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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扪心自问:你配享受民主人权吗?
林思云 (发表日期:2009-05-30 17:11:26 阅读人次:15046 回复数:213)
在开题以前,请允许我先做一个小测验,请扪心自问一下自己“配不配”享受民主人权的资格。
(一),你去火车站买票,售票口排着长龙般的队伍,你有一个同学在售票处工作,你是选择:
A、 去找同学托他帮忙买票;B、不去找同学,自己排队买票。
(二),你儿子要找工作,你有一个亲戚在要害部门任职,你是选择:
A、去找亲戚托他帮儿子找工作;B、不去找亲戚,任凭儿子自己去找工作。
(三),你父亲得了重病住院,你是选择:
A、给主治医生塞红包,请他格外关照父亲的病;B、不给主治医生塞红包,相信他会秉公办事,认真给父亲治病。
如果上述三个问题,你的回答都是“A”,那你就没有民主国家公民的素质,不配享受民主人权的资格;如果上述三个问题,你的回答都是“B”,那你是标准民主国家的公民,拥有享受民主人权的资格。至于这个理由,我将在下面讲述。
中国历史上最深入和最精辟地讨论民主人权的问题,是清末关于西洋宪政和中国传统体制优劣的一场大讨论。当时人们还没有把民主人权看成是“神圣”的字眼,可以畅所欲言地谈中国应该选择“独裁”,还是应该选择“民主”的问题。几曾何时,“民主”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字样,没人敢说民主不好了,甚至反对民主的人,也打着民主旗号来“打着红旗反红旗”,比如‘民主集中制’云云。
再回到清末关于西洋民主体制的大讨论,当时反对中国搞西洋式民主的最大一个论点,就是中国人没有公民意识,只要享受公民的民主权利,却不肯承担公民的社会责任。因此推论中国百姓的性格和素质,不适合搞西洋式的民主体制。
什么是公民的社会责任,笼统地说,就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维护社会公正。先说说公共秩序。凡是到了民主国家,首先第一印象就是城市街道整洁,行人车辆有秩序,公共卫生很好,没有脏乱差的现象。这是因为这里的人民有社会责任感,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秩序和卫生。到了非民主国家的城市,一般都是“脏乱差”,这里的人民没有社会责任感,随意破坏公共环境,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拥挤插队等等。 因此只要看一看一个国家的城市环境,就可以大致断定这个民族是不是适合搞民主体制。
再说说社会公正。我们可以先看一个外国的例子。最近澳洲出了一件事,一位从中国大陆移民到澳洲的外科医生,为了孩子能够考上精英中学,给学校老师寄去两封信,信封里总共装了2500澳币(相当于一万多人民币)。为什么要送钱呢?因为澳洲学校的考试不像中国由升学考试决定最后的胜负,澳洲学校平时根据一些考试和老师的观察给学生打一个分数,这个分数和升学考试的分数加在一起,来决定孩子最后上什么学校。这样一来,老师给孩子的平时分数就至关重要了,哪怕是升学考试的成绩比别人差一点,平时的分数高的话,也可以平衡一下。
那位从大陆移民去外科医生给孩子的老师两大信封钞票时,还夹了一张纸条,意思是:我很想看到我儿子的各科成绩都有显著的提高。这位医生送完红包后以为没事了,可澳洲老师打开信封后立即报警,廉政公署来找这位医生,接下来就是起诉。据说这个案子惊动了整个澳洲,在澳洲法官看来,这位医生的行为是赤裸裸的贿赂,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不过那位大陆移民的医生对此并不服气,在澳洲法庭上辩解说:“我这不是行贿,只是为了感激老师对孩子的照顾,这是我们中国的文化,这是我们两国文化差异造成的……”。这位医生的话不错,中国的文化是不一样的。我们不妨看一个简单的例子:我有一个同学在火车站售票处工作,我去火车站买票,发现排队的人很多,很难买到票,于是我自然想到托我在售票处的同学买票。请注意,托熟人帮忙买票,我丝毫没有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更不会有犯罪的罪恶感。但按照西方民主国家的公民标准看来,托熟人帮忙买票,已经构成了破坏社会公平的犯罪行为,是变相的行贿。对于在外面排队买票的人来说,我托熟人走后门的行为侵害了他们的人权。像我这样损害社会公正、侵害他人人权的人,当然没有资格享受民主的权利。上述开题的问题(一)、(二)、(三),就是考察一个人有没有自觉维护社会公平的意识。
还是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托同学买火车票,要求他对我这个熟人优先照顾,如果那位同学不肯帮我的忙,让我到外面去和大家一起排队买票,我会怎么想呢?尽管我的行为本身是在损害社会的公平,但同学拒绝我,我会以为他是在维护社会公平吗?我完全不会这么想,我会勃然大怒,以为他看不起我,以为我在什么事情上得罪了他,他来报复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他拒绝我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当然更不会认为他这样做是在维护别人的人权。换句话说,在中国一个人铁面无私,不照顾熟人维护社会公平,是很难被周围的人理解的。
所以中国的悲剧就在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人反而不被人们理解。中国没有“公民”观念和意识,大家不仅不会自觉地维护社会公平,反而为了自己的私利,随意破坏社会公平。这样的老百姓,自然是不配享受民主制度的。
不少外国朋友不解地评论中国说:“你们中国人对争取人权很不热心。”我说:“中国人注重的不是‘人权’,而是‘人情’。西方人为人权奋斗,中国人为人情奋斗。”即使在现代中国,“人权”也基本是一纸空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处处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公平”,到处存在践踏人权的现象。在中国,践踏人权的并非只是官员,老百姓也时时刻刻不知不觉地践踏别人的人权。
在中国的国情下,熟人帮忙的“人情”,比人人平等的“人权”,更加重要得多,所以中国不为“人权”,而是为“人情”而奋斗。在中国一个人要想争取到较好的生存条件,必须用“人情”建立起自己的朋友互助网,这对于个人来说是好事,但对于整个社会来看,会造成拉关系、组山头、裙带风、走后门等社会弊病,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平。
现在很多赞美民主的人,总是喧嚷民主人权能使你的得到什么,却哑口不言民主人权要求你做到什么。就拿开题第一个问题为例,如果中国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宁可自己排长队买票也不去托熟人走后门,那么中国终究不会实现真正的“民主人权”,因为我们的人民(包括我自己),做不到民主国家公民的要求。
按照目前中国民众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大家只想要公民的民主权利,想要这个自由,那个自由,却不想承担公民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责任,大家都想方设法拉关系走后门,用不公平竞争的手段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样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民去搞民主,恐怕将会是一场灾难。因为西方国家的民主和人权,与其说是来自国家的恩赐,不如说是来自大家共同的努力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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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81]: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12:14)
〉〉了干娘忘了亲娘的东西。我想提醒我自己应该有廉耻心。
------
不好意思,我的亲娘和干娘都是自然人而不是国家。我的廉耻心跟你的廉耻心不同,估计你那个是八荣八耻。
〉〉我现在讲的不是有没有投票权的问题,而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别把水搅浑了。谢谢自重。
------
那就麻烦你别把人家国籍拿来搅浑水。
回复[182]:
回复[168]: 民主也是要炮火打出来的
林思云
(2009-06-03 10:14:33)
〉〉因为南方的棉花抵挡不住北方的炮火。因为静坐绝食抵挡不了坦克机枪。
…………………………
小木的话很对呀,真正的民主都是靠炮火打出来的,美国、法国,包括日本、德国、意大利的民主,都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靠炮火打出来。
台湾、香港的情况太特殊了,不能算普遍的例子。所以中国要搞真正的民主化,也非要靠枪杆子不可。可是一动枪杆子,中国就要大乱,就要内战,结果民主没搞成,变成一场内乱。
》》20年前的今天,他们就在静坐绝食甚至面对坦克机枪,甚至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今天还有那么多被誉为精神病患者的人上访讨说法,你能说他们没有争取?你轻飘飘一句话否定了他们的执著。
…………………………
这些教训,不正告我们,民主是需要炮火来支援的么?
回复[183]:
建议小木读读辛亥革命史,就知道宋教仁恩赐民主的故事了。
林思云
(2009-06-03 10:17:52)
〉〉 宋教仁是原本掌握了统治权的皇帝还是独裁者?怎么叫宋教仁恩赐?
…………………………
建议小木读读辛亥革命史,就知道宋教仁恩赐民主的故事了。
回复[184]:
老王说的对,没必要跟我争论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18:26)
〉〉日本人的民主很好吗?你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哦。大概你阅历还很浅,没必要和你争论。
-------
我没有认为日本的民主就很好了,但我认为比没有民主的好。
你认为民主不是好东西,那是你的自由。
我也没觉得我阅历深,在自由国家生活过了比较过了,我却还没有得出 中国人不配民主 的结论。
一样米养千样人,老王,你就允许我浅薄一点吧,别跟我当真。
回复[185]:
建议林先生去查查新华字典,什么叫做 恩赐。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22:38)
〉〉建议小木读读辛亥革命史,就知道宋教仁恩赐民主的故事了。
-------
宋教仁自己没有掌握统治权吧,如果他只是用语言来鼓动大家行使各自的投票权的话,那也是他的自由啊,怎么叫 恩赐 呢?那些投票权又不是原本归他所有然后他送给大家了。
回复[186]: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28:31)
〉〉这些教训,不正告我们,民主是需要炮火来支援的么?
------
民主不需要炮火来支援,因为民主本身就是通过和平投票来解决问题。
民主化进程有可能需要,但那要看独裁者是否要用炮火镇压。
回复[187]:
王者非王
(2009-06-03 10:31:31)
嘿嘿,拜托你不要乱咬好不好,我什么时候说了“中国人不配民主”的结论了?我只是指出了民主制度的一些问题而已。谢谢你不要把水搅浑了,好不好?我建议你从今天开始不要用你看不起的国家的语言了,我可是当真的。当然,只是建议而已。如果你真的一定要用,希望能够尊重一点,用的正确一点,因为这不是你的母语。
回复[188]: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37:53)
〉〉所以中国要搞真正的民主化,也非要靠枪杆子不可。可是一动枪杆子,中国就要大乱,就要内战
-----
林先生的这个论断,已经放弃了和平对话的可能性,你这是在提醒那些掌握着枪杆子的人:你们一定要开枪哦。
林先生说台湾没有代表性,那中国也不一定要争这个代表嘛,国民党的独裁不是也一度非常厉害吗,人家已经放下屠刀了,2-3代人之后的共产党就一定不会?
我认为中国走向民主是必然的,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以什么样的契机。
我认为中国不一定会通过战争来实现民主,就因为还有那么多执著地信访的老百姓,他们依然在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暴力手段。
回复[189]: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41:42)
〉〉我只是指出了民主制度的一些问题而已。谢谢你不要把水搅浑了,好不好?
-----
你在另一个主帖里确实谈了民主制度的一些问题,还谈得比较系统,有3点。
你说的3点我在你的主贴下都已经作了回帖。咱们别在这里搅林先生的好贴吧。
回复[190]:
小木樨花
(2009-06-03 10:55:27)
〉〉我建议你从今天开始不要用你看不起的国家的语言了,我可是当真的。当然,只是建议而已。如果你真的一定要用,希望能够尊重一点,用的正确一点,因为这不是你的母语。
--------
1,抱歉,我对你只能用中文来说。估计你的日文还没利索到能够来讨论的地步。
2,我看不起的是那种认为别人没有资格享受民主的观点,如果你只是要说民主本身有它的缺陷,那你的观点不在我的看不起之列。
3,我的母语是什么,不是由你来决定的,别瞎操心了。
回复[191]:
层林尽染 (2009-06-03 10:49:14)
> 认了干娘忘了亲娘的“东西”
> 拜托你不要“乱咬”好不好
上面双引号里面的文字是什么意思?老王你也老大不小了,有点不要face了罢!
回复[192]:
王者非王
(2009-06-03 11:04:51)
好,解释一下引号(哦,没必要写双引号吧)里的文字。
东西是相对于南北而言的,在中国古文化里,东方属木,西方属金,相对于南北的水火来说,是有形物质,因此所有的有形物质都可以称之为东西,没错啊。
乱咬呢,用来描述那些不顾事实,胡乱捏造的现象的名称,又有何不可?
回复[193]:
对人身攻击性的发言
小木樨花
(2009-06-03 11:05:41)
我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道不同也。
回复[194]:
层林尽染 (2009-06-03 11:06:48)
老王你这个东西,今天你咬的太好了!佩服!
注:那个乱字就暂时不用了。
回复[195]:
我代表老王抗议:老王不是东西
科长 (2009-06-03 11:13:07)
电脑是东西,网络是东西,上网发言的都不是东西
回复[196]:
老王就是个东西!
层林尽染 (2009-06-03 11:16:30)
> 因此所有的有形物质都可以称之为东西,没错啊
没错啊!这是他自己说的!他怎么能不是东西呢?
回复[197]:
小木樨花,看看这个。
林思云
(2009-06-03 11:16:58)
http://news.sina.com.cn/c/2009-06-02/024215716747s.shtml
据最新报道,陕西汉中发生狂犬病疫情杀狗2万余只,目前疫情已波及11个县区的186个乡镇,全市被犬类咬伤或抓伤人数累计达5523人次。自3月21日起已有8人发病死亡,目前仍有2名疑似病例住进洋县医院进行抢救性治疗。
中国卫生部25日通报介绍了狂犬病预防控制有关情况。中国属于人狂犬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发病数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2006年1~8月全国共21个省份有狂犬病发病报告,共报告病例1874例,其中1735例已死亡。
不少养狗人为了自己省钱,不给狗注射狂犬病疫苗,这是中国中国这么多狂犬病的根源。另外大量被遗弃的野狗,更是对人威胁很大。据武汉的记者报道,武汉城区的流浪狗已增至4万余只,平均每年的递增约为4000余只,绝大部分系人们抛弃的宠物狗。
记者将弃狗人群分为四类:一、追赶时髦,有些人把狗当成一种身份象征,什么狗贵就去“玩”,感到“落伍”就扔弃;二、工作发生变动或遇其他变化,觉得狗成了负担,一丢了之;三、遇上社会发生疫情,怕惹病上身就将狗丢弃;四、当所养的狗生病时,害怕麻烦将其扫地出门。
法国巴黎养狗量是100万只,但每年狗伤人的次数不到1万次,连续10年狂犬病发病率都是零。武汉目前的养狗量远低于巴黎,可一年被狗咬伤人的次数至少在2万次以上。记者说:“巴黎人养狗极负责任,把对狗进行防疫免疫视作天大的事,其次就是对狗进行严格管制,绝不让自己的狗伤害到他人。”
因为中国人缺乏社会公德心,所以中国人是不适合养狗的(偏远农村例外)。中国既然连狗都养不好,搞民主更需要社会公德心了,中国人行么?
回复[198]:
小木,宋教仁恩赐民主的故事,我找点资料给你看。
林思云
(2009-06-03 11:18:41)
小木,宋教仁恩赐民主的故事,我以后找点资料给你看。
水双先生是这方面专家,你也不妨请教他嘛。
回复[199]:
小木樨花
(2009-06-03 11:39:32)
回197楼
这不能证明中国人不配养狗。只能说明行政的懈怠失职。
养狗登记的费用,不少地方好像要好几千块钱(是日本不少地方的10倍),那钱拿去干什么了?只管收钱不管服务的?
如果给老百姓一点民主监督权,行政也不至于堕落到这个田地。
中国很多城市还没有下水道处理设施,很多生活用水不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流里。所以加剧了水污染。行政的失职懈怠,能说成 老百姓不配用生活用水?
回复[200]:
小木樨花
(2009-06-03 11:31:43)
〉〉小木,宋教仁恩赐民主的故事,我以后找点资料给你看。
-------
谢谢。期待。
〉〉水双先生是这方面专家,你也不妨请教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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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水双167楼的回帖很让我受教:
“1,这不是一次“恩赐”的选举,而是人民争来的。
2,这次选举有很多欠缺和问题,但是,它毕竟是:中国大陆空前绝后(截止到2009年6月上旬)的一次实践。怎么高地评价都不过份。
3,有人怕选举,就开杀戒。这说明,选举不是少数精英的想法,而是极少数独裁者所害怕的事。”
回复[201]:
狗的例子只能说明管理的问题
科长 (2009-06-03 11:39:36)
民主自由并不意味着无法无天。
需要相应的法规来制约。
譬如说,中国人素质这么差,为什么大家都不去抢银行呢?因为有警察,有法律。抓住了要坐牢杀头,这就制约了大多数人的抢银行的念头。
同样,如果谁乱扔狗被抓住要判重刑的,我想谁也不会轻易去扔。当然,还要有相应的制度和机构设施来收购谁家不要的狗。
所谓的公德心也是靠制度来培养的。如果日本政府宣布抢银行不算犯法的话,肯定大家排队去抢银行的。信不信?
回复[202]:
算是走题抠个字眼儿。
挺好 (2009-06-03 11:45:30)
不管是否看懂或赞同与否,既然进来,就得答复。是规则。
举手∶ 假如全世界只一个人不配“享受”民主。。。肯定是俺。因为,我甚至从来都没想过,民主是用来“享受”的。。。
如今,,,连“民主”。。。都成了用来。。。。“享受”的了??啧啧。太敬佩“进化本能”。。。
享受这,享受那。。。似乎这世界,快没咱中国人不能或不会“享受”的了。。。甚至,苦难和痛苦,都成了某种人的某种“享受”。。。自然,如今,“享受”也是一种权利。何况在民主社会。。。
正因为,处处,时时,事事心揪着“享受”,而不是常常,往往,每每心忧着修建。。。所以才很难享受。。。这应该是个人人更懂的道理。
当然,概念上,可能此“享受”,非彼“享受”。。。
回复[203]:
王者非王
(2009-06-03 11:47:42)
嘿嘿,这么一折腾,大家都对本来应该谴责的捏造现象反而放松了,好,佩服你们了。转移方向有一套。
郑重建议应该给捏造现象加以惩罚,惩罚的手段就是把这种现象定义为“乱咬”。看看在这一点上民主制度是否有效。
回复[204]:
kalichen (2009-06-04 01:32:52)
all humans were naturally selfish and wicked...and capable of learning from experiences and improving themselves.
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动物的。
人的可敬之处,是学习和改进自己的能力。
不管你是谁。
不管是中国人,日本人,是白人,还是黑人 是罪人,还是文人。。。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回复[205]:
认真答题
挺好 (2009-06-04 12:34:10)
(一),你去火车站买票,售票口排着长龙般的队伍,你有一个同学在售票处工作,你是选择:
A、 去找同学托他帮忙买票;B、不去找同学,自己排队买票。
答: 仅仅是长龙般队伍,我肯定A。排队买票,多少年就是这样过来的。
但如果老老实实排队却很明显我肯定买不上,我不选B,我是大SB!你(不指楼主个人)奋斗你的民主理想,作你的高尚人,我解决我的现实问题,当我的渺小者。爱咋咋地。
(二),你儿子要找工作,你有一个亲戚在要害部门任职,你是选择:
A、去找亲戚托他帮儿子找工作;B、不去找亲戚,任凭儿子自己去找工作。
答: 如果是在国内,我不找他我大SB了!如果是在日本,我要找他我大SB了(很简单,我信任儿子并尊重和爱护他的自立和自尊,胜过信任任何他人,包括亲戚。)
(三),你父亲得了重病住院,你是选择:
A、给主治医生塞红包,请他格外关照父亲的病;B、不给主治医生塞红包,相信他会秉公办事,认真给父亲治病。
答: 我先选B吧(哪怕是有一丝犹豫和潜在可能)。实际上,就5年前,我完全面临了如此事实:
2005年元月隆冬,出差浙江时,妹妹突然电话说父亲病危,我一边电话联系安排大城市住院,一边抓紧赶完出差业务。作废掉返程机票(因买的是不能改期和退票的廉价票),连日赶回故乡直奔住院城市。信不信由你∶ 焦急匆忙投入的我,甚至连想都没想到过红包的事儿。性格(不是思想)所致,我没那根线儿~~~ 或者说那根线儿很细或很钝,细到几乎是丝。
但坦率讲,如果当时掠过一丝这念头,我还真不知会不会送。我不知。但我不能否认有送的念头在心头。
结果,奇迹出现了,我和妹妹守护了几天,父亲病情大转,竟然不到10天就出院了!大年三十那天,我安排好出租,直接把父亲和妹妹送回家乡赶过年。而我自己,直接飞大连返日,大年三十,是在飞往大连的飞机上过的。除夕夜,则是在大连的宾馆过的。因为是特别日子,宾馆,12点免费提供水饺。我特地留意,20层的宾馆,当晚住客18人!不是万不得已,中国人,谁会在路上过年呢。
傍晚,大连工作的妻子表妹,特地赶到宾馆,和我一起吃年夜饭,算是亲人一起过年了。这让我对表妹无比感激...... 如今,我总爱偏袒她!第二天,大年初一,自费买票在飞往日本的飞机上过的。一想到父亲病愈出院并赶回家过年,别有一番感慨在心。
如此看来,我选A的概率似乎不低。由此,坦率认可并反思认定,按照题意,自己根本没有“享受”民主的“资格”。是认真答复的。先不论此题是否成立。
回复[206]:
我 (2009-06-04 14:16:31)
国民素质配不配民主体制,很多人都认为根本不是个问题。
我觉得,这个话题的反面倒是挺有趣:专制体制“需要”怎样的国民素质?
个人觉得,有两种条件能促进专制体制的建立和维持。
第一,是国民的愚昧。这个词比较敏感,这里大家可以解释得比较宽松些,包括信息接收量,对不同意见的宽容度,生活态度是不是向前看等等。
1949年前后,大陆人口的90%是农民,这一点,对专制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是非常有利的。
第二,是国民的情绪倾向的一边倒。纳粹时期,文革时期,战前日本,甚至911后的美国社会,都对专制体制或专制人物的出现是非常有利的。
这些虽然未必是必要条件,但是在很多专制体制下都能找到各种类似的迹象。
个人觉得,民主体制对国民素质的要求只有一条:对不同意见的宽容。
回复[207]:
回复[205]: 感谢挺先生的认真答题。
林思云
(2009-06-04 21:39:35)
感谢挺先生的认真答题。
其实我自己的回答,和挺先生基本一样,不是能自觉维护社会公平的那种人。
在我父亲住院时,还给主治医生送了红包。当时主治医生医生不响就收下钱了,我们这才放心。不过后来的结果,倒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等我父亲出院时,主治医生又过来把钱退还给我们,并说明当时如果不收我们的红包,我们就会害怕他不尽心给我们治病。所以为了安慰我们,才暂时手下我们的红包。那医生说,很多病人非要给他们塞红包,你不收,他们还不高兴。
所以中国的社会公平问题,还是非常复杂的。
回复[208]:
林先生对人权概念的不清
小木樨花
(2009-06-04 22:58:44)
〉〉在中国,践踏人权的并非只是官员,老百姓也时时刻刻不知不觉地践踏别人的人权。
-------
在林先生看来,侵犯人权的不但有公权力,还有公权力以外的个人。这个看法恰恰说明林先生对人权的概念的模糊。
人权是人生来就该享受的一系列基本权利,所以又有称“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人权。”
看看《世界人权宣言》和各国的宪法就不难知道,能称得上人权的,不是“泛权利泛自由”(eg.我挑选有偿的BBC而舍弃CNN的权利、我今晚看电视不看报纸的自由),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近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的权利(eg.言论自由、人身自由)。
人权中除了极个别的几个特殊的权利(比如免于奴隶的拘束、免于苦役的权利)才可能由个人去侵犯,其他的人权都是指免于遭受公权力的侵犯的意义上的权利。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
人权一般是以宪法或宪法性法文件来明文规定的,而宪法本身一般仅限于列举出人权的项目和内容,并不详细规定如何来保障这些人权。人权的具体保障是通过法律来详细规定的。
一个法秩序/法统治(jurisdiction)(通常是一个政权)下,个人对他人的权利的侵犯,是通过法律的执行来预防和阻止的。公权力是执行法律的主体。所以私人间的侵犯问题,几乎100%可以通过公权力的介入来解决。只要公权力没有懈怠渎职,私人侵犯他人的人权而得不到制止的情况,一般是很难预想的。
所以,林先生预想的 私人侵犯他人人权得不到制止,只能说明,公权力出现了懈怠渎职。
并且,当公权力侵犯私人的人权的时候,人权才会真正受到侵犯。因为,私人间的侵权,还能由公权力的介入来阻止(所以一般国家都禁止私刑,禁止“自力救济、以牙还牙”),而公权力自己在侵犯公民的人权的时候,就没有其它力量来保护公民了,除非公民自己组织自救,也就是以革命的形式来反抗。
所以,林先生说上述这句话,其实是对人权的基本概念缺乏初步理解的表现。
你说的“老百姓也时时刻刻不知不觉地践踏别人的人权”,其实是“政府也时时刻刻不知不觉地懈怠失职。”
建议林先生以后还要跟人讨论民主人权的话,这个基本概念要搞清楚。否则你是无法与人真正讨论的。
回复[209]:
小木,我正在准备写一篇《谈小木的人权观》的东西
林思云
(2009-06-04 23:08:11)
小木,你说我人权观念不清,我倒以为你的人权观念有问题呢
我正在准备写一篇《谈小木樨花的人权观》的东西,不过现在有点忙,下星期吧。
回复[210]:
期待林先生的指正
小木樨花
(2009-06-05 11:43:12)
人权概念不是我发明的,我上面谈到的那个问题点不是我个人的观点,而是宪法学上最基本的概念,任何一本宪政的基本书目都有记载。
如果林先生有意讨论人权,最好把《世界人权宣言》看一下,体会一下里面对权利保障的要求,是对个人要求的,还是对公权力要求的。(即体会一下主体,用日语来说是“名宛人はだれ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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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
请扪心自问:你配享受民主人权吗?
中国人需要改变思维方法(四)
中国人应该改变思维方式(三)
中国人应该改变思维方式(二)
中国人应该改变思维方式(一)
探讨中国与外国的骂人哲学
谈谈改革派与保守派
可怕的“捧杀”
中国回归封建时代
重读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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