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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猜猜毒饺子怎么会在中国中毒的 张三 (2008-08-27 00:03 阅读人次:2271) 
  从发帖时间和内容看,应该是真的。

  
-

  
[大杂烩]» 天洋食品厂职工对日本人的控诉!【原创】 2(0MP)

  
大杂烩 > 社会杂谈 > 正文 进入杂烩人肉搜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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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石家庄天洋食品厂职工,由于年前日本人炒作的“毒饺子事件”,对不起,是中国人应该叫“水饺中毒事件”,俺们厂节后长期停工,工资微薄,物价上涨,一点点积蓄炒股亏得不敢看行情,已经好久不敢破费吃肉了。15块一斤,要命呀。

  
近来,俺家生活水平直线上升,顿顿是出口日本的水饺和猪肉饼。俺在厂子干了这么多年,还没吃过自己厂的东西,管理严,弄点出来吃打死也不可能。说句实话,东西真好吃,尤其是猪肉饼,这辈子也没吃过,一只猪也割不出多少那样的肉做肉饼。原来好东西都喂日本人了。但就是这样精心上贡给日本人的食品,竟被日本人栽赃说中国人下毒,奶奶的,要是中国人下的毒,我知道是谁非要他命不可,下毒不下砒霜呀鹤顶红呀,整点甲胺磷也消灭不了几个日本鬼子,还害了我们一厂的职工,唉,30年的老厂,中国顶级食品加工企业,就这么毁了......

  
噢,忘了解释,不是俺股票涨停了(6个涨停才回本),俺也没买彩票,而是近期俺们不发工资了,就发这些库存饺子什么的了......

  
^_^,有一个消息还给点安慰,就是全省好多企业摊派必须购买一定的库存,看着厂子这几天恢复点生气,真期待下个月能拿点现金工资呀!

  
做人要厚道,转载请注明来自猫扑(mop.com)

  
(发帖时间:2008-05-02 23: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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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芦湖 (2008-08-27 17:21)  
  大致猜测是发给厂里职工充工资的,没想到还有摊派给其他企业的

  
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中国官方。毒翻几个日本人的时候,查也不好好查就咬定不是中国国内投毒的。也不知调查失职的责任追究了没有。

  回复[2]: 局长不是已经自杀了吗? 自带板凳 (2008-08-27 17:49)  
  

  回复[3]:  芦湖 (2008-08-27 18:25)  
  >>局长不是已经自杀了吗?

  
----能介绍一下消息来源么。谢谢。

  回复[4]: 局长不是为了毒饺子自杀的 科长 (2008-08-27 19:06)  
  质检总局一司长坠楼 电子监管码2000亿利益揭秘

  


  
邬建平 1966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人大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11月成立食品生产监管司,专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安全卫生监管,邬建平一直担任该司司长。目前国内45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只有不到1/4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昨日中午,位于朝阳区鹏润大厦的“中信国检”依然忙碌,该公司因国家质检总局参股最近受到外界格外关注。李强 摄

  
质检总局“强推”政策遭企业质疑;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电子监管码相关规定

  
- 核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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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后奥运效应可能影响经济 不会出现拐点 三保险巨头齐唱空A股

  
巴菲特收购中信银行传言成忽悠 8-20长阳被吞 破净A股增至37只 9月解禁规模降至51亿股 创最低 万科:59亿元公司债获批发行 龚方雄吁设千亿基金接盘“小非” 官员坠楼揭开2000亿监管码利益链 据报道,8月1日,检察部门约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次日,邬坠楼身亡。8月1日,《反垄断法》执行首日,数家防伪企业起诉称质检总局强制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行为涉嫌违法,涉嫌高达一年2000亿的利益输送。8月2日,质检总局约见上述企业。据了解,质检总局正在推进的电子监管码工作,涉及面最大的正是食品监管司分管的食品企业,食品企业亦多次表示反对。

  
“删除”!

  
8月25日10时10分。

  
新华网发出快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得知这一消息,律师周泽迅速将该消息链接四处传递。

  
三周前,8月1日,在周泽的代理下,4家防伪企业将涉嫌强制推行监管码的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8月2日,食品行业圈就传出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跳楼自杀的消息。

  
8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人士向记者证实,8月初,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在非工作时间死亡,死因为“不慎坠楼”。

  
接近司法机关人士透露,8月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工作人员曾在某宾馆约见邬建平,邬供述了其在京的多处房产和巨额现金。检方在其办公室和家中分别搜出约300万和500万元现金。次日,趁工作人员不备,邬建平从宾馆窗户一跃而出,坠楼身亡。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对此说法未予回应。

  
8月15日,北京市检一分院宣传处人士表示,需要向领导汇报后,才能就此案情况接受采访。截至记者昨日发稿,尚未得到该部门答复。

  
质检总局独挺“新秀”

  
防伪企业发起“侧攻”?

  
邬建平坠亡之时,正值防伪企业与质检总局闹到法院的关键时刻。

  
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首日,第一个成为被告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质检总局。

  
矛盾的焦点在于质检总局近年来大力推行的产品质量的电子监管手段。

  
2005年起,质检总局强制要求一些企业在产品上粘贴或印制“电子监管码”(下称“监管码”)。消费者根据监管码,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向“电子监管网”查询产品类型、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以此辨别真伪,政府部门也可对企业实时动态监控。

  
按照质检总局“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办公室”主任、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在一次会议上的说法,“电子监管网是政府质量监管的工作网。”

  
但实际上,公开资料显示,该网是由一家名为“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检”)的企业经营管理的。

  
在防伪企业看来,质检总局的做法有违公平:首先,质检总局通过不断发“红头”文件、“高层”开会形式,借助行政力量推广该公司的“电子监管网”。

  
其次,这家企业缺乏经验。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国检创立于2005年,此前并无防伪行业工作经验,2006年5月刚从美国甲骨文公司购入数据库软件。

  
“国内防伪行业发展10多年了,为什么非要用一家新成立的企业?”起诉质检总局之一的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刚表示。

  
最后,中信国检是外资企业,监管码包含中国企业大量商业信息,若被外企掌控有商业风险。

  
自质检总局开始推行监管码的2005年,就有20多家防伪公司提出抗议。

  
2007年12月,质检总局又发布“582号文”,要求,从2008年7月1日起,食品等9大类69种产品必须在包装上使用监管码后,方能生产和销售,今年4月又称,即使有困难,过渡期也不得超过2008年12月31日。

  
迫于这一限令,企业纷纷转投“电子监管网”。

  
“我们只能缩减公司规模,裁减人员,以应付现在业绩大量滑坡的现象。”龙刚说,“至于中小防伪公司,现在每天都有倒闭的。”

  
4家防伪企业今年4月就想以《行政诉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依据起诉质检总局,但为保险,直到8月1日《反垄断法》施行,才提起诉讼。

  
目前,4家企业尚未收到立案通知。而8月11日,他们拒绝了质检总局的再次约见。龙刚说,3年来的每次沟通中,质检总局除了表示将继续推动“电子监管网”,没有更实际的内容。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准备拼死一搏。”龙刚说

  
有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4家企业举报食品司司长,向质检总局“敲山震虎”的可能。4家企业均否认了这种说法。

  
每年分得600亿收益?

  
律师向最高检寄举报信

  
在防伪企业看来,质检总局是借保护食品安全之名谋取私利———公开资料显示,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正是电子监管网的“运营商”———中信国检的第二大股东。

  
1

  
根据公告,中信国检成立于2005年1月,股东包括3家单位:中信21世纪电讯、中国华信邮电和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

  
中信21世纪电讯为中信集团旗下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纪(0241.HK)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信邮电为中国电信(0728.HK)全资子公司;而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乃国有机构,“为国家质检总局全资拥有”。

  
上述3方股本比例分别为50%、20%和30%,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享有中信国检30%权益。也就是说中信国检每年1/3左右的收益将分给质检总局。

  
中信国检每年收益多少呢?“这个电子监管网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将创造每年2000亿元的价值空间。”在中信21世纪2008年7月30日发布的年报中,公司主席王军如此描述。

  
2000亿相当于什么水平?中国2007年发行特别国债,总额也不过才2000亿。这意味着,质检总局每年至少将分得600亿收益。

  
事实上,国家明令禁止行政机关参与商业经营,那么质检总局入股中信国检的资金从何而来?

  
公告显示,质检总局应缴纳的股金人民币1800万元,由中信21世纪垫付,由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未来每年的分红来偿还。

  
中信21世纪为何愿为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垫资?公告显示,质检总局作用十分突出。

  
一方面,中信国检的业务“原理”为: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中国制成品数据库取得资料,为目前在中国制作之商品提供验证真伪服务。

  
另一方面,合作协议中约定,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有责任就行业政策及业务方向为合资公司提供决策咨询,以及“支持合资公司之发展”。

  
周泽律师认为,行政机关开办第三产业的做法本身不被允许,接受干股的行为更涉嫌违法。他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寄出实名举报信。

  
不过周泽否认举报信针对邬建平个人。

  
此前,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曾在4月的发言中表示“将退股”,但公开信息显示,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依然持有中信国检30%股份。起诉的防伪企业认为质检总局“在以拖延来使公众遗忘。”

  
食品企业质疑监管码

  
69种强制赋码产品中45种属于食品

  
对监管码不满的还不仅是仿伪企业,“电子监管网”的下游客户也多抱怨。

  
2006年以来,包括娃哈哈、可口可乐在内的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电子监管码的质疑。

  
在企业看来,这个监管码在食品行业适用性差。

  
而来自广东一油脂公司的企业代表表示,刚用了“电子监管网”没几天,防伪的监管码本身也出现了假码。

  
考察过多国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人士表示:连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没能实施的技术,在生产制造业相对低级的我国,电子监管码技术本身就不成熟。

  
中信21世纪公司公告亦证实,我国推进的电子监管码是“世界上首次实现"一件一码"产品监管。”

  
除了技术和应用层面的“异议”,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在今年7月25日召开的一次“《食品安全法》立法论证会”上,对于监管码的争议,一位与会法学专家指出,“在一部大法之中,如此细节地确定一个技术操作性问题,是非常不合适的。”

  
但质检总局一直在强势推进监管码工作。

  
2007年,质检总局就专门设立了“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

  
该办公室副主任级别首要人物即为邬建平所在的食品生产监管司的副司长鲍俊凯。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质检总局强制要求必须在年内赋码才能上市的69种产品名单中,45种都属于食品。

  
“从几次会议来看,邬建平分管的食品生产监管司不是直接负责监管码的单位,但是比较重要的配合单位。”中国烘焙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

  
有行业协会人士和企业代表称,邬建平主政期间已大力推行了QS认证等多种质量监管手段,企业已经屡屡调整,目前又要接受一种新措施,“心生怨怒,不排除举报邬建平成了企业发泄的途径。”该人士透露。

  
2

  
监管码主要受益人陈晓颖

  
最主要受益人陈晓颖称“所有问题”转给质检总局

  
2008年6月6日,质检总局又成立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领导小组”。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任组长,中信21世纪董事局执行主席、中信国检董事长陈晓颖为组员。

  
而陈晓颖还在2007年成立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办公室担任副主任一职。据《新世纪周刊》报道,该办公室没有得到编制办的批准。

  
周泽律师认为,陈晓颖既为盈利企业的老板,同时又是政府推动办公室的领导层,双重身份不符合国家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陈晓颖正是电子监管码的最主要受益人。

  
持有中信国检5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中信21世纪电讯,系中信21世纪(0241.HK)全资子公司,而公告显示,在中信21世纪,中信集团只持有21.73%的股份,陈晓颖旗下3家公司各分别持有21.11%的股份,控制总计63.33%的股份(详见股权图),是中信国检最大股东。

  
陈晓颖8月18日在电话中向记者解释,全世界信息化都是由第三方提供信息台服务,“中信国检只是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对于在推广办公室兼职,她解释:“作为一个推荐商,开展一个新的工作,一定要有人从中沟通。技术不是问题,我参与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政府需求。”

  
8月15日,陈晓颖答应接受记者面对面采访。应其要求,记者当日将采访提纲发送给其秘书。但8月18日,陈晓颖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你们的所有问题我都会转交给质检总局,由质检总局进行答复。”

  
此前,记者已多次发送采访提纲给国家质检总局,但至今未得到答复。

  
本报记者 高泽阳 胡红伟 北京报道

  
资本高手陈晓颖

  
现为中信国检董事长,曾以1亿多本金博得30多亿收益

  
- 幕后

  
陈晓颖,1963年出生,上世纪80年代即留学海外,1989年在开曼群岛成立私人投资公司。90年代,先后控股辽宁省两大主力电厂,并曾任金山股份(600396,股吧)(600396)董事长一职。2000年左右套现,转战港股,低价购入永富建设国际,转身吸入中信集团,股价暴涨100倍,身价跃升百亿。大唐电力、华润电力、中信集团这些声名显赫的明星公司都是其合作伙伴。

  
1亿博得32亿

  
中信21世纪的前身永富建设国际(0241.HK),主营百货公司和物业运营管理。1997年被香港另一家上市公司永义国际(1218.HK)收购,但1997年在亚洲金融危机后,两公司均严重亏损,急于套现。

  
2000年2月18日,陈晓颖控制的江胜集团通过子公司Uni-Tech,宣布以每股0.051港元的价格认购了永富建设国际22.9亿股,出资1.17亿港元,获得永富建设国际总股本的78%。

  
受此消息影响,永富建设国际的股价从2000年1月28日收盘0.32港元,狂飙到2000年2月18日收盘的10.05港元。江胜集团所持股票的市值立即暴涨几百亿港元。

  
知情人称,这只是开始,引进中信集团才是高潮。

  
2000年9月5日,“21世纪通(由永富建设国际更名而来)”公告称,Uni-Tech向中信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Goldreward.com,以每股1.20港元的价格,出售由Uni-Tech拥有的1.76亿股股份。至此,江胜集团收获了2.11亿港元资金,轻松收回成本且赚得近1亿港币。

  
2002年3月,Uni-Tech再次向中信集团旗下另一家公司RoadShine出售所持有21世纪通19.61%的股权。至此,中信集团成为21世纪通的第二大股东。

  
2003年11月21日,Uni-Tech向独立第三者配售其持有的21世纪通4.28亿股股份。如果减持按照2003年11月21日收市价0.85港元计算,陈晓颖因为减持4.28亿股股份再次获得超过3.6亿港元的收入。

  
与此同时,2003年8月起,中信集团先后向21世纪通注入北京鸿联九五、东方口岸等两块优良资产,并将公司更名。金融大鳄中信集团的两次注资受到市场热捧,中信21世纪(21世纪通更名而来)股价从注资前的0.16港元(2003年6月1日)一路上涨到最高的2.925港元,被称为“香港股市中的奇葩”。

  
陈晓颖手中剩余的7.85亿股股票市值高达26亿港元。总的来说,在短短4年时间中,她以1.17亿港元为本金,最终收回近6亿港元现金,还拥有26亿港元市值。

  
布局国内电力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陈晓颖1989年在开曼群岛成立私人投资公司江胜集团,自90年代就开始布局国内电力市场。

  
1993年4月,陈又在开曼群岛成立香港江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胜投资”),该公司是利加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利加公司同样注册在开曼群岛,实际控制人是陈晓颖。

  
当年7月,江胜投资与辽宁电力和被称为沈阳市驻港窗口公司的沈阳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公用0747,HK)合资经营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其中江胜投资股权占55%,后两家国企各占22.5%。

  
公开资料显示,陈晓颖的籍贯是辽宁省。

  
3

  
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沈阳市沈海热电厂,始建于1988年4月,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拥有两台20万千瓦机组,是沈阳地区最大的热电联产企业。

  
2002年2月1日,沈阳金山股份(600396)与陈晓颖达成协议,拟斥资1.676亿元接手陈晓颖的江胜投资所持有的沈海热电26%的股权。

  
2002年7月江胜投资与金山股份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委托其管理沈海热电余下29%的股权,托管期限为5年。

  
据《财经时报》报道,金山股份2001年3月上市时募集的2.6亿元资金,也因上述两项举措投向了江胜投资———接手沈海热电26%的股权,支付给陈晓颖1.67亿元资金;受托管理沈海热电29%的股权,又付给陈晓颖1亿元的风险抵押金。

  
值得注意的数据是,前述金山股份收购沈海热电股权时发布的重大资产收购附录显示,其时陈晓颖及香港江胜欠下沈海热电现金及利息超过2个亿。

  
公告还显示,此前的2000年,陈晓颖还向沈海热电借走1.5亿元现金。与此同时,在香港展开了对永富建设国际的收购。

  
2007年7月,华润电力(0863.HK)受让了陈晓颖拥有的全部沈海热电股权。

  
除了沈海热电,陈晓颖还曾掌控东港电力。1997年左右,陈晓颖出资成立了香港东港(锦州)投资有限公司,1997年6月,该公司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投资30.6亿元人民币,将原锦州发电厂改制为中外合资公司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其中,陈晓颖方面股权占55%,中方投资占45%。

  
2007年两家电力巨头曾对陈晓颖掌握的东港电力股权展开争夺。4月,大唐发电(601991,股吧)((0991)HK)宣布,拟以现金和债务分别为12.87亿元和5.33亿元作价,收购江胜集团持有的香港东港(锦州)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权益,从而拥有锦州东港电力55%股权。同在2007年7月,华润电力(0836.HK)宣布以19.68亿人民币稍胜一筹,获得东港电力55%股权。

  
陈晓颖现在的另一身份是华润电力非执行董事。

  
强大人脉背后

  
在资本市场,陈晓颖人脉深厚。

  
2000年左右,接盘永富建设国际时,Uni-Tech是“21CN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21CN公司同样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它的大股东包括广东电信下属并绝对控股的世纪龙公司(占股17.5%)和陈晓颖的江胜集团(占股76.5%),原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崔勋、副局长陈嫦娟分别是世纪龙公司的正副董事长。另外,默多克的新闻集团、BNP百富勤以及TOPCENTURY私人投资者拥有其余6%的股份。

  
2002年陈晓颖执掌金山股份时,与其同时入主公司董事会的还包括有着南方证券背景的基金经理人王永华,以及曾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营运总裁、香港联交所行政总裁的徐耀华等。

  
如今的中信21世纪,担任董事会主席的是中信集团董事长王军,独董中还包括证监会第一任主席、现任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刘鸿儒,原港交所执行副总裁、上市科主管许浩明等。

  
但陈晓颖对个人情况向来极为低调,公开资料总是如下几句话:1963年5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经济学学位。1998年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99年出任香港友好协进会永远荣誉会长。现任香港江胜集团董事局主席、二十一世纪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记者曾多次试图采访陈晓颖,她曾一度答应,后又婉拒。

  
“我不声张,大家并不很了解我。我做企业求钱期早已经过了。”2003年,在网络惟一可检索到的一次陈晓颖专访中,她如是说。

  
(来源:新京报)

  回复[5]:  张三 (2008-08-27 19:12)  
  我以前倒没想到拿这个发工资。只是想是不是厂方或职工不服气,把积压库存偷偷在国内卖了。

  回复[6]: 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 海上精英 (2008-08-27 22:59)  
  1963年5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经济学学位。1998年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99年出任香港友好协进会永远荣誉会长。

  
当年在东京大学挺有名的,后来突然不在了,还纳闷呢。原来回国做生意了。

  
声明 她是我们研究室的研究生,沈阳市长的女儿,毕业于东北大学,不是东大

  回复[7]:  蛇 (2008-08-28 00:04)  
  楼上的哥们,打住吧,别再曝了!也没个准谱~~~

  回复[8]:  书童 (2008-08-27 23:50)  
  海上精英在卡瓦无期混过?

  回复[9]:  大汉临离 (2008-08-27 23:52)  
  》当年在东京大学挺有名的

  
》毕业于东北大学,不是东大

  
??

  回复[10]:  陈某 (2008-08-29 10:56)  
  天洋で混入強まる 中毒ギョーザ 中国「流通せず」確認

  
8月29日8時2分配信 産経新聞

  


  
外務省は28日、中国製ギョーザ中毒事件に関し、中国国内で6月に4人の被害者を出した事件について、中国側が「市場には流通していないギョーザが原因」との調査結果を伝えてきたことを明らかにした。日本政府は中国の事件は「製造元の天洋食品関係者が食べた可能性がある」と見ており、日本側の指摘を裏付けた格好だ。

  
新たな情報は、中国公安部が28日に北京の日本大使館に連絡してきた。それによると、中国側は日中両国で発生した中毒事件の捜査で、生産、輸送、販売の各段階を重点的に調査し、毒物の分析を行った結果、市場に出回っていない商品が原因と判明したという。中国側は「今後も引き続き日本側と緊密な協力を維持する」とも伝えてきたが、具体的な被害の状況などは明らかにしなかった。事件は毒物混入場所が焦点になっている。

  

  回复[11]:  科长 (2008-08-29 10:56)  
  ギョーザ中毒事件で担当の公安省局長が更迭か 中国筋

  
08/28 17:12

  
中国製ギョーザ中毒事件で、信頼できる中国筋は28日までに、捜査を担当していた公安省刑事偵査局の余新民副局長が更迭されたことを明らかにした。北京の日本外交筋によると、日中警察当局者間の協議の場にも出席していない。

  
通常の人事異動の可能性もあるが、中国筋によると、「事件処理の不手際の責任」を問われたという。

  
余副局長は事件が表面化した後の2月、北京で開いた記者会見で、有機リン系殺虫剤メタミドホスについて「中国内で混入された可能性は極めて低い」と述べ、日本での混入を示唆。しかし中国では、6月中旬に日本の中毒事件と同じ天洋食品製造のギョーザを食べた中国人の中毒事件が発生。メタミドホスが中国内で混入された可能性が一気に高まった。

  
余副局長は中国国内で捜査を指揮し、2月には日中警察当局間の捜査協力のため、中国チームのトップとして訪日していた。(共同)

  

  回复[12]:  科长 (2008-09-01 09:30)  
  中方通报饺子事件进展 怀疑工厂内部人员作案

  
08.31 18:36

  
【共同社8月31日电】据多名日中关系消息人士31日透露,中国已经通报了日本外务省,表示6月在中国发生的饺子中毒事件中,有毒物质很可能是由生产厂家河北省天洋食品厂的相关人员混入其中的。该厂生产的饺子曾在日本致人中毒。

  
这意味着输日饺子同样被该厂内部人员投毒的可能性增大了。此前中方不承认饺子在中国国内被投毒,但现在似乎倾向于认定此案为内部人员所为。预计今后的调查工作将取得重大进展。

  
外务省28日发布消息称,中国公安部日前通报日本,称在中国导致食物中毒的饺子并未流入国内市场。有关消息人士表示,中方暗示了天洋食品厂相关人员倒卖产品和投毒的可能性。

  
关于去年年底至今年1月在千叶、兵库两县发生的饺子中毒事件,中方也向与饺子生产相关的员工等55人听取了情况,根据对日感情、工作待遇、人际关系等进行了分类。中方同时还在重点调查饺子的运输和销售渠道,并对在日本发现的甲胺磷和中国发现的有毒物质进行成分比较。

  
日本外相高村正彦31日在东京就一系列相关事件对记者表示,“政府和政治家不会发表超出调查机关见解的言论”。关于饺子在中国被投毒的说法,他表示“很多日本人从一开始就这么认为的”。

  
日本国内有10人在食用天洋食品厂生产的饺子后中毒;中国国内有4人中毒。(完)

  
◆北京奥运后中方有意彻查饺子事件

  
08.31 20:42

  
【共同社北京8月31日电】结束了北京奥运会的警备工作后,中国公安部门终于开始彻查中国产饺子致人中毒事件。据日中关系消息人士透露,公安部门此举的深层原因在于日中首脑会谈中多次提及饺子问题,“国家主席胡锦涛意识到了此事在日本的巨大影响”,下达了彻底调查的指示。

  
7月上旬北海道洞爷湖八国集团(G8)峰会前,中方把国内也发生饺子中毒事件一事通报了日方,在日中首脑会议前显示了“查明事件真相的诚意”。毫无疑问,胡锦涛希望进一步改善日中关系的意愿在其间发挥了作用。

  
日本首相福田康夫5月和胡锦涛会谈时口气强硬地表示饺子事件“绝不能不了了之”。在G8峰会期间和北京奥运会开幕前会晤胡锦涛时,福田却仅表示希望早日查明真相。

  
胡锦涛也表示将力争早日使问题得到解决。中国公安部此次未通过外交途径而直接和日本驻华大使馆取得了联系。这一例外举措也表明中方在奥运会结束后有意开始彻查饺子事件。(完)

  

  回复[13]:  蛇 (2008-09-01 09:34)  
  终于决定弄几个民工做替死鬼了!

  回复[14]: 翻老贴 科长 (2008-09-01 09:36)  
  - 回复[90]:蛇 (2008-01-31 22:40)

  
- 最后;千万别弄出两个农民工来当替死鬼(投毒罪)啊~~~

  

  回复[15]: 估计也就是这么回事了 科长 (2008-09-01 09:37)  
  还是这样解决了好。

  
一切为了国家利益

  回复[16]:  科长 (2008-09-01 11:44)  
  以“螃蟹”伪装日本牛肉的对华走私案今公判

  
09.01 11:27

  
【共同社9月1日电】有关今年4月发生在北海道的企图将日本产牛肉谎报为“冷冻螃蟹”向中国走私一案,被控违反《关税法》的“藤田鲸贩”水产公司(位于大阪市)等两个公司,以及该公司原社长藤田阳彦(41岁)等3名被告,1日上午在札幌地方法院接受了法庭判决。藤田等三人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3年(检方求刑1年零6个月)。此外,两个公司也被处以罚金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6万,检方求刑200万日元)。

  
据检方总结发言等称,藤田等人串谋将大约3吨日本产牛肉装入集装箱,向海关虚假申报为“冷冻螃蟹”,企图于今年4月从北海道苫小牧港向中国出口。

  
据悉,去年“藤田鲸贩”公司也曾以相同手法多次将日本产牛肉走私出境,总计约达3吨。据相关人士透露,受疯牛病影响,中国政府禁止进口日本产牛肉,但同时富裕人群对日本牛肉的需求却日益上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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