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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应台先生“汉奸”说

萨苏 (发表日期:2007-10-27 17:23:13 阅读人次:2186 回复数:13)

  日前,看了一篇龙应台先生谈《色戒》中丁默邨的文章,主要段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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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先生在小说里不够“坏”,除了张爱玲本身的认知价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兰成的极深刻、极缠绵的爱情之外,我看见一个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说和电影之外,民国史里头的“易先生”,其实也不见得是个多“坏”的“坏人”。

  
。。。在郑苹如因为刺杀丁默邨未遂而被秘密枪决之后一年,1941年,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陈立夫和丁默邨秘密取得了联系,对这位当年被他提拔过、如今为汪伪政权特务头子的后辈“晓以大义”,指示他应该设法“脱离伪区”,如果不能“脱离伪区”,就当“伺机立功,协力抗战”。陈立夫“策反”成功,往后的几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长、福利部长,私底下,他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企图暗杀当时的特务首脑之一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

  
。。。在日本战败以后,局势混乱,重庆政府为了防止共产党趁机坐大以及新军阀崛起,又适时而有效地运用了丁默邨这个棋子。他被国府任命为“浙江省军委员”,这一回,“浙江”前面没有“伪”字了。

  
我读到戴笠给“默邨吾兄”的手书,戴氏要求丁在混乱危险中“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邨也确实一一执行了重庆的指令。在中央部队进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经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进行“剿匪”之后,中央部队才稳稳地接收了浙江。

  
。。。

  
。。。我不禁掩卷叹息。难怪丁默邨的死刑判决书读起来那么地强词夺理,对丁默邨所提出来为自己生命做辩护的种种白纸黑字的有力证据完全漠视。原来,判他死刑的,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法院,也不是一部真正的法。

  
在那样的时代里,你对所谓“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不管是易先生还是丁先生,是张爱玲还是胡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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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不禁狐疑 -- 不知道龙应台先生是否真的全部看过这些东西?如果看过,应该知道丁默邨等人出示这些证据的时候,法庭出示的另一方面说法 --军统对此的说明是,从1941年开始的是“以奸治奸”行动。而对于他们出示的五花八门的表功,国民政府曾清楚说明,一切都是“纯属对汉奸的利用”。

  
所以,这一切,没有一样被法庭采纳作为证据,为汉奸辩论的律师们也只能底气不足地争吵两句 -- 你利用,你能利用天下人于永远么。

  
跟“我贪,比我贪得多的有的是你怎么不抓”一样苍白无力。

  
丁默邨等人和重庆的联络,真的是幡然悔悟么?事实上,到抗战后期汪伪政权的各级官员投靠重庆几乎近于疯狂,原因也十分清楚 -- 自从美国参战后,聪明的大小汉奸们比日本主子更感到失败的危机,而且他们是没有必要为日本殉葬的,于是,重新和重庆联络,脚踩两只船就成了他们的选择(当然最初他们还不能确定日本会战败,日本战败,我们是地下工作者,日本战胜,我们可以成为抢先拉重庆方面下水的功臣),而国民政府方面显然也是看透了他们的心理,一方面自己需要他们的情报,一方面不拢住了这帮人投了共产党不是很可怕?-- 汉奸的确有选择投共的,比如郝鹏举。

  
所以,利用他们,就成了顺理成章的做法。

  
对汉奸心态的分析,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说他们脚踩两只船很清楚,你看哪个汉奸不是日本越危急,与重庆的合作就越深入?那么,他们难道不明白被利用的危险?周佛海和周幼海谈话说明他们都是明白人,不过,没有其他选择。与日本人殉葬那肯定死路一条,不这样走只能投蒋或者投共。抗战胜利前汉奸们投共的不多,一来是意识形态格格不入,二来也不认为将来天下共产党能够争得过国民党。这样,他们唯一的指望就是获得重庆的原谅了。怎么做呢?卖过中国的汉奸们顺理成章的做法就是出卖同类和日本人了。他们也明白蒋介石那边不稳妥,所以索要Black and Write就成了精神支柱。

  
但是,他们怎么就没有想过,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审判书也是,一句“纯属对汉奸的利用”就可以把一切推的一干二净。没有了筹码,什么证据都和当年的“丹书铁券”一样毫无用处。其实他们也许是想明白的,但又有什么选择呢?

  
强词夺理么?不过普通中国人要拍手称快 -- 为那些因为这些汉奸们而死的另一些普通中国人,郑萍如,郁华,茅丽英,等等。

  
都是从蒋介石政府里面叛变出去的,给老蒋带来的损失何等深重?于公于私,那边都不会给他们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汉奸中真正幡然悔悟的不是没有,立功后也不是不能得到原谅,这和脚踩两只船不一样。比如陶希圣和高宗武,带着汪精卫和日本人的密约回归,就得到了原谅,陶后来还做了蒋介石的文胆。

  
到一面帮着日本人打中国人,一面给自己留后路的丁默邨之流,若不给他个将计就计,“利用汉奸”,个人觉得戴笠都对不起祖宗。

  
抗战后,汉奸中没有被惩处的,主要是带兵将领,如孙殿英,吴化文等,因为他们依然有利用价值。这也造成了这部分人员军心不稳,和蒋军嫡系关系恶化,在此后的战争中不是被轻易消灭就是部分或全部投共。

  
唯一汉奸中作为文官又逃脱死刑的大汉奸是周佛海,它是个明白人,在法庭上坚决大讲抗战结束后自己怎么维护京沪秩序,避免被共产党占领云云,就是不敢提抗战期间怎么和军统合作的事情。

  
明白人啊。

  
我是看龙先生的文章长大的,很钦佩她的文笔和当年的刚正不阿。看此文我看不明白龙先生了,为了反蒋,汉奸也可以爱护一下了。窃为龙先生不值。

  
现在更不容易了。也得承认,要从理论上支持台独的观念,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 这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事情么。于是,为了支持,只能把一些“普世真理”颠覆推翻了才成,比如爱国,忠诚,甚至人种。

  
难啊。

  
我不知道龙先生午夜梦回,有没有看过自己的笔是否依然如当年写《野火集》时候那样干净。

  
汪精卫也曾经写过“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

  
一叹。

  
日前,看到一则为胡兰成辩护的文章,主要是给胡兰成“汉奸”加上了引号,提出了什么叫汉奸的问题,认为胡兰成没有亲手杀人,“热爱中华文化”,假如认为他是汉奸,今天到了国外生活,用了日本货,送孩子到美国上学的,都是汉奸。。。

  
于是争论纷起,有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和国内的朋友吵了起来,说自己做了十几年汉奸了,做得悠然自得。

  
这纯粹是被气糊涂了。你干了什么了就成了汉奸了?骂得不走脑子,听的奋起反击 -- 挑动群众斗群众,这一招百试不爽。

  
后面一位朋友的回答,我觉得十分精彩,所以特意放在这里,给龙先生,也给同情胡兰成丁默邨的人们。 -- 简单的事儿,大约只有把它搞复杂了,水才会混吧。

  
You are a total retard. The definition of a traitor is simple and clear. When another country invade your country and you choose to work for the invader, you are a traitor. When you work as a high level offical for the false govornment that the invader created, you are a traitor that should be punished.

  




 回复[1]: 您可能以为自己很有独立见解, 四海为家 (2007-10-27 18:28:42)  
 
  能跟龙应台一辩。

  
可惜,您只是替当年骂张爱玲的张系国背了书,炒这种廉价的冷饭,只能在愤青酒家叫座。

 回复[2]: 我更喜欢西西河。 欲说还休 (2007-10-27 18:50:39)  
 
  这个东洋镜里的气氛很奇怪。

 回复[3]:  薛东方 (2007-10-27 23:45:15)  
 
  >今天到了国外生活,用了日本货,送孩子到美国上学的,都是汉奸。。。

  
-----

  
楼主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汉奸,才如此拼命“爱国”?况且还娶了个日本太太。

  
如果方便,能否介绍一下文中的“普世真理”的“人种”的内涵?

 回复[4]: 爱国为什么要被质疑? 欲说还休 (2007-10-28 01:47:52)  
 
  爱不爱国不过是个人的事情。

  
不用这样纠缠吧?

 回复[5]: 四楼说得很对, 四海为家 (2007-10-28 11:56:15)  
 
  爱不爱国不过是个人的事情。但是您说理的对象错了,您为什么不去问萨网,为什么要去给张爱玲、李安、龙应台扣帽子?对这三个人来讲,爱不爱国也是他们个人的事嘛。正因为萨网对己对人采取双重标准,所以镜子里的朋友才要质疑他。

 回复[6]: 却道天凉好个秋 欲说还休 (2007-10-28 15:28:09)  
 
  是谁说的来着?人与人之间是不能沟通滴。

 回复[7]:  薛东方 (2007-10-28 23:27:16)  
 
  说楼主爱国,那是抬举他。不过那个拼命的劲头,倒很有看头。

  
把日本军国主义的黑暗,再抹上一层黑:把现代日本从社会写到人与人的关系,怎么看也不像适合华人生存的国驻。好像搂主在日本生活,就是某时报的常住特派员,很像。

  
再有,如不许评论,或者说纠缠,是不是有违楼主在此发表的初衷了呢?

 回复[8]: 嘻嘻,天凉好个秋, 四海为家 (2007-10-29 08:05:40)  
 
  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大吼一声“中国可以说不”就行了。

 回复[9]:  东京博士 (2007-10-29 08:17:09)  
 
  爱啥做啥,如果国籍是自己后来选择的,那才有谈情说爱的意义,否则不过是别人随便拆了一次烂污不小心在某块土地上发了芽,而已,谈何爱不爱的。

 回复[10]: 参见 陈某 (2007-10-29 08:46:00)  
 
  http://www.dongyangjing.com/disp1.cgi?zno=10059&&kno=003&&no=0002#HF0010

  
回复[10]: 老蓝啊,萨桑这里不常来 陈某 (2006-11-24 17:22:42)

  
文章是我代贴的。他和我打过招呼,怠慢了各位回复的,请多多原谅。

  

 回复[11]:  蛇 (2007-10-29 09:24:43)  
 
  > 不过是别人随便拆了一次烂污不小心在某块土地上发了芽

  
这个DB一回来就出妙语啊

 回复[12]: 问题在于别人随便拆了一次烂污 陈某 (2007-10-29 09:35:14)  
 
  你要为此擦一辈子屁股啊

 回复[13]: 表达的困境 欲说还休 (2007-10-29 12:52:29)  
 
  我们总是自以为是

  
过度的表达、拙劣的表达、

  
鸡零狗碎的表达,

  
还有,粗暴的表达。

  
One must be sophisticated about such matters in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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