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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鳖No.1 老狼粉 (2008-06-12 19:27 阅读人次:1338) 
  王小峰

  
这次欧洲杯比赛,幕间休息的时候有一个广告,就是福建一地方生产的破鞋——鸿星尔克,每次看到这个广告都觉得挺傻,可以跟罗纳尔多的金宝子猴嗓相媲美了。看到这个广告就想换台,因为他们用的这首歌是我很喜欢的意大利歌星Gianna Nannini和Edoardo Benna演唱的《Un’ estate Italiana》(英文版《To be No.1》)。

  
看欧洲杯,球场旁边都是些名牌广告,突然看见了麦当劳,也感觉有点反胃。还好,没发现鸿星尔克。这个破鞋做的破广告和福建那个村子其他牌子做的广告都如出一辙,你看山西煤老板都互相比着包多少个二奶、买多少辆悍马、买几栋楼,福建的老板们就是比谁能请到更大牌的明星做代言人,你请谢霆锋,他就请刘德华。都觉着自己是No.1,其实也就是一土鳖No.1,比什么耐克、阿迪达斯、NB差多了,就知道在电视上做广告吹牛逼。除了破鞋,中国还有破中华车、破联想电脑、破爱国者播放器……只要跟技术沾边的,都是土鳖No.1。

  
这一点倒是跟中国足球一脉相承,比如我们有个球员去海外踢球,整天媒体把他说的跟朵花一样,好像队里没有中国这名球员,这支球队就完蛋了。其实踢得什么样,不用我们吹嘘,踢得好大牌俱乐部早鸡巴挖走了。但我们特享受土鳖No.1的状态。

  
这群土鳖后来就冲击世界杯,一次接一次,每次都给憋了回来。但关起门来一憋,我们还是No.1。

  
其实何止中国足球,还有一帮愤青也是这样。前几天见到梁文道老师,梁老师说,凤凰卫视收视率最高的节目是军情观察室。这说明中国人很好战,虽然我们总把“和平”挂在嘴边,但骨子里十分好战。可真的一打起来,肯定跟义和团没什么区别。外战从来都外行,也就是内战的土鳖No.1。你看国共内战打得多么精彩啊——土鳖No.1。现在真的跟美国打起来,估计我们还没有反应就让人把窝给端了。我们的军事力量还停留在美国60年代。我这么一说你肯定又急了,我能理解,你是土鳖No.1嘛。

  
西方人老说中国威胁论,其实就是中国愤青威胁论,现在的愤青的确很厉害了,上来就把莎朗·斯通给灭了,以后外国明星在中国的土鳖面前只能夹起尾巴做人了。上来就把家乐福给灭了,外国企业在中国只能乖乖的。有一种土鳖力量总让我们泪流满面,让我们觉得强大无比,我们动动嘴皮子就能把天下所有事给灭了。其实我们差远了,在虚幻中意淫的本事倒是很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其实就是一群中华鳖精,不,是中华土鳖精。

  
还有一种土鳖No.1就是“我代表中国人民”“代表什么什么人民”,这是最典型的土鳖No.1,别动不动就代表谁,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但中国人普遍形成的这种意识是由于权力无限膨胀造成的,老觉得自己就是民众的化身,不管是干什么的,一张嘴都喜欢这个句式。哪那么多人对你灵魂附体啊?

  
我有个朋友叫万一,给博客起的名字叫“土鳖Or Not土鳖”,生存还是死亡,这么高境界的终极问题被万一同学化解成了土鳖问题,莎士比亚应该说:To be还是土鳖,这是个问题。

  
谢谢鸿星尔克,你们的广告可能没有向词曲作者付版权费,但是却创造了一种代表中国人普遍心态的“中国精神”病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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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蔡诚宏 (2008-06-12 23:23)  
  看了韩寒和王小峰等人的文章,觉得国内现在网斗也挺激烈的,好像各派都有几个很成器的大将,一边秋雨一边寒,斗得热闹。

  回复[2]:  嘿嘿 (2008-06-12 23:37)  
  王小峰是我在北京时的熟人。那时他在音乐圈,以写乐评著名,笔锋颇健。

  回复[3]:  老狼粉 (2008-06-12 23:47)  
  他是写过很多乐评。

  
他真的很能写。前年,好像他的博客还得过什么国际大奖,忘了。反正能写。

  回复[4]:  嘿嘿 (2008-06-12 23:56)  
  当年,王小峰算得上京城几个权威乐评人,也最年轻。

  
去国多年,久未联络,或许早不在娱乐圈子了。

  回复[5]: 他自己的博客说他 老狼粉 (2008-06-13 00:06)  
  不在娱乐圈了,在三联写封面故事和头条之类的。总之,能人。

  回复[6]: 他的博客 秋止符 (2008-06-13 01:03)  
  {不许联想}挺有意思。曾经看过他写的一篇有关披头士的文章和跟贴讨论,非常有内容。

  

  回复[7]:  贱人 (2008-06-13 01:28)  
  秋止符,系广州返左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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