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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毒饺子”政治化了?

文炜 (发表日期:2010-04-02 12:54:13 阅读人次:2484 回复数:9)

   前记:中国官方宣布毒饺子案件侦破后不久,《南方周末》编辑约我写一个有关毒饺子案件的述评,主要是日本国内对此案的反应以及中国应有的反思,这是不错的角度,当时本人心想:到底是《南方周末》,在报道上该有所突破了。谁知过了一天,那位编辑遗憾地告诉我:“上面有通知,对于毒饺子问题一律不做特殊报道。”所谓特殊报道,就是通稿以外的东西。后来又有另一家报社的编辑悄声对我说:中国媒体对这一事件的态度是两个字——“淡化”。

  
谁把“毒饺子”政治化了

  
3月27日晚,笔者在东京茗荷谷参加一个日本民间团体——中国军事研究会的聚会,席间多是大学学者、军事专家和媒体人士等,有曾在中国报道局工作数年的日本记者借着酒兴说:“中国为什么这时候宣布破获毒饺子案呢?就是为了向日本表示一点好意嘛,世博会要召开了,给日本一些安慰吧。可能这个案子早就破了,但是对中国来说选择什么时候公开很重要。”笔者心想,他还挺会“政治化”的,可能是因为在中国呆过数年,熟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或者说他自个儿也有些中国化了。

  
碰上与中国有关的事,日本媒体的确有“政治化”倾向。近日有日本媒体就毒饺子事件发表这样的见解:为何中国选择这个时期宣布案件已经侦破,这是一个政治判断,是为了促进中日关系,解除日本人对中国食品的不信任感。还有媒体点破道:中国想邀请鸠山首相出席上海世博会开幕典礼,所以打出最后的“毒饺子牌”。

  
长期以来,中国总是指责西方舆论妖魔化自己,所以中国一次又一次地“不高兴”。日本舆论如此“政治化”地解读中国,也许还算客气的了。其实不能光谴责别人居心叵测,中国需要在处理对外关系上,能够有更加符合国际规范的、更加透明的方式和更柔软的身段。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把一些事情政治化,才会让人家也跟着把这些事情政治化了的。本来“毒饺子”是一个刑事案件,双方该查就查,该合作就合作,没有必要遮遮盖盖。

  
想起当年日本处理华人在靖国神社泼墨事件,他们是完全按照案件来办的,而当时的中国政府有关方面向日方提要求,说是希望日方考虑政治与历史因素,对肇事者免予起诉、宽大处理等。其实那是很不明智的表态,不符合依法办事的民主社会的法则,而日方检察院向地方法院对肇事者正式提起诉讼,罪名是“损害公物罪”。中国的表态和日本的定罪彰显人治和法治的意识差距,这也是中日思维方式的重大差异。

  
日本人心中仍有未解之“毒”

  
毒饺子事件发生之初,中方的立场是强硬的。两国警方曾发生口角,出现了情绪上的抵触。案发约1个月后,日本警察厅表示甲胺磷“在日本混入的可能性较低”。对此,中国公安部有关人士在记者会上反驳称,如果日本是“较低”,那么在中国混入的可能性就是“极低”。后来,日方说“甲胺磷在中国混入的可能性很高”,中方则说“在日本混入的可能性也存在的”,可谓寸步不让。

  
回顾毒饺子事件的调查过程,发现还是蹊跷多。如最初,卫生检疫部门说,天洋食品厂没有使用甲胺磷,但是今年3月28日,中方又说犯罪嫌疑人的甲胺磷是从工厂得到的。2008年2月,中方说工厂里到处有监视摄像头,因此投毒是很难的,现在又说在冷冻库内部,没有摄像头,所以被犯罪嫌疑人钻了空子。

  
据日本媒体报道,警察厅是在看到日本国内的报道后才知道毒饺子案件已经侦破,急忙与北京的日本驻华使馆联络,警方急于知道更多的信息,但是除了知道犯人不是正式职工外,其他信息一无所获。一开始中国警方虽然称在毒饺子问题上与日方合作,但是看来信息共享还是难以做到。既然是中日警方合作,为何事先不向日本警方透露任何风声?在中国警方宣布毒饺子案告破之际,日本警察厅首先冒出的疑问是: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注射器,难道是过了两年才发现?是不是中方对侦破事实有所隐蔽?警察厅希望近期能够向中国派遣工作人员,以进一步了解真相。但是日本的搜查员要与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触恐怕是不可能的。

  
日本人心中仍有未解之“毒”。《朝日新闻》报道说,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抓到,但是消费者的顾虑并没有完全消除。两年来,“毒饺子”几乎成了日本的流行词汇,一般中国人可能想像不到,毒饺子事件对日本普通民众生活的影响,一时超市里的中国冷冻食品无人问津,甚至日本的中国料理店生意低迷,在中国人对日感情有所升温的情况下,日本人的对中感情依然冷淡。

  
与中国媒体的“淡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媒体的毒饺子报道还是铺天盖地,毒饺子事件发生两年多来,日本媒体一直跟踪报道。3月26日晚间,新华社发出中国警方侦破出口日本饺子中毒案件的消息,日本各大消息网站几乎同时就转发,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此后,日本媒体驻华记者甚至采访了犯罪嫌疑人吕月庭的养父母、同事,分析吕月庭犯罪的深层原因,分析中国社会贫富差别带来的社会矛盾。日本媒体把本该中国媒体做的事都抢去做了。中国媒体纵有心也无力。

  
为了消除海外“不明真相群众”的疑虑,中国政府和媒体很有必要增加透明度。与其让外界猜疑,不如自己早日坦荡公开真相,形象模糊的中国是无法让人信服的。

  
中国应向日本道歉

  
两年前,中国公安部门在毒饺子事件问题上对日态度十分强硬,现在宣布案子侦破之际可说是低姿态,公安部史无前例地于3月28日举行了针对日本媒体的记者会,并就搜查内容坦率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是可喜可嘉的。

  
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中方就毒饺子事件,向日方作出任何道歉。需要道歉的原因有二,一是被投毒的出口食品给日本民众的健康带来了损害;二是在事件发生后的2008年2月,公安部官员曾在记者会上强调杀虫剂“在中国国内混入可能性极低”。如今在国内逮捕嫌疑人,说白了可谓自个儿打自个儿嘴巴,所以道歉是很有必要的。日本的毒饺子受害者也完全有权利要求中国企业给一个说法。

  
话说回来,正如大家所看到的,中国为自己塑造的国际形象一直是大义凛然,从不低头的,所以,道歉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丰田车出现质量问题,丰田社长在全球诚恳道歉,谦恭的态度换来了信誉。据统计,丰田车3月在美国市场的新车销售量比起上年同期增30-35%。

  
低头认错是一种负责任的高姿态。当中国企业学会道歉时,也许“中国制造”就让人放心了;当中国政府部门能够放下身段道歉时,也许就标志着中国的民主进程前行一大步了。

  




 回复[1]: 反正不是我,哈哈 科长 (2010-04-02 13:59:17)  
 
  也许那是一只替死鬼?

 回复[2]:  老X (2010-04-02 14:21:35)  
 
  好文!献花8朵!!

 回复[3]: 哈哈!为什么当时不公布? 新局长 (2010-04-02 14:46:31)  
 
  大约在2008年就破案了。

  

 回复[4]: 我们来道歉 黑白子 (2010-04-02 15:01:52)  
 
  前记:两年前,“毒饺子”事件发生后,我在报上发表过一篇小感想——今天重温,发现还是那句话:我们来道歉!

  


  
我们来道歉

  
◆2月8日,日本首相福田康夫出席众议院会议,就“饺子中毒事件”政府没有及时采取对策一事向国民道歉,并表示将全力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月10日,中国财政部长谢旭人与日本财务相额贺福志郎在东京举行会谈。针对“饺子中毒事件”,中国财政部长没有向受到伤害的日本消费者进行慰问,更没有道歉。

  
◆“饺子中毒事件”自发生之日到如今,中国政府没有向受到伤害的日本消费者道歉。

  
◆在“饺子中毒事件”中,无论中国方面是否有责任,责任是否重大,中国政府都应该向受到伤害的日本消费者进行问候并表示歉意。同时,也应该向在日华人表示歉意。因为,我们在日华人也有可能是这次“饺子中毒事件”的受害者。事实上,众所周知,许多中华料理店的生意已经直接受到了影响。

  
◆如果最后证明“饺子中毒事件”的确是中国方面的原因,我们就会因为已经道歉而显示出我们的诚意,这将不仅有助于得到日本消费者的理解,也有助于挽回不良影响。

  
◆如果最后证明“饺子中毒事件”的原因是在日本方面,我们也会因为道歉而显示出泱泱大国的风范,显示出我们在人道、人情方面的高尚情怀。

  
◆在“饺子中毒事件”中,日本消费者作为无辜的受害者,他们有理由得到一声问候,也应该得到一声道歉。

  
◆中国最高领导人胡锦涛应该正式问候受到伤害的日本消费者,向他们道一声歉。

  
◆即使胡锦涛不出面,中国驻日本国特命全权大使崔天凯也应该代表中国政府出面问候、道歉。

  
◆大使也不出面,那么,我们老百姓自己出面——仅代表部分在日华人,向那些在“饺子中毒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日本消费者以及日本国民表示衷心的问候及歉意!(日中商报,2008年2月15日)

  


  

 回复[5]: 黑白子可以当外交部长了 科长 (2010-04-02 15:14:10)  
 
  至少可以当个外交部发言人

 回复[6]:  黑白子 (2010-04-02 16:21:43)  
 
  先冒充一把东洋镜发言人吧——

  
有毒的不仅仅是出口的饺子,也不仅仅是国内的地沟油等食品!

  
有毒的是人心!!!

 回复[7]: 话也可以这么说 老乡 (2010-04-02 16:49:21)  
 
  “ 低头认错是一种负责任的高姿态。当中国企业学会道歉时,也许“中国制造”就让人放心了;当中国政府部门能够放下身段道歉时,也许就标志着中国的民主进程前行一大步了。”

  
话也可以这么说

  
“低头认错是一种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当日本政府学会“德国式”道歉时,也许“日本的形象”就让人放心了;当日本政府能够放下身段道歉时,也许就标志着日本的国家正常化进程前行一大步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屁股底下的板凳来决定吧!

 回复[8]: 这个嫌疑犯是不是真罪犯,这个结果是不是真结果 张三 (2010-04-06 19:40:44)  
 
  都是未必的事,而且永远没法证实或者证伪。但是不是也是了。政治办案又不是新鲜事。

 回复[9]:  阿呆 (2010-04-07 17:50:23)  
 
  〉〉政治办案又不是新鲜事。

  
原来我也有这个想法,不过最近一下子判了4个日本毒贩,一个已经执行,明天还要执行3个。这让我冲淡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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