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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李宗盛

离别钩 (发表日期:2012-02-12 02:48:18 阅读人次:3771 回复数:6)

  凡人——李宗盛

  


  


  
李宗盛,在我青春时期所喜欢的歌手榜中是榜上无名的。但,我欣赏的歌手有很多是他的徒弟,我喜欢的歌曲有很多是他打造的。所以,似乎可以这样说,李宗盛,我在青春时期便知道他,并知道他的好,但我并不懂得他的歌。等我一年大似一年后,我依然记得他,依然知道他的好,并开始懂得他的歌。所谓,有些歌手可以陪着你一起年轻,有些歌手却可以陪着你一起老去。

  
你我皆凡人——关于他的印象

  
《凡人歌》是我听的第一首李宗盛的歌。当时,对这首歌的总体印象可以用一个字来表达——“俗”。歌词俗——道义、爱情、婚姻、人生、奋斗这些让生活绚烂的东西,在10几分钟的歌曲里,被136个字拆解的毫无价值;唱歌的人俗——一个弄不清楚年龄的男人,留着锅盖头,带着黑框大眼镜,下巴上一撮小胡子,白衬衣,西装裤,抱着贝斯,时而笑如弥勒,时而癫如神经,谈不上风雅,论不上英俊,怎一个俗字了得;MTV更俗——除歌手外,一个长相平平的长发女子手拿着两个身着京剧服装的布偶耍来耍去,毫无意境可言。

  
“三俗”之下,李宗盛和这首《凡人歌》就被我排除在了眼界之外。多年后,我还记得那个冬日午后,坐在公车上,想着那个伤了自己也被自己所伤的恋人,那份不知道在何处安放的将来,一句久违的歌词作为手机铃声跳进了我的耳朵,在恍惚之后让我忽然痛感心惊。而后,那个下午,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青春时期被我定义为“三俗”的《凡人歌》,听他唱“问你何曾看见,这世界为了人们而改变”。

  
那些年,也许是因为每一个人都在太年轻的心里怀揣这太过于伟大的自己、怀揣改变世界的梦想,像一只郁勃于笼中的野兽,愤世嫉俗、歇斯底里,满心满眼只觉得是世界不对。于是,有什么不爽,就吼;有什么看不惯,就砸;有什么渴望,就追;有什么混沌,就扔。当一切方式都无法宣泄自己与世界的格格不入时,就选择毁灭。毁灭自己所诅咒、痛恨的。甚至,可能会包括自己。

  
直到有一天,青春被岁月的潮起潮落携裹带走,世俗的担子清晰、沉重的压在肩膀上,压出“问你何曾看见,这世界为了人们而改变”的答案,压出内心的自足和坦然,才会意识到,青春的狂妄包含了太多狼狈不堪的自我迷失。再度观望世界的时刻,无论是感叹“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还是感叹“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都是自问自答的无奈和淡然,绝不会妨碍下一秒埋头琐碎沉重的生活,更不会妨碍对这个俗世的眷恋与深爱。

  


  




 回复[1]:  老十 (2012-02-12 03:07:12)  
 
  呵呵,我怎么看这个离别钩越看越不忍看呢

  
版主哪天把这个名字给我换了吧,

  
我都不好意思登陆了弄得

  
忒酸了这个名

  
汗。。。。。。。。。。。。。。

 回复[2]: 你那个是注册商标,著名品牌是不能随便改的 科长 (2012-02-12 10:19:12)  
 
  

 回复[3]:  老十 (2012-02-12 13:16:20)  
 
  汗。。

  


  
呵呵

 回复[4]:  老十 (2012-02-13 17:51:16)  
 
   在我年轻时,李宗盛就将这段路程唱了出来,而我在走过之后,才听懂。所以说,人生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所有别人犯过的错,自己都要重新来过,才能找到正确的路。因为,你我皆凡人,在路途之上没有“早知道”这件事。

  


  
唱歌就是加上旋律的讲话——关于他的吟咏

  


  
“说的比唱的好听”是一种讽刺人的说法,然而却可以作为李宗盛的标志。在知道R&B之前,我第一次听到的“说唱模式”就来自于他,那首歌叫《致所有的单身女子》。整首歌只有两个声音,一个是李宗盛尚且年轻的歌喉,另一个则是曲调简单的钢琴声。李宗盛与钢琴一问一答,一应一合,时断时续、结结巴巴,却自成旋律,像两个老朋友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也像一个人坐在夕阳里载沉载浮的铺展开寂寞和回忆。

  
乍然听来,李宗盛的半说半唱缺乏起伏,但听久了,便会发现其非常音乐。他发挥中国语言单音节的特色,将声调的起落沉浮镶嵌在旋律中,每一句唱词结尾处的突然上扬或下沉,都清晰地传递着他的情感,让他所想表达的东西充满张力,念白与音乐浑然天成,应和相衬,成就了一种极具个人风格的吟唱方式。一种充满诙谐、调侃和诚恳的吟唱方式。就像他在多年之后所说的,“唱歌其实就是加上旋律的讲话,是讲话的延伸,首先要知道怎么讲话才能知道怎么唱歌。唱歌必须唱出歌词后面的故事” 所以,他的唱歌会让人想起旧时的吟咏。

  
借助这种吟咏的歌唱方式,李宗盛用旋律唱出了生活的无奈,现实和希望。这种李氏风格的吟咏,让“平白无故的难过起来”的寂寞有了一种伤感的诙谐,让“小镇的医生是个凡夫俗子,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的平凡有了一种沉重的平淡,让“会爱上我因为你寂寞”的无奈有了一种失望的了然。最后,到了“等你发现时间是贼了,它早已偷光你的选择”就有了初听的好笑,再听的感慨,和深入后的想哭与灰暗,以及了解后的淡定和放下。

  

 回复[5]:  torite (2012-02-14 13:07:43)  
 
  在下词汇贫乏恶毒赞美博主一句

  
美文,文美!绝不是师傅代笔滴,看得内牛满面。

 回复[6]:  老十 (2012-02-23 03:14:02)  
 
   流行音乐是商业时代的必然产物。一个时代可以什么都没有,没有信仰、没有精神、没有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拷问和追究,唯有对财富和物质的极度追求,就像梭罗在《瓦尔登湖》里所说的“我们认识的人很少,我们认识的衣服和裤子却怪多的。”

  
但,一个时代必然需要抒情。流行音乐是商业时代最为基本的抒情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李宗盛的吟咏远比其他方式更容易表达人的内心,它可以借助简练浅白的歌词来完整讲述一个五味杂陈的故事,将音乐的关注投向现代人的孤独和彷徨,让喜欢作轻松状的流行音乐拥有一份对现实生活的深入,从而也就有了一脉沉淀的基调。如果说,未来的流行音乐最终有望在艺术造诣上比肩古典音乐的话,【古典音乐我一丁点也不爱听,因为听不懂】也许就是来自这份最具创造力的沉淀基调。

  
就像正是源于对人生的关注,李宗盛的歌虽然不乏大量的流行符号,但并不妨碍他的音乐是严肃的。

  


  
对流行音乐的批判和沉沦——关于他的诚恳

  
较之其他时代,商业时代最大的特质就是在最短的时间,用最快的速度,将最有价值的存在变为最没有价值的存在。因为,商业时代太在乎市场占有率,太在乎被接受了。流行音乐尤为如此。在进入创作前,创作者要了解市场这只耳朵喜欢听什么,将它不喜欢的抛弃,打造它喜欢的。

  
这一过程有时是自觉地,有时是不自觉的。齐秦在一次采访中说到,他最精心创作的歌曲,总是没人喜欢,一首用了半个小时写的垃圾歌,倒是唱红了整个市场。这是商业对流行音乐的磨损,在这一过程中,歌手们都将面临自我的迷失。李宗盛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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