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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考虑增加一个功能 陈某 (2006-09-27 09:35 阅读人次:0) 
  我考虑增加一个功能,就是让楼主拥有删除跟贴的权限。

  
你可以把那些看着不舒服的跟贴删得干干净净。

  
各位觉得如何?

  
因为大多数博客的主人是有这个权限的。

  
虽然,本人觉得轻易删贴有违互联网精神,可是……

  
先听听大家的意见。举手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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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举手。 刘大卫 (2006-09-27 10:05)  
  

  回复[2]: 我不举手。 龍昇 (2006-09-27 10:09)  
  自己跟的贴,属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别人跟的不舒服的贴,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只是,如果真有争得难堪、难以收拾时,有东家动权删除即可。

  回复[3]: 为了抗拒爷爷,我再举一次手。 刘大卫 (2006-09-27 10:12)  
  嘿嘿嘿。

  回复[4]: 哈哈哈,想打一枪换一地儿? 龍昇 (2006-09-27 10:25)  
  

  回复[5]:  东京博士 (2006-09-27 10:39)  
  同意2楼的意见,有点波浪才真实,实在过份的回帖,可以让陈某判断删除(当然也包括俺的不象话的或者胡闹话的回帖,如果有的话。反正说了啥,删了啥,我都不记得的,呵呵)

  回复[6]: 2比1否定提案 陈某 (2006-09-27 10:45)  
  哈哈

  
那就暂时维持现状吧。

  
个别同志个别文章如果不喜欢人家跟贴的,可以注明:“本文谢绝跟贴”或者“本文谢绝不同意见的跟贴”,那么谁还要跟贴的话,我可以帮忙执法。

  


  

  回复[7]: 爷爷,咱俩可不一样。 刘大卫 (2006-09-27 10:46)  
  您的文章从来都是好评如潮。看着那么多喝彩,多美啊!

  
但是我的文章,在这里很少听到赞同的声音,甚至经常被群殴。

  
被群殴的滋味可不好受啊!

  
其实很多人并不理解我的文章,就乱跟帖,坦率地说他们的跟帖说不到点子上。从这个角度,为了防止被过多地误解,我就希望可以删除那些跟帖。

  
你有跟帖的自由,我也有删除的权力,我想这样的平衡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还记得当年靳大仙人当家的时候,曾经点咱俩的名,说这两个人都是好写手。那种评价让人爽啊!可惜时光倒错,感叹中。

  回复[8]:  阮翔 (2006-09-27 10:55)  
  刘老师,

  
从你对这个贴子的回贴就知道,你要是有机会掌权,绝对不会比你最痛恨的共产党好到什么地方去。

  
还是做好写手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

  回复[9]:  唐辛子 (2006-09-27 11:10)  
  坚决反对这样的功能,论坛和BLOG完全是不一样的。

  回复[10]: 我说老狐狸啊 陈某 (2006-09-27 11:13)  
  你在网上混的也有些年头了,也算是见过风浪的。

  
怎么见到砖头板斧还是这么害怕?!

  
做人要皮厚,这是谁说的?我忘记了,反正是哪位大师说滴。

  


  

  回复[11]:  郭家 (2006-09-27 11:13)  
  回[8楼]:这叫做“同性相斥”。

  回复[12]: haha 阮翔 (2006-09-27 11:15)  
  > 这叫做“同性相斥”

  
maybe it's the point.

  回复[13]: 表扬也没奖金,批评也不罚款。 龍昇 (2006-09-27 11:18)  
  大卫,加油写吧,阿波踊中唱“白跳白不跳”,咱们“白写白不写”。现如今,靳爷哪儿逍遥着哪?

  回复[14]: 靳爷可是有日子没信儿了。 刘大卫 (2006-09-27 11:22)  
  很久以前给靳爷打过电话,他在什么学校里给日本人上中国文化课呢。话说起来这都好几年了。

  回复[15]: 回10楼班主的话。 刘大卫 (2006-09-27 11:27)  
  对砖头,不完全是怕,更多的是无奈的感觉。很多砖头其实是误解,辩解只会越辨越混乱,索性不去辩论。比如“假如你掌权,绝对不会比你痛恨的共产党好到哪里去”之类的发言,我就不知如何应对。索性不说话。这种话是什么意思呢?毫无意思,也就没有回答的必要。

  回复[16]:  东京博士 (2006-09-27 11:44)  
  “做人要皮厚”谁说的不知道,但是“上网皮要厚”是我在镜子上说过的,只有这句记得,其他说过啥都不记得了,呵呵。

  回复[17]: 大卫加油! 孙秀萍 (2006-09-27 12:00)  
  

  
真理的声音总是超前地,少数地。有人骂和反对不见得就代表不好!

  
相反一致称赞也不见得就代表好!

  
我觉得这里的写手都各有所长,没有好坏之分阿!!

  
加油,送鲜花给你!

  

  回复[18]: 写给大卫 陈某 (2006-09-27 14:11)  
  想起一件往事,说给你听听。

  
4,5年前,应报社之邀每周写一篇千字时评,也就是命题作文,写了近2年。通常是周6晚上老杨来个电话,布置作业。(据说老杨也邀请过你,你说周末要去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嘿嘿。)我基本上2个小时就能交货。一个小时网上查资料找原料,一个小时加工生产。我承认,这些时评文章都是应景之作,是速朽的。可是那些议论确实是自己真实的想法。

  
我不太负责地随便用个笔名,这种文章以后是不会收入“陈某全集”的。写了发了,我只要盯着报社不要忘记给稿费就是了。

  
某天,报社说收到读者传真,写得满满的4大张大字报。好啊,多好的读者啊,报社有幸。来电针对我的一个观点进行抨击,兼及我的其他时评。导火线是一篇关于海龟的文字,你看好了,我是这样写的:“所谓海龟,也就是乘改革开放之机回国捞一把而已。”多么鲜明的观点啊,事过境迁,越来越显示出真理的光辉呢。

  
可是,那个读者把我痛骂一顿,然后归纳总结出作者一定是一个有家归不得的黑户口。哈哈哈。好好好。我于是连夜赶写感谢信:第一,非常感谢你认真阅读我的文章,包括我自己也已经忘记的好文章;第二,非常感谢你放弃休息放弃打工时间写来长长的“表扬信”;第三,非常不好意思还要浪费你几个硬币发传真;第四,……

  
后来,好像感谢信没有寄出。忘记是报社没有给我读者地址还是那个令人尊敬的读者没有留下地址。当然,我的感谢信的最后告诉他:陈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护照和日本国有效签证。现享受中国公民待遇,所以还不能自由出入美国;同时也享受日本国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可以在日本的报纸上胡说八道。

  回复[19]: 谢谢老孙和班主的鼓励。 刘大卫 (2006-09-27 13:49)  
  秀萍的文字是女性当中少见的犀利深刻和理性化的。

  
也很羡慕你经常有机会去采访日本的政治家。

  
在这方面你跟张石有相似之处,文章里有信息,读来能长见识。

  回复[20]:  陈梅林 (2006-09-27 14:17)  
  自己不能听不同意见,还大骂别人不民主,岂非自相矛盾?

  
文革遗风一斑:以为少数人意见就是真理,可笑.

  回复[21]: 真理?算了吧 校长 (2006-09-27 14:21)  
  回复[17]: 大卫加油! 孙秀萍 (2006-09-27 12:00)

  
真理的声音总是超前地,少数地。有人骂和反对不见得就代表不好!

  
相反一致称赞也不见得就代表好!

  
我觉得这里的写手都各有所长,没有好坏之分阿!!

  
加油,送鲜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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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声音总是超前地,少数地。"---去掉这句话就是个好的回复.

  回复[22]:  东京博士 (2006-09-27 14:21)  
  这年头,回帖子的勇气(皮厚)要大于发首帖。

  回复[23]:  陈梅林 (2006-09-27 14:26)  
  什么勇气?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吧。

  
我真不明白,又不是文化大革命,不谈或少谈政治就不行?

  回复[24]:  陈梅林 (2006-09-27 14:31)  
  我好象看到张铁生来了。

  回复[25]: 这个不加为好 校长 (2006-09-27 14:31)  
  检索功能里加个按作者检索如何?检索作者的贴子和所有回复.

  回复[26]: 校长,偶没得罪你啊(+_+) 孙秀萍 (2006-09-27 15:44)  
  真理的声音总是超前地,少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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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好像不是俺的发明,好像是哪个名人说地

  
再说,发贴也要受到评比阿,偶不知道好坏帖子的评价标准呢,想什么说什么而已(如梅林教导)

  
要知道你掌握着评比标准,偶就会小心地,争取当个优等生 (^o

  回复[27]: 俺也不赞成这个功能 风 (2006-09-27 15:55)  
  执法的权限有斑竹一个人就足够了。来这儿的应该都是信得过斑竹的。

  
要加的话,可以加一个向斑竹举报申述的功能。这样斑竹可以轻松一点,不必跟在每个帖子后面跑,明年向日葵会大丰收。

  
依我看,自己跟贴的修改功能都没有什么必要。修改多了,上下的讨论有时候都看不明白了。跟贴里有俩错别字也没什么所谓。重大错误就请斑竹修改删除也就可以了。不过已经花力气作出来了,就像现在这样也挺不错。

  
赞成校长提案的按作者检索功能。提供多种排序的方法则更好。

  

  回复[28]: 梅林:你看错了! 孙秀萍 (2006-09-27 16:29)  
  梅林:你看错啦啊。不是说少数人说的就是真理,而是真理都是少数地

  
看仔细喽,再“可笑”啊。要是你今天不高兴,偶给你送花

  
怎么感觉今天火药味浓厚

  
然后希望你看了这个帖子之后真正笑一笑 (^o

  回复[29]:  东京博士 (2006-09-27 16:00)  
  凡是看错的地方,俺都用[78笑]做友情提醒。

  回复[30]:  陈梅林 (2006-09-27 16:03)  
  我没有不高兴啊,即使不高兴也不用在这里发泄啊.我是认为大家都要尊重对方,不能居高临下或者标榜自己高明.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

  
谢谢你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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