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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爱情是个肉包子(上)

弧笑弦 (发表日期:2010-11-15 13:14:17 阅读人次:1137 回复数:0)

  

  
婚姻体制对性的胁迫,体现出的正是权力意志的霸道,这种不由分说的霸权,呈现出的则是同时运行的两条逻辑曲线。第一条曲线:权力集团需要人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便于管理的若干社会经济单元,完成“战时捐躯,平时纳税”的功能,婚姻体制恰好发挥了这一功能。另一条曲线:人们需要性宣泄,迫切需要出口,但是人们发现由于权力意志的插手,只有婚姻这个出口既合理又合法,结果只能硬着头皮撞进去。

  


  
从皇宫到寒窑,从皇帝到平民,婚姻体制与性之间的胁迫关系无所不在,制度挤压的威力无人能够抵挡。

  
前面我曾反复提到“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压迫”的反逻辑,在此也同样适用。假如人类生来就是希望走进婚姻的,权力意志完全可以无为而治;事实恰恰不是这样,人类生性自由散漫,往往很不听话。这就逼使权力意志不得不动用霸权。比如古代打仗,如果以一家抽一丁的方式获得足够兵源的话,多子家庭就很划算。因为战争总要死人的,这个儿子死掉了,还有若干儿子活着。而多子家庭只能产生于合法婚姻;古往今来从没听说过,私生子可以允许生一串儿(那样的话,中国就会有多个秦始皇和孔夫子了,因为他们都是私生子)。从这个利与害的比较当中,我看到了霸权的精髓:真正的霸权,是一种无孔不入的制度胁迫,所谓制度胁迫的意思,就是让你抽自己的嘴巴,抽完了还要认为非常解痒。

  


  
由于婚姻对性的胁迫,结婚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结仇的同义词。结婚意味着生子,按照古代“人头税”的税制,生子越多,纳税越多;假如为了少纳税而刻意减产(减少产子量),战时又不足以为权力集团提供兵源。在纳税与“纳命”之间,总要有所抉择,而这道混合运算题实在难做。所以归结起来,人们潜意识里不仅仅是排斥,甚而至于憎恶婚姻。

  


  
在婚姻中,“人们唯一需要的是性交的机会”;婚姻却交给人们一个账本,让人们用一辈子偿还。这辈子还不清,下一代接着还,子子孙孙以至无穷。由此看,婚姻体制与性之间,除了胁迫本质外,我认为这还是一笔有失公平的交易。既然是交易,就算交易中式微的一方也该有所收益。那么人们结婚的收益是什么呢?换句话说,婚姻体制除了霸权挤压外,还有没有利诱成分呢?

  


  
我认为是有的。通常来说,要想驯服一只狗,需要扔给它一个或几个肉包子。婚姻体制也是这么干的,它扔给人们最大的那个肉包子有个非常迷人的名字:爱情。

  


  
爱情这两个字很奇怪,最奇怪之处在于它是一种非物质(有人也称之为非逻辑);婚姻恰巧相反,“半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很物质,很实在。不及物的爱情跟很及物的婚姻纠缠在一起,而且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这就是奇怪之处。我们知道龙在中国文化里也是个非物质、非存在的东西,却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爱情也是这样一种至高无上的虚无,似乎没人能回避它。然而,假如我们拷问:爱情究竟是什么?恐怕没有一个答案能够令人满意。这又是一个奇怪之处。

  


  
科学家最近提出一个观点,认为爱情是一种化学元素,存在于人的大脑当中,该元素还有个古怪的名字叫做“利必多”。当利必多分泌到一定量,爱情就产生;反过来,当爱情需要产生,就分泌出一定量的利必多。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这个貌似科学的玩艺,我本人的看法是,即便爱情跟化学发生了关系,依然说不清楚。化学元素本身也是非物质的,十分活跃而摇闪不定。作为一个“新唯物主义者”,理由是,迷信科学往往是最要命的迷信。假如让伟大的爱情同化学元素搅在一起,我认为也是对爱情的不敬。

  


  
那么爱情究竟是什么?以我性而上的一贯观点来看,爱情就是人类独有的发情。人类学家比较支持这个观点,他们研究发现,在所有动物当中,只有人类没有发情期。人类没有发情期,可以使人类因为区别于动物感到沾沾自喜。但是且慢,人类学家马上就给你一耳光:人类没有发情期,并不证明人比动物高级,相反只证明人比动物更淫荡。因为在动物世界中,只有发情期到来时才想到性;而在人的世界里,终生都处于发情期,随时随地都想着床上那点事儿。为了找出与人类发情特点最为接近的迹象,我搜肠刮肚,彻夜难眠,在越过“衣带渐宽”的境界之后,我霍然顿悟:原来,爱情就是发情的孪生兄弟啊。

  


  
爱情等于发情,这个观点肯定会遭致爱情FANS的抗议。不过,我不会介意,只想阐明我的立场:

  


  
众所周知,动物发情的先决条件是性成熟。这一点,无论大象还是老鼠都不例外。爱情的先决条件与之相同,哥德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在少男、少女的阶段,第二性征(生理老师漏教部分)恰巧成熟,于是“春、情”成了爱情。接下来,动物进入了发情期,情绪普遍烦躁(你如果听到房顶上的母猫叫春就明白了);虚荣心徒然增强(雄孔雀没完没了地开屏,以此来招引MM,如果不看它的屁股,还是蛮可爱的);此外还好勇斗狠(据说一种长尾猴为了抢人家的老婆,不惜犯杀猴罪,夺妻杀夫的场面十分血腥)。动物在发情期表现出的上述特点,在人身上同样存在。

  


  
我重点要说的是,贯穿人的一生当中的爱情与发情的关系。

  


  
为什么人的发情期贯穿一生?答案就从上述人与动物的特征相近性中引生。以发情的先决条件来看,男人只要不绝精,女人只要不绝经,性有效期间可以贯穿整个有效生命期,这就为人们终生发情提供了有利的先决条件。在《男人这狗东西》当中,我已经谈到男人的性贪婪。假如男人的性能绝对优良,占有的本事也足够大,男人完全有决心像拜伦诗中所写的那样:“一口吻遍世上所有的女人。”事实上,男人的性能情况与性占有权(比如古代的一些皇帝,比如今天的一些高官和老板)永远存在矛盾,受到局限。所以他们只对针对其中一部分可占有女性,并依据其性能情况展开攻势。男人知道,这是在他有限的一生当中所能猎取的有限性目标,所以对女人喜欢的两个东西:钱和爱情,并不吝啬。有时他用一根金条获得了女人的“利必多”,有时也可以用“我爱你”获得同样的“利必多”。所以只要男人一手握着金条,一手握着“我爱你”的誓言,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度过持续发情的一生。

  


  
一些有洁癖的女性不同意“发情”这么难听的词,她们更喜欢像“爱情”这样一听就充满柔情的词。但是认真说来,这仅仅是她们个人的意愿。女人不能跟一只板凳谈爱情,谈爱情必须借助一个我们已知他其实不过是个“狗东西”的男性,这样一来,除非该女人碰巧遇上了柏拉图(那样的话,世界上的柏拉图又会泛滥成灾),否则她为了爱情就会忠实地配合男性,最终将一次美丽空灵的爱情具体化为肉欲的发情。而据我所知,女人一生都需要爱情,每一次爱情冒险总能够与一个持续发情中的男人邂逅。这种不断邂逅的直接结论是什么呢?无非是男人女人一起堕入终生的发情。

  


  
关于爱情与发情的关系,先写到这里。为了说话方便,我宁愿在必要的时候仍会捏着鼻子使用“爱情”这个美妙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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