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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残酷不容色戒 – 兼谈郑萍如与丁默邨

萨苏 (发表日期:2007-10-27 17:19:17 阅读人次:1519 回复数:0)

  看李安的《色戒》,应该说拍得是不错的,我想他的意思是讲人性的无所不在,这一点李安表现得非常好。

  


  
不过,说到电影和张爱玲原作的背景人物郑萍如(王佳芝),丁默邨(易先生),萨的看法其真实原型与影片中的人物相去甚远。张爱玲的原作我曾经看过,最初,有一丝感动,那种细腻的不能割舍的小女人心思写到极动人。但我当时恰好在听我的一位亲戚杜公谈军统的往事,讲军统派女特工到缅甸负责监视远征军的行动,不料在撤退中被日军包围,结果,监视者和被监视者并肩战死在异国的沙场。

  


  
于是这份感动几乎立即就被我放下了。

  


  
爱玲沉湎其中,因为这是她全部的世界,爱情,伤感,彷徨,时髦的化妆品和大衣,她从来不需要面对日本人的刺刀。所以她很有理由瞧不起那些在战壕里的大兵和在上海孤岛苦苦周旋的地工们,因为他们是“当然极力鼓励他们进行”的捣乱者,是这或美好或悲哀生活的破坏者。张爱玲绝不会把他们的行动看作“我们的” – 张爱玲明显不喜欢易先生,可那是因为他属于爱玲生活圈子里的坏人,爱玲所以恨他。然而,那些不懂爱不懂缠绵,只懂得动枪的人若打破了爱玲的生活圈子,爱玲是不喜欢的。Yes, Roosevelt is a son of bitch, but he is OUR son of bitch.(不错,罗斯福是狗娘养的,可他是我们自己的狗娘养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黑手党教父面对德国人的拉拢说过这样荡气回肠的一段话,爱玲当然没有黑手党那样粗俗,可是易先生对爱玲来说,显然也是爱玲的OUR son of bitch。

  


  
可惜,不是每个中国老百姓都有张爱玲这样的好运气,他们不得不面对杀戮,跑反,轰炸和暴行,所以恐怕也就难以理解爱玲的小心思。

  


  
我为什么被张爱玲的文字感动呢?

  


  
我想,很多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动。

  


  
因为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有我们和平时代的价值观和和平时代的感情。爱玲的感情在当时是奢侈的,而李安在这个时代拍《色戒》,反映的却是这个时代正常的心态 – 如果我们的心态始终在战争时代,那这个民族也很不正常。我们今天有资本小资一下了。但是战争时代的中国人,能够欣赏张爱玲的,一定没有现在多。那个时候我们欣赏的是陈嘉庚先生的“敌未出国土言和即为汉奸” – 相信如果我们再走进一场战争,价值观也会依然如是。

  


  
刚烈如刀与柔情似水同为人性的一部分。

  


  
许子将评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张爱玲的作品,也是一个适合和平时代,而不适合战争时代的例子吧。

  


  
其实类似不同阵营间感情纠葛情节的设置,已经不是首次。早在香港电影《川岛芳子》中,就曾经描述过川岛芳子与一个军统北平年轻杀手之间的感情。这个杀手后来被捕,川岛不管他同意放弃理想与否还是救了他,而光复后审问芳岛的正是这个杀手。两个昔日恋人又是十年老对手的王牌特工在监狱再次聚首。这个杀手以良心判处川岛的死刑,又无法回避自己的同情。他给了川岛一个虚幻的希望 – 在枪毙的时候会放空枪,然后用人换掉她。其实,这是没有办法做到的,给垂死的人一个安慰是他所能为川岛作的最后事情。影片结尾,是川岛蒙上双眼在枪口前从忐忑到疑惑,惊粟,到慌张,颤抖,最终又慢慢坦然的镜头 – 以她的阅历,本也不应该相信旧日情人能够救自己,只是欺骗自己还有希望也许是当时最好的办法。两个情人在半真半假地演最后一场戏,无奈,但真诚。而最终的川岛,显然无法欺骗自己到底,但在极端的恐惧中却终于找到了面对命运的悟彻和解脱。

  


  
这段情节,虽然川岛的恋情子虚乌有,但也有一点真实的背景,只不过扭曲的比《色戒》更强烈 – 那个军统杀手的原型,显然是白世维,曾执行刺杀张敬尧的行动。他也是整个抗战中军统北平站硕果仅存的金牌特工,战后担任北平警察局副局长,不过他应该没有被捕的经历。而川岛芳子确有凭一己喜好从日本宪兵队救人的事例,只不过,这都不是他们生活的主流部分。

  


  
有一次我写文章,说假如拍《敌后武工队》,给汪霞和叛徒马鸣来段爱情戏,该多么不可思议 – 不幸的是有朋友告诉我,新版的敌后武工队,的确有这样的情节。。。

  


  
如果对《色戒》和《川岛芳子》我只是因为对历史较真有点儿不适应,对这个,我几乎就要达到恶心的地步了。因为人的生活环境不同,张爱玲可以产生的那种情感,是因为她生活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才可以产生的,在冀中农村的环境中,这样的畸形恋情根本没有存在的基础,要是出来一个抢男霸女如张金龙一样的人物,倒更可信些。

  


  
真实的郑萍如是中统的玛塔哈特,死于在上海暗杀丁默邨的行动

  


  
回到《色戒》。

  


  
真实的丁默邨曾残酷杀害有民族气节的上海公共租界法院庭长郁华(郁达夫的哥哥),为日寇得力鹰犬。此人有大烟瘾,根本不是一个有男人气的人,光复后日夜惧死,一个杀人如麻的人变得忌讳极多,卑颜求命,言辞无耻,连同案都不能忍受。丁写了几十万字的东西谈自己可以怎样帮助反共,以至于老蒋都动了心。最后还是陈立夫吃不消这条白眼狼,对老蒋喊道 -- 没有丁默邨我们就不能反共了吗?(后来陈称丁之死时因为偷偷去武汉游湖激怒老蒋,似有洗白自己角色的意思)老蒋才最后决心杀丁。所以郑萍如最后会喜欢上丁简直是天方夜谭。

  


  
历史上的郑萍如在刺丁案中表现坚决,倒是杀手有问题。第二次刺丁一般说法是丁觉察有异及时脱身,但汪曼云后来曾讲问题是出在杀手身上。起用的杀手是在帮的一名神枪手,但是丁也在帮,这个人不知道要杀的是丁,当发现目标是丁默邨后大吃一惊,发挥失常,事后还找到上级大吵大闹。

  


  
郑萍如被捕后,汪伪方面曾通过郑的母亲木村女士出面劝说郑叛降,为郑拒绝。至此郑自知生路已绝,乃有“可杀不可辱”之言。因郑为中日混血儿,汪伪方面担心夜长梦多,遂枪杀郑萍如于沪西某地。

  


  
相对于当时中统军统大员被捕后纷纷变节的情况,郑的坚定可谓无愧于国。

  


  
“帮帮忙,打得准一些,别把我弄得一塌糊涂。”这是郑苹如对刽子手说的,留给人间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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