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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海岸到东海岸(二)

雪非雪 (发表日期:2009-09-24 14:25:49 阅读人次:2556 回复数:10)

  

  
半年后,与下文作者及另两位路友自驾走了从北到南,为生活所累,未能参加从西到东之旅,甚是遗憾。故收藏该文,以作为意念随行。[雪非雪]

  
………………

  
——美国万里横断自驾札记

  
【作者 初嘉仁 原载《汽车人》2008.10】

  
旧金山印象:一个既长椰子树又长松树的城市

  


  
不论自己关于旧金山的印象在此前或此后多少次被各种图书、图片、故事所涂抹,但一个关于旧金山的印象却毫不动摇地根植在我的脑海里:这是一个椰子树和松树长在一块的城市。尽管之后我在自己拍摄的图片里并未找到这一景观,以至连我自己都奇怪怎么会有这种印象,但我始终确信这印象是从San Jose(圣荷西)到旧金山市区的途中形成的。我的确目睹了椰子树和松树。

  
5月31日星期六,阴天。我和威尔起得并不早。头一天经历得太多,又折腾得太晚(见上期)。我们用完早餐离开Ramada旅馆已经9:40了。Ramada旅馆位于圣荷西市,从那里到旧金山市区有40英里,也就是说,按公里算有60公里。旧金山是我们此行自驾横断的第一站。我们计划只“玩”一天旧金山。

  
就一天怎么玩旧金山?时间短,任务重。我们还出发得那么晚,按照我在日本从大阪开车到京都上班的经历,到旧金山市区还不得是吃午饭的时间。我有点着急。但威尔说不着急,马上就到,马上。

  
我决定放弃任何旅行指南上的指点,单刀直入,指向一点。于是问威尔如果只去一个地方该去哪儿?

  
“那就码头一带了。”威尔充满自信。那是他们硅谷族的经常休闲之处。午饭在“渔人码头”吃海鲜,晚饭在中国城“暴撮”一顿更加地道的家乡味儿。喜欢吃什么点什么。还有什么比得上“当地人”多年来筛选出的观光路线呢?

  
101公路。奔驰C230跑得真是轻快,当我还对眼前刚刚掠过的椰子树和松树这种南北两向植物的并存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车子已经到了旧金山湾码头。从出发到停车只用了35分钟。在跨海湾的欧克兰德大桥(Okaland bridge)附近的路边上,正好有一处两车之间的空位,威尔把车一头扎进去,停了下来。走!带上家伙什儿!那是我们的行头:威尔新置备的尼康D300和我的始祖级尼康D70S两台数码单反相机。

  
威尔是新加入进来的“康党”——不是当年康有为的“康党”,而是尼康(NIKON)相机爱好者的“康党”——他的“入党”介绍人是我,初嘉仁。相机真是好东西。即使我们的大脑丧失了“像电影镜头一样一幕幕翻过”的机能的时候,它还能停下我们目击到的那一个个瞬间,并把它们固定成永久性的一幕又一幕。

  


  


  




 回复[1]:  雪非雪 (2009-09-24 20:00:32)  
 
  

  
贴着码头的是一条非常宽阔的大街,有轨电车道、汽车道和两边的行人道,叫茵巴卡蒂罗(The Enbar cadero)。但像威尔这样的当地人似乎并不在意这条街叫什么。这是条由许多“泊堤”(pier)组成的码头街,沿着这条街一直走,就可以看遍整个码头。我们边走边聊,边拍,遇到有趣的“泊堤”就拐进去瞧瞧。全街有近50个泊堤,按数字标志,从欧克兰德大桥向北移,1、2、3号……其中最有趣的是FISHERMAN’S WHARF,通常汉译为“渔人码头”,那里集中着很多商店和餐厅,有大量新鲜的加利福尼亚水果,还有第39号码头上的加州海狮(Zalophus californianus)群。

  
然而,最留下印象的还是在这条码头街上所看到的各式各样的面孔,听到的各种口音的英语,还有不是英语的什么语。当然,不论是人声、狮吼、鸟鸣,还是大道上的车水马龙,一切嘈杂喧骚,熙熙攘攘都掩盖不住从遥远和混乱中传来的那种语言:有时被叫做普通话,有时称作“国语”,世界上称它Chinese,英语中又常称它为“曼达灵”(Mandarin)。只有置身在这种环境里,你才会强烈意识到自己的母语是汉语。这个“你”包括你,也包括我,包括每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其他语种的人们也是一样的吧。意大利人会分辨出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圈的人会分辨出西班牙语——尽管它已经走调演变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西班牙语。而同样来自亚洲其他国家的人,当然也同样会在混乱中分辨出自己的母语,日本话、朝鲜话或者越南话……

  
在非母语的环境里,人们会变得对自己的母语格外灵敏,非母语的因素越多,这种灵敏的程度就会越大,在这个意义上旧金山港可谓打造不同种族的耳朵,使其具有超级灵敏度的舞台,因为它是一个多种文化共生的世界。记得在渔人码头,那个卖给我们螃蟹的是一个亚裔面孔的小伙子,他一口气说出了十来种语言的“两只”。尽管我觉得只卖两只螃蟹用不着十来种语言,但他的表演的确令人愉快并给人留下精彩的记忆,就像螃蟹的味道瞬间为我们留下了鲜美的记忆一样。旧金山需要这种语言天赋。多种族多文化使旧金山充满活力和魅力。

  
椰子树和松树长在一起!我突然发现,对于外国人来说,旧金山可能是最能代表美国的“异国”,没准儿即使在美国国内,它可能也是“异国”。它“异”在随时能提醒每一个来到这里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谁也别号称自己是这里的坐地户。因此。这个“异”不是人们本能地想去排斥的异端的那个“异”,而是一个吸引人的奇异的“异”,尤其对一个初来乍到的陌生人更是如此。“异”中有我也!至少这是我自己的感觉,就像前面所说,我在旧金山的嘈杂喧骚里找到了乡音,因此它就“异”得令人觉得亲近,亲切。这里生存着讲汉语的族裔,而在旧金山的历史当中也的确有属于中国人的一笔。

  
一个日本旅行家曾经说过,旧金山是美国西海岸的门户,走完了它,你就算完成了关于美国的入门旅行。我在这里的入门是极其强烈地感受什么才是自己的母语。

  


  
罚单与映像的鲜度问题

  
整个码头区走下来大约用了四个多小时,中间还包括吃午饭的时间,那是一段单纯而丰盛的美味:大肉蟹,另加一杯星巴克咖啡。计步器显示我们走了一万八千步,约合12.7公里。然而并不觉得怎样累。倒是回到我们的座驾C230后发现的一件事,让我们突然觉得累了。风挡玻璃上多了个信封,内装50美元的罚款通知。大概是我们停得时间过长了。当初并非为省钱才停放在路边,而是没发现有停车场,更何况大家又都停在路边。但是看来也并非“法不责众”,而是所有的车的风挡玻璃上都领了“信封”。椰子树下长长的一大排。那些打开信封的车手们,在斜阳下发呆,这边还有我和威尔。

  
这是一个教训!后来不论多么麻烦,我们也总要先找到停车场把车停下再说。花不必要的钱固然心疼,最重要的是会因此破坏旅途中愉快的心情。好在那一天的午后天气居然大晴,我们的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

  


  

 回复[2]:  雪非雪 (2009-09-24 14:31:17)  
 
  继码头的“入门”之后,又彻底体验了威尔竭力推荐的“大坡”。在威尔看来,“大坡”应是此行旧金山的重头戏。我一直对威尔口中的“大坡”没概念,但从进入“大坡”的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在哪里了。那是无数次出现在美国电影中的镜头。华语旅游广告里所谓“伦巴街的九曲十八弯”也就在那儿。里外塞满,挂满人的缆车在陡峭的坡道上爬上爬下,不过我们的C230却一点儿都不吃力,沿着海德大街(Hyde Street)轻轻地就到了坡顶,又轻轻飘下,还顺便转了伦巴街的“九曲十八弯”。现在回过头来想,也许正是那辆奔驰跑车的高性能,剥夺了我们许多乐趣。如果步行,哪怕出一身大汗可能更好。

  
当天的最后一站是金门桥(The Golden Gate Bridge)。金门桥并非金色,而是砖红色,是一座悬索吊桥。所谓“金门”是来自海峡的名称。1579年英国探险家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发现了这个连结太平洋和旧金山湾的海峡,并命名为“金门”。然而仅仅是名称而已。270年后的淘金热,使这个海峡成为“名符其实”的进入“金山”的通道。金门桥由世界著名桥梁工程师约瑟夫·斯特劳斯(Johann Strauss)设计,始建于1933年1月,四年后的1937年5月建成通车。现在这座桥虽早已不是世界上最大的悬索吊桥,但却以其漂亮的结构而成为世界上最为著名的桥梁之一。该桥全长2000米,桥塔高60米,单孔跨度为1280米,为世界首创长度。

  
尽管当天是在最佳时间段和两处最佳的位置凭借最佳的透明度看到了金门桥,感觉也极佳,但还是没能像想像中的那样使自己感动,至少没像在码头街上那么感动。我也很不可思议这到底是因为什么。不过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那就是金门桥太有名了,人人都在说它道它不说,图片和电影更是经年累月地强化着人们的“金门印象”,致使自杀者们也趋之若鹜,死也非得从金门桥上往海里跳不可。去年(2007)英美合拍了一部纪实片,叫做《金门大桥》(The Bridge),镜头专门对准那些跳桥轻生的人,从而由另一角度再次强化了世界的“金门印象”:那儿也是个自杀的名所。

  
电影、电视、数码相机、摄像机、英特网……由于我们在不知不觉之间早已深深地置身于映像世界,因此当实际看到时反倒漠然了。这也说明在映像的时代,保持映像的鲜度有多么重要。韩国一家电视台提前给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曝光,也自曝自己的“非常识”,引来一片痛骂,也就不怎么冤枉了。

  
不过,我们去两个观测点的路程并不顺利。也许是由于车速太快的缘故,第一次开过大桥之后,竟一个都没找到,只好又折回来再重新上桥到对岸。过桥不是免费的。单向收费:由旧金山市内开过去不收费,回来收费,每次5美元。因此,我总在琢磨,那些从桥那边到市内来上班的人每天都要交过桥费吗?而开往相反方向的人每次都可以“逃费”吗?那天我们交了两次费,一共10块。第二次很顺利,不仅在桥左的展望广场饱览了一番,也竟神差鬼使地绕到了桥右的山顶,把车停在路边,尽情地过足了快门儿的瘾。请人代拍的那张合影,威尔评价是“简直可以做挂历”。他对尼康D300的摄影表现非常着迷。

  
晚餐是朝鲜烤肉,在圣荷西的一家叫做宫廷烧烤(PALACE B.B.Q)餐馆用餐。店里火爆得好像不要钱,我们整整等了一个小时才吃上。当然又是一顿美味和大啖,配以SPPORO啤酒。吃舒服了,就开始想“旧金山有多远”这么个不着边际的话题,想着想着就睡过去了。不过,事后发现自己的没出息还没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毕竟还在不醒人事之前留下了一份当日两个人的账单:

  
午餐螃蟹 $42.50

  
星巴克咖啡 $ 7.00

  
过桥费 $10.00

  
晚餐烧烤 $67.00

  
罚单 $50.00

  
合计: $176.50

  
不包括汽油费和旅馆费。我和威尔商量好,一切费用都统一算。我们不知道这一路会花多少。

  

 回复[3]:  雪非雪 (2009-09-24 14:33:29)  
 
  札记:旧金山有多远?

  


  
这是游完旧金山的当天脑子里突然冒出的奇妙的问题。如果是我和威尔自波士顿,自圣荷西接近旧金山的距离,那么一切都已经很清楚,无需在此赘言。我后来意识到,它对我的困扰,似乎来自自己对旧金山的历史感觉。

  
我发现,不论在哪个时代,旧金山似乎都相当遥远。对于每一个想要接近它的人都一样。

  
美国的考古学家做了大量的考古发掘,他们有一个“暂定结论”,那就是公元前35000前后,今天的美洲大陆有了第一批定居者,他们来自亚洲;这些旅居者通过连接东北亚和阿拉斯加的今已不存的“陆桥”迁徙过来,而这些早期的“移”民,其活动终止于12000年前,因为从那时起,“陆桥”消失在大海。那些先期过来的人,向南和向东,追逐着猎物和食物,又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才到达今天面临太平洋的西海岸。今天的旧金山当然也处在这一地区。那些人看到的旧金山是怎样的,以及他们如何生活,已无从可知,因为我们距离那个时代比他们走到那里还要遥远。

  
然而这种以千年万年为计算单位的自西向东,向南的缓慢迁徙推进,似乎并不是美国的历史故事,因为后者的运动方向恰恰相反,是一个“西进运动”。西进意味着从东海岸到西海岸。然而,即使按照美国年轻的历史来计算,旧金山的距离似乎也同样遥远。1620年代第一批渡过大西洋来自欧洲的移民登陆东海岸,150多年后有了美国;而建国后又经过将近半个世纪,到了1830年代,美国人“才开始真正对加利福尼亚产生兴趣”——美国的通用历史教材上这样说。

  
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现在是美国西部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州,通称“加州”,在上文所说的美国人真正对它发生兴趣的时候,它还不是美国领土,而在墨西哥治下。1846-1948年爆发美墨战争,战争的结果使美国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其中也包括加利福尼亚。

  
“旧金山”地处加州,正式的英文名称为San Francisco,中文音译“圣弗朗西斯科”。“金山”是来淘金的华人对它的汉语命名,后来为区别于新发现的澳大利亚的墨尔本金矿,遂叫“旧金山”。亦有“三藩市”之称,据说是来自广东的华人依粤语对“圣弗朗西斯科”的称呼。现在海外的华语中,“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三藩市”三称并用,各取自便。

  

 回复[4]:  雪非雪 (2009-09-24 14:34:40)  
 
  

  
1846年7月10日,美军进驻该市。1848年因发现金矿而开始成为淘金者的聚居地。1850年随着加利福尼亚正式成为美国的第31个州,旧金山也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城市。

  
我想,华人对于旧金山的兴趣即使不早于美国人,也不会比美国人更晚。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像汉字的命名,是为了“金山”——至少在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l801—l861)的书里是如此。裨治文是美国公理会派遣到中国来的第一位美国传教士。其《大美联邦志略》记载了“华民”和各国人民一道潮水般涌向金矿的情形:

  
“来采之人,日以万计,海内各国趋之如众水之赴壑,其间华民去者,几数万。”

  
书中还描绘了当时“嘉州”的人口与繁华:

  
“民数现四十万一千九百七十余,内有黑人二千,印甸土人三万,华人五万余。其市邑之喧哗,楼阁之壮丽,商旅如云,舟车辐辏,诚所谓富邦也。”

  
当人们读了这一段,加上年年递增的以千万计的采金数字,而且再配上一条“华民所捡得者,不在其内”的注释,谁能无动于心?

  
但是可以肯定,最早的那批华人淘金者,至少是裨治文书中所记那“华人五万余”不是因为读了他的书才奔向旧金山的。因为沪邑墨海书院活字版《大美联邦志略》出版于咸丰辛酉即公元1861年,淘金已经有十几年,而且最热的阶段已经过去了。

  
那么,是谁最早告诉那些令裨治文慨叹“不好远游”的华人,在“去中华极远,一海茫茫渺乎涯涘”的听上去又很拗口的“桑法兰西士哥”有“金山”的呢?他们是怎样渡海的呢?他们在本土都是何乡之人?他们到了以后又究竟是怎样的呢?他们都圆了自己的“金山”梦吗?我觉得裨治文的描述是夸张和充满想像的,好像华人遍地捡金子,口袋都快装不下了。他自道光9年即1829年来华直到1861去世,一直住在广东、新加坡和上海这类地方,怎么会看到旧金山的黄金以及伴随而来的“市邑之喧哗,楼阁之壮丽”?裨治文显然是想像中的“金山”塑造者,至少他参与了想像的塑造。

  
在整个19世纪下半叶,有近50万左右的华人远渡重洋,奔向他们心目中的“金山”。事实上,他们中的绝大数从此几乎杳无音信,以至于都极少重现于故乡的正史或野史。“一位中国的父亲给在美国的儿子写信说‘人们出国都是为了赚钱养家,但自你走后没有给我们寄过钱,也没来过信’。”——倒是在美国史书的有限和零散的记载当中我们才多少知道一些华人对美国历史的实实在在的参与和创造。他们开掘了包括金矿在内的各种矿山,他们修筑了铁路,他们把蔬菜的种植和栽培技术带给了加州。当把这一切最累最脏最危险的活儿都漂亮地干完之后,他们也获得了美国国会1882年通过的一项专门针对华裔族群的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即《排华法案》。这是“移民国家”美国旨在限制一个种族的唯一的法案。该法案规定十年内禁止华裔移民,十年后又延长10年,再10年后又变成了一个永久性的法案。美国的历史学家承认:该法案“体现了整个国家对中国人的敌视”。旧金山离华人远了,“金山”就更远了。

  

 回复[5]:  雪非雪 (2009-09-24 19:55:46)  
 
  

  
然而,“金山”的故事在当年的那些淘金者的故乡还仍然被讲述。国内“某家讲坛”的“坤圣”来美国给华人说孔孟老庄,也带来了一个连美国人自己都不记得了的故事:一对儿来自德国的兄弟,弟弟在东海岸学开矿,哥哥在加州种菜,弟弟毕业后来到哥哥在加州经营的菜园子下地帮忙,他抓了一把土,发现全是金子,就告诉他哥哥,你是在金矿上种大头菜呀!——我忘记了说者对这个故事与“圣人之道”关联的解释,只记得自己听后的感想,觉得倒很像是中国人演绎出来的故事,类似于“拿着金碗要饭”的比喻,说明一百多年前的关于“金山”的想像还在继续。

  
其实,加州还有另一面价值观,当年一位父亲告诫渴望去淘金的儿子说:“好好种你的地,那才是你真正的金子。”前面说过,华人到来后也并非全去淘金,他们也种地,种菜,并且同样创造了金色的奇迹。至今加州至今仍是美国农业最发达的州,正像“加州的水果”这种称呼所能代表的那样,农业仍是加州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我想,华人进入加州,进入美国的历史应该是从旧金山开始的。至今加州仍拥有全美50%的华裔人口,而加州的人口又有一半集中在旧金山和洛杉矶(Las Angels)两市。在旧金山市,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是华裔。即使经过百年排华仍是这样,亦由此可想见当年的情形了。记得在旧金山国际机场办入境手续,见到的那些入境检查官,几乎都是华裔面孔,说英语,说粤语,说闽南话,也会说普通话。让人觉得好像不是在美国,而是在中国的某个城市。不过他们例行公事时似乎一定要说英语,所以也会临时拉上一两个会讲英语的华裔入境者来为那些不懂英语的华裔入境者当翻译。“谁会讲英语?请过来给翻译一下!”你自己直接说汉语不就得了?我心里这样想,也同时醒悟过来,这是到了美国。

  
总之,旧金山是个最令我接近美国的地方,但我觉得它依然遥远。

  
我们该走上告别旧金山的路了,第一站是赶往内华达州(Nevada)的里诺(Reno),但编辑说这期的篇幅只能这些了,不可再多,所以就改登下期,连同犹他州(Utah)的盐湖城(Salt Lake City)一并介绍。

  

 回复[6]:  旅人 (2009-09-24 14:52:28)  
 
  

  
“回复[4]: 雪非雪 (2009-09-24 14:34:40)

  
一位中国的父亲给在美国的儿子写信说‘人们出国都是为了赚钱养家,但自你走后没有给我们寄过钱,也没来过信’。”

  


  
这段话对我们这些现代的出国者也适用。我们之中有多少这类人?难以计数,但是人们都把眼光盯住了那些成功者。于是,有许许多多的现在的“于勒”,在那里引名没姓,惨淡度日。

 回复[7]:  雨 (2009-09-25 10:24:15)  
 
  不是非雪的文字,没看,献茶 。很多时候,在论坛看文字,并不在乎什么内容,只是习惯地跟着一个人的思路,看他看到的风景人情,伴随他的感受感受...

 回复[8]:  雪非雪 (2009-09-25 10:39:44)  
 
  谢谢雨。

  
有机会见作者时我会转交你的雨茶

 回复[9]: 雪桑您试着拉回记忆 阿蓓 (2009-09-27 12:04:57)  
 
  继续写“雪非雪美丽坚奇遇记” .......家里的Lindts巧克力吃完了吗?前两日看到新出了90%的黑巧克力,买了,很好吃,啃了半块儿,省下的半块儿放牛奶里头坐了巧克力奶.......

 回复[10]:  雪非雪 (2009-09-28 10:40:34)  
 
  有个美国小孩示范过将Lindts中白巧克力球直入热红茶,几秒钟后取出,红茶巧克力奶香,巧克力茶香。

  
……

  
你们都真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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