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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佳母亲出现,最高法院何为?  黑白子 (2008-11-11 11:14 阅读人次:1570) 
  ZT杨佳母亲出现,最高法院何为?

  
作者:刘晓波

  


  
2008年11月10日,自杨佳案发后一直失踪的杨佳母亲终于有了下落,也证实关注杨佳案的公共舆论的猜测:杨母王静梅女士被上海公安系统强行送到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据刘晓原律师披露,王静梅对其妹妹王静荣说:在杨佳案发后的第二天2008年7月2日,她就被警察带到安康医院治疗,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

  
此前,杨佳案发当日的2008年7月1日,杨母王静梅就被上海警方带到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便“人间蒸发”132天。无论是杨佳的姨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人口遗失的立案,还是杨佳父亲委托的刘晓原律师的法律请求,无论是国内外知识界法律界的持续质疑,还是网络舆论的强烈呼吁,上海司法当局就是“死不开口”,拒绝回答有关杨母的一切问题。

  
对杨佳杀警的动机,再没有任何人比杨母更清楚了。早在2007年10月5日杨佳被执勤民警带到芷江路派出所时,杨佳就与其母通了三个多小时的电话,显然知道杨佳在派出所内的遭遇。在杨佳回京后通过合法途径“讨说法”的过程中,杨母也是一直在场的见证人,知道杨佳怎样向有关部门申诉及其具体诉求。在上海警方两次派人来京与杨佳进行协商时,杨母更是在场的见证人,知道双方是如何协商及没能谈妥的原因。故而,杨母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

  
王静梅之“失踪”,也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的失踪。上海警方的如此作为,完全可以定义为对一起轰动性大案的重要证人的“非法绑架”和“秘密关押”,其性质之恶劣,已经与黑社会无异。更可怕的是,当警察权沦为“黑社会”,也就是公权力沦为黑势力,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对公益的伤害,远甚于非政府性质的“黑社会”。

  
正是在这132天中,杨母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上海司法当局完成了对杨佳案的侦讯、精神鉴定和起诉,完成了上海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的“委托书”,也完成了判处杨佳死刑的一审和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

  
也是在这132天中,公共舆论在强烈关注杨母的下落,持续地大声地呼吁杨佳案审判的司法程序正义,但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许和纵容之下,上海司法当局一直罔顾司法公正,执意私吞杨佳案的审判,在聘请律师、提供证人等司法程序上玩阴的,不仅指派自己的“私家律师”,将最重要的证人王静梅非法拘禁在北京的精神病院里,致使杨佳案的整个司法过程毫无公正可言。与此同时,上海司法当局无视滔滔的公共舆论,执意向社会隐瞒杨佳案的关键信息,拒不回答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致使举世关注的杨佳案陷于权力黑箱之中,公众的知情权也遭到蛮横的蔑视。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或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精神病人犯下再可怕的罪行(哪怕是杀人),也可以脱罪。以此类推,一个精神病人的授权,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杨母从7月2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事实已经曝光,让杨佳案一审的程序违法更加昭然若揭:杨佳案一审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司法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和谢晋,两位律师是在王静梅接受精神病治疗期间让其签订委托书,等于无耻官权与无耻律师的联手违法。首先,谢有明和谢晋二位律师所为,是再明显不过的知法违法,为了拿到代理杨佳案的合法身份,居然不惜采取卑鄙的违法手段,让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给予授权,岂不是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和亵渎律师的职业道德!其次,躲在“二谢”背后的上海司法当局,就是非法关押且强迫杨母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主要罪魁,当然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上海司法当局还是让其御用律师前往北京安康医院取得杨母的授权,岂不是视司法公正如儿戏吗!

  
是的,在党主司法的今日中国,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违法屡见不鲜,但在类似杨佳案这样举世关注的重大案件中,也在难以完全封锁信息的互联网时代,上海司法当局如此明火执仗地执法违法,绝不给“依法治国”的国策丝毫面子,等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胡温中央的耳光,真可谓“无法无天”的典型了。

  
如果说,杨佳的刀光及舆论效应是戳破了“和谐”假象的利剑,那么杨母的出现就是指向中共官权的另一柄利剑,既戳穿上海司法当局的弥天大谎,也刺破了中国司法制度及依法治国的面纱。在此意义上,与其说是杨佳和杨母有病,不如说是中共体制有病,且病入膏肓——对上海地方当局的无法无天,中央政府居然毫无作为!

  
现在,上海司法当局对杨佳的不公正审判和对杨母的残害,因杨母的出现而变得更加难以掩盖,让关注杨佳案的人们更聚焦于最高法院的复核。最高法院对杨佳案复核的结果,不仅关乎中国司法和中国政府的信誉,也关乎中国的司法及整个制度的改革,更关乎民心所向和中国转型的走向。

  
在此关键时刻,最高法院何为?民间拭目以待!

  
不管最高法院对杨佳案的复查结果如何,民间都不应该放弃对杨佳案和杨母的关注。因为民间的关注,不仅是表达对上海司法当局和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强烈不满,也是在表达民间的权利诉求,在参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在参与推动中国司法的改革和中国社会的进步。虽然,我无法确定此前民间关注杨佳案的持续努力,是否对中央政府起到了某种作用,我愿意把杨母在死刑复查阶段的出现与公共舆论的持续施压联系起来。我看到了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等人的持续质疑,刘晓原律师等法律界人士的不断追问,数不清的民众的广泛关注,……这才是推动中国走向光明的源泉所在。

  
2008年11月10日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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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待于泥== (2008-11-11 13:42)  
  别看现在闹的欢,就怕秋后拉清单

  回复[2]: 重要的不是杨佳母亲露面和她是不是精神病! 黑白子 (2008-11-11 14:27)  
  ZT重要的不是杨佳母亲露面和她是不是精神病!

  
格丘山

  
重要的不是杨佳母亲露面和她是不是精神病!

  
重要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在呼唤杨佳母亲在哪里时,她不露面?

  
重要的是她不但现在露面,而且是在精神病医院露面?

  
这是不是杨佳案件从乌云中穿出,见到一丝阳光的讯号?

  
这是不是有人开始干预杨佳案件的讯号?

  
如果杨佳能免死,这个干预的人在将来的电视剧中一定青名留世!

  

  回复[3]:  大汉临离 (2008-11-11 16:29)  
  将来的电视剧?100年以后?

  回复[4]:  夏雨 (2008-11-11 18:52)  
  俺们不要等将来,

  
俺们要现在!

  回复[5]: ZT杨佳案连带死亡人数统计 黑白子 (2008-11-12 11:37)  
  杨佳案连带死亡人数统计

  
艾未未

  
杨佳案案发至今,一百三十五天。从一辆自行车的合法性问题引发到一个国家的司法合法性问题,从个人死亡到国家司法伦理死亡,可以说伤亡惨重。

  
2007年10月5日,那个叫薛耀的巡警,吃错了药,将一个骑车旅游的年轻人拦下,在验证了自行车租赁单后,仍然由于“态度问题”,执意唤来同僚,将杨佳强行带回所里“修理”。

  
在闸北芷江分所警匪巢中,陈银桥、高铁军等,将杨佳拖进黑屋施暴。杨佳拨打110后,督查吴钰骅对杨佳软硬兼施,试图为同僚开脱。

  
在之后的三百天里,杨佳反复投诉无果,多次受到来自上海警方的威胁。

  
案发之后,在一百多天检察院侦讯,法院的一审、二审中,上海的公检法队伍,攻守同盟,违章操作,执法犯法,掩盖证据,拒绝程序,将杨佳案成功的上升为拷问中国宪法尊严,拷问执政党执政能力,拷问法制社会,拷问司法程序,拷问人权、民权现状,拷问中国的社会性质,拷问改革开放的现实与前途的本世纪第一要案。

  
不幸的是,以上所述与杨佳有关的上海政府、公安,检察院,中、高法院,整个公检法队伍,浩浩荡荡的长期战斗在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一线,有着丰富的对敌斗争经验的队伍,之中没有一个人,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党性原则,为了公务员职守,为了个人良心站出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国家利益为第一生命,一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致使全军覆没,无一幸免。这是个既不可思议,又令人欢欣鼓舞的世界,不可不谓悲喜交集。

  
同样葬送掉的是,那个懦弱无能,品质低下的谢有明律师,那个卑鄙无耻,衣冠禽兽的翟建上海 “东方大律师”,那个罪恶的挂在司法部之下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那个将郏啸寅非法拘禁的苏州警方,那个将杨佳的母亲绑架拘禁在公安部“强制治疗中心”的北京公安,那个大屯派出所,欺骗了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的宋警官。那些在国家公民安危,在司法正义,社会公正问题上,昧着良心,说着谎话的专家、学者、精英王八们,央视的所有的新闻、法制节目,那个叫白岩松的弱智伪君子,那些不为市民的安危说话的媒体,北京晚报新京报三联周刊人民日报新华社等等等等一丘之貉,你们浪费了纸张不说还瞎了眼,怎么也有脸见人。那些秘密审讯、跟踪、恐吓、绑架、栽赃、拘禁的职业坏人们,为了那一场没心没肺的噩梦般的奥运会,将多少人收容、关进了精神病院的坏人们。你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命运,那就是因为一辆自行车而死去,听上去多少是有点冤。由一辆自行车拉动内需创造生产力,这也是社会主义特色。

  
一个国家的良心,宪法的意志,民族的尊严,最终会终结在一辆自行车上,终结在一个“无正当职业”的青年的一次上海国庆之旅,这是无数为了新中国的未来抛头颅洒热血的大智大勇的革命先烈们所意想不到的。

  

  回复[6]: ZT那个刘亚玲  黑白子 (2008-11-13 17:23)  
  那个刘亚玲

  
艾未未

  


  
刘亚玲,听上去并不陌生的名字,对一个真实的人来说,是她挣扎在这个世界的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符号。

  
这个名字是王静梅被“强制治疗”菜单的一个部分,2008年7月2日,杨佳的母亲不叫王静梅,她的名字叫刘亚玲。

  
名字是一个人的权力的第一个也是最后的一个部分,人在这个变化的世界上不变的部分,是人权的原始特征。一个人无论穷富,长者都会给起个名,赋以美好的祝愿,和人间的善良美德同被期盼祝福。

  
名字的含义,与生命的含义一样的清晰或是混浊,可以是诅咒的一部分。

  
刘亚玲,是另一个含义,是被忘却,是被强行的涂改和删除。它来自愚蠢中的愚蠢,暴利中的暴力,野蛮中的野蛮。是王静梅的今天的命运。

  
在她被传唤的那个晚上,被哄骗去做笔录时,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具体的人了。有谁能想到,失去了人身自由,在不知情,不自愿地的情形下,会被改名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你的获得和你的失去都是你所不知道的。真正的暴力,不是使你不存在,是让你以另一种你不熟悉的方式存在。

  
孙志刚,曾经是因为不能及时的向他的祖国证明自己的身份而死去的。中国人永远是挣扎在身份的有无之间。身份关系人的,政权的合法性,所有的革命和复辟,暴君和百姓都在身份的问题上较劲。王静梅在被国家暴力强奸的时候,失去了属于她的五十一年的最后的权力、财产和保障。

  
王静梅对探望她的姐姐说,“太不像话了,把我骗来关在一个小黑屋,站着吃饭不说,还给我改了名字,他们说我叫刘亚玲,这叫什么事啊。”王静梅是悲哀的,她的悲哀来自于在她的国家要不容分说的要她的儿子的命的时候,她被失踪被封口了。现在,她已经不是她。党和国家说,刘亚玲,你病了,我们开始为你治病,你吃药吧。

  
刘亚玲,一个普通北方妇女的名字,当人们这样称呼你时,这个世界已经是暗无天日。

  
刘亚玲,不再是陌生的名字,每一个中国人会记住的名字,是你的名字,人们一样的关心你的命运,因为我们的名字和你的是一样的,我们在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叫刘亚玲了。

  
在一个非法的政府的眼中,生他养他的人是非法的,可有可无是个屁。这是我们的后奥运现实。

  
晚安,刘亚玲。

  
2008.11.13

  
http://blog.sina.com.cn/ai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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