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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鬼闻录

雪魂冰魄 (发表日期:2009-01-04 19:40:02 阅读人次:1607 回复数:6)

  丰都城里最近来了一批新鬼,他们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鼻梁上架着奇形怪状的黑镜子,耳朵上挂满了呈不规则图形的耳环,胸前佩戴着子弹、蘑菇云形坠子的项链,衣服虽然用料华贵但却一个补丁一个洞的,裤子把大腿绷得紧紧的,裤脚却宽得能钻进个鬼去。以前他们的身上还有一些会“嘀嘀”叫的小匣子,据说叫做“咳”机,很流行的。现在他们多半都用一种略呈长方形的小匣子,能发出说话的声音,还能一问一答,听说叫“手机”,令鬼们大开眼界。新鬼们在人间早已练就一整套灵验无比的钻营经,不多久就在阴气森森的丰都城里站稳了脚跟。我看,这可真是:三千鬼世界,一日一分别。星移斗转,时光变迁,鬼世界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得异彩纷呈现起来。老鬼和我的交情都不错,不象新鬼那样目中无人,对我爱理不理,所以我很乐意和那些老鬼聊天。至于那些新鬼,又不懂规矩,又没有礼貌,仗着阳世的那帮混人烧的一些纸别墅、纸轿车、纸存折摆阔,动不动就拿个千儿八百的和你叫板,真是叫人受不了。再来几个这样的家伙,我真怕自己会忍不住主动向阎王爷申请去人间投胎。要知道,除了一些猪鬼、牛鬼、狗鬼、猫鬼总之是畜牲鬼,我们这种人鬼一般是不愿意再次投胎转世的,因为人活着实在太可笑了,反而不如做鬼来得光明正大,尽管每只鬼都在无时不刻不在遭受折磨,但每个鬼的心里都有一些非常美妙的法语,如仙界的纶音,令鬼们在极度忍耐之时尚可有一种希望存在。反正我是不喜欢那些自诩为“新新鬼类”的新鬼的,你想,毛都还没长齐,吹什么大气呀?像我们丰都城里的这些老鬼,就实在多了,有啥说啥,从不打马虎眼儿。

  
镬汤鬼

  
放在油锅里炸的不一定就是油条,放在沸水里煮的不一定就是排骨。镬汤鬼就长住在一口热水沸腾的锅里。他原本是做屠夫的,当他意气风发地宰杀第一千头猪时,被牛头马面不由分说就拘来此处。他心里觉得特冤,民以食为天么,要穿衣吃饭,就得干活,而且做屠夫是一种很累的活儿,没有大力气及精熟的技艺是做不好的。热气一股股地冒了上来,他的全身都浸在高温两百度的开水中,肌肤骨肉处于一种要烂不烂的半凝固状。这令他分外不耐,要烂就烂,烂完了拉倒!可是偏偏拉不倒。若能让他随心所欲想拉倒就拉倒,那也不成其为丰都城里的鬼了。这令他觉得自己就象一头杀得要死不死的猪。他的左边是一口烧得通红的铁锅,里面的油“叭叭“地冒着气泡,另一个身材肥胖的镬汤鬼泡在油里,满头满脸的油光。他的全身都已被炸成了金黄色,散发出一阵阵炸肉饼的味道,但因为没有姜葱调料,所以散发出一股膻味儿,并不能勾起别的鬼们的食欲,就象那位做过屠夫的老兄一样,他在开水锅里煮了那么久,按说那汤应该很浓了吧,可这钵浓浓的人肉汤硬是无鬼去喝,未免有浪费火力之嫌。这个镬汤鬼是做刽子手的,就是红绸大刀一抡,囚犯人头落地的那号,他们张颌挺鬓,给人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但是此时此刻我们只能看到这位刽老兄的胡子已经在油中炸得很脆了,看起来象玩具狗的嘴边粘着的几根不长不短的塑料毛。还有些镬汤鬼并没有杀人杀畜,但他们一个个都在热气腾腾的锅里转来转去,双手不停地在锅底摸索着,想要找到他们的牙齿。这种镬汤鬼是因为见财起意侵吞别人的钱物,别人一讨二讨三讨乃至四讨五讨都拒不归还,所以代表信任的牙齿从他们口中齐齐脱落,跌入能把铁狗都烫熟的锅底。此中除却古代守财奴外,还有不少是近代生意道上人,他们巧取豪夺,蒙骗欺诈,手段层出不穷,一个“信”字已被他们糟蹋殆尽,此辈不来锅底摸牙齿,谁来摸?

  
针口臭鬼

  
针口臭鬼常常一边走一边滚动着喉结,做着咽口水状,实际上他什么也咽不下去。他来到丰都城完全是迫不得已,非常非常地不情愿,因为他雇人杀了他的叔父,霸占了年轻貌美的婶娘和万贯家财,正值大肆挥霍把金作土享乐忘形之际,却沦落至此。他悲伤地叹了口气,可这气细悠悠地从耳朵孔里一缕缕冒出来,就是不能从鼻子和嘴里出来。这种鬼多半都生得很孱弱,个个面黄肌瘦,双目无神,肚扁脖细,风一吹就会飘起来似的。他们的喉咙管细得不能再细,连水分子都钻不过,就更别提其他的诸如汉堡包、红烧鱼什么的了,偏偏他们的眼睛又大得出奇,视力又好得不行,随便一张望,便能看见那些隐藏在各个角落里的美味佳肴,整个儿一看得吃不得。不过即便是这样,最好也别同情他们,因为他们的心长弯了,雇人去杀的目标多半是自己的亲朋好友,表面上一定是很亲密的。以“口蜜腹剑”著称的李林甫先生大概就属此流吧,却又难讲,以他老人家的位高权重,杀人只须眨下眼,呶下嘴,应该不会屈尊来做这种小鬼的。

  


  
食吐鬼

  
食吐鬼的肠胃一般都很坏,他们往往一吃即吐,吃什么吐什么,到末了还是什么都吃不到喝不到。若你走在丰都城那宽敞的街道上,看见谁突然掩面奔到下水道口去呕吐的话,那他一准儿是刚刚咽下东西的食吐鬼,那种胃都痉癴全身发紧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一个女鬼告诉我,她原本是武训的妻子。武训是个大方得过了头的男人,他常把家里的好东西拿出来送给别人,别人随便说几句可怜兮兮的话就能令他心软如泥,特别是那些怯生生的小尼姑,每当她们上门,他必定会倾囊中所有,讨好她们,以换得她们眼中一片感激之色。她心中自然愤愤不平,可又没有法子,头上插的金钗换成了银钗,至铁钗,最后她只能插一支木钗了。度日渐渐艰难起来,她只好把仅有的一点钱米收藏起来,逢有僧侣上门便冷言冷语打发走。武训却勃然大怒,不仅讥她为吝啬鬼,还骂她坏了他“大善人”的名声,竟尔将她休回家去。她越想越气,那气郁结于胸,不久忧伤成疾,就此亡故,到此间竟变成了个食吐鬼。她眼泪汪汪地问:难道一定要象她丈夫那样散尽千金去喝西北风才算是好人吗?想让自己的生活有最基本的保障,这也有错吗?我无言以答。这种鬼事谁说得清,随佛祖和阎王去判吧。

  
食粪鬼

  
说也奇怪,食粪鬼们全是女的,据说是因了她们前生为人妻却自己偷偷吃得饱饱的,而让丈夫忍饥挨饿,要不就是嫌弃丈夫没本事给了丈夫冷脸子看的。可人世间虐妻的男人多如牛毛,只说娶来的妻买来的马,任我打来任我骂,你说可笑还是可气?他们死了就不会变食粪鬼。这要不就是因为丰都城主搞男尊女卑,要不就是因为男人们的坏事做得太多,以致于对妻子不好已经构不成违法或犯罪。可妇人们可怜,她们造不下什么大孽,所以偶尔对丈夫有些不敬之处便成为不可饶恕的罪行,在身为尊贵男性的阎王爷挥笔落判之时成为只能吃粪的鬼,想必阎王爷亦曾有过遭妻冷落之时也未可知。最让人惊讶的是孟子的母亲也沦为食粪鬼。我对这位大名鼎鼎为教子不惜三迁的孟母向来十分敬佩,对她沦落此间甚为不解。孟母揉了揉红肿不堪的眼睛,才说是因了全心教子而未能常给早亡的丈夫上祭之故。天哪,在那种年代,一个妇道人家,带着幼小的儿子过活,又要养又要教,已够为难的了,更何况她那死鬼丈夫一贫如洗,死后只留下一张裹尸用的破席子,却教她到哪里去有余钱大肆置办祭酒祭果?都是那贪嘴的男人害的。

  
伺婴儿便鬼

  
丰都城最大的茅厕外常年站着一个鬓发凌乱的鬼,每每看到有鬼抱着婴儿来如厕,他便伸头张口,求一点婴儿大小便来食。这鬼要说起来也算得是个有名的狠心鬼,他叫程婴,为了保全赵盾的最后一丝血脉,他亲手摔死了自己才出生几个月的亲生儿子。所谓虎毒不食子,就连贾似道那样的奸臣,也未必肯把自己的儿子亲手摔死哩。这样看来,若我要托生的话,宁可生在奸相家,为图个长命,也不肯生在义士家,动辙是个短命鬼。义气固然可嘉,可婴儿何辜?世上无人有权剥夺他的生命。不谙人事便被父母决定了他悲惨的血糊湖脑浆四迸的命运,这岂止是不讲人权?简直有些……当然,这位程先生的忠心是古往今来人人都赞许的,为此他老人家甚至不惜死后做此等伺婴儿便鬼日夜守茅厕。至于其他性情暴戾心灵冷漠毫无怜悯心肠的杀害婴儿者,则阎王爷判他们以食婴儿大小便为生实在是太便宜他们了,这当中就有著名武侠鼻祖金庸笔下的虚竹之母叶二娘,还有偶尔来客串一回伺婴儿便鬼的一代威极女皇武曌,她因亲手扼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达到了成功陷害皇后的目的,为她日后登基称帝搬掉了一块绊脚石,可以说,她的千秋盛名,是奠基在她出世未久的女儿那青紫的小脸蛋上的。

  
欲色鬼

  
欲色鬼都长得特别美,而且各各都有一肚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冤屈。其中背上“红颜祸水”之名的陈圆圆就冤得不行,何以男人之间流行的权利之争兵战之祸却要女人来做替罪羊?而且是以女人的美貌为名,这显得男人分外贱,女人只要丢个眼风或者撇撇嘴什么的就可令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不惜一切,甚至出卖君主出卖国家出卖人格自毁名节。真的是这样吗?但凡是男人若扪心自问,不免会感到有些些羞愧,而女人只有摇头苦笑的份儿。男人们的欲望是多重的,他们想要高位、盛名、暴利、绝代美女,所以他们不择手段地互相倾轧排挤争斗,并在某一段并不辉煌的历史告一段落时,拉扯上个把两个美貌女人做言官笔下的替死者。陈圆圆其实并不爱骄横粗鲁的吴三桂,也不爱一身泥土味儿乡巴佬似的李自成,偏偏就是这两个男人叫嚣得最厉害,还打出了“为陈圆圆而战”的旗号。呜呼,美色只不过是野心的幌子而已。一代名妓李师师亦一肚子苦水,你想,被宋徽宗先生宠幸过的女人哪个嫖客还敢不要命地上啊?以致于落得个门前冷落车马稀,麻着胆子来的也不过赏赏水中月而已。偏那个自诩为书画双绝风流帝皇的宋徽宗先生在床上有点儿不中用,这就令李师师不免要常常对花落泪了。表面的风光,一时的喧嚣,终于静悄悄地埋葬了一个女人最原始最根本的快乐。而那个在后妃面前抬不起头的皇上就可以昂首挺胸理所当然目不斜视地走过如流的美女,把自己捧上阳刚风流的宝座。所以这些倾国倾城美貌绝伦的欲色鬼常常挥洒着一股子怨气去勾引男人,藉男人口中呼出的那口精气维持无形的魂魄。落魄文人蒲松龄先生就是因为与欲色鬼聂小倩小姐相恋而写出《聊斋志异》这本书的,聂小倩秀外慧中,心地善良,她不忍吸蒲松龄的精气,为了避免给他带来伤害而飘然离去。蒲松龄伤心欲绝,但他并没有消极沉沦,而是化悲痛为动力,以失恋为核心,写出了神惊鬼喜的《聊斋志异》。此书应是欲色鬼一大功劳也。

  
食炭鬼

  
食炭鬼帮的老大名叫来俊臣,是历史上有名的刑官,他自创的那些严刑逼供的法子实在令人听之胆寒,所以他不管走到哪里,总有一块烧红的炭在他嘴里拼命往喉咙里拱,他费力地咽下后,却又有另一块火炭在嘴里出现,如此连续不断,烧得他头顶直冒青烟,全身只要一抖,就能抖下重重的一层灰来。跟着他大吞火炭的除了各朝各代的酷吏外,还有一些穿绿军装、扎着皮带、手里挥舞着一个红本本的人,据说那些是上个世纪某次大劫中想尽办法整人的革命者,这倒不出奇,那毕竟是一个畸形的特殊的年代嘛,令人讶异的还有几位穿着警服、肩扛警花、胸佩警章的人,我起初以为那些是冒牌货警察,谁知竟不是,一聊之下才知他们有一个叫□□(不记得叫什么名了),是□□(不记得是哪里的警察了),据说曾经在清明节用手枪毙了一个小女孩来祭奠祖先;还有一个蛮厉害的叫□□(也是不记得名,在报上看到过),是□□(不记得是哪个地方了)的官儿,听说打死了人不用偿命的,可牛了。还有些叫□某□某的,也有些面熟。有些不知名姓的,大概生前未事发,传媒无报导,所以我不知他们的英雄事迹,但从他们不停地伸直了脖子艰难地吞咽火炭的情形看来,他们迫害过的人实在不少,而他们这帮手段残忍的食炭鬼亦鬼数不少,可想而知天下百姓受其害深矣。

  
食毒鬼

  
天生丽质长了一双桃花眼的潘金莲竟作了食毒鬼,这实在令人惋惜。她因毒杀亲夫武大郎之过而堕入地狱道中受刑,后来阎王爷见她痛哭失声珠泪涟涟如梨花带雨,遂生怜香惜玉之心,令她转生于鬼道之中,但这妇人貌虽美,心却毒,在鬼道中亦不肯安份守己,竟又与潘安相勾搭,谋害了潘安的鬼妻无盐,令那位容貌虽差了点但德才兼备的无盐夫人遭天火焚身,一缕香魂就此断绝。阎王爷只好令她时时处于饥饿之中,她饿得两眼昏花自然就没力气四处恃娇生事,而会全心全意四处寻觅食物吃,可不管她寻到什么,总之只要她吃进嘴里就会变成一股毒火,烧得她喉燥舌焦,苦不堪言。牛头马面说这叫以毒攻毒。不知毒火烧不烧得死她的毒心,在金陵某生利笔讥讽之下,哪个男人敢以身试险不以武大郎的下场为前车之鉴?恐怕只有西门大官人之流才有胆子再去梳笼她了。但是,在食物汤药中下毒害人的便要下地狱做食毒鬼,那么在思想上向别人灌输下毒的呢?大搞个人崇拜推行愚民政策自诩为神的呢?

  
精媚鬼

  
精媚鬼个个都长得沉鱼落雁,羞花闭月,否则也做不了精媚鬼,迷惑不了禅定者。精媚门的掌门名叫杏花,她曾与唐朝高僧玄奘有一夕露水情缘,但玄奘穿上裤子就头也不回地往西天取经去了,这种冷淡、绝情的态度激起了杏花的刻骨仇恨,浓重的恨意牵扯她沉沦鬼道,流落丰都,游戏风尘,并且对普天下所有的僧人僧鬼都充满了鄙视,所以常常变做美貌女子三更半夜袒胸露乳出现在禅定者的意念中。禅定者只要绮念一闪,凡心一动,他所有的修为便都前功尽弃化为乌有了。但精媚鬼的妖冶永远只对真心向佛、修为尚浅的僧侣有效,若是面对一个伪和尚,那是全然无用。杏花最近吃了一次大败仗,得了一场大羞辱,就是拜当今世上最大的伪和尚赵某初所赐。某初身披大红袈裟,头顶教会首领的桂冠,自诩为修为最深的佛弟子,据称对欢喜佛与飞天的双修之法研究得登峰造极,造诣颇为不浅。杏花曾亲眼见他于密室中与一女弟子行双修,心生鄙意,于是又施妖媚,午夜潜来,谁知那某初竟无丝毫禅定意境,见了她便双眼发出绿油油的光,直扑上来,杏花大惊失色,转身欲逃,却在惊惧之中丧失了遁力,不免受了一场折辱。杏花每每提起此事就恨得牙痒痒,但那某初偏又长命至今不死,还一本接一本地出佛学专著,哄了不明真相的许多善男信女信奉他,俨然是一代宗师的气派。精媚鬼从来都战无不胜,这次杏花掌门的惨败是否意味着佛门就此走向衰落呢?真心向佛者却遗贤在野。

  
官鬼

  
丰都城里最大的官鬼毫无疑问应该是阎王爷,但阎王爷受包拯、海瑞等老鬼熏陶多年,虽然迂腐了些,倒也清廉,只是每日早、午、晚三次铜汁穿肠之苦难熬,这原也是他虽贵为阎王却难逃旧帐的苦处。谁人能无过?做鬼来清偿。任谁做了阎王,都不能循私,否则就不能体察鬼情了,所以这位阎王爷一做就是八千年,没有哪个鬼想要取代他,他倒暗暗期望有鬼来发动宫庭政变,武装夺权,把这烫手的山芋丢出去,可鬼们似乎比人都具自知之明,从未有任何异动,反令阎王爷失望不已,这是哑巴吃黄连,说不出来的苦。只得暗暗盘算,再干几百年也就退休了吧,最好是此刻便退,否则不过一时半会儿,那如影随形的铜汁自嘴里灌下,又要受一次生不得死不得的苦。阎王爷因受了此苦,处理公事时倒也谨慎公明,除了看佛祖面上特赦了几位有权有势的有威德鬼去做菩萨外,好象还未做过什么循私舞弊之事。令阎王爷头痛的是他发现现在的鬼越来越难管理了,穿着也越来越怪,以前的男鬼都是长袍大褂,女鬼都是宽袖长裙,前些年还来了些一脸革命表情、满眼怀疑目光的红卫兵鬼,那批动不动就挥着红宝书振臂高呼领袖万寿无疆的鬼还没安置好,这边又涌来一大批穿着前卫得令丰都城的男鬼不敢直视的低胸装女鬼或超短裙女鬼,真是麻烦。当然,阎王爷是应该烦上那么几烦的,谁叫他是冥界之主呢,有事就应该由他去顶。他手下的十八大小判官就精乖多了,他们不仅从新鬼那里学到了“金融危机”、“泡沫经济”、“互联网”等最新名词,还学会了收受“红包”,索取“回扣”,有礼就“研究”,万事好商量。阎王爷是很信任判官们的,所以丰都城里虽然偶有鬼怨,高高在上的阎王爷却不怎么知情,即便是偶有觉察,看在十八判官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份儿上,也就算了。

  




 回复[1]: 哈哈!我说雪魂冰魄小妹子! 小林 (2009-01-04 19:52:09)  
 
  贴文章也和喝酒一样,得悠着劲!

 回复[2]: 好看! 但然 (2009-01-04 20:36:38)  
 
  冰雪,看了第一句就高兴了。

 回复[3]: 伴我醉·冰雪 老唤 (2009-01-05 10:11:01)  
 
  我早就说了不是?「谁伴你醉?!」做梦去吧!

  
还是长声好,借口送你回家,溜之大吉。

  
你跟他们拼?也不想想,他们以前是干什么的?别看现在都当作家了!没见有人喝以前先倒半杯在地上?……

  
还有那个死丫头,拿起半杯白酒就要和我干(一声)!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阵式!我犯嘀咕,小声问你:「她是不是酒漏子?」你还说:「是!」

  
有会喝的,装不会喝;从来没想到过:还有不会喝的装会喝!

  
希望你们接受教训,坚决地站在我一边,彻底反对黑白子他们向日本进口中国农村红白喜事的喝酒方式!

  
中国农村情有可原:1,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2,吃冰棍儿拉冰棍儿:没话。3,干杯。4,睡觉。

  
可是咱们不是还得谈谈中国围棋的发展方向吗?更何况白酒就是粮食!滴滴皆辛苦!

  
还有那个死丫头!你不是躲着我么?好!咱们走着瞧!

  
不送审就发表!新闻出版署「09规章」拍得好:

  
「你到底要什么?」

  
毛主席在「讲话」中教导我们:这是为什么人的问题!

  
有三种可能:

  
1,为艺术

  
2,为民工、学生、和广大群众(稿儿费丰厚、粉丝众多)

  
3、为了发泄、过瘾

  
第三种与「我」无关。

  
第二种,不感兴趣。

  
如果是第一种,那么好说:除了「丰都鬼闻录」,其他都是三流!

  
三流的特征:

  
1,话题陈旧一般:你爱我,我爱你,你不爱我,我也爱你……一边儿流泪一边儿讲,就像琼瑶。

  
2,现成的语言、花花绿绿的形容词没有一点儿个性!

  
主要是没有作者,没有「你」,就是说:你和别人一个样!

  
好的作品里有一个好的作家:体现在他独特的感觉和价值观里,这包括他的感情、思想、灵魂……。用有个性的文字来统一这些要素的能力就是才能。

  
这是「大道理」,谁都懂,但是真正理解却不那么容易。

  
「丰都鬼闻录」里边有「你」,有你独特的想像力和语言风格(娓娓道来的自信也吸引人),也有你独特的价值观(这很重要:比如赵某初……)。尽管它是「未完成」,它只是几个人物的素描。但是它预言了一篇成功的作品。

  
它使我想到「神曲」的「地域篇」,也许它更类似于「何典」。「何典」里的几个人物(鬼)至今脍炙人口,比如「怕逼和尚」,比如「叮逼虫」(记忆可能不准确)……

  
但是「丰都鬼闻录」上下八千年, 有些鬼虽然染上了你的价值观(难能可贵),但是有些鬼已经不新鲜了。当然发展为宏篇巨著也不是不可能。

  
问题是他们虽然都在丰都,却毫无来往。因此只能是「人物速写」,还不是一幅「巨幅油画」。当然人物速写也有好作品。但是除了伟大的画家,速写是流传不下来的。

  
这是猜想,我现在正在做违背叔本华教导的事情:如果把地点放在丰都,时间以现代为主,人物都行动起来,发生关系,是不是会创造出一幅美丽的画卷呢?

  
在我的想像中,它将超越一切平凡的作品!

  
就是说:现代的鬼!!!

  


  
「跟着他大吞火炭的除了各朝各代的酷吏外,还有一些穿绿军装、扎着皮带、手里挥舞着一个红本本的人,据说那些是上个世纪某次大劫中想尽办法整人的革命者,这倒不出奇,那毕竟是一个畸形的特殊的年代嘛,令人讶异的还有几位穿着警服、肩扛警花、胸佩警章的人,我起初以为那些是冒牌货警察,谁知竟不是,一聊之下才知他们有一个叫□□(不记得叫什么名了),是□□(不记得是哪里的警察了),据说曾经在清明节用手枪毙了一个小女孩来祭奠祖先;还有一个蛮厉害的叫□□(也是不记得名,在报上看到过),是□□(不记得是哪个地方了)的官儿,听说打死了人不用偿命的,可牛了。还有些叫□某□某的,也有些面熟。有些不知名姓的,大概生前未事发,传媒无报导,所以我不知他们的英雄事迹,但从他们不停地伸直了脖子艰难地吞咽火炭的情形看来,他们迫害过的人实在不少,而他们这帮手段残忍的食炭鬼亦鬼数不少,可想而知天下百姓受其害深矣。」

  
「杏花最近吃了一次大败仗,得了一场大羞辱,就是拜当今世上最大的伪和尚赵某初所赐。某初身披大红袈裟,头顶教会首领的桂冠,自诩为修为最深的佛弟子,据称对欢喜佛与飞天的双修之法研究得登峰造极,造诣颇为不浅。杏花曾亲眼见他于密室中与一女弟子行双修,心生鄙意,于是又施妖媚,午夜潜来,谁知那某初竟无丝毫禅定意境,见了她便双眼发出绿油油的光,直扑上来,杏花大惊失色,转身欲逃,却在惊惧之中丧失了遁力,不免受了一场折辱。杏花每每提起此事就恨得牙痒痒,但那某初偏又长命至今不死,还一本接一本地出佛学专著,哄了不明真相的许多善男信女信奉他,俨然是一代宗师的气派。精媚鬼从来都战无不胜,这次杏花掌门的惨败是否意味着佛门就此走向衰落呢?真心向佛者却遗贤在野。」

  
「令阎王爷头痛的是他发现现在的鬼越来越难管理了,穿着也越来越怪,以前的男鬼都是长袍大褂,女鬼都是宽袖长裙,前些年还来了些一脸革命表情、满眼怀疑目光的红卫兵鬼,那批动不动就挥着红宝书振臂高呼领袖万寿无疆的鬼还没安置好,这边又涌来一大批穿着前卫得令丰都城的男鬼不敢直视的低胸装女鬼或超短裙女鬼,真是麻烦。当然,阎王爷是应该烦上那么几烦的,谁叫他是冥界之主呢,有事就应该由他去顶。他手下的十八大小判官就精乖多了,他们不仅从新鬼那里学到了“金融危机”、“泡沫经济”、“互联网”等最新名词,还学会了收受“红包”,索取“回扣”,有礼就“研究”,万事好商量。」

  


  
我坚信:能做好一个菜的厨师就能做出一个宴席!当然这是很辛苦的一件事!

  
如果连一个菜也做不好,咱们就下围棋。

  
不知道「丰都」是什么时候写的。要相信自己的想像力!这是上帝的恩惠!特别是女人的想像力并不常在!

  

 回复[4]: 居然有人帮我改稿儿 老唤 (2009-01-05 10:15:22)  
 
  比出版社的编辑还厉害!

 回复[5]:  蛇 (2009-01-05 10:41:50)  
 
  > 食毒鬼···但是,在食物汤药中下毒害人的便要下地狱做食毒鬼,那么在思想上向别人灌输下毒的呢?大搞个人崇拜推行愚民政策自诩为神的呢?

  
哇塞!仔细读了读,这个《丰都鬼闻录》写的妙啊!

 回复[6]: 老唤兄拍的好! 小林 (2009-01-06 22:01:29)  
 
  〈〈好的作品里有一个好的作家:体现在他独特的感觉和价值观里,这包括他的感情、思想、灵魂……。用有个性的文字来统一这些要素的能力就是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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