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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第37节--第46节

《菊与刀》 (发表日期:2007-04-26 11:40:11 阅读人次:770 回复数:0)

  第五部分 第37节 德之两难处境(1)

  
日本人的人生观包含在他们有关“忠”、“孝”、“义理”、“仁”与“人情”的准则之中。在他们眼里,“人的全部义务”就像地图上的各个地域一样被明确地划分为几个部分。用他们的话来说,人生是由“忠的圈子”、“孝的圈子”、“义理的圈子”、“仁的圈子”、“人情的圈子”以及其他许多圈子所组成。每个圈子都各有特别的详细规则,人们评价他人不是从他的整个人格来判断的,而只是说他们“不懂孝”或“不懂义理”等。他们不像美国人那样指责某人不公正,而是明确指出他在那个特定领域内没有达到公认的准则。他们不是指责某人自私或刻薄,而是明确指出在某个特定领域里那人违反了规则。他们并不援引什么绝对规则或万灵准则。那些被认可的行为是按该行为所属的领域而定的。一个人在“尽孝”是一种行为准则;他只在“尽义理”或者“在仁的圈子”里又是另一种角色——在西方人看来如此。甚至每个“圈子”的规则也不是以一成不变的方式确立的。当其中的条件变更时,可能会采取完全不同的行动。对主君尽“义理”是要求绝对的忠诚,但一旦主君侮辱其家臣,家臣即使发起叛乱也不过分。直至1945年8月,“忠”要求日本人与敌人战斗到最后一人。天皇在广播中宣布投降,改变了对“忠”的要求之后,日本人来了个180度大转变,表示愿与外来者合作。

  
这真使西方人迷惑不解。根据我们的经验,人是“据其秉性”行动的。我们区分好人和坏人【原文为:Separate the sheep from the goatsb,语出《新约》马太福音25:32,耶稣把聚集在他面前的万民分成义人和该诅咒的人,就象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以后就以分别绵羊山羊学来比喻区别好人坏人。——译注】,是看他们是忠诚不二还是背信弃义,是和衷共济还是刚愎自用。我们给人贴上标签加以分类,预期他们以后的行为也将类似于其以前的行为。芸芸众生,或是慷慨之士,或是吝啬之徒,或乐善易处,或存心多疑,或属自由派,或属保守派。我们期待人们信仰一种特定的政治意识形态,并始终如一地反对相反的意识形态。在我们的欧洲战争经验中,有通敌者,也有抵抗者,但我们不认为在欧战胜利日之后通敌者会改变立场,我们这一推测完全是正确的。在美国的国内政治论争中,我们承认有诸如“新政拥护派”和“新政反对派”这样的不同派别,并判定当新的形势出现时,这两个派别还会继续按各派特有的方式行动。如果有人从篱笆的一边转到另一边——如异教徒变为天主教徒和“赤色分子”变为保守派——这种变化必须被确切地说成是转向,并有与之相符的新人格形成。

  
西方人对统一人格的信仰当然并不一定始终是正确的,但它决不是幻想。在大多数文化中,不管是原始的还是文明的,男男女女都想像自己是作为某类特定的人而行动的。如果他们对权力感兴趣,使以别人对自己意志的服从程度为基准来测定其失败与成功。如果他们的兴趣在于为人所爱,那么在无人可接触的情况下,其愿望就得不到满足。他们总是想像自己或是威严公正的人,或是具有艺术家气质的人,或是一个以家庭为生活中心的模范。他们通常根据自己的秉性来塑造一个完美的整体【原文为德文Gestalt,可音译为格式塔,意为组织结构或整体。——译注】。这为人类生活带来了秩序。

  
西方人很难相信日本人能够在没有精神痛苦的情况下从一种行为方式转向另一种行为方式,我们的经验中并不包括如此极端的可能性。然而在日本人的生活中矛盾——我们所认为的矛盾——却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人生观中,如同统一性深植于我们的人生观中一样。对于西方人来说,特别重要的是要懂得在日本划分的各个生活“圈子”中并不包括任何“恶的圈子”。这并不是说日本人不承认有坏行为,这只是意味着他们不把人生看成善恶两股力量相争斗的舞台。他们把人的存在看成是一场戏,这场戏要求在一个“圈子”与另一个“圈子”之间,在一种行动方针与另一种行动方针之间,刻意保持平衡,每个“圈子”和每种行动方针就其自身而言都是善的。如果每个人根据其本性行动,每个人就都是善的。如前所述,他们甚至认为中国的道德箴言只是证明中国人是一个需要此类东西的民族,这证明了中国人的劣等性。他们说,日本人不需要包罗万象的伦理性戒律。若借用先前已引用过的乔治·桑索姆爵士的话来说,他们“不想解决这个恶的问题”。根据他们的见解,即使不用包罗万象的原理,他们也可以充分说明坏的行为。每个人的灵魂原先都闪耀着德性的光辉,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但如不经常砥砺,它就会生锈。他们所谓的“身上之锈”如同剑上之锈一样可恶。人必须像爱护剑一样爱护自己的人格。但是即使生锈了,在锈层之下闪闪发光的灵魂依然存在,如再擦它一下,就可重新发亮。

  
日本人的这种人生观使他们的民间故事、小说和戏剧在西方人读来特别不得要领——除非我们能像经常所做的那样改写一下情节,使之适应我们的要求:人物性格的统一,善与恶的冲突。但日本人不是这样看待这些情节的。他们的想法是主人公陷入了“义理与人情”、“忠与孝”、“义理与义务”之间的冲突之中。主人公的失败是由于沉溺于人情而忽视了“义理”的责任;或是由于他无法同时既偿付在“忠”方面所欠之债,又偿付在“孝”方面所欠之债。他为“义理”而不能躬行正义(“义”)。他迫于“义理”而牺牲家庭。如此描述的冲突是属于两种本身都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之间的冲突,这些义务都是“善”的。在两种义务之间作选择如同欠了太多债的债务人所进行的选择,眼下他只得先偿还一部分,而将其他部分置之不顾,但他偿还一笔债务并不能因此免除其他债务。

  
有关故事主人公生活的这种看法与我们西方人的见解适成鲜明对比。我们故事中的主人公被视为一个杰出的人,是因为他们“择善而行”,并同恶人作斗争,正如我们常说的那样“德行取胜”。故事应以皆大欢喜来结局,好人应得好报。然而,日本人却对英雄人物的“轰动事件”的故事有一种永不知足的嗜好。这些故事是说主人公在对社会的债和对名誉的债难以两全其美时,最终选择了死作为解决办法。这样的故事在许多文化中都成了教人屈从悲惨命运的故事,但在日本,正好相反,它是显示进取心与坚定决心的故事。主人公竭尽全力履行。某一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此同时轻视另一种义务,但最后他们还得与他们先前所藐视的“圈子”了结欠账。

  
日本真正的民族史诗是《47浪人的故事》。这在世界文学中没有很高的地位,但对日本人却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每一个日本小孩子不仅知道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而且还知道次要情节。这个故事经常被人讲述、刊印,还被改编成一套现代的通俗系列电影。47浪人的墓世代是令人向往的朝圣地,成千上万的人前去祭奠,留下自己的名片,于是墓地周围经常是一片雪白。

  
《47浪人的故事》的中心主题是对主人的“义理”。在日本人看来,它描写的是“义理”与“忠”、“义理”与正义之间的冲突——在这些冲突中“义理”当然公正地取胜——以及“为义理的义理” 【原文为“merely giri”。日译本为“一遍义理”,意力只是走走形式。——译注】与无限的“义理”之间的冲突。它描写的是1705年的历史故事,当时正是封建制度的鼎盛时期,根据近代日本人的梦想,那时的男人就是男子汉,在履行“义理”对毫无勉强之意。47位流浪的武士把名誉、父老、妻室、姐妹、正义(“义”)等一切都献给了“义理”。最后他们把自己的生命也献给了“忠”,一个个自杀身亡。

  


  
第五部分 第38节 德之两难处境(2)

  
浅野侯被幕府委任为两个掌管全国大名定期向将军问候仪式的大名之一,这两位司仪都是乡下大名,因此他们不得不请宫廷中身份很高的大名吉良侯在必要的礼节方面给予指导。浅野侯家臣中首屈一指的聪明人大石——故事的主人公——如果在场,本会劝导他谨慎从事,凑巧,他正在自己的领地里,而浅野侯又极幼稚,不知道得向高贵的指导人奉献丰厚的“礼品”。另一位求教于吉良的大名的家臣们却老于世故,给这位指导人送了大量贵重礼品。因此,吉良侯不好好指导浅野侯,并且故意让他穿错在仪式中该穿的服装。浅野侯就这样穿戴全错地出现在那天的盛会上,当他得知自己受辱之后,便拔剑刺伤了吉良的前额,人们企图制止已来不及了。报复吉良的侮辱是浅野侯作为一个体面人的德行,也就是对名誉的“义理”,但在将军的宫殿中拔剑却又是违反“忠”的举止。在履行对名誉的“义理”方面,浅野干得很出色,但他没有尽“忠”,为此他除了剖腹自杀之外,别无它途。他回到自己的宫邸,穿戴整齐以迎此严峻考验,他焦急地等待着他最聪明和最忠诚的家臣大石的到来。他们相视良久,当诀别之后,他就按规定的姿势坐定下来,将刀戳入腹部,浅野侯用自己的手结束了生命。没有一个亲属愿继承这位违反“忠”的准则因而引起将军不悦的故人的位置。于是浅野的封地被没收,家臣们成了无主的“浪人”。

  
若就“义理”的责任而言,浅野家的家臣对亡君负有与他一样剖腹自尽的义务。如果他们愿行对其主君的“义理”而剖腹自杀,那么就像他们主君剖腹自杀一样,是表示向吉良抗议,抗议他对其主君的羞辱。但大石暗自决定,剖腹不足以表现他们的“义理”。他们的主人因被传从其身居高位的敌人身旁拉开而未能实现报复,他们必须完成这种报复,他们必须杀死吉良侯。但这只能以违反“忠”的方式会实行,因吉良侯与将军极为亲近,浪人们不可能从政府那里获得官方的允许去合法地进行报复。在较为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图谋报复的集团都会向幕府报告某计划,说明他们完成复仇行动或放弃这一行动的最后期限。这种安排使某些幸运者得以达到“忠”与“义理”的统一。大石懂得这条道路是他及他的伙伴们所不能走的。因此,他将曾是浅野家臣的浪人们召集起来,但并不告诉他们刺杀吉良的计划。这些浪人共有三百多人,根据1940年日本学校里讲授这一故事时的说法,他们全都同意剖腹自杀。但是大石知道他们并不全都具有无限的“义理”——用日语的表达方式来说,即“真诚的义理,——因此在报复吉良的危险事业中并不是个个可靠的。为了分辨哪些只是“为义理的义理”的人,哪些是有“真诚的义理”的人,他向他们提出了如何分配主君财产的想法,作为一块试金石,试探这些人。在日本人看来,这是一种考验,就像他们并没有同意自杀一样,因为他们的家庭会从中得益。关于分配财产的依据,“浪人”之间存在着尖锐的意见分歧。大管家在家臣中受俸最高,以他为首的一派主张按以前的薪俸分配财产。以大石为首的一派则主张平分。一旦完全证实那些浪人中谁不过是“为义理的义理”之辈,大石同意大管家的财产分配方案,并让那些取胜的人离去。大管家离开了,并因此而获得了“窝囊废武士”、“不懂义理的人”和无赖汉的坏名声。大名判定只有47人在“义理”方面坚定不移,可让其参与他的复仇计划。这47个与他合谋的人发誓、不让任何信义、爱情、“义务”妨碍他们去实现计划。“义理”将是他们的最高法则。这47人割破手指,血书立盟。

  
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迷惑吉良。他们各自散去,并假装成忘却一切名誉的样子。大石经常出入于最低级的妓院,并参与有失体面的争吵。在这种放荡生活伪掩护下,他与其妻子离了婚——这是任何一个行将犯法的日本人通常使用的,而且被认为完全是正当的手段,因为在最后行动中,这可使妻子儿女免受他的牵连。大石的妻子十分忧伤地与他分了手,但他的儿子入伙当了浪人。

  
整个东京都在议论纷纷地猜测复仇的事。所有尊重浪人的人当然都确信他们会试图杀死吉良侯,但这47人却完全否认有此种意图。他们装作是“不懂义理”的人。他们的岳父们对他们的这种可耻的样子感到义愤,把他们赶出家门,并解除其女儿与他们的婚姻。朋友也耻笑他们。一天,喝得醉醺醺地正与女人们一起狂欢作乐的大石恰被一位密友碰上,大石甚至在他面前也否定对其主君应尽的“义理”。他说:“报复?这是一件傻事。人应该享受生活。任何事情也不如喝酒和玩乐痛快。”他的朋友不相信他所说的话,从鞘中拔出大石的刀,期望用它的闪闪光泽证明刀的主人是在撒谎,但是,刀上却满是锈斑。这位朋友不得不相信他的话,一气之下。在大街上踢了烂醉稍大石一脚,并把唾沫吐在他身上。

  
其中的一位浪人为筹措复仇的经费,把他的妻子卖入了妓院。这个女人的兄弟也是一位派人,他发现复仇之事已被妹妹知晓,于是就用自己的刀杀死了妹妹,并争辩说有了这一显示其忠诚的证明,大石便会把他列入复仇者行列。另一位浪人杀死了他的文人。还有一个浪人让其妹妹去当仇敌吉良侯的侍女与妾,使浪人们能获得宫内消息,告知他们何时可以动手。结果复仇完成之后,这位女人不得不自杀,因为她必须以死来洗刷曾侍候于吉良侯近侧的污点。

  
12月14目的雪夜,吉良举行了一次“酒”宴,担任警卫的武士们喝醉了。浪人们袭击坚固的吉良邸,砍倒了护卫的武士,然后直冲吉良侯的卧室。他不在那儿,但他的床上还有点热。浪人们知道他就躲在邸内。最后,他们终于发现一个人蜷缩在存放木炭的小屋内。一个浪人用其长矛戳过小屋墙壁,但当他投出长矛时,发现矛头并无血迹。其实,该矛确实刺中了吉良的身体,但吉良在矛头抽回去时用身上的和服袖子擦去了血迹。他的这一小伎俩当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浪人们把他拉出小屋。但他声言他不是吉良,他不过是大管家。在此关头,47人中的一个想起了吉良曾因被浅野侯在殿上刺伤而留下了伤疤,根据这一伤疤,浪人们认出了吉良,并要求他就地立即剖腹。吉良拒绝了这一要求——这当然证明他是个胆小鬼。于是浪人们就用他们主君浅野侯剖腹时用的刀,砍下了吉良的头,并合乎礼仪地洗净这个头颅。他们实现了愿望后,列队出发,把两次染过血的刀和割下的头颅送往浅野的墓地。

  
整个东京得知浪人们的壮举后掀起了一片狂热。曾怀疑浪人们的浪人家属及浪人的岳父们争先恐后地来拥抱他们,向他们表示敬意。一路上大藩的诸俟盛情款待他们。他们行至墓地,不仅供上首级和刀,而且还供上一纸致七君的禀告文,这份禀告文至今仍被保存着。【据福本日南《元禄快举录》,墓前禀告文是后人捏造的。——日译本注】

  
我们今日来此参拜尊灵……我们在没有实现您想完成而未完成的复仇之时不敢来您墓前。我们以一日三秋之焦虑心情等待着今天的到来……我们现在把吉良侯供奉在您断墓前。这柄短刀是您生前托付于我们的心爱的东西,现在奉还给您。我们请求您用这柄短刀再次砍掉仇敌的脑袋,以永远驱散您的遗恨。以上是我们47人在您尊灵前的献词。

  
至此他们的“义理”已得到履行,但他们还得履行“忠”,只有他们的死才能使这两者一致。他们违反了不准不经宣布即行复仇的国法,但他们并没有背叛“忠”。以“忠”’的名义要求于他们的任何事情,他们都得完成。幕府命令47位浪人剖腹。据小学五年级日语读本所写:

  
他们报了主君之仇,他们坚忍不拔地履行“义理”应被视作永不息灭的榜样……因此,幕府在深思熟虑后命令剖腹,这真是一箭双雕之策。

  
这就是说,浪人们以自杀偿还了对“义理”和“义务”两者的最后欠债。

  
这一日本史诗在不同版本中略有差别。在现代电影剧本中,开头的受贿主题被换成了色情的主题:发现吉良候正在向浅野侯的妻予求爱,由于迷恋这个女人,他以作错误指导的方式来羞辱浅野。这样,贿赂便被剔除了。但“义理”的一切责任则以令人毛骨涑然的详细程度加以叙述。“他们为了‘义理’,抛弃了妻子,离开了儿女,失去(杀死)了父母。”

  


  
第五部分 第39节 德之两难处境(3)

  
“义务”与“义理”相冲突的主题是其他许多故事与电影的基调。最佳的历史电影之一以德川第三代将军的时代为背景。当这位将军被提名继承将军职位时,他尚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关于这位将军的继承问题,幕臣们意见不一,有些人打算拥立一个与他同辈的近亲。这些大名失败了,其中一个大名对这一“羞辱”耿耿于怀,尽管第三代将军颇有政治手腕。这个大名等待时机,时机终于来了,他得到通知,将军及其亲信将巡视几个藩国。这个大名接受了招待这批人的任务,于是他打算乘这一机会,清算宿怨,以尽对名誉的“义理”。他的住宅已修筑成一个堡垒,为了即将来临的事件,他专门作了一番布置,使得所有的出口都可堵死,堡垒可严密封锁。然后他又设下机关,使墙壁和房顶能倒下来砸在将军及其一行人的头上。他的阴谋筹划得很出色。他的款待也细致周到。作为取悦将军的余兴,他命其家臣中的一个人跳起剑舞,而该武士受命在舞蹈高潮之时用其剑直刺将军。为履行对其大名的“义理”,武士无论如何不能绝其主君的命令,但是,他的“忠”却又禁止他袭击将军。银幕上的舞蹈绘声绘色地展现了这一冲突,他不得不做,但他又必须不做。几乎他就要发出这一击了,但他不能。不管“义理”如何,“忠”太强大了。舞蹈走了样,将军的一行人起了疑心。就在他们突然从坐席上站起的刹那间,绝望的大名下令破坏房子。将军虽然逃开了舞蹈者的剑,但现在仍有死于堡垒废墟之中的危险。在此紧急关头,舞剑人上前带领将军一行从暗道安全逃到了屋外空地上。“忠”战胜了“义理”。将军的代表以感激的心情力动向导与他们一起荣归东京。但是,这个向导却回望正在倾塌的房子。他说:“这不可能。我得留下。这是我的‘义务’与‘义理’。”他与将军一行告别后重返屋内,死于倒塌的房屋中。“他的死成全了‘忠’与‘义理’。在死亡中两者一致了。”

  
在古老的故事中,义务与“人情”之间的冲突并不占中心地位,但近年来,这成了一个首要的主题。近代小说叙述为了“义务”或“义理”而必须抛弃爱和人情的故事,这种主题不是被人轻视,而是被广为宣扬。正如他们的战争电影容易被西方人看成极好的和平宣传一样,这些小说也常被我们看成是在要求人们有更大的良由,按自己的心意生活。这些小说确实证明了这种激情的存在。但是,讨论小说或电影情节的日本人却一再认为含有不同的意思。因为陷于爱情或怀有某种个人抱负而得到我们同情的主人公,却被他们指责为弱者,因为他受这些感情的妨碍而未能尽到良己的“义务”或“义理”。西方人大多认为离经叛道和克服种种阻碍去获得幸福是强者的象征。但日本人的看法是,强者属于那些无视个人幸福克尽义务的人。他们认为,性格的坚强显示于服从而不是反叛之中。因此,他们的小说或电影的情节在日本所具有的含义与我们西方人所理解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当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和对他们所知道的人物的生活进行判断时,他们作出的评价同样也是如此,他们判定,当个人欲望与义务的规约相冲突时,一个人如果重视前者,他便是个弱者。各种情况都是以这种方式来判断的,但与西方人时伦理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丈夫对妻子的态度。日本男人的妻子便被置于“孝的圈子”的边缘,而其父母则占据着中心。因此,他的责任是明显的。一个具有坚强道德品性的男人要服从“孝”,接受其母亲让他与妻子离婚的决定。如果他爱其妻子,如果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孩子,他仍得与妻子离婚,这只使他更显“坚强”。用日本人的话来说,“‘孝’有时要求把妻子儿女视为路人”。这时,你与他们的关系在最好的情况下属于“‘仁’的圈子”;在最坏的情况下,他们成为没有权利对你提出任何要求的人。甚至在美满姻缘中,妻子也并不被置于各种义务圈子的中心。因此,男子不应提高他与妻子的关系的水平,使之显得与他对父母或国家的感情处于同一水平之上。20世纪30年代,一个杰出的自由主义者在公众面前说,他回到日本感到非常高兴,他把能够与妻子团聚也作为喜悦的原因之一——这即刻成了众所周知的丑闻。他本应讲到父母,讲到富士山,讲到他可以为日本国家的使命而献身。他的妻子与这些不属于同一水平。

  
在近代,日本人自己也显得不满其道德规约那么强调不同的水平应截然分开,不同的“圈子”应泾渭分明。现在日本人的极大部分说教致力于把“忠”提到德的最高位置。犹如政治家们把天皇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消除了将军及封建诸侯的势力,从而简化等级制度一样,在道德领域里,他们也力求把一切较低的德行置于“忠”的范畴之下,从而简化义务体系。通过这一途径,他们不仅试图把全日本统一在“天皇崇拜”之下,还要削弱日本人各种道德所起的离心作用。他们试图教人们相信一个人履行了“忠”,便履行了其他一切责任。他们试图使它不再是图上的一个圈圈,而成为道德这座拱门的拱顶石。

  
这一计划最好和最权威的说明是明治天皇于1882年颁发的“军人敕谕”。这个敕渝和教育敕语是日本的真正“圣经” 【原文为Holy Writ,基督教的圣经。此处把军人敕谕和教育敕语喻为基督教的“圣经”。——译注】。日本两大宗教的任何一个都不承认经典的存在。日本神道教根本没有经典;日本佛教的诸派或从佛经中悟出教义,或以反复吟颂“南无阿弥陀佛”抑或“南无妙法莲华经”这类句子来代替经典。但是,明治天皇的敕谕和敕语却是真正的“圣经。在庄重躬身以示敬意的肃静听众面前,它们被人捧读;作为神圣的仪式,它们被视同犹太教经书【原文为torah,意为犹太教的神谕、法律、教训和全部宗教性文献。——译注】。每次捧读时,先从神龛【日语专用名称为“奉安所”。——译注】中取出,然后在听众散去前,再恭恭敬敬地放入禅龛。捧读敕谕和敕语的人若读错一句就得引咎自杀。军人敕谕主要是对现役军人的。他们得逐句熟读,每天早晨默思十分钟。在重要的国假日、新兵入营、退伍兵离营及其他类似的时刻,得举行仪式,向军人宣读这份敕谕。此外还要对中学和高等学校全体学生讲授这份敕谕。

  
“军人敕谕”是一份有好几页的文件。它被精心地编排在几个栏目之下,行文明了确切。但它对西方人来说却是个不可理解的谜。西方人认为敕谕中的训诫是矛盾的。善良与德性被作为真正的目标,并以西方人能够理解的方式加以叙说。然后,敕谕警告说不可重蹈覆辙,家古代的英雄豪杰那样,因“迷于公道之是非、恪守私情之信义”而不光彩地死去。这是权威的翻译,虽非逐字直译,却完全体现了原文的句子。敕谕接着又说,这种古代英雄豪杰“不乏其例,务必警戒。”

  
若没有有关日本人义务的分类图表的知识,便无法理解这里表达的“警戒”。整个敕谕显示出官方努力贬低“义理”和提高“忠”。通篇文字中“义理”一词从来没有在日本人习以为常的意思上出现过。敕谕强调“大节”(即“忠”)和“小节”(即“恪守私情之信义”),却不谈“义理”。敕谕竭力证明,“大节”是一切德性之根本。它说,“所谓义是尽‘义务’”。一个满怀“忠”心的军人必然具有“真正的大勇”,“真正的大勇”即是“平日交往中以温和为第一要义,力求赢得诸人之爱戴与尊敬。”敕谕暗示,这些训诫如被遵行,就不必去履行“义理”了。没有必要再强调“义理”。“义务”以外的种种责任是“小节”,一个人在承担这些责任时必须慎密考虑。

  
故欲……尽信义(于私情)且(亦)履行尔之义务……应始即慎思事之可行与否。若尔……结无谓之关系,后欲立信义,亦已进退维谷,难以处置,悔之莫及矣!始即明察事之善恶,深思是非,若知其言不应行,明其义(敕谕在稍前一点的地方说明义即尽“义务”)不应守,可即止(尔之私人义务)。自古即有人为立小节之信义而错大纲之善恶,或迷于公道之是非,恪守私情之信义。惜英雄豪杰罹难身亡,且留污名于后世,实不乏其例。【据日译本注:本尼迪克特对“军人敕谕”的愿意理解有误,过分地拘泥于“义理”和“义务”之间的对立。——译注】

  


  
第五部分 第40节 德之两难处境(4)

  
正如我们所说,这一切关于“忠”高于“义理”的训导是在不提及“义理”的情况下写成的,但每个日本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为了‘义理’,不能行正义(‘义’)”,敕谕将其改写成如下的句子。“若知其言(尔之私人义务)不应行,明其义不应守”云云。敕谕借用天皇的权威口气说,在这种情形之卞,人们应抛弃“义理”,记住“义理”是“小节”。只要人们遵守大节的各种规矩,他们就成为有德性的人。

  
这部赞扬“忠”的“圣经”是日本的一份基本文件。但是很难断定由于它间接地贬低了“义理”。是否就削弱了“义理”对日本人的影响。日本人经常引证敕谕中的其他一些话,例如“义即尽义务”、“只要心诚,无事不成”等,为他自己或他人的某种行为作辩解。然而,尽管有这类禁止守私情之信义的警戒语;却很少引用。“义理”至今仍是有巨大权威性的德性,如果说“某人不懂‘义理’”在日本仍是最严厉的一种谴责。

  
日本人的伦理观念不会因为引入了“大节”的说法就轻易地简化了。正如他们一再不厌其烦夸耀的那样,他们并无现成的到处都通用的德性可用作衡量善行的试金石。在大多数文化中,每个人都是按照他们自己实现某种德性的程度,例如善意、节俭或事业的成功等来衡量自己的成就的。他们把诸如幸福、统治他人、自由或社会进步之类作为人生的目标。日本人遵行比较特殊的信条。不管是在封建时代,还是在军人敕谕中,甚至当他们谈论“大节”的时候,其意思也只是对地位高的人的义务应该优先于对地位低的人的义务。他们仍然是主张各种规约各自独立的。西方人一般认为,“大节”就是忠诚对忠诚,而对某个特定人物或特定的事情不需要忠诚。而在日本人看来却不是如此。

  
当近代日本人试图使某种道德成为凌驾于一切“圈子”的道德之上的最高道德时,他们通常选择“诚实”为最高道德。大隈伯爵在论及日本伦理时说,诚实(“诚”)是“最重要的训诫,各种道德教训的基础都可包含在这个词中。在我国自古以来伪词汇中除‘诚’一词外,再也没有表达伦理性概念的话了。” 【大限重信伯爵撰《开国50年史》,马库斯·B·徽什,英译本,伦敦,1909,弟二卷,第37页。——原注。】在本世纪初赞美新的西方个人主义的现代小说家,也对西方准则感到失望,面试图把诚实(一般说成“诚”)作为唯一的真的“教义”来歌颂。

  
强调把诚实作为主要道德的做法,得到“军人敕谕”的支持。敕谕的开头是一段历史性序言,类同提及华盛顿、杰斐逊“开国之父”名字的美国宪法序言。日本的敕谕中最精彩的话是提到“恩”和“忠”的部分。

  
“朕以汝等为股肱,汝等仰朕为首,情意至为深厚,朕能否保护国家,报答祖宗之恩,全倚仗汝等军人能否尽职。”

  
接着便是五条教诲:(1)最高的德行是履行“忠”的义务。军人不管技术多么精湛,如果没有坚定的“忠”,仅是一个傀儡;缺乏“忠”的军队在危机之时,仅是乌合之众。因此,“不为舆论所迷惑,不问政治,而专念于守本分之‘忠’节,牢记‘义’(正直)重于山岳,“死轻于鸿毛。”(2)要端正礼仪,即仪表举止要与军阶相一致。“下级须视长官之命令如同朕直接颁布之命令”,上级对下级要予以关怀。(3)要勇武。真正的勇武术是“杀人焚尸之野蛮行为”,相反,勇武的定义是“不侮辱弱者,不畏强暴。”“因此,尚武者平日与人接触时以温和为要,力求赢得诸人之爱戴与尊敬。”(4)是不可“恪守私情之信义”。(5)劝导节俭。“大凡不以简朴为宗旨会流于文弱,趋于轻薄,好骄奢华美之风,终至陷于贪污,其志亦下残之极,终至节操也罢,勇武也罢,皆遭世人嫌弃……肤忧此类恶习出现,心神不宁,故再次训之。”

  
敕谕的最后一段把以上五条教诲称之为“天地之公道,人伦之常经”,是“我军人之精神”。这五条训诫的“灵魂”是“诚心”。 “若无心诚,任何妙言善行都不过是墙上之装饰,毫无用处。只要心诚,无事不成。”这样,五条戒律就将“易行易守”。这是典型的日本风格,在列举了一切德行和义务之后,最后再加上诚心。日本人并不像中国人那样认为一切德行基于仁慈之心的驱使,他们先订出责任的规约,然后在结束时再加上要求,要人们必须全心全意和竭尽全力地履行这些责任。

  
诚实在佛教一大宗派禅宗的教义中具有相同的含义。铃木大拙在其名著《禅宗概论》中写了一段师徒之间的对话:

  
和尚问:我知道狮子在攻击敌人时,不管它是兔子也好,大象也好,都全力以赴。请问这个力量是什么?

  
师答:是至诚之力。(按字面直译为“不欺之力”)。所谓至诚,即不欺,意味着“和盘托出全部自我”,用禅语来说就是“整体作用”,不保留任何东西,不伪装任何东西,不浪费任何东西。如此生话的人,据说就是金发狮子。这种人是刚强、诚实和全心全意的象征。这种人充满着天仙般的人性。

  
“诚实”这一词的特殊日本含义我们已顺便提及。“诚”的含义与英语用法中的“sincerity”的含义不同。与sincetity相比,其内容既多得多,又少得多。日语中“诚”这本词比西方语言中“真诚”这个词所包含的内容少得多,这一点西方人总是马上就能看出来的,他们常说,当一个日本人说某人没有诚意时,其意思仅是这个人同他意见不合。这一说法中包含着一定的真理,因为在日本说某人是“诚实的人”,与他是否“真地”根据在其心中占据上风的爱和恨、决心或惊奇而行动无关。美国人用“他看到我由衷地高兴”、“他由衷地满足”这样的话来表达的意思肯定与日本人理解不一样。他们有种种对“sincerity”(真诚)表示轻蔑的惯用语。他们嘲讽说,“看那青蛙,它张开嘴巴时便露出全部内脏”,“像石榴一样,张开嘴巴便显出心中的一切”。在他们看来,“流露感情”是一种耻辱,因为这金“暴露”自己。与sincerity有关的这些联想,在美国是如此重要,但在日本,“诚”这个词的意思中却没有这些联想。当日本男孩指责美国传教士没有诚意时,这个男孩从来也不会想到这个美国人对他这个鞋子上连一根鞋带也没有的穷小子想老美国是“真地”感到多么惊讶。当日本政治家在最近十年中指责美、英两国没有诚意时——他们常常如此指责——他们甚至没有想到这些西方国家是否在按其真实感受行动。他们并不指责美、英两国是伪善者,若说是伪善者,那算是较轻的谴责了。同样,军人敕谕说“诚心是五条训诫的灵魂”。这并不意味着是说,促使其他一切德行发生作用的这个德行就是心灵的坦率,而这种坦率将会使一个人按自己内心的想法去行动和说话。这当然并不意味不管一个人的信念与他人的信念怎样地不相同,他也必须坦率地按自己的信念行动。

  
但是,“诚”在日本还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为日本人如此着力强调这一概念的伦理作用,所以西方人极其需要掌握日本人在使用这个词时所表达的意思。《47浪人的故事》充分阐明了“诚”在日本的根本意总。“诚实”在这一故事中是一个加于“义理”之上的“+”号。“诚实的义理”与“为义理的义理”相比较,前者“成为永恒不灭的榜样的义理”。即使在现在,日本人也说,“‘诚’是使那持续下去的东西”。根据上下文,这句话中的“那”是指日本道德戒律中的任何戒律或“日本精神”中规定的任何态度。

  


  
第五部分 第41节 德之两难处境(5)

  
在战时美国的日本移民收容所里也流传同样内容的《47浪人的故事》,可它清楚地显示出与由此逻辑推理出来的结论是差得多么远!含义与美国人的想法完全相反。偏心于日本的“一世”民,即出生于日本,然后移居美国的第一代移民,老是批评偏心于美国的“二世”民,即第一代移民缺乏“诚”。“一世”民说这些“二世”民没有使“日本精神”——战时官方所解释的“日本精神”——“根植”于灵魂深处。“一世”民决不是说他们的孩子们的亲美感情是虚伪的。当“二世”民自愿加入美军,而且清楚地表明他们纯粹是受热忱的驱使去支持他们的第二祖国的,但此时“一世”民非但没有停止谴责,反而更加坚决地谴责他们没有诚意。

  
日本人使用“诚实”一词时,这个词的基本含义是指沿着日本道德戒律和日本精神所标出的“道路”热情前进。不管“诚”在各特定的文本中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总可以读到赞同某些方面的日本精神和对德行分类图上公认的路标的话语。日本的“诚实”并无美国人所认为的那种含义,人们一旦认识到这一事实,“诚实”这个词在日语中就是最值得注意的有用的词,因为这个词几乎准确无误地表达了日本强调的是一种积极的德行。“诚”常被用来赞扬不追求个人私利的人,这反映了日本人的伦理观非常厌恶获取利润。利益——当它不属于等级制度的自然后果时——被认为是剥削的结果。中间人如离开本分而从其工作中获利便成为受人憎恨的放债者,这种人总是被称为“缺乏诚实的人”。“诚”也常被用作对不受感情支配的人的赞词,这反映了日本人自我修养的观念。被人称道的诚实的日本人从不干冒犯他人之事,徐非他有意激怒该人。这反映了日本人认为一个人不仅对其行为本身而且对其行为的派生性后果也负有责任的信条。最后他们认为,只有有“诚”的人才能“领导其人民”,才能有效地使用其技能和摆脱心理冲突。这三种含义以及其他许多含义非常简单明了地表明日本人伦理观的一致性,它们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在日本,一个人只有当他实行规约之时才能收到实效,才能摆脱矛盾与冲突。

  
因为日语中“诚实”一词包含的是这样一些意思,所以不管敕谕和大限伯爵如何说,这种德并未使日本人的伦理简单化。它并未成为他们的道德的“基础”,也没有给它以“灵魂”。它是一个指数,恰当地放在任何一个数后面,都会使这个数字升到一个较高的幂。如果把小2写在右上角,无论是9,还是159,b或x,都可毫无区别地自乘。同样,“诚”也把日本人道德法典中的任何一项提到一个较高的幂。可以说,它并不是独立的德,而是宗教狂者对自己的教义所具有的狂热心情。

  
不管日本人如何致力于修正他们的道德观,它仍然是一种分们别类的德。德的原理仍是在一种本身是善的活动与另一种本身也是善的活动之间保持平衡的东西。日本人似乎是模仿桥牌游戏来建立他们的伦理体系的。优秀的选手是按规则并在规则范围内比赛的人。他区刑于蹩脚选手的地方是他积累了推理的经验,能在跟牌充分了解其他选手在游戏规则范围内所抱的意图。正如我们所说,他是遵循赫依尔【赫依尔(1672~1769),是第一个把惠斯特(一种扑克牌游戏)规则系统化的人。“遵循赫依尔”这句话的意思是,不仅扑克牌,而且任何事情都可“遵循棋谱”,即以既成的先靠得住的手法来进行。——日译本注】来竞赛的,每一步都有许多细节须加考虑。可能出现的偶然因素都无一例外地包含于游戏规则中,计分方法是预先商定的。美国意义上的善良意图是不予考虑的。

  
在任何一种语言的文本中说一个人失掉或保持自尊心时都会清楚地反映出他的人生观。在日本,“尊敬你自己”常常就显示出你自己是一个谨慎的选手。它并不家英语的用法那样,意味着又觉地遵守有价值的行动准则——不献媚拍马,不说谎,不作伪证。在日本“自重”(尊重自己)从字面上说是“庄重的自我”,其反面是“轻浮的自我”。当一个人说“你必须自重”时,那意思是“你必须精明地估计包含在这一情形中的一切因子,不做任何会引起批评或减少你成功机会的事情。”“尊重自己”常常意指与这一词在美国的含义正好相反的行动。一个雇员说,“我必须自重,其意并不是他必须坚持自己的权利,而是意味着对雇主别说任何会给自己惹麻烦的话。“你必须自重”这句话使用于政治方面时,也具有相同的意思,那就是说“担负重任的人”如果沉迷于“危险思想”等那种轻率的事情,便不能自尊。它并无在美国所含的那种含义:即使思想危险,若尊重自己,仍应按照自己的观点和良心来思想。

  
“你必须自重”是父母在训诫未成年儿女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它讲的是遵守礼节,不辜负他人的期望。例如他们训诫女孩要坐不动身,双腿放端正,告诫男孩要锻炼身心,学会观言察色。“因为现在正是决定你前途的时候”。父母亲对孩子们说,“你没有像自重的人那样行动”,此时是责怪孩子有失礼法,而不是责怪他们缺少勇气去为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而奋斗。

  
一个不能对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农夫说,“我应自重”,意思并不是责备自己懒惰或对债权人采取卑屈的态度,意思是他本应预见到陷入这种困境的危险而更加谨慎些。一个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说“我的自尊心要求如此”,他这时的意思不是说他必须遵循正直与廉洁的某些原则,而是说他在处理事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其家庭的地位,他必须利用其地位的全部影响力来办事。

  
企业经理在言及企业时说,“我们必须自重”,这时他的意思是必须加倍地谨慎小心。谈论复仇必要性的人认“自重地复仇”,这决不是指在敌人头上堆放燃烧的木炭【《新约全书》保罗致罗马人书,第12章,第20节,“若你的敌人饿了,就请给他吃,若渴了就请给他喝,这样你就在他的头上堆起了燃烧的木炭。”“在敌人头上堆起燃烧的木炭”意指以德报怨。——日译本注】,或指他打算遵行任何道德准则,而是相当于说“我要实行完善无缺的复仇”,即计划周密、考虑一切情况的复仇。日语中最强烈的说法是“加倍自重”,意即无限地慎重。这意味着决不下轻率的结论;这意味着认真地考虑方式方法,使所作的努力正好是达自重的这些含义符合日本人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把人生看成应“遵循赫依尔”慎重行动的世界。解释自重的这种方式不允许人们以善良意图作为理由为自己的失败辩护。每一行动都会伴有各种各样的结果,人不能在尚未考虑结果时便行动。施恩惠于人诚然是一件好事,但你必须预见并注意到受你恩惠的人大概会感到“欠下了‘恩’”。你必须小心谨慎。批判别人是可以的,但只有当你愿意承担该人怨恨的全部后果时,你才可这样做。年育的画家指责美国传教士嘲笑他,这种嘲笑是不能允许的,但是传教士并无恶意,传教上没有考虑过他这一步棋的全部含义。在日本人看来,这就是毫无修养。

  
因此,把慎重与自重完全视为一体,还得密切注意在别人行动中所作的暗示,还得强烈地意识到他人对其行为的评价。他们说,“因为有社会存在,人们须自尊(必须自重)”,“如果没有社会,就可不必尊重自己(‘自重’)。”这是一些极端的说法,认为“自重”出于外部的压力。这些说法完全不把约束自己行为的内部压力考虑进去。正如许多国家流传的俗话一样,这些话是言过其实的,因为日本人有时会对自己累积起来的罪恶有一种强烈的反应,犹如一个清教徒那样,但他们的这种极端讲法正确地指出了日本人把重点放在哪儿。日本人重视耻辱感远胜于罪恶感。

  


  
第五部分 第42节 德之两难处境(6)

  
在不同文化的人类学研究中,分清以耻辱感为基调的文化和以罪恶感为基调的文化是一项重要的研究。以道德作为绝对标准的社会。依靠启发良知的社会属于罪恶感文化,但在这样的社会中,例如在美国,当一个人做了某些笨事,尽管这并不是罪恶的事情,他也会深感耻辱。也许一个人会因穿着不合时宜或口误而感到极度懊恼。在以耻辱感为主要约束力的文化中,人们对估计会引起其罪恶感的行动感到懊恼。这种懊恼有时十分强烈,而且它不能像罪恶那样通过忏梅和赎罪来减轻。一个犯了罪的人可通过卸下重负而得救。这种坦白手段既被用于我们的世俗精神疗法之中,也被各式各样的毫无共同点的许多宗教团体所采用。我们知道它给人带来宽慰。在耻辱感成为主要约束力的地方,一个人即使向忏悔牧师供认错误也不会感到宽慰。相反,只要坏行为“不为世人所知”,就不必烦恼,自供反会自寻麻烦。因此,耻辱感文化就是对神也没有坦白的习惯。他们有庆贺幸运的仪式,但没有赎罪仪式。

  
真正的耻辱感文化靠外部的约束力来行善,而不像真正的罪恶感文化那样靠内心的服罪来行善。耻辱感是对他人批评的一种反应。一个人因受到公开嘲笑与摈斥,或者自以为受人嘲笑而感到耻辱,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耻辱感都将成为强大的约束力。但它要求有旁观者,至少是想像出来的旁观者。罪恶感并不如此。在一个荣誉意味着无愧于自己心目中的自我形象的民族中,一个人即使在无人知晓自己的不端行为的情况下,也会为罪恶感所烦恼,而且他的罪恶感确实可以通过供认其罪恶得到减轻。

  
定居于美国的早期清教徒,曾致力于将其全部道德置于罪恶感的基础上,所有的精神病医生都知道当代美国人的良心是如何地为罪恶感所烦恼。但是,耻辱感的作用在美国也正在日益增强,罪恶感已不如前几代人那么强烈了。在美国这被理解为道德的松弛。这样理解很有道理,但这里因为我们并不认为耻辱也能构成道德的基础。我们并不把由耻辱感引起的个人剧烈的懊恼作为我们基本道德体系的原动力。

  
日本人是以耻辱感为原动力的。不能按照明确规定的善行标准来行事,不能在种种义务间保持平衡,不能预见偶然事故,就是耻辱(“耻”)。他们说,耻辱是德的根本,对“耻”敏感的人,就是遵守所有善行准则的人。“知耻之人”有时可译为“有德之人”,有时可译为“有信用之人”。耻辱感在日本论理观中与西方人道德观念中的“清白良心”、“在上帝面前不虚妄”和避免犯罪居于相同地位。因此,由此可以得出完全合乎逻辑的伦理结论,即人死后是不会受罪的。日本人除了知道印度(佛教)箴言的僧侣之外,完全没有一个人有以今生的功过决定来世的想法,他们——除了充分理解教义的皈依基督教的人们——也不承认死后有赏罚或天堂与地狱。

  
像在具有强烈耻辱感的任何部落或民族中一样,耻辱感在日本人生活中所占据的首要地位意味着每个人都注意公众对其行动的评判。他只需推测他人大概会下什么判断即可,然后以他人的判断为基准确定良己的行动方针。当每个人都遵守相同的行动规则进行比赛并相互支持的时候,日本人就会轻松愉快地行动。当他们感到他们所进行的是推行日本“使命”的比赛时,他们就会热衷于此道。当他们试图将其德输往异国他乡财,他们是极为脆弱的。他们基于“善意”的“大东亚”使命失败了,许多日本人确实对中国人和菲律宾人对他们的态度大为愤恨。

  
单独来美国学习或工作的日本人不受民族感情的影响,当他试图在一个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的世界里生活时,常常会深感日本精心安排的教育是“失败”的。他们感到他们的“德”不宜输出。他们试图证明的论点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地改变文化。他们要说的还不止这些,他们有时把自己适应美国生活所遇到的困难与他们所熟悉的中国人或泰国人所遇到的较小困难的情况作了对比。据他们看来,日本人特有的问题是他们从小到大一直是依靠一种安全感,即认为只要他们遵守一种规则行动,别人就一定会注意自己行动中周到细微的礼节行为。一当看到外国人完全无视这些礼节时,他们便茫然若失,不知所措。他们上下探索,四方寻找,试图找到西方人在生活中所遵循的类同于日本的严谨礼节,当他们知道没有他们所寻找的东西时,据说有的日本人感到气愤,有的日本人感到惊恐。

  
三岛小姐在其自传《我狭窄的岛国》【密斯·三岛:《我狭窄的岛国》,1941,第107页。——原注】中绝妙地描写了她在宽松的文化环境中的经历。她曾迫切地争取进入一所美国大学,并说服了反对她的保守的家庭而接受了美国人的“恩”,得了一次美国大学的奖学金。她进了韦尔斯莱大学。她说,那里的教师和学生关系非常密切,但正因为如此,她更难受。“我对日本人普遍都有的完美无缺的举止感到自豪,但这种自豪受到了无情的伤害。我在这儿不知举止如何是好,对这儿的环境感到愤怒,似乎是在嘲笑我以往所受的教育。除了这种模糊但根深蒂固的愤怒感情以外,我身上没有感情可言。”她感到自己“好像是从其他行星上掉下来的生物。原先具有的感觉与感情在这另一个世界里没有任何用处。我所受的日本式的教养要求身体的每一行动都得讲究,每一句话都得合乎礼节。这使我在此地的环境中极端神经过敏和不自然,因此从社会性角度来说,我完全是一个盲人。”过了二三年后,她的神经才松弛下来,并开始接受别人对她表示的好意。她断定美国人的生活带有——用她的话来说——“文雅的亲昵”。但是,“在我三岁的时候,亲昵便被当作不礼貌的举止,我已享受不到了。”

  
三岛小姐把她在美国所认识的日本姑娘和中国姑娘作了比较,她的评论揭示了美国的生活对两国的姑娘们产生了如何不同的影响。中国姑娘具有“大多数日本女孩缺乏的镇定与社交能力。这些上层的中国姑娘们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温文有礼的人,她们无一不具有王室成员那样的优雅,似乎她们才是世界的真正女主人。甚至在这一伟大的机器与速度的文明中,她们的无畏精神和超人镇静也丝毫不受干扰,这与我们日本姑娘的胆怯和过度神经质态度形成鲜明对比,这说明在社会背景中存在着某些根本差异。”

  
像其他许多日本人一样,三岛小姐的感受恰如一个网球名手参加槌球比赛时的感受。她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她感到她所学到的东西不能被带到新的环境中去;她所受到的约束并无用处,美国人没有这些约束也生活得很好。

  
纵然是微乎其微,但只要接受了美国不那么繁琐的行动规则的日本人,很难想像再能应付他们从前在日本生活时的种种限制。他们有时称之为失去的乐园,有时称之为“桎梏”,有时称之为“监牢”,有时称之为种植盆景的“小盆”。只要盆景极的根被囿于花盆之内,其结果便是为美丽的花园增添美景的艺术品。但一旦被植于旷野、盆景松便再也不能种回花盆了。他们感到自己不再能成为日本花园中的装饰品。他们不再能适应过去的要求。正是这些人以最尖锐的方式体验了日本人的德之两难处境。

  


  
第五部分 第43节 修养(1)

  
一种文化的自我修养常常可能被来自另一个国家的观察者视为无关宏旨细枝末节。训练方法本身是很明白的,但为什么要那样辛苦呢?为什么自愿地把自己挂在钩子上,或凝神聚心于肚脐,或绝对不破费钱财呢?为什么要集中于某一种苦而不去控制某些在局外人看来的确重要,并需加以训练的冲动呢?如果这位观察者所属的国家是不教人自我修养的方法的,而置身于这些非常信赖修养方法的人民之中,那么误解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在美国,自我修养的技术与传统方法不太发达。美国人假设,一个人估量什么是其个人生活中可以实现的事情之后,如果必须,他会为达到既定的何标而训练自己。一个人是否自我修养,这取决于该人的抱负,或他的良心,或威卜兰【Veblen,Thorstein(1857~1929),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日译本注】所谓的“职业本能”。他可能会为了要做足球队员而接受禁欲生功而或者为了把自己训练成音乐家,为了使自己的企业获得成功而放弃一切娱乐。他可能出于良心而避免恶行与轻薄举动。但在美国,自我修养作为一种专门的训练,并不是像算术那样完全脱离实际应用需要而学习的。假如美国真有这种修行方法,那么它们也是欧洲的某些宗教领袖或传授印度发明的方法的斯瓦米【Swami,阁下(印度对学者、宗教家的一种尊称)。——译注】们所带来的。甚至像圣·德助撒和十字若望【Santa Teresa de Jesus(1515~1582)和Juan de la Cruz或Juan de yepzy Alvarez(1542~1591)都是属于西班牙加尔默罗教团的神秘主义者。——日译本注】所传授并实践的那种以冥想和祈祷为内容的宗教性修行,在美国也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了。

  
然派,日本人的假设却认为中学考试的应试少年,参加击剑比赛的运动员,或过贵族生活的人,都不仅需要学习他受试时必须记住的特定的东西,而且还需要与此完全不同的自我修养。不管他为应试记住了些什么事实,不管其击剑技术如何精湛,不管他如何注意礼貌细节,他都必须放弃他的书本、他的剑和他的翩翩风度,去进行特殊的修行。当然,并非所有日本人都接受带有种税意味的修行,但是甚至对那些并不进行这种修行的人来说,自我修养的用语和实践也在人生中占有公认的地位。各阶级的日本人都是根据一整套的观念来评判他们自己和别人的,而这一整套观念则是由他们普遍适用的自制和自控观念而定的。

  
他们的自我修养概念可以概要地分为两种,一种产生能力,另一种产生高于能力的东西。这种“高于能力的东西”,我称之为练达【原文为expertness。——译注】。这两者在日本是互相分开的,以在人类精神中产生不同的结果为目的,具有不同的根据,按不同的外部标志未识别。第一种类型,即培养能力的修行已经叙述过许多例子。那个军官谈到其士兵在六十小时不间断的平时演习中只有十分钟休息机会时说,“那些家伙即使不教也知道睡觉,需要的是不睡觉的训练。”尽管这在我们看来是极端的要求,但他不过是在着意培养必要的能力。他是在阐述日本精神控制法的公认原理,即意志高于几乎是无限可塑的肉体,而肉体本身并不会不予关注就必然损害健康的。日本人关于“人情”的整个理论正是以这一假定为基础的。遇到事关人生的真正重要事情时,肉体的要求就应该被彻底地置于从属地位,不管这些要求对健康如何必需,也不管这些要求在平时如何得到承认和精心培养。不管以何种自我修养为代价,一个人应该发挥日本精神。

  
然而,以这种方式表述日本人的态度有误解其假设之虞。因为“不管以怎样的自我修养为代价”,在正常的美国用法中几乎意同“不管以怎样的自我牺牲为代价”,它还经常意味着“不管以怎样的自我抑制为代价”。美国人关于修养的理论——不管修养是来自外部,还是由于严格律己的道德良知出自内心深处——认为从孩提时化起男男女女就得通过修养而社会化,这种修养或许是自己主动接受的,或许是外部权威所强加的。这是一种压抑。个人对这种限制自己愿望的做法感到愤恨,但他不得不作出牺牲,因而在其身上唤起了不可避免的反抗性情绪。这不仅是美国许多职业心理学家的观点,这也是每一代人在家中受父母养育时就浸染熏陶于其中的哲学,因此心理学家的分析道出了我们社会中的许多实情。孩子到了一定的时间“必须”就寝,而且他从其父母的表情中察觉出就寝是一种压抑。在无数家庭中孩子以每夜的大闹来表示其不满,他已是一个受过修养的年幼的美国人,把睡觉视为人“必须”做的事情,但仍作出螳臂挡车式的反抗。他的母亲还规定某些地“必须”吃的东西,这可能是燕麦粥,或菠菜,或面包,或桔子汁,但美国小孩学会了对他“必须”吃的东西表示抗议。他会得出结论,对他“身体有益”,的食物并不是味道好的食物。这是一种美图习俗,这在日本是闻所未闻的,在诸如希腊那样的一些西方国家里也是没有的。在美民,成年意味着从食物的压抑中得到解放,一个成年人不再限于吃时身体有益的东西,而且还可以吃味道好的食物。

  
但是,与西方关于自我牺牲的整个观念相比,这些关于睡觉与饮食的观念是不值一提的。标准的西方信条认为父母为其孩子作出了巨大牺牲;妻子为其丈夫牺牲自己的一生;丈夫为维持一家生计而牺牲自己的自由。美国人很难想像在某些社会中男男女女都不承认良我牺牲之必要,但这却是真的。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说,父母自然感到小孩可爱,女人在结婚与其他生活道路之间宁愿选择前者,养家活口的男人是在干其最喜爱的职业;就像猎人或园丁是在干其最喜爱的职业一样。为什么要谈论自我牺牲?如果社会强调这些解释,并允许人们依照这些解释生活,自我牺牲观念就不大会得到承认。

  
一个人在美国以上述“牺牲”为代价而为他人所做的这一切,在其他一些文化中却被视为是互相交换,它们或是将在以后得到偿付的投资,或是对已得到的价值的偿还。在这样的国家,甚至父子关系也以此方式来对待,父亲在儿子年幼时为其所做的一切,儿子将在老人的晚年和死后偿还。各种商业关系也是一种民间契约,虽然经常确保等量交换,但也同样经常使当事者一方承担保护义务,使另一方承担服务义务。如果双方都认为所受益处有利于己,就没有一方会把自己所尽的义务视为牺牲。

  
在日本,为他人服务背后的强制力当然是互相履行义务,既要求对收到的东西等量偿还,也要求处于等级关系中的人彼此之间相互履行责任。因此,自我牺牲的道德观所处的地位与在美国的地位大不相同。日本人总是特别反对基督教传教士关于自我牺牲的说教。他们主张有德性的人不应认为他为别人所做之事是对自己愿望的压抑。一个日本人对我说,“如果我们做你们称之为自我牺牲的事,这是因为我们希望给予,或因为给予是好事。我们并不为自己感到遗憾。不管我们为他人实际上牺牲了多少东西,我们并不认为这种给予会使我们在精神上升华,或我们应该因此而得到‘报答’。”像日本人这样一个以如此复杂详尽的相互义务作为生活中心的民族,自然认为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自我牺牲是无稽之谈。他们竭尽全力去履行极端的义务,但传统的相互义务的约束力使他们不会感到自我怜悯或自以为有德。而此种感情在个人主义较为严重和竞争较为激烈的国家内是很容易产生的。

  
因此,为了理解日本人一般的自我修养的习惯,美国人必须对我们的“自我修养”观念做一种外科手术。我们必须割去在我们的文化中派生于这一概念周围的“自我牺牲”和“压抑”的赘疣。在日本,一个人为了成为好的选手而又我训练,日本人的看法是,此人并不怀着比玩桥牌的人更多的牺牲意识来进行训练。训练当然是严格的,但这是题中应有之义。幼儿生来幸福,但并无“品尝人生”的能力,只有经过精神修养(或自我修养),男人或女人才能获得充分地生活和“品味”人生的能力。这一短语通常译为“只有如此,他才能享受人生。”自我修养“使人增大肚量(自我控制约能力)”;它扩大了人生。

  
在日本,进行“能力”性自我修养的基本理由在于它改善一个人的处世态度。他们说,在修养之初他也许会感到难以忍受,但这种感觉不久就会消失,因为他最终或许会从中感到乐趣——或许会放弃修养。学徒规规矩矩地做买卖,少年学习“柔道”(柔术),年轻的妻子自我调整以适应其婆母的要求。不言而喻,在修养的最初阶段,不习惯于新要求的男人或女人可能会想逃避此种“修养”。其父亲会对他们说:“你到底起了什么错误的念头?为了品尝人生无论如何要多少进行一些修养。如果你放弃它而完全不修行,以后必定会遭到不幸。如果出现这样的结果,即使被世人说三道四,我也不会袒护你的。”借用他们常用的话来说,“修养”是擦去“身上长出的锈”。它使人变成明晃晃的锐利的刀,而他当然想要成为这样的刀。

  


  
第五部分 第44节 修养(2)

  
日本人如此强调自我修养与已有利,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道德戒律经常要求的极端行为不是真正严重的压抑,也不意味着这些压抑不会导致反抗的冲动。这种区别是美国人在游戏和体育运动中可以理解的区别。桥牌冠军不会抱怨为了提高技术而要求于他的自我牺牲,他不会把为了做桥牌名手而不得不花费的时间称为“压抑”。但是,医生说,在某些情况下,当一个人为了很高的赌注或为了夺得冠军而打牌时,他所必须付出的高度注意力与胃溃疡和身体过度紧张并非无关。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日本人身上。但是,相互履行义务的强制力,日本人对自我修养与已有利的确信,使许多在美国人看来无法忍受的行动被日本人视为易事。与美国人相比,他们更密切地注意于有能力的表现,而且较少为自己辩护。他们不像我们美国人那样频繁地把对生活的失望推到替罪羊身上去,他们也并不如此经常地顾影自怜,因为他们由于某种原因并无美国人所谓的平均愉快。他们被修养得比一般美国人更密切地注意“身上长出的锈”。

  
在“能力”性自我修养的层次之上,还有“练达”的阶段。对这后一种日本修养方法,日本作者的著作还没有向西方人解释清楚。而对此课题作专门研究的西方学者则往往对此采取轻视的态度,有时他们称之为“怪癖”。一位法国学者写道,它们全都“违背常识”,在注重修养的所有宗派中最有影响的禅宗是“一派庄重的胡言”。但是,日本人想以这些修养方法实现的目的并非不可理解,而且对这整个课题的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搞清日本人的精神统御法。

  
有一长串日文单词表达自我修养的高手应该达到的内心境界。这许多专门名词之中有些是用来指演员的,有些是用来指宗教信徒的,有些是用来指击剑手的,有些是用来扮演说家的,有些是用来指画家的,有些是用来指茶道司仪的。它们都有相同的一般性含义,因而我仅取用一个词,即“无我”,这是一个在佛教禅宗这一兴旺的上层阶级的宗教里使用的词。对这种练达境地的描述如下:“舞我”这个词表达那些世俗的或宗教的体验,在经历这种体验时一个人的意志与行动之间“间不容发”,电流直接从正极流向负极。对于没有达到练达之境的人们来说,意志与行动之间似乎有一层绝缘屏障,日本人称之为“观察的自我”、“干扰的自我” 【据著者的理解,系指判断个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监视者,——译注】,当经过特别的修养而被排除之后,练达者便完全失去了“现在我正在做此事”的意识,电流畅通无阻,行为毫不费力。这是“心守一点”。【“one-pointed”是铃木大拙先生在《佛教禅宗随笔》中使用的词,据大拙先生说明,是作为梵文ekagra的译语选用的,表述主客不分,心集中于一点的状态。通常佛教将此译为“一缘”、“一心”等——日译本注】行为丝毫不差地再现行为者在其心中所绘的图形。

  
在日本最普通的人也追求这种“练达”。英国研究佛教的大权威查理·艾略特爵士讲述了一个女学生的事。

  
她向东京的一位著名传教士提出申请,说她想成为一个基督教徒。当问及其原因时,她回答说她的宏愿是乘飞机上天。当请她解释飞机与基督教之间的联系时,她回答道,她被告知,在她乘飞机上天之前她必须具备一种非常镇静和控制自如的心境,而这种心境只有经过宗教修行才能获得。她认为在各种宗教中基督教可能是最好的,因此她前来请教。【查理·艾略特爵士:《日本佛教》,第286页。——原注】

  
日本人不仅把基督教与飞机联系起来,他们还把培养“镇静和控制目如的心境”的修养与教育学考试、演说或政治家生涯联系起来。在他们看来,培养心灵集中于一点的修养几乎在进行任何事业时都可带来毫无疑问的利益。

  
许多文明都发展了这种修养法,但日本人的目标与方法有其自己的明显特征。这一点是特别有趣的,因为许多日本修行方法来源于印度,在那儿修行称为瑜伽。日本的自我催眠、聚精会神和控制感官的方法至今仍显示出与印度人的方法有血缘关系。它们几乎同样强调心空、身定,上万次地重复同一句话,把注意力固定在某个选定的信念上。甚至现在在印度所用的术语也仍然可以辨认得出来。但是,除了上述这派的这些骨架之外,日本的方法与印度的方法很少有共同之处。

  
印度的瑜伽派是一个禁欲主义的极端宗派,主张从轮回中获得解脱。人类除了这种解脱即涅以外没有其他得救之法,挡道路的障碍是人的欲望。这些欲望可以用挨饿、受辱和自寻折磨来消除。通过这些手段人可以超凡入圣,赢得灵性,达到与神的合一。瑜伽是一种放弃肉欲世界,从人类徒劳无益的轮回中逃脱的方法。它也是掌握灵性能力的方法。苦行越严厉,达到目标的进程就越快。

  
这种哲学在日本是闻所未闻的。虽然日本是个佛教大国,但轮回与涅思想从来就不是国民佛教信仰的内容。这些说教被某些佛教僧侣个人所接受,但它们从未影响民众的风习或民众的思想。在日本,人们并不认为杀死任何动物或昆虫就会杀死转世投胎的人类灵魂,因而也不会把它放生,日本的葬礼和出生仪式也不受任何转世轮回思想的影响。轮回并不是日本的思想方式。涅思想也是如此,它不仅对一般民众毫无意义,僧侣们自己也把它修改得不复存在。学问增宣布“悟”(悟道)之人已在涅之中;涅就在此地此时,一个人可在松树与野马里“看到涅”。日本人从来就没有兴趣去想像死后的另一个世界。他们的神话讲述神而不是死者的生活。他们甚至抛弃佛教死后因果报应的思想。任何人,包括最微不足道的农夫,死后都成佛。家中神龛内的祖宗牌位就叫做“佛”。没有任何其他佛教国家使用这种语言,如果一个民族如此大胆地谈论其普通的死者,那么这个民族是不会想出任何像实现涅这样困难的目标的,这一点是不言不喻的。如果干什么都能成佛的话,人就没有必要终生禁欲以达到绝对静止的目标。

  
肉体与精神势不两立的教义在日本也是闻所未闻的。瑜伽是消除欲望的方法,而欲望是以肉体为基地的。但日本人并无此种说教,“人情”并非属于恶魔,享受感官乐趣是生活智慧的一部分,唯一的条件是它们应为人生的重大义务而牺牲掉。这个信条在日本人对瑜伽术的处理中已达到其合乎逻辑的极限:不仅自我折磨被取消,而且日本这个教派甚至不属于禁欲主义教派。避世隐居的“得悟之人”虽然称为隐士,但通常与其妻子儿女一起居住在风光明媚的地方,过着安乐的生活。妻子的陪伴,甚至此后小孩的出生都被认为与其圣洁生活毫无抵触。在最流行的佛教宗派中僧侣可以用任何方式结婚养家,日本至今没有轻易地接受灵与肉不相容的说法。“得悟者”的圣洁在于以瞑想来积修行之功及其生活之简朴。圣洁并不在于身穿不洁之衣,或团目不见自然之美,或塞耳不听弦乐之妙。日本的圣者们以创作优雅的诗歌、品茶和赏月观樱花来消磨时光。禅宗甚至叫其信徒避免“三种不足,即衣、食、眠之不足。”

  
瑜伽哲学的最后一个信条,即认为瑜伽所教授的神秘修行法会使信徒进入与宇宙合一的忘我入神之境的信条,在日本也是闻所未闻的。神秘修行法不管行于世界的何处,也不管是由原始民族、伊斯兰教托钵僧、印度的瑜伽信徒,还是由中世纪的基督教徒来修行,修行者不论奉何种信条,都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做到了“与神合一”,感受到了“不属于这一世界”的忘我入神的狂喜。日本人具有的是并无神秘主义的神秘修行法。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进入入定状态。他们会的,但他们甚至把入定也视为培养人“心守一点”的修养法,并不把它说成是入神状态。禅宗甚至不像其他国家的神秘主义者那样说入定时五官处于静止状态,他们说以这种方法使“六官”达到极为敏感的状态。第六官存在于心中,修养使第六官超乎五种普遍感官之上,但味觉、触觉、视觉、嗅觉和听觉在入定时也得到其特殊的训练。禅宗的修养之一是觉出无声的脚步,并能在它们从一地走向另一地时准确地跟踪,或者在不打破入定状态的情况下分辨出——有意送来的——食物的诱人香味。嗅觉、视觉、听觉、触觉与味觉“有助于第六感官”,而且一个人在这种三昧境【佛语,即进入聚精会神的状态。——译注】中学会使“每一种感官都机灵”。

  


  
第五部分 第45节 修养(3)

  
这在注重超感觉经验的任何宗派中都是不同寻常的修养。甚至在三昧境中这些禅宗修行者也不试图超脱自身,而是如同尼采在谈论古希腊人时所说:“仍为其自身,并保持其凡俗姓名。”在旧本佛教大师的言论中,有许多表述这一观点的生动说法。最好的一种说法出于道元【道元(1200~1253),日本高僧,1223~1227年间留学中国,回国广传曹洞宗禅学。他的第一部著作《普劝坐禅仪》简要地介绍了坐禅方法。——译注】之口,他是13世纪禅宗曹洞宗【曹洞宗,日本佛教禅宗最大的支派,主张坐禅以求证觉悟。此宗于九世纪由僧人良介和本寂创立于中国,中心寺院在曹山与洞山,故名。日本僧人道元将此家传入日本。1977年有信徒753万人。——译注】的伟大创始者,该宗至今仍是禅宗里头最大和最有影响的一个宗派。在谈及他自己的“悟”(悟道)时,他说,“我只知道在垂直的鼻子上方,眼睛水平地横着,……没有一点不可思议的事(存在于禅的体验之中)。时光自然流逝。太阳从东升起,月亮消失于西方。” 【Nukariva,Kaiten,The Religion of the Samurai,London,1913,197页。——原注】禅宗的著作也不认为三昧经验除了赋予经过自我训练的人类能力之外还会赋予其他力量,一位日本佛教徒写道,“瑜伽主张,通过瞑想可以获得各种超自然的能力,但禅宗不作任何此类荒谬之论。” 【前引书,第194页。——原注】

  
这样,日本人便摈弃了瑜伽术在印度借以立足的假设。日本人对有限性的酷爱几如古希腊人,因此它把瑜伽术理解为使人完善的自我修养,达到人与其行为之间“间不容发”的“练达”的手段。这是效率的修养。这是自我依靠的修养。它赐予的功德是现世的功德,因为它使人能在应付任何局面时都准确地作出恰如其分的努力,既不多,又不少。它使他能控制本会反复无常的心神,不管是身体所受的外来危险,还是内在的激情都不会使他离开正道。

  
这种修养当然对武士和牧师同样有价值,而且正是日本武士把禅宗变成了他们自己的宗教。除了在日本以外,一个人几乎不能在其他地方发现神秘主义的修行法不是被人们用来追求神秘性体验的极乐境界,而是被武士们用来训练他们自己去适应肉搏战。然而从禅宗在日本开始流行时起就一直是这样的。12世纪,日本禅宗创始人荣西的杰作题名为《兴禅护国论》,禅宗训练武士、政治家、击剑手和大学生去实现完全世俗的目标。正如查理·艾略特爵士所说,在中国禅宗的历史中没有任何东西暗示出这样一种前途,即它将在日本被作为军事训练的一种科目。“禅宗与茶道或能乐一样成了道地的日本货。这种瞑想性的神秘教义不是在经书上而是在人心的直接体验中发现真理,因此人们可以推想,在十二十三世纪这样的动乱时代,它会在寺院这种避风港里流行于逃遁份世风云的出家人中间。但人们不会想到它会作为武士阶级所爱好的生活规则而被接受。然而事实却是如此。” 【查理·艾略特爵士,《日本佛教》第186页。——原注】

  
包括佛教与神值在内的日本许多宗派十分强调瞑想、自我催眠和入定的神秘修行法。但是,这些宗派中的有些宗派宣称

  
这种修行的结果是神的恩宠的佐证,并将其哲学的根基置于“他力”即“他人之力”上面,也即置于万灵之神的助力上面。有些宗派则仅依赖“自动”,即“自力”,禅宗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例子。这些宗派教诲说,潜力仅存在于自己身上,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能使之增加。日本武士感到这种教义正中下怀,而且不论作为僧侣、政治家还是作为教师——因为这些职能都是由武士来充任的——他们都可利用禅的修行法来支持刚毅的个人主义。禅宗的教义是极为具体的。“禅宗只追求人可在自己身上发现的光明。禅宗不能容忍妨碍这种追求的任何障碍。从你的道路上清除一切障碍。……如果在途中碰到佛,就杀死佛!如果碰到师祖就杀死师祖!如果碰到圣者(阿罗汉)就一个个地杀死圣者。这正是获得拯救的唯一道路。” 【转引自E.Steinilber Oberlin《日本的佛教诸宗》,伦敦,1938年,第143页。——原注】

  
追求真理之人不应间接地接受任何东西,不论是佛的说教、经书还是神学。“三乘十二分教皆是擦拭这些不净的废纸”。人们可以研读它们而得益,但它们与一个人自己灵魂中的闪光毫无关系,而只有这种闪光才能使人悟道。在一本禅宗对话集中,一位弟子请求禅僧讲解“法华经”,这位僧侣给他作了非常精彩的讲解,但听讲解的弟子却苛刻地说,“啊唷,我还以为禅僧卑视经典、理论和推理性说明的体系呢。”僧侣回敬说:“禅宗并不存在于完全无知中,但是它相信‘悟道’在一切经典和文献之外。你并没有对我说你想知道的是‘悟道’,而仅说你希望听听经典的说明。” 【转引自E.Steinilber Oberlin《日本的佛教诸宗》,伦敦,1938年,第175页。——原注】

  
禅宗教师所教授的传统修行意在教弟子“悟道”的方法。修行可能是肉体性的,也可能是精神性的,但它最终必须在学习者的内在意识中得到确认。击剑手的禅宗修行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击剑手当然要学习并经常练习正确的剑术,但他在剑术方面的熟练只是属于“能力”的领域。此外,他还必须学习变得“无我”。他先站在数英寸见方的平稳的板上,将精神集中于支撑自己身体的几英寸的木板表面。他脚下的这块非常狭窄、赖以立足的木板逐渐垫高,直至变成四英尺高的柱子,而他则能象站在院子里那样轻松自如地站在这四英尺高的柱子上。当他能在柱子上完全稳健无畏时,他便达到了“悟道”,而他的心也不会再以目眩和害怕跌落而背叛他。

  
日本人的这种站柱修行把众所周知的西方中世纪圣西门派【圣西门,三至四世纪间断修道士,北叙利亚出生。据传曾在柱子上生活了30年,这根柱子最初是六英尺,后来逐渐升高,最后达到六十英尺。圣西门就站在这根柱子上说教。——日译本注】站柱苦修者的修行变成了有意识的自我修养。这已不再是一种苦行。日本的各种肉体锻炼,不管是禅宗的修行还是农村中的普通习惯,都经历了这种演变。在世界的许多地方,跳入冰凉刺骨的水中或站在山中瀑布下是一种普通的苦行,有时意在抑制肉欲,有时意在获得神的慈悲,有时则为了引起入定。日本人最喜爱的寒冷苦行是在黎明前站在或坐在冰冷刺骨的瀑布下,或在冬夜三次用冰水浇身。但其目的是训练有意识的自我,直至不再感到痛苦。信此道者的目的是训练自己不受妨碍地继续瞑想。当他意识不到冷水的冲击和身体的颤抖之时,他便达到了“练达”之域。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报偿。

  
精神训练也必须同样自悟。一个人即使跟师傅,师傅也不可能进行西方意义上的“教授”,因为弟子从其自身以外的源泉学到的任何东西都没有重要意义。师傅也许会同弟子一起讨论,但师傅不会温文尔雅地把他引入新的知识世界。师傅最粗暴,反而被认为最有帮助。如果师傅不预先警告就打碎弟子举往嘴边的茶碗,或绊倒他,或用铜如意击其关节,那么震惊会使他顿悟。这打破了他的自我满足。记载僧侣言行的书籍充塞着这类插曲。

  
用来促使弟子作拼死努力去“悟道”的最受喜爱的方法是“公案”,从字面上说是“问题”。据说此类问题共有1700种,在禅僧的轶事集中,一个人花7年时间来解答其中的一个问题是不足为奇的。这些问题并不是准备让人求得合理答案的,其中之一是“听孤掌之鸣”。另一个是“要感觉到在自己成为胎儿之前的思母之情”。其他的问题是,“谁是身负无生命躯体行走的人?”或要回答“正在走向我的是谁?”或要回答,“万物归一,一归何处?”诸如此类的禅宗问题在12或13世纪之前的中国也曾被用过。而日本在接受禅宗的同时也接受了这些东西。但是在中国大陆它们并未继续存在下去。在日本它们却构成了“练达”修行的最重要部分。禅宗入门书极为重视公案。“公案包藏着人生的两难处境”。他们说,思考公案的人身逢绝境,恰如“被迫进死胡同的老鼠”,恰如一个“烧得火红的铁球梗在喉咙里”的人,恰如“要叮咬铁块的坟子”。他如痴如狂,加倍努力。终于,隔在其心与问题之间的“观察的自我”的屏障被拆除,两者——心与问题——如闪电般迅即融合,他也就“大彻大悟”了。

  


  
第五部分 第46节 修养(4)

  
在读了这些对弓弦紧绷的精神努力的描写之后,再去从轶事集中寻找花了这样的代价获得的伟大真理,那真是虎头蛇尾。例如,南岳花了八年时间来思考“正在走向我的是谁”这个问题。最后他终于搞懂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说此有一物的瞬间,确实放跑了全部(说似一物即不中)。”但是,在禅宗的启示中有一种通用的模式,它被暗示于以下几行对话中;

  
僧问:怎样才能免于生死之轮回?

  
师答:束缚你的人(即把你绑缚在这个轮回上的人)是谁?

  
他们说,他们所学的东西用著名的中国成语来表达,就是他们在“骑牛觅牛” 【骑牛觅牛,见《指月录》,亦作骑驴觅驴,喻忘其原有而别求,《大藏一览》;“参禅有二病;一是骑驴觅驴,一是骑不肯下。”今谓暂居其职,而另谋他事,曰骑马寻马,又与此略异。——译注】。他们认识到“需要的不是网与夹,而是用这些工具捕捉的鱼或兽。”他们认识到,换用西方的话来说,就是两难处境的两角【在假设性、选择性的三段论法(即两刀论法)中用小前提来肯定或否定的事项被称为“角”。——日译本注】都是与本质无关的东西。他们认识到,如果精神的眼睛被打开,目标可用现有的方法来达到。无事不可能,而且除了自己之外无人能帮助。

  
“公案”的意义并不存在于这些追求真理之士所发现的真理之中,这些真理无非是世界范围内神秘主义者们的老生常谈。公案的意义在于显示了日本人对追求真理是怎样考虑的。

  
“公案”被称为“敲门砖”。“门”嵌在筑于无知的人性周围的墙上,无知的人性则为现有方式是否够用而烦恼,并幻想有大群专注的旁观者会作出褒贬。这是对所有日本人都非常现实的“耻”(耻辱)上墙。一旦砖打破了门,门开了以后,一个人来到自由的天地,并扔掉砖。他不再继续去解决更多的 “公案”,学习已经结束,日本人的德之两难处境就得到了解决。他们以殊死的攻势撞进了死胡同,“为了修行”,他们成了“叮咬铁块的蚊虫”,最后他们终于领会到并不存在死胡同,——既无“义务”与“义理”之间的绝境,也无“义理”与人情之间、正义与“羲理”之间的绝境。他们找到了出路。他们成了自由之身,第一体得以充分“品尝”人生。他们达到了“无我”之境地。他们的“练达”修养获得了成功。

  
研究禅宗佛教的泰斗铃木【即铃木大拙(1870~1966),名贞太郎,系日本的著名佛教学者。——译注】把“无我”说成是“完全没有现在我正在干的意识的三昧境”和“无努力” 【铃木大拙:《佛教禅宗随笔》第3卷,第318页,(京都,1927年,1933年,1934年)。——原注】。“观察的自我被排除”,人“失去了自我”,就说他不再是自己行动的旁观者。铃木说:“随着意识的觉醒,意志分裂成行动者与旁观者,而且一定会引起矛盾相克,因为行为者的我希望摆脱(作为旁观者的自我的)约束。”因此,在悟道中弟子发现并无观察者自我的存在,“并无作为未知或不可知量的灵性实体的存在。” 【引自查理·艾略特爵士《日本佛教》,第401页。——原注】除了目标和实现目标的行动以外并无任何东西。人类行为的研究者可以把这种说法改写得更确切地特指日本文化。在幼年时期人受到观察自己的行为和根据他人意见判断自己行为的严格训练。他作为观察者的自我非常脆弱。为使自己达到灵魂助三昧境,他排除这一脆弱的自我,他不再感到“现在我正在干”。这时他感到自己在精神上已修养有素,就如学习剑术的人觉得自己已训练得能够没有跌落之虞地站在四英尺高的柱子上。

  
画家、诗人、演说家和武士都同样地利用这种“无我”的修养。他们获得的不是无限,而是对有限美的清晰而不受阻碍的感知,或是对手段与目标的调节能力,从而使他们能够准确地用恰如其分的努力去达到目标,“既不多,也不少。”

  
甚至一个根本未经过修养的人也会有某种“无我”经验。当观看“能“或歌舞伎演出的人在看得出了神的时候,据说他也失去了观察的自我,他的手掌发潮,他感觉到“无我之汗”。一个接近其目标的轰炸机驾驶员在他投弹之前盗“无我之汗”,他并不意识到“自己正在干”,已经没有作为观察者的自我残留于其意识中。不顾其他一切而全神贯注于敌机动态的高射炮手据说也同样盗“无我之汗”,并失掉了观察的自我。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在上述任何场合,可以认为是处在最好的竞技状态。

  
这种观念雄辩地证明日本人感到自我监视和自我监督是沉重的负担,他们说,这些约束一旦被去除,他们便变得自由而有效率。美国人把观察者的自我视为自己身上的理性原理,并在危机中以“保持机警”而自豪。而日本人当沉没于灵魂的三昧境里,忘掉了自我监视所强加给他们的约束时,他们感到好像去掉了套在脖子上的磨盘。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们的文化絮絮不休地把谨慎行事的必要性灌输到他们的灵魂中去,可是日本人以下述断言来与此对抗,他们宣称在这种重荷消失之处还存在着更有效率的人类意识层次。

  
至少在西方人听来,日本人阐述这种信条的最极端的形式是他们对“像已死的人一样活着”的人的高度赞赏。这句短语字面上的西方译文是“活死尸”,在一切两方语言中“活死尸”都是一种表示恐怖的措词。我们用这个短语来说明一个人的自我已经死去,而留下他的肉体作为地球上的累赘。在这个人身上已不留下任何生命力。而日本人则用“像已死者一样活着”来表示一个人生活在“练达”的境界。它被用于普遍的日常告诫中。为了激励一个对中学毕业考试感到忧虑的少年,有人会议,“像已死者一样地去考,你就会顺利地通过考试。”为鼓励某个正在进行重要商业交易的人,其朋友会说,“要家已死者一样地去干”。当一个人遇到严重的精神危机并看不见前途时,他通常会决定“像已死者一样地”生活,似摆脱困境。在日本投降日以后,当选为贵族院议员的基督教著名领袖贺川(丰彦)在其自传体小说中说:“像被恶魔缠身的人那样,他每天在自己房中哭泣。他的阵阵抽泣近于歇斯底里。他的苦恼持续了一个半月,但生命最终获得了胜利。……他要以死的力量来生活。……他要像已死者一样投身于战斗之中。……他决心做一个基督徒。” 【贺川丰彦:《黎明之前》,第240页。——原注】在战争时期,日本军人说,“我决心像已死者一样生活,以报答皇恩。”这句话包括下述行为,比如在出征登船之前举行自己的葬礼,发誓把自己的身体化为“硫黄岛之士”,决心“与缅甸之花一起凋谢”。

  
“无我”的哲学基础也是“像已死者一样生活”的哲学基础。在这一状态中,人抛弃了一切自我监视,从而也抛弃了一切恐怖心和警戒心。他变得如同死人一样,而死人是超越对行动的正当与否加以思考的必要性之上的。死人不再报“恩”,死人是自由的。因此,说“我将像已死者一样生活”就意味着从冲突中获得最彻底的解脱。它意味着“我的精力与在意力能够自由地直接去实现我的目的。我的观察者的自我连同其下切恐惧的重荷都不再存在于我与我的目标之间。干扰我以往努力的消沉倾向和紧张不安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现在对我来说一切都是可能的。”

  
用西方人的措词来说,日本人“无我”和“像已死者一样生活”的习惯是排除是非心的。他们所谓的“观察的自我”、“干扰的自我”是指判断个人行为的是非善恶的监视者。下面的情况生动地反映山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心理差异:当我们说到一个没有是非之心的美国人时,我们是指不再有罪恶感的人,并且必定随之有恶行。但最日本人在用相同的措词时,他指的是不再感到紧张和受妨碍的人。美国人指的是坏人,日本人指的是好人,修养有素的人,能够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的人。他指的是能完成最困难和最需要有献身精神的无私行为的人。要求美国人行善的巨大强制力是罪恶感,一个因是非之心麻木不仁而不再有罪恶感的人就成了反社会的人。日本人对该问题的解释是不同的,根据他们的哲学,人性本善。如果他的冲动直接体现于行为中,他的行动便是合乎道德并轻松自如的。因此,为了达到“练达”,他经受修行,以排除“耻”的自我监视。只有在此时。他的“第六感官”才摆脱一切障碍。这是他从自我意识和冲突中的彻底解脱。

  
只要离开了他们在日本文化中的个人生活体验,那么日本人自我修养的哲学就是一个不解之谜。我们已经看到,被他们归诸于“观察的自我”的这种“耻”是多么沉重地位在日本人身上,但是如果不叙述日本人对孩子的养育,那么其哲学在他们的精神统御法中所含的真正意思仍然是朦胧不清的。在任何文化中,传统的道德约束力不仅通过言论,而且通过长辈们对其孩子的态度传给新的一代。不研究该国养育孩子的方法,局外人几乎不可能理解被该国人视为大事的事情。通过分析日本人对孩子的养育方法,我们对日本国民整体所持的许多有关人生的假设就变得更为清晰了,而直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只是在成年人这一年龄层次上叙述他们民族的人生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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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恩·本尼迪克特《菊与刀》
    前言 译者的话 
    第一部分 第1节--第8节 
    第二部分 第9节--第18节 
    第三部分 第19节--第27节 
    第四部分 第28节--第36节  
    第五部分 第37节--第46节 
    第六部分 第47节--第58节 
    评价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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