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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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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国籍
李小婵 (发表日期:2009-09-30 12:42:39 阅读人次:9436 回复数:131)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国籍”这个东西。当我在日本听到“人权”这个名词时,头脑里马上会联想到“国籍”、“黑户口”、“偷渡者”……,这些歧视性的名词背后,其实都掩藏着“无视人权” 四个大字。
美国宪法的序言中,一开始就提到人有天赋的三大权利“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个中国人为了生活更好一些,擅自不远万里去美国追求幸福,立即就会被扣上“偷渡者”的黑帽子,美国人会告诉你:“你是中国人,没有到美国来追求幸福的权利”。
作为一个人,本来他(她)愿意去哪里,愿意当哪国人,都是他天赋的权利,即天赋人权。没有人权的含义之一,就是被人为地强迫,不能自由地生存在他(她)愿意生活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这个世界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真正有人权的国度。
既然世界还没有进步到消灭国籍,那么国籍本身就是每个人“IDENTITY(自我认同特性)”,此篇小文也只好就“国籍”而论。
今天在《东洋镜》上看到一位自称日本人的姓无名悔的人,用非常流利的中文(比我这个自称中国人的中文水平还要高),写了一篇题为《我的国家是日本,这是我的国家!我的!》的文章,文中骇然写道:“中国使馆的官员对我说:你是外国人。我不会厚着脸皮说自己是中国人!”
看到这里,我难忍情不自禁地脸红起来,为这位无悔先生脸红,为有如此厚脸皮的中国人脸红,忍不住问道:“以你何颜(言)面对生你养你的中国父母,难道用他们听不懂的日语说:“俺、日本人だ。”
国籍,不是商品,不是炫耀的装饰品,更不是抹杀自我的凶器。国籍只是一张公文,一本旅劵,一个在还没有消灭国籍的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符号。任何一个人,因为天时地利,可以获得非母语的国籍,在日本这种人叫做“归化”;反之也因为天时地利,可以坚持母语的国籍,在日本这种人叫“在日××人”、“在日××二世”。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冠于国籍之前,最重要就是根据一个人所使用的母国语言,根据一个人思考所使用的语言。
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人有思想,而“思想”又必须借助于“语言”这个东西,所以不同语言的人,思维方式必然不同,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如果严格地来定义,一个人用什么语言来思想和思考,他(她)就是哪国人。
我生长在中国,我的母语是中文,所以我是中国人。尽管我归化了日本国籍,持日本护照,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日本人,这是因为我用中文思考问题,而不是日文。我在日本工作营业,家庭生活等都用父母给我起的中文名字“李小婵”,偶然在梦中用日文说话,也都是短短的几句,整个梦境一定是中文的。
我在日本生活了很多年,见过很多归化日籍的中国人,但我和这些人一见面,马上就可以感受到,从他(她)的每一个举手投足、每一瞬音容笑貌都散发出浓厚的中国味道,这和纯正的日本人实在是太不一样了,让我无法找到他们是日本人的感觉。
我母亲是在日本生长的,她的母语是日语,她用日语思考问题,也可以说是中国籍的日本人吧。我从日本给母亲写信,从来都是用中文;而母亲从中国给我写信,从来都是用日语;我们都自然地使用自己的母语写家信,这样更能确切地表达自己的心情。尽管母亲早已加入中国籍几十年了,尽管她改换了中国的名字,但我从她的每一个举手投足、每一瞬音容笑貌都感受到浓厚的日本味道,比那些自称日本人的归化中国人都要“日本”得多。
我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得出结论:中国人就是中国人,改成日本名字也好,换成日本国籍也好,中国人无法隐藏自己的中国特征;同样日本人就是日本人,改成中国名字也好,换成中国国籍也好,日本人也无法隐藏自己的日本特征。
除了在球场啦啦队头上绑一条“日之丸”布条的一看就是日本人之外,判断一群黄皮肤的人中间谁是中国人,谁是日本人,最直接最明确的就是语言。而语言有两种,一种是“身体语言(Body language)”,另一种是“母语(Native language)”,这两种语言都是伪装不了,抹杀不了的。
有网友讲了一个归化日本人被日本警察抓获的故事。我想如果这位先生如实对警察说:“我是中国人,不过已经归化日本籍了”,警察也不至于抓他。估计那位先生也跟无悔先生一样是厚脸皮的,居然在警察面前大言不惭地说:“我是日本人!”警察当然要抓他啦,日本人怎么会说日语奇奇怪怪,半生不熟的?
我认识一位中文非常流利的日本人,请他吃饭时,他对我说:“受到您如此热情的款待,让我无比荣幸。”这句话本身一点语法错误也没有,只是讲话的场合不对。“热情款待……无比荣幸……”这是在国宴之类的正式宴会上讲的话,私人宴请时讲这样的话,就让人感到说话的场合不对,纯正的中国人是绝对不会这么讲的。
我们这些在日华人,学日语最最头疼的,并不是语法造句之类的书本知识,而是社会常识,即“在什么场合应该讲什么话”。有些人的日语发音非常漂亮,语法也完全正确,但可惜社会常识不足,不免说出与场合不付的“语法正确日语”,让日本人一下就觉察出他(她)是外国人。而是“在什么场合应该讲什么话”的社会常识,是需要从小在日本生活成长,才能把握得住。从这点来看,我们这些成年之后来日本的中国人,不可能学成地道的日语。
再举一个例子,中国人作家荣获日本文学奖,一般不因其文学价值,而是因其小说主题的社会性、国际性、或者更露骨地说吧,是因为民主国家针对民主这个话题吧。我曾经拜问过日本著名汉学家竹内实先生(曾经给毛泽东当过口译),他说:“荣获日本文学奖的那个作品,一看就是以中国人的思路,中国人的语言方式来写的,虽然文法一点儿不错,当日本人看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再好的中文,一旦翻译成日语,就失去了中文表现原有的力量。”
最后再举一个看似与本文无关的例子,确很能说明“国籍”问题的事。最近几年,西方影视界的富翁富婆们,时髦领养亚洲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孩子。我每次看到这种镜头,就会心里一痛,富人们的行为,势必剥夺这些孩子的母语,奴役这些孩子的心灵,使他们终生苦恼于得不到自我同一性的证明。孩子们内心的无可救药的孤独,自尊心的损伤是这些珠光宝气的富人们造成的。物质上的丰富,将无法弥补他们心灵上的贫困;被强加的语言,将是他们永远无法沉着;母语的失去,将使他们走上无归之路。
一个人的母语不可选择,它是我们一生无法改变的自我认同标志。绿卡也罢,归化也罢,这个自我认同标志的是永远不变的。一个用中文来进行思考的人,没有也不可能有理由说:“我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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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31]:
唐辛子 (2009-09-30 14:36:12)
给29楼的“是的”:
你说的一点不错,就跟你的名字一样: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但是那位“雨”同志,她一定要趁着下雨来“砸”我,我就让她“砸”好了,偶尔淋淋雨,也不错。
我5楼所写的,并不针对任何人,只是说一种现象,这种现象在人类世界存在着。
谢谢“是的”。
回复[32]:
雨 (2009-09-30 14:36:18)
待桑,你的信任有根据
辛子家的小“生猛”很独特。
亮闪闪的眼睛,说话时候会看着你。吃东西,做什么都有条不紊,从容得让人惊讶。见过一次,很短的时间,却被小家伙打动了。
对不起小婵,跑题了
回复[33]:
唐辛子 (2009-09-30 14:39:37)
倘若能养的外柔内刚,那就是上乘之举了,相信唐辛子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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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待于泥。
回复[34]:
不是雨同子,是雨点子~~~
是的
(2009-09-30 14:47:27)
你是唐辛子嘛~~~
她来“砸砸唐辛子”~~~ 我给“洒洒雨点子”~~~
回复[35]:
唐辛子 (2009-09-30 15:10:47)
给32楼的雨:俺闺女不“生猛”,俺“生猛”---我知道你要说的意思哈,帮你说出来。
还有谢谢“是的”,你真是个好人。
回复[36]:
唐辛子 (2009-09-30 20:08:57)
小蝉这个贴真热门,一下子就这么多回帖了。
回复[37]:
砖拍李小婵
黑白子
(2009-09-30 15:28:00)
有人说,“这篇文章可圈可点之处比比皆是”——仅就文章的开头部分,我斗胆试评一二,以就教于方家。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国籍”这个东西。
点评:
这种大而空的废话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套用其逻辑,可造句如下: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法律”这个东西。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政党”这个东西。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社会”这个东西。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罪犯”这个东西。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姓名”这个东西。
……
突然联想到鲁迅的名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
我想这个世界上,本来不应该有“路”这个东西。
》当我在日本听到“人权”这个名词时,头脑里马上会联想到“国籍”、“黑户口”、“偷渡者”……,这些歧视性的名词背后,其实都掩藏着“无视人权” 四个大字。
点评:
缺乏最基本的常识:“国籍”、“黑户口”、“偷渡者”这些名词没有任何歧视性。
多问一句,作者在中国听到“人权”这个名词时,头脑里又会马上联想到什么呢?
》一个中国人为了生活更好一些,擅自不远万里去美国追求幸福,立即就会被扣上“偷渡者”的黑帽子,美国人会告诉你:“你是中国人,没有到美国来追求幸福的权利”。
点评:
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没有错。但是,这种追求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他民族的基础上。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这样指出:“国家是一种制度性的权力运作机构,它在实施其规则时垄断着合法的人身强制。”西塞罗在《共和国》中也明确指出:“国家乃人民之事业,而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所以。一言以蔽之,追求幸福必须合理合法。偷渡,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
》作为一个人,本来他(她)愿意去哪里,愿意当哪国人,都是他天赋的权利,即天赋人权。
点评:
人,不是野兽,不能够想溜达到哪里就溜达到哪里。
天赋人权,源于拉丁文jus nafural,应译为自然权利;中国早年译成“天赋人权”,后一直沿用。作为近代自然法学派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天赋人权里,没有想当哪国人就当哪国人这一款。
》没有人权的含义之一,就是被人为地强迫,不能自由地生存在他(她)愿意生活的地方。
点评:
人,作为人,在享有天赋人权的同时,更有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去承担。单方面强调天赋人权,无视法律、规章、习俗、道德、文化等因素的话,杀人犯、强奸犯就有了更加去追求“幸福”的借口了。
》从这个意义上,这个世界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真正有人权的国度。
点评:
从这个意义上,世界上永远也不会出现“真正有人权的国度”。
总评:
建议作者去看看有关“国家”的书,了解一下“国家”的概念之后,再来谈论有关国籍的问题。
蛇足:母语是可以选择的。
再蛇足:作者的那一腔爱国的热血喷薄欲出,令人感动非常。
回复[38]:
黑白子的评论深得我心。
深层次 (2009-09-30 15:44:01)
不象许多人,看问题总是那么主观不客观,往往把自己陷入其中而不能超然度外。那么他们得出的结论还有什么参考价值呢?
往往看着某些人一句句斩钉截铁地说些与事实不符的话,真是就剩下同情的感觉了。
建议谈论国籍问题都参考一下前辈们的态度,现在美加籍的华人们早就不提自己该算是什么人了。人家都在追求早日实现“双重国籍”呢。
回复[39]:
大汉临离 (2009-09-30 15:54:13)
也得致敬黑白子的疗愚精神
回复[40]:
算是给黑白子补充一点吧
四海为家 (2009-09-30 15:57:13)
西方人收养亚裔儿童,对那些儿童是幸还是不幸呢?
事实是:
被收养的大部份儿童是被他们的中国生父母抛弃的,多数有残疾;外国养父母并没有嫌弃他们;
被收养的大部份儿童在养父母身边得到了极好的照顾,这点中国的领事官员也承认;
不少西方养父母为他们的中国养子养女请了中文教师,并且定期带他们回祖国看看,培养对中国的认识和感情;
我觉得,如果心里认为自己是个中国人,应该先想想那些被卖到沿海血汗工厂的童工,还有山西黑煤窑里的童工,他们的心灵受到多少损伤;在指责美国日本不讲人权,歧视偷渡者之前,先想想自己的国家,为什么农民工要受到城里人的歧视?为什么上访的女孩子要被强暴?
爱自己的家,就先把自己家建设好,这是天下最基本的道理。
回复[41]:
大汉临离 (2009-09-30 16:02:13)
在国内经常看到领养孤儿的洋人团体,被领养的多数是残疾儿童。不可思议的是,领养这些孤儿还要上缴一笔不菲的费用。
回复[42]:
秋影 (2009-09-30 16:22:12)
爱自己的家,就先把自己家建设好,这是天下最基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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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43]:
多层次 (2009-09-30 16:52:45)
真的爱国么?先把小学程度中文理理顺,最基本常识学学好。顶37楼黑白子,还讲得那么清楚。
通篇牵强附会漏洞百出还老想哗众取宠。无论你自认哪国人都给人丢脸。
回复[44]:
黑白子说得对!这是党国教育之下红卫兵的大字报!
东京先生 (2009-09-30 17:27:16)
最近几年,西方影视界的富翁富婆们,时髦领养亚洲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孩子。我每次看到这种镜头,就会心里一痛,富人们的行为,势必剥夺这些孩子的母语,奴役这些孩子的心灵,使他们终生苦恼于得不到自我同一性的证明。孩子们内心的无可救药的孤独,自尊心的损伤是这些珠光宝气的富人们造成的。物质上的丰富,将无法弥补他们心灵上的贫困;被强加的语言,将是他们永远无法沉着;母语的失去,将使他们走上无归之路。
一个人的母语不可选择,它是我们一生无法改变的自我认同标志。绿卡也罢,归化也罢,这个自我认同标志的是永远不变的。一个用中文来进行思考的人,没有也不可能有理由说:“我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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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卫兵将文明国家文明人的爱心当作炫耀财富的手段,将文明人的爱心当成了强加的暴行!
2,语言与哪国人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
在日韩国人,不会说韩国语的到处都是,他们认为自己是韩国人。在世界各地的中国人不会说汉语的到处都是,他们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在东京的国际高等学校有很多学生来自美国,虽然他们都是日本国籍,可是不会说日本语,他们的英语与美国人几乎没有差别,他们认为自己是日本人。我的至亲作为最优秀的学生曾是该校的毕业生代表。
说什么语言就是哪国人,这是什么逻辑!
这是党国教育之下的红卫兵的自作多情!
这位红卫兵虽然自称有日本血统,虽然自称归化了日本国籍,但是其还是典型的不忘党国教育的中国红卫兵。
3,中国使馆的官员对我说:你是外国人。我不会厚着脸皮说自己是中国人!
我认为这是无耻的背叛行为!这是对归化者的全体形象的抹黑,应当受到谴责和制裁。在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风气之下,许多已归化外国了的原中国人走上了犯罪之路,新闻报道屡见不鲜。
回复[45]:
夏夏
(2009-09-30 17:21:40)
黑白子最后一句"热血喷薄欲出",
这修饰我怎么越读越不顺?
回复[46]:
我也说说我认识的某裔某国人
四海为家 (2009-09-30 17:24:51)
法律上的国籍,和文化上的认同,根本是两回事。
我听到过这样的自我介绍:
我是美籍华人。
我是新加坡华人。
我是日裔巴西人。
我是韩裔加拿大人。
一个人表现出对法律国及所在国的效忠,或者表现出自己对某一族群的文化认同,都无可厚非。
但有一种人,自己选择加入了一个国籍,回过头来对另一群人说,我只是为了做生意方便,其实呢,啦啦啦啦。
人有什么观点都没关系,但是要光明正大,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请问你申请入那个国籍的时候,对移民官说的是这套吗?
中国人说这种人叫“左右通吃”,“某子还要立贞节牌坊”。
回复[47]:
多层次 (2009-09-30 17:36:06)
四海为家,你是看不懂的啦。混多少年的老江湖了,除了不学无术之外,什么都想通吃,吃得到就吃,吃不到就退。
共产党嘛,这种也是看不上的,可惜。
回复[48]:
造句成立。套用倒立。“拍砖”拥立。
是的
(2009-09-30 17:55:36)
造句成立。套用倒立。“拍砖”拥立(拥护成立。有不少同感部分。也可是楼主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 国籍,和法律,政党,社会,罪犯,姓名,本就不是一个概念范畴。套用过于任意,激情和情绪化(恰好如同主文作者小李子)。比较不冷静。
人类社会遥远的未来,国籍被取消消失的可能性,其实并不是0 (EU可能是个一瞬闪现的可疑影子)。如同,已经有“事实婚”在替代“法律婚”出现在欧洲(电视上看过一专题报到。别问片名啊,没记住。日本似也有人气律师主张取消法律婚姻制度。别话)。
* 假如有日本人见到中国人,就怀疑或认为是“偷渡者,黑户口”,是否有歧视之意?另外,法廷上,针对被告,是否允许用“没有任何歧视性的名词——偷渡者,黑户口”?
* 如果不是偷渡到的美国的幸福追求者呢?而且,偷渡者追求的幸福,必定全是建立在损害他人,他民族的基础上么?有点强加和极端。但点评内容和观点本身,完全同感。
* 天赋人权的点评,实际同感。只是,理想主义者小李子的诠释,有些耳目一新,砰然心动。第一次看到还可从这角度去感受天赋人权。感受新鲜。对错是别论。况且,每个人,对天赋人权的理解,感受会不同。黑白子只指出了概念的来历来源,但没提自己理解的涵义内容。稍感遗憾。下次补上。
* 世界上已经存在“真正有人权的国度”,到处都是。只是,100%或者说99%完美理想的人权国家,还没出现。我估计,首先得消灭一夫一妻制这“万恶的旧社会”。哈。
* 只有读关于“国家”的书,才能谈国籍问题,显然武断。不识字的人也可谈国籍问题。况且,也不是关于国籍的研究讨论文章。不过,开始读时感觉有些文不对题。更象是作者的一种心境和情感的表达。实际上,当作政论或理论讨论文章来解读,本身就情绪化,有些大动干戈,强拉上架。
* 国籍和国家之紧密关联问题,完全同感。只是,阅读关于“国家”书籍的黑白子,自身却恰恰忽视了“国籍与国家”的紧密关联: “国籍”概念,应该是基于18~19世纪西方文化欧洲社会“国民国家”形成出现后产生的(这是回忆背诵课堂笔记啊。哈)。在各国古代,国籍概念是不存在的。只要你能漂流,去哪儿是自由。当然,你得承受得住当地部族可能追赶追杀。
* 母语,是可以选择的——一般来说,母语应该是本民族语言了。民族无法选择,作为母语的民族语言,也就应该无法选择。没看懂。但既然这样说,应该有黑白子的独到解释。透露一下下?
*"热血喷薄欲出"——太恐怖!动脉切了啊?哈
回复[49]:
哈哈,谢谢多层次指点
四海为家 (2009-09-30 17:47:32)
这类人用我党的话来说,是机会主义份子。毛主席忙了大半辈子,就是和左右倾的机会主义份子斗争啊。
用日本人的话说呢,是「日和見主義」。
都不是好词。
回复[50]:
黑白子
(2009-09-30 18:16:20)
夏夏,下面的修饰读得顺吗?——
“这人长得特爱国”
回复[51]:
替夏夏说两句,我看到“热血喷薄欲出”的时候。
深层次 (2009-09-30 18:19:58)
觉得这是狗血喷薄欲出的文明修饰写法。现在看来是心理阴暗了。检讨检讨
回复[52]:
关于“小李子”
小木樨花
(2009-09-30 21:15:42)
我怎么老是联想到……呢……
该打
-------
上述不良联想已作删除。谢罪。
回复[53]:
说到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
小木樨花
(2009-09-30 18:34:39)
那些孩子都是很不幸的。如果有幸福的家庭,能让人领走吗,不管是领到国内还是国外。
领养孩子的动机基本有2种:为了被领养者的福利,和,为了领养者的福利。
美国人领养孩子不是为了让你给他传宗接代,也不是为了养儿防老,这一点跟多数中国人领养孩子的动机不同。
领养的年龄比较小的话,就不存在夺走已经形成的母语。
我不敢说美国人领养的孩子个个都能幸福,但比起他们在国内被领养或者在孤儿院长大,更幸福的比例会高很多。
如果经研究认定,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对中国孩子来说确实很不幸的话,建议中国人立法禁止这一行为,这应该不难吧。
回复[56]:
多层次 (2009-09-30 18:47:17)
裸跑可以无国籍。也不用如此“曲线”,洒狗血赚点数。
回复[57]:
佩服是的网友的纯真浪漫
小木樨花
(2009-09-30 19:14:41)
〉〉偷渡者追求的幸福,必定全是建立在损害他人,他民族的基础上么?
-------
偷渡是违法的,放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出入境法律保护利益是一国在人员上的行政管理、社会治安、税收利益、劳动市场秩序等广泛的利益,这些利益其实就是这一国国民乃至合法住民的利益。
如果日本不禁止偷渡,那有多少人会来?日本的劳动市场工资市场都受到出入境法律的保护,否则大部分劳动工资可能非常低,大多数人难以维持生计。是的网友享受着日本禁止偷渡带来的利益,却站着说话不腰疼,还纯真地浪漫地问“偷渡者的幸福真的是建立在损害他人他民族的基础上么?”
李女士认为偷渡这样的词汇是无视人权,却不知道自己的人权是在这种“无视人权”的基础上才得到保障的。否则谁都能来日本作服装生意,你的日子恐怕要不好过。
回复[58]:
请教李女士
小木樨花
(2009-09-30 19:58:51)
〉〉尽管母亲早已加入中国籍几十年了,尽管她改换了中国的名字,……
〉〉我在日本工作营业,家庭生活等都用父母给我起的中文名字“李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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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您母亲改成了中国名字,您引以为荣;而您自己没改名字,又引以为荣,那到底哪个是耻哪个是荣?
〉〉看到这里,我难忍情不自禁地脸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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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文吗?厦门大学教的?
〉〉有些人的日语发音非常漂亮,语法也完全正确,但可惜社会常识不足,不免说出与场合不付的“语法正确日语”,让日本人一下就觉察出他(她)是外国人。而是“在什么场合应该讲什么话”的社会常识,是需要从小在日本生活成长,才能把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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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场合经历得多了,该说什么话自然就学会了,除非脑子有病。不知道在某个场合该讲什么话,说明没有或很少经过这样的场合,这完全是个人生活经历的问题。
能否讲地道的日语,关键是你是否有机会见识各种场合。同样是在日本生活,有的人上班讲日语回家也和日语母语者讲日语,有的人家里不讲日语,上班讲日语也没有人告诉他日语到底讲得对不对,得不到及时纠正(不是一家人的话,日本人一般不会指出外国人说错,只会说你日语真好啊真好啊),自然很难进步,天长日久差距自然就大了。
PS,我不认为讲地道的日语就是做日本人的必要条件。
我认识一个日本律师,父母都是日本人,但是从小在美国长大,讲英语非常流畅,讲日语很结巴,但好像没听说有人认为他不是日本人,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也认为他是日本人。
回复[59]:
安弟 (2009-09-30 20:41:22)
李小蝉女士,您好!
您敲了这么一大片文章,辛苦了!很多境友有跟进。先喝杯
,冷静一下。
您这篇文章最大的不足就是逻辑和概念混乱---有境友已经指出,就不多说了。
对于一些评说,您就当是忠言逆耳,相信您有这个雅量。
对于一些赞赏,您要警惕,那是误导您,特别是被“圈点”的部分,恰是您文章的“软肋”,相信您有这个能力。
还有一些话嘛,您就当没看见,相信您一定有这样的雅量和能力。
我有几个问题请教您:
(1)您母亲的“血统”是中国还是日本?
(2)办理归化时,需要提交您父母的“同意书”。您父母对您办理归化有何意见?父母的态度有什么不同吗?
(3)办理归化时,您应该有提交“理由书”(或动机书)之类的文件。您的归化动机或理由是什么?您有提到对日本文化的认同吗?
(4)归化后,“李小蝉”是您的“实名”还是您的“通称”?
(5)对于那些用中文思考,以中文为母语,日语结结巴巴的“残留孤儿”,您觉得他们该如何“自我认同”?
对不起,有些问题牵涉到您的个人隐私,是否回答,您自己拿捏。提问题的目的是希望有助于您思考。
举个过往的例子。著名翻译家董乐山知道吧?他是奔着“新中国”去的。遗嘱就是骨灰不留在中国。
几位境友还提到了各自孩子对“国籍”的一些认识。您看后有启发吗?
您的文章提到了美国。大家一起去美国吧,那里有---
“伪哥,伪嫂,伪大爷,伪一世,伪二世,伪三世,有伪中国人,伪日本人,伪韩国人,伪英国人,伪越南人,伪柬埔寨人,伪印度人,伪阿拉伯人,伪德国人,伪爱尔兰人,伪墨西哥人,伪古巴人,伪意大利人,伪法国人,伪西班牙人,伪肯尼亚人,伪津巴布韦人”................................
四海为家,
吾心安处便是家,
以家为本。
回复[60]:
对不起,这是你对我的污辱吗?
是的
(2009-09-30 21:40:20)
----------------
这样的人身污辱和恶口攻击,有些震惊和瞠目结舌。
常看到你主张人权,权利,我怎么称呼谁(当然,对方反感,我会自省和改正),是我的习惯,也是自由权利。
看不惯可以,玩笑也可以开的,但应该是不让他者感到被污辱的方式。
希望你能自重,尊重他人感受。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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