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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血溅东瀛

孙秀萍 (发表日期:2006-05-28 23:51:13 阅读人次:1904 回复数:3)

  人走向犯罪究竟是因为什么?生活痛苦?前途黯淡无光?还是仅仅因为人性的贪婪?在惊心动魄的采访过程中,我时时刻刻都在为这个问题所困扰,为说不尽理还乱的在日华人的犯罪及本不该发生的各种事故所烦恼。

  
无知无畏。一块完全陌生的土地,不仅可以造就人才,也可以泯灭人性,极端的生活条件使一些弱者无法逾越文化的鸿沟,找不到通向幸福的入口。于是犯罪就成为某些人满足私欲的手段,发泄不满的方式。但是,就是这些少数人的蛮行却为在日华人社会罩上了无法脱却的阴影,给在日华人的形象打上了犯罪者的烙印,使本来就比较艰难的异国生活变得更加坎坷。

  
然而生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更何况生活在异国的土地…。

  
1. 惊人的杀人、诈骗事件

  
2000年9月末,在日华人社会接连发生重大事件,列岛震惊,华人痛心疾首。中国人骗中国人,只为满足自己肮脏的金钱欲望,中国人杀中国人,冷酷得见不到一丝慈悲。

  
9月22日晚,一对年轻的生命终止在异国的土地,一双罪恶的手割断了他们的头颅。瞬时,年迈多病的父母失去了至爱的儿子、女儿,年仅两岁的幼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父母,天地为之痛苦,日月为之失色。

  
许丽(假名)与顾奇(假名)是一对和和美美的留学生夫妇。9月22日深夜,一个月色皎洁的夜晚,顾奇这位体贴的丈夫担心深夜不安全,特意驾车到车站接从学校归来的妻子许丽回家时,却在自家楼下的停车场遭到了有预谋的致命袭击。与许丽同在日本筑波大学留学的中国人,筑波大学经营学部的硕士生薛明(假名)手持凶器埋伏在现场,对毫无准备的许丽、顾奇二人发起了猛烈地攻击。手无寸铁的夫妇当场双双含恨而去。凶犯犯案后被两位当地居民当场抓获。然而失去的生命却不能失而复得。许丽是筑波大学医学专业的硕士生,其丈夫顾奇是富士施乐公司的一名优秀职员。

  
2001年的3月,日本千叶县地方法院对刺杀许丽与顾奇夫妇的凶手进行了公判,使得案件的真象大白于天下。事件始末十分令人唏嘘,遗憾。

  
日本的筑波大学是一所有二百多名中国人留学生的国立大学。由于中国人留学生较多也比较集中,该校的中国人留学生的各种交流活动也搞得比较活跃。因此,即使不是一个专业的学生,通过留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大家也基本上都算认识。许丽本来就是一位性格开朗,讨人喜欢的女孩,加上她天性喜欢帮助别人,因此在留学生举办的各项活动中可算是一个重要人物。每逢有活动她总是跑前跑后地忙着,很受大家的敬重。薛明就是在这样的交流活动中认识了聪明活泼的许丽。

  
在日本,由于打工及来自学习、奖学金等各个方面的压力、在日本的留学生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健康开朗的心境,则会感到非常的压抑。特别是由于日本人特有的性格,认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相处是一种美好的行为,因此很多中国人到了日本之后,大多会感到孤独。薛明就是其中的一个。因此,一旦遇到许丽,他好像枯萎的草遇见了甘霖一样,心情舒展起来,每天沉闷的生活也为之有了鲜亮的色彩。

  
他近乎疯狂地向许丽敞开了心扉,诉说他的爱情,并开始不顾一切地追求许丽。可是,许丽却对他的追求与狂热感到十分的困惑,对于他的种种举动无动于衷。因为她有英俊潇洒的丈夫,天真可爱的儿子,她不可能因为来自第三者的狂热就放弃自己一家的幸福。于是,她婉言拒绝了薛明的爱情,并直言自己是一个有夫之妻。没想到许丽毅然的态度不但没有让薛明异常的心情冷静下来,反而更激起了他对许丽的喜爱于妄想。他认为这反映了许丽的纯洁于忠贞。因此,他的追求也逐渐升级,几乎到了无所顾及的程度。

  
看到他的痛苦,也为了摆脱他的纠缠,许丽出于同情与丈夫商量,决定为薛明介绍一位对象。在事件发生数日前的一个休日,特意把薛明与自己的女友请到家里来,介绍他们相识。本想这样既可以成人之美,又可以使自己摆脱纠缠,却没有想到无形中为自己掘下的是一个死亡的陷阱。

  
薛明没有接受许丽与顾奇的好意。除了许丽他对任何其它女人都没有兴趣,此时的他已经走向了变态的歧途。因此,薛明仍然坚持不懈地追求许丽。至此,许丽的忍耐也达到了极点。她开始冷淡薛明,对他采取了避而远之的态度。

  
许丽的冷淡激怒了薛明,他由恼羞成怒变成了极端仇恨,他不仅认为是顾奇阻碍了他得到许丽,还把许丽态度的变化看成是她的变心与背叛。变态的心里使他对许丽由爱转恨。他开始磨刀霍霍,认真考虑如何杀死许丽夫妇。经过周密的计画,他冷静地买来凶器,并在许丽家的停车场埋伏了长达几个小时。

  
9月22日晚上8点多,许丽给顾奇打来了电话,告知自己今晚要回家。顾奇就与许奇约定到车站去接她。11点多顾奇开车出去,这时犯人薛明已经埋伏在停车场。但是为了斩尽杀绝,他并没有动手。直到顾奇与许丽双双出现在停车场,薛明才走出来,亲手制造了本文开头血淋淋的一幕。

  
惨案发生之后,不仅日本媒体报道了这件斩尽杀绝的罕见罪行,中文媒体也竞相揭秘,不给死者以安宁。

  
人去了,尊严还在,人去了,遗属还在。试想如果两位遇难者年仅两岁的儿子长大之后,定会循着父母走过的足迹确认父母的所为,探寻父母的形象,查问父母的死因,那么,各种新闻报道将是填补他种种疑问的必备材料。然而,在人死了犹如过节般骚乱的舆论中,一些不负责任的报道,却会将真实埋没,根据推测写出的文章也可能歪曲事实,甚至亵渎死者的人格。遗憾的是,由于日本的各种报道,这一仍有争议的事件已经通过网络传遍世界。

  
对于两位同胞遇难之后,在日华人报界的报道及一部分在日华人的轻率表现,许多人也感到非常不满。一位在日华人表示,中国人应该反省一遇到什么事情,也不考虑自己的立场就乱吵吵的国民劣根性,通过顾、许两位的事件,大家在反省的同时,也应该努力建立一种尊重他人、守卫自我尊严的民族性格。顾、许两位生前参加活动的东京中国人网球俱乐部成员也对日中报界不负责任的报道表示不满,并以全体会员的名义撰文表示了对两位逝去球友的无尽哀思,大家在对遇难者表示同情与哀悼的同时,也进行了种种文化方面的反思。通过这起华人杀华人的事件,大家应该深思,缘何在异国的土地上中国人要自相残杀?

  
无独有偶。顾奇、许丽两位惨遭同胞杀害尸骨未寒,华人诈骗华人的巨大案件又被曝光。80多名就读于语言学校的华人就学生、就读于大学及专科学校、短期大学的留学生被一则登载在华人报纸上的广告所盅惑,求“工”心切,把15万日圆血汗钱交给一个自称华益商事“社长”的王明益,以图“买”到一个工作。结果这位社长竟利用只有同胞才能赢得的信赖,设计了一个非常巧妙的圈套,携款而逃,消失得无影无踪。广大留学生被骗走的金额达1千多万日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7月中旬 华益商事在其他几家在日华人报上刊登帮助留学生找工作的广告,工作内容是清扫,每小时的工资是1150日圆,条件为必须事先交纳15万日圆的保证金,此外还收登陆费1万日圆。许多就学生为了尽快找到工作,纷纷前去报名。

  
9月13日及14日 正式报名开始。由于工资较高,报名者纷纭而至。

  
9月18日,打扮得丰度偏偏的华益商事“社长”王明益带领大家到日本公司面试。面试地点为池袋三丁目的高大建筑,其气派让人觉得公司实力不菲。主持面试的有两名日本人,一位自称是芝本产业株式会社人事部部长,另一名自称同公司采用部部长。此外还有除王明益之外的其它3名中国人。

  
面试后约定9月21日量体裁衣,制作工作服之后正式上班。

  
9月21日下午,传出华益商事王社长失踪。当日晚,受骗学生到中国驻日使馆请愿要求帮助。

  
虽然驻日使馆对这一事件给予高度重视,日本警方也立案侦查,但把骗子逮捕归案仍然希望渺茫。王明益与其日本人诈骗团伙至本搞截止之日止仍然消遥法外。

  
接连曝出的两件大案,看似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却有一个令人为之无法释然的共通之处,那就是中国人杀中国人,中国人骗中国人,更令人痛心的是,这种自相残害居然发生在本该令同胞更加团结的异国他乡,而且还层出不穷。在日本掀起争议的《台湾人与日本精神》(蔡琨灿著)一书中我读到这样一段话:“我们台湾人有将拾取的遗骨收集起来建立一个万善堂供奉的习惯,可大陆来的中国人却有因为恨就炸毁死者墓穴的恶习”。“大陆来的中国人把贿赂的陋习带到台湾,他们就认钱”。作为一个从大陆来到日本的中国人,看到这样被人描述,自然怒不可遏,然而,面对上述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面对犯罪发生后,日、中媒体等的种种表现,不知为什么竟联想起蔡先生对一部分丑陋中国人的鄙夷与指责,也明白了自己对这样恶劣的事件竟发生在中国人自身之间而不能释然的复杂原因之所在。以五千年灿烂文化而自豪的炎黄子孙,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应该怎样展现自己的风貌,书写自己的历史,,究竟怎样做才能让死者瞑目,生者安宁?建立一种尊重人也被人尊重的中国人形象,有待你、我、他作更加深刻的反思与自省。

  
2. 艾滋患者客死异乡

  
一个沙哑的声音,从电话听筒传入耳际,其急切的询问令我感到有些特别。与平常的电话咨询者相比,他的声音隐约流露出绝望。经过耐心的询问,我终于明白电话那端发出绝望声音的主人竟是一位爱滋病患者。

  
经过几次电话的交往,我以不问他的名字,不记他的电话号码为条件,赢得了他的信任。他终于同意在1999年10月的一个傍晚,在池袋西武地铁站的检票口与我见面。

  
到了约定见面的那一天,我感到有些紧张。因为,对方虽然知道我的手机电话号码,我却除了那忧郁的声音之外对对方一无所知。如果他不来,我也毫无办法。在我的焦急等待中,一位个子不高,但衣衫整洁的男青年站到了我的面前,盯着我手中的《留学生新闻》,露出了询问的表情。我立即知道,他来了。因为,这手中的报纸是我们约好的“接头暗号”。

  
怀着不安和恐惧,我领他来到了车站附近一家比较素净的咖啡屋开始了一次不同寻常的生死对话。

  
贪图性的快乐使他得了艾滋病

  
他来自中国东北某市,是某中医学院的高材生。毕业后分配到一家药厂工作。在大学的时候就是学生会主席的他,在制药厂也自然得到了重用。他很快成为制药厂主管销售的负责人,前程似锦。然而,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似锦的前程竟是他走向爱滋的前奏曲。

  
由于销售的业务关系,他常常需要接待别人,也被别人接待。在接待中自然少不了与“三陪”小姐的周旋,渐渐地接受性服务也变得习以为常。他乐此不疲了。同时,紧缺药物的销售也使他着实发了一笔横财。于是,手头变得宽裕的他就动起了出国的念头。他通过在日本留学的朋友找到了一家语言学校很顺利地来到了日本。

  
一年之后,他通过朋友办了一个假的工作签证,并凭着自己的医学知识,在一家按摩整体(非医疗性质的按摩院的日本式名称)院找到了固定的工作,每月的收入高达30万日圆以上。他的老板是一位经常到新宿红灯区鬼混的日本人。老板很喜欢他的聪明伶俐,加上两个人又都好女人,“性”趣相投。为了笼络住他,老板常常自掏腰包,领他一起出没于新宿的各个可以让妓女与客人“出差”的性服务店。数月之后,他的身上开始出现斑点,凭着直觉他知道自己染上了艾滋病。

  
选择客死异乡

  
当接到医院的正式检查结果之后,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苦思苦想了几天,他无法接受刚刚而立之年的自己正在走向死亡这样的现实。他痛苦地哭泣,一连几天几夜无法入眠,最后只能疯狂地一遍接一遍地看日本的各种动画片以逃避对死神的恐惧。他痛恨世间的不公平,同样是买性为什么他的老板却安然无恙。他痛恨那传给他爱滋的日本女孩儿,那样乖巧可人的小姐为什么知道自己有病还继续干这样的工作,不断地害人。

  
他清晰地记得那天夜晚,店里通过电话给他叫来了一个很漂亮,很性感的女孩儿。他几乎是一见倾心。两个人在店里见面后,由于双方都比较满意,就一起向情人旅馆走去。他记得女孩曾经告诉他,中国的男人都比较正派,所以很干净,他也认为日本女孩非常干净,所以在做那种事时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是这双方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了他悔恨终生的灾难。有时他甚至想那女孩的所谓中国男人干净一说是不是她故意埋下的定时炸弹。他恨不得冲到新宿,找遍各个角落,把那女孩儿撕碎。

  
经过了几天几夜的痛苦折磨,他没有选择自杀。他逼迫自己托着踉跄的脚步,往返于病院,接受医院为艾滋病患者开设的免费精神治疗,了解爱滋病的原理和今后病状的发展。

  
慢慢地他知道自己不会立即死去,也知道了如果没有直接的性接触或血液感染的途径艾滋病并不会简单地传染给他人。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与他人共同进餐、握手等。他开始慢慢安静下来,恢复了工作。

  
可是,雪上加霜,他又犯了一个大错误。他虽然打算对所有的人隐瞒自己患上了爱滋病的事实,他也有这样的权利。但是,他却还是把自己患病的事情告诉了自己的老板。老板听后,自然非常震惊。亲自到病院了解了他的病情,知道他的病并不会通过触摸就传染给别人之后,安心一些。但是,对他的态度虽然表面上没有变化,却想通过工资待遇等问题对他施加压力。原来为了留住他,老板曾经许愿,要给他涨工资,现在,不但工资不给涨了,还以继续雇用他为条件,大幅度地降低他的工资。短短数日,他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剧变。为此,他感到苦恼,很想换个工作,又怕日本的入国管理局不批准他的签证。

  
现在 ,远在新加坡的妻子是她唯一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他说:“我不想和她离婚,虽然我再不能与她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这对她来说未免太过残酷, 但是,我的日子并不会太长,而且,只要她表面上维持我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我不计较她和其他男人交往,她有她足够的自由。对于我来说,每天与她的长途电话是我的心灵唯一能够从死亡的恐惧中解脱出来的时刻,为此,我不管每日激增的电话费将使我的经济实力难以招架。妻子很善良,她知道了我的病情之后很伤心,也很痛苦,但却原谅了我,并同意了我不离婚的请求。”

  
说到这里,他表情变得柔和,眼睛射出异样的光彩。我却感到有些茫然了。如果不是他亲口告诉我他已经结婚,并且深爱他的妻子,我真无法相信这是事实。结了婚却放纵自己,有了爱却不为对方恪守忠诚,这也能算作是夫妻吗?更另人难以理解的是,妻子在知道丈夫因为对爱情的背叛而患上了不治之症之后,真的能够原谅他吗?即使是能够原谅他,那也不过是出于同情而已。意外地这本该怀有仇恨与鄙视的同情却成了他赖以生存的救命稻草。

  
一阵沉默之后,我问他为什么到了日本竟然沉迷于色情?他却满怀思恋地说:你不知道日本的女孩儿非常会“玩儿”,且服务极为周到。听了之后不仅颤栗。事到如今,他还不知悔吗?又问他今后有什么打算。他说,我死了并不要紧,但是,我一定要回家一趟,在死之前见妈妈一面。比起我自己,家里人更让我担心。我既然已经知道自己不会活得太久,我自会尽情享受我有限的生命。我现在就发愁,怎么能让妈妈安心。照我目前的状态,我只能呆在日本,这样才能不让家里人因为我得了爱滋病而受到歧视。日本的政府医疗机构已经发给了我“残障者手册”(日本政府对特殊病人及残疾者颁发的可以免费就医的证明书),这样,我在这里就可以享受终身免费医疗。与其回国苟且偷生,给家里人造成莫大的痛苦,我宁愿客死异乡。

  
说完了上述一段话,他起身告辞,瞬间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盯着他用过的茶具,竟没有勇气去碰一碰摆在面前的茶杯了。

  
3. 指断东瀛的少女

  
她姓苏,高高的个子,大眼睛,笑起来很甜。如果不是她伸出手来,我根本就无法相信她竟是一个断指姑娘,说得严重一点儿,那就是残废。看到她残缺不全的手指,我的心不禁一沉。这么好的姑娘,为什么会切断手指于东瀛?

  
那年,她刚刚17岁。随着父母以“残留孤儿归国者”(中日战争时期被日本父母留在中国的日本人孤儿)的身份,来到日本的新泻县。刚刚来到日本,由于不会日语,她根本就无法上学。相反,为了生存,她的爸爸、姐姐和她都在一家做黏米团子的工厂,开始了打工生涯。这家工厂的工资很低,劳动条件也最差。所以,日本人都不愿意干,否则他们一家三口人也不可能轻易地被雇用。即使这样,对于毫无积蓄的他们来说能有个工作就是值得高兴的开始。因为,谁都知道在异国他乡,不会语言想找工作并不容易。然而,满怀希望的一家人谁也没有想到,悲剧也从这家工厂开始。

  
几个月后的一天,苏姓少女和往常一样把做黏米团子的面粉倒入机器进行搅拌。在准备把面粉从机器中拿出的时候,一阵剧痛使她失去了知觉,眼前一黑,她就一头栽倒在地。

  
醒来之后,她已经被送进工厂附近的一家私人医院。在那里,手指青肿,已经分不清模样了。她和家里人知道,手指被机器绞伤了,需要休息静养几天。没想到,几天之后,受伤的手指却已经变黑,疼痛不减。这时,医生突然告诉她,手指的伤口组织坏死,为了保住生命,只能截断了。

  
就这样,她不明不白地失去了手指,灿烂的青春也顿时为之失色。当时,她不懂得应该为自己失去的手指争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只是听天由命地听凭工厂方面的摆布。工厂方面考虑到自己的声誉,自然也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按照最简单的规定,给予了最小限额的补偿。而且,考虑到父亲和姐姐的工作,家里对工厂的作法虽然不满,也并没有抗争。实际上,即使是想抗争,对日本社会一无所知的一家人也不知道究竟该怎样做。

  
时间在难以释怀的痛苦中流逝。由于少女的父亲是在工厂最艰苦的部门工作,要把大家做好的黏米团子蒸熟。而且无论高温酷暑,他都要满身大汗地坚持工作。蒸汽使得这个生活在中国东北的汉子感到非常的难以忍受。他多次想辞职不干了,可是,考虑到全家人的生活,他忍下了。然而,几年过去,他的忍耐没有任何结果,期待了多时的涨工资,却迟迟得不到兑现。不满终于爆发,这一家人考虑再三决心辞去这里的工作,开始新的生活。这时的少女已经成为一个20岁的大姑娘了。

  
辞去工作,决心重头再起的一家人,怀着复杂的心情,告别了这个令他们充满辛酸的新泻县,举家迁移到了枥木县。

  
时过三年,少女已经不再是当初对日本一无所知的少女。她逐渐对周围的日本社会有所了解,了解了法制社会对人权的尊重。她时时看着自己残缺的手指,从内心深处感到不公平。这时,她在我所工作的《留学生新闻》上看到了一则关于劳动灾害纠纷的报道。报道记述了一位外国人打工仔,在手臂被工作机器铡断之后,聘请律师与雇主打官司。经过维护人权的律师的艰苦努力,最后终于获得了800万日圆赔偿的事实。

  
看过这则报道之后,她激动了,想到自己曾经受到的苦难,她觉得不能饶恕那个不负责任的老板。于是,她拨通了编辑部的电话。

  
应她的要求,我带着她一起来到了律师事务所。见到律师之后,把详细情况告诉了律师。律师也同意接下这个案子。

  
一年之后,她打来电话告诉我,案子已经解决。那边的老板起初一直很强硬,并拒绝出庭。但是,还是不得不应律师的要求,同意和解。由于那次工伤事故已经过了三年,超过了可以起诉的时效。老板只同意一次支付给苏姓女士50万日圆。苏女士同意了这个条件。

  
她说钱多少并不重要,关键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那位老板,不懂语言的外国人并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否则一生都无法咽下这口气。

  
17岁就在工作中切断了的手指,影响了她的一生。由于手指的残缺,她放弃了对生活有更高的要求。刚刚20岁,她就与一位在居酒屋认识的日本男性结婚。当初我领她见律师的时候她已经未婚先孕。结案后,她的孩子已经几个月了。电话那端,除了她那年轻的声音之外,还传来了幼儿甜甜的喧闹声,似在象征着她未来的幸福日子,然而面对一个花季中国少女与一名日本酒客的婚姻我却无法送上无忧的祝福。

  


  
4. 无知的强奸未遂犯

  
应他父亲的要求,我与律师来到了东京都板桥区志村警察署。隔着用来监禁犯人的铁窗,我见到了他。一个挺英俊的中国青年。如果不是与律师同来,他那无邪的表情真无法令人相信,他竟是因为强奸未遂而被关押在这里的。

  
被 捕

  
数日前的一天傍晚,他在家喝完了酒,就骑上自行车准备到那家令他发愁的居酒屋去上工。虽然来日本已经三年多了,但是,他的日语仍然讲得不好。因此,他在日本打工一直都不太顺利,常常觉得受到的歧视太多,苦闷得很。本来上班之前是不应该喝酒的。但是,他却总是忍不住要喝几口。那一天也不例外,想到就要去见那些飞扬跋扈的面孔,就要在这些面孔的指挥下干那些谁都不愿意干的脏活和累活,他就不想去上工。但是,为了生存,他很明白他又不得不去。于是,就不顾父亲的劝阻,上工之前借酒消愁。而且,偏偏那一天他还与父亲赌气多喝了一杯。

  
忽忽悠悠地骑了十多分钟之后,迎面走过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就在双方擦肩而过的一瞬,他在女性的眼中看到了一种异样的目光,似厌恶又似鄙视。他顿时心中涌起一股无名的怒气。一边继续前行,一边为那目光所恼,他不由得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

  
不久前,他与一位中国人朋友一起上街。在街头正好赶上日本人在穿着民族服装跳舞过节。他与朋友很高兴,就一边大声说话,一边抢着照相。这时,一位妇女听到了他们的中国话之后,表示出了明显的歧视,冷眼怒视他们,并厌恶地表示他们的大声喧哗令她感到不愉快。他和朋友受到了这样的对待后非常扫兴,只好很快地离开了那里。那时,他很悲哀,很气愤,他真想冲上去狠狠地揍她一顿。这使他本来就压抑的民族感情受到了伤害,他为此气愤了很长一段时间。今天,遇到的这个女人,又令他想起了不久前的不快,她们目光的相似,竟使他认为今天遇到的这个女人,肯定也是因为知道自己是中国人才用那样的眼神看他。

  
他越想越生气,掉转车头就向女人追去。尾随着女人,他们拐进了一座教堂,并跟着她进了女厕所。一边等女人出来,他竟也有了想上厕所的感觉。宽衣解带之间、正在他准备“办事”的时候,突然听到女人已经开门要出去的声音,慌乱之中,他不顾一切地冲出来,在后面把女性按倒,挥拳就打。女人拼命抵抗并放声大喊求救。结果他被闻声赶来的众人当场抓获,被扭送到了警察局。

  
最初的几天,他怕给家里人添麻烦,咬紧牙关不肯说出真正的名字。警察也说他不过是一般伤害罪,又没有造成伤亡,关押几天就可以回家了。可是,突然有一天,警察在对他进行重新审讯时,详细询问了他的性经历等,再过几天,一个好心的警察告诉他,快让家里人给他聘请一位律师,不然,他将被以强奸未遂罪遭到起诉。依照日本的法律,强奸未遂罪至少要被判处一至三年的徒刑。他听了之后,方知道事态的严重,这才道出真名实姓,让家里人赶紧为他聘请律师。

  
和 解

  
为了让他免受牢狱之灾,律师设法在开庭审讯之前,找到了受害者女性。这时大家才知道,这位受害者并不是他所憎恨的日本人,而是与他有同样经历的在日韩国人。在听律师介绍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态度强硬的妇女有所变化,事情发生之后,她对犯人恨之入骨。在厕所发生的恐怖一幕,令她几天几夜难以入眠,对黑暗产生的恐怖久久不消,夜晚更不敢一人独行了。因此,她一直抱着无论如何不能轻饶犯人的态度。可是,经过律师几次访问,特别是在知道了对方也是一位受尽了歧视的外国人的时候,她的态度开始有所变化,最后,终于同意,接受对方提出的和解条件。

  
1999年10月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与他的父亲还有律师在大手町的一家公证事务所见到了受害的那位女性。在律师的陪同下,她来到了我们的面前。一身蓝花色套装整洁而端庄,齐耳的短发使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小巧端正的五官挑不出任何缺憾,是那种看上去就会产生好感的女人。我不由得叹息,遇到这样的女性,难怪警察要怀疑他有强奸企图了。更何况他在被逮捕的时候,裤带还是松开的。

  
女人与律师一起接过由他父亲带来的200万日圆和解金之后,通过律师转达了她对他的要求。她说希望通过这件事他能够痛改前非,再也不要发生同样的事情了。

  
由于加害者与被害者在开庭之前达成了和解,日语叫做“示谈成立”,加害者的认罪态度又好,事前饮酒、受到歧视等情况、法庭判他服刑一年,缓期三年执行。他因此而免去了坐牢之苦,带罪回到了家中。

  
再次被捕

  
被警察署放回家之后,本来就不愿意继续干下去的那份工作也不可能再干下去了。为了生活,他开始寻找新的工作。但是,日语不好,他根本就无法找到在他看来比较称心的工作。几经周折,他还是在一家中文报纸上看到一家酒店招店长,就前去应募。店老板也是一位中国人,他们很快就谈得比较投机,老板也很看重他,就把店委托给他了。

  
然而,好景不长。2000年8月的一天深夜,同店一位屡屡迟到的店员又姗姗来迟。他很生气,就恶言相斥,训了他几句。责怪他不该来晚。没想到,对方仰仗着自己是老板的同乡,哥哥与老板是朋友,根本就不把他这个店长放在眼里。不仅不听他的训斥,还破口大骂。当他听到对方连自己的妈妈都捎带着一起骂时,他爆发了。把那个瘦弱的上海人按倒在地,痛打起来。没想到,事情急转直下,那个上海人突然称肚子疼痛难忍,被打之后,就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

  
那位店员手术出院之后,到警察局通报了他。于是他又被关在警察局里,调查了几天几夜。由于,原告连连说谎,失去了日本警察的信任。他得以再次免受判刑之苦。

  
但是,那位店员并没有就此罢休,又通过律师把他告上了家庭裁判所的法庭,要求他赔偿各种损失400多万日圆。几经调解,他最终支付对方100万日圆了结了不到一年之间他惹起的又一场官司。

  
短短的一年之内,为了解决他的官司,家里为请律师,与当事人和解等花费了巨款。这笔巨款,要靠他和他的家人通过打几年的记时工才能赚到。而且,这打工付出的不仅是劳力,还有那得不到满足的自尊。这次,他仍然找到我,要求我作他的翻译。再次见到他时,他的黑发已经染成金色,穿戴也变得怪异,与一年前朴实的他判若两人。眼中流露出更加无所谓的目光,看着他的麻木,身旁老父花白的鬓发,我不仅担忧,并从内心深处祈祷,但愿下次不要再以这样的方式与他们见面。

  
5. 得了被害妄想症的留学生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就有压力。这种争斗与压力不会因为到了国外就有所减少或消失。相反,它会因为文化环境的变化,不懂语言等外国人所特有的弱点而体现得更加突出,变得更加激烈。

  
在日本留学,精神上感到孤独和苦闷的现象比较突出,加上学业,打工,奖学金等烦恼,许多留学生因此而变得怪异,甚至多疑。轻者是精神官能症,神经质,重者则患上被害妄想症,不得不放弃学业回国治疗。

  
为什么总有人跟踪我

  
99年8月的一天,编辑部来了一个神色不安的客人。他身体瘦弱,脸色白得不见一丝血色,出口惊人。他说,他在学校受到了日本人指导教师的迫害,希望我们给他主持公道,进行调查。

  
看到他一脸的庄重,我们觉得情况似乎很严重,就请他坐下来慢慢谈。他说他在日本大东文化大学攻读硕士,今年申请了奖学金。但是,他的指导教授为了不让他拿到奖学金,与系里专管奖学金的事务员串通在申请材料上做手脚,使他的申请没有被批准。相反,同研究室的另一位中国人却被批准了。他认为,这是因为那位同胞给教授送了厚礼,他才没有被批准。

  
为此,他找到教授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教授并没有同意他的观点,并坦诚自己并没有做什么手脚。做为教授自然希望自己的学生都能够拿到奖学金。但是,名额有限,有人没能够得到也是自然的。更何况教授虽然有推荐权,但是并没有决定权,因此不存在做手脚的问题。但是,他并不相信教授的话。三番五次地约见教授,使得教授拒绝见他,这更加深了他的怀疑。他把这解释为教授内心有愧,所以才不见他。

  
他还认为,这里边的原因很复杂,最重要的是他得罪了事务员。他在填写表格,有关办签证等问题上与事务员有过磨擦。因此,他又怀疑是事务员有意破坏。总之,他一口咬定学校在奖学金问题上作了手脚。

  
说到这里他突然话锋一转。他说为了这件事他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迫害。走到哪里都有人跟踪,房间里也被装上了盗听器,房东也借由要把他赶出现在的住所。还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带领东京入国管理局的秘密警察搜查他的房间等等。 最后还非常神秘地要求我们绝对要为他保密。不然,他就会有生命危险。

  
至此,我们判断他并不正常,自然也没有调查他所说的“迫害问题”。

  
事实上,在《留学生新闻》工作的三年里,编辑部接到过许多类似的电话。一位女士称她的牙齿里被镶上了窃听器,还有一位男士称在他打工的地方,已经被日本的秘密警察包围,希望我们前去救他,并要求住在编辑部里。就在去年年末,一位中国姑娘因精神受刺激而当众跳裸体舞的事实刚刚发生,令在日新闻界唏嘘不已。种种事实无奇不有,不能一一列举。总之,精神疾病正在在日华人团体中蔓延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精神异常而废弃学业的上海青年

  
各位编辑:

  
我是一名中国留学生,近期我遇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生活环境也由此变得恶劣。今,想通过贵报社告知广大留学生、在日外国人,并同时希望能得到一份正义、公正的帮助。

  
在日本,有一个专门帮助日本学生、外国留学生的机构—“内外学生相谈(咨询)中心” 。它的存在宗旨是:为日本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在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以及精神上的心理咨询,排忧解难。例:帮助介绍打工、解决在日本社会上所遇到的困难和不愉快的事情等。尤其是大阪的“内外学生相谈中心”,经常在日本的报刊上给予过报道,因为它加入了帮助留学生的活动。

  
大阪经济法科大学法学部三年级生的我,7月下旬刚刚返回日本,想趁着已经进入暑期的时间打一些零工,用来补贴生活,或为交付学费而备。所以,和以往一样向“学相”(简称)申请工作。刚开始的几天,曾经得到过工作介绍,可几天后就再也得不到工作了。每次总是在温和的轻声细语中被告知没有工作。也许是直觉或者说是经验,我告诉自己这不是事实。我坚信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一九九九年)8月5日上午10时左右,我到了“大阪学相”,在低层公用电话厅,往三楼的留学生专用处挂了电话,接通后,我还是和以往一样,询问是否有工作,什么日期都行等。在亲善的声音中我又一次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很遗憾,工作已经没有了,对不起,以后请再联系。”

  
搁下电话后,我飞快地跑上了三楼留学生专用处(前后一共碰到了七、八个中国学生,其中有几个是我认识的),结果是:在桌上端端正正地放着“求人工作申请表”,确确实实地证明了有工作!一瞬间我特别气愤,当着大家的面,拿起这些求人工作申请表,直截了当地对“某某”(工作人员,女性)说:“明明有工作,为什么要说谎?为什么说谎?”

  
这时,“某某”叫了同室的一个男同事的名字,默默地等待着希望能帮助她解决这件已经发生的、人为的窘事。在双方僵持中,我想没有必要再争论什么了。总之一句话,他们做弊了!我便离开了留学生专用处。

  
在这个有法律、论道德、讲礼节的国度中,发生了这样的事,使人惊讶和遗憾。而对于我个人而言,下面的问题始终困扰着自己:怎样做,才是遵纪守法,或者说,怎样做才能不愧对良心,无愧于日本的外国留学生呢?

  
(大阪经济法科大学 张某)

  
这是一位在日中国人留学生寄给我所在编辑部的一封信。我们在刊登这封信之前,针对信上反映的情况,通过电话向大阪内外学生中心核实了情况。这件事的当事者对我说,没有给他介绍工作是因为他的态度非常不好,而且还在这里大声争吵,事情闹到这步是本人自身有问题。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情况的话,请到大阪来当面核实。

  
鉴于上述对话及向本人了解情况,我把这封信公开出来。信件公开之后,在大阪的留学生中引起了比较强烈的反响。内外学生中心也非常重视,并写来公开信,澄清事实,强调大阪内外学生为留学生服务的积极作用。同时,认为我把留学生的信在报纸上公开,并把有关日本人职员的名字也以实名报道的作法,严重损害了内外学生中心某职员的名誉,要求我公开道歉。我拒绝道歉,双方僵持不下,最后还是我的上司出面圆满地解决了问题。

  
事情至此,暂告一段落。大家喧闹了一段之后就自然平息了。可是2000年2月,就在我快要忘却这件事情的时候,事件的主人公――一个高大的上海青年竟然从大阪来到东京。他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看上去英俊聪明。他说他是来告状的,如果告状不成,他就得中断学业,返回上海,再也不来日本。

  
原来,他自上次的事件之后,一直对内外学生中心耿耿于怀。“内外中心”几次给他介绍的工作,他都干不了几天就不干了。精神的高度紧张与亢奋使他患上了被害妄想。恰巧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他险些遇到车祸。于是,就开始怀疑有人要谋害他。还怀疑同学们围绕着国际电话有大阴谋,让我调查。现在,他由于没有认真打工,已经拖欠学校学费很长时间了。学校根据规定,下发通知说如果他再不按照规定的日期把学费交齐的话,将开除他的学籍。

  
对此,他感到不服。他认为是“内外学生中心”害得他不能打工,所以他才交不上学费。因此,内外学生中心应该负责。此外,学校的老师也有意刁难他,所以才要开除他等等。

  
听了他的话,我感到事情不像他说得那样复杂。就试图说服他,赶紧回大阪把学费交齐,这样就可以免去被退学的处分,继续完成只剩一年的学业。对于他来讲这是最妥善的解决办法了。他所在的大阪经济法科大学是一所私立学校,每年的学费至少也在100万日圆之上。如果就此荒废了实在可惜。

  
但是,处于非正常状态的他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告,还高傲地说,他在上海的家里非常有钱,即使自己不打工也没有问题,家里完全可以供得起。但是,他就是要这口气,学校不应该开除他。他来到东京就是要告状的,如果告不成他宁可放弃学业回国。

  
没有办法,我只好把他带到东京的留学生自愿者咨询室,希望那里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能够说服他。咨询员是一个非常认真负责的日本老人,她当天与他谈了两个多小时也没有说服他。就又把他认识的律师请来,约好再次与他见面。可是,他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任你怎样说他都拒绝妥协。由于他陷入病态,因此,一切所为都按照自己的所想去做,根本就不考虑后果。否则他就不会连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就不顾一切地从大阪跑到东京。

  
在东京奔波了几天之后,他打来电话说明天他就回大阪,把事情处理完之后就回上海,再也不来日本了。因此,希望约我在东京最豪华的地段—银座吃饭,以表示对我的感谢。我很为他的草率感到生气,但是,内心深处又对他的妄想感到非常的同情,我知道他的退学已经不可能挽回,就婉言拒绝了他的邀请,祝他顺利回家。

  
没想到,第二天的上午,他又来到编辑部,留给我一副旅行象棋,并告诉我他在上海的住址,让我回国的话一定与他联系。这个时候,卸去了一切重负的他天真得像一个小孩子。也许他今日的表现反证出他昔日的孤独,也许在离开日本之前,他在内心深处把我当成了他真正的朋友。但是,我却为自己的无力而感到不安。一时的精神脆弱就葬送了他三年的努力,报废了他本该充满光明的前程。这样的人生悲剧本来就不该发生,遗憾的是我们却不能防患于未然。

  
6.人间并不孤独

  
身在异国他乡谁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不安和孤独。“外国人”这个特殊的身份又使在日华人难以享受与“本国人”完全同等的法律保护和应有的公民权力。因此,在与日本社会、周围的日本人打交到的时候,即使是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甚至是吃了亏,外国人一般也不愿或不能据理力争。特别是在极端的情况下,比如触犯了法律、不得已被卷入了法律纠纷、冤假错案的时候,外国人由于不了解日本的司法制度,加之语言的障碍、文化习惯的不同,往往不懂得依法保护自己正当的权力,更无法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判决。

  
然而人间并不孤独,一些有良知的日本普通公民、律师、民间团体已经开始了脚踏实地的行动,为维护在日外国人的人权而默默无闻地奔波。下面记录的故事不仅真实也更加令人感动,同时令我再度思考人权的本意。

  
两位死囚与一位无私的女性

  
1992年5月30日下午1点30分,位于东京都多摩市关户2丁目的一家“扒金库店”(日本的一种合法赌博的游戏厅)内发生了一起强盗杀人事件。三名携带凶器的男子潜入店内,尾随运送现金的该店主任(当时39岁)和副主任(当时43岁)进入店内的电梯后,遂将两员工杀害。此后,又将发现异常而匆忙赶来的该店取缔役(日语。相当于中国语的经理)(当时36岁)在电梯口处杀害。当时,由于在电梯内遭到了超过他们想像的强烈抵抗,案犯仅抢走了约234万日元便仓皇逃走了。(上述事实是据东京地裁八王子支部1995年12月15日宣告的平成4年(わ)第1018号、平成5年(わ)第20号、第21号的判决书整理的)

  
1992年12月,日本警方经过多方侦查,终于在事件发生半年后,将其中的两名中国籍从案犯陈某及何某逮捕归案,而同为中国籍的主犯王某却已于两周前潜回大陆,现在仍在逃亡之中。1995年12月15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八王子支部宣布一审判处陈、何两者死刑。1998年1月29日,东京高等裁判所宣布驳回陈某及何某的上诉,维持1审判决,再次宣判了两人的死刑。

  
宣判当日,日本各大新闻以很小的篇幅,对上述审判结果作了简单的报道。两名素不相识的外国人的死刑也并没有引起日本社会的广泛注意。可是就在远离东京的一栋住宅楼里,一位普通的日本女性却盯着一条人命关天的小新闻陷入了沉思。两个外国人抛家舍业地来到日本,为什么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为什么要客死他乡?难到他们不知道日本也有法律?难到他们认为身在异国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他们是否了解日本的死刑制度并没有废止,杀人仍是要偿命的?他们会说日语吗?他们会不会因为语言上的障碍而没有得到公正的审讯和判决?想到此,这位女性再也无法平静,提起笔来给两位关在日本监狱中的中国犯人写下了第一封充满关切的信。

  
就这样,一则简短的新闻把一位普通的日本女性与两名囚徒的命运连在一起了。她的名字叫上村和代。上村女士的少女时代是在中国度过的,因此,她具备一定的中文读写能力,发往狱中的信件也都是用中国语写成的。会说中国话及在中国度过的美好时光使她对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强烈的人权观念又促使她以平等之心关注两位被判死刑而关押在狱的中国人。在遇到此次事件之前,日本的新闻界曾经从保护人权的角度,报道过外国人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被判处比实际应受刑法还重的刑罚,甚至被处以死刑的事例,有的记者还以此指出了日本法律在审讯外国人时口译翻译不足,素质也急待提高等问题。这样的报道给上村女士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回顾自己的经历,她无法忘怀当年随父母刚刚回到日本的时候,由于不会日语所承受的孤独和苦闷。这难忘的过去又使她能够理解一个外国人来到异国他乡的不便和不安。她甚至善良地想也许是因为有什么难言之苦,两名中国人才走上了犯罪的歧途,她希望能够通过自己微薄的努力,为他们争得一线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被处以死刑。

  
为此,自今年2月起她先后向狱中的两人发出了10封以上的来信,反复告诫他们不要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总是找理由为自己辩解,要认真认错,诚恳地向被害者的遗族谢罪,请求他们的原谅。不仅如此,上村女士还多次前往监狱,与两位孤独的中国囚徒会面,给予他们人道上的关怀。

  
两名举目无亲的中国囚徒被上村女士无私的行动所震撼,他们接到来信后先是半信半疑,继而欣喜若狂,最后是感激涕零无以言表。经过接触后,他们理解了中村女士善良的愿望,他们开始信赖她,并向她敞开心扉,寻求帮助。他们懂得了与律师积极配合,真心实意地悔过是减轻罪刑的唯一出路。他们在死的绝望中感到了求生的渴望。于是,他们拿起笔来,写出封封长信,向上村女士提出了许多难解的法律问题,鼓起了向最高裁判所上诉的勇气。

  
上诉对于他们和与他们一起奋斗的律师来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必须为此准备数目庞大的材料。因此他们只好托上村女士将他们看不懂的或想知道的法律文书,如审讯纪录(调书)、判决书、上诉理由书、辩护要旨等文件翻译成中文。对此,上村女士总是爽快承诺,尽可能认真仔细地将他们所要材料翻译后,再寄给他们。可是,他们迫切的提问却难住了上村女士。因为她毕竟只是一位普通女士,她所知不多的近乎常识性的法律知识是无法解答那些深难问题的。于是,上村女士想到了向律师求教,向社会团体求援。

  
死刑废止会伸出了援助之手

  
接到陈、何两位来自监狱的回信后,上村女士想方设法向有关人士、朋友、熟人寻问相关的法律知识及解决办法。一位曾在一起参加社会奉献活动的知己,还热心地为她介绍了一位知名律师的夫人。这位夫人的丈夫为外国人打了许多著名的官司。夫妇同是捍卫人权的斗士。上村女士与他们相识后,便任其为师,时常与他们取得联系,提出问题。这对热心的妇夫也不厌其烦地当起了义务咨询员,考虑到两位中国人囚犯的特殊情况,律师夫人又把他们的问题通知了一个民间团体-死刑废止会(死刑废止の会)。

  
死刑废止会成立于1989年,目前有会员500人左右。主要由律师、社会人、主妇等主张人权的人士组成。会员围绕废止日本的死刑制度,支援被关押在狱中的各种犯罪者,防止冤假错案等召开定期活动和讨论会。该会的代表菊池女士是一位从60年代就投身于人权运动的热心女性。在律师夫人介绍何、陈二人的情况之前,菊池女士就已经以该会的名义给身在狱中的他们写了信,并与稍通日语的何某取得了联系。所以,当上村女士通过律师夫人找到菊池女士时,她们竟有似曾相识之感。在此之前由于语言方面的障碍,死刑废止会的会员只能用日语给狱中的人写信,所以,一直没有收到不会日语的陈某的回信。现在通过中村女士,该会也掌握了陈某的情况。并应何、陈两人的要求,就上诉律师的人选等问题与其它支援者一起商讨如何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

  
菊池女士认为,日本监狱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不平等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外国人一旦入狱首先由于语言不通,就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不明不白地在审讯书上签了字而导致罪过于实的人也只能悔恨终生。

  
外国人刑事辩护团是在日外国人的朋友

  
在外国人刑事辩护团的设立宗旨书上,写着这样的话:“外国人刑事辩护团是当外国人被卷入刑事事件时,以使他(她)们受到正当的待遇,履行合法的手续,为其提供法律知识,口译翻译及其它援助为目地的,由律师,口译翻译及其它自愿者等为在日外国人提供援助的团体。

  
……事实上,许多被抓或被判刑的外国人,语言不通,又不懂日本的法律,也没有受到适当的援助。有的人即使被告知有沉默权,也无法理解沉默权的具体含义,即使知道有聘请律师的权力却不知道怎样才能请到律师;甚至有的人连向看守寻问如何邮寄信件都做不到。

  
日本的法庭(裁判所)一般都将根据嫌疑者的供词做成的审讯纪录看做强有力的证据。这就是说一旦写在纸上的事情是很难在审判时再次推翻的。许多外国人供述之后,在还没有弄清署名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时,甚至在根本就看不懂用日语写成的审讯纪录的情况下,正在接连不断地在事关重大的审讯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外国人刑事辩护团愿以尽量减轻外国人所特有的困难为己任,为使在密室内难以大白于天下的刑事手续尽可能地趋向合法化而极积开展活动。”

  
上述内容是外国人刑事辩护团在1992年设立当初,向日本全国公布的成立宗旨。时过六年的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人打来咨询的电话,或请求聘请律师。经这里为外国人介绍的律师大多不计较费用,对于无支付能力的人也一视同仁,有时甚至还要代替委托人支付高额的翻译费用。在这里没有人种、国籍等的差别,只感到被尊重的“人”的至高无上的尊严。外国人刑事辩护团的会员们说到做到,事实上已经成为在日外国人的坚强后盾。当然,陈、何两人的事件也在他们关注的范围之内。

  
未完的审判

  
陈某与何某的审判并没有完结。目前他们正在竭尽全力书写上诉书准备向最高法院(最高裁)提出上诉。尽管他们很清楚地知道在一审与二审均被判处死刑以后,想通过最高法院来改变判决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他们却没有放弃努力。而且经过六年的监狱生活,通过各方人士的指点他们多少懂得了一些日本的法律知识,他们在痛苦思过的同时,也后悔自己的无知。更后悔仓促而草率地在供词上签了字。

  
本本厚厚如山的材料,寄托了他们强烈的求生愿望。一封封谢罪信表达了他们的无限悔恨。事已至此,他们不求获得被他们杀害了亲人的家属的原谅,只求能有赎罪的机会。

  
在上村女士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陈、何两人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一些日本国内,包括台湾的人权、宗教团体也向他们伸出了人道之手。时常有人前往监狱探监,寻问狱中的生活情况。在这些无私地为维护人权而奔波的人们看来,他们犯下的罪刑固然难以饶恕,但他们仍有接受平等公正审判的权力,有改过自新渴望生存的权力。

  
在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与上村女士一起来到了位于崎玉县小管的东京拘留所,见到了狱中的陈某。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竟是,今天可以说中国话了。这使我感到很是震惊。在会面仅有的短短两、三分钟内,他以极快的节奏,连续不停地说了许多话。最后不得不像电影中常见的镜头那样,在被告知时间到了还边退边说,直到他从我们的视线中完全消失。在回去的路上,我极力回忆他所说的话。在他那并不连贯的表现中,我只清楚地记得他说他一定要上告,警察打坏了他的牙齿,还提到了民族感情这个敏感的词汇。对此我想不必加以过多的解释,便可以理解他没有直接说出的潜台词。他的处境和遭遇,使我觉得有必要把事情写下来以鉴后人。同时希望每一位在日中国人都建立起强烈的人权观念,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另外,采访中许多律师还反映,在被卷入犯罪事件后,在日中国人比起那些来自西方先进国家的人来说,人权观念薄弱,多数不相信律师,有人还以撒谎企图减轻罪刑。其实,这种行为在日本这样的国家只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他们还再三告诫,如果不幸遇到了麻烦,在没有见到律师之前,千万不能轻易说话,更不能供述所谓罪刑,而应该利用免费值班律师制度(无料当番辩护士制度)请值班律师赶来为你解围。设想如果陈、何两位当初懂得这一点的话,结果将会怎样呢?

  
谁都知道人权这个神圣的词汇,可很少有人懂得或认真思考过它的真正含义。任何国家或民族对人类社会的最高理念都有不同的解释,但是正如林肯所说:人有人的尊严,不能因为对最高理念解读的不同,而使尊严意义扭曲或丧失,这就是人权。人权是一种绝对价值,不因地域、语言、肤色、性别和经济条件有所差别。

  
上村女士在2000年成立了以营救陈、何两位囚犯为主要活动目标的支援会,在教会的帮助下,定期地举行各种活动。时至2001年的现在,陈、何两位的死刑仍然没有被推翻,上村女士及支援会的活动也仍然在顽强地继续着。

  
致谢:特此感谢死刑废止会的代表菊池さよこ女士,外国人刑事辩护团的渡边绿女士,大木和弘法律事务所大木和弘先生,さつき法律事务所的大贯宪介先生,在采访中给与的大力支持。

  




 回复[1]:  亦夫 (2006-05-30 10:37:06)  
 
  你好孙秀萍,见面是人生之缘,焉敢见过就忘。你近况可好?

 回复[2]:  晓亮 (2011-05-02 09:08:31)  
 
  

 回复[3]:  待于泥= (2011-05-02 09:56:51)  
 
  全篇拜读,谢谢。

  
印象比较深地是其中许丽事件中,作者努力倡导的尊重他人,捍卫自己人的尊严地民族性格,这其实的确是我们最欠缺地,真诚希望我们每一位在日华人从自己做起,身体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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