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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道四:归化与永住(修改稿)

刘大卫 (发表日期:2009-10-01 13:30:14 阅读人次:4757 回复数:32)

  说三道四:归化与永住

  
吾丁

  


  
这几天的热门话题,就是归化与永住。本局长静静地看了好几天,首先向我自己和那些没有参与这个话题的人表示敬意。我自己也几乎没有参与争吵,只是提醒了一下李小婵女士的思维方式:人不能觉得什么东西碍事儿就想取消什么。

  


  
那些没有参与这个话题的人,表明他们心态好。不参与的含义就是:这个话题爱咋咋地,管他归化还是永住,我自己过我自己的日子。这样的心态,最好。

  
本帖子依然不准备直接空泛地讨论归化和永住的问题。只想讨论两个具体的例子。

  


  
相比之下,永住的代表,湖南的唐壮士和上海的王医学博士,心态最为扭曲。值得注意。

  
唐女壮士在论述到永住者参政权的话题下,写了一个帖子,最后一句是:做人不做偏要做狗,什么德性!

  


  
这句话很耐人寻味。我看到了,一时没搞清唐女壮士的真实含义,因此不敢跟帖子。

  
试分析如下。

  


  
1。 全体中国人都是人,日本人都是狗。

  
2。 一部分中国人是人,一部分日本人是狗。(另一部分是啥?)

  
3。 做中国人就是做人,做日本人就是做狗。(日本人招谁惹谁……)

  
4。 所有保持中国国籍的都是人,所有放弃中国国籍归化日本国籍的都是狗。

  
5。 一部分保持中国国籍的是人,一部分放弃中国国籍归化日本国籍的是狗。(另一部分是啥?)

  
5。 唐辛子和老王是人,局长和李小婵是狗。

  
6。 唐辛子是人,归化者都是狗。

  
……

  


  
我想不太可能是最后一条吧,唐女壮士哪怕脸皮再厚也不至于厚到这个程度。这有点二皮脸了。

  


  
唐女壮士无疑是坚定地保持着中国国籍的爱党女士。但是她还有一股超乎一般人若干倍的“参与日本的政治生活”的强烈愿望。这个矛盾状态在脑子里剧烈冲突,令她的大脑出了一些问题。

  


  
归化也好,永住也罢,都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对吧。没人强迫你的选择。

  
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指责别人的选择,这是一种美德。

  
老王的问题没有唐女壮士那么严重,老王仅仅停留在上海小市民的无聊吵架阶段,

  
动不动就拿出归化问题当作“武器”来攻击板凳。你归化喽!欧!你不是中国人喽!欧!你是假洋鬼子喽,欧!

  
就像小孩子吵架的时候互相喊对方爸爸的名字一样。

  
无聊得很。

  


  
唐女壮士的状态则要严重得多。有些歇斯底里的症状。

  


  
你选择永住,你一定知道,那就是以中国人的身份客居在日本。你是做客的。

  
按照中国人传统的美德,不能喧宾夺主。

  
日本有日本的法律和政府,不是中国的附属国,任何人在日本都要遵守日本的规矩。

  
如果日本的法律规定外国人没有选举权,那很抱歉,你就没有。

  
这事儿,你骂谁是狗也没用,你要到日本政府那里去吵。对不对?

  


  
唐女壮士的意思是,你们归化的人,也应该为我们永住者争取选举权!你们不给我争取,你就是狗!

  
这又是哪儿的逻辑。

  


  
——我想买楼,可是钱不够,你把你的钱拿出来帮助我买楼!你如果不给,你就是狗!

  
我这么说,别人会骂我是个无赖,对吧?

  


  


  
关于永住者与日本的参政权,我觉得应该这样看。

  
必须指出,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你们的宪法里写得清楚明白,每一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说,你本身就毫无疑问地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政权。

  
问题是,你总不能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政权的同时,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享受日本的参政权吧?参政权,有一个就足够了,你弄俩,干嘛使?

  
如果你以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按照日本的法律不能享受日本的选举权,你就气急败坏地骂别人是狗,这就有点儿丧心病狂了。

  


  
李小婵女士则是另一个极端。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和原因,她已经归化了。同样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和原因,现在又拼了命地表示自己“是个中国人”,对日本的一切都看不顺眼。

  
回归中国国籍怎么样?你愿意不愿意?

  
跟唐女壮士相似的是,也是两股激烈的情绪在脑子里激烈冲突,令大脑出了问题:国籍是个碍手碍脚的东西,甚至连偷渡到美国也要争取“幸福生活的权利”都算到天赋人权里头去了。

  


  
顺便提醒一句,唐女壮士那句话的完整说法是这样的:

  
〉〉我想骂人,谁跟在我后边骂的我骂的就是他:做人不做偏要做狗,什么德性!

  


  
我一看,当然没跟。——那不是找骂么。

  
老王屁颠屁颠地马上跟上去了。

  
还屁颠屁颠地跟了两次。

  


  
2009年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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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黑白子 (2009-10-01 13:38:21)  
 
  沙发还是板凳?

 回复[2]: 刘司令宝刀不老! 东京先生 (2009-10-01 13:40:05)  
 
  虽然部分内容儿童不宜

 回复[3]: 沙发。 自带板凳 (2009-10-01 13:44:47)  
 
  嘿嘿,局长而已,还没混到司令级别。

  
还须努力啊!

 回复[4]: 老东啊 自带板凳 (2009-10-01 13:49:01)  
 
  什么儿童不宜啊,您落伍啦,

  
你回中国看看去,碰到那些“儿童”,他们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儿,让您不宜……

  


  
哈哈哈,黑白子知道得更清楚。

 回复[5]:  大汉临离 (2009-10-01 13:56:05)  
 
  

  
又开始挑逗咱的肚皮了。

 回复[6]: 晚上挑逗不? 自带板凳 (2009-10-01 13:57:50)  
 
  

 回复[7]:  蝴蝶梦 (2009-10-01 13:58:30)  
 
  你这篇有点儿无聊。

 回复[8]:  唐辛子 (2009-10-01 14:00:06)  
 
  刘大胃:

  
是不是受今天国庆阅兵的刺激了?所以就跑这儿来撒野啦?您的身体很结实,可神经很脆弱阿。

  
放心,我不会生气的,并且还送杯茶给你。 我不能跟你一般见识,是不是?

  
请继续写继续发泄吧,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

  
你要歪曲我说过的话,那也只能由着你---在你的思维处于疯癫状态的时候,如果没法让你闭嘴,那就只好让你发泄出来。就算作是国庆外加中秋的节日娱乐吧。

 回复[9]:  大汉临离 (2009-10-01 14:05:42)  
 
  真是一物降一物,咱是绝对服了这条板凳

  
晚上的挑逗,一会儿回复。

  
新局长哪儿溜达去了?挥手去了?

 回复[10]:  吴卫建 (2009-10-01 14:10:27)  
 
  今天不报到的都去挥手啦。

 回复[11]: 我是一片好心啊…… 自带板凳 (2009-10-01 14:13:27)  
 
  是不是举例有点过分?那我把例子删除,怎么样?老蝴?

 回复[12]: 同意7楼 小木樨花 (2009-10-01 14:12:50)  
 
  有点强弩之末之感,没有前几篇帅气。当然比我强

 回复[13]: 因为挑逗太多 自带板凳 (2009-10-01 14:14:07)  
 
  

 回复[14]:  大汉临离 (2009-10-01 14:16:25)  
 
  不同意7楼

  
今天是什么日子?要喜庆,欢笑。板凳给了我们快乐,对得起今天的肚皮

 回复[15]:  不思不想 (2009-10-01 14:16:51)  
 
   搂主,[你这篇有点儿无聊]

  
第一次对你的文章有些失望。

  

 回复[16]: 知道了。 自带板凳 (2009-10-01 14:26:53)  
 
  以后继续努力。

  
多谢鼓励。

 回复[17]: 自我分析一下 自带板凳 (2009-10-01 14:33:55)  
 
  对这篇感到不满意的同学们,是不是因为文章里提到的都是真人真事,感觉作者有点不厚道啊?

  
照顾几个女士的情绪,先把那个例子删掉。

 回复[18]:  大汉临离 (2009-10-01 14:34:35)  
 
  --还屁颠屁颠地跟了两次

  
你这么一说,还真找出来看了一看。

  
居然还有这么发帖和跟贴的,开了眼界了

 回复[19]: 真的吧? 自带板凳 (2009-10-01 14:38:34)  
 
  当时我一看,不敢跟啊,人家挑明了谁跟骂的就是谁。

  
老王的中文读解能力一向很差,所以糊里糊涂地一头就栽进去了。

  
嘿嘿。

 回复[20]:  大汉临离 (2009-10-01 14:40:37)  
 
  

  
也不知道今儿个肚皮松了还是紧了

 回复[21]:  老王 (2009-10-01 15:00:28)  
 
  中国强大了,就有人不乐意了。冷眼观之则可。

 回复[22]:  夏雨 (2009-10-01 16:00:42)  
 
  很好嘛,为什么觉得无聊?

  
当时我也看到这帖和跟贴的,不知该怎么去纠错,

  
板凳这样指出,效果很好。

 回复[23]: 谢谢夏大雨。 自带板凳 (2009-10-01 16:10:07)  
 
  我也没觉得有什么无聊的。

  
女壮士那帖子不能跟,这是人家限定了的。客观情况使然。

  
但是女壮士的豪言,有必要议论一下,只能另起一贴,这是我写这个帖子的动机。

  


  
关于那几条,谁是人谁是狗,我虽然归纳了,

  
但是到现在仍然没搞清楚哪个解释是女壮士的原意。

  

 回复[24]:  夏雨 (2009-10-01 16:14:03)  
 
  恐 怕她自己也搞不清。

 回复[25]:  夏雨 (2009-10-01 17:00:09)  
 
  》老王的中文读解能力一向很差,所以糊里糊涂地一头就栽进去了。

  
》--还屁颠屁颠地跟了两次

  
我说老王在写跟贴时,一也许根本没有好好读楼上,

  
二即使读了也认为楼上骂人对自己 一定是豁免的。

 回复[26]:  大汉临离 (2009-10-01 16:44:39)  
 
  恐 怕她自己也搞不清。

  
--可能。

  
晚上继续搞清。板凳,回了。

 回复[27]: 嘿嘿。我没敢那么说。 自带板凳 (2009-10-01 16:54:55)  
 
  原意女壮士或许说不清,但是跟贴的人则是铁定了的。哈哈哈。

  


  
大汉,收到。

  


  
这个贼钩子又跑哪儿去了!

  

 回复[28]:  老王 (2009-10-01 16:59:24)  
 
  只有中文理解能力差的人才会歪曲,否则就是故意中伤了。

 回复[29]:  安弟 (2009-10-01 19:23:09)  
 
  老王,您换“母语”了?否则您可真是幽默!

  
我不歪曲,也不中伤---

  
在那篇“天赋人权和国赋人权”的帖子里。1--20楼,小木和是的在讨论“母语”,20楼小木刚谢完是的,您在21楼就跟上了,您说---

  
“别谢我,你是被我列为必须敬而远之的人物的。”

  
谁谢您了?

 回复[30]: 谢龙爷,已做出重大修改。 刘大卫 (2009-10-02 11:05: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宪法享受参政权议政权,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点确定无疑。

  
我昨天所说的“你们从来也没有参政权”,显然是一个原则性的重大错误。

  
已经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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