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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丁尚彪

吴卫建 (发表日期:2006-08-07 17:13:59 阅读人次:74962 回复数:367)

   今年元旦,我从台湾回日本休假的一天晚上,在家中接到丁尚彪从上海打来的电话,自他前年从日本返沪后, 我们一直没有联系,为此,我们在电话中聊了一阵,互叙了各自的近况,同时丁尚彪也喜悦地告我, 他申请赴美探望女儿的签证现已收到, 春节过后他将去美探望久别的女儿。

  
丁尚彪这个姓名大概在稍早些来日的华人中并不陌生,1999年大富电视台摄制播放的记录片《我们的留学生活》中「家在我心中」一集的主人公即为丁尚彪,他那无愿无悔在日本苦行憎般的工作、他为爱女的将来甘愿付出自己一切故事情节曾经感动了无数的国人。同时, 丁尚彪在日期间也写了不少文章刊登在日本的华文媒体上,尤其他那篇《北海道大逃亡》为当时很多人所熟知。

  
我与丁尚彪相识较早,这大约是在90年代初,当时我已在日一企业就职。90年代初期日本经济较景气,很多企业都苦于人手不足,当时与我就职的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一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大型企业,由于新增生产线后人手严重不够,为此设法招募了一批现场作业员,其中有十几位中国人,丁尚彪(在工厂用日文名野村一夫)乃其中之一。由于此公司当时无人懂中文,为此委托我公司负责管理这十几位中国人的工作状况,这样我公司社长也就要我在从事贸易工作的同时,兼任一下此业务。

  
其实所谓管理, 也就是将日方公司的一些意见转告现场作业的中国人,或将这些中国人的意见想法告知日方公司, 好在这些中国人平时工作较认真,日方公司对此颇满意, 为此平时倒也相安无事。在这些中国人中,丁尚彪在工作上尤为努力,进厂后他还经专业考试陆续取得5种技术资格证书,这在现场工作的日本人中也不多见的,记得当时此工厂厂长亦如此对我说。我当时偶尔因故去过几次此公司的生产作业现场,这样我就与丁尚彪相识了, 由于同为上海人,年龄也相近,为此我们就逐渐相互熟悉了。

  
后来, 丁尚彪在上海的女儿欲赴美留学,在“托福”考试通过后,美国驻上海领事馆要丁尚彪女儿提供在海外直系亲属的在职证明书、经济担保书等类文件,对此,丁尚彪与我商谈并希望得到协助,我表示在我权职范围内的,我完全可以协助,此后我利用自己可取得的公司印章等为丁尚彪提供了一些证明文件,但我记得有一文件需要公司社长本人签字才能生效,由于丁尚彪并非我公司的正式员工,同时也担心如签署后,万一以后出现法律责任会惹麻烦,为此社长起初有些不愿, 但我将丁尚彪女儿希望留学美国的愿望,以及她学习成绩优秀的情况与社长稍作解释后,社长也就欣然同意了,并还特意为丁尚彪用英语签署一些必要的文件。由于时间久了, 此事我也渐渐淡忘了,但后来丁尚彪倒还多次提及此事, 感谢我当时的鼎力相助。

  
我在本世纪初离开了原先工作的公司后,原公司那代为管理中国人现场作业人员的业务也就较难进行下去了,不久后丁尚彪也不得不离开了那工厂,去了另一公司工作,但我们还一直保持着联系。在前年一次我从台湾回日本期间,丁尚彪来电话告我说,他决定将结束在日的工作和生活,准备返回上海。 此时, 丁尚彪暌违上海已有整整15年, 是该回家与家人团聚了,何况此时他在美留学的女儿也将研究生毕业就职,这样丁尚彪也可无虞了。

  
丁尚彪在前年6月回到阔别的上海后,购置了宽敞的住房,与妻子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他还计划将自己在日本的那段难忘的人生经历付诸文字。此后丁尚彪还曾去了回国前在日本工作过的那家日本公司在中国湖北的合资企业工作了数月,后因要在上海办理赴美签证手续以及将去美探亲等因素, 丁尚彪也就辞退了在那公司的工作。

  
我最近从日本回到台湾后,在丁尚彪赴美临行之际,我去电他家,他愉快的告我道, 他现已一切准备就绪,行将去美探望久别的女儿,女儿现住在底特律,我说地处伊利湖畔的底特律在美国的东北部,离纽约和华盛顿不远,你可去这两个代表美国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城市一游,丁尚彪说他女儿以前就读的大学就在纽约,想必女儿对纽约是较熟悉的,女儿一定会携他去纽约和美国其他城市观光游览的。

  
丁尚彪最后还在电话中对我热情的说道,他赴美探亲3个月后就会回上海的,如我此后去上海,一定要去他的新居作客。是啊,我下次去上海时,我将一定会与丁尚彪见面,届时我可以看到今日丁尚彪在上海温馨舒适的生活,可以倾听丁尚彪在美与女儿相聚的情景,可以叙听丁尚彪在美各地游览的见闻, 更可以畅谈当年我们共同在日本的岁月时光。

  
行文至此,现丁尚彪一定在遥远的美国与久别重逢的女儿欢聚一堂,如此久违的亲情一定是无比温暖的,因为它既有着父亲对血脉之情的女儿之厚爱,也有着女儿对父亲的养育之恩的深情。为此, 丁尚彪在日本15年间付出的一切是值得的, 是有回馈的,当然,付出并不是为了回馈。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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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71]:  小木樨花 (2009-05-18 19:49:14)  
 
   人要奋斗要发财,最低的底线应该是不犯罪。

  
肯吃苦有奋斗精神是美德,但非法滞留是犯罪。不值得尊敬,更无法提倡。

 回复[272]:  吴卫建 (2009-05-19 00:21:04)  
 
  〉非法滞留是犯罪。

  


  
按一般法律名词和条款解释,非法滞留是违法,而不是犯罪。

  
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当然,违法亦不可取。

 回复[273]:  小木樨花 (2009-05-19 14:19:10)  
 
  吴先生,你可以打个电话去入国管理局咨询一下,非法滞留是不是犯罪。

  
免得误人子弟。

  

 回复[274]:  是的 (2009-05-19 14:06:05)  
 
  如果管理局~~ 哈。这词儿太好玩了~~~

 回复[275]:  小木樨花 (2009-05-19 14:22:19)  
 
  吴先生,斗胆给您补补课:

  
http://www.police.pref.shizuoka.jp/keisatusho/arai/osirase/fuhoutaizai/fuhoutaizai.htm 不法滞在は犯罪です!

  


  
http://www.gld.mmtr.or.jp/~bigboy/MARRIAGE/QA/overstay.htm

  
平成12年12月に、いわゆる入管法が改正されました。

  
新しい入管法では不法滞在罪が新設され、また、強制退去となった外国人が再度日本の在留資格を申請できるまでのインターバル期間(簡単に言えばペナルティ期間のようなものですね)が、従来の1年から5年に延長されました。

  
不法滞在罪とは、何もせず不法滞在しているだけでも犯罪であるとする法律です。それまでは不法滞在者を直接『犯罪者』として扱う法律は日本にはなく、あくまでも入管法違反者として入国管理局が取り扱うことになっていたのですが、この法律が制定されたことにより、不法滞在者は犯罪者として扱われることになりました。

  
http://www.immigration.jp/03.html

  
オーバーステイ(不法滞在)は犯罪なので、犯罪者になります。

  

 回复[276]:  小木樨花 (2009-05-19 14:25:38)  
 
  话说在前头,我对肯吃苦有目标的人是尊敬的。

  
但我不会尊敬犯罪者。

  
要说吃苦耐劳的人,中国何止千百万。难道以自己的自由意愿跑到外国来当犯罪者,就值得特别吹捧了?

  

 回复[277]:  吴卫建 (2009-05-19 14:29:34)  
 
  我以前就类似事情与日警方和入管局联系沟通过,答复是如滞留期间无其他犯罪行为(如偷窃等),就属不法滞留(违反出入国管理法)。

 回复[278]:  吴卫建 (2009-05-19 14:40:24)  
 
  哦,原来入管法修正过了,平成12年12月,那时我不在日本,没注意到。谢小花补课。

 回复[279]: 实际上 是的 (2009-05-19 15:15:59)  
 
  既然,日本的法律制定“不法滞在”现象为“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只能按此定性了。这没其他余地。

  


  
然而实际上,依法学理论本身去解析和理解,“不法滞在”现象,是否该算作犯罪行为,这好象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不是法律专家不懂此行。是凭记忆写。记得看到过电视上专家间争论。记得好象是报道伊朗?还是菲律宾某家庭,被遣送回国,孩子却是在日本生长...之事时的座谈。

  


  
说那家庭虽然签证过期不法滞在,却一直是尊纪守法(除了签证过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孩子在日本生长,过着和普通家庭完全一样的平稳圆满的生活。更未危害社会安全。且深得周围同事的好评...等等。(对这样的家庭,按照日本法律即使算是“犯罪者”,我个人也依然致敬和祝福。当然不是致敬不法滞在)

  
好象一些律师团体奔走呼吁,希望变通申请难民资格...啥的。

 回复[280]:  小木樨花 (2009-05-19 15:18:05)  
 
  >>那家庭虽然签证过期不法滞在,却一直是尊纪守法(除了签证过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孩子在日本生长,过着和普通家庭完全一样的平稳圆满的生活。更未危害社会安全。且深得周围同事的好评...等等。(对这样的家庭,按照日本法律即使算是“犯罪者”,我个人也依然致敬和祝福)

  
-----

  
大人是知法犯法,没有同情余地。孩子无法选择出身家庭,值得同情,所以入管局法内施恩。但要说致敬,个人实在谈不上。

  
同情和尊敬,完全是不同的感情。

  
另一方面,日本为什么把非法滞留明确定性为犯罪?就是因为这种无视日本主权和日本国民意志(不交住民税等)的行为有盘升趋势,对日本社会造成危害也有上升趋势,引起国民感情的变化(从同情向憎恶发展),才最终导致修改法律。

 回复[281]:  黑白子 (2009-05-19 15:19:31)  
 
  小木樨花准备舌战群儒?我提供些子弹给你——

  
http://www.dongyangjing.com/bbsmain.cgi?mode=view&no=1508&p=1

 回复[282]: 依然致敬和祝福 是的 (2009-05-19 15:31:32)  
 
  我依然致敬他们并祝福他们家庭幸福。这和同情的确不是一个感情。所以我致敬和祝福。

  


  
他们靠自己劳动生活和养育孩子。这和天下所有父母都是一样的。

  
至于日本为何要把“不法滞在”定性为犯罪,我不知。但我相信上述那样家庭,并不危害日本社会。当然,这不能推导出所有其他不法滞在者都这样。

  

 回复[283]:  小木樨花 (2009-05-19 15:42:01)  
 
  >>我相信上述那样家庭,并不危害日本社会。

  
-----------

  
不危害社会的会定为犯罪?这样的国家值得你来生活吗?

  
不说别的危害,光不交住民税就让依法纳税的日本人气愤。被遣返的那家和他家闺女,日本人对此有什么看法,不只是同情吧,尊敬更是没见到,不信你自己网上随便查查。

  
比如:http://lislog.livedoor.com/r/20021

  
maybeso:恥を知れ

  
日本の法律を守る気がないのはわかりましたのでもう二度と来日しない方向でお願いします。

  
mgjp:合法的に移民しろ,違法な事も可哀想だから許すというのは、とても恐ろしい。

  
hattorin:同情する 法務大臣が認めれば不法滞在ではなくなるのです、平成の大岡裁判はないのか、官僚の汚職には甘いくせに

  
hattorin:同情する 日本政府は人間味がなくフィリピン人のみでなく日本人にも冷たいのです

  
yk3344:合法的に移民しろ やはり不法滞在は良くない。

  
日本は法治国家だ。フィリピンに戻り合法的な手続きを踏んで日本に入国すべきだ。支援者は非合法的手段で支援をすべきではない。

  
まあ娘さんだけ見ればいさせてあげたいが、親の責任だからねぇ。同情で法を変えてはいけない

  
こんな事を認めたら世界中から難民やら貧乏人が日本へ殺到するぞ

  
何処で生まれたかに関係なく子供は親が責任持って自国へ連れ帰れ

  


  
日本で子供が生まれたら滞在許可が下りる、等という前例は断じて作ってはならない

  
中国から泣きながら1億位来る

  
こんなこと同情していたらキリがない。彼ら云々よりもその後ろで不法者を支援している奴等がいい加減にしろって感じ。

  


  


  


  

 回复[284]:  小木樨花 (2009-05-19 16:10:36)  
 
  〉〉他们靠自己劳动生活和养育孩子。这和天下所有父母都是一样的。

  
---------

  


  
天下父母如果都像他们那样,估计在日本居住的人大多不缴税了,他们的子女大概也没有守法意识了,日本这个国家也撑不下去了,估计你也对在日生活没有兴趣了。

 回复[285]:  是的 (2009-05-19 16:34:44)  
 
  >不危害社会的会定为犯罪?这样的国家值得你来生活吗?

  
小木樨花认定上述那家庭危害社会吗?

  


  
>不说别的危害,光不交住民税就让依法纳税的日本人气愤。

  
一个家庭没有交税,算不算是对整个社会的危害,说实话我不知,更不敢定断结论。但损害社会利益这是肯定的。(他们是否为了逃税而有意签证过期,我也不知)

  
日本人气愤,是日本人的事,也是他们的权利。但我不气愤(如果可以假设,假如我是日本人,我也不气愤。当然不是说等于赞赏了)。

  


  
>被遣返的那家和他家闺女,日本人对此有什么看法,不只是同情吧,尊敬更是没见到,不信你自己网上随便查查。

  


  
“尊敬更是没见到”——嗯。这点,不用查我也深信。不扯远了。

  
然而,日本人对这些家庭不只是同情,还是不见尊敬(蛇足: 我说的致敬和祝福,是指他们靠劳动生活和养育孩子),这是他们的个人自由和权利。但这无关我依旧衷心致敬和祝福他们的辛勤劳动和幸福生活。

 回复[286]:  jpeyes (2009-05-19 16:22:16)  
 
  要不是要还债,何苦15年不回家过那种天天心惊胆战的生活。

  
广州有句俗话:有头发边个想做癞痢。

  
法律不能保证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回复[287]:  是的 (2009-05-19 16:26:21)  
 
  >天下父母如果都像他们那样,估计在日本居住的人大多不缴税了,他们的子女大概也没有守法意识了,日本这个国家也撑不下去了,估计你也对在日生活没有兴趣了。

  


  
移花接木了。我没说天下父母,都象他们那样。我是说,他们靠辛勤劳动生活和养育孩子,这一点和天下所有父母都一样。

  


  
这些家庭,他们的子女“大概也没有守法意识”——这样的定断定论,坦率说,我是不敢作出。但也不想赞同。

 回复[288]:  小木樨花 (2009-05-19 16:59:16)  
 
   〉〉这些家庭,他们的子女“大概也没有守法意识”——这样的定断定论,坦率说,我是不敢作出。但也不想赞同。

  
-------

  


  
这种家庭的子女,我是同情的。因为孩子无法选择父母。如果他们有投胎的自由,想必他们不愿意投在这种人家。

  
如果默认非法状态存续,这些孩子尝到好处(非法状态居然能博得诸多同情乃至尊敬),那这些孩子成人后会主动守法放弃非法利益吗?

  


  
〉〉他们靠辛勤劳动生活和养育孩子,这一点和天下所有父母都一样。

  
>>我没说天下父母,都象他们那样。

  
他们辛勤劳动这一点我可没有否认。我想你也不敢想象天下父母都跟他们一样吧。如果你不认为天下父母都应该像他们那样,那你尊敬他们哪一点呢?如果你只是尊敬他们辛勤劳动,那全世界不犯罪且辛勤劳动的人多得去了,这样的“尊敬”也太廉价了吧。

  
辛勤劳动很正常,但不能这一点就轻视他们违法犯罪的一面。更不能因为他们仅仅是没有犯其他的罪而敬重他们。

 回复[289]: 不多说 是的 (2009-05-19 16:57:20)  
 
  >不过,如果默认非法状态存续,这些孩子尝到好处(非法状态博得诸多同情乃至尊敬),那这些孩子会主动守法放弃非法利益吗?

  


  
没有人希望默认签证过期现象。已经说得很清楚: 法律上定性为犯罪那就是犯罪。这没余地。

  


  
如果没看到,再蛇足一次: 我说的致敬和祝福,是对他们父母依靠劳动辛勤工作和养育孩子。你不尊敬这些,当然是自由权利了。但这无关我的态度。我致敬和祝福依旧。

  


  
对上述那样家庭无辜的孩子们,该如何理解和尊敬,对他们的将来,议论或作出怎样推测和潜在定断,我不能再说过多。否则这会对纯洁无辜的她们严重失礼。不多说。

  


  

 回复[290]:  小木樨花 (2009-05-19 17:06:08)  
 
  〉〉我说的致敬和祝福,是对他们父母依靠劳动辛勤工作和养育孩子。你不尊敬这些,当然是自由权利了。

  
-----

  
我声明我没有表示不尊敬父母辛勤劳动养育子女。

  
如果你只是尊敬他们辛勤劳动,我很理解也很同感。

  
但那全世界不犯罪且辛勤劳动的人多得去了,仅仅是因为除了非法滞留以外没有犯其他的罪就尊敬他们,这样的“致敬”也太廉价了吧。当然我也尊重你的感情。不多说了。

  


  

 回复[291]:  是的 (2009-05-19 17:18:11)  
 
  >他们辛勤劳动这一点我可没有否认。

  


  
这就对了。我说的正是这点。我说致敬和祝福,正是对此而言。

  


  
>但不能这一点就轻视他们违法犯罪的一面啊。

  
我没说过一句轻视违法行为一面的话。不重复。

  


  
>更不能因为他们仅仅是没有犯其他的罪而敬重他们。

  


  
就上述家庭,我的致敬和祝福,是铁定的(但我无权要求他者一样)。被认为是“廉价”也罢。如果在附近或邻居,我会特地送去问候和祝福。只是,我和他们素不相识。但,他们的美满和幸福生活里,会有一份素不相识者,同作为异国他乡外国人的一个中国人的祝福。

  


  
>全世界不犯罪且辛勤劳动的人多得去了,有些人的“尊敬”也太廉价了吧。

  


  
如果小木樨花,论断我的尊敬(我和“祝福”配套呢)过于廉价,那就廉价去吧。没啥。

 回复[292]:  小木樨花 (2009-05-19 17:15:27)  
 
  〉〉对上述那样家庭无辜的孩子们,该如何理解和尊敬,对他们的将来,议论或作出怎样推测和潜在定断,我不能再说过多。否则这会对纯洁无辜的她们严重失礼、

  
------

  
既然说到对这些纯洁的孩子是否失礼,恐怕我还得多说几句。

  
糟蹋这些纯洁的孩子的心灵的,是他们知法犯法的父母。日本舆论对孩子普遍是同情的(哪怕对他们的父母看不起),至于是否要同情到给与特别在留资格,争议是很大的。

  
对非法滞留者的孩子如果轻易赋予在留资格开辟先例,对这个别的孩子来说,是救济了他们,是好的;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却向人们展示了,只要把孩子生在日本,非法就成了合法 这样的图式,对社会上一般外国人的守法精神是有负面作用的。如果随便开这个先例,会让更多纯洁的孩子受到污染。

 回复[293]: 打住吧 是的 (2009-05-19 17:21:13)  
 
  >如果他们有投胎的自由,想必他们不愿意投在这种人家。糟蹋这些纯洁的孩子的心灵的,是他们知法犯法的父母。

  
算我上面全都在胡说八道好吗。小木樨花,打住吧。

  

 回复[294]:  小木樨花 (2009-05-19 23:31:29)  
 
  

 回复[295]: 《含泪活着》的背景音乐 jpeyes (2009-05-22 18:12:56)  
 
  来个轻松的问题。

  
《含泪活着》之所以催人泪下,跟恰到好处的配乐不无关系。

  
想请教一下各位《含泪活着》的背景音乐,我知道有Ennio Morricone的几首耳熟能详的电影soundtrack,还有日本组合S.E.N.S.的Maria。只是还有一首片子里经常放的管弦乐不知道是出自哪里。喜欢听音乐哥哥姐姐能介绍一下吗?谢谢!

 回复[296]:  区柏林 (2009-06-03 01:45:59)  
 
  吴老师,丁叔叔是否已移民美国与女儿团聚?

  
目前,我刚开始自学日语,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到日考硕士。他的拼搏精神一直鞭策着我。

  
在其他老镜友的贴子里看到他在3月时拍的近照,人比在日打3份工时还要消瘦,不禁有点心痛,挺担心他的健康的。看到他又想起我爸了。

  
虽然我们素未谋面,但还是请吴老师向丁叔叔转达我的问候。

  
好不容易熬到一家团聚,也是该享享清福的时候了,丁叔叔保重身体!

  

 回复[297]: 丁叔叔是不会享享清福的 科长 (2009-06-03 07:39:51)  
 
  3月见到他的时候,他说预定5月去美国定居。最近没有联系,可能已经去了吧。

  
问他,去美国准备做什么?他很自然地回答,打工呀。他说去年去美国探亲的时候,已经试着打过几次工,还行,象日本的高田马场一样,背个包等着工头领去工地现场。

  


  

 回复[298]:  区柏林 (2009-06-04 01:37:07)  
 
  也对,享清福当然不是呆在家等女儿养啦,自食其力才能体现自我价值。我们中国人不要米国的注米大虫。有一分光就发一分热,学到老做到老,态度正确。

  
丁桑属马的,祝他找份好工,马到功成!

  

 回复[299]:  吴卫建 (2009-06-13 10:20:59)  
 
  丁叔叔来了。

  
此为最近老丁一家在北京与海成之合影。

  
老丁将在下月初去办理赴美签证,预计8月与太太同行赴美,现老丁闺女也已成为人妻。其他老丁的隐私这里就不便提及了。

  
对了,老丁还说谢谢大家对他的关心和鼓励。

  

 回复[300]: 老丁值得敬佩 hottea (2009-11-11 06:26:07)  
 
  非法滞留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都和普通意义的犯罪是非常不同的。

  
实际上不管是日本还是其他西方国家里,很多非法滞留的人都为社

  
会做了很大贡献。尤其是老丁这样的人,相当诚恳,勤劳而踏实,

  
不怨天尤人,在我看来他比很多合法居民更值得尊重和敬佩。

  
当然,父母这样牺牲是否值得,对孩子是否好,值得商榷。我觉得

  
老丁最可取之处是他们作为父母并不像许多望子成龙的华人家长那

  
样强求孩子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而是用自己的付出,为孩子创

  
造条件和做出榜样。这也是老丁值得被尊敬的另外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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