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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瀛志异2

夏雨 (发表日期:2014-06-22 10:19:32 阅读人次:3753 回复数:51)

  观音签

  
8月骄阳似火,东京的酷暑热得人透不过气来。

  
李君从地下铁的霞ヶ関出来,白衬衫一下湿了一大片。

  
今天,他去参加一个法庭旁听。

  


  
诸位,现在李君已是个立派纳大学法学部的学生了,离毕业还有半年,但他已鲤鱼跃过了龙门,一举通过了司法考试,拿到了当律师的敲门砖。

  
这司法考试难度异常高,法学部142个学生,只有3个通过!

  
如果是日本的才俊学子,大家还不觉稀奇,每年总出来几个头上生角的。可他,一个在学的留学生,就太厉害了!

  
同学老师跌破了眼镜!

  
良马出,伯乐识。法学部大教授开始对这个贫寒聪慧的中国学生青眼有加,推荐他去一家大手律师事务所实习。

  


  
没有大教授的牌头,进这个律师事务所实习,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可是,现在他野心勃勃了,想留下来继续研修,将来能被正式录用,成为这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第51个注册律师。

  
那可不是容易的。

  
毕竟是外国人,只会搬弄法律条文。

  
譬如民事,离婚,债务,纠纷,日本人的思维逻辑风俗人情伦理道德,他们细致精微的心理活动,他吃不准。

  
与客户打交道,何时说话该委婉,何时该犀利,作调停,何时要以情打动对方,何时应以法理逼服对方,这种分寸感,对他来说是软肋。

  
又譬如刑事,法官依何酌情宽刑,律师据何捉检察官的扳头,李君也很茫然。

  
就连职场经验,人际关系,他都十分缺乏。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业精于勤,勤能补拙。

  
迄今为止,李君的生涯,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唯一能依靠的只是一个字---“勤”。

  
除了做好所长指定的工作外,李君早来晚走,多问好学。尽量与各位前辈律师套近乎,帮着写法律文书,帮助处理各种琐碎细屑的事,熟悉各种法务流程,听他们分析案件,了解他们的办案思路等等等等,这里就不一一详细列举了。

  


  
一次,他听田中律师谈案子,说要把杀人未遂辩护成伤害罪。

  
杀人未遂五年以上,伤害罪呢,十五年以下罚款50万,,,,对于法律条文,李君烂熟于心,脱口而出。

  
呵呵,我辩嘛,至多2年。 田中竖起两个手指。

  
当事人是日本人的话,嘿嘿,我可以让她即刻出来,缓期执行。 田中夸口,自信满满。

  
哦,卡诺乔,女的?,,,外国人的案子? 李君问。

  
所里的律师要轮流担任公派指定辩护人,义务性质。这次轮着田中,为一件中国人犯罪案件作辩护。

  
案情很简单:

  
两个斯那库小姐殴斗。

  
被害人是台湾人,加害人是福建人。

  
福建小妹骂台湾阿姐屡破规矩,抢了她的客人。台湾阿姐不买账,威胁说,再骂?再骂我就告警,告你个偷渡鬼!

  
福建小妹急眼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刺向台湾阿姐。

  


  
李君作了决定,去法庭观摩田中的现场辩护,学习如何把杀人未遂辩成伤害罪的方法。

  


  


  
推开法庭的门,李君发觉自己已迟到了。法官,检察官,翻译都已列座,辩护人田中也坐在律师席上。

  
法警正把被告带上法庭。被告是个穿白衣白裤的年青女子,低垂着头,露出白晢的颈项。李君坐在后面的旁听席上,看不到到她的面容。但觉得这女子窈窕的身段很熟悉,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法官开始询问,

  
氏名?

  
生年月日?

  
原籍?

  


  
王小燕,

  
19××年6月9日出生,23岁,

  
中国福建省福清县某某乡某某村人,

  
某年某月某日与同乡一起乘木船来日

  
,,,,,,,,,

  
怯怯的不流畅的普通话的声音。

  
李君在脑海里飞快地搜索,,,,,,,,,,

  
忽然电光火石般一闪,一个白裙飘飘的女子闪现出来。

  
没错,就是那晚赠我泡面的那个她!

  
,,,,,,,,,

  
接下来,法官说了些什么,检察官说了些什么,田中又说了些什么,李君一句都没听进去。 

  
(待续1)

  
第二天, 李君主动请璎,请求任王小燕一案的中文翻译。

  
他把自己曾与王小燕同住过一个楼,被赠泡面后她不辞而别的事,告诉了田中。田中的心很软,听了也蛮同情王小燕,便答应让李君担任此案的中文翻译。

  
当然, 有关一夜情的事,李君只字未提。

  


  
于是,去看守所面会王小燕,田中携李君同行。

  


  
隔着玻璃,王小燕一眼认出了李君。当年,她是天天隔着门缝窥看李君寒窗苦读的。

  
她与他没有交谈过,可是她居然叫得出李君的名字。第一句便是惊异地发问,

  
李君大哥,你怎么会来到这里?

  
李君想起那座破败的小楼门口的信箱,是写着自己大名的。

  
李君简略地作了自我介绍,王小燕脸上阴云转晴,满面欢喜,喃喃地说,

  
我早就知道了,你会出息的。会出息的。

  


  
王小燕说她国内有个弟弟,弟弟读书着迷,山村里能读得到的书籍,都被他借来读完了,后来凡是有文字的纸片,他见到了就读。

  
父母又喜又愁,喜的是没文化的家庭,出了个如此爱读书的娃,愁的是家里没条件,怕最终耽误了娃的前程。父母决心卖锅砸铁也要供他读下去。可是,卖锅砸铁也得有锅有铁呀。

  
她家一贫如洗。

  


  
王小燕借了10万人民币,跟着邻村表姐偷渡到日本,打工挣钱还债供弟弟。

  


  
现在你弟弟,,,,?

  


  
他已经考上北京的大学了。。。

  
那时候,我见你如此刻苦用功,禁不住想起弟弟灯下读书的情景,想起,,

  
一提起弟弟,王小燕的眼睛,如湖水般水波粼粼,水仿佛要溢出来。

  


  
哦,原来如此,,, 李君的心结解开了,他终于明白了王小燕对他的心境。

  


  
李大哥,求你一件事,

  


  
你说,

  


  
代我去浅草寺,拜一拜观音娘娘,求一支签。

  


  
这,,这,,,求神问卜灵吗? 李君觉得为难。

  


  
心诚就灵。偷渡时,风浪突然大起来,眼看小船要翻,表姐怕得哭起来,我不停地念观音娘娘保佑,观音娘娘保佑,开始在心里念,后来念出声,再后来全船人一齐大声念,终于九死一生,平安到岸。

  


  
求求你,,,

  


  
隔着玻璃,她哀求着,好象要向李君跪拜下来。

  


  
别,别,。。我去就是了。 李君说。

  


  
田中心里老大不满意,他觉察得出,李君没有把王小燕的话全部翻给他听。

  


  


  
抽了个空,李君直奔浅草寺。

  


  
游客很多,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李君无心观赏,穿过雷门,进入二道门,那里挂着个小船样的巨大草鞋,到得第三道门,才看到大殿两旁有求签之处。

  


  
100日元一次,摇一个签筒,出来一个标号码的签,然后按号码到抽屉拿写着内容的签纸。

  


  
李君心想,自己虽不信鬼神,但既然来此,何不也玩一下,看看这求卜到底准不准,便先为自己投了一币。

  
得第十九大吉,一个大吉签。上写着,

  
观音签:

  
一信向天飞,秦川舟自归,前途成好事,应得贵人推。

  
李君不觉大为惊奇,自己刚好在大教授的帮助下,得到一份好的实习机会。将来落实工作,看来还需有力者的支助。呵呵,菩萨能知道我的心愿,从这一点来讲,也真是太太灵了啊。

  
他转念又想,哈哈,也不过是个偶然而已,我何必如此轻信。

  
李君又投一币。这次是为王小燕求签,他要慎重点,合掌,默默念道,

  
请菩萨保佑王小燕平安度过难关。

  
然后,才去摇签筒。

  
拿到手中的签时,李君心里别地一跳。

  
第84凶签。观音签:

  
否极方无泰,花开值晚秋,人情不调备,财宝鬼来偷。

  


  
咦,这不是说四面八方的路都堵塞了,时机也晚了?,,,,

  
难道真的有神灵?

  
李君急忙把凶签系在旁边的架子上。按照规矩,抽到凶签,要把它留在寺里,菩萨会帮助你化解厄运。

  


  
出寺后,李君去买了几本小说书,有基度山恩仇记和金庸的武侠小说,他把自己抽得的第十九吉签夹藏在书里,找到斯纳库里王小燕的小姐妹,请她送进看守所去。

  


  
晚上,他又做梦了。

  
梦见自己在登山,这次登的是富士山,山道上人很多,但一个面孔也不认识,自己浑身是汗,奋力往上,陡然看到王小燕也在,却与他擦肩而过。

  
他正想喊住她,可她却坠下山去,云雾中,白色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小。

  
(待续2)

  


  
这一次,所长让李君担任他接手的一个案子的助手。他们一起去看守所见被关押着的当事人。

  


  
一出电梯,走廊那边有一列犯人,被一条长绳牵着。

  
远远见李君他们走来,看守发出口令,命令犯人立正,向后转,面朝墙壁。

  
李君从他们身旁经过,那6,7人个头高高矮矮,矮个儿的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高个的虽与成人无异,却豆芽儿细地满脸稚气,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

  
哦,原来他们是少年犯。

  
正在此时,队列中突然发出中国语的喊声,

  
李大哥,下个月我能回国了!

  
谢谢你啊,神签显灵了!

  
李君回头,声音是排在队列中最末一位穿一身白衣服女子发出的。

  
喝!想不到,这不顾一切,冒着风险朝他喊话的犯人,正是王小燕!

  
看守气急败坏地奔过来,暴跳如雷,

  
八格雅鹿!闭嘴!不准说话!不准说中国话!

  
。。。。。。

  
李君没有停步,也没再回头,与所长一起拐弯,走了老远还听得到那边传来看守的怒吼声。

  
回到所里,所长立刻招来田中,询问王小燕案进展情况。

  
田中又接手几个新案子,正忙着看材料。见所长问起王小燕案,回答说王案即将宣判结案,他已与法官交换过意见,听口风,法官倾向采纳他辩护人的意见。所以,他有把握得到宽刑两年的结果。

  
对于所长他们见到王小燕与少年犯一起移动,这种不合乎法理的现象,像个奇怪的谜,田中也解释不出来。至于说王下个月能回国的话,那简直是无厘头。

  
但是田中又说,

  
他刚刚接到法庭的通知,还没顾得及打开看,里面也许有王小燕一案的最新进展。

  


  
过了一会儿,田中来报,谜底出来了。

  
法庭通知,王小燕属未成年人,送少年鉴别所。

  
她,确实有可能在下个月遣送回国。

  


  
事情是这样的。

  
因为王小燕偷渡入境,没有身份资料,法庭便照会中国大使馆,大使馆照会当地政府,把王的户籍资料调来东京了。

  
不料,法官检察官看到这份户籍文件时,皆大吃一惊,困惑不已。

  
按户籍上的出生年月日计算,到今天满打满算王小燕还是十八岁零五个月。

  
户籍的年龄比本人供述的年龄小了5岁。

  


  
孰真孰假?

  
他们又对王反复多次讯问,王小燕每次都坚持说自己23岁。

  


  
从王小燕的外貌看,她发育得很成熟,像一颗饱满的紫葡萄,比23岁的年龄老成得多,有26,27岁的风韵,根本没有一点18岁少女,青涩的生葡萄模样。

  


  
怎么办?

  
日本的法律精英们,从来没遇到过这种荒诞事,他们的智商不够用了。

  
按犯人自述年龄23岁办?虽然他们认为这是真实的,但与中国发来的法律文件上的不一致。

  
按中国政府的法律文件18岁办?显然那是错误的。那么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他们讨论了又讨论,最后,一致决定按中国那盖着红色大印的法律文件办。

  
他们认为,他们无法为中国方面纠错。如果有质疑的话,那不是他们的错,是中国方面的错。

  
于是,家庭裁判所决定,

  
王小燕,女,

  
19××年6月9日出生,18岁零5个月,案发时未满18周岁,

  
按18岁未满的少年犯处理,送少年鉴别所。

  
一个月后遣送回国。

  
.。。。。。。。。。。。

  


  


  
这就是王小燕在少年犯队伍里移动的原因。

  


  
李君回想起夹藏在书里,给王小燕的第十九吉签的内容,

  
一信向天飞,秦川舟自归,前途成好事,应得贵人推。

  


  
呵呵,这诗确实神得很啊,无怪王小燕以为观音娘娘的签显灵了。

  


  
李桑,你说说,王的年龄到底是怎么回事?田中仍然对这谜底大惑不解,

  
李君嘴上唔唔地不可知否。心里已如明镜似地,他知道这谜底里还隐藏着个谜底,它牵涉到自己国家一个罪恶的政策。可是他懒得细说了,那得说长长一段话,而且即使说了,听者日本人未必能理解,必定会提出更多问题,让他解答。而这最终会使他的形象大大不利。

  


  
所长拍拍李君的肩膀说,

  
中国的事很神秘,我们看不懂的地方太多太多,以后中国人的案子,你可要多多发挥作用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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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1]:  邓星 (2014-06-26 15:18:46)  
 
  讲故事的确要有天赋的,100克题材化出700克来,化得动人,化得合理,就是本事。

  
小木樨花的村姑系列完了么?

 回复[32]:  夏雨 (2014-06-26 15:32:05)  
 
  呵呵,独屏最近难得上这里,总是在隔壁说几句

  
》由于职业的关系我对文艺方面的东西也看得不算多

  
为什么?因为搞理工的关系,对文艺方面关注少了?或者是时间少的关系吧。可我觉锝你推荐的两个电视剧非常对我胃口,就从那开始,我才尝到了网络上的海外影剧的美味。

  
你对楼上几位才女评论很到位哦(要删除我),还有几位,

  
小草的诗词修养很好,

  
小小鸟儿文才也不赖,只是她不写而已,有一篇写她母亲的文章非常感人,另外唐幸子也有一篇写她同父异母的妹妹的散文,感情真挚,非常打动我,虽然是多年前读的,可是这两篇文章写的细节至今仍留在我脑海里,久久忘不了。

  


  
呵呵,小花,我可不是天才哦,今晚如果不行,那就等星期天了。

 回复[33]:  小木樨花 (2014-06-26 15:37:41)  
 
   星MM,这个桃子还没完。

  
另,村姑那么多,我打算接着写。 就怕没得人看那

 回复[34]:  小木樨花 (2014-06-26 15:42:53)  
 
  独MM都忍不住来踩一脚了,看来看去还是夏雨MM魔力最高

 回复[35]: 谜底藏谜,待续2贴上了, 夏雨 (2014-06-26 23:11:49)  
 
  结尾的谜底里还留着个谜,看哪位有心来解一解。

  


  
小花,你的村姑只管写,我要来点评的。

 回复[36]:  小木樨花 (2014-06-27 10:39:08)  
 
  有个地方觉得不太对,宝贵意见又来了,怎么办

  
……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又仔细读了一下,构思精巧,奇!有趣!

  
最近ドライアイ,不能长时间看电脑……

  
留着下次说吧。

  
先献花,夏雨MM 有終の美 不像我拖着烂尾楼。

 回复[37]:  邓星 (2014-06-27 18:48:49)  
 
  夏雨,这次上得很及时我也算读得及时,小悠悠的写得很好。

  
谜底的谜,虚报年龄为方便打工 ?

  

 回复[38]:  小木樨花 (2014-06-27 19:50:06)  
 
  她弟弟都读大学了 她肯定不是十八。

  
她的自述 比盖着公章的证明可信

  
PS, 夏雨MM,为什么要给她安排一个事发当时18岁未满,而不是20岁未满?

  
考虑到她实际年龄很可能是23岁,给她安排事发当时20岁未满,就足够了吧

 回复[39]: 35 = 25 1911 (2014-06-27 22:53:12)  
 
  大概十年多前,有位朋友太太大约35岁,有晚因骑车没亮灯被警察盘问,被发现没户口。朋友叫我担保她出来。谁知电话绕通了警局,被警察反问,你朋友几岁? 她的登陆证写着25岁!

 回复[40]: 东瀛志异里的真人真事 夏雨 (2014-06-28 00:42:58)  
 
  谢谢邓星,小花,1911桑。

  
东瀛志异的1和2里,有两件事是来自真人真事的。

  
1的黑户口连夜搬家,第二天邻居起来找不到人了。原因是白天警察来敲过隔壁家的门。

  


  
2的年龄的蹊跷。

  
户籍与本人年龄不符。谜底是牵涉到农村计划生育的问题(与桃子一文有异曲同工之处)。乡下人渴望要一个儿子。头胎生了个女儿,抱到山里亲戚家藏起来。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选个时间再去乡里缴罚款,报女儿的户口,那里山村偏僻落后,不如小花江南鱼米之乡管得严。二胎已生出来了,总不能掐死,乡政府只要拿到钱也就算了,根本不管是女儿先生出来还是儿子先生出来。这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见农民被残酷的生育制度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当事人小姑娘哪里知道实情,一直以真实年龄称之,没办过护照,故不知自己户口的年龄有差错。

  
小花,为什么写18岁,是因为朋友告诉我这个故事时,说的是18岁。把18改20好还是不改好,我再想想。

  
邓星,这就是谜底的谜。你想一想,这种事日本人搞得懂吗?

  
1911桑,日本法官只知道中国户籍上年龄资料与真实年龄不符,可哪里知道这里面的荒谬与可笑的内情,更遑提其他事了,小说里李君都懒得向人家解释说明了。

  


  
又,小花,待续2的法律问题真的可以过关了?

 回复[41]:  邓星 (2014-06-28 01:05:36)  
 
  哦。其实我也想到计划生育的事,但想她既然有弟弟,就是头胎,

  
应该不用瞒掉,原来还真是。

 回复[42]:  小木樨花 (2014-06-28 08:16:05)  
 
  なるほど

  
头胎隐瞒掉 很厉害哦

  
看来那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不严格

  
法律上有牵强的地方 改天慢慢聊

  
先要赞 写得好

 回复[43]:  葉子 (2014-06-28 22:22:36)  
 
   謝謝。辛苦了。

  
終于知道谜底了。

  
期待着『自転車驚魂』 续集。

 回复[44]:  小木樨花 (2014-06-30 11:39:25)  
 
  表扬的话还没说具体,接下来就要说宝贵意见了,一大堆哟,夏雨MM不要见怪,更不要休克哟。

  
谈不上是法律上的错误,但觉得有些地方感觉有点不自然。夏雨或其他网友有知道的,望指教:

  


  


  
1,[因为王小燕偷渡入境,没有身份资料,法庭便照会中国大使馆,大使馆照会当地政府,把王的户籍资料调来东京了。]

  


  
对偷渡者,日本是无法查明其真实身份的。即便照会中国领事馆(不是大使馆),由于中国和日本没有确认身份上的合作办法,特别是没有附带有本人指纹等能确定本人的生理特征的证明。所以,即便搞来一个中国的户籍证明,也不能证明这个户籍证明就是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的东西。这是非常显而易见的,警察即便一时糊涂,检察官和法官这一点搞错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其二,中国领事馆碰到这种事情,即便警察/检察官/裁判所去联系,他们根本不去看望嫌疑人/被告人,更不会配合联系国内给出身份证明。除非嫌疑人/被告人是领事馆关心的人,比如有一定背景有一定身份。对偷渡的、一般犯罪的在日本的本国侨民,对不起,咱们中国领事馆架子大的很,加上这种事情太多了,一一都要出动的话,领事馆也没那么多人。要知道人家是很忙的!有更重要的事情!

  
其三,日本的警察/检察官/法院,对于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外国人,是如何做的?他们首先是看当事人的供述。当事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有一部分当事人不但对犯罪事实,连自己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都保持沉默。这个时候,警察等一般会首先去确认他的真实身份。日本人一般比较容易确认,但也有实在无法确认的情况,这个时候,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比较清楚,在不知道真实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下也完全可以起诉。用的姓名栏填“不明”或代号,并附上其面部照片及指纹。只要犯罪现场等留有犯罪的指纹,或有目击者见证,能对上号的,不用知道姓名年龄,照样起诉。

  
。当事人是不持有身份证件的外国人,不能证明其真实姓名年龄等的,只要当事人自己供述,就以其自称的姓名年龄等,前面加上“自称”两个字样,就制作起诉状了。

  
所以,日本的警察/检察官/法院即便不知道该外国人的姓名年龄等,只要本人供述的,就以本人供述的为准,至于年龄,一般,本人不会作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即便有在年龄上对自己作不利供述的,本人没钱的话国家会给请国选律师,律师在对此有一丝疑问的情况下,不会不去做确认。

  
王小燕的情况,由法庭通过照会中国领事馆而获取其在中国的身份材料,这种可能性基本是零。但是,辩护律师为了证明其行为当时还是未成年人,一般会想办法通过各种渠道去证明,

  
包括让中国国内打证明过来。但是这样年龄成为一个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争点”(そうてん),要法院采信这个国内开过来的证明是真实的,还是很费劲的,虽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检察官会立刻要求调查该证据的真实性!即便这个证明加了公证,也只能证明这身份证明是真实的,但是不能证明这身份证明内容和被告人具有同一性。如果是身份证的复印件,因为有照片,会好办一些。但是王来日已有若干年,她在国内的户籍如果指她不满18岁,那国内很可能没有她的居民身份证。当然,国内居民身份证的证明加公证书,也可以是造假的。

  


  
2,[田中说,王小燕会不会想家想疯了,得了妄想症了?所长说他会动用上层关系,打探一下事情的真相。过了几天,谜底出来了。]

  


  


  
田中是王小燕的辩护律师,警察/检/法庭对案子的情况,包括对当事人的是否存在为未成年人的可能性,一旦发现王可能是未成年人,第一要做的就是联系田中律师,而不是需要田中律师通过所长打听了以后,过了几天才知道事情以及原委。特别是对王的年龄产生疑问而有必要提审/讯问,由于已经起诉并已经开过一次庭,所以对王进行审问的话,必须是在公开的法庭上的审问,不可能不让辩护律师知道。不会未通知律师也不会带到检察厅讯问。

  
所以,田中通过上司打听,过了几天才知道情况,这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法庭认为王可能是未成年人如果法庭发现王可能是未成年人,第一就会通知辩护律师和检察官,让辩护律师去证实,一旦被证实,检察官必须立刻撤诉(因为这不归地方裁判所管了,而是归家庭裁判所管了),同时,人立刻要移送到“少年鉴别所”关押起来。所以,一旦王被起诉并且已经开过庭,那接下来即便王被证实行为当时为未成年人,要送也要送到“少年鉴别所”,而不是检察厅。简单地说,一但起诉开庭,被告人不会再回到检察厅受审。这是刑事审判的大原则。

  


  
3,[检察厅也在霞ヶ関。那是一座很庄严很厚重的大楼…一出电梯,走廊那边有一列犯人,被一条长绳牵着。远远见李君他们走来,看守发出口令,命令犯人立正,向后转,面朝墙壁。]

  


  
检察厅或其附属建筑中,是没有收容嫌疑人/被告人的地方的。只有一种临时关押室,给当天接受检察官讯问的嫌疑人/被告人等候审讯的较短的时间内使用。人从哪里(警察的留置所/法务省的拘置所)押来的,就由该设施的人员押送到检察厅来,检察官审讯完以后,哪里来的,当天押回哪里去,不过夜。王已经被起诉并已经开庭过一次,一般来说是被关押到法务省的拘置所的,但是拘置所人满为患的时候,会继续关在警察的留置所。 检察官的审讯是逐个进行的,不可能几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一起审讯。即时间上是有先后交错的。

  
所以,检察厅大楼里嫌疑人/被告人的移动,是在押送人员陪同监督下单个的转移。因此,出现一队犯人同时被押送转移走在检察厅的建筑内,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检察厅内戒备并不森严,多人一次性移动,是风险极大的,同时也没有这个需要。

  
检察厅内嫌疑人/被告人的移动时,是单个绑上腰绳的(只有审讯时或律师来会见的时候可能松开腰绳),同时带上手铐。大家绑一条绳上,这是没有的。

  
但多个人员的同时转移,在法务省的拘置所或服刑的监狱,是常见的。

  


  
4,[这一天,所长去拜访升任检察厅高层干部的老朋友。特意带上李君,让他领略一下官场中的挨拶市面]

  


  
日本的律师和检察官、法官之间,在涉及同一个案件的时候,是绝对忌讳私下来往的。特别是同处一个城市的人之间,平时私人见面会利用业余时间在官衙以外的地方见面。只有偶然出差到东京的律师才可能去官衙找自己的老朋友老同学。

  
所长的律师事务所中,所属律师担任了该案的辩护律师,而东京地方检察厅又担任了这个案子的起诉,这种时候,所长绝对会避嫌,不会去检察厅拜望老朋友的。

  
后面的 所长通过熟人打听才知道王案的变化,这也是不可能的。上面说了,案情有任何变化都会第一时刻通知辩护律师;同时,自己所里有律师担任辩护,而所长去检察厅打听案情,这是大忌讳,不可能的。

 回复[45]:  夏雨 (2014-06-30 22:55:28)  
 
  哈哈,很好,重量级的来了。谢谢!

  
等空下来我会细细修改。

  
看起来,你是我小说最认真的读者,同样,我也将是你作品的最忠实的粉丝,

  
呵呵,有这样的朋友,写作才有趣啊

 回复[46]:  雪非雪 (2014-06-30 23:10:39)  
 
  

  
看夏雨的志异得有脑筋急转弯素质和非凡的记忆、严密的逻辑思维、日本法、国际法等等专业知识。我投降,膜拜。

  
曾几何时,看福尔摩斯看得废寝忘食。感觉那基本是多少万光年之前的事了。

  


  


  


  

 回复[47]:  夏夏 (2014-07-01 08:54:49)  
 
  我现在才知道夏雨已经更新了!

  
夏雨厉害!

  
期待下一篇.......

  
送碗面!

  

 回复[48]:  小木樨花 (2014-07-01 10:45:15)  
 
  我们那儿很多孩子是在家里出生的 没有出生证明

  
出生后多长时间内报户口,可能是有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家都是过了好几年,要读书了,才去报户口。

  
这和计划生育的管理不一样,计划生育盯着女人的肚子可是盯得很严实的,

  
生出来之后报户口什么的,反而是基本不管

  
很多家庭为了孩子早上学一两年,孩子出生年份不如实填写

  
而阴历当成公历填写更是太常见……农村年轻人干坏事被抓,其实仔细核实一下,有些人真是未成年。

 回复[49]:  夏雨 (2014-07-13 17:04:30)  
 
  小花,按你的意见改了一些。谢谢!

  
有些伤筋动骨的地方就不去动它了。

  
如果以后我再写,希望继续提哦!

  
非雪好,谢谢鼓励,面对夸奖我脸红哦

  
夏夏,赠我凉面,好吃呢, 今天我家正好也吃凉面。

 回复[50]: 你还真的改阿 小木樨花 (2014-07-13 17:59:09)  
 
  

  
我的大桃子系列写完了,你找时间批吧。

 回复[51]: 东瀛志异2的时代背景 夏雨 (2014-08-31 12:06:59)  
 
  看到一篇讲计生恶政的文章,贴上来作为小说的时代背景。不然,再过几十年,人们就会看不懂这些故事了。

  


  


  


  
计生恶政何时了

  


  


  
杜导斌

  


  
前两天,纯粹偶然的原因,听了一对再婚夫妇的倾诉。他们向我诉说了反复回村里为三岁的儿子上户口的种种艰难曲折。自儿子来到这个世上开始,他们就不断地给村书记主任和妇女主任送礼,每个人每次都是几百上千,可都没用。村妇女主任多次到他们在东莞的店里作客,每次他们都是肉酒肉饭招待,有次临走时,她居然对着他们家大门,双手合十说:“祝愿你家死儿子!”然而也是这个妇女主任,曾为他们开过一个假出生证,为此收了他们1000元钱,又向他们借了6000元,三年后还只还1000,还有5000,赖帐不还。他们说,这次回村才好不容易有些眉目,原因是上面政策变了,派出所这次不要计生证明,答应尽快把户口的事办好。之所以会发生这个变化,原因是湖北计生委(原话如此,应该是卫计委)与公安在打官司。两个政府部门之间为什么会打官司,他们说不清。我估计可能与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有关,公安不再把给孩子办户口与计划生育证明绑在一起,卫计委对新生儿拦路抢劫的恶政一旦失去公安支持,就自动失效,这无异于摔了计划生育干部的金饭碗。

  
他们诉说中有句话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据这对夫妇讲,村妇女主任在得知公安不认她开出的“违法生育”证明后,说:“我巴不得习近平死,薄熙来有什么错?”

  
且不说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本就是肆意侵犯人权的罪恶行为,即使认可其对减小人口压力具有一定作用,也只是个权宜之计。它只是断定,现阶段中国人口太多,需要以节制生育来减少人口,但节制并非需要一直节下去,等人口总量降到某个合适的水准,计划生育就当停止。与计划生育相比,可持续发展才是需要长期坚持的,才是原则。由于执政者的愚昧,计生居然被与可持续发展这种长期原则并举为所谓的“两个基本国策”,未经公共辩论,凭中共中央和所谓专家的意见,就被强加在亿万国民头上。

  
1990年前后是计划生育的巅峰时期,除少数民族外,中共拿出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强力手段,在全国强制推行“城市一孩,农村两孩”的暴政,为达到中国人没有一对男女能避免被强制实施的节育,当局采取种种极端措施,一是把生育率与官职考核捆绑在一起,实行所谓的“计生一票否决”,生育率高低被视为与所有各级党政一把手职务地位直接相关的“硬指标”;二是计生干部有权入户捉人抓人绑人,有权没收财产,有权铲倒反抗者的房屋,妇女们为逃避反抗节育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无效,即使以命相胁都没用,最极端的超越法西斯的标语口号是“喝药不夺瓶,上吊不拉绳”;三是计划生育被与公职和户口等等捆绑在一起,一旦计划外生育,不仅自身将失去公职,而且生出来的孩子也是黑人,没有户口。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户籍管理从一个人呱呱坠地开始,直到进入火葬场为止,与每个人的生命相始终。没有户口,意味着从出生起就是被歧视的对象:读幼儿园,被拒绝,非读不可,得花大价钱;进小学,仍然是被拒收,仍然是得额外花大钱;长大了,没有身份证,没有责任田,不能参加高考……没有户口,几乎寸步难行,处处饱受歧视,事事都得额外花钱,时时低人一等。

  
与这种强制性相配套的还有巨额罚款和收费,每超生一个孩子罚款数千,前些时曝出张艺谋因超生被罚数百万就是例证。卫计委收取的巨额罚款和收费,美其名曰缴给了财政,实际上为鼓励收费和罚款的积极性,至少有一半又由财政返还给了卫计委,最后不是被卫计委领导用于吃喝嫖赌,就是以奖金福利等名义被卫计委内部的干部职工瓜分掉了。

  
作为计划生育的组织保障,计生专干(在其他党政机关是计生兼职干部)是打村委会起的镇、县、市、省、中央都必须配备的公务职位,每个乡镇通常有四个左右的专职计生干部,每个县有二百左右的计生工作人员。全国也许有20万或更多的公务员靠结扎、堕胎、卖药、罚款、收费为生。计划生育事实上就是这些公务员及其领导的“封地”,他们工资的一部分由财政保障,还有一部分则属于自筹,再加上奖金和各种福利,也许还包括领导的烟酒饭、嫖资赌资和存折,全都依靠所谓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旦没有了计划生育政策,或这个政策不那么管用了,民众不买帐了,不提着好烟好酒登门求告了,他们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计生官员能不跟你急?能不反对户籍制度改革?

  
共产党执政六十余年来,旨在压迫剥削人民的暴政、虐政、恶政绝不仅仅只是计划生育和户籍制度,还有更加隐蔽和严重的,如干部考核提拔任命,各种审批,国土卖地,城管,强拆,环保收钱,银行扩大存贷价差,汽油电力自来水涨价,电信电视报刊杂志的有偿新闻和强制订阅,矿产坐地收银子,种子农药兽医垄断,医疗高额收费,社保低保从基金中刮油,高速公路旅游景区拦路设卡抢劫……举不胜举,暴政、虐政、恶政几乎遍地都是,问题堆积如山。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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