慢慢会自信起来的,见谅

 回复[220]:  ling5505 (2006-11-08 09:31:13)  
 
  昨晚, 小孩睡觉后, 跟太太看这部片子到半夜. 非常感谢风桑.

  
虽然情节都已知道, 还是很感动, 太太用掉的纸巾就不上传了.

  
丁先生有没可能继续您回国后的故事, 开个博客啥的? 我想许多人会很感兴趣的.

  

 回复[221]:  陈琪 (2006-11-08 11:12:24)  
 
  回206楼,谢东博指教。

  
1.“法的定义和作用范围不同而已”,确实如此,除却首相违法不能与庶民同罪(高裁判决首相参拜违宪却无法执行)以外,大致上执法者还是按照各法律的特定功能而采取着不同的措施。抱歉在我原文里有些概念混淆 ,“小泉能得到英雄般的欢呼”指的是世论上的看待,并非法律上的。由此看来,差别的产生恐怕无法从法律中寻找答案。

  
2.小泉不是因为被判定违宪后得到英雄般的欢呼,而是做了违宪行为以后得到欢呼的。另外欢呼者也并非都是有着特定政治倾向的人,其中包括了不少一般市民(从电视采访中可知)。虽无法做出精确统计,从一般舆论来看,对小泉,把他看作英雄的有少数,看作违法者的也有,看作犯罪者的0,对不法滞在者,把他看作英雄者为0,违法者少数,犯罪者大多数。同样对于违法行为,世论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回复[222]:  东京博士 (2006-11-08 11:22:28)  
 
  回221楼陈琪桑——

  
首先说声抱歉,我上面的回答比较直,主要是我对老丁的这段故事感慨和共鸣都很多,与老丁相比,我算是比较幸运的,虽然我也干过体力活,包括清扫大楼。

  
所以我觉得在谈论老丁的故事时,我就像在谈论自己以往走过的路一样,平民些,再平民些,不要用太多的政治来玷污了我们平民百姓的生活,所以把小泉的问题拖进来谈论,我个人在感情上不太能接受,如果单纯批判日本国的入管政策缺陷,乃至整个社会的国际意识不足,或者行政上的怠慢等等,我都很乐意根据这些年与入管打交道的经验发表自己的意见。

 回复[223]:  东京博士 (2006-11-08 11:48:56)  
 
  如果不介意的话,再与陈琪桑商榷几点——

  
1.“首相违法不能与庶民同罪(高裁判决首相参拜违宪却无法执行)”

  
陈桑也认为违法不等于就是犯罪的吧?违法了,是否构成罪,显然这不是绝对肯定的,如果认为违法,但没有达到构成罪,那么就不会处罚,判决有很多方式,判断违法,警告不得再犯,不做处罚,或者免予处罚,或者判决有罪,但是缓刑不实际执行的比比皆是,而且日本的量刑相比中国而言,要宽松得多,哪怕是杀人强奸等凶恶犯罪,具体例子新闻报道经常有,我就不多说了。也就是说,轻微犯罪,尤其是初犯(所谓初犯指被初次检举或起诉,日本注重“现行”),在日本现在的法律上有从轻发落的倾向,因此,如果小泉再次被告到法庭,那么属于再犯,如果被判决违法,那么我认为与初犯的判决程度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小泉本人可能比我还精通,他是完全掌握了自己的“违法”尺度的。

  
2.“小泉不是因为被判定违宪后得到英雄般的欢呼,而是做了违宪行为以后得到欢呼的。另外欢呼者也并非都是有着特定政治倾向的人,其中包括了不少一般市民(从电视采访中可知)”

  
有着特定政治倾向的人这个概念当然包括在一般市民中,一般市民本身就是一个大概念,任何一个政客他首先是国民,市民,这里的概念你有点混乱了,不过有点咬文嚼字,不是我们讨论的主焦点。你认为“做了违宪行为以后得到欢呼”,这个说法不是很正确,应该是支持他参拜靖国的行为,公人参拜靖国行为违宪,但是违宪不仅仅这个,比如提倡日本拥有军队也是违宪,开发核武也是违宪,在我看来,靖国神社接纳战犯灵位本身就早已经违宪了,所以那些欢呼的人,并非欢呼小泉(换了大泉也一样),实质是欢呼靖国祭奠战犯。宗教设施也是文化设施,欢呼者强调的是后者,但是前者违反了宪法的“政教分离”原则,因为那些战犯具有*(国际)政治含义,不仅仅是单纯的自国的“死人文化”。

  


  
3。“虽无法做出精确统计,从一般舆论来看,对小泉,把他看作英雄的有少数,看作违法者的也有,看作犯罪者的0,对不法滞在者,把他看作英雄者为0,违法者少数,犯罪者大多数。同样对于违法行为,世论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谈到了数字,首先我也同意日本人或日本的媒体各有特定立场的报道倾向,但是与中国媒体相比相对来说在自由公正的程度上依然不能相提并论,就小泉一个人来看,他除了首先是一个平民百姓,还是一个有社会影响的政客,社会对他的关心度显然要超过老丁,政客本来就有一帮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的支持,而谈论老丁时,他背后首先让人们感觉的就是完全不同的群体,黑户口,没有政治权利的外国人,一个是政治层面上的违法,一个是最基本的户籍违法,因此这种比较实在是令人觉得ナンセンス。小泉的违法代表着一个政治群体的利益,老丁的违法代表谁的利益了?老丁这样的外国人有很多,但是他们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也就是单个的幸福的奋斗(不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都能不惜手段不顾一切),尽管我丝毫不是批评指责老丁,我落到这样的地步也会走老丁的路,或许还会犯罪,但是在怎么都无法与人家参拜靖国一事相提并论的,这里面的道理显而已见。

  

 回复[224]:  唐辛子 (2006-11-08 12:17:51)  
 
  "平民些,再平民些,不要用太多的政治来玷污了我们平民百姓的生活"---东博这句说得好!

 回复[225]: 密码 maruko (2006-11-08 13:01:26)  
 
  下载了全部74个文件,还是需要密码才能打开,请问可不可以告诉密码?谢谢。

  

 回复[226]:  风 (2006-11-08 13:27:45)  
 
  maruko:给个邮箱。或给陈某发个伊妹儿,如果不怕麻烦陈某的话。

  
或者到

  
http://eastern-ark.com/

  
给俺发个短消息。给博士发一个也行,他的反应,应该比俺快。

 回复[227]: 邮箱在此 maruko (2006-11-08 14:06:42)  
 
  我的 mxu-s@hotmail.com

  
太谢谢了。

 回复[228]:  陈琪 (2006-11-08 15:24:40)  
 
  回223楼,谢谢东博,不会介意,欢迎指正。事实上从东博的商榷中我已经得到了我想知道的答案。

  
关于1,对于违法的处置当然可以有多种方式,如东博所提到的“警告”等等,我觉得对于小泉的违宪来说就非常足够了,遗憾的是事实上没有任何处置,以致小泉即使在高裁判决出来以后仍然可以无所顾忌地一犯再犯。

  
关于2,“一般市民”的外延比“具有特定政治倾向的人”大,所以一般市民中包括具有和不具有特定政治倾向的两种人。

  
关于3,就我个人看来,政治层面上的违法与个人生活层面上的违法就违法本质来说没有什么区别。至于政治层面是否一定比生活层面高尚,一个政治群体的利益是否一定大于个人利益,以致于相提并论一下都成了ナンセンス,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也正是焦点所在。

  
正因为社会对小泉的关心程度比对老丁大的多,小泉违宪行为对社会以及外交政治等产生的危害也比老丁大得多,就我看来他的违法更加无可容忍。不过我本人对政治毫无兴趣,谈论这些确实乏味,就此打住。

  


  

 回复[229]: 谢谢丁桑 maruko (2006-11-08 18:05:00)  
 
  先谢谢风和陈某,我总算下载看到了。

  
我比丁桑晚一年留日,在日本13年,现在又到了美国重新开始。 我也住在池袋附近,比较幸运的是,我一路得以读书,也没有打过一份以上的工。 离开日本4年了,看了这个节目,真是感慨万千,很真实,我们那个时候就是那样的。

  
我觉得这个节目在日本人中的反响可能比中国人更大,我看了一些富士台日本人的留言,都是些发自肺腑的感受。 丁桑,你有空一定要去看看,做人做到这样,值了。

  
也许在日本拼得久了,来美国后的这几年一直很放松自己,其实我的目标还没有达到,这个节目也算是一个激励,鞭策自己早日实现美国梦。

  
丁桑,你建一个博客吧,我去做你的扇子,你想念日本的时候我们来陪你聊天。 另外,你夫人和你女儿都越变越美了,真的。 多保重身体,今后好日子还长着呢。

  
我的email 地址: mxu-s@hotmail.com 如有兴趣多保持联系。 谢谢

 回复[230]: 欢迎老丁来这里落户 陈某 (2006-11-08 19:15:25)  
 
  老丁也很会写的。

  
其实,这个片子确有一些煽情的地方。大家看过了,餐巾纸也用了不少,思考过了,吵架也吵过了。再说下去,大家都成祥林嫂了

  
15年日本的生活,对老丁来讲,一定还有许多非常温馨的回忆。写下来吧。

  
还有,在日本生活了15年,回国后面对祖国的巨大变化,也肯定有许多新鲜的感受。这些都可以写。我们这里的人,出国都有10来年了,写文章往往会把10年前的中国和现在的日本来比较(东博除外啊,哈哈),这样就容易产生偏颇。

  
老丁,给你开设做一个专栏如何?(这里的专栏就象博客一样呀,可以自己贴文章的)。

  
再次感谢老丁来这里和大家互相交流。

  

 回复[231]:  陈梅林 (2006-11-08 19:55:07)  
 
  欢迎老丁,谈谈回国后的各种体会。

 回复[232]: 虚拟的笑话 水双 (2006-11-08 21:17:45)  
 
  关于老丁的电视片,诸网友谈了很多严肃的话题。对此俺就不插嘴了。瞎想了两个虚拟的笑话,轻松轻松。

  
1,孩子看到丁嫂在电车上泪流满面,就跑到电视荧光屏前,拿起纸巾,一边擦,一边说:阿姨,你别哭了。

  
2,太座边看边狂哭,俺在旁边飞速拉纸巾,就来不及擦自己了。便对太座说:如此,你就代我多哭点吧。

 回复[233]: 跪求泣きながら生きて下载 土狗春天 (2006-11-11 05:14:06)  
 
  夜里11点,在大旗网看到含泪活着一片的介绍,就开始疯狂寻找此片的下载地址,各大视频网站,翻了个遍,没线索,然后先是百度,后是GOOGLE.又是搜片名.又是搜人名,终于找来了东洋镜,总算是找到了源头,先拜读吴先生大作,后看各位仁兄台的回复,并小心仔细观察该片下载的路址,终于有了一点线索,于是匆忙登录GMAIL,可惜来晚了一步,GMAIL消息提示,该邮箱涉嫌非法操作,已被停用,唉,现在都是凌晨4点了,忙活了这么大半夜,还是没找到,真是太可惜了,本人在国内,估计短时间内,在国内电视台,是看不到该片播出的,也有可能永远也不会播出,特此,跪求各位,给个下载地址,以安吾心,特此谢过,在下EMAIL地址520502@gmail.com

  
特此拜谢

  
真诚拜谢

  
再次拜谢

  
谢了又谢

  
此至

  
土狗春天

  
敬上

 回复[234]: 风桑能不能帮上面的兄弟解决问题 陈某 (2006-11-11 09:32:21)  
 
  

 回复[235]:  kiku (2006-11-11 09:43:02)  
 
  能不能也给我一份,很想看看。谢谢

  
kikuikoku@hotmail.com

  

 回复[236]:  东京博士 (2006-11-11 10:51:27)  
 
  VHS录像带,小林,别忘记我下班去拿哦。能不能给个联系电话?我的邮箱和手机向陈某要。

  
这事能不能从CCTV大富那里知道点信息?我周围也有很多国内网民在询问该片何时在国内上映。

 回复[237]:  吴卫建 (2006-11-11 11:17:02)  
 
  我从丁尚彪处得知似乎还要些时间,可能国内对此还要一级级审查核报等。

 回复[238]:  雪非雪 (2006-11-11 11:30:51)  
 
  到昨夜为止,相继刻录《泪》片DVD4枚。周围人还是有需要者。一次3个小时,都是临睡前交待给电脑作的。。。。。

 回复[239]:  东京博士 (2006-11-11 12:32:45)  
 
  那我向雪桑购买地下工厂版的DVD也行啊,给我账号,我给你振込み、向坛主要我的邮箱吧,呵呵。

 回复[240]: 是否对不起老丁? kishi (2006-11-11 13:19:30)  
 
  我手上已有《泪》的DVD(是一位日本朋友给我刻的,图像效果非常好),想无偿给想看的(在日的朋友)人。(条件是)但不知要是否侵害了老丁的权益。真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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