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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所谓的“行为艺术”

食蟹猴 (发表日期:2006-11-13 23:56:44 阅读人次:1694 回复数:8)

  国内所谓的“行为艺术家”越来越多了。

  
有的人,表演吃婴儿;有的人,用钢钩刺穿背部皮肤后被悬挂于树上;大学教授,可以挂着行为艺术的幌子,全裸教学......凡此种种,所有怪异的,难以被常人理解的行为,都叫“行为艺术”。

  
难道所有怪异的,血腥的,不可理喻的疯狂行为,都是"艺术"吗?

  
查阅了一下资料,行为艺术的定义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把现实本身作为艺术创造的媒介,并以一定的时间延续。特定的环境和含义为依托而进行艺术创造活动的艺术形态。行为艺术相较于架上绘画、传统雕塑等艺术注重艺术行为的结果留存而言,它更是强调、注重艺术家的行为过程意义".

  
既然称之为"艺术",它必须具有一般艺术的概念和内涵,也就是对社会生活进行形象的概括而创作的作品,必须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必须有一定的思想性和哲学性.行为艺术,更加强调个性和即兴性.

  
真正的艺术作品,可以具有美感,也可以反映丑恶,最重要的,是要有思想性.给人在表面的感官刺激后,引发深层次的思考.这才叫艺术.

  
反观当今的所谓"行为艺术",我实在难以理解他们要表现什么?他们的行为代表什么,又反映了什么??? 在种种不可理喻的疯狂行为后,给人的感觉只有疯狂,丑陋和厌恶感.

  
个人以为,他们过分强调了"行为艺术"的"个性",或者说独创性,却忽略了作为艺术最基本的特性---思想性.只是把自己的个性行为展示给大众,博得看客的惊叹和恐惧,然后堂而皇之地冠以"行为艺术"的美名.

  
这还算是艺术吗?这种只为吸引眼球的表演,和街头以自虐博取观众同情的买艺小孩本质上又如何区别?或者说,买艺小孩也是行为艺术的一种?

  
艺术可以有一定程度的夸张,但是背离大众普遍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的艺术,除了让人嗤之以鼻,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如果长此以往,必然背离了真正行为艺术的内涵和外延,最后颠仆了"行为艺术"的存在之合理性.

  
所以,哗众取宠的"行为艺术"和所谓的"行为艺术家"们,可以休矣!在身上打几个洞,或吊在树上,或刻意绝食,或公众裸体,或吃屎喝尿的所谓艺术,真还不如在家烤块红薯吃来得实在.

  
欢迎拍砖!!!




 回复[1]:  陸朗 (2006-11-14 09:35:34)  
 
  説得好!賛成。

 回复[2]:  陈梅林 (2006-11-14 12:20:56)  
 
  侯博没有批写文章的行为艺术

 回复[3]:  taya (2006-11-14 13:08:18)  
 
  哈哈陈前辈,我正想写了,就不重复了

 回复[4]:  陈梅林 (2006-11-14 13:13:26)  
 
  taya :那就干脆批一回。

 回复[5]: 陈前辈*^_^*V taya (2006-11-14 13:44:19)  
 
  那万一我不小心把手里的刀飞中心脏脆弱的人怎么办啊

 回复[6]:  风 (2006-11-14 14:10:12)  
 
  taya,别怕。没见镜子上专门请了两位医学顾问嘛。

 回复[7]:  陈梅林 (2006-11-14 14:21:05)  
 
  心脏脆弱没关系,就怕神经脆弱。

 回复[8]:  taya (2006-11-14 18:25:14)  
 
  不过话说回来,当今的艺术工作者中多有吃饱了饭没事做的潜在力量,所以出些脑筋不正常的人也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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