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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之后

羅鳴 (发表日期:2007-01-15 00:28:10 阅读人次:2120 回复数:5)

  

  
在日本拿到“免许”,开车已经五六年了。除了超速,禁停被罚了几次之外,还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不料这不坏之身最近却栽在一个小毛孩手上,反过来这毛孩撞在我车上,居燃没伤筋动骨也算他命大。

  
那天我开着公司的面包车外出公干,因公司往前一点就是一间小学校而且道路狭窄,我怕顽皮的小学生突然冲出马路,故车速放得很慢。不料有些事是命中注定,想躲也躲不开的。当我到达以丁字路口时,突然左前方侧路边,有一黑影冲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急刹,只听“嘶”,“砰”两声,我马上从车里跳出来,跑到左边一看,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倒在地上连声叫痛,膝盖擦破了皮,淌着血,自行车飞到另一边。再看车子,左边倒后镜的下方和保险杠都撞瘪了一块。我还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形,一下子慌了神,不知如何才好。幸好利公司不远,赶紧跑回去告诉同事,同事一听马上跟我跑到现场,路上他说“你可闯下大祸了。”“是他突然从侧道冲出来的呀”“嘿,日本法律是不管如何。车撞倒人,车就要负主要责任,你准备被扣6分获停驶1个月吧”我听后不好说什么,心里直嘀咕:这法律也太不讲道理了。

  
两人赶到现场,他一看情形马上打110和119,5分钟不到警察来了,接着救护车也到了。问那小毛孩情况怎样,他按着腹部只叫痛,几个救护人员将他抬上担架,推进救护车,一溜烟开走了。警察要我出示驾照,外国人登陆证和车子的保险资料,作了登记。不一会交通课的两个警察也到了,一下车就又划线又测距,忙个不可开交。年轻点的问我,当时车速多少,我也不知道,心想说慢比说快好吧,随口答到“20公里”,他看了刹车留下的痕迹,“没有这样块吧?顶多10公里左右。我暗喜:这下有救了。他又要我确定在那个位置发现情况的。边问边答,搞了大概半小时。结束了勘察,又叫我随他们到警察署去“事情听取”。我写过铜丝就跟着去了。

  
在路上我冷静下来,听取时,一定要坚持主见,决不吃警察塞过来的“死猫”。留下不良记录,就太不值了。拿定主意,我开始思考对策了。到了交通课,年轻的拿出一张“被疑取调书”要我讲他记。我一看立刻提出异议“我又没犯罪为什么要‘被疑’,而且书面印着字的地方用的是‘私’为何不是我填,而是由你代填?”他答道:“这与犯罪没关系,事故出了总是事实,我只是按你所说的来记录,交上级处理,至于由我填写是因为你对表不熟悉恐怕填得不对,反而浪费时间。”“那么这份表格,会不会对我今后不利呢?”“这就不是由我们来判断的,我们把所有经过写成材料,上交交通裁判所有他们来判定,如果你没责任,这一帧辞职作为一件事故来处理,不会对你造成任何损害。”听到这话我放下心来,开始与他为每个词句的书面表达展开一场“马拉松”式的攻防战。在写道事故原因时,他想写成:“因我疏忽了安全确认”我说“对不起,你不能这样写,首先那路口既没有“缓行”,又没有“一时停止”的标志,而我的车速才10公里左右,怎样疏忽了安全确认?是它他突然冲出来,撞到我的车子上,我除了急刹车还能有什么办法?”,“但无论怎么说你的车撞倒了他,总有责任吧?”“你说我有责任,请问我违反了交通法第几条?”年轻人一时语塞。年纪大的一看不妙,扔下手里的活,拿过一本交通法翻到某条“驾驶者应作最大努力避免与行人发生事故。”且问道“要避免事故,你该怎么做?”“最好的办法是不开车,对不对?”“你可以停下来,等他先过嘛”“首先他冲出来之前,我看不到自行车,而且你也不会因为前面自行车而次次停车吧,要那样的话,还开个什么车啊!”弄的老家伙哭笑不得。“反正你也有责任。”僵持之间,年轻人说:“写成这样‘确认不足’后面加上一句‘想不到他会突然冲出来’”。我还是不同意。这时那毛孩跟她母亲也来到交通课,由老家伙问话,其他人也催促年轻人去办别的案子。于是他用近乎于哀求的语调说到“先生,已经磨了两个小时了,如果没有事故,你100%正确,但现在撞到人,总有一定责任吧。你放心好了,这样表述却不会让你吃亏的,帮忙签个字,算我求你了。”看他一副焦急难耐的可怜相,我想:小孩能来说明不会有大碍,既然说到这地步,就放他一马吧,于是就在纪录上按他说法签了字。

  
出门时,遇到孩子和他母亲,互相道歉一番,问起检查结果,说出了脚上的外伤,其他都无异常。我也放下心来。

  
后来一切都交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说‘由于伤势不重,向警察建议作为物损事故处理,小孩方面也自觉理亏,也无异议。所有检查费用都由保险公司负担。现已过了一个多月,仍未见有什么处罚通知过来,看来这一事故大概告一段落了。

  
通过此事,总结出一些经验:首先当然是安全第一。但万一发生事故,马上报警和叫救护车,千万不要看问题不严重一走了之或与伤者私了。以后被警察追究或被伤者敲诈,反而受害更大。一定要让伤者去医院检查明白,以免留下后患。反正费用都由保险公司负担。听取时不要被警察的威压所吓倒随他乱写。否则他立功,你却背黑锅,被记录在案,对你在日本终生不利。

  
1999年10月《联合周报》

  


  




 回复[1]:  taya (2007-01-15 00:43:59)  
 
  这个帖子要前所未有的顶一下,给大家提个醒

 回复[2]: 十年惨事今又现,依然无牵连 会長 (2009-09-03 23:48:26)  
 
  今天会长差点就撞死人了。险过剃头

  
经过如下

  
下午6时左右会长驾车通过板桥区之环7,左转往中山道,遵守交通规则,前方绿灯,驾车慢行左转通过人行道后,不料正面有一不知死字如何写的小伙子登着自行车硬是要抢先爬头穿过会长的车,会长见势不好一个紧急刹车,已来不及“怦“地一声,只见那小子,连人带车消失在会长车前,会长不竟暗暗叫苦,不料那小子一下子跳了起来,扶起自行车,向会长哈了一下腰,点一下头,跳上自行车就要走。会长见状大喝一声“马鹿!”,也赶紧想离开这是非之地。

  
才走了几米,忽听后面有人大喝一声“前面的自动车,靠边停下!”通过倒后镜一看,后面已经跟上来一部“白牌”交警摩托。真是“狗拉猫吊,有甘安,得甘巧罗“会长只好尊令停下。警官先问那小子有无伤着,小子连连摆手说到“大丈夫,大丈夫“。会长下车来看他,人车都挺好,也放下心来。警官又走过来问会长:“你有没有看前方“,会长“怎么没看!没看的话,我已过了斑马线,要早加速的话,就把它撞死了,还能杀得住车可证明我开得很慢,也很注意前方动静“。警官挑不出我有何毛病,就是一个劲滴说“你开车就有责任,“想想从前的经验,觉得不必和他硬顶,。连忙说:对对,长官说得对,我开车就是要注意行人安全。“警官拿到面子,满意地点点头,笑了笑。等后方红灯时听我手势倒车。会长一听叫苦不迭这不是把老子叫到交番去办手续把.真是“白鳝上沙滩,吾死一身膻”了

  
倒车后,不料警官一个手势叫我走,会长一踏油门,溜之大吉。

  
首先警官从我口音上绝对听得出会长是支那人,但是既没有看登陆证,也没有看免许。甚至连双方的电话号码住址都不知道。可见日本人对支那人还是相当有礼的,别人不知道,对会长至少如此。

  
所以会长非常知恩图报,即使交了多少税金,没有参政权也不发牢骚。

  
今晚那小子要暗伤突然发作,那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自己吃自己了。嘿嘿。

  
回到家一看车前面的车牌位置被他生生地掀起了一边,螺丝都扒了出来。怪不得那小子积极要走,会长要当场发现绝对要他赔钱

  

 回复[3]:  待于泥== (2009-09-04 11:50:50)  
 
  会长好运气.

  
上次我不小心逆向拐进一条单行道,但车速不快,本意是想找个地方停下来,看下地图,结果警车就大喇叭喊着,叫我靠边站,我一反应过来,心想坏了,这罚单是吃不了兜着走,赶快拿了驾照下车,结果警察只说了句,这是单行道,你逆向进来很危险,知道吗? 我说对不起,我第一次来这里,警察马上问我想去什么地方,我说了后,两个警察专门去他们车里,拿了地图,看好后,叫我的车在后面跟着,一路送到.也是什么证件也没看.

  
我到现在记的到达目的地后,那警察从前面车窗伸手指给我看目的地的牌子,而后挥手再见,潇洒走掉的样子.

  

 回复[4]: 老待,你的运气比我好多了 会長 (2009-09-06 12:22:54)  
 
  你是违了规,助平のお巡りさん看你年轻漂亮,不忍下手罚靓女,宁愿国库受损失,法的程序遭到歪曲。

  
而我是一点没错,お巡り为了他的面子,硬给我吃死猫,道理只有一个:只要你驾车碰到人,就是你错。大石砸死蟹。我是靠丢我面子给他面子才得到的恩赦。

  
通过这件事,我发现

  
1.日本人比较老实,自己错了不耍赖。要他当时躺在地下不起来,结果还不可预料。

  
2,不单支那人要面子,只要是人都要面子,为了面子可以不择手段。两败俱伤,自身残杀说到底还是要那个一文不值的面子。

  

 回复[5]: 狗拉猫吊,就系甘巧 会長 (2009-09-06 16:20:59)  
 
  蓂蓂之中,天命注定。狗拉猫吊,就系甘巧。

  
这次事故与

  
10年前同一天,

  
事故车同一型号toyota high_S。

  
同一经过,交叉点抢道前方碰撞。

  
肇事者同样骑自行车,年纪小。

  
警察说10年前相同的话

  
会长同样无伤,车有小恙,同样被训,但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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