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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火速释放中国两名船长内情

毛峰 (发表日期:2011-08-13 18:36:21 阅读人次:2067 回复数:6)

  中日双方冷静而务实应对,一场可能引发中日关係再度恶化的中国两名渔船船长被日方扣押事件,在不到二十四小时内获得妥善解决。日方不放大中国渔船进入日本专属经济区(EEZ)撒网捕鱼的严重性,适可而止,中方行动迅速,「花钱消灾」。两国政府背后大力阻止两国民族主义情绪发酵,避免相互关係可能再度陷入去年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后的紧张对峙境地。

  
八月四日晚九点零七分,日本水產厅「鹰山号」稽查船发现了两艘掛有中国国旗的拖网渔船在距石川县轮岛市猿山狎西北约三百三十公里的海域捕鱼作业。因该海域属日本海洋专属经济区,水產厅稽查船遂向负责该区域警备的日本第九管区海上保安部作了报告。第九海保部立即派出了「乘鞍号」等两艘高速特别警备舰及巡逻直升机赶赴现场。

  
五日凌晨四点四十七分左右,「乘鞍号」警备舰确认了该两艘中国渔船為「鲁荣渔一七三六号」及「鲁荣渔一七三五号」,遂拉响警笛要求其停船。但中方渔船不理日方停船命令而试图逃逸。為此,日本警备舰紧追不捨,终於在当天上午十点及下午二点二十分分别迫使这两艘中国渔船停船并接受检查。随后日方以违反「渔业主权法」,涉嫌在日本专属经济区内捕鱼作业為由,当场逮捕了二十六岁的「鲁荣渔一七三五号」船长王福贵和「鲁荣渔一七三六号」船长郑文武,并扣押了这两艘渔船。该两艘渔船上各有十七名渔民。

  
这是日本第一次对违法进入日本专属经济区的中国渔船採取「动真格儿」的逮捕扣押行动。就在两名中国船长被带往新潟第九管区海上保安部的途中,一场不扩大事态、尽快尽速妥善解决此事件的「攻坚战」在中日两国间展开。

  
中国「花钱消灾」

  
中方有关部门清醒地认识到,这次突发事件虽然与去年九月中日在钓鱼岛海域发生撞船﹑日方逮捕中国船长詹其雄事件的性质不同,但在日本那霸检察审查会不久前仍决定「强制起诉」詹其雄却根本难以实行的背景下,如处理不快不当,极有可能成為中日间交恶的新火种。為此,中国驻日使馆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以中国驻新潟总领馆王华為首的紧急应对小组,在加强确认事实中积极与日方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方法。

  
日本政府也意识到在中日关係微妙敏感时期,如将被逮捕的两名中国船长带上岸,势必要将中国船长送入可能旷日持久的「司法审判」中,在舆论已对日本根本无力对「詹其雄强制起诉」的批评中,此一突发事件如再被媒体放大炒作,将会给已经焦头烂额的政府增加新压力,陷入被动。

  
由此,日本国土交通大臣大章宏也在第一时间向海上保安厅作出了「依法尽快妥善处理」的指示,及时化解强硬处置的阻力。根据中方提出尽快解决、尽快释放两名中国船长的要求,新潟第九管区海上保安部向中方作出了积极回应,提出了运用「早期释放制度」的快速处理方案。即在确认中方船长非法作业的基础上,由中方為两名被扣押的船长寻找代理人,出具支付保释金的保证书后,日方可以不将两名中国船长带上岸而予以「现场释放」。经过协商,中方以一名新潟中日友好协会人士作担保代理人并向日方交纳了保释金四百万日圆(约合三万三千美元)。日方於六日下午释放两名中国船长并用高速快艇将其送回到被扣押在石川县轮岛市外海的中国渔船上。按规定,这两名中国船长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首的话,其支付的四百万日圆的保释金将作為罚款收缴日本国库。

  
处罚台湾渔船更严

  
两名中国船长仅被「罚款」四百万日圆,就当场结案并获释,相形之下,日本对台湾渔船违法进入日本专属经济区海域捕鱼作业所作的处罚,就显得严厉多了。去年八月九日,台湾渔船「顺福渔八十六号」在日本小笠原群岛东面的日本专属经济区海域内捕鱼时,不仅遭日方扣押人船而且还被送检横滨地方检察厅。

  
去年九月,日本海上保安厅以非法捕鱼為由,扣押了「新德益一八六号」台湾渔船船长及七名船员。经台湾驻日代表处的全力奔走交涉,经交纳了高达八百万日圆的保释金,该船船长林国禎及其他船员在被扣押三天后才被日方释放。■

  




 回复[1]: 400万日元谁埋单? 科长 (2011-08-13 18:39:03)  
 
  

 回复[2]:  南海浪 (2011-08-13 21:33:58)  
 
  科长用词准确,三万三千美元埋单,湿湿碎(sapsapsui)啦!汇率几滴?

  
》保释金四百万日圆(约合三万三千美元)

 回复[3]:  wuwulili (2011-08-13 21:50:46)  
 
  如果是现场释放,船上的渔获不没收的话,船主不算很亏。

 回复[4]: 質問 老唤 (2011-08-13 23:17:04)  
 
  请消息灵通界人士毛峰说明一下:

  
既然》》:[(中方的)白書は衝突事件に関して「釣魚島(尖閣諸島)は中国固有の領土であり、争いのない主権を有している」と強調。「日本側による中国の漁民と漁船に対する拘束や調査、司法措置は違法で無効だ」と非難し、謝罪と賠償が必要と指摘した。]

  
为什么还》》:[即在确认中方船长非法作业的基础上,由中方為两名被扣押的船长寻找代理人,出具支付保释金的保证书后,日方可以不将两名中国船长带上岸而予以「现场释放」。经过协商,中方以一名新潟中日友好协会人士作担保代理人并向日方交纳了保释金四百万日圆(约合三万三千美元)。]

  
[一名新潟中日友好协会人士]何许人也?

  


  

 回复[5]: 老唤,这船长不是那船长 科长 (2011-08-14 05:40:41)  
 
  这次船长是进入了没有争议的日本领海。

 回复[6]: 原来如此 老唤 (2011-08-14 06:56:52)  
 
  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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