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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哲学吗?插话二

老唤 (发表日期:2020-09-03 13:20:35 阅读人次:4797 回复数:1)

  简说维特根斯坦。

  
说到这儿,对不起,好像还应该插一段儿。我的这种做法实在不符合叔本华对写作的要求,但是为了把对象—包括卡西尔与海德格的分歧—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域里,又想不出什么别的更好的办法。

  
从1920年到1930年这十年间,至少出现了三位据说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哲学家,他们还代表了德国哲学的三个主要流派:卡西尔、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弗洛伊德的《自我与本我》发表于1923年)。如果再加上本雅明他们,那就更多了。这可真是哲学史上的奇观!其中两位,海德格和维特根斯坦,都诞生于1989年。这一年又是一个多么不寻常的年头儿啊:希特勒也降生了,而且后来还与维特根斯坦同校,只是不同期。一战中,作为志愿兵,老维和希特勒一样奔赴前线……据说《逻辑哲学论》的部分手稿就是在战壕里写就的。那十年间,值得注目的还有罗素的师父、老维的师爷怀特海(Whitehead 1861-1947 )。他先是以数学家的身份渡过了剑桥大学时代,又以自然哲学家的身份经历了伦敦大学时代,最后,从63岁开始,作为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渡过了晚年。也因此,他在科学论、形而上学、认识论,甚至神学宗教方面都有一些影响。有意思的是,他在1927年出版了他当年的讲义《象征作用(Symbilism—Its Meaning and Effect)》。虽然只有几十页,但还是能从中发现他与卡西尔的思路几乎一样,也是针对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概念”提出了“象征”的说法,只是没有展开。是时代所致,殊途同归?还是受到了卡西尔的影响?笔者认为很可能有后者的因素。否则也太偶然了吧……相对于他的其他创见,这本小册子很少有人论及,也许就有如上原因。不过,他有两句名言为人津津乐道:“所有的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哲学的注脚。”“柏拉图如果在现代复活,肯定会把(怀特海的)有机体哲学作为自己的哲学来讲述。(《过程与实在》1929)”

  
再说维特根斯坦(1889-1951)。(我的这种叙述方法是不是有点儿“俄罗斯套娃”的味道?)我想象,如果“达沃斯讨论”再叫上他,一定会更加有趣,因为三个人立场各不相同。那样的话,哲学本身,而不是康德,就会成为问题:“哲学到底是什么?”没叫维特根斯坦大概是因为他不合群、说话又太慢,并且只出版了一个小册子(《逻辑哲学论》1921,只有一处指名道姓提到了康德),和康德还没什么直接关系的缘故吧。如果非要维特根斯坦站队,后期的他很可能站在卡西尔一边,因为卡西尔实现了他的部分理想;而在他看来,海德格很可能和前期的他一样,患上了他所谓的“哲学精神病”。

  
对哲学著作的恰当评价需要时间,特别是对所谓的“世论”而言。这不但因为大众对哲学相对陌生,还因为,一个哲学家在某个方面做出贡献并不意味着他的主导思想也有价值。还有,“品牌效应”:德国哲学确是领先世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德国哲学家都具有品牌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很多哲学家都受到了不公的待遇。当然,就连美术这样直观的领域,情况也是一样。例如梵高、高更、塞尚、莫迪里阿尼……在以崇尚艺术为荣的巴黎的境遇。艺术如此,何况哲学!同时代的黑格尔和叔本华就是一例。连“野路子”的维特根斯坦都声称受到了叔本华的影响。……真是这样吗?据说《逻辑哲学论》的结尾关于“梯子”的比喻就来源于叔本华(《续意志与表象·7》),其大意:知识(梯子)是深化理解的工具,而不应成为负担。维特根斯坦借用梯子来比喻自己的著作。与叔本华不同的是,这个“梯子”也招来了不同的解读:是自我否定,还是自我肯定?如果“梯子”有价值,那么它必然溶解于求知者的血液之中,怎么还能扔掉?可能是因此,过了一段时间,他又说:“我对所有靠著梯子就可以碰到的事物都没兴趣。”……叔本华是为读者写作,他妄想所有的人都能看懂他的著作。但是他的谦卑遭到了报应:冷遇。维特根斯坦与之正相反。他在序言中写道:“这本书也许只有那些自己已经思考过在此书中所表述的思想或者类似的思想的人,才能理解。因此这不是一本教科书。(郭英译 商务印书馆)”多么傲慢,甚至轻狂!(就个人而言,我很赞赏老维无拘无束的生活道路,也欣赏他特立独行的哲学探险。)好像在测验读者的智商,就像在说:“你们看不懂不能怪我!”……“凡是能够说的,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这句话虽然是对到他为止的哲学的批判,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不也是对他自己的讽刺吗?能说的我都说了,再多说就都是废话了……对于自己的语言表达的“不确定性”(也可以说成是“确定性”),说什么也没用!对于读者是否理解,我不负任何责任!不错,康德也说过类似的话,那是为了为知识划分领域。维特根斯坦把它应用到语言之中:“这种界线只能在语言中划分”。并且毫不领情:“……我并不指出任何所根据的资料,因为我所想的是否已为在我之前的某人所想,这对我是不相干的。”确实不大适合做先生,不管是大学教授,还是小学老师……

  
难道,在和他有“一样”思想的人与学子之间就没有别的路吗?怪不得连把他捧为“天才”、为该书出版奋力奔走,并写下导论的他的导师罗素都不能正确地理解他的著作。不仅如此,几乎他所有的读者都在猜谜!他把自己的思想用“格言”、“定式”或“警句”一样的方式记录下来,既没有概念的解释,也没有逻辑的说明,就像《圣经》,也像中国的许多“古典”……而这正是叔本华所说的德国哲学风格的最恶劣表现之一:“他们或者用短促、含糊和似是而非的句子一点一点地草草记下他们的思想,这些句子似乎比他们说出来的话意味着更多的东西……(〈论风格〉)”不过,维特根斯坦似乎“谦逊地”承认了叔本华的指摘,他说:“……思想表述得越好,它的价值就越大。就更能抓住要领。—在这里我得承认我是远远地落后于可能作的了。理由很简单,因为我的力量不能胜任这个任务。其他人会来做得更好的。(均取自《逻辑哲学论·序》)”前边儿不是刚刚说过“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吗?这么快就忘了?正如音乐的构思用音符,绘画的构思用色彩,思想的形成靠的是语言。不能清晰地表达的思想就是不清晰的思想。把思想与表达分开考虑,这真的是出自大名鼎鼎的维特根斯坦?真令人难以置信!而且,“任务”不是先天的存在,而是只存在于维特根斯坦心中的、未经表述的思想,其他人怎么完成这个尚且未知的任务!?毕竟和炸碉堡不一样……是我吹毛求疵?……加之,他的说法与他的“不能从现在的时间,推论出将来的事件(5.1361)”也不协调……他是在挑衅吗?“说我做得不好?你来试试看!”

  
在谦逊了一番之后,他紧接着说:“另一方面,在这里所阐述的真理,在我看来是不可反驳的,并且是确定的。因此我认为问题基本上已经最后解决了……”两个对立的态度,哪个是真心话?他是在说这是一个没有得到完美表述的真理吗?一斑见豹,读者将会因此而联想到他的“逻辑哲学”的逻辑……这些现象也呈露了维特根斯坦的性格:优柔寡断。表现在在思想方面,就成了自相矛盾,因此在风格上,寄希望用一套模糊的概念来提供一个明确思想的野望。前提应该是没有绝对客观的科学真理,因为科学也是人的科学。他说“命题不能描述本身反映在命题中的逻辑形式。……命题表明现实的逻辑形式。它揭示了现实。(4.121)”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像卡西尔那样,通过具有多种形式的文化这个“现实”来“表明”具有同构性质的“逻辑形式”。然而他的做法正好相反,仍然寄希望于某个超验的公式可以解答“逻辑形式”的问题。所谓“它揭示了现实”也弄颠倒了,应该是作为“客观精神”的“现实”揭示了“逻辑形式”!这才是科学的意义所在!他断言:“能够表明的东西,不能够讲述。”(4.1212:“What can be shown, cannot be said”,“Was gezeigt werden kann, kann nicht gesagt werden. ”);老维的目标在于用(狭义的)语言为哲学划定界限,但是却不得不面对一个矛盾,或说,两个障碍:sagen(言说)与zeigen(表示)的区别。一方面必须把非科学逻辑的东西(艺术、伦理、宗教……)排除于哲学之外,因而使哲学失去了批判的对象而变得空无一物;从而,另一方面,使广义的语言失去了立锥之地。因为,所谓的“表明”靠的是什么媒介?难道不是广义的(神话的、宗教的、伦理的、艺术的……)语言?用这种语言“表明”不也是“讲述”吗?此外还有什么“讲述”?他真的是要用谜语来考验读者的智商吗?还是罗素最早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导论中不无幽默地说:“使人发生犹豫的是这样的事实,即维特根斯坦先生终于还是说出了一大堆不能说出的东西……”是我吹毛求疵?我的哈哈镜的问题?……幸亏后期的维特根斯坦经过反思,改弦更张了。说好听些:他的一生是勇于探索真理的历程,是知错就改、不断改错、不断探索的历程。

  
在前期维特根斯坦的哈哈镜里,被放大了的语言涵盖了所有的问题。他把哲学问题的混乱归咎于语言权利的滥用,希望用一套合乎逻辑的语言来分开可以言说的事实和不可以言说的东西。然而,几乎所有维特根斯坦的读者都没能清晰地理解他。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希望通过阅读建立起像他一样科学的逻辑思维(尽管这个逻辑思维可以像“梯子”一样被扔掉),因此中了“第22条军规”的圈套。在没有逻辑必然的“逻辑”里寻找逻辑,结果可想而知。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相信这是自己的理解问题。逻辑很简单,只有在未知的东西里面才可能有更多的东西。神就是这样炼成的,赌博也是建立在这个逻辑之上的。几乎所有的占卜师都了解这个简单的逻辑。

  
维特根斯坦的问题就出在他的立脚点,这个立脚点可以用他最为著名的名言,也即作为《逻辑哲学论》结尾的那句话来表示:“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然而这些“不能谈的事情”却构成了世界的一大半儿!既然“世界是事实的总和(1.1)”,“在逻辑空间中的事实就是世界(1.13)”,那么一半儿以上的、被认为不可言说的文化现象是不是事实?它们是否处在“逻辑空间”之中?说?还是无视?抹杀?像抹杀犹太人那样?(这个比喻不大恰当,何况维特根斯坦还有犹太血统)……这个“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老维的理想好像是一个真空的哲学……

  
语言分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语言就是日常用语,而广义的语言还包括了神话语言、宗教语言、科学语言,甚至音乐语言、美术语言。学过外语的同志或许会有这样的体验:你看懂了某种外语的小说,但是却看不懂这种外语的哲学著作,甚至经济方面的报纸。这是因为除了语汇方面的问题,还有逻辑方面的问题。有更为宽泛的说法,认为动物之间也存在着语言交流,只是它们的“语言”仅限于情绪的交流,这种情绪与现实也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而人类的语言即是发源于这种“语言”。哲学既要求自身具有严密的概念、逻辑,又以广义的语言、逻辑为对象。因为多种形式的语言,包括哲学语言,都是精神的载体。老维的问题就发生在“语言界定”的问题上。前期的他着眼于日常语言的滥用,并且把词语限定在实体概念范围之内,希望从此出发来规范哲学。很难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哲学在失去了过去的同时也没有了未来,因此哲学也将不复存在。

  
维特根斯坦的“科学观”驱使他把语言逻辑精简(像精简他的著作一样)为像自然科学那样的公式,然而实际上,这种公式(“相对真理”)也只能,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下,在数学、物理学、化学……中存在,更何况在人文科学领域,即不存在不可分割的“原子事实(事态、Sachverhalte)”、“原子命题”,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亘古不变的公式。这些东西不过是“唐吉坷德面对的风车”。笔者并非反对逻辑,而是强调逻辑也是一种“象征”,并且像象征那样具有多种形式。如果把逻辑简化为一,那么这个“一”一定是黑格尔“绝对精神”那样的东西,简称“万金油”。聪明的维特根斯坦首先应该利用他的公式检验一下他自己的理论。实际上,他似乎也这样做了,因为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前期构成“原子命题”的“名字”是“实体的”,他多次强调:“命题中所使用的简单记号称之为名字。(3.202)”“名字表示客体。客体是它的意义。(3.203)”“在命题中名字代表客体。(3.22)”“一个名字代表一件事物……(4.0311)”“命题的可能性是建立在用记号来代表客体的原则上的。(4.0312)”……这样做无疑是给语言做了节育手术,如果不说阉割的话,使概念即使在自然科学领域都难以施展它们的才能。这是维特根斯坦的致命伤,可谓“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而卡西尔在1910年就已对“实体概念”进行了彻底分析。维特根斯坦好像不大关心他人的事情(不排除派阀之见),喜欢闭门造车。不过,可喜的是,后期的他随着立脚点的位移,他的实体的名字也向机能的名字转向了。也许应该这样说,随着实体的名字向机能的名字转向,他的立脚点也发生了位移。从另一方面说,即在实践方面,我们可以根据卡西尔象征形式的理论区别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神话,什么是忽悠、什么是理论……然而至今,至少我没有见过有谁用维特根斯坦的公式区分开了真假哲学。按照维特根斯坦的逻辑,甚至哲学本身都很可能从精神科学中被阉割掉。艺术、宗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有它们的逻辑,而不是纯粹的胡说八道。除非你无视这一现象,认为那不是逻辑,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而逻辑学如果说有什么意义,它首要的任务是划分存在于文化之中的各种逻辑之间的区别……至少像康德那样……

  
维特根斯坦挺有意思,他把书稿寄给罗素,罗素看完之后在回信中提出了问题,维特根斯坦回信说:“……你好像没有真正理解我的主要论点。对于我的主要论点,逻辑命题的论述只不过是次要的。主要论点是讨论用命题—即用语言—能够表现(言说,也即思考)的东西与不能用命题表现、只能表示的东西。(笔者译)”意思是说,我所说的并不是主要问题,主要的问题是以此区别开还有另一半儿不能说的。他在给Der Brenner杂志主编Ludwig Ficker (1880-1967)的信中更清楚地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本书由两部分组成,可说的和不可说的,重要的部分是“书中没有写出的所有东西”。本书是关于伦理的书,“就是说,通过我的书从内部给伦理问题划清了界线。并且我确信,只有这样做才能划清这一界线。简言之,我相信,对现今所有众说纷纭的毫无意义的言论保持沉默,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在我的书里确定这一界线。(我摘译)”他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伦理问题不是“事实”,即命题所能表现的,而是价值判断的问题。价值不是事实,因此不在“世界”之内,而在“世界”之外,是某种“超越的东西”,是不能言说的。大概是根据这一点,有人非要让维特根斯坦与康德(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发生关系,这也是哈哈镜效果。

  
前期的维特根斯坦立脚于一个针尖儿上,这是他的致命伤:“名字表示客体。客体是它的意义。(3.203)”(喜欢中国古典,并热衷“比较哲学”的人可以自豪地说:这不就是N千年前公孙龙子的“物莫非指”吗?接着,还可以根据后世的哲学为龙子接上一条长长的尾巴,尽管龙子本来并没有尾巴。)后期的他发现,已经被自己解决了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它还活着!非但如此,自己还为哲学史增加了一个问题: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到底属于什么逻辑?大概是因此,他结束了“隐居”,又回到了哲学界,试图重新解决这一问题。也是因此,他的立脚点发生了“位移”。一直困扰着他的语言的意义问题终于见到了一丝曙光:我的语词(概念)究竟是实体的,还是功能的?在多种“生活形式”中,它们如何被理解和交流?他发现了“语言游戏”,他说:“设想一种语言便意味着设想一种生活形式。”这不仅意味着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语言,更重要的是同一种语言可以遵从不同的游戏规则而在不同的游戏中存在……然而这些领悟距离卡西尔“功能概念”的分析已经又过去了很多年。卡西尔1910年出版了《实体概念与机能概念》,其中他发现概念在科学的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作用。在1923-1929年的《象征形式的哲学》中,又把这一思想贯穿于文化领域。而且,老维的位移又过于偏激,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如果说他的前期追求的是“一”、“本体论”的,那么后期则是“多”、“经验论”的。我们仍然不大清楚老维的“生活形式”涵盖了文化的哪些方面,不同的游戏规则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因为立脚点的问题,老维终生都在修补他的理论,致使“奉献一本好书(《哲学研究》)”的愿望在生前最终未能实现。

  
判断一种哲学到底有多大价值,一定不能仅从这种哲学出发,而是要把它放在哲学史,特别是同时代的哲学史中去。部分与全体的原则在这里不但适用,而且非常必要。这也是避免被忽悠的唯一方法(老维的毕生努力也是为了避免被哲学忽悠,不过仅从一种语言形式的角度出发。)他从事的工作是否别人已经尝试、“完成”?“完成”到什么程度?当然,这并不容易……不少志向哲学的学生都是因为被忽悠而浪费了不少宝贵时光……毕竟,100块钱对穷人和富人来说,感觉并不一样……哲学家们在走不下去了的时候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位移”,我们发现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都有位移现象,不同的是海德格不像维特根斯坦那样坦率地承认罢了。维特根斯坦把重心从前期的语言(包括语言与事实的关系)向人、也即语言与人的关系—语言实践—方向移动,同样,海德格把重心从前期的物(物化的现存在)向语言艺术的方向移动。如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在使用中呈现它的意义、进而发现了“语言游戏”一样,海德格也发现了现存在不仅在实存中,还要进一步在语言中才能发现它的价值:“语言是存在之家”。

  
为一个“说法”寻找根据,把个根据归于客观或是归于主观,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唯心”的区别或许成立,因为便于理解。但是用这个区别去鉴定一个哲学家的立场,并给他贴上标签,就太简单粗暴了。这种做法一般是出于政治目的的需要,即忽悠的需要,因而必将使问题脱离学术而误入歧途。任何一个说法都处于主观与客观之间,就如处于人与物之间,并寻求两者的“统一”。无视任何一方都是一种单弦儿思维,所谓“彻底的唯物主义”与其说是心理问题,不如说是生理问题,即智商问题。换一个角度或者可以这样说,唯物主义阻碍了智商的开发。道理很简单:对主观进行反思是发现正确道路的条件,并且还能起到开发智商的作用;否则只能像朱熹那样去“格物”。其实道理并不复杂:世界是存在的,但是脱离了人来谈论它,就难免独断论;同样,人也可以拿来分析分析,但脱离了具体的文化史的背景,分析不外是水中捞月……然而一遇到具体问题,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偏执一辞。特别是对维特根斯坦这样的哲学家来说,他把重心放在这个“说法”的根据,即逻辑上。一方面,要求这个逻辑必须与事实同构:“它们都具有共同的逻辑结构。(4.014)”另一方面是主体的无所不在,问题是你是否意识到它的在场。“我就是我的世界(小世界 Der Mikrokosmos)。”(根据文脉,我应该=我们、人。)这里有老维最美丽的比喻:你可以看见“一切”,但看不见自己的眼睛。“这里我们看到了严格贯彻的唯我论是与纯粹的实在论一致的。唯我论的‘自我’缩小至无延展的点,而实在仍然与它相合。(5.64)”“‘自我’之出现于哲学中是由于‘世界是我的世界’。(5.641)”令人无法满足的是,老维没有就他的论点展开论证,即说明到底我、逻辑和世界处于何种具体的关系之中?而研究者们只能猜。不过幸好,这个“猜”是在思想的意义上,或许可以激发读者的想象或灵感,也许这就是老维的魅力所在;不像中国古典,是在字义上的考证,令人如坐针毡……

  
我没有对维特根斯坦进行过专题研究,大概是因为我对把数理式逻辑应用于哲学抱着怀疑的态度吧。根据卡西尔,它们应该属于不同的象征形式。固然,如果再进一步,能够把一套科学的公式运用到艺术领域,那可就方便多了,就像中国的电视剧;不过更可能的是,艺术就此就消失了……我所谈的只是一些直观的感受,在我相信这些直观感受的同时,当然也怀疑它,只是还没有充分的理由来推翻这个怀疑。一开始,我对维特根斯坦的特立独行产生了兴趣,大概是“同病相怜”的原因吧。接着,我对他居然引起了那么大的反响感到好奇。最后,我怀疑有炒作与“乌合之众效应(参见勒庞的《大众心理学》)的因素在内。推手最早是他的导师罗素和摩尔。广为人知的《逻辑哲学论(Logisch-Philosophische Abhandlung 1921)》的拉丁文题目,也是英文题目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1922)据说就是摩尔(1873-1958)参考斯宾诺莎的著作而定名的。但是作为论文,老维的“论文”里几乎没有“论”的部分,而只是列出了思考进程的纲要,就像人体骨骼,好像后面还会有一部大著来使这个纲要有血有肉。但是没有下文了……如果叫作《逻辑哲学纲要》是否更恰当呢?因为许多纲要要比老维的还要细致、详细。是否只有我才会提出这么愚蠢的问题?

  
而且,这个纲要仿佛源自即兴而成的笔记,有思考得来的灵感,也有源于生活的感悟,更多的是读书或听讲之后的铭感。我们可以感觉到他的思想与其他哲学家的思想的关联,但是不能确定,因为他拒绝标明这些影响的来源,仿佛与他人无关。这是不是属于“贪天之功据为己有”呢?在这一点上,有点儿像中国人,你搞不清楚他们的技术是“自主研发”的,还是哪儿来的。起码给研究者带来了不便……我甚至可以想象《逻辑哲学论》成书的过程:将这些笔记按一定顺序裁剪、归类、拼接,因为它的思想是跳跃的,有的地方步子小,有的地方步子大……排除古希腊的残篇,老维的写作风格可算是独树一帜了……

  
笔者高度评价老维强调的语言逻辑在哲学中的地位,尽管在他的脑海里,就像“名字表示客体。(3.203)”一样,“……逻辑形式,即现实的形式。(2.18)”但是不能赞同语言逻辑和哲学两者直径相同的看法,即如他所说:“伦理学是不能表述的……(伦理学和美学是一个东西。)(6.421)” 凡超越维特根斯坦的“逻辑”的东西都是神秘的、无严格意义的、不能言说的、说了也没用的,因此人文学科中的许多学问,诸如美学、宗教学、形而上学 、伦理学……的存在都成了问题。事实上,后期的老维针对“哲学病”也改变了自己前期“截肢”的做法,而是主张采用“不同的治疗法”。其实道理很简单,你可以解剖尸体,但不能解剖生命。因为真善美是一体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哲学的生命,也构成了人的精神。而从属于善的伦理学和从属于伦理学的政治学就像血管和毛细血管,你尽可以在医学上对其进行命名,但是却不能否认它们在血液循环的意义上是同等重要的,只是作用相异罢了。

  
在肢解尸体的意义上,海德格和老维类同,不同的地方也许在于现实为前者提供了实践他的理论的舞台。笔者的此文并不想罗列海德格在政治生活中为人诟病的各种言行,只想指出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即,作为“现存在”的人如果失去了善的支撑会落得如何下场。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为我们做出了杰出的榜样。

  
如果忽悠分为有意(动机)的忽悠和无意(效果)的忽悠,那么海德格基本上属于前者,而维特根斯坦大致属于后者。鉴定德国哲学与鉴定古董一样,一定不能为单一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不少德国哲学家正是打着科学的旗号来忽悠的,就像希特勒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一样。




 回复[1]: 真倒霉! 老唤 (2021-04-28 15:40:53)  
 
  只能怪自己偷懒!十分抱歉。

  
我以为商务印书馆是中国老牌一流出版社,编辑和译者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因此在引用时一时嫌麻烦就没有核对原文。不料就这么两句话,还是出了问题。

  
我总是教导孩子们要读原著,自己却不能严格遵守……所幸还不到影响文章宗旨的地步。

  
除了错译,就是因为不了解原著的本意而用词不当。

  
商务:“命题不能描述本身反映在命题中的逻辑形式。……命题表明现实的逻辑形式。它揭示了现实。(4.121)”

  
德文: Der Satz kann die logische Form nicht darstellen, sie spiegelt sich in ihm.…… Der Satz zeigt die logische Form der Wirklichkeit.Er weist sie auf.

  
英文:Propositions cannot represent the logical form: this mirrors itself in the propositions. ……The propositions show the logical form of reality.They exhibit it.

  
应该是:命題(句子)不能表达( darstellen、 represent)邏輯形式:後者本身反映(spiegeln、mirror)在命題之中。……命題表示(zeigen、show)現實的邏輯形式。前者指向(weisen auf、exhibit)後者。(后两句同义反复)

  
这里的要点在于老维想要区别可以用逻辑的语言思考和言说的东西(哲学)和不可以用逻辑的语言思考和言说东西。仿佛「意会」和「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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