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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之《大匠师》 19-32

弧笑弦 (发表日期:2011-06-22 20:21:57 阅读人次:1271 回复数:4)

  中部

  


  
第19章

  


  
太子出逃,举国震惊,仿佛是在沉香国这片宁静的水面上投下一道阴影。舆论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太子此举是小人自弃,愚不可及——郡王正想辅佐太子继承大统,他干嘛要跑?另一派则认为:太子此举是被逼无奈——郡王已决定废太子而立世子登上王位,不跑即等死,焉能不跑?以上两派舆论,出入过大。但也未必是空穴来风。因为,酉时的郡王也许会立太子为王,戌时的郡王也可能废掉以至杀掉太子。

  


  
相对可信的是内史记述。关于这段史实,女内史臣小准大致是这样记述的:

  


  
是年孟夏,郡王下诏在银殿祭拜祖先,并设乩坛,扶乩问卜以立新主。这是沉香国自十年前那场征伐之战以来最大的一桩国事。当日银殿之上一派庄严肃穆,金瓜武士手持金瓜镇殿护持,整座大殿香雾缭绕,钟鼎齐鸣。沉香国二品以上重臣,那些当年跟随郡王征讨昏王的将相臣工悉数到场,无一遗漏。他们须发皆白,眉长三尺,朝思夜盼的就是这一天:国不可一日无君,沉香国的王位已空待十年,这是历朝历代任何君国都不曾有过的。郡王为此盛典已提前斋戒了一个月,一个月里他忌食鱼肉,连米饭都不吃,只吃祖先喜欢的花草,此外喝点清水。因而当郡王身着礼服步入大殿时,就给人一种仿佛不是走上去,而是翩翩然飞上去的奇妙错觉。祭祖仪式异常庄重,但又异常简洁:郡王独自跪在列祖列宗前三叩九拜,祭坛下的王妃、世子以及一众臣工只需跟着跪拜就是了。至于郡王在焚香祷拜时说了些什么,就连内史臣也不得而知。

  


  
这是个谜。史上有许多这样的谜。有人喜欢解谜,一直解到死为止,还有人实在解不开就去他娘。此为题外话。

  


  
女内史小准尽管十分遗憾,但对一个细节的捕捉似乎又弥补了缺憾:当日郡王正在焚香祷拜,银殿之上突然划过一道骇人的闪电。其实不仅孤岛城堡,整个沉香国都在下雨,并已连绵了多日,电闪雷鸣也不少见,少见的是闪电居然能撕破铜浇铁铸的殿门,越过武士密不透风的金瓜,皮鞭一般地抽打在大殿上。

  


  
由于突如其来的闪电,祭祖盛典只用了一炷香即告完毕。

  


  
所有人的脸上都闪动着惊慌迷惑。几大重臣与郡王商议,还要不要扶乩问卜?商议结果是议程不变:此事涉关王国社稷,王位继立,岂能因为几道闪电便中途作罢呢。

  


  
银殿上重新焚起了香,钟鼎齐鸣片刻又戛然而止。乩坛就在此间搭设完成。它其实是一个硕大的沙盘,通体用朱红帷幕罩住,由三十名精壮武士抬上大殿。被允许靠近乩坛的只有两人:一位是大祭司,另一位就是女内史臣小准。小准手中持有笔墨纸砚,此时此地她一人兼负两大使命:既要担任王家内史的见证人和记录者,又要担任乩笔,把扶乩所得的神明旨意笔录下来。大祭司这时宣读了郡王诏书,接着又宣布“请神明” ——大祭司拥有沉香国最具金属质感的喉咙,喊声犹如方才的闪电一般抽打在大殿上。随着这道声音的闪电,朱红帷幕之内发出了一团嗡嗡声。的确是嗡嗡声。既像是在诵经,又像是养着几箱蜜蜂。嗡嗡声在一炷香过后渐渐消弱。朱红帷幕内发出“嗯哼”声。

  


  
“贵方是哪位仙家?”大祭司跪着求问。

  


  
“天高云淡,四海为家,无名无姓,来者西来。”

  


  
“西来?”大祭司觑了一眼高处端坐的郡王,接着问:“如此说,仙家来自西方净土?”

  


  
“非也。天地混元,何东何西。痴人自痴,愚不可及。”

  


  
大祭司再觑一眼高处端坐的郡王,咳了声嗽:

  


  
“仙家过境是沉香国造化,事关君王继立,福祸一国社稷,叩请仙家不吝天意,指点迷津。”

  


  
大祭司说完,磕头拜了三拜才起身。而后他清了清嗓子,有如在大殿上又打了道闪电:

  


  
“请乩人!”

  


  
朱红帷幕应声拉开,乩坛上一支木制的乩笔呈“丁”字形悬在沙盘上方,手扶乩笔的乩人是一僧一道,僧为须弥和尚,道是无可道人。他们是前后两朝国师,又都是童子真身,上乩坛充当乩人最适不过。在过去十年之中,他们两人如此近距离接触的机会绝少遇到,——郡王不喜欢他们接触。这很奇妙,他们同殿称臣,十年之内居然就这样日月交替般地过来了,往来如参商般地过来了。当日须弥和尚与无可道人同时担任乩人,他们的姿态也深刻在沉香国民的记忆里:两个人脸冲着脸,呼吸对着呼吸,胡子抵着胡子,一方的右手扯住另一方的左手,一方的左手扯住另一方的右手,样子看起来就像一只纺锤,又像两个跤手,好像正要把对方摔饭在地似的。那只乩笔就在四只手中等待神明的催动。

  


  
此时大殿外雷声隆隆,大殿内却静得仿佛只剩下了空气。猛然之间又有一道闪电鞭子般抽打在大殿上,惊起一片唏嘘声。乩坛上的须弥和尚﹑无可道人同时中了一鞭似的抽搐起来,悬在正中的乩笔随之摇动起来。那是神明之笔,转瞬之间,硕大沙盘上已写满了字,乩坛随之剧烈摇闪,看上去很像是在筛沙子——实际就是在筛沙子,筛过了才能继续写字。究竟写了什么,除了小准之外没人知道,没人看到——所有人都伏在地上,只看得到地上铺的金砖,就连高高在上的郡王也闭上了眼睛,规避乩坛上演中的神迹。

  


  
一个时辰过后,雷鸣闪电不见了踪迹,银殿一派岑寂。乩笔停了下来,须弥和无可两位乩人也不再抽搐。郡王这时睁开了眼睛,伏在地上的人也都瑟瑟地抬起了头。

  


  
“仙家,”大祭司战战兢兢开口道。“仙家还在此地吗?”

  


  
没有回答。一点声音都没有。大祭司觑了一眼高高在上的郡王,接着问:

  


  
“仙家现在何处?”

  


  
仍没有回答。

  


  
大祭司最后觑了一眼郡王,他清了清喉咙,金属质感的嗓音又回响在大殿上:

  


  
“仙家行方已远,收坛!验乩笔!”

  


  
当乩坛连同须弥无可两位乩人被三十名武士抬下去之后,女内史臣小准也收起了她的笔墨纸砚。整整两个时辰里,小准一直在精确无误地摹写沙盘上的乩笔文字,这些文字记录在比昂贵的纸张更为昂贵也更有利于持久珍藏的丝绸上,从地面起算刚好等于小准的身高。这些文字在大殿上被当场宣读,整整话费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在后来的沉香国内史纪要《太子废立·扶乩》中,小准忠实记述了当日那位西来仙人的神旨,通篇其实只有两个汉字,这两个汉字若干次复写下去就是一个整篇了:

  


  
不知。不知。不知……

  


  
第20章

  


  
从世子宫正门向西,绕过守卫森严的千岁府后再向北,经过三道宫墙和三条麻石铺就的官道,尽头处会看见一座宅邸,它幽静而精巧地掩映在两株银杉树荫下,青铜门楣的上方镌着郡王手书三个鎏金大字:内史府。

  


  
不弃从轿帘内看见那三个字就喊了声“落轿”。

  


  
“落轿!”世子宫大总管吩咐了轿夫,就来到轿帘近前:“您干嘛要落轿?您贵为世子,脚不沾地进去就是了。”

  


  
“轿子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不弃一边说一边钻出轿子,时下已是初秋,他的靴底刚刚落地就溅上了泥巴和几片枯叶。“我要走着进去,好好看看小准的宅院。”

  


  
总管的脸色十分为难,不弃拍拍他:“赛公输,你就跟他们在这里等着。我不出来,谁都别进去。”

  


  
赛公输就是世**的大总管。两月前他的人生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一条路是跟随郡王去边塞讨伐太子不离,另一条路是净身之后给世子当差做总管,四十岁的赛公输如今已不再是个完整男人了。

  


  
主仆正说话,青铜门楣下的朱漆大门“吱呀”洞开,女内史臣小准身着官服,准确说是沉香国最为性感的官服快步上前,跪迎不弃。不弃却烫着似的一下跳开了,他从侧面将小准搀扶了起来。照规矩他是不用这么客套的,他这么客套小准反而毫不领情,所以在搀扶小准的一瞬不弃被飞快而用力地狠瞪了一眼。

  


  
朱漆大门合上了,赛公输被“吱呀”一声关在门外石阶下。赛公输知道不弃的秉性:他有时爱胡闹,比如开饭时间可能跑到下人们的饭桌上抓馒头吃,但他有时又说一不二,发起脾气就像要吃人。赛公输此刻便嗅出了不弃说一不二的语气。眼下虽是多事之秋,就连做梦他都担心世子遭遇不测,但面对着此刻说一不二的世子,他也只能一动不动跟那顶轿子站在一起了。

  


  
不弃和小准朝书房方向走,有十名佩剑的侍女左右护卫着,她们的佩剑不是摆摆样子,一旦拔出鞘来都很要命。成为内史臣后,小准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侍女佩剑相随,那时侍女的人数没这么多,她们佩剑也只是摆摆样子。但是两个月前,郡王亲征边塞,讨伐太子不离,孤岛城堡的战争记忆被突然唤醒,情形便大不一样了,现在就连小准身上都配着一把短剑。不弃猜想小准对短剑的用法一窍不通,它斜插在她的杨柳细腰之上起不到丝毫的震慑效用,倒很适合惹来某些麻烦。小准一路上不说一句话,不弃却也不怎么在乎,他只管东瞧西看,把小准府上的一草一木都看个清楚。

  


  
这宅邸是郡王下旨,仿造前朝内史臣宅邸修建的,它比从前的内史臣宅邸稍稍小了些——因为都邑年代的内史臣需要容下内史臣和他的二十八个儿子——小了怎么行呢。眼下这座府邸只住着小准,对于孑然一身的小准而言,它大得反而反而显得没必要。整座府邸的色调可以用灰色和冷色概括,能与如花似玉的小准相映成趣饰品和摆件一个都没有,此外,偌大的宅院居然没有花,只有两行银衫树,树龄三十年了,却只长到了一人高,长势之缓慢会让人急的发疯。每株银杉树都披挂着亮闪闪的﹑不好惹的﹑剑尖儿般咄咄逼人松针,一路上不弃被它们戳了好几次,每次都疼得咧嘴。但他不生气。他觉得小准一定是喜欢银杉才种下这么多银杉的。这么一想他就不生气了,反而对戳疼他的没株银杉都客气地打了招呼。

  


  
两行银杉树拐过了长长甬道,在一扇月亮门前终于不见了。穿过月亮门,迎面建着三间房,第一间用来会客,居中为书房,里手最后一间是小准的深闺。不弃贵为世子,先是被迎进会客间,小准在那里整好冠带,再次郑重其事跪倒接驾。不弃没敢搀扶小准,一来小准狠狠瞪的那一眼他还记忆犹新,二来他发现客厅另一侧的书案上蹲着一只鸟——不弃知道那是内史信使——当着这些家伙最好公事公办,免生麻烦。

  


  
“带我去书房。”世子瞪了一眼那只信使鸟。“本宫与你有要事相谈。”

  


  
这要求不过分。小准从地上起来后头前引路,十名佩剑侍女抚剑随行,书案上那只内史信使拍了拍翅膀也要跟过来,但不弃以迅雷不及掩耳动作将门挤上了,一根羽毛随着“咣当”声从门缝里悠悠荡荡飘落在地,同时还传出一声刺耳的鸟叫声。不弃此举令小准大惊失色。不弃却像没看见似的捂着嘴,顿足捶胸好半天,开心的不得了。小准奈何不得,瞪他一眼又带路继续朝里走。

  


  
这一路上依然只看得见银杉树,它们笔直地指向第二扇月亮门后面的内史书房。书房要比客厅大,里面摆满了竹简木简以及丝绸书和纸张书,每当那些书等于一块青砖的厚度就成了一套书,整间书房约有一万套书,都整整齐齐排列在借助椅子和梯子才爬得上去的书架上,以致书架取代了房子的四堵墙。书房正中央摆着一张大书案,大得可以打上三个滚儿,坐在书案前,一抬头就能看见一支斗笔从天井悬垂下来,长度相当于一根长矛,笔头比一般人的头还要大。不弃知道这支斗笔非同寻常:沉香国历代内史臣的书房都悬着这样一只御赐巨笔,意寓“秉笔直书”。不过它实在太大了,取下来可以当成墩布用。不弃还听说,历代内史臣的书房都连通着一间地下暗室,用于收藏手稿,这些手稿一旦被御审通过,就成为沉香国的正史,御审不过,被叉下来的手稿就要在暗室里焚烧,烧不干净就很麻烦了,内史臣轻则要被减俸,重则要丢官、入狱直至被杀头。小准祖上好几个内史臣就那样把脑袋弄丢了。小准这间里是否也藏有一间暗室呢?不弃对此十分好奇,但也仅限于好奇,实际他对于手稿那类玩意儿根本没兴趣。

  


  
“世子请上座。”小准躬身施礼道。

  


  
所谓上座,也就是坐在那张大得出奇书案前了。不弃说了声“好好!”便坐了上去,一抬头发现那支如椽巨笔刚好有如长矛一般指着自己的头,又烫着了似的弹出了那把椅子。

  


  
“不好不好,”不弃来到小准切近:“你还是命人搬两把椅子来吧,咱们坐下来好说说话。”

  


  
“世子,”小准后退半步,瞪着不弃:“世子不要为难微臣,臣子岂敢与世子平起平坐。”

  


  
小准说完就让侍女从书架那厢搬来了一把椅子,椅子上面隐约着一对精致的靴子印儿,小准掏出绢帕正要去擦,不弃却抢先一屁股坐上去了。这个猴急的动作表明他已猜到小准经常脚踩这把椅子去取高处的书,也表明他是故意要用自己的臀部跟小准的靴子印儿套近乎。一想到这个,小准整张脸又羞成桃花了。

  


  
小准保持两步距离垂手站在不弃对面问:“世子有何要事与微臣相谈?”

  


  
“要事?”不弃怔了一怔,豁然明白了。“唔,适才那鸟……我骗它的。我想来看看你就是要事。对了,有件玩意儿送给你。”

  


  
不弃说着就往怀里摸,摸出个黄色缎子包裹的东西,抖开缎子,露出一方刚好是手掌那么大的木头,黑色的,圆圆的,扁扁的,打眼一看像个烧饼。

  


  
“它叫乌木,”不弃抬头看着小准。“知道它在水下埋了多少年吗?三百万年!”

  


  
小准只看了一眼乌木就把视线转向一边。

  


  
“你不信?”

  


  
“世子说是三百万年,微臣岂敢不信。”

  


  
小准说话的语气丝毫表现不出对于一块三百万年的好木头该有的好奇和敬意,这使得不弃有点失落。不过他只用一秒钟就把自己安慰好了。他跳下椅子,一步迈到了小准面前。

  


  
“你再好好看看,”他把那方乌木举到小准面前。“它是会发光的木头,就跟黑月亮似的。”

  


  
从小准七岁那年认识不弃开始,她就拿他某些方面的无赖没办法。她很生自己的气,但又无计可施,她只好后退三步,强迫自己看他的木头。不过,定睛细看,那的确是块会发出光泽的木头,的确就像是一轮黑月亮照在不弃的手掌上。小准正吃惊,不弃又凑了过来,他只用一步就把小准的三步找齐了。

  


  
“你再看看,这上面有什么?”

  


  
现在这块乌木近在眼前了,小准才看清它上面是刻着图案的。沿着乌木的圆形边缘,从一只老鼠开始,到一头猪结束,刚好刻满了十二生肖。每只生肖动物尽管只有米粒大小,用的却是透雕的雕法,这就使得每只生肖动物都活了似的立在底盘上。小准曾在不弃的密室见识过他的木头和木雕,那些玩意儿也不赖,可跟眼前的这件一比就不算什么了。小准看着它,心里是喜欢的,可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不喜欢?”不弃很失望地盯着小准。

  
“不。”小准再次朝后退了三步。

  
“不喜欢,还是不是不喜欢?”

  


  
“世子,”小准尽力让自己的话听上去语重心长。“世子知不知道,郡王此刻正率部亲征?或许此刻正有前沿将士浴血沙场。世子没能陪王伴驾﹑为国出力也就罢了,却怎么能这般悠哉悠哉、玩物丧志呢?”

  


  
小准希望看到的沉默在不弃身上降临。

  


  
不过这个时间还没超过三秒钟。

  


  
“小准觉得这个玩意儿不好玩?”不弃说着又从怀里摸出了两样缎子裹住的东西。“来,过来,到书案这边来。”

  


  
小准站着不动。不弃抓过小准一只手,不由分说把她带到书案前。他将那方乌木小心放在书案上,然后抖开另一只手上的缎子,抖出两个黄豆粒大小的东西,一个放在生肖鼠的下方,另一个放在生肖猪的下方。从他放下它们的那一刻起,一种微弱的声音就开始在乌木圆盘上回响了。小准尽管生气——这已经是当日第二次被不弃轻薄了——不过眼前的玩意儿着实让人震惊:那两粒黄豆大小的东西居然是两个木雕小人,其一分明是小准,另一个分明是不弃自己。像不弃这样的无赖厚脸皮,雕出这种意淫的东西也没什么稀奇,稀奇处在于这两个木雕小人居然还能发出声音,居然还能每隔一段时间便各自移动到另一个位置。

  


  
小准一时竟然忘记应该训导不弃了。这说明即使世上最最理智的人,面对最最奇妙的玩意儿也会出现非理智反应。

  


  
“这是什么?”

  


  
“说不好,”不弃看着小准道。“喜欢吧?喜欢不喜欢都送给你。”

  


  
小准没说喜欢,也没说不喜欢,她看着这个平生十七年来做梦都不曾见过的玩意儿,惊呆到了宁肯永远处于非理智状态的地步,这种时刻她还能说出什么呢。

  


  
敞开的门这时发出了声响。

  


  
方才那只被不弃暗算的鸟飞了进来。它被不弃弄怕了,不敢落在书案上,就在那支如椽巨笔的笔尖上收起了翅膀。

  


  


  
成功自救的鸟信使让小准恢复了理智。她离开不弃,保持三步远距离重新站到远处,随后一躬到地:

  


  
“世子若无要事,就请起驾回宫吧!”

  


  
“不急。”不弃坐在书案后面,将那方乌木拿在手掌心。“这宝贝还没个名字呢,小准你给起一个。”

  


  
“微臣才疏学浅,不敢造次。”

  


  
“起好起坏本宫都不怪罪小准。”

  


  
“世子请以官名称呼微臣。”

  


  
“真麻烦。”不弃仰头瞪着那只鸟,那只鸟闭着眼,假装在笔尖上睡着了。不弃朝手上吹了口气,狠狠拍在书案上:“你这呆鸟好大胆!见了本宫因何不跪!”

  


  
郡王有三千只鸟信使,郡王御准它们见谁都不必跪,任何人见了这些鸟都不得逼它们跪。不弃此举不合规矩。但他是世子,是郡王独子,是沉香国未来无可争议的王,区区一只鸟信使如何敢惹。单单是不弃拍桌子就快要将它小小的心脏震碎了。它撩开了眼皮,慌慌张张从笔尖上滚落下来,就势在书案上屈膝跪倒。不弃曾把世子信使剃成了秃子,方才又将这只内史信使的鸟毛弄掉了一小撮,过不了几天,整个沉香国就会流言四起:世子不弃专横残暴,专爱跟鸟过不去。但是不弃不以为意,反而显得无比开心:他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一只鸟下跪。他一伸手就将这只鸟信使抓住了过来。

  


  
“你忠心耿耿,是只好鸟。”不弃低声对这鸟说。“本宫会在父王面前替你美言的。眼下本宫与内史臣确有要事相商,此事无关阴谋阳谋,就连男女情事都算不上,所以你最好回避回避,否则本宫生了气——”

  


  
内史信使频频点头:“世子请息怒。”

  


  
这是只识时务的鸟。不弃满意地点着头,捏着它走到书房门口,扔果皮似的将它扔了出去,随手掩上了门。

  
“小准可否听说过日晷?”不弃接着说他的宝贝,看样子方才什么都未曾发生过。“这其实也是个日晷,你留神这上面的两个小人儿,有太阳时他们会有影子,这男的会去追那女的,通常是追不到的,追到了也只是短暂的一刻,过后又要重来一遍。没办法,——日月就是这样起起落落的,星辰就是这样转来转去的。你读书多,给它起个名儿吧,把它当个玩意儿摆在书案上,累了烦了也好解解闷,开开心。”

  


  
“微臣遵命,”小准神色僵硬,声音听起来像在打哆嗦。“世子若无他事,就请起驾回宫吧。”

  


  
“你还是轰我走?”不弃黯然道。“父王去伐不离,王妃提心吊胆,王后姨妈疯疯癫癫,本宫心烦才来找你说话,你总要我回宫是何道理。”

  


  
小准使了个眼色,十名佩剑侍女便从书房出去了。小准在不弃方才坐过的椅子上坐下来。

  


  
“世子想说什么?”

  


  
“这样好多了,”不弃转忧为喜,他一高兴就离开座椅,上了小准的书案。小准以为他马上就要四腿朝天地打滚儿了,好在他没有。“小准你也上来,上来说话。”

  


  
“微臣先行告退了!”

  


  
小准是沉香国第一美人,即便生气依然美艳无双,从小到大,不弃无数次惹恼小准,一半以上就为了小准生气时好看的样子。今天也不例外。但他今天很快就不想玩了,从书案重新爬回到椅子上去。他确实有话要对小准说。

  


  
“小准,你也相信不离会谋反吗?”

  


  
“微臣不知。”

  


  
“我不信。”不弃眼望着天井,那支如椽巨笔正对着他的脑袋。“那次扶乩,神仙他老人家只说‘不知’,并没说不离半句坏话,他依然是太子,依然可以继承大统,他又何必谋反呢?以区区一万之兵与父王的十万大军对阵,莫非不离成了傻瓜吗?”

  


  
“微臣不知。”

  


  
“不离不喜欢我,我也不怎么喜欢他,可我不希望他被父王所杀。你也一样不希望,对吧?”

  


  
“太子身犯篡逆之罪,按律当诛。”

  


  
“我不信!”不弃再次爬到书案上,这次他不是为了好玩。“你知道赛公输对我说什么?他认识不离身边那个偏将,那个瘦鬼原来是无可道人的部将,——听说不离已将他斩了——你明白我意思吗?”

  


  
“不明白。”

  


  
“阴谋!还不明白?不离中了奸计,糊里糊涂犯下篡逆之罪,如今他是百口莫辩,命悬一线!”

  


  
小准噤声不语。从口型看,有个大大的“啊”字在喉咙口被咽了下去。

  


  
“父王执意亲征,王妃劝不过,也不敢劝,王后早已是半疯之人,听说太子谋反疯的更厉害,如今渴了就喝洗澡水。小准,我该怎么办?你给个主意,我也快疯了。”

  


  
“世子珍重。”小准目光呆滞,好像湖面结了一层冰。“一切自有天意。”

  


  
“我倒有个主意,”不弃从书案一跃而下。“小准,你跟我一块去边塞吧。”

  


  
小准惊惶地瞪着不弃。她想他一定是在梦呓,或许眼下根本就是在梦游。

  


  
“世子切莫乱说!”

  


  
“我说真的。”不弃抓住了小准一只手。“我有麋鹿车,我只要给它加上几个玩意儿,它就能跑的像马一样快,三天就能抵达边塞。我还制作了一个纸鸢,它能把我们送过高高的城墙找到不离。找到不离咱们就一块远走高飞,三个人天天在一起,就像咱们小的时候那样。”

  


  
“世子!”小准打断不弃。“世子高烧呓语,微臣恳请世子回宫看御医!来人!”十名佩剑侍女应声而入。“恭送世子。”

  


  
不弃走出内史府,抬头看了一眼天。一个时辰前还晴着的天已囤积了大片乌云,千百只飞鸟正穿越云层,向边塞飞去。它们都不是普通的鸟,而是鸟信使。时下边塞开仗,这些鸟信使比和平时期更为忙碌,片刻不停将后方三千官吏的情报带到前沿。那其中一定有只内史臣信使,谁也不知道它会对郡王说什么。就像不知从何时开始,不弃再也摸不透小准的心思一样。

  


  
“世子,”赛公输掀起轿帘低声道。“咱们回宫吧。”

  


  
“不。”不弃还望着天。

  


  
“好吧,”赛公输把声音压到更低说道。“您不想回宫,咱们就换个地方散散心。”

  


  


  


  
第21章

  


  
郡王计划在中秋之前平定太子之乱。从夏到秋,战争绵延持续,还没看出就要终结的迹象,远不及十年前那场内战干净利落,这事令人匪夷所思:郡王带去十万大军,太子仅一万卫队,郡王发起一次强攻,太子据守之城就该夷为平地才对。郡王兵多将勇,粮草充足,太子卫队有兵无将,孤立无援,郡王只需围困半月,太子就该弃城出降才对。这是一场老叟戏顽童的战争,还没开始就该结束的战争。所以在郡王发兵之初,孤岛城堡安之若素,如果把它比作一条船,此战至多算是爬上甲板的浪花,至多算是一击即碎的飞沫。

  


  
中秋月圆之夜,郡王回到了孤岛城堡。此事被高度加密,只有一品以上重臣才知道。他们被召到金殿觐见,发现郡王半坐半卧在檀香木大椅子上,左前胸中了一只箭。箭伤不深,离心脏还相当远,但是箭头带毒,是只毒箭。十名御医为郡王疗伤,每名御医身后都站着一名手持金瓜的卫士,每个治疗细节都牵连着他们的项上人头,每一副药都经过百次以上的检验。箭头取出来了,太子卫队一名被俘士兵被带上来,站殿卫士抓住他,用金瓜将带毒箭头钉进他的左前胸,位置和深浅程度与郡王一般无二。御医观察这名士兵身受毒箭后的各种反应,把各种配方都在这名士兵身上用上一遍。子时未到,这名士兵便口吐鲜血死去了。接着又有一名太子卫队的被俘士兵被带上来,又被钉上了这只毒箭。这名士兵很有福气,寅时已过居然没死。御医弹冠相庆,就用这副药方给郡王疗伤。

  


  
郡王从边塞前沿带回了五万将士。这么多的嘴巴不可能都不乱说,讨伐受挫的细节陆续流传到孤岛城堡市井民间。根据传言,郡王大军兵临太子据守之城后便开始攻城。太子卫队装备极差,每名士兵的箭囊内至多三只箭。攻城士兵手持青铜盾牌摆出强攻的样子冲了一阵,城头箭如雨下,不消半个时辰便将太子的箭耗光了。郡王此时才下令正面攻城。士兵们一面放箭压住城头守军,一面架设云梯,从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同时攻城。奇怪的是,云梯搭在城墙上却立不住,士兵往往爬到中途就随着云梯滑下来摔死了。郡王十分吃惊,命令停止攻城。回到大营,郡王看见那些云梯上沾着许多油,这些滑腻腻的油脂被事先泼在城头上,几乎不费什么事就把攻城梯队打败了。郡王还损失了许多箭,远比不离射下来的箭矢多。郡王身经百战,稍经整顿后再次攻城,这一次改用火攻:不离的城墙有现成的油,郡王命人用投火器将燃烧的火油射在城头上,不出意外的话,不离的城池转眼就会变成一只烤鸡。意外却奇怪地出现了:不离城墙上的油居然没有起火,那些投入城内的火油反被飞快地反射下来,居高临下烧死了许多攻城士兵。郡王有不少士兵从前做过油漆匠,他们被叫到大营查看那些云梯上燃烧的油,认出那是蜡油,涂在城墙外就像镜子一样滑,但却不会燃烧,除非给城墙插上烛芯。

  


  
郡王开始头疼:他把不离想得太简单了。

  


  
郡王传令按兵不动,他就在营帐内和国师须弥和尚研商对策。须弥此次随郡王出征,其重建内廷的使命也随之完结,道理很明白:太子既然反了,就没有必要为太子建什么内廷了。须弥献出一条以静制动之策:围城半月,半月内没有粮草外援的不离必然不战而降。郡王认为此计上上,他又命人放出了一只信使鸟,向不离身边那名偏将传达郡王密令:手刃不离,提头来见。这只勇敢的鸟再没飞回来,次日,它的头和那名偏将的头一并被挂在了不离的城头上。

  


  
郡王大受刺激,决定再度强攻,捉住不离后也把他的头挂上城头,就像当年他把王兄的头挂在箭楼上一样。须弥苦劝不过,只好由着郡王下令攻城。但是情形还和前几次一样,郡王的云梯不断滑下来,城下堆满了摔死摔伤的士兵,泼满了蜡油的城墙不惧火攻,射伤城楼的箭转眼又反弹到郡王的大军之中。在第五次强攻失利后,城上射下箭书:不离要与郡王阵前说话。须弥力劝郡王不要靠近城楼,恐被不离暗算,但是郡王执意要去,他不信这个半边脸烧得不像人的侄儿能把他这个伟大的郡王怎么样。郡王骑着他的骆驼来到城下,一千名盾牌手高举青铜盾牌遮住郡王头顶的天空。太子不离就在此刻登上城楼,他身边只有几个人,手中给他端着笼屉样的东西,那些人不是士兵而是厨师,不离一边看着城下一边从他们的笼屉里抓包子吃。盾牌手将此事禀报郡王,郡王不信,他命令撤下盾牌,以便让他亲眼看看不离是不是在城楼上吃包子。结果郡王看见城楼上的不离果然在吃包子,站在城下,一阵风带来了香喷喷的肉包子味儿。郡王的恼怒程度可想而知,他正要下令朝不离放箭,城楼上的几个厨师却扔掉笼屉,迅速抽出藏于笼屉下面的强弩,瞄准了城下无遮无拦的郡王。

  


  
郡王身上所中就是一支弩箭。

  


  
如今,郡王带去的十万大军损伤了两万,留下三万继续围城,余者五万全部折返孤岛城堡待命。

  


  
此次身负箭伤,距离郡王归天还差三十天。反过来说,郡王要到三十天后才会真正重视这支小小的毒箭。而在此刻,在金殿之上,他的箭伤看起来已无大碍,中箭后乌黑的肌肤已恢复到原来的颜色,服药后他已不再感到恶心和晕眩,喝下御厨煲的参汤后浑身又感到了力量,似乎立即又可以骑上他的骆驼去找不离清算。但他毕竟是郡王,伟大的郡王,不会总是犯下冲动的错误,去招惹冲动的魔鬼。他现在要和诸位重臣探讨一个问题:不离为什么会有包子吃?按说不离的一万卫队早该把城里的大树都啃光了,因何还有包子吃?

  


  
在郡王主政的年代,国民虽以吃饱为福,但并非所有人都吃得饱,更非人人都有包子吃。道理很简单:包子要有肉,肉要从牲畜身上割下来,牲畜吃了草料才长肉,而那些草料勉强够让全体国民吃个饱,给了牲畜,人就要挨饿。所以吃得上包子的只是少数人,大都集中于孤岛城堡,集中于郡王三千鸟信使对应的各地官吏。不离据守的那座城是座弹丸小城,城中粮食上缴孤岛城堡后,余粮至多够一万士兵吃两天。不离攻占那座城池之后,迄今已逾数月,非但没饿死,反而吃包子。此事作何解释?

  


  
诸臣交头接耳,将郡王的命题猜来猜去,但是大多都不靠谱。比方说,有人认为不离所吃的包子只有一个是带肉的(当场被郡王叉掉,因为郡王当时就在城下,分明闻到了一百只包子才会散发出来的肉香)。又有人猜测,不离所吃的包子一定不是牲口肉扮的馅儿,因为根据该州府衙证实,那座边塞小城根本不具备豢养禽畜资格,就连一只鸟飞过那里,当地官员都要被减俸,更小的官员则要被抽上几板子。所以不离包子里的肉很可能是老鼠肉,蝎子肉,甚而至于是阵亡士兵身上的肉(此一猜测也被郡王当场叉掉了,郡王经历过沉香国最为黑暗的年代,他的鼻子能够辨别各种肉味儿,不离包子散发的肉香绝对新鲜可靠,不是那些脏肉腐肉所能庖代的)。总之,猜测不久变成了猜谜游戏,这些重臣的胡猜令郡王大为不满:他们要么是老朽昏聩,失去了往昔的英明睿智,要么就是有意耍滑头,明知内里却一个都不肯牵头直言。郡王最后望了一眼须弥,问他是怎么想的?

  


  
“臣不敢说。”

  
“但说无妨,本王恕你无罪。”

  
“微臣以为,必是有人暗结太子以作后援。郡王需尽快查清内情,以防……”

  
“接着说,以防什么?”

  


  
听上去,须弥此时的声音有如芦苇上一只颤抖的蜻蜓:

  


  
“以防民变。”

  


  
郡王什么都没说。他沉吟了半晌,吩咐重臣各自退下待命。同时命人将世子召到千岁府。

  


  
不弃被世子信使找到时,他正在快绿坊欣赏霓裳舞。该信使曾被不弃剃秃,最近才把头上的毛长回原样,如今它对不弃提防得更为用心,尤其在此种淫邪之地,更不能轻易被不弃发现,否则恐有灭口之灾。所以它选择深夜飞入快绿坊,将自己掩在屋檐之下,啄破一线窗纸向内窥视。这是间普通的房子,世子不离换下他的华贵衣裳,扮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家公子。世子信使小心翼翼看着室内的景象,内心充满了惊喜和迷茫。身为信使总会这样的:你大概不会知道一个有价值的情报究竟能给下一分钟的自己带来什么。如此小心,世子信使还是被不弃发现了,因为它在窥视中突然情不自禁发出了一声惊叫!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它看见那个美若天仙的舞姬不是别人,正是女内史臣小准。

  


  


  
不弃长到十七岁,这类事还从没遇上过:两个女人,并非孪生,长相身段、声音神色却一般无二,叫你根本分不清谁是内史臣小准,谁又是快绿坊新来的妓女小五。

  


  
赛公输净身之前是快绿坊的常客。净身之后,他有了一个皮条客的兼职身份。按律,他把世子带到妓院犯的是千刀万剐之罪。但是赛公输真心稀罕不弃,从不弃七岁起就稀罕的无可如何,他看不得不弃为了小准失魂落魄的样子。所以他一听老鸨说来了个很像是小准的妓女,就把不弃从小准的内史府带到快绿坊散心。赛公输此前没见过小五,见到了小五,赛公输惊吓过度,差一点昏过去:眼前这个绝色妓女分明就是内史臣小准啊!

  


  
不弃初见小五,第一反应是狂喜:小准一定是答应随他去边塞找不离了,一定是!不然她怎么会扮成妓女在此等候呢?

  


  
“小准!”不弃抓着小五。“快走,快走!”

  


  
“公子弄疼奴家了,”小五的眉头弯成很疼的样子,这使她看上去愈发媚不可言。“奴家也不叫小准。”

  


  
不弃根本不听小五在说什么,他飞快扫了一眼这房子:“别在这里玩了,不离危在旦夕,咱们乘麋鹿车快去救他。”

  


  
“麋鹿车?好玩吗?”小五忘了疼似的将另只手也交出来,一边问一边拍打不弃的肩。“好啊!奴家喜欢麋鹿。公子要带小五去哪里?”

  


  
不弃开始迷糊:“小准,你究竟有几个名字?”

  


  
“奴家贱姓伍,没名字,因姊妹中行五,乳名小五。小准是哪里的姑娘?”

  


  
不弃怔了怔,他松开抓着小五的手,瞪大眼睛望着眼前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了小五的小准。过了一会儿,他叫来了等在外面的赛公输,问他这女子究竟是不是小准。赛公输回答说不是。不弃把同样的问题又问了一遍。赛公输的表情越来越难看,——料定自己要走霉运的那种难看。赛公输跪了下来,先给不弃跪磕了个头:

  


  
“公子,这位确是快绿坊新来的姑娘,名叫小五……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小五姑娘与小准……老奴该死,预先没弄清楚……”

  


  
赛公输说到这里不说了。他在等候不弃发落,那或许是一拳一脚,或许是板子鞭子,总之,将不弃视为凌波仙子的小准变成妓女,如何受罚都不为过。不弃没罚赛公输。不弃“喔”了一声就让他退出去了。不弃掩上房门,回到桐油灯下,挥手把小五叫过来。小五答应一声就贴了过去,轻盈得像一团香雾。不弃想和她坐下说话,可这闺房里粗心地缺了把椅子,唯一可替代椅子的是不弃的腿,小五就在不弃腿上大大方方地坐下来。此举令不弃天旋地转,震撼之剧不次于山崩地裂。但他挺住了。他定了定神,看着怀里这个小五,这个化装成小五的小准。他让小五笑,小五就笑得花枝乱颤。他让小五生气,小五就轻轻蹙起了娥眉。他让小五伸出手来,小五就伸出十根儿玉葱般的指头。他让小五鞠个躬给他瞧瞧,小五也照他的吩咐做了,只是一面给不弃鞠躬,一面咯咯笑得喘不过气来,好像浑身痒得很厉害。不弃叫小五做完了这一切,他就缩进椅子子,眼神像是被什么东西拉直了似的,有半炷香工夫都是这种姿态,木雕泥塑般的姿态。小五起初觉得好笑,后来开始害怕:这公子莫非中风了?她伸手在不弃鼻子上放了放:还有气儿;又将手在不弃眼前晃了晃:眼珠还能动,只是不像常人那么灵动。小五仍不放心,她正要出去喊鸨儿商量该怎么办,不弃突然打了个唉声,声音仿佛从千年深潭刚打捞上来一样:

  


  
“你真的又叫小五吗,小准?”

  


  
那便是不弃与妓女小五的初此机缘。

  


  
不弃每日必去快绿坊。老鸨从赛公输那里得了好处,叫小五一心服侍这位富家公子,别的客人概不接应。不弃每次来看小五,不让她抚琴,不之对饮,也不为看她的霓裳舞,而是不厌其烦地让她扮成小准的样子,在房内走来走去,叫她假装很生气,要么就是假装给他施礼,向他叩头。小五对此游戏比不弃还要痴迷,也比不弃更觉得好玩。这是个无忧无虑的姑娘,她的开心非是假装出来的,小五天生具备令男人开心解颐的资质,是个无可挑剔的游戏玩伴,也可以说天生就是一个纯而又纯的妓女。她乐于为不弃做他所希望﹑所喜欢、所要求的一切。她越是尽心竭力,越是无限近似于小准,不弃就越是唏嘘怅惘,郁闷得想要一头碰死。他不让小五再做戏给他看了。他让小五演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小五乖巧地答应了。之后,小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抚琴就抚琴,想画仕女就画仕女,想跳舞就跳上一阕霓裳舞。不弃惊奇地发现,小五奉命演她自己的时候,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反而更像小准,像到了一丝不爽的境地。每当此时,不弃就会要酒把自己灌醉,因为如不这样,他反而会醉得更厉害。在世子信使失声发出尖叫,被赛公输恰巧发现并捉住的那天夜里,不离就是此种状态:一面提壶豪饮,一面如梦如幻看着小五跳舞。

  


  
赛公输不是总在外面守候的,实际他有半月之久都在奉命打探小五的出身来历。因为不弃始终不信小五不是小准,他让赛公输守在内史府,在不弃去找小五的同一时间打探小准行踪。每次打探结果都一样:小准正在府中,书房彻夜掌着灯,十名佩剑侍女在门外守卫,隐约从书房某个地方发出焚烧书稿的焦糊气味。这一切都表明:小准不可能分身成为小五,她与她根本就是两个人。但是不弃又怀疑,小五或许是小准的孪生姐妹,或许是被郡王斩首的前内史臣的私生之女。赛公输于是又骑上千里宝马,用三天三夜赶赴小五的生身之地暗中访查。访查的结果也与小五的自述大体不差:其生父是个木匠,生母是个种花的,他们一共生育了五个女孩,最小一个女孩就是小五。小五长到十七岁,出脱得美若天仙,本乡便有个农户去伍家提亲。那农户年过百岁,左腿踮脚,右眼歪斜,模样也不怎么讨人喜欢,但在郡王主政的年代,身为农户十分了不起,此等缺陷也就算不上什么缺陷。不幸在洞房花烛之夜,新郎官亢奋过度,竟一命呜呼了。小五一夜间从新妇变成新寡。寡妇要么一生守寡,死后给埋在贞洁牌坊下面;要么远奔他乡,自寻生路。小五不想守寡。她辗转数月,来到沉香国的首府王城,到了富庶繁华的孤岛城堡就再也不走了,凭其美貌,她几乎没费什么波折便如愿以偿成了妓女,成了快绿坊的头牌新宠。

  


  
赛公输历时半月打探到上诉情报,连夜赶回快绿坊向不弃复命。他走到小五的闺房门外,一声突如其来却把他吓得半死。他天生有副木匠的好眼力,一定神便看到房檐下倒挂着一只鸟,跳上去将其捏在了手中。

  


  
不弃在半醉半醒中也听到了一声怪叫,他看见赛公输手里的鸟也吃了一惊:世子信使居然找到快绿坊了!

  


  
“该拿你怎么办呢?”不弃问那鸟。

  


  
“公子,”赛公输贴在不弃耳边道。“此事非同小可,郡王若是听到风声,老奴丢命倒不要紧,世子你……”

  


  
“该拿它怎么办呢?”

  


  
不弃看着鸟信使,一筹莫展。他深谙这些鸟信使,一旦它们受命于郡王,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即使在它们面前摆上油锅,亮出火钎,它们通常也不可能变节。这是些可气而又可敬的鸟,不弃可以将世子信使剃秃,但也仅此而已,以不弃的天性,除此之外他不可能再干别的。这也是赛公输怕得要死的原因。

  


  
“这鸟不错啊,公子把它送给奴家吧?”小五跳过来骑坐在不弃腿上,用水袖蒙住不弃半张脸——她现在经常在不弃脸上干这样一些讨人喜欢的小事情——同时喜欢地看着那只鸟。“我给它编个好笼子,好生养着它,公子觉得怎么样?”

  


  
世子信使虽然给人捏在手中,气得要死,但是看见世子被人骑坐,气得更加不堪:“内史臣好大胆!待我回禀郡王,将你这不知羞耻﹑以小犯上的贱人沉潭溺死!”

  


  
小五一下从不弃腿上跳下去了:“这鸟好大脾气!还会说话呐!”

  


  
赛公输瞪了一眼小五,又转向不弃。

  


  
“小五,”不弃招呼小五过来。“你会编鸟笼子?”

  


  
“会呀,”小五回道。“在乡下用竹篾编着玩儿,编了笼子再编只鸟放进去,活鸟没人敢养的,给管家知道了不得了。”

  


  
“如此甚好。”不弃看着世子信使。“它往后就是你的了。小五你要好生养着它。”

  


  
“士可杀,不可辱!”世子信使声嘶力竭。“世子不如杀了我。”

  


  
“公子,”小五打量着不弃,“这只鸟因何一会儿‘郡王’,一会儿‘世子’的呢,莫非公子真是郡王之子,那个大大有名的混蛋不弃?”

  


  
“贱人竟敢辱骂王驾!”赛公输厉声喝道。“还不磕头领罪!”

  


  
小五的表情冻僵了,只在美艳的脸上留下一个嬉笑的残骸,她盯着不弃,希望看到他们正在同她开玩笑的证据。可是没有。当然没有。小五将不弃种种荒唐都重新回想了一遍,突然明白了。随后把长长的水袖蒙在脸上,先是咯咯地笑,接着便害怕得放声大哭。

  


  
第22章

  


  
郡王吐了三口血,时间分布在酉时和戌时:酉时吐了一口,酉戌之交又吐了一口,戌时吐了第三口。

  


  
当日酉时,郡王让若干重臣退下,只让国师须弥陪他从银殿回到千岁府。这天距郡王发兵刚好三个月,距他从边塞铩羽而归还不到十天,一个留守阵前的将军信使正等着他。它的半边翅膀沾着血,另半边翅膀烧焦了,鸟腿也受了伤,要不是宫女用两根手指搀扶着,这双鸟腿恐怕已经无法支撑鸟身的重量,你只要看一眼这只鸟,就知道它是九死一生逃回来的。事实正是如此:郡王中箭后带着五万将士撤回孤岛城堡,撤离之前留下了一名主将﹑三名副将和三万精兵,继续围困太子不离。郡王走前叮嘱主将和三名副将:不离十分狡诈,尔等不可轻率攻城,要像蟒蛇缠身死死困住此城,静待本王调兵增援,一鼓作气攻陷此城,生擒不离。郡王撤离次日,不离便打开城门突围,城外主将下令放箭,突围之敌眨眼就被射了回去。这样的突围反反复复循环了多次,惹得主将开始心烦,也开始瞧不起太子不离。三名副将尽管生疑,但他们身为副将,不便表现得比主将更有见识,他们的沉默也让主将觉得,这三万人之中最有智慧的就是他自己。不久,不离的卫队再次开城突围,同前几次一样规模很小,且毫无章法可言,有如抖落在地的一盘散沙。主将命令放箭,突围之敌又被箭阵射得掉头回撤,主将这时血往上涌,一直涌到最有智慧的大脑,于是他又追加了一道军令:全体将士掩杀过去,一举突破此城,生擒叛逆不离。

  


  
主将信使刚刚讲到这里,郡王第一口鲜血就吐了出来。

  


  
不离诱敌深入之计并不高明,可他十分幸运地碰上了好大喜功的对手。郡王身经百战,接下来的情形,不用主将信使一一禀报他也猜出了大概:主将率兵三万军兵尾随回撤之敌杀入城中,却发现城中空无一人,引他们进城的小股敌兵也钻进地缝似的突然不见了。三名副将深感不妙,劝主将下令原路撤离,却已来不及了,城门在三万军兵身后訇然关闭了,一股气味刺鼻的黑色液体从四面八方﹑从角角落落涌了出来,天空中随即出现了喜庆的焰火,绚烂的爆炸带着火星划过天空,在主将和他的士兵身前身后坠落,他们脚下的黑色液体随之窜起了青色的火焰。大火整整少了五个时辰,三万将士中活着逃离那座火城的唯有一只鸟——此刻在郡王面前详细兵败细节的主将信使。它还没讲完,须弥就命人把它带下去疗伤了。它伤的太重了,不等到讲完它就会死掉的。

  


  
御医来给郡王把脉,脉诊结果与须弥的判断一致:郡王箭伤未愈,加之急火攻心,以致吐血。为今之计,只能安心静养。

  


  
郡王当日第二次吐血是在他的檀香木龙床上。当时正值酉戌之交,郡王感到血流加速,眼皮发沉,尽管火烧三万将士的噩耗令他难以静心安睡,但他极力想让征战数月的自己睡上一会儿,睡醒之后再从长计议。此时,他却听见帷帐外传来异常杂乱的声音,刻意压低的声音。郡王挑开帷帐,一脚踢开紫檀木的大门。他看见须弥站在门外,正在呵斥一群鸟,一群信使。

  


  
“它们怎么都来了?”郡王问须弥。

  


  
“微臣不敢说。”

  


  
“说。”

  


  
“郡王龙体欠安,微臣还是择日……”

  


  
“现在就说!”

  


  
“启禀郡王,”须弥跪了下来,他的胡子微微发抖,刚好经过的一抹夕阳正在把它们染成血红色。“各地信使来报:沉香国十八个州,十七个州猝发民变……”

  


  
“民变?!”郡王扶住紫檀大门,两名宫女扶住郡王,但被郡王推开了。“民变!?”

  


  
郡王不信。郡王是伟大的郡王,他用战争平息了战争,他让胡瓜和豆蔻生出千万子民,他让他们从土地种出了粮食,不要说子民,就连草木禽畜都俯伏在地,山呼郡王千岁千千岁,称他是沉香国史上最伟大的王。人心固然难测,但事前总该表露一些迹象。看来他在孤岛城堡呆的太久了,无人能够欺骗的郡王被伟大的自己欺骗了。这些鸟信使是断然不敢骗他的,但如此说来,除了孤岛城堡,沉香国岂不是遍地都扯起反叛大旗了吗?

  


  
那抹夕阳仍在行进,它鲜红地照在了郡王惨白如纸的脸上,郡王就在此时张开嘴,吐出了当日第二口鲜血。

  


  
郡王被搀回到檀香木的龙床上,御医又来把他的脉,但他摆手叫他们下去了。郡王觉得自己的生命走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没人救得了他,反而会打搅他。他下口谕,让那些离开银殿的重臣火速赶来这里,让郡王妃和世子不弃也来这里,让内史臣也携带文房四宝赶来这里。半个时辰过后,该来的都来了,在郡王的龙床下跪倒一片,只是不见世子不弃的影子。郡王半倚半坐,他问王妃:不弃怎么没来。王妃一副刚刚哭过的样子,眼睛还是红红的。她说已命人去世子宫了,不弃理应即刻就到。郡王点点头,用下巴示意国师须弥不用等了,现在就开始。

  


  
那是沉香国历史上一个无比重要的傍晚。郡王在他归天前召集辅国重臣密商国事。女内史臣小准如实记录了这段史实:

  


  
郡王诏告全国:太子谋反篡逆,身犯不赦之罪,按律废黜不离太子之位,并举全国之兵讨伐此贼,沉香国民人人可得而诛之。郡王顺天应民,武功文治神人共睹,且沉香国王位已虚十年之久,今应臣民之请,受列代先王冥诏,正式为王,改千岁为万岁,君临大宝,惠及万民,造福沉香。郡王同时下诏:册封郡王妃为王后,立世子不弃为太子。郡王随后又用了半个时辰,口谕了一份长长的加封诏令,此诏因不涉及王家内史,内史臣遂一笔带过,简而言之:当年所有跟随郡王征讨昏王的将相都有封赏,加官进爵,世代沿袭。

  


  
郡王在这个傍晚下诏过多过乱,容易给后人一种濒死之人胡言乱语的错觉。不久后经小准梳理,统称其为《郡王遗诏》,如此一来脉络清晰多了。那时郡王也已归天,沉香国正处于纷乱之中,《郡王遗诏》没费什么周折便通过了朝廷的核审。这些当然都是后话了。当日戌时将过,郡王已说完了所有要说的,一地重臣感激涕零,磕破的额头把他们长长的眉毛和胡子都染上了血,可是不弃依然没有前来。

  


  
“不弃因何还不来见本王?”郡王恼怒道。

  


  
两名女官跪倒道:“回禀郡王,世子还在途中。”

  


  
郡王瞪着她们,一言不发。须弥叹了口气就让人把两名女官拖下去了,她们直到被掌嘴才明白方才说错了话:郡王虽然还叫郡王,但世子已不可以再叫世子了,该叫太子。

  


  
郡王又瞪着他的王妃问:“王后,不弃究竟现在何处?”

  


  
郡王妃要在本月册封大典之后才正式成为王后,不过,郡王似乎等不及了。郡王叫她王后,她就是王后。王后和那些辅臣一样感激涕零,她来见郡王之前就哭过了,双眼一直好像开着两朵桃花。除了册封为王后,她还有好几个要哭的理由:郡王身中毒箭,一日之内又两次吐血,只怕是凶多吉少;各地民变的流言正在她所掌管的后宫散布,闹的人心惶惶,人人都开始变的不正常,人人见面说话都哆哆嗦嗦的像是在打摆子,这般情势之下,王后之位还坐得﹑坐不得?坐得,又坐得到几时?王后要哭的第三个理由就是不弃。不用派人去叫不弃,她也知道他现在何处:一定是在快绿坊,一定是和那个长相酷似小准的妓女在一起。这个绝密情报来自不弃宫中那两名总管,在刺探不弃隐私方面,她们远比世子信使更为专业。王后闻听此讯气得昏死数次,她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她只能哭来哭去,哭了一场又一场。就在此时她被郡王召到千岁府。眼下她无论怎样都无法隐瞒实情了。但她又很担心郡王龙体,曾经比西楚霸王还要强健的郡王,眼下好像已经经受不起这样的丑闻了。

  


  
“王后!”郡王再次瞪起眼睛。

  


  
王后此前一直陪坐在龙床一侧的檀香木龙椅上。这时她欠起了身,将嘴唇压在郡王耳畔——当着重臣咬耳朵,不是一个王后应该干的事——但王后此刻已顾不得这些了。她在郡王耳边耳语了数句,郡王的面孔逐渐开始变的发黑;她停了停,继续耳语了几句,郡王便开始咳嗽;她想停下来,停止耳语,但是郡王命她继续,她只好又贴上郡王的耳朵继续耳语。

  


  
戌时刚过,郡王大叫了一声,第三口鲜血应声喷出,整张龙床都被染红了。

  


  
第23章

  


  
这一年,沉香国的气候十分异常,深秋的孤岛城堡下起了鹅毛大雪;已过冬至,天候却又掉过头来下起了绵绵细雨,且常有电闪雷鸣紧随其后。

  


  
郡王死于冬至之前,没来得及为天象变异发愁。在下雪的秋天,他的伤病时好时坏,通常以每天酉戌两个时辰作为分界:酉时感觉阳气回升,好像一翻身就可以骑上骆驼出战;戌时却感觉气脉将近,好像一翻身就会从龙床栽下来,再也爬不上去。当然也并非绝对——酉时的感觉也可能成为戌时的感觉,反过来,戌时的感觉也可能变成酉时的感觉。郡王一贯如此,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年秋天,沉香国十七个州的奏章雪片一般堆积在郡王的龙书案上。它们全被装在防水﹑防火﹑防潮湿的竹制封筒里,每只封筒都缚上了一根或数根鸡毛,以此表明十万火急。郡王真正打开封筒的奏章却是少之又少,他任凭它们堆在那里,任凭它们足够攒成鸡毛掸子。郡王不看奏章,与他的伤病无关,他只是不想看,认为没必要看,因为所有奏章的内容几乎都是一样的:民变。民变。还是民变。

  


  
郡王大多时候只和国师须弥呆在一起,偶尔也会召集辅国重臣,问他们可有良策,但是不等他们回答,他已挥手让他们退下去了。这些将军老得太快,除了忠心耿耿之外,再也拿不出什么献给郡王了。郡王偶尔还会召见国师无可道人——在他想让须弥休息片刻的时候。无可一直在为郡王修建九重宝塔,塔下秘藏大量珍宝,如今已不再是绝对秘密——因为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怀疑:为什么修建塔基的时间会十倍于修建塔身的时间?为什么有那么多工匠莫名其妙地死了,或者变成了瞎子和聋子?尽管不再是绝密,但九重宝塔下的珍宝暂时看来是安全的:有三万精兵把守着它,而他们的家眷都在牢里生活,只要士兵们忠于职守,他们的家眷就能活着,顿顿都有包子吃。郡王不放心的反倒是无可道人。郡王特别安排了三只鸟信使,日夜陪伴在无可身边。关于无可道人,郡王什么都知道,包括知道无可在养牛,偷偷吃牛肉,就连无可道人每天几次大小便,每次何种颜色和气味,郡王全都知道。因此,召见无可只不过是情报确认,郡王往往没说几句就打发他回去修塔了。

  


  
无可走后,郡王照例会把须弥国师叫到龙书案前。

  


  
在归天之前,郡王确认只有须弥才是他此生最可信赖之人。幸运的是郡王死了,须弥还活着。否则郡王活到一百岁,须弥势必要被确认到一百岁,那可真要把须弥考验死了。

  


  
“须弥,你倒说说看,那些贱民为何要反?”

  
“臣不敢说。”

  
“此地只有你与本王,但说无妨。”

  
“以臣之见,民变并非因为吃不饱,而是因为气不平。”

  
“何谓气不平?”

  
“虽然人人大都吃的饱,但是有人吃稻草,有人吃包子,吃草那些人怎能不心生怨恨呢?”

  
“放屁。”

  
“微臣该死。”

  


  
“本王没说你,本王只是同你理论:那些贱民为何不知足?天在上地在下,山为高水为低,岂有颠倒过来的道理?生而为人,有人就该吃包子,有人就该吃稻草,何来的气不平?”

  


  
“郡王息怒,龙体要紧。”

  


  
“天下兴亡,贱民无责。你强,贱民爬来磕头;你弱,贱民爬起造反。贱民就是贱民。须弥你说对不对?”

  


  
幸好郡王此类诘问不多,否则须弥定会一头碰死。实际此类话题只是偶一为之。他们君臣的密谈要义也不在于民变,而在于不离。郡王认为,贱民作乱不足为患,眼下拥兵十万的不离才是他的锥心之痛。

  


  
火烧郡王三万军兵之后,不离军威大震,他甩开了那座边塞小城,数日之内便拿下周边数座重镇。不离每次出兵大都用火,路经之地总是火光冲天,使得各州守军谈火色变,使得不离每到一地,当地民间都要口口相传:火神来了。连下数座城池之后,不离成了磁铁,前来追随不离大军的人越聚越多。他们多半是沉香各州的花匠,因为在郡王主政的时代,少数挨饿的人主要就是花匠。花匠反了,卖掉吃饭家什的铁匠、木匠、石匠、皮匠、油匠、铜匠、泥瓦匠也跟着反了,以至于粮农菜农也反了。农户乃是沉香一等国民,作乱的理由最不充分,但是农户认为,一等国民顶个屁,打下粮食都给运到孤岛城堡了,实在不公平。此外农户还觉得,郡王并不像口头说的那样把一等国民当回事,亲民度远远不及亲躬农桑的不离,索性跟着火神太子反了。他们手持镐锄、镰刀﹑石磙和粪耙,从沉香各州赶去追随不离,每队人马都挑起两面旗帜,一面写着“火神太子”,一面写着“神农再世”。正是这些花匠﹑工匠和农户,使不离大军迅速膨胀为十万之众,攻城掠地所向披靡,仅半月便撕开郡王十七州的军事防线,逼近野草遍地的都邑,与孤岛城堡隔海对峙。

  


  
“朕的这个丑八怪侄儿是个军事天才。”郡王不得不承认。“7岁之后他就不读书了,可朕的所有将领加起来都挡不住他。”

  


  
须弥道:“郡王受命于天,定得天佑,不日即可退敌。”

  


  
郡王仰在龙床上,拍拍自己的头:“这个东西,不离的父亲,我的王兄没拿去,如今叫他的儿子来拿了。”

  


  
须弥跪在龙床前:“郡王定能安享齐天福寿。”

  


  
“须弥,”郡王笑道:“朕其实不怕死,朕倒是活得不耐烦了。只是,若死于不离这小畜生手上,朕在九泉之下难以瞑目。”

  


  
须弥道:“不离虽号称火神,无非仰仗火器。臣已查明,不离远遁边塞时得遇高人指点,掘地百尺,探得一眼油井,此油遇火即燃,兵家称为猛火油,制成火器威力无边。郡王若能夺回此井,剪断不离猛火油之后援,不离必如涸泽之鱼,其乌合之众﹑草寇之兵可不战而溃。”

  


  
“朕也正有此意。”郡王大笑,引发一串剧烈咳嗽。“朕的头还留得住,须弥你即刻前往边塞去吧。”

  


  
须弥领命离去。郡王一个人卧在龙床上。这一天,距离他箭毒复发还有十五天。此刻他丝毫没感到死神有什么举动,他心情反而还不错,因为只要是须弥出马,他就没什么可担心的。此地只有郡王自己,他解开衣襟,看了看一侧胸口的箭伤,又看了看另一侧胸前的玉玺。这方王国玉玺还和十年前一样放在玳瑁壳子里,外罩水獭皮套,再用牦牛筋扎住袋口,悬系在他的脖颈之上。时间是最好的磨石了,那根牦牛筋已被磨成发丝粗细,水獭皮套已完全透明,玳瑁壳在无数次的抚摩之下光滑如镜。但他始终没换掉这几样旧玩意儿,郡王固然已经变得衰朽执拗,另一方面,他也坚信正是这几样东西给他带来了好运,一旦换掉必然风水大乱,他的命运也就如同风中残烛一样无可预测了。

  


  
郡王小心看过玉玺,便命人备齐车辇,前往校军场。千岁府大得可以用来进行一场十万人的战争,校军场就在千岁府西南,郡王乘坐龙辇,花上半个时辰就到了。他今天来是要看看他的儿子是不是还有药可救,太子不弃是不是按照他在生死状上承诺的那样:为郡王训练一支飞行童子军。

  


  


  
第24章

  


  
不弃有一万童子军,他向郡王承诺让他们飞上天空,从空中打败不离。郡王很想知道自己的儿子什么时候精神开始不正常,不正常到了何种程度。当然,郡王之所以在某一时代被称为伟大的郡王,自有其伟大之处,伟大之一是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他倒要亲眼看看他的儿子是哪一种可能。

  


  
郡王在校军场西南下了龙辇,身边站满顶盔冠甲的将军。这些将军的盔甲还是十年前战争年代的装备,都不是用青铜,而是用坚硬的海龟壳打造的。龟壳盔甲在军械库里尘封了十年,表层生出了铜钱大小的霉斑,袒露在空旷的校军场上,经风一吹长成了又像苔藓﹑又像毛发的东西,使这些须发皆白的将军个个都成了神龟将军。这些能征惯战的将军已在此恭候郡王多时,也观摩了多时,许多将军趴在沙地上,奇怪地捧着肚子,还有些将军嘴巴歪在了一边,不得不让士兵帮忙矫正错位的下巴。郡王瞪眼扫视他们一巡,才把目光投向校军场。他看到不弃练兵之后就立刻明白这些将军为什么会笑疼肚子﹑笑歪下巴了。

  


  
不弃的装扮就十分可笑:不弃站在校军场正中高高的点将台上,身穿一件至少搭配了十种以上颜色的披风,头发扎了起来,不是朝下而是冲上,下面光脚什么都没穿。他手里还拿着个纸风筝,一只没有风筝线的大风筝。这样的风筝,校军场上每名童子军手上都拿着一只,只不过他们拿的要比不弃那个小得多。郡王站在远处,听不清不弃究竟在说什么,从动作看,不弃好像在为这一万童子讲解怎么制作风筝,然后把自己当成风筝线吊在风筝上,再从高处飞下去。由于郡王君临,此地没人敢再嘲笑太子不弃,但是郡王自己承受不了丢人的感觉,他在考虑:是否马上命人把太子从点将台上弄下来,再叫一名御医好好给他瞧瞧。因为不弃这样干,后果不是训练出一支飞行童子军,而是让一万童子集体摔死。

  


  
郡王怎么会允许太子胡闹呢?实际是逼不得已。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只要生了儿子且只生了一个,只生了一个且荒唐不肖,再伟大的人也要犯糊涂,也难免要在糊涂的晚年遭人耻笑。

  


  
在连吐三次血那日傍晚,郡王从王后口中得知不弃粘上了一个妓女。快绿坊当夜被秘密查封,老鸨被就地斩首。不弃从小五的闺房被押回郡王的千岁府。妓女小五本该当场凌迟处死,但是郡王在暴怒之余突然改了主意,他很想看看这个妓女究竟长了一副什么模样,以致有本事迷倒太子。见到小五之后,郡王险些第四次吐血:眼前绑得粽子一般的妓女分明就是他的内史臣小准。郡王是伟大的郡王,他由此如梦初醒:原来不弃一直喜欢小准,小准要为沉香国守贞保洁,不弃才会去找酷似小准的妓女小五代偿。以郡王本意,小五当日就该死,按律要剐上一千刀。小五被绑在一根青铜柱上,行刑用的大大小小二十把刀也已插在行刑架上,郡王也正要下旨开刀,这时小五却抬起了头,十分用力地望了一眼郡王。小五此举罪上加罪,当时郡王身边有人建议先剜去小五的眼睛,但是郡王没有御准,他问小五:为何要看朕?岂知冲犯龙颜便是死罪?小五闻听,又抬头望了郡王第二眼说,小五自知活不成了,但在死前很想见识一下伟大郡王究竟是何等龙颜,不然就这么死了实在太冤了。郡王没想到,就连小五的声音也与内史臣小准分毫不差,好听得有如天籁之音。假如她不是妓女,郡王倒可考虑让太子选她为妃。郡王又想到了不弃,不弃现在还给看押着,除王后之外,郡王身边这些内务大臣﹑太监总管和女官竟无一人替太子求情,心思似乎全都沉浸在处死妓女小五的愉悦期待之中,竟无一人体谅郡王也是需要台阶下的——假如下旨真把小五剐了,接下来郡王理应对太子问罪,郡王当然是不乐意这么干的。郡王无可奈何,只好去看国师须弥。须弥立即上前一步,屈膝跪倒:

  


  
“郡王息怒。微臣非是要替这青楼女子求情,微臣只是以为,在千岁府刑恐怕不妥,一来脏了宝殿,二来传出去有损王家威仪。此事不如交由刑部择日﹑择地监办。”

  


  
“国师所言甚是。”郡王道。

  


  
郡王等的就是须弥这句话,孰料青铜柱上的小五突然大哭,她全身大半虽被绑住了,脚下却还能动,她就用这唯一能动的部位使劲跺,使劲蹬,边跺边蹬边喊:不要不要,不要去刑部,郡王即刻就剐了小五吧!行刑手找了块绸子塞进小五嘴里,才叫她闭上了嘴。郡王从没遇到过如此冥顽的女子,荒唐的贱人,她若不是妓女,跟不弃倒是天造地设般的一对。恰在此时,有人前来向郡王禀报:太子求见郡王。郡王大怒道:朕不见。来人哭丧着脸道:太子以头磕地,磕的血淋淋的,说是郡王不见他他便要一直那么磕下去。郡王闻听,又险些吐出第五口鲜血,吩咐了一声:带太子见朕,朕要叫他亲眼看看这贱人如何被千刀万剐。

  


  
不弃很快被带了上来,王后只看了不弃一眼便昏了过去:不弃的确磕破了头,流出的血一半已经变干,另一半还在往外流,整张脸好像一个摔破了的西红柿。不弃长到十七岁,王后还是头一次见他流血流了这么多,难免要疼得昏死过去。不弃甩开抓着他的武士,扑在王后脚前,又把头在地上用力地磕,边磕边叫:母后醒来!母后醒来!王后终于“哎呦”一声回过气来,她揉着眼睛哀求郡王:姑念太子少不更事,伤得不轻,就先饶了他,叫御医给他疗伤去吧。郡王经此哀求,本来又得到了一个台阶可下,孰料不弃又挣脱了失职的武士,趴在郡王跟前磕头,磕出了更多的血,边磕边叫:父王饶了小五吧!不关她事,饶了她吧!

  


  
总之,当日千岁府内的凌迟一波三折。伟大郡王气得七窍生烟,却又奈何不得。幸亏须弥上前,才把此围解了。当时须弥将不弃从地上搀了起来,对不弃说:太子孝感动天,是好事;太子义薄云天,也是好事。只是,太子非比常人,当以江山社稷为重,眼下不离谋反,郡王伐贼反遭毒箭暗算,当此多事之秋,太子更须以国事为重,替郡王分忧。

  


  
不弃素来敬重须弥和尚,他先给须弥鞠躬,而后又给郡王和王后跪下,说儿臣知道错了,儿臣要为父王训练一支童子飞行军,上阵御敌。此言一出,郡王深感意外。但看不弃讲的一板一眼,又不像是儿戏。不弃接着又说,父王若是不信,儿臣愿意签下军令状,明日起操练童子军,若有半句戏言,情愿领罪受罚。郡王终于得到了难得的台阶,岂有不下的道理。郡王说,好,朕就准你所请,明日起操练童子军。不弃又说,儿臣还请父王赦免小五死罪,这青楼的姑娘对儿臣并不知情,糊里糊涂死了,岂不冤枉,天下人知道了也不服气。不弃说到这里就去看王后,王后说,郡王,太子所言也有些道理,一个青楼的丫头懂个什么,不如先押去臣妾宫中,臣妾自会罚她。不如恩准太子之请,也好叫他安心练兵,报效朝廷。

  


  
当日王后一番话,算是给了郡王最大的台阶,郡王担心再生枝节,于是立即口谕:赦免小五凌迟死罪,押往王后宫中候审。又命人取来文房四宝,让不弃当场写下军令状并签名画押。军令状大体说的是:太子承诺,自明日起亲自操演沉香童子军,此军训成之后可上阵杀贼,空中御敌。如有虚言,太子甘受国法处置。

  


  
如今十日已过,郡王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支童子军:一万个孩子,人人手拿风筝,正准备从高空飞下去。这些十岁大的孩子,体重约于一尺见方的石头,只要高度够用,倒也可以像石头一样掉下去砸死几名反贼。

  


  
郡王在校军场看着远处点将台上不弃,感到胸口中箭的地方隐隐作痛,感觉像是又挨了一箭。他实在看不下去,郡王正准备让人把太子弄下来,却见不弃举起那只纸鸢,猛跑几步后便石头一般从十米高台的边缘飞了下来。

  


  


  
第25章

  


  
不弃在空中飞行。

  


  
起先他飞得并不好看:风筝拖着他从点将台上一头栽下,两翼收得紧紧的,赌气般一动也不动,风筝头部则耷拉着,不管不顾地垂直向下。如此下去,不弃只须三秒就能告别凡尘,大西红柿似的在人群中摔个稀巴烂。人群主要是童子军那些十岁大的孩子,他们聪明伶俐地闪出一片空地,看起来就像是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太子变成西红柿。惊呼当然是避免不了的。一万人惊呼,即使都是孩子,也会在空阔的校军场上掀起巨大声浪。声浪转成巨大气流,在不弃的披风扫过沙地的瞬间又把他掀了起来,抽回到半空。这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引发了第二次万众齐呼,转化成了第二股气流,不弃随着这股气流滑翔上升,上升滑翔。风筝的头部扬了起来,风筝又细又长的两翼有了思维,不弃的身体有如飘带在空中舒展,他的披风像面旗帜在空中飞舞。

  


  
风筝上的不弃越飞越好看,他忽高忽低,忽左忽右,一会儿钻进云层,一会儿又贴着地皮掠过下面那些扬起的头顶。其中的一个头顶戴着王冠。看见了郡王,不弃就在郡王的头顶盘旋,使郡王的头追随着风筝扭来扭去。郡王一边仰视不弃,一边瞪他身边的将军,此刻假如还有谁笑疼肚子或者下巴错位,郡王一定不再饶恕他。这些将军羞愧万分,除了银发白眉,露在外边的皮肤都是红色的。他们既不敢看郡王,也不好意思看风筝上的不弃。他们身经百战,还从未见过一个人能像鸟一样飞到弓箭望尘莫及的高度,这种高度会让任何城池都变得渺小不堪,滑稽可笑;在这样的高空,随便投下什么,即使投下的是几个鸡蛋都会是致命的,会把敌军的头盔连同头颅砸成柿饼。他们为方才的浅薄深感惭愧,无地自容。他们暗中祈祷,最好让太子永远留在空中,永远都别下来,一旦太子成功降落,那岂不等于在他们脸上抽耳光,他们的羞愧又要加三级。没人喜欢这种事,神龟将军也不能免。

  


  
郡王也担心不弃会不会永远留在空中。

  


  
除了多年前两度见过的那只黑色大鸟,郡王还从未见过有这么大的东西在空中飞来飞去。只要不弃能从天上下来,而不是一直飞来飞去,或者下来时不摔坏什么,郡王会重新评价自己的儿子,会高兴的要命,即使很快就去见他死去的王兄他也在所不惜。

  


  
不弃就在此时降落在郡王的龙辇前。

  


  
不弃哪里都没受伤,他只是脸色不太好看,微微有些青紫,牙齿抑制不住磕出很大的响声,犀牛角般扎在头顶的发髻也被半空里的风扯乱了,两只手和光着的两只脚摸上去感觉像是冰冻的萝卜。郡王上上下下查看不弃,这里摸摸,那里捏捏,这种只有父亲对儿子才有的举动,以前在郡王和不弃之间从未有过。郡王查看过不弃的身体,又开始查看他的风筝。这风筝跟普通风筝一样,用竹骨和生绢制成鸢的样子,只是不弃这只鸢的两翼又细又长,不是平行伸开,而是弓成了“V”形。这风筝还比普通风筝多了些莫名其妙的装置,不细看是发现不了的。郡王从没这么仔细地看过不弃的玩意儿,现在越是细看,越觉得不弃某些方面是个天才,至少以郡王的见识,根本看不出那些可以翻转的小木板、可以扭动的小木杆都有什么用处,更不知道不弃是如何操作它们,从而让不弃既能自由滑翔,又能毫发无损回到地面的。郡王知道一些古籍中有过这类记载,它们曾经在遥远的千年以前不知真假地存在过。郡王从不相信史家写的那些他没见过的玩意儿,但他相信眼前的现实:他的儿子能在空中飞行。

  


  
郡王下旨让童子军继续操练,让太子随他返回千岁府,那些将军奉命跟在龙辇后面,小心翼翼捧着太子的风筝。郡王一路之上都和不弃探讨一个问题:用最短的时间,用这样的风筝装备孤岛城堡的大军。这支大军总计十万,其中一半是郡王从边塞带回的败兵,另外一半在和平时期干起了他们的工匠本行,如今又被重新整编起来。和平年代看来是军人最大的敌人,伟大的郡王用战争换来的和平把他的将士娇惯坏了,以至于他们都忘了怎么用刀剑,忘了怎样才能用箭射中十米外的一头大象。他们如今只会干手艺活,手艺活让他们过上了孤岛城堡一等国民的好日子,有包子吃,有余钱去快绿坊,只是没有一个人乐意去打仗。这是些忘恩负义的人,假如没有战争,他们哪里会得到这么大的好处呢。这样一支军队,又有什么把握去抵御盘扎在都邑的火神不离呢?现在有了不弃的风筝,郡王突然有了个主意,他要在最短时间之内,用不弃发明的风筝装备他的十万士兵。十万士兵不用飞的非常高,只要不离的强弩够不到,抛出的火油泼不到,不离就已经败了。飞在空中的郡王大军反而可以高居临下,朝着不离放箭,泼下火油,叫不离的叛军瞬间覆灭。

  


  
不弃明白父王之意,但他估计这事办不到。首先,这样的风筝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制成的,它的构造实际非常复杂,不弃在自己的密室里弄了一个月才把它弄完,之后还调适了几次,试飞了几次,改造了几次。郡王的主意不错,但时间不允许。此外,这种风筝最适合体重轻的人使用,比如说童子军,体重越轻,构造相对越是容易,不弃因此才能在短短十日内就让童子军人手一只。还有,即使不离不出战,给足时间让郡王大军造风筝,这支飞行大军也不可能从空中放箭和泼火油,他们必须死死抓住风筝,否则必然摔下去,碰巧砸到几名敌军倒也有可能。

  


  
郡王刚刚升起的希望迫降了。可是郡王并不死心,他还是下达了旨意,把十万大军调集到校军场,让一半将士继续操练,另一半将士造风筝,翌日再反过来,一半将士造风筝,另一半将士继续操练。不弃奉命在校军场演示如何造风筝。父王之命,不弃不得不从,他只好一面操练飞行童子军,一面教士兵造风筝。

  


  
当一万童子军都像不弃那样飞上天空的时候,季节已走到冬天门前,这最后的十天,郡王每天都乘坐龙辇去校军场,御驾亲临造风筝。郡王对自己的死期毫无察觉,十年前他打败了王兄的大军,这次他要打败王兄的儿子,他要干的比上次更漂亮。有天他正在看童子军天上飞,看将士造风筝,须弥信使穿过成群的风筝,从天而降,并很快在郡王驾前收起翅膀,跪倒叩头。

  


  


  
“启禀郡王,”须弥信使道,“叛贼不离远在边塞的油井已被国师切断,都邑叛军已无猛火后援。”

  


  
“此话当真?”郡王疑心信使误报,或者自己听错了。

  


  
“微臣岂敢欺君罔上,微臣所报句句是实。”

  


  
须弥信使是不会欺骗郡王的。过去十年,这只鸟略带嘶哑的声音就像须弥本人一样,从没欺骗过郡王。

  


  
郡王的三千信使都很忠诚,它们对应的对象越是关键,对于它们忠诚程度的要求也越高,简单说就好比是船和水、水和船。郡王为了保证三千只鸟绝对忠诚,总是隔断时间就让它们换防,只有须弥信使是个例外——它对应须弥已经十年,已经可信到了不必让郡王费心调来换去的地步。在归天之前,郡王确认须弥是他此生唯一可信之人,假如让郡王确认他此生唯一可信之鸟,郡王一定会说:当然是须弥信使。

  


  
假如面前跪的不是一只鸟,而是人,郡王一定会紧紧抓住他的手,还可能把他的胳膊使劲地摇来摇去。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再怎么伟大也会拥有人的弱点。郡王太需要须弥信使带来的消息了。

  


  
“国师现在何处,他还说了什么?”

  


  
“须弥国师仍在边塞,镇守油井以防叛军反扑。国师以为,如今战机已到,郡王可挥师都邑,渡海讨贼,国师也好整合各州兵马回防策应,届时与郡王合围叛军,全歼叛贼。”

  


  
郡王挥手让须弥信使下去歇息了。

  


  
在须弥信使展开翅膀飞走的一瞬,郡王嗅到了一股气味——猛火油的气味,火神太子的气味。郡王看了一眼天,在须弥信使消失的天空,童子军还在飞行,他们越飞越熟练,越飞越好看。郡王想象着这样的情景:一万童子军乘着风筝飞离孤岛城堡,飞越那片海域,一直飞向对岸都邑的上空。他们在那片天空盘旋,每名童子的脖子上都悬挂着一个小脑袋似的圆圆的瓦罐,瓦罐里盛着硫磺﹑硝石﹑马兜铃和皂角子,他们寻找到了目标后就缩起脖子,低下头,一万只瓦罐顺势从天而降;还在空中之时,它们已被阻击气流摩擦得发热发红,它们很快坠入不离的军营,在叛军头顶撞击和爆炸,十万叛军要么飞上了天,要么燃烧在大火里。火神太子的传说破灭了,他只能经由一片火海去见他九泉之下的父王。沉香国还是郡王的,郡王永远是沉香国伟大的主宰。

  


  
郡王一面望天,一面沉浸在遐想中。此时的天还是秋天,是秋天的最后几个白昼之一。郡王望着望着,天空飘起了雪,大如鹅毛的雪环绕着童子军的风筝纷飞而下。郡王打了个激灵,回到龙辇上。还没到千岁府,郡王已拿定了主意:三日后在金殿举行登基大典,当日誓师出海,迎击不离。

  


  


  
在郡王的伟大遐想中,那只须弥信使已飞离孤岛城堡的上空,飞越那片不足三十海里的海域,飞抵战旗密布的军营,降落在一面火红帅旗的旗杆上。这是不离的旗杆,旗面上金灿灿刺着四个字:火神太子。

  


  
须弥信使被带到大帐之中,端坐在对面帅案之上的正是不离。

  


  
不离通身穿着火红的铠甲,肩上披着火红的披风,头盔和战靴也漆成了火红色。一眼望去,坐在那儿的不是一个主帅,而是一块火炭。此外,不离半边烧坏的脸上多了一副面罩,不用说也是火红色的。此时的不离,已非昔日草棚里的不离,此时任何人多看不离一眼都可能被烧焦,以至于让人觉得不离的眼中没有常人的眼神,有的只是一团燃烧的猛火油。

  


  
不离看见须弥信使,就命手下给它卸妆。

  


  
几个军兵走了上来,这些军中的化妆师小心地按住须弥信使,从它的鸟头后部开始拉扯,慢慢地拉扯,不久便扯下一张完整的鸟头皮。没错,这正是须弥信使的鸟头皮。接下来,化妆师们又用备好的药水喷在这只鸟的身上,使这只奸细鸟露出了与须弥信使颜色、形状乃至气味截然不同的羽毛、鸟爪和尾巴。再接下来就是一些军医要干的事情了:他们给这只鸟喝了特别配置的药水,又等上半炷香工夫,才让它的嗓音从须弥信使那种略微嘶哑的声音恢复到它自己本来的声音。永远无法恢复的是它的鸟爪:它生来就比须弥信使的鸟爪长了一厘米,为了使郡王深信不疑,这多余的一厘米鸟爪被截断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茬儿,军医还要用另外一些药来为它疗伤。

  


  
不离始终看着帅案下的奸细鸟,等到一切都弄得妥妥当当,不离才探出半个身子,透过火红面罩盯着它:“你见到郡王了?”

  


  
“启禀太子,见到了。”奸细鸟回答道。“他在校军场上。”

  


  
“郡王对你有所怀疑吗?”不离的声音懒洋洋的,好像一团不怎么热烈的火焰。“你走起路来没有一瘸一拐的?”

  


  
“没有。”奸细鸟肯定地回答。“小的一直跪着,像须弥信使那样跪着跟郡王说话。”

  


  
“好。”不离收回半边身体,探出另一半身体,隔着帅案接着问。“一切都是照我意思说的吗?”

  


  
“是。”

  


  
“郡王相信你说的吗?郡王狡诈无比,从不轻信任何人。他没怀疑什么吗?”

  


  
“没有。据小的看没有怀疑。郡王好像做梦都等着这个消息。”

  


  
“什么消息?”

  


  
“须弥国师攻下边塞油井,太子您的猛火油后继无源。”

  


  
不离听到这里,将身体抽回,贴着背后火红的帅椅,用一根指头顶住面罩。这个姿势表明他将信将疑。想了片刻,他才放下手指。

  


  
“你是在校军场看到郡王的?”

  


  
“是。郡王在校军场上阅兵,那些将士已经忘了怎么用剑了,以小的看,他们在十米之内连一头大象都射不到。”

  


  
帅帐里站满了威武的将军,奸细鸟这句话让他们绷紧的脸再也绷不住,在大帐内发出爆炸般的哄笑声。但是不离没笑,他从十年前就不会笑了。他一生的笑容都在十年前烧光了。

  


  
不离手撑帅案接着问:“你还看到了什么?”

  


  
“当时孤岛城堡大雪纷飞,校军场上空飞着上万只风筝,每只风筝上有个十岁大孩子,全都像我这样飞。”

  


  
“什么?”不离懒洋洋的声音不见了,仿佛有只拨火棍捅进了他不怎么热烈的火焰。“你再说一遍。”

  


  
“不弃操练了一支童子军,他们有一万人,可以乘上不弃所造风筝在天上飞。”

  


  
这是不离万没料到的。不弃,那个只配给他吹去书简浮土的大笨蛋,会让人在天上飞?

  


  
“太子放心,”奸细鸟又道。“他们虽然会飞,但除非把自己当石头扔下来,否则对我军并无威胁。”

  


  
不离再次用指头顶住面罩,沉吟片刻挥了挥手:

  


  
“下去歇着吧。将养三日,本太子还有差用。”

  


  
奸细鸟爬起身,它回退时的确走得一瘸一拐,之后展开它喷过猛火油的翅膀,飞出了不离的帅帐。它将回到自己的营帐将养,享用一道丰盛的美餐,其中有道铁板烧是用须弥信使的尸体作主料的:两天前,忠心不二的须弥信使从边塞飞往孤岛城堡,途中被不离部下擒获。须弥信使要带给郡王的消息连同它的生命一起化为永恒:须弥国师带去的两万将士被困在距离猛火油井不足千米远的包围圈中。须弥想要告诉郡王:不离还有猛火油,郡王切莫草率出兵都邑。

  


  
此刻,在郡王陷于辉煌遐想的这一刻,不离正和他的将军们密商对敌之策。

  


  
这些将军从前大多是花匠和农户,拿锄头的时间远远超过拿宝剑和军事地图的时间。十七州的郡王守军并不都是草包,这说明不离的将军都有几手。当然他们也有常人的弱点,就是容易昏头,尤其在接连破敌之后。不离是火神太子,他不是常人,所以他不容易昏头。不管他的寝帐设在何地,枕头下都会放上乌拉草,他每次取得一次容易昏头的胜利,就会逼自己嚼上一小捆乌拉草,好让自己变冷静。他通身看去虽然火红一片,可他的大脑却是一片寒霜。不离就是这样一个叫人不寒而栗的主帅,一个半人半魔的火神太子。

  


  
不离同他的将军们共商对敌之策。大多时候,不离只是听,将军们说完了,不离还要等上一炷香才开口。将军们献出的战策,他一个都不反对,一个都不赞同。也就是说,他既不反对同擅长海战的郡王海上作战,也不赞同用自己擅长的火攻在都邑跟郡王对决。他的态度模棱两可,将军们既不知道,也不敢问不离在想什么。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军事会议,时间在帅帐之外匆匆走过,夜色在大帐四周潜伏下来,深秋的大雪纷纷扬扬,似乎来自海那边的孤岛城堡,它们在帐外无声飘落,有一些还穿过大帐的缝隙,被秋风带到将军们的军靴跟前。

  


  
“你们谁能告诉我,”不离在遣散将军之前只说了一句完整的话。“一万只载人的风筝,不弃究竟要用来干什么?”

  


  
第26章

  


  
孤岛城堡到处在抓人。

  


  
在前朝两代国王的年代,沉香国的一等子民是花匠。在郡王主政时代,这些花匠没落了,但还不至于坐牢。现在跟叛贼不离沾光,这些花匠把孤岛城堡的王家监狱塞的满满当当。此外,孤岛城堡的农户也被抓的差不多了,人也不在少数。所有这些人都被怀疑私通叛贼,至少是同情叛贼,暗中祈祷叛贼攻上孤岛城堡,祈盼改朝换代,重新过上一等子民的日子。被抓的人犯太多了,王家监狱的监房又是有限的,部分人犯就被拉到监房外砍头。这样就把空间腾让出来了,操作起来十分便利。在郡王登基之前,这样的处决连续进行了三天,被砍下的脑壳把孤岛城堡下的码头都堵死了,人犯的血让连下三天的秋雪殷红一片,让整座孤岛城堡一派血气。

  


  
孤岛城堡原本就是座百年监狱。

  


  
它如今又回到了从前的记忆。

  


  
在郡王登基为王的前三天,孤岛城堡内城外郭布防森严,除郡王的三千信使外,不可飞进飞出一只鸟,更不要说放进放出一个人。几十万岛上子民被规定戌时后不准出门,否则与花匠和农户同罪论处。城内所有民居、街巷、商铺、酒肆、茶楼、集市、广场、书院一夜之间进入了冰川纪,雪地上任何一行多余的脚印都可能引来盘查,引发意想不到的灾难。外城那座标志性建筑——鲨鱼形灯塔上面的长明灯也熄灭了,取代昔日无数商船的是无数高大的战舰。这些战舰是从军械库下一个部件、一个部件地找到并重新组合起来的,所有部件都有十年没闻过海水的气息了,不知道中用不中用,一眼望去倒是杀气腾腾的,蛮能唬人的。

  


  
尽管一派恐怖,孤岛城堡的子民依然希望郡王能胜此役,赶走不离。这是可以理解的:郡王让他们日子过的不错,过了十年,还可能再把这种日子过上百年,二百年,过到永远。他们是王的子民,谁是王都无所谓,有所谓的是别让他们担惊受怕的,别把不错的日子弄乱了。郡王不错,至少对孤岛城堡的子民不错;那个不离据说每天只会放火,烧这烧那的,他会给他们更好的日子过吗?为什么要和郡王过不去呢?跟郡王过不去就是跟这里的子民过不去。孤岛城堡上所有未被砍头的子民都恨不离,对叛贼不离,人人祈望得而诛之。

  


  
以上这些,在内史臣不久之后撰写的《郡王登基·宾天》中都有记述。小准为了这段史实,需要下民间走访。她差不多是当时戒严状态下唯一可以出入内城外郭的官员。

  


  
小准除了走访民间,还要拜谒王公,因为王家历史才是内史臣的本职。那些王公﹑嫔妃和庶民一样,对不离恨的要死,也怕的要命。憎恨和恐惧的表达方式却与子民有很大不同:比如那些须发皆白的王族,养蛐蛐更加没有节制,养的蛐蛐仿如又肥又大的兔子。比如后宫嫔妃们,拼命收集养颜方剂,效仿前朝两代国王的嫔妃研制芳香剂,个个也都成了化学家。她们痴迷于此并非为了取悦郡王,只是为了减轻焦虑,否则,她们柔软的心脏可能等不到不离攻入孤岛城堡就自行焚毁了。

  


  
内史臣小准来到后宫,拜谒明日将被正式册封的王后。

  


  
王后在憎恨与恐惧方面还要强烈一些。她对付它们的方式是洗头,用宫女的唾液洗,一天若干次,频次由她起伏不定的情绪作决定。王后见到小准时刚刚洗过头,她的发髻闪闪发亮。反反复复的洗濯是有害的,小准一眼便看出王后有一半是假发。王后看见小准就叫她坐在一把椅子上,她自己则在绣着一条彩凤的大梳妆镜前坐着,脾气不怎么好地在头上揪揪扯扯。

  


  
王后不喜欢小准。小准从小就不被王后喜欢。小准长成沉香国第一美人后,王后就更不喜欢小准了。这很蹊跷,但也没什么奇怪:有些人命相犯冲,彼此别扭也不需要格外的理由。

  


  
冷板凳告诉小准,坐一会儿就该走了。她正要拜别王后,却听到一扇巨大屏风后面传来嬉笑声。在这样的时局下,在如此尊贵的后宫,谁会笑的如此放肆,不知死活呢?小准觑了一眼明天的王后,王后一点没有停止在头上揪扯的意思,这件事似乎还影响到听觉,使她对屏风后的嬉笑充耳不闻。小准如坐针毡般,她越是不想听,那嬉笑反而越真切。这次小准不仅吃惊,还惊出一身冷汗:怎么会呢,这音色,这音调简直和小准的一般无二,就像是她自己站在屏风后面。这怎么可能呢?

  


  
小准最近有点恍惚,常看不弃给的那个乌木人偶日晷。此前她对时间问题不是很在乎,既感觉不到时间的行走,也感觉不到时间的可怕。沉香日晷让小准感到恐惧,但恐惧的是什么她说不清楚。小准其实是讨厌那日晷的,越讨厌,越忍不住要看着它,她就这样开始变得迷离恍惚。此为史家大忌,修史之人不可以恍惚,朝廷察觉了要严惩,史臣只要具有足够的修为和德行,自己也会羞愧死。小准发觉了自己的反常,情绪更加波动不定,她猜想屏风后的笑声一定来自幻听。她不可能跑到屏风后面,朝着冷板凳上的自己嬉笑。

  


  
王后终于弄完了头上的事,她站了起来,紧走几步,走上镶着金凤的台阶,在一把御赐紫檀香木凤椅上坐下的同时,冲着屏风后面叫了一声:

  


  
“放肆的丫头,玩够了就出来吧。”

  


  
小准瞪大眼睛看着屏风,应声而出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前王后,火神不离的生母;另一个人,小准虽不认得却十分熟悉,这人长的跟铜镜里的小准一模一样。

  


  
“小五,”王后忧伤地看着前王后。“哀家的王姐今日怎么样?”

  


  
“还好,方才还和小五捉迷藏呢。只怕是惊动王后了吧?王后恕罪。”

  


  
“王后恕罪,王后恕罪!”前王后道。

  


  
前王后只是跟着小五学,在她脸上只有孩子贪玩的表情,一点看不出害怕和忧虑。不离起兵反叛后,前王后就从她的安乐宫被接到这里。她疯了,不梳洗,不吃饭,渴了就喝洗澡水,假如不切近看着她,她会疯的更厉害的。

  


  
“恕你无罪。”王后用两根手指揉搓太阳穴,边揉边说。“小五,你只要好生照看哀家的王姐就行了。对了,这位是内史臣,上去见见吧。”

  


  
王后发话之前,小五实际已看见小准了。小五从不会只看一个地方,能看和不能看的,她都会尽可能看一下。小五看见小准时有点吃惊,是因为她觉得小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面镜子。但小五知道自己没有那种官服,这样她才知道,原来不是镜子,而是一个人。

  


  
“小五拜见内史臣。”小五躬身施礼。

  


  
“岂敢。下官内史臣小准。”小准起身还了一礼。

  


  
“这世间什么稀奇的事都有,你们长的还真像。”王后在上面笑道。

  


  
“长的真像,长的真像。”前王后也跟着说。

  


  
王后又忧伤地看了一眼前王后,幸好这时有个呵欠赶到,才把王后的忧伤抵消了。王后打着呵欠站起来:

  
“小准,明日郡王登基,普天同庆,万民瞩目,你也要恪尽职守。哀家累了,先回寝宫了。”

  


  
小准终于有了离开板凳的机会:“王后请安歇,微臣告退。”

  


  
王后却边走边摆手:“不急不急,哀家的王姐喜欢小五这长相,今日小准来了,她看着会更开心的,小准你就留下来多坐坐吧。”

  


  
“坐坐吧,坐坐吧。”前王后喜欢地看着小准道。

  


  
“微臣遵命。”

  


  
小准躬身施礼,恭送王后。王后的软靴经过驼绒地毯,脚步越过绣着金凤的屏风,不久就在远处消失。这时直起身子的小准,蓦地想起小五向她躬身施礼的样子,小准不觉又是一身冷汗:眼前这个小五,就连行礼也和小准一模一样。

  


  
“难怪,难怪。”小五说道。

  


  
小五上上下下打量着小准。王后一走她就用不着那么拘谨了,她打量小准时的随意使人觉得她不是在看小准,而是对着镜子看自己,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小五姑娘说什么?”小准问的面无表情。

  


  
“难怪他神魂颠倒,”小五道。“果然美如天仙。”

  


  
“小五姑娘到底说什么?若没什么事,小准告辞。”小准说的更加面无表情。

  


  
“别走,别走,”小五连连摆手。“小五乱说的,小准姑娘别见怪。”

  


  
“别走,别走。”前王后也冲着小准连连摆手。

  


  
小准又回到板凳上:“小五姑娘,有话请讲。”

  


  
“话是有的,”小五拿过前王后的一只手在眼前看,这个动作在小准看来是逾矩,但小五好像不这么看。“可是不知从何说起。”

  


  
“既是如此,本内史还有公务,就此告辞。”

  


  
“等等,”小五放下前王后的手,手在前王后身上不情愿地摆了几下。“那就说说公务好了。”

  


  
“公务岂是随便说的?”小准开始生气。

  


  
“小准别生气,”小五一紧张,脸就会红到脖子,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小五的意思是,若是有能说的公务,就随便说说。”

  


  
“没有。”小准挣脱了板凳,向前王后施了一礼,又朝小五拱了拱手。“告辞。”

  


  
“告辞,告辞。”前王后在小准身后说道。

  


  
由于小五,小准的神情比先前更为恍惚,她越是害怕恍惚,恍惚就越是找上她,以至于不弃从屏风后面飞奔而至她都没有发觉。

  


  
“快拦住啊,”身后传来小五上气不接下气般的叫声。“拦住她啊。”

  


  
第27章

  


  
不弃从王后的寝宫来。

  


  
他的彩色披风还没脱,犀牛角式的发髻还在头顶扭歪着,露着的脸和套上暖靴的脚冻成了青紫色。这是冬至前一天,不弃最后一次操练童子军,他和一万童子在刀子般的寒风里飞行了半个时辰。

  


  
去见王后之前,不弃还到过千岁府。不弃觉得,郡王大军对渡海迎战缺乏准备,主要是他们的箭还射不大准,兵器用的还不熟练,那些高大的战舰,能否在抵达都邑前不进水不翻船,也是未知之数。郡王拍拍不弃说,不弃,你终于成人了。郡王又说,不弃你说的没错,时机错了。不离军中的猛火油只有那么一丁点,眼下就是战机,怎可错过呢。不弃又说,父王决意要战,不弃可为父王打造十万飞天风筝,让十万大军飞过海去,父王只消等上一月即可。可郡王还是没有御准。郡王觉得一个月太长了,比一辈子还长。郡王以前从不急躁,军事国务,桩桩件件必定三思后行。只有这次例外,郡王急不可耐,好像过了今天,明天的太阳就不再为他升起。郡王还让不弃的童子军出战,在他们每个人的脖子上挂上火药罐,从都邑上空扔下去。不弃还来不及反对,郡王已经打起了呵欠。他要睡了,要为明日即冬至之日的登基大典准备睡眠。不弃只好离开千岁府去找母后,想让王后说服郡王收回成命,理由是:童子军风筝的载重是不弃精确计算过的,假如挂上盛满火药的罐罐,一万童子军极有可能飞着飞着就飞到海里去。但是,王后同样困的要命,她也需要为明日即冬至之日的登基大典准备睡眠,几乎没把不弃的话听完便响起鼾声。不弃只好告退。才出寝帐,不弃就被两个女总管一左一右夹住了,她们有万分火急的事要告诉太子:小五和小准碰上了,小五的底细若是给内史臣知道了,秉笔直书写进王家内史,太子今后怎么抬头做人,又岂不是要遗臭万年。

  


  
不弃跑出屏风,撞上刚好扭身告辞的小准,当时如果有人突然出现看见那一幕,必定会怀疑不弃企图非礼小准,幸好有个小五在场。小五在跳着脚喊:快拦住啊!

  


  
小准给不弃撞进怀里,脸已经羞成石榴色,小五那句岂有此理的“快拦住”,更令小准羞愤难当。她飞快地瞪了一眼小五,眼望别处给太子请了安,便要绕过屏风回她的内史府。

  


  
“小准别走。”不弃垂手站着,神情恍惚。“明日之后,只怕是想见都见不到了,不弃有几句话要说。”

  


  
“是啊,是啊!”小五插嘴道。

  


  
“小五,”不弃示意小五安静些。“你带王后姨母别处去玩吧,我要和小准说话。”

  


  
“你们说,我不听。”小五看了看不弃,又看了看小准。

  


  
“我不听,我不听。”前王后摇着小五的袖子道。

  


  
不弃叹口气,不再看小五,只看着小准。

  


  
“小准,父王执意决战不离,你可知道?”

  


  
“下官身为内史臣,此等大事怎能不知。”

  


  
“小准,不弃料定,父王此战必败。”不弃解下他的彩色披风丢在屏风上,绣在那里的金凤被遮住了。“不离攻入孤岛城堡,必然效仿父王当年屠城之举,不弃如今不敢闭眼,闭上眼全是血光。”

  


  
小准整整衣冠,正色道:“太子过虑了,郡王武功卓著,此战志在必胜。况且战前言败,大不吉利。”

  


  
“小准姑娘没说错,”小五跳过来插嘴:“太子切莫乱说,神明在上,字字句句不会听漏的。你若一板一眼口称郡王必败,神明还当你是心有此愿,神明自然是大慈大善了,一旦应你所请,降下灾来那还得了。”

  


  
“小五,退下。”不弃厉声道。

  


  
小五掩住嘴巴,眼望着小准:“太子恕罪。小五噤声就是了。”

  


  
不弃又转向小准:“也罢,且不说兵败,只说兵灾。两军交兵,兵器不长眼睛,小准你一弱女子如何经得起,不如及早远走高飞。”

  


  
“远走高飞?”小准大感意外。“如何远走高飞?”

  


  
“乘风筝,”不弃眼睛亮起来。“你忘了我的密室了?那里有只风筝是特为小准打造的,从灯塔起飞,三日内可行至千里之外。”

  


  
“三日?”小五掰开三根手指插嘴道:“三日不吃也不喝?小准姑娘怎生受得?”

  


  
“饿死了,饿死了。”前王后随声附和。

  


  
“太子何出此言!”小准道。“下官虽是女流,却非贪生怕死之辈。即便郡王兵败成谶,小准宁愿玉碎,恪职尽忠,青史留名。

  


  
“青史留名?”不弃大笑。“小准是史官,史官没了,谁来修史,又怎么留名?”

  


  
“太子没说错,”小五又忍不住插嘴。“小准姑娘还是要了那风筝吧,郡王若是凯旋,闲了也是个玩意儿;万一要是郡王兵败——”

  


  
“住口!”小准柳眉倒竖,面色坏的像这个刺骨寒天。“你这女子,胆敢唆使朝廷命臣临战脱逃,究竟是何居心?如再胡言,下官定要禀明王后,按律严办!”

  


  
小五跳出三尺之外,掩住了嘴巴。前王后方才一直是笑着的,见小五大惊失色,也怯怯的闪向小五那边,倏地躲到小五背后。小准则向不弃拱了拱手,甩开衣袖,绕过屏风,愤然远去了。不弃从屏风那里收回目光,失魂落魄地望着小五。小五的一只手还掩在嘴上,直到确信小准走远,才拿下这只手来拍打心口:

  


  
“吓死小五了,小准姑娘好大脾气,吓死小五了!”

  


  
“吓死了,吓死了。”前王后也从小五肩上探出头来。

  


  
“不弃早知小准不会要的。”不弃仰起头,好像雕梁画栋的天井之上隐着神明。“神明在上,你还是保佑父王得胜吧。”

  


  
“神明肯定听到了,”小五看着不弃,眼神里有难得一见的忧虑。“神明必会如你所愿的。”

  


  
小五说到这里就不仅仅是忧虑,她还哭了起来。

  


  
“小五哭什么?”

  


  
“小五命不好啊,”小五边哭边在袖子上擦眼泪,她只要开始哭,眼泪就比常人多几倍,所以擦完了自己的袖子,又拿起前王后的袖子擦。“小五新婚,就成了新寡,命不好;小五才来到这繁华之地,得遇太子,就给人绑去了,命不好;小五才幸免于千刀万剐,蒙王后慈恩伺候贵人,偏又赶上刀兵四起,也不知道明日还活得成活不成,命不好;小五深知太子喜欢小准,一心讨好小准,反倒得罪了小准,也得罪了太子,小五的命怎么好得了?”

  


  
“小五别哭了,”不弃又叹口气。“不弃好好待你就是。”

  


  
“此话当真?”小五放开前王后的袖子问。

  


  
“当真。”不弃道。

  


  
“如此说来,太子也为小五准备了风筝?”

  


  
不弃当下一怔:小五此问,他倒是始料未及。不弃脸上的青紫飞速变成了酱紫,不弃羞愧难当,好像偷了小五什么东西被小五当场揭穿。

  


  
“有啊,有小五的风筝,明天父王的登基大典一过就拿来给你。”

  


  
“就是后天了?”小五转着眼珠盘算道。“今夜加明夜,太子两个晚上就可造出飞天的风筝来?”

  


  
“小五别纠缠了,”不弃酱紫的脸色又变成了石榴红。“本太子说是后天,就是后天,绝无戏言。”

  


  
“太子,”小五飘飘下拜:“太子大恩,小五永世难报,死而无憾了。”

  


  
不弃搀起了小五。“说什么死,不吉利。”

  


  
小五揉去眼泪道:“既是死而无憾了,小五便要想什么说什么了。小五听闻太子有一万童子军,个个都有飞天的风筝,太子是不是要让他们远走高飞?”

  


  
不弃大惊,急切掩上小五的嘴,又朝四外撒目,确认无人才放开小五。

  


  
“小五千万别乱说,”不弃低声咆哮道。“此事若给父王﹑母后知道,一万童子都活不成了。”

  


  
小五扭头,朝着前王后“嘘”了一声。“千万别乱说,乱说,小五活不成了,就没人陪着您捉迷藏了。”

  


  
“不乱说,不乱说。”前王后低声回道。

  


  
“太子,”小五把声音压下来。“太子隆恩,小五无以回报,若太子有差派,小五乐意协力太子,让一万童子远走高飞。”

  


  
不弃惨笑道:“父王要让他们颈悬火药陶罐,飞去都邑,父王岂知,一万童子军到不了都邑就会坠海身亡。”

  


  
“此事后宫都传遍了,”小五道。“小五也有所闻。王后的后宫正有一千宫女日夜赶制缚那火药陶罐的丝绦呢,太子知道吗?”

  


  
不弃面色更加沉郁,他点了点头。

  


  
“小五去瞧过热闹,见那丝绦并非都是生丝,倒多是棉丝编成的。”

  


  
“棉丝?”不弃看着小五,觉得小五对此事已成竹在胸。

  


  
“生丝都被宫女抽去改做衣裳了。”小五睒着眼睛道。“这倒帮了太子的忙呢。”

  


  
不弃抓住小五,把小五的手都抓疼了。

  


  
“棉丝倒也缚的住那罐子,但若湿了,就要断掉的。太子设法弄湿那些丝绦,之后——”

  


  
“本太子明白了,”不弃大失所望。“以小五之计,风筝上了天,那些棉丝绦即刻断掉,那些罐子便自行坠下去了?”

  


  
小五点头:“正是,一万童子就可活命了。”

  


  
“糊涂!”不弃摇头道。“若是那些罐子坠落父王大军之中呢?”

  


  
小五恍然,一个行进到中途的得意笑容冻结在她的脸上,接着,她便双手蒙头蹲了下去。

  


  


  
第28章

  


  
据内史记载,沉香国自初以来历时百年,至郡王登基,先后有王五十八个,五十八王之中,郡王实际主政时间最长,长达十年,为王时间却又最短,短到只有一个白天。这个绝无仅有的白天,被沉香国史上绝无仅有的女内史臣记入《郡王登基·宾天》卷中。

  


  
其梗概如下:

  


  
是年冬至之日,郡王登基大典在金殿举行。同时同地,王后与太子册封大典一并完成。同时同地,郡王祭旗点将,欲挥师十万,登船渡海,与叛军在都邑对决。

  


  
大典当日,雪霁天晴,纯棉似的白云行至金殿上空不再飘移;熏风吹散朔风,早春般拂过大殿;一轮红日挂在中天,从正午时分的苍穹射下万道金光。假如你的想象和耐力足够用,还能发现有团紫气自东而来,在至尊九鼎和编钟古器之间游走,氤氲弥漫,挥之不去。一种说法是:当日的天象祥瑞之极,乃是大吉征兆;另有一种说法却是:秋行冬令,冬至反春,乃是倒施逆行﹑改天换日的大凶之兆。

  


  
既凶又吉,既吉且凶,凶中藏吉,吉中隐凶。

  


  
以上记述,不可谓不精准,但也给后人阅读造成迷乱。这是小准被后世争议的缘由之一。可见修史之难,不在核审的严苛,而在于史实本身。史实本身迷乱,史笔越精准,越容易迷乱后世。

  


  
郡王登基当日,迷乱事件接连不断,小准记入沉香史册的计有以下八件:

  


  
其一。当日大典,郡王身披龙袍君临金殿,文武百官山呼千岁之后,郡王便向列代先王祭拜,祈求先祖,冥传新王之位。郡王在先祖灵位之前焚香跪拜,大殿上,群臣肃穆,一派岑寂,一只灵牌突然一头栽下,大祭司慌忙爬上御阶,将此灵牌复位,看见灵牌上的名字正是郡王胞兄,前朝国王。

  


  
其二。郡王祭拜已毕,在他的千岁椅上坐定,八名辅国重臣屈膝跪拜,代表百官奏请郡王继位。百官只是虚指,实际人数过千上万。他们的奏章一律写在木简上,似乎都为了回避昂贵的纸张以表明节俭,所以这些木简加在一起,要用十八名镇殿武士才抬的上来,八名辅国重臣用去一个时辰,才把它们宣读一遍。其中一名重臣年纪过大,读到“上承天命,下安民意”时口吐白沫,当场累昏,不得不让别人代为宣读。

  


  
其三。郡王上承天命,下安民意,他离开千岁椅,一步两级御阶,眨眼间高高坐在了龙椅上。郡王此时头戴王冠,身披龙袍,大祭司捧出传国玉玺跪呈郡王,百官倒身叩拜,山呼万岁。依照仪轨,郡王此时理当手托传过玉玺,让百官平身。郡王遂让百官平身。百官从地上爬起,却意外发现郡王正解开龙内衣,将传国玉玺穿上牦牛筋,套上脖颈,垂于胸口——习惯成自然,看来就连天子也不能免,百官只好王顾左右,视而不见。

  


  
其四。郡王既登王位,郡王妃自当荫封王后。册封大典起先顺利,新王后凤冠霞披,母仪天下,坐在郡王下手凤椅上的王后只求顺遂,不要再生枝节。孰料,大殿蟠龙柱后闪出了前王后,大叫大闹:还我凤冠,还我凤冠。所幸被武士拦住,否则,叫她跑上御阶来,定成千古丑闻。

  


  
其五。时至申时,太子册封大典在即,殿前却不见了不弃踪影。当日意外频生,令郡王龙颜震怒。他命人速速找回太子,随即将手捂在了胸口上。此举不是为了确认玉玺,而是郡王感到玉玺对面一侧的箭伤正隐隐作痛,似乎有个什么东西正在逃离他的龙体。那宫人在正殿外找到太子时,太子正与一宫女交接风筝。据那宫人后来回忆,他曾随郡王去过校军场,见过太子乘此风筝飞天,但这风筝的局部似乎经过了改造,比他先前见过的那只轻盈了些,纤巧了些。那宫女接下风筝,舞之蹈之,喜不自禁,一望便知是个半疯。宫人奉旨找寻太子,心中十万火急,哪里顾得上风筝,哪里顾得上一个宫女。他急匆匆赶上前去,大声叫太子。宫人叫声过高,太子及那宫女都给吓了一跳。可宫人来到切近,吓的更是不轻,有如白日见鬼:内史臣方才还在金殿上,如何到了这里,成了这等妆扮的宫女?莫非内史臣是妖,精于分身变化之术?

  


  
其六。太子册封,虽因不弃溜号小有波折,大典仪式倒还顺利。郡王龙颜渐缓,手也不再令人不安地捂着他的胸口。册封已毕,黄昏降临。夕阳暖暖照在金殿上,对于冬至之日而言,它暖得一反常态,暖得有悖常理,郡王一贯的酉时状态,又在此刻出现:他疲惫不堪,血流减速,眼皮加重且眼泪汪汪。这种时刻,他素常总要回到龙塌小憩,给这时辰让路,让它自行通过。可今夕何夕?十万大军正在校军场上等待出征号令,身为万岁,他又怎能回去打盹呢。郡王只好抖擞精神,口谕文武百官,随朕同往校军场。郡王走下雕龙御阶,走过金砖铺地的大殿,走出夕阳染红的殿门,脚踏跪地武士的肩膀,骑上伴他征战无数的骆驼战骑。骆驼上的郡王,将手高高举在空中,这手势本是一个出发的指令,中途却收了回去,再度捂在他的胸口上。百官误解了这个动作,以为郡王又在确认玉玺,都把目光投向别处。就在此刻,他们听到郡王大叫一声,口吐鲜血,从骆驼战骑上滚落下来。

  


  
其七。郡王滚落,百官大惊,跪求万岁龙体要紧,不妨先看御医,另择吉日出征。但是郡王不准,他揩去嘴角血沫,重新骑上骆驼并再次将手举在空中。这是个富含悲壮意味的指令,百官只好遵旨,含泪随从。过不多时,郡王抵达校军场,骑着骆驼登上了十米高的点将台。郡王身后有辅国重臣,有千员战将,骆驼战骑耳朵上还栖着一只鸟——须弥信使。点将台下,是丛林般一眼望不到边的十万大军,他们身披甲胄,足蹬战靴,矛戈斧钺遮天蔽日,一直绵延到孤岛城堡的最边缘,似乎一个没留神,就会有人被挤下城碟,坠身入海。郡王眼望着他的大军,眼望着西去的落日,耳中传来的是他御笔亲书的讨贼檄文,传来的是山摇地动般的人喊马嘶。叛贼不离的几个被俘士兵被斩首祭旗,郡王在他们的血前举起出征的烈酒,一饮而尽。此时,时间已经走到那个冬至之日的戌时,走到了郡王一生的终点,郡王身体里某个东西不再等待,飞身离开了宿主。与此同时,郡王大叫一声,又一次,也是他此生最后一次吐血,最后一次从他的骆驼上滚落尘埃。

  


  
其八。郡王被抬回千岁府。御医跪在这个变冷变硬的肉身前,解开龙袍,宽下内衣,取下牦牛筋下的传国玉玺,找到了谋害郡王的元凶:那个毒箭伤口。它狡猾地骗过御医,使皮肤愈合,使郡王神清气爽,误以为自己箭伤无碍。它潜伏下来,耐心等着:等待郡王激动,等待一樽烈酒,但郡王极少激动,也极少饮酒,给它的机会少之又少。它等得不耐烦,不耐烦也还在等,终于给它等到了这个冬至,等到了郡王登基,等到了难得的激动和难得的烈酒。它穿透郡王的身体,飞身离去,留下一块发臭的腐肉和一滩发黑的血迹之后,与那只奸细鸟会和,飞离孤岛城堡,飞越三十海里海面,飞进火神不离的帅帐。

  


  
与内史臣小准一贯的严谨文风相悖,在《郡王宾天》这一分卷中,她的笔调沉郁抒情,读来不像写史,倒像是在作赋。这也成为小准颇受后世争议的原因之一。简单说,不仅这段史实过于迷乱,诸多细节值得怀疑,记述的笔法也迥于以往,是否真的出自小准之笔,也是众说不一,成为不解之谜。

  


  


  
第29章

  


  
“重说一遍!”

  
“是。回禀火神太子,郡王毒发,已于戌时宾天。”

  
“死了?”

  
“是。”

  


  
这里是不离的帅帐,帅案前跪着须弥信使的假身,那只奸细鸟。有人正小心按住它,从头部开始替它卸妆。不离看着它:假头皮被揭下来,假色的羽毛用药水洗出了本色,露出骨茬儿的鸟爪从假鸟爪里给拔了出来,饮下另一种药水后,它的嗓音也复原了。

  


  
“重来一遍。”不离下了一道帅令。帅帐内站着的将军、化妆师,以及奸细鸟,没人听得懂不离在说什么,更不知该如何执行这帅令。 “把它的头皮重剥一遍。”

  


  
这次他们全听懂了。奸细鸟尖叫了一声,当场吓昏,替那些化妆师省了不少麻烦。按照不离的命令,这只鸟被当场活剥,以死证明它确是火神不离的奸细鸟,它没出意外,绝不是孤岛城堡将计就计﹑如法炮制派来的奸细,它用一小堆真实的鸟皮,血淋淋地亮明了自己的身份。

  


  
“好生厚葬。”不离看着死鸟又下了道帅令。“它是为国尽忠的。”

  


  
不离说完就站了起来。他离开帅案,来到将军们面前。威武的将军们挺起胸膛,每副头盔下都有一张惨白的脸。没人知道,下一个将被剥皮的会是谁。

  


  
“听见了吗?”不离问他们。

  
“是,太子。”将军们回答道。

  
“郡王死了!”

  
“是,太子。”

  


  
不离仰起了头。他想看一眼天,天被帐篷遮住了。他想做一个深呼吸,太多的将军又把他的呼吸挡住了。他只好收起这两大渴望,继续在帅帐里踱步,在将军们面前走来走去。他没再说别的话。走着走着,猛然间他不再走了。正当那些将军担心得快要晕倒的时候,火神不离无声无息地昏倒在地。

  


  
一炷香之后,不离醒了。

  


  
当日,帅帐之内召集了一次重要军事会议,不离决定:打造万只快船,三日后渡海攻打孤岛城堡。

  


  
是年冬天,气象异常。从冬至开始,气温一路回升,枯死的野草从秋雪中复苏,农田开始返绿,似乎不久又能长出粮食,并被再次收割。在内廷重建的地方,须弥撤离前丢下的木头数也数不清,它们原本出自孤岛城堡的百年牢狱,似乎只要轻轻吹上一口气就会化为灰尘。但在这个冬天,它们却被用来打造坚固的战船。所有的木头都被大锤锤成木饼,在骄阳下晾晒。都邑的牲畜,尤其所有的驴子都被煮熟了,炼成了明胶。所有晒干的木饼都用明胶粘合起来,用火烤,用锤子锤,于是那些朽木成了另一种木头,用以打造万只渡海快船。不离军中有的是工匠,他们同当年郡王的士兵一样,也是工匠军人,热爱造船远胜于热爱打仗。短短三天,一万只轻灵的快船被放到海里,停靠在都邑西南的海面上。每只快船可以装载八名士兵,他们同时摇动手中的桨橹,不消半日就能抵达孤岛城堡。在每只快船的船头,还站着身着火红铠甲的两名士兵,专司在那里架设的厉害火器:猛火油龙。它用青铜铸造,形状是一条愤怒的火龙,龙头高高昂起,龙须有如皮鞭甩在空中,龙爪代替基座,牢牢抓住船舷,而靠近龙尾的下方暗藏着机关,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的风箱,箱内注满了猛火油,只要一名士兵抽动风箱,另一名士兵用火镰点燃实为引信的龙须,威猛无比的火焰就会从龙口喷出,百米之内,即使真龙也会被瞬间烧成焦龙。身经百战的须弥和尚,正是被猛火油龙困在边塞的。

  


  
不离站在箭楼上,他的斗篷俨如浴火重生的火凤,随风飘舞,被面罩一分为二的脸映红如火,没烧坏的半边也好像快要烧坏了。此地是他父王的城,如今只剩下脚下这座箭楼了。他的视线跳开西南海面,越过他的万只快船,一直抵达三十海里外的那座孤岛。岛上的一切都该是白色:白色的灵堂,白色的孝带,白色的纸幡和冥烛,就连城碟之下那些大而无当的战舰也该撒满了白色冥钱,就连那些被和平宠坏的士兵盔甲也该披着白色的葛布,他们只配拿去耕田用的矛戈剑钺上只能挑起来不及融化的秋雪,因而也该是白色的。

  


  
“传令,”不离对身后的将军道。“猛火油龙的目标是白色,孤岛城堡所有的白色都要变成火红。”

  


  
这是一道没有确指,因而不必下达的帅令,至少不离身后的将军是这么认为的。这位自以为是的将军很快被拉下去打了二十军棍,另一名将军顶替上来,站在不离身后。“太子有令,目标白色。”传下这道令后,这名将军谦卑地等着,但他等来的不是嘉赏,也是二十军棍。当第三位将军顶替上来时,他的注意力几乎全在屁股上,而不是集中在脑袋上,因为他根本猜不透不离在想什么,他宁愿像前两个那样挨棍子。正当他一言不发,浑身战栗之时,不离甩开斗篷,猛然转回身来:“本太子说的是:所有的白色,全部。”

  


  
“是。”这位将军向下传令。“太子有令,目标:孤岛城堡所有的白色,全部。”

  


  
“这就对了。”不离从红色面罩下绽开笑容。“你也去领二十军棍吧,明白的太晚了。”

  


  
傍晚起了风,不离大军自都邑起锚,向着孤岛城堡逼近。此时你如果从空中鸟瞰,可以看见那些快船有如大片的鱼群,悄然无声,而又快捷无比地穿行,在三十海里黑色海面上犁出万道白沟。它们撕破黑色海面,也撕开了夜的伤口,除了血,没有别的什么能将其缝合。

  


  
不到子时,孤岛城堡在前方海域出现。高高的鲨鱼灯塔,高度等同的郡王塔,以及军港内停泊的高大战舰,依次呈现,依次清晰。果如不离所料,它们都是白色的,巨大的白色灵幡处处可见,即使在夜色中也一望可见,一望如雪。

  


  
不离站上船头,解下他的斗篷在风中举着,此刻他只要一松手,迫不及待的风就能将它一把掳走,挂上孤岛城堡最高的城碟。不离收起斗篷,朝身后举起手。万只快船停了下来。不离换了个姿势,再次挥手,万只快船雁翅排开,排成的阵势如箭在弦,不离就站在那个箭尖上。

  


  
“放箭!”不离说道。

  


  
十万支箭从一万只快船上射了出去。

  


  
不离挥手三次,三十万支箭射了出去。每支箭都在军港里那些高大的战舰上找到了目标。三十万支箭都不是普通的箭,箭头裹上了油布,油布浸足了猛火油。眼下不离只要再挥次手,万只快船上的猛火神龙就会喷出火焰点燃它们,让那些高大的战舰葬身火海,让孤岛城堡下的那片海烧成滚烫的洗澡水。

  


  
但是不离没有挥手。在郡王大丧之夜,那些高挂灵幡的战舰怎么会睡着了呢?怎么可能全无反应呢?他扭过身去问那些将军。将军们主张施放猛火神龙,“先烧了它们!”

  


  
“烧了之后呢?”不离问他的将军们。

  


  
将军们最为头疼的时刻又来了:他们总是被迫回答火神太子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烧过之后,敌军就没有战舰了,就只有孤城一座了。这个问题要让将军们回答,是会遭人耻笑的。将军们想笑但是不敢,他们必须为屁股着想,掂量好二十军棍的分量。

  


  
“传令,”不离收紧斗篷道。“撤兵!”

  


  
第30章

  


  
不弃手扶着城碟垛口,遥望城下那片黑色海域,即使是撤离,那些快船依然整饬有序,依然杀气逼人,比起军港里那些不中用的大笨船,不离的船队是一群食人鲨,是真正的毁灭战舰。城碟上起了风,那也许是万只快船带来的风,比风还快的是那些快船,叫人眨不上几次眼便穿透夜幕,消失不见。除了高高溅起的万道飞沫,星月下的海面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不弃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从垛口转回身来,用白色孝衣揩干白色孝帽下渗出的冷汗。

  


  
站在不弃身后的是八大辅臣﹑国师无可道人和一些将军。他们和不弃一样身着重孝,周身缟素,火神不离没来得及让猛火神龙照亮城头就下令撤离了,否则,所有这些目标白色下一刻的命运难以预测。不弃看着他们。所有这些人,也像不弃一样用揩拭额头,没来得及弄掉的冷汗,转眼就被夜风变成了盐。

  


  
“无可国师,”不弃道。“你是如何料定不离会撤兵的?”

  


  
无可道人向前一步:“不离多疑,我军战舰受箭数万而岿然不动,不离恐有埋伏,必然撤兵。”

  


  
“言之有理。”不弃点头道。“眼下怎么办?看看下面那些战舰,不离把它们射成刺猬了。”

  


  
无可道人又向前半步。他的眼睛灼灼放光,百岁之人会有如此明眸,实为罕见。

  


  
“不离射来的箭,名曰猛火油箭,威力无边,远非寻常火油可比。贫道出此险计实出于无奈:我军战舰大而无用,尚未出海,半成战舰已然进水,莫不如让不离烧了。所幸不离撤兵,倒是留下数万猛火油箭,太子可命人取箭。明晨郡王大殡,不离必将再度来战,猛火油箭或可一用。”

  


  
不弃看着无可道人:他是额头上唯一没有汗渍的人。

  


  
“传令,”不弃转向几位将军。“就依国师,命人下去取箭。”

  


  
将军们领命而去。不弃又问无可道人:“须弥国师可有音讯?”

  


  
“无。”无可蹙起雪白的眉头。“贫道查明,须弥信使实为假身,真正的须弥信使已然殉国。探马已派出多日,至今不归,只怕须弥国师凶多吉少。”

  


  
“再派探马。”不弃又下了一道太子令。

  


  
“是,贫道即刻派探马——”

  


  
“不,”不弃道。“此番你要亲自前去,即刻起身。”

  


  
这是无可道人万没料到的,他的雪白眉头又蹙了起来:“太子之命,微臣不得不从,可是九重宝塔尚未封顶,郡王明日大殡于塔室,微臣如何脱得了身?”

  


  
“你有所不知,”不弃道。“父王宾天之前早有密旨:九重宝塔封顶之日,便是无可国师殉塔之时。”

  


  
无可道人额角渗出了冷汗。眼下他是额头上唯一有汗渍的人。

  


  
“无量天尊。贫道即刻去寻须弥国师。”

  


  
“且慢。”不弃问无可道人:“找到了须弥,如何对他说?”

  


  
“自然是传太子令,命其带兵火速应援孤岛城堡。”

  


  
“错。”不弃道。“你找到了须弥,叫他远走高飞,一个都不要回来。还有你,也不要回来殉塔了。你们两位国师相见之后便可各奔东西了。”

  


  
无可道人觑了一眼不弃——假如太子中邪,他能一眼望穿。但他从不弃眼中看不到邪魔。他只好又道了声“无量天尊”,甩开他的三尺白眉,扭身而去。

  


  
大批士兵往来穿梭,在城碟马道上搬运猛火油箭,猛火油味在整座城垣弥漫。不弃习惯各种气味:多年以前孤岛城堡的臭味,世子宫那些芬芳植物的香味,但猛火油的气味他闻不得,闻了恶心。他用宽袖蒙住口鼻,带着八大辅臣回到银殿,回到郡王的灵堂上。

  


  
灵堂大得像一个跑马场,占去大殿的一半。这里的一切都是白色的:白色的帷帐,白色的灵幡,白色的长明灯,连烛光都是白色的。一望如雪的灵堂上,唯有郡王的灵柩是黄色,它同沉香国历代国王的灵柩一样,也用金丝楠木制成;略有不同的是,它大得出奇,大得可以拉进三匹骆驼。此时,只有王后跪在灵柩前焚香化纸,她的面容焦黄憔悴,大约每隔半炷香才变换一次眼神,这幅神态,很像从前某段时期的前王后。不弃看见母后就走了过去,在她身边跪下来。

  


  
“不弃,你来了。”王后看了一眼他的儿子,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外面在打仗?见到不离了吗?”

  


  
“母后,”不弃看着王后,看得乱箭穿心。“回寝宫歇息吧,不弃在此陪伴父王。”

  


  
“明日之后,母后再也看不到你的父王了。母后哪儿都不去。”

  


  
不弃在灵柩前磕了三个头,燃了三炷香。他站起来,身后紧紧跟随着八位辅臣。他走出大殿,走到殿外一个星斗满天的庭院停下来。此地没有别人,禁军护卫离此也有些距离。不弃示意八位辅臣走近些,他们面面相觑地照办了。

  


  
“报上你们的家眷。”不弃说。“看看我给你们的风筝是否够用。”

  


  
八位辅臣彼此看着,极力用别人的表情证实自己没听错。

  


  
“太子这是何意?”八位辅臣齐声问道。

  


  
不弃惨然一笑:“何必多问,孤岛城堡守不住了。你们一生追随父王,本太子岂能看着你们去做不离的刀下冤魂呢。速报上来,风筝不多,若有虚报谎报,本太子绝不轻饶。”

  


  
“太子何出此言!”八位辅臣一起跪倒,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分毫不差。“国不可一日无君,国难当头,臣等正待拥立太子继位登极,举沉香全国之兵以御叛军,以慰郡王在天之灵,太子怎能置江山社稷于不顾,说出这等顽童戏言?”

  


  
“二十只够不够?”不弃以指捏算。“每户二十只。以你等高龄,该是只有妻妾子嗣了,二十只够用。明日大殡一过,你们便可携带亲眷,远走高飞。切记一直向西,向南会被猛火神龙烧成灰的。”

  


  
不弃不像是在戏言。八大辅臣哭了一会儿,起身拜别。

  


  
不弃回到灵堂前。王后还在。不弃的三炷香已经燃尽,他又点燃三炷,磕了三个头。

  


  
不弃转向王后磕了一个头。“明日父王大殡之后,不弃决意与不离决一死战。母后以为如何?”王后先是摇头,又含泪点了点头。“不弃只求母后暂避刀兵,大殡之后远离此城。”

  


  
“你让母后也乘你的风筝?”

  


  
“正是。”

  


  
王后此刻应该泪如雨下,但她的眼泪所剩不多了。“母后岂能不顾你的父王,独自逃生。”

  


  
“不弃在此陪伴父王。”

  


  
“莫要胡说了,”王后含泪笑道。“母后不懂你的风筝,与其坠死异乡,不如在此常伴你的父王。”

  


  
“不懂无妨,”不弃伸手抓住王后。“不弃已为母后选定伴飞之人,可保母后平安。”

  


  
“伴飞之人?”

  
“正是。”

  
“何人?”

  
“小五。”

  


  
第31章

  


  
沉香国自初以来历时百年,计有五十八代国王。第五十八代国王就是郡王,他死于登基当日,即那一年的冬至,三日后葬于九重宝塔。在前朝太子不离攻克孤岛城堡之前,郡王塔是沉香国唯一的王陵。郡王以上历代王陵,或毁于兵燹,或毁于大灾,他们身后留下的,都只是一个漂亮的灵牌,以供后世新主祭祀礼拜。郡王生前被称为伟大的郡王,遗憾他在死后也没能逃过沉香国历代国王的宿命。他的塔墓即将被不离大军摧毁,地宫里的无数珍宝,有如它们当初委身于郡王一样,即将扭过头去,委身于新主不离。

  


  
郡王大殡当日,不离再度来袭,孤岛城堡下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高大战船被猛火油龙点燃,三天之后,最后一块木头在海中熄灭。

  


  
那时,漫天大火还在海上燃烧,城上守军只草草放了几箭,便被浓烟逼了回去。但是不离并未乘势攻城。他让万只快船闪电般地散开,有如撒开的渔网将火中孤城围成铁桶。这是一群可怕的食人鲨,三天之内只吃浮在海面上烧焦的鱼,不喝水似乎也能活着,只是偶尔抓住一些海鱼,用鱼血润湿干裂的嘴唇。

  


  
城上那些熏昏了头的守军,每隔段时间就要换一批人,否则不必叛军费事就能被毒烟杀死。冒死接近城碟的守军,装束都是白色的,他们在为郡王戴孝。他们对不离叛军充满了仇恨,但又无计可施。即使他们的太子同意与叛军决战,他们也没有胜算,甚至没有打赢的欲望。十年和平蚕食了某种欲望,并在不离攻击之前就打败了他们。

  


  
守军在城上与海上叛军对峙了三天。

  


  
第三日正午,一支箭从不离指挥船上射出,箭尖缚着写给不弃的书信。不弃那时正在校军场上,指挥五万军兵造风筝——飞天的风筝,远走高飞的风筝。那些风筝并不都是给打造者本人的,每个士兵要连续造出五只风筝后,才会拿到配发给他自己的那一只。所有的风筝,一半以上适合妇孺飞行,余下的细分出了多种型号和类型,每造好一只,会被当场打上标记,进入试飞程序:点将台那里选出了体重身材各不相同的人,这是些志愿前来试飞的子民,他们试飞后每人当场可以得到一只风筝。当然,这需要一点勇气——他们可能要为此付出鼻青脸肿的代价。不弃除了督造风筝,还要对试飞失败的风筝再三研琢,让兵匠们改造,直到风筝能让孤岛城堡内所有那一类型的子民飞上高空。那封箭书就在此时呈给了不弃。它立即被弄脏了——不弃手上沾满了泥和木屑。他把弄脏的箭书展开,认出那是不离亲笔。那些字体还是十年前不离的字体,但要比十年前的不离字体苍劲,一撇一捺都暗藏玄机。不离信中写了三点退兵要件:交出前王后;交出传国玉玺;交出郡王塔下全部珍宝。不弃把箭书看了三遍,随手丢进风中。

  


  
赛公输捡回了箭书。小五扒在赛公输的肩头,催着问道:“那丑八怪都写了什么,快念给我听听。”小五不识字。不弃看了眼他们,笑了笑。

  


  
不弃认为赛公输方才跑出去的样子很好笑,快绿坊事件后赛公输被囚禁起来,在那儿定是吃足了苦头,奔跑时两腿使劲朝外甩,看上去很像跛子。不弃认为小五也很好笑,她和小准如同孪生,小准学富五车,是女中的文曲,小五大字不识,脑子似乎也不大灵便。不弃还认为自己十分好笑,他曾在自己的密室之中给不离写信,写了烧掉,烧了又写。写了什么他如今全忘了。那是些永远无法让不离亲展的书信。如今不离回了信。可见不离一直以来也有写信给不弃的欲望。但从“离掐案”开始,不弃就不再相信不离,这次也一样。即使达成三个交换要件,不离也不会老老实实地撤兵。

  


  
不弃回到点将台。点将台上有副桌椅,是特为内史臣准备的。郡王驾崩,不弃如今代掌朝政,统帅三军,他每天所到之处,就是内史臣所到之处。不弃每天造风筝,小准也只好看着他造风筝。

  


  
飞天的风筝取材并不严苛,但孤岛城堡上的木头,除了那些燃烧在大火中的战舰,多半都反反复复用过了一百年,拿来造风筝是不行的。不弃命令军兵将城中那些商铺﹑酒肆﹑书馆梨园还有快绿坊都拆了,筛选出了能用的木头,但相对于几十万孤岛城堡的子民,那些木头还远远不够。不弃又命人去他的世子宫砍树,那些芬芳无比的月桂、香杨、山苍子树转眼都被砍光,裁成木料,造成了风筝。可还是不够用。不弃又打起了金殿和银殿的主意。但是王后坚决反对,不弃只好另想主意。

  


  
“小准,”不弃望着小准手中的笔:“不弃有事相求。”

  


  
小准手握着笔,从桌上拱了拱手:“太子之命,微臣谨从。”

  


  
“我想借用小准府上的银杉树,”不弃说到此处开始结巴,不好意思了好半天。“只是借用。若能躲过此劫,不弃答应借一还十。”

  


  
小准微笑道:“太子有命,微臣怎敢不从。”

  


  
一些兵匠带上斧锯领命下去了。小准从兵匠们的背影里收回目光,转向不弃:“太子,微臣有事不明,想冒死一问。”

  


  
“说吧。”不弃说,手上摆弄着一只风筝。

  


  
“太子心系子民安危,仁德之心,日月可鉴,令微臣感佩之至。但如此一来,在沉香国史册上,太子清誉必将受损,势必遗笑后世。故请太子深思。”

  


  
“小准好意,不弃岂能不知。”不弃依然摆弄着风筝。他找到它试飞失败的缘由了,因而弄不清他此刻脸上露出的笑容是给小准的,还是给那风筝的。“小准只管秉笔直书,不弃绝不见怪。不弃原本就是沉香国天字一号混蛋。”

  


  
“微臣还有一问。”

  


  
不弃弄好风筝,把它交给身边的兵匠去改造。“小准只管问。明日之后,怕是没机会了。”

  


  
“太子,”小准从袖中取出一物,那是不弃送她的乌木人偶日晷。“太子所赠之物,微臣日夜带在身上。明日之后,孤岛城堡一旦陷落,微臣愿携此物玉碎尽忠。诀别之际,请恕小准直言:孤岛城堡之中,不愿远走高飞的子民大有人在,太子虽是好意,但强人所愿,势必遭人怨恨,后世之人势必以讹传讹。这又何必?”

  


  
不弃看着小准,沉思良久。他点了点头:“小准说的有理。”他叫过身边的将军:“传令下去,风筝务必加紧打造,城中子民有不愿离城的,也无须勉强。”将军领命而去,不弃又转过头看着小准:“小准身为朝廷命臣,宁愿玉石俱焚,本太子就如你所愿。今夜子时,你可出城去见不离,只将我的王后姨母和传国玉玺交给不离。他必以未得宝物为由杀你,刚好成全了小准。如何?”

  


  
小准凝眸良久,没有回答。

  


  
“小准怕了?”

  


  
“微臣遵命。”小准深施一礼,离开桌案,领命而去。

  


  
小准临危受命,三个时辰后以钦差身份去见不离,将前王后和传国玉玺交与不离。沉香国内史记述并未终结,但从这个子夜开始,内史记述者变的漫漶不清。不离有没有杀死小准,说法不一。因而至此以后的沉香国内史,究竟是小准手笔,还是小五代笔,成了一个谜。倒是有人记得,小准在辞别太子不弃的当时,在躬身施礼之际,动作慢的好像与小准的一贯做派极不相称。小准和不弃似乎都有意回避对方的眼睛,他们眼望着别处的样子,不像是君臣,更像是分飞的劳燕,诀别的鸳鸯。小准整好冠带,最后离去之前,有道亮光从她眼中一闪即逝,见过那亮光的兵匠一辈子都在讲述这件事:沉香国第一美人居然哭了,哭起来越发哀感顽艳,倾国倾城。

  
在那三个时辰里,不弃离开了校军场,跨马逡巡他的孤岛城堡。

  


  
郡王大殡之后,不弃下令取缔宵禁,大开城门,城中子民不再封门闭户,可以随意在街巷走动。但整座孤岛城堡已经没有走动的去处了,到处是拆毁的建筑,到处狼藉着砾石瓦片和朽木枯草。那些子民看见不弃,便在不弃马前跪成一片。不弃答应了他们的请愿,跨马继续前行。相同的场景,很快在下一条街巷重演,不弃又答应了他们的请愿。这些请愿截然相反:一半是请求太子给他们风筝,让他们远走高飞;另一半是请求太子别给他们风筝,莫让他们远走高飞。看来小准说的没错。不要说他的子民,即使他的八大辅国重臣,也分出了两派:四名辅臣同意远走高飞,另外三名辅臣决意玉石俱焚,还有一名辅臣已在郡王塔前挥剑自刎,他是哪一派,已经不必细说了。

  


  
不弃从城中返回金殿,已交深更。他在龙书案前给不离写信。那是他最后一次写信给不离,整封信只有一句话:

  


  
“不弃答应将传国玉玺还给你。自此以后,不弃不再欠你什么东西了。”

  


  


  
特使钦差小准,领太子命出城去见不离。那时正是子夜,孤岛城堡军港里最后一块木头在海中熄灭。天色微明时分,不离下令火攻孤岛城堡。

  


  
浮游在海面上的快船得到帅令,划动桨橹,向孤岛城堡逼近。在城头守军箭矢的射程之外,他们抛下了石锚,一万只快船上的操作手抽动猛火油龙,黑色油脂有如万条黑龙,同时射向城下海面。半炷香后,猛火油龙再度射出,此次它们同时被火镰点燃,强喷而出的不再是油,而是青色火焰,是致命的火信。火信在孤岛城堡下激起骇人的燃爆声,那些先前喷出的猛火油有如意外惊醒的猛兽,咆哮而起,刹那间将整座城垣咬在血盆巨口之中。

  


  
那些快船纵火之后,飞快回撤了十海里。从远处眺望他们的杰作。气象还没有从异变中回转,海面上此刻正刮着魔咒般的东南风,风向刚好指向孤岛城堡,给城下的火红兽群插上了翅膀,使得肆虐的火舌可以飞上百米高墙,将城碟上的守军拖下垛口,成百上千地葬之于火海。那些用前朝监房的石木修建的高大城墙,在大火的熔炼中发出成片的哀鸣。可那哀鸣显得过于老迈和孱弱了,欠缺了最基本的悲壮元素。唯一能在焚烧中争口气的是那座全部用石头垒建的鲨鱼灯塔,它在火中足足坚挺了三个时辰,坍塌时发出的轰鸣震耳欲聋。与鲨鱼灯塔等高的郡王塔,在火中的表现差强人意,它精选了沉香国最好的木头和最漂亮的石头,用孤岛城堡最好的兵匠建造而成,因此坚挺的时间只比鲨鱼灯塔少了半个时辰。当孤岛城堡的大半个城垣坍塌在海面时,叛军的快船再次逼近,看上去仍是一张撒开的渔网,跌落海中的守军一旦被发现还活着,叛军便朝他们搭弓放箭。

  


  
“放箭。”不离站在指挥船上,看着远处中箭的士兵。“滥用猛火油者,斩。”

  


  
“逆贼,给本特使留下一箭!”

  


  
这是小准。她此刻就在不离身后,颈上架着两把雪亮弯刀。不离甩开火红斗篷,扭头看着小准。

  


  
“逆贼?”不离冷然笑道。“城里的不弃才是逆贼。本太子若是逆贼,你那死于郡王刀下的父兄又是什么?”

  


  
“废话少说,本特使但求一箭!”

  


  
“你这么想死?”不离望着小准,火红面罩映红的目光掠过一丝忧伤。“你若想死,就不该来这里。不弃知道我不会杀你。”

  


  
“你杀人如麻,会遭天报的!”

  


  
“天报?”不离手指摇摇欲坠的孤岛城堡。“天报在那里,你都亲眼见到了。”

  


  
小准挣开抓他的士兵,朝不离扑去。但她一转眼又被重新抓住了。不离轻轻摇了摇头,他的眼中再次掠过一丝忧伤。

  


  
“你不该恨我。”不离挥手让人把小准带下去。所以后面的话,不离好像是说给小准后背听的:“你会让我更恨不弃的。”

  


  
小准被带上另一条快船,掉头向都邑飞驶而去。

  


  
此后若干年内,有关沉香国女内史臣的下落众说不一。其一是说,不离将小准藏于深宫多年,只待她回心转意,在十年后那场横扫都邑的大瘟疫中香消玉殒;其二是说,小准宁死不从,不离愤而命人将小准毒死;其三是说,小准侥幸获救,流落民间,终老于都邑外的尼姑庵。《沉香王国内史》自小准被俘后便中止修撰了,后续的只是些散章碎篇,后世多疑为小五代笔。总之,在小准被带上那条快船的一瞬,沉香国史上一个奇女子逸出了公众视野,生耶死耶,祸兮福兮,都成了未解之谜。

  


  
不离目送小准那只快船离去。转而将目光投向摇摇欲坠的孤岛城堡,就在此刻,他看见了风筝。

  


  
在黎明的天空中,无数只载人的风筝从城中飞起,成群结队,向南飞去。

  


  
“不弃的风筝!”不离默念道。

  


  
他必须牢牢抓住船舷,才不致让自己一头扎进海里去。

  


  
数只探报快船飞驶而至。探报带来的消息,不离早已亲眼看到了:无数载人风筝有如南飞的候鸟,自孤岛城堡起飞。风筝上至少有一万童男童女,此外至少还有数万裙带飘飘的妇人,还有数万白发长髯的老叟,甚至还有腰悬佩剑的士兵。快船上的军兵试图追赶那些南逃的风筝,但快船远远不及那些风筝飞的快。快船上的军兵搭弓放箭,所有箭弩都划过长空,一无所获地坠入海中。快船上的军兵又施放猛火油龙,但是那些风筝在青色火焰的催发下反而飞的更高,飞的更快了。

  


  
不离抓过一名探报:“你们可曾见到风筝上有个身着披风的人?发髻扎成个犀牛角的人?”探报被抓得就快要透不过气来了,他回答说没有,没看见有那样装束的一个人。不离一抖手扔开了探报。他重新紧紧抓住船舷,让他的将军们传令:即刻攻入城堡,活捉不弃。

  


  
孤岛城堡连接海上的唯一通道在城南。那里一侧是宽阔的城门,宽得可以轰进十头大象;另一侧是高挑的吊桥,只在战时使用。不离叛军在南城下纵火焚烧城门和吊桥,城头的守军纷纷坠下城碟,葬身海中。但这里的守军多的不可思议,不离的猛火油龙似乎永远不能将他们全部解决。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此处守军的顽强,他们身上到处冒火,依然还能朝着叛军放箭,投掷火油,甚至扔下石头和阵亡者的尸体。不离叛军三次强攻都被击退,死伤士兵在快船周边越聚越多,使得他们的快船成了处处受阻的慢船,如此一来,城头守军的弓箭瞄的更加精准,射的更加应手。有几名将军也受了伤,他们铠甲上插着箭,来找不离:

  


  
“守军负隅顽抗,我军死伤惨重,恳请太子暂且下令收兵,从长计议。”

  


  
不离遥望城头,又看了看将军铠甲上插的箭。

  


  
“猛火油还有多少?”不离问他的将军。

  
“启禀太子,所剩无几。”

  
“后援可有消息?”不离蹙起眉头又问。

  
“启禀太子,杳无消息。”

  
“莫非那个须弥和尚撕破重围?他又活了?”

  
“启禀太子,末将不知。”将军们面面相觑,这样的神情形同默认。

  


  
不离将火红的斗篷一把扯下,丢进海中。“那和尚若是挣出了重围,必来应援孤岛城堡。战机既失,你等与本太子都死无葬身之地。传令继续攻城。违令者,斩!临阵退缩者,斩!”

  


  
第32章

  


  
不弃在他的密室里造风筝。他身边有一百名士兵,此外还有赛公输。没人知道那些木头有多昂贵,可以对它们的身份略加说明的是那些月白色缎子的腰封。不弃一一解开那些腰封,将他的锛、凿、斧、锯、刨、锉、锤分发给一百名士兵。他们要在一个时辰之内造出一百只作战风筝。不弃对此没什么把握。因为作战风筝现在还只是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可能让这百名士兵成为英雄,也可能让他们粉身碎骨。

  


  
百只风筝在半个时辰内全部造出,百名士兵带上风筝去试飞。密室外,那些高大芬芳的树木已被砍伐殆尽,可以毫不受限地望见正从远处向城中蔓延的大火。鲨鱼形灯塔﹑郡王九重宝塔﹑东南西北四座城垣都在火中坍圮,金殿银殿还在燃烧,就连沙石筑成的点将台也烧红了,除了绝壁悬崖,孤岛城堡再没有制高点可以用于试飞风筝。赛公输想出一策:让士兵们搭成十米高的人梯,从人梯顶部试飞。人梯的搭建难度较大,不弃身边已没有那么多士兵了——他们一部分在南城御敌,另一部分,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兵,已乘风筝远走高飞了。不弃只好另想办法。他让人弄来绳索缚在试飞士兵腰间,绳索另一端让十名士兵牵住,像放风筝那样拖着试飞士兵拼命跑。这样试了几次,一百只风筝都飞了起来。不弃又叫人在士兵腰间挂上两个拳头大的石头,还像方才那样试飞。这次有一半风筝飞的不够好,试飞士兵飞起来又摔了下来,摔的鼻青脸肿。一个时辰就快到了。看来等不到作战风筝出发,不离就会烧开一条大路,冲杀到眼前来了。

  


  
小五这时从围观人群里跑过来,她也给不弃出了一策。

  


  
所谓围观人群,除了不弃身边最后的几百士兵外,只剩下王后﹑不弃的两名年老的侍女﹑不弃的四个儿女﹑赛公输和小五。当漫天的风筝飞上孤岛城堡上空之时,小五也奉命陪伴王后起飞。但是王后要最后祭拜一次郡王塔。那时郡王塔还没有起火。王后在郡王灵位前焚香跪拜之后,突然拔出短剑对准自己的脖子。所幸小五眼疾手快,把短剑夺下来。王后宁死不愿离开郡王。另外那两名侍女也很叫不弃操心。不弃让她们带着他的三儿一女远走高飞。她们的风筝都是不弃特别打造的,每人的体重加上缚在怀中的两个婴儿,刚好等于风筝的载重。但在风筝造好之后,她们的体重又增加了,硕大的乳房还在不住地疯长,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试飞失败以来她们两天没吃东西了,饿的浑身打哆嗦,体重还是没起变化,她们只好和王后在一起。

  


  
小五通常不会发愁。她看见作战风筝总是摔下来,才开始发愁。她看出了问题,就跑出人群给不弃出主意。

  


  
“让他们减掉一块石头,这样就不会掉下来了。”

  


  
不弃摇头:“两块石头重,不能增减。”

  


  
小五蹙眉咕哝道:“减去一块,至多少砸破一个叛军脑壳。总比飞不上去好些。”

  


  
不弃心烦意乱:“本太子说不行就不行,小五,退下。”

  


  
小五只好退回人群。但她忽而又有了主意,又跑出来。

  


  
“两块就两块,”小五指着试飞士兵道。“让他们解下铠甲佩剑,分量就减掉了。”

  


  
不弃恍然。小五没错:空中作战不必装备成地面拼杀的样子。他立即让他们解下铠甲佩剑。

  


  
“不行,”小五围着那些只剩下葛布衣衫的士兵转了三圈。“怕是还有些重。再脱,再脱!”

  


  
士兵们都看着不弃。不弃蹙起眉。不过,不弃认为小五依然没错:在高空之中,一丝一毫多余分量都足以致命。不弃下令,让他们继续脱,脱得每人只剩下一条葛布短裤。这些万里挑一的勇士,个个视死如归,只穿短裤又岂在话下呢。他们脱完之后重新试飞,这一次百分之百都成功了。此时,远处燃烧中的金殿和银殿也已支撑不住,訇然倒塌的声浪化成一股狂风席卷而来,四处蔓延的火焰有如发现猎物的猛兽,怪笑一声扑向了世子宫。没时间了。不弃让他的百名勇士解下腰间石头,从另外那些士兵军需囊中取出真正要挂上风筝的东西——那是郡王生前早就准备好了的陶罐——每只陶罐都盛满了黑色火药。火药陶罐用生丝缚在百名飞行勇士的腰间,生丝的另一端系上了半截点燃的高香——以不弃的计算,高香燃尽,烧断生丝的时间,刚好等于他们飞抵城南上空的时间。

  


  
百名飞行勇士只用了一炷香时间就返回了世子宫。他们的描述不出不弃所料:火药陶罐在叛军头顶坠落,在快船上爆炸,千百食人鲨被炸上半空;假如可以腾出手,作战风筝上的勇士一伸手就能抓住他们七零八碎的肢体残骸。勇士们的描述让王后为首的女眷们呕吐不止。不弃下令,让百名勇士再度出击。他们腰间又被挂上了火药陶罐和燃烧的香头。这样的出击反复了三次。飞回复命的勇士向不弃禀报说,叛军已停止攻城,他们溃不成军,没被炸沉的快船分头朝都邑方向撤退,撤出十海里,才在海面重新集结。

  


  
不弃松口气。他让勇士们稍事休息,又命令身边的几百士兵就地挖掘,能挖多深挖多深,造出一个巨大的地窖,让所有的人得以藏身其中,躲避烈火。

  


  
整座古堡城堡都含在火中了。大火从世子宫经过时,发出万马奔腾的蹄踏声,使地窖中每个人的脸上都落满了尘土。所幸,世子宫所有的树木都被砍伐光了,火在地窖上方的庭园里逡巡了片刻,便扭身朝向远处的宫殿扑去。

  


  
“哀家要见郡王,大胆贱人因何百般拦阻!”黑暗中的王后泣不成声。

  


  
这是王后第二次企图自尽了。四个婴儿还有两名老侍女都哭起来。不弃摸索着接过小五递来的短剑,一面对小五的夜视之功深感蹊跷,一面把它交给身边士兵。

  


  
不弃在王后面前跪倒:“母后若是死了,儿臣也不活了。眼下作战风筝连起飞之地都没了,不离若再次攻城,大家都要受死。母后又何必急于一时。”

  


  
“大火连天,叛军也攻不进来。”小五的眼睛闪闪烁烁,是地窖之内唯一的光源。“倒是叛军破城之前,大家恐怕都要被烧死了,烤死了。”

  


  
两名老侍女放声大哭,似乎远去的大火又掉过头来,成心要烧烤她们。

  


  
“小五住口,”不弃叹气道。“若再胡言,掌嘴割舌。”

  


  
小五当即噤声。

  


  
地窖之内沉寂良久,所有人默不作声,一些士兵不管不顾地睡着了——叛军攻城至今,他们几夜没合过眼了。又过片刻,小五突然尖叫了一声:

  


  
“你们听见声音了吗?”

  


  
哭泣的妇人,收起鼾声的士兵,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将耳朵贴近泥土,从地窖向外倾听。听了好久,地窖之内接连发出爆炸般的喊声:

  


  
“下雨了?下雨了!”

  


  
十年前,郡王火烧都邑当日下过一场雨,整整下了一月零三天。十年间那样的大雨再没出现过。在不离叛军火烧孤岛城堡这个气象异常的冬日,十年前那样的大雨再度降临。大雨从起雾的海面狂啸而至,在孤岛城堡上空堆起乌云的高墙,从高墙上射下箭矢般的疾雨。起初蔓延整座城堡的大火并不在乎,它正干得汗流浃背,正需要乘个凉,这雨似乎来的正好。渐渐,大火开始觉得不对,大雨显然有备而来,丝毫没打算转身就走。燃烧在那些高大建筑顶端的火头发出了黑色浓烟,浓烟起处,火舌开始迅速回缩,一直缩回到了烧焦的建筑基座。已倾圮在火海中的石头﹑青铜﹑木头﹑沙土重新探出头来,狼藉在它们头顶的火焰“嗤”地一声,化成黑烟,消失不见。地窖在大雨持续击打之下,很快坍塌了一角,王后﹑不弃﹑两名老侍女和四个婴儿﹑小五﹑赛公输和几百士兵,湿淋淋爬出地窖,湿淋淋站在雨箭之下。半个时辰前被大火烧红的天空一片漆黑,数道闪电从那里无声划过,随即滚过震耳欲聋的雷声。远处大雾弥天的海面掀起了巨浪,将城垣上残留的最后一点火光一口吞灭。

  


  
这些人站在雷电下,站在暴雨里,站在世界末日的惊骇之中。王后跪下去,不弃跪下去,所有人都跟着跪下去,跪向苍天。苍天是要拯救,还是要毁灭他们,没人知道。天意变幻莫测,膝盖必须变的柔软,才能让苍天降下一点慈悲。不弃他们跪了许久。他们忘记了时间,仿佛已身在地狱的第一层。这时,有个声音突然提醒他们:雨停了。还是小五。所有人都晃动僵硬的身子,仰起头望向天空。雨在刚好将整座孤岛城堡的大火熄灭瞬间停住了。它的匆匆来去,证明它是拯救者,而不是毁灭者。

  


  
“不弃,”王后痛哭道。“这是你的父王在天护佑!”

  


  
所有人又跪下磕头。郡王塔眼下只是一个方位概念,只剩下一片瓦砾和一片灰烬。但是所有人都相信,郡王的灵魂在瓦砾灰烬中站着,微笑着叫他们免礼平身,微笑着告诉他们:他仍是伟大的郡王,仍可以保佑他们安然无恙。

  


  
“不好!不好!”

  


  
小五从地上跳起,她总是吓人一跳的脾性似乎永远改不掉,但不弃明白小五在想什么。

  


  
小五和不弃都猜对了:大雨让他们幸免于大火,但也给了叛军乘机攻城的良机。孤岛城堡很快响起了喊杀声。成千上万的叛军将世子宫层层包围,一个身着火红斗篷的人,正朝不弃他们走过来。

  


  
小说先生の弧笑弦http://blog.sina.com.cn/minnan9977




 回复[1]: 打算出版吗? 自带板凳 (2011-06-23 09:07:56)  
 
  出了书可以考虑给我来一本。

 回复[2]:  弧笑弦 (2011-06-23 09:22:58)  
 
  没出呢

 回复[3]: 我看行。 自带板凳 (2011-06-23 09:49:17)  
 
  文字很不错,值得看。

 回复[4]:  弧笑弦 (2011-06-23 10:16:21)  
 
  谢板凳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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