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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友的滋味

九哥 (发表日期:2006-08-06 21:09:29 阅读人次:2016 回复数:2)

   

  
由于城市的居住条件,现在国内的孩子们可能与狗的情谊淡薄了,但在我小的时候却是两样。

  
现在我住在日本,我身边的人,有不少与狗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就比如我琴店的写字小姐爱利,常听她讲起她家养的两只狗宝贝。一只是养在室内的哈儿狗,叫“玛丽”。那狗毛烘烘的一大团,好像很臃肿富贵的样子,但只要掉进浴缸打湿了,你就会发现那“毛包骨头”的家伙还不够一火锅的资格。养在室外的是一只很神气的狼狗,取名叫“健”。与“玛丽”相反,“健”没长几公分的毛却满身是膘。别看它威武雄壮,我想就是见到了真正的贼,它肯怕也会摇着尾巴告诉那贼君钥匙藏在哪个花坛子底下。

  
爱利的家离我的琴店开车有一个小时多的路,还要交2000日圆的公路费。为了上班方便给她在琴店附近安排了宿舍。可她还是经常回去,而且一回去还经常来电话请假。一问,才知道并不是为了什么大事,(至少我认为不是大事)而是因为家里无人,“所以要照顾两位狗宝贝,比如给‘玛丽’洗澡,带‘健’散步”云云。

  
最近,日本的电视里又天天在预报名古屋地区可能有6级以上的地震。(据说20年前就开始预报了)当我考虑是不是应该将资金再转一部分去瑞士时,爱利却在担心地震时‘健’的脖子上栓着链子会跑不出去。我调侃她,曾建议在‘健’的附近准备个锅子和一些材火,当然还有盐,(要有些辣椒豆瓣酱之类的调料,算了,那太奢侈了)万一地震房屋倒塌,一时没有食物,‘健’的那身肥膘一定可以让全家人抵挡好几顿。”听了这话,爱利先是眼睛一红,红了好几个小时,然后的一两个星期见了我眼睛就直翻白。

  
“养狗如同养猪,是为了吃肉”这个天经地义的道理,直到我20年前去了澳大利亚后才改变。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震惊全澳洲的故事:“一对无儿女的老年夫妇,带着自己唯一的‘孩子’一条丑丑的小狗去了一家亚洲餐馆用餐。夫妇对那个新来的越南厨师说‘we would like something to eat, and feed our dog’(我们想吃点东西,还有喂喂我们的狗)那天正好老板不在,那可怜的越南厨师没大懂得他们的澳洲英语,又不好意思多问。于是,让这对老夫妇等了好一会,终于端出来一大锅。那越南厨师说了声‘please’,老夫妇就开始吃。吃着觉得味道怪怪的,但还是‘yami’(好吃)。一口气吃完了,起身要走,便问他们的小狗‘孩子’在哪里。那厨师指着那锅子里的残羹:‘都在这里了,剩下的是不是要打个包带回去。“#·*+%¥#·!!!”据说那位可怜的越南厨师为此被澳洲政府立即驱逐出境。”

  
后来我移居挪威,又到过欧洲许多国家,最后定居在日本,一直没有找到过吃狗肉的机会。于是便得出这样的结论:“吃狗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专利”。但我的这个结论在两周前的台湾游得到了否定。就像我在《台湾游感》第四回里写到的:“那天在台北车站附近的一家饭店门口,我看见店里的人出来喂一大群狗。那店员见我的日本同伴爱利小姐那么喜欢狗,便对她说∶‘这本来都是些流浪狗,到了我们这里老板就把它们养起来,都是上了牌打了印的。’爱利一个中国话也不懂,当然只能边听边傻笑。我忍不住装傻问了句∶‘那你们是不是狗肉料理专门店?’那店员听了像娘挨了骂一样∶‘开什么玩笑!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台湾人是不吃朋友的。’扭头走了。”那店员的话,就把“吃狗肉”的专利孤立给大陆了。

  
九哥是大陆出身,当然吃狗,(只是近20年来装着不吃,装久了也就变得真的不吃,或不多吃了)小的时候,我和弟弟都有过“画夜床图”的嗜好,家里大人听说冬天吃狗肉会有所疗效,所以没有少吃。后来哥哥参加工作后,在医学院当技术员,所谓“技术员”就是给准备拿去做实验的狗打麻药。那些狗被做完实验后,有些不但“为祖国伟大的医疗事业做出了贡献”,连遗体都要“献身于祖国伟大人民饥饿的肚皮。”而我们弟兄也就没少沾哥哥“近水楼台”的便宜。

  
哥哥提回来的,当然不是狗的形状,而是些已经不通人性了的肉。所以吃了多少也不记得。唯一记得的,是那只白色可亲的“飞虎”,那只我们兄弟亲手养大的密友。在讲这段故事之前,还是先插一段我前任太太尤佳利家哈巴狗的故事。

  
那是五年前,我刚搬到名古屋的时候,我和尤佳利住在一个叫“本山”的地方。每次我们开车出去经过一个兽医院时,尤佳利总要把脸转过来避开那医院。在我再三追问下,她坦白了“我家‘琪儿’就是在这个医院过世的。”我当时有点后悔不该问人家这种伤心的事。但又十分纳闷“琪儿”怎么会死在兽医院里。后来,在尤佳利的历史照片里,我发现几乎所有的全家照都有只毛烘烘的哈巴狗。才知道原来“琪儿”是那只哈巴狗的名字。

  
据说是尤佳利还在读中学时,她的小妹妹“真理”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当时全家反对,在真理妹妹一再强调“绝对我自己一个人来照顾”的许诺下,只好允许“在找到合适的主人之前,暂时寄养。”就那样,那条幸运的“琪儿”作为家庭一员,“暂时”了十三年。据说开始,小妹妹真理的确花了不少时间照看“琪儿”,但慢慢,责任就开始移交给了尤佳利和大妹妹“美香”。最后,完全归于了母亲。每天要喂饭,洗澡,出去散步。散步时还要带上塑料袋以防琪儿“随地方便”。健康的时候还可以,就怕生病。母亲对“琪儿”的担心,有时惹得小妹妹真理都吃醋:“我们做女儿的好像都不如那条狗。”而母亲的回答是:“你们是人,哪里不舒服可以说得出,而琪儿有什么都讲不出,多么可怜!”

  
当然,家里有条“琪儿”一定多了许多乐趣。但是,麻烦也不少。就比如全家人外出旅行,就事先要找到能够提供照顾“琪儿”的饭店。家里的桌椅书报被“琪儿”啃得稀烂就是些不值得一提的小事。还有费用,狗食狗用品是当然,最花钱的一次是“琪儿”生病住院动手术,据说花掉60万日币。那相当一个普通日本人两三个月的工资。(折合人民币有四万以上)尤佳利家不是什么大户,她高中丧父,靠母亲一个人带着三个女儿一条狗,怎么也说不上富裕。但是,“琪儿也是家里的一员,病了,就得全家人节省花钱治。”

  
直到那天,“琪儿”实在不行了,在本山兽医院过世,享年13岁。听尤佳利说∶“当我接到医院里的电话的时候,震惊得说不出话。那神情吓坏了公司的同事和上司。等大家知道了是怎么回事,都表示了极度的理解同情和安慰。我们全家人都从公司请了假,(日本人从公司请假,是除了死了爹或死了狗才有的事)到医院与琪儿的遗体告别。仪式后,把琪儿安葬在早已买好了的插有墓碑的墓地里。”

  
需要说明的是,琪儿所受到的待遇,在日本是极为普通,决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听了尤佳利的这个故事,如果你对“做日本老婆的丈夫是什么滋味”没有体会的话,至少你对“做日本老婆的狗儿是多么幸运”有所了解了吧!

  
而我那只“飞虎”的命运,却是另一番风味。记得大约是我读小学四年纪的时候,父亲从他“蹲点”(共产党的干部派到农村去管理农民)的乡下回来。他把个小旅行包打开,嘿!跑出条白色的小狗来。我们兄弟都同意我的意见,把那小狗取名为“飞虎”。

  
从那以后我就忙了。每天到公共食堂或外面找一些肉骨头来喂飞虎。这样,飞虎很快就“拒邻家孩子的排泄于口外”,创造了“狗改不了吃屎”的例外。

  
飞虎长得很快,不到一年就威武得像头小马。每天早上飞虎送我去上学,每次都要等我过了铁路,等我再三叫它回去,它才肯停住,眼巴巴地看着我消失。而等我下课,老远一声喊:“虎来”,飞虎就会扬起那高傲的尾巴,从什么地方冲出来。

  
有一次,我在学校受了委屈,便带着飞虎去找那同学家的狗摆平。结果那狗不堪一击,两个回合就败下阵来。那同学见自己的狗打输了,气急败坏,捡起个石头就朝我砸来。飞虎见主人受到威胁,便向那同学扑了过去,那石头不偏不歪,正好落在飞虎的左前腿上。飞虎痛得尖叫,但仍然向那同学扑去,那同学见势不妙,拔腿就跑。飞虎追了几步,倒在地上,呻吟着。我一摸,是骨折了,便万幸起那石头没有落在我的眼睛或鼻子上。

  
在中国,人看病都成问题,哪有什么兽医院那一说。自己找点破布帮飞虎包起来,就这样,飞虎一瘸一瘸,个把月后,开始可以歪歪地跑起来了。那歪歪的体态变成了飞虎的特征,直到最后。

  
从那件事以后,学校里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而飞虎的脾气却由此变坏,从过去见生人也摇尾巴乱舔,变得见生人就夹尾巴乱咬。两年后,飞虎长得高头大狗,给过路的人添了不少伤疤。邻家的人建议要敲掉飞虎的四颗犬牙,他们用了许多办法,把罗卜烧红丢过去让飞虎咬,用铁丝套上犬牙猛拉、、、、、、飞虎很精明,对其他狗有效的所有方法在它身上都失败了。最后,大人们只好提议叫我把飞虎的口扳开,再让别人用钳子夹着它的牙齿拔。我把手伸进飞虎的口里,飞虎只好把嘴张得大大的,等大人夹住它的牙用力拔时,飞虎痛得“汪汪”叫,但就是不把嘴闭上。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推开那大人,让飞虎跑了。

  
第二天,又有一个受害者来告状,母亲被逼得下了决心。六块钱,把飞虎做肉价卖给了三户邻家。交了钱,那三户邻家的大人就拿起石头网子追,飞虎被追得到处乱窜,最后筋疲力尽,躲到了我的身后。这时大人们抬来一个箩筐,因怕被咬,示意叫我把飞虎引进筐里。我推了飞虎两把,飞虎很不乐意。(这是飞虎第一次不服从我的命令)我只好把飞虎抱起来放进箩筐里,飞虎这才放心,睁着双信赖的眼睛一直看着我,直到大人们把盖子盖上捆起来。

  
狗是通人性的。它们的通人性又尤其表现在对主人绝对的忠实和信任。但是,我们家的飞虎那天却犯了个致命的错误,那便是它没能认识到它当时是生活在一个不通人性,一个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信任的社会。

  
我的飞虎被大人们抬到铁路旁边的小池塘边,(就是飞虎每天送我上学的那条铁路旁)那箩筐往水里一放,我的飞虎一声也没吭,只冒出一串串水泡、、、、、、

  
晚饭的餐桌上,多了一个菜,那便是我飞虎曾被打伤的左前腿内侧的那一块肉、、、、、、

  
请原谅我不得不把话题转一转,转到两周前我访问台湾期间的那顿“最后的晚餐”上。那天我和台湾“优秀文学社”的三位女编辑一起吃饭,总编Michelle突然谈起日本人吃活鱼,是“多么的可怕”。而我却不以为然,并举例说:“我们华人吃猪肉在回教徒们看来是‘多么的可怕’,而我们看法国人吃蜗牛,泰国缅甸人吃昆虫,又是‘多么的可怕’、、、、、、”说着,我还想起77年我混在共产党的队伍里去湘西最贫穷的山区搞推广良种的工作。那地方的人真的穷得夜不闭门窗,因为他们的家都没有门窗。大家饿得吃南瓜叶子南瓜花,红薯叶子红薯藤,却不吃满地乱跳的青蛙。我饿极了,一到晚上,就穿上长裤靴子拿着打蛇棍出去抓青蛙。第二天必有工作队其他战友来访,一起借农民的锅煮了吃。(有个广西人,竟然连青蛙皮也吃得津津有味,“多么的可怕!”)吃完后,我们发现那农民把锅子拿到池塘里刮了又刮,恨不得要刮掉一层似的。他们一定认为,我们这些城里的干部居然连青蛙都吃,是“多么的可怕!”

  
由此看来,“吃什么”,“不吃什么”,真的只是一种传统、文化、习惯。

  
至于我的前任尤佳利家花那么大一笔钱,(那笔钱可能是祖国许多农民辛劳一辈子也不敢想象的;就是在城市里,大概也够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过上十几年了。而那笔钱如果用在柬埔寨或非洲,甚至可以救出许多孩子的性命。)那么大一笔钱竟然花在一条小狗,一条很小的狗,一条抓在手里只有一小把的哈巴狗的身上,是不是值得?我不宜评叙。

  
另外,吃不吃狗肉,“可以用来衡量一个民族的文明或野蛮的程度”或者是“如同吃不吃别的东西一样,仅仅只是一个群体的传统、文化与习惯”,这个问题大家也可以继续慢慢讨论。

  
但是,我亲口吃掉了我的狗,却是件永远不可饶恕的事情。我如今只能以“吃了我飞虎的肉,便意味着它永远活在我的身上”这种自欺的荒谬来聊之慰藉。呜呼!

  
九哥于日本

  




 回复[1]: 吃狗肉不是大陆的专利 校长 (2006-08-08 18:34:49)  
 
  “吃狗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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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建议9G看看朝鲜人杀狗,吃狗肉的文化.如果可以叫文化的话.

  
由此看来,“吃什么”,“不吃什么”,真的只是一种传统、文化、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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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回复[2]: 专利的意思就是说 后生可爱 (2006-08-08 22:57:11)  
 
  咱吃了,别人就不能吃...可是朝鲜人还吃那...

  
所以不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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