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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取消上访制度
孙秀萍 (发表日期:2012-03-07 15:47:43 阅读人次:5312 回复数:41)
这篇文章在凤凰博客被多次河蟹,贴上就被删掉,我还贴........
两会期间的今日有两个话题都和上访有关。一个是人民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通过司法公开,河南省进京上访大幅度下降;司法公信力提高了,老百姓对法院法官办案更理解,信誉度也提升了。另外一个报道是,中国著名揭幕记者《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王克勤在微博中报道一名中国人民大学女学生在天安门广场裸跪,为自己上访而死的母亲鸣冤。王克勤表示,傍晚被关在派出所的李宁致电给他并称,“豁上命,我也要为妈妈讨个说法”。
在此,不想讨论这位女学生的冤情,而是想说说,都21世纪了,中国还有访民。这不能不让人汗颜。上访就像封建时期平民直接对皇上喊冤,不仅不利于提高中国的形象,更说明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还不够健全。上访办公室的存在本身就等于证明中国的地方法院的可信度不高,乃至于政府不得不开设一个窗口,直接听取访民的声音。过去中国有平民向皇上告状的华表,现在有选择性听取民众冤情的上访办公司。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中国的访民人数众多这个事实。访民作为一个特殊的团体也受到了海外华文媒体的青睐,乃至于《博讯》网站几乎成了国内访民园地。这就像王立军要寻求美国政府保护一样,中国公民不能指望国内的媒体为自己说话,相反只能靠国外媒体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样的现象存在对于讲和谐的中国社会来说实在是个异常现象。
如果我们的地方法律部门能够真正独立执法,那么访民还会存在吗?如果不通过北京上访办的介入,一些问题就能够解决,那还需要上访办公室吗?据说每年地方政府为了制止本地访民去中央上访,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这真是劳民伤财之举,而且还费力不讨好。因为你截住了访民的身体,但是你却截至不住他们的心和声音,截访这个行动本身就属于掩盖事实,甚至是保护地方官员或者是黑商的举措,只能破坏党和政府的声誉和信赖,根本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为此,希望政府能够认真考虑让司法真正独立、保持公正,从而彻底取消上访办公室。让人民能够真正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还要仰仗党青天。也希望我们的山东女生李宁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而不要让这个弱小的女性再裸跪于天安门广场。
中国人跪了几千年。虽然毛泽东宣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但是我认为,只要上访办公室还存在,那么就还会有人跪着,中国人也不可能真正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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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
多好的记者啊!
自带板凳 (2012-03-07 17:29:34)
这么好的记者,日夜琢磨着给党和政府分忧解愁,连饭都顾不上吃!
真是个主义分子的好人啊,上哪儿找去啊你们说
我觉得环球时报应该给孙阿姨发面“党的优秀记者”的锦旗伍的奖励一下子
我坚决支持取消上访制度!
那些个访民都是些无理取闹的流氓分子,应该严加取缔,谁再胆敢上访,抓起来,用马鞭子抽!看他们下次还敢不敢上访。
哼哼。就好多了吧
回复[2]:
板凳你不发言会S啊
科长 (2012-03-07 18:00:37)
回复[3]:
夏雨
(2012-03-07 18:56:42)
我支持孙秀萍大无畏的行动:贴上被删,还贴,,,被删,再贴,,,
回复[4]:
s是什么意思?
开明乡绅 (2012-03-07 19:31:01)
〉〉〉板凳你不发言会S啊
科长,那个s是什么意思?琢磨了半天,还是没有整明白。
回复[5]:
东京博士
(2012-03-07 20:11:59)
S:Slave(SM你没听说过?老地主当年怎么在日本留学的)
S就是中国人民从没有站直过,不是跪,就是求,或者跳。看看,要开会了,她们又跳了。
回复[6]:
第三条路
南海浪
(2012-03-07 22:03:41)
孙记者,お帰りなさい。
除了法庭,上访,还有一个方法,就是乌砍法。
在香港看到上访没有?
回复[7]:
东京博士
(2012-03-07 22:08:31)
香港人上访要跑到伦敦去了,路太远。
回复[8]:
夏雨
(2012-03-07 22:20:36)
(接龙)路远怕什么,中国人上访已跑到纽约联合国去了。
回复[9]:
东京博士
(2012-03-07 22:34:50)
西班牙法庭还审判中国人呢,鞭长莫及,外国人居然也有阿Q啊。上个月在高雄的英国领事馆看到好多FLG广告,国内的论坛上梢有大陆游客提及就被屏蔽。。。
回复[10]:
我很佩服孙记者!
小林
(2012-03-08 10:20:38)
中国的社会一向是由官僚主宰的,人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所以上访到哪里,也没有用。
赞成取消上访制度。
建议大家学习雷锋同志。
呵呵!
回复[11]:
东京博士
(2012-03-08 12:09:22)
标题应该是“中国能取消上访制度?”,这才是实际情况。
不具备取消的条件而取消的话,人民连上访的那么点权利(尽管现在要躲避截访重围也不见得有多大权利)都没了,社会将更黑暗。
回复[12]:
跟在小林后面佩服孙记!
采夫
(2012-03-08 12:20:01)
不过,俺不赞成取消上访制度.
孙记应该想象1下,像您这样的大牌记者要向党中央献计献策都被删,传不上去,能不能给更无能的农民工一个机会呢?
回复[13]:
什么叫上访?
南海浪
(2012-03-08 12:25:27)
回复[14]:
东京博士
(2012-03-08 12:39:33)
上访就是不让截访失业的营生。
回复[15]:
多谢大家!
孙秀萍
(2012-03-08 13:23:27)
夏雨你好!谈不上无畏,就是早上起来,看了两条新闻,有点儿伤心,所以发发感想和牢骚,俺知道没用的,但是总得有人说话。你的故事也都拜读。好看!
东博、小林、采夫你们说得极是。我说的取消是在司法确实独立条件下的取消,不是现在就取。不管怎么说这制度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太落后于时代了。
南海,谢谢你。香港回来了,作出租被宰,坚决斗争要回来了。呵呵,香港的下里巴人确实有欺负大陆客的习惯。也许并非大陆客,只要是非本地人都欺负吧。但是购物区,名牌店还是非常欢迎大陆客的,毕竟那是他们的上帝。去了现地,对香港大陆之争有了新的了解。吃到了最好和最坏的饮茶,很有趣儿的对比和体验。赤柱渔村很美的地方,值得好好看看。
回复[16]:
悄悄问一句
alf (2012-03-09 09:38:39)
悄悄问一句,孙阿姨不就是喜欢投投稿的悠闲主妇吗?什么时候成了名记了?有获什么什么奖项吗?海外大家知道0的,就不说了?大陆的比如《环球锐视》奖,什的等等?
回复[17]:
反省一下子
自带板凳 (2012-03-09 11:27:17)
是我在第一个跟贴里用了“记者”这个词称呼孙阿姨的。
这是不对的。与事实不符。
因为原贴已经不可更正,特在此更正,孙阿姨不是记者。
回复[18]:
有点被骗的感觉
南海浪
(2012-03-09 15:06:07)
流行,和谐的单词,上访。
听说过有皇帝下访,经历过有老师家访,有互访。礼尚往来,上访也无妨。
曾几何时,明明是直接向上深渊,直訴、不通过法庭的上诉。和谐地叫“上访”,妙哦。
不得不为伟大de现代汉语赞医生
, 国内权威还翻译为:To meet the higher authority 再赞
回复[19]:
小小鸟儿
(2012-03-09 13:00:28)
上访说明中国法制不健全,法制不健全就得上访,没办法
回复[20]:
我的课算白上了
自带板凳 (2012-03-09 21:54:16)
我去年就给原作者免费上过一课,作者大概根本没听懂!
一年多过去,思维能力没有丝毫的长进,脑子反而更加混乱和庸俗。
建议重温一下。要培养思维能力。
《论动物的种类》
http://www.dongyangjing.com/disp1.cgi?zno=10010&&kno=010&&no=0022
“我们身在海外,享受着言论的自由,接触到各种各样富有启发性的言论,要有一点点向往高贵的精神生活的欲望,培养一些灵魂层次的宝贵追求……”
原作者难道一点这样的愿望也没有么?
回复[21]:
东京博士
(2012-03-09 18:43:13)
其实大家都知道就是[小小鸟儿]说的那么回事,但是连楼主这么婉转粉饰的文章都会被当局卡擦掉的话,你们的表达方法,早被拧掉了鸟脖子,那个社会哪儿有个p的法律法治可谈。
回复[22]:
小小鸟儿
(2012-03-09 19:01:04)
我这么不靠谱的人还能被板凳夸一回,太意外了,这叫瞎猫碰上死耗子。
别夸我,我是瞎说的,没用脑子。
作者的愿望,让法制健全起来,让上访从中国消失,这有什么不好?
板凳你至少说话应该客气点,学会尊重,尤其是学会尊重女性。刚过完三八妇女节!
回复[23]:
華南虎 (2012-03-09 19:27:01)
小小鸟儿三八妇女节好,三月廿十九青年节好!
回复[24]:
补充:为何要取消上访制度?
孙秀萍
(2012-03-09 22:09:12)
鸟儿:但是取消了,冤情怎么办
答:不是要封住百姓诉冤的渠道,关键是上访制度就是个摆设。没说马上取消阿,是先健全法制。现在上访根本没用,不然访民怎么那么多
鸟儿:那我觉得这个题目有点偏离主题,容易误会。上访制度是摆设吗,没有作用?
答:现在几乎就是摆设,那为什么要抓访民,驱赶他们。关键是政府部门不能公正惩罚政府人员。因为有上访办这个幌子,国民就抱有希望。所以,就可以不闹事。这就是上访办存在的目的
鸟儿:那我觉得你说的应该再狠一点。你的这篇文章,没敢把真话都写出来。 比如我,就不知道有这么个截访的组织
很多人肯定都不知道
所以根本看不出你文章中的重点来
暧昧的结果啊
答:因为想在国内发表。而且我的目的提出各命题,就会引来很多思考,目的达到了。比如你就理解了,抛砖引玉就是这个道理。
以上整理自和小小鸟儿的对话。
回复[25]:
孙老师,恕地主不才,还是没整明白
开明乡绅 (2012-03-09 23:36:39)
〉〉〉没说马上取消阿,是先健全法制。
如此说来,第一步应该是健全法制,第二步才是取消上访制度,孙老师的标题是否有点不对题?
〉〉〉因为有上访办这个幌子,国民就抱有希望。所以,就可以不闹事。这就是上访办存在的目的。
如此说来,上访办还是有点作用的,不闹事,就是维稳,就是我党追求的和谐,看来作用很大嘛!
……
越看越糊涂,恕地主不才,还是没整明白。
回复[26]:
法制再健全,也须上访权!
鬼 (2012-03-10 13:37:40)
上访权,在日本称为請願権,是日本宪法第16条所规定的权利,是被统治者向统治机关进行请愿的权利。其他先进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上访权是基本人权之一!
法制再健全,也绝不允许剥夺公民的上访权!
有点太无知无畏了!
回复[27]:
东京博士
(2012-03-10 13:59:44)
你说的先进国家的请愿权,那也是纳入司法制度内的,有规定的程序,更没有截访,而大陆的上访信访,完全是游离司法外的东西,没有可比性。关键还是要司法独立,媒体报道独立,否则就像我外甥女那样,放弃记者职业,干别的可能心理矛盾更少些。
回复[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
鬼 (2012-03-10 14:01:21)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这里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正是上访行为的主要内容。因此,这一款规定的五项权利就可以归纳为公民上访权。
为了保证公民的上访权,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谁说中国的法制不健全? 很健全吗!
回复[29]:
东京博士
(2012-03-10 14:07:32)
中国的宪法作数的话,中国社会也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有人说,中国的法律比老牌帝国主义的英国的法律条文都多,我没调查过,但貌似的确很多,比如还有什么计生法/老年法/保护妇女儿童法/青少年保护法等等),那是不是只要把这些条文(包括红头文件规定)都搬出来,就可以说,中国比英国法治还要健全了?
40多年前,一国宪法,连国家主席的人身安全都保护不了,有个p用。
40多年后,这个国家的不同意见的政府官员依然要靠外国领事馆来保护人身安全,该国宪法连p都不如。
回复[30]:
法制 和 法治
鬼 (2012-03-10 14:15:58)
先把基本概念弄清楚了再发言不行吗?也很无知无畏吗。88了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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