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其它
字体∶
谁能帮帮我 实在是不行了

sayati (发表日期:2009-07-27 18:46:23 阅读人次:4384 回复数:43)

  事情是这样的 我4月份刚来日本 5月一个跟我在国内同一个语言学校的认识的人 (他来了2年多了)说我刚到能给我介绍工作 说是帮买电器 我开始也不知道是什么就跟他去了 去了才知道是买手机 用我的身份 买了6台 他说他付钱 半年后能解约 对我没影响 现在才知道被他骗了 我现在受到了2张话费账单 和一张解约书 让我去交钱解约 我现在联系不到这个骗子了 学校老师最近说不要用自己的身份帮别人买手机 说是触犯了日本的法律 会被遣送回国的 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谁能帮帮我啊





Page: 2 | 1 |

 回复[1]:  小木樨花 (2009-07-27 19:01:21)  
 
  两条路

  
1,什么也不做。

  
如果使用那6台手机的人都不出事,查到你头上的可能性不大。

  
好处:暂时可能没有麻烦。

  
坏处:一旦人家出事,肯定把你牵进去。轻则遣送回国,重则关起来。

  
2,马上去警察那里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念你是初犯而且刚到日本不知情(法律的错误),有可能饶了你这次。

  


  
注意,使用那6台手机而不出事情的可能性很小。

 回复[2]:  张三 (2009-07-27 19:27:10)  
 
   小木樨花mm在说什么呀,怎么什么都不做法?哈想想就晓得说的应该是签了合同的六个免费手机。现在其中两个因为没支付话费,运营商要求解约,要签约人偿还话费和手机费。去警察那里“自首”不自首,钱还是一样要付的呀。

 回复[3]: 去电话局把6台手机全部解约 科长 (2009-07-27 20:40:20)  
 
  把账单全部付清,结束。

  
为自己的无知埋单 (书记看看清楚哦,这次没有打错吧,不过,微软拼音出来的还是买单)

 回复[4]:  心中有鬼 (2009-07-27 20:41:40)  
 
  楼主,以为别人都没脑呀

  
把实话说出来,或许还能帮助你。

  
一段漏洞百出的文字,目的何在?

  
先把“2张话费账单 和一张解约书”登出来看看

  
再把6台手机的公司告诉我们。

  
4月来日本,5月签约6台手机,7月收到解约书——你哄你老妈呀

  
真有困难,说出实情来

 回复[5]: 张三有所不知 小木樨花 (2009-07-27 20:45:03)  
 
  张三,你说的是民事,欠债还钱的事情,这是小麻烦,不值一提。

  
楼主严重的是,把自己的名义借给他人购买手机,这是违反日本的刑事性的法律的行为,警察要抓的。外国人因为这事儿被抓的话,起码是遣返。

  
我说的什么都不做,是指对警察方面。

  
对电话公司,那不废话么,欠债还钱。

 回复[6]: 科长值得称赞 会長 (2009-07-28 02:03:24)  
 
  >>微软拼音出来的还是买单

  
作这个软件的混蛋肯定不懂广东话。就这么简单。

 回复[7]:  老赵 (2009-07-28 02:34:59)  
 
  拿菜刀把借你名义那人砍了

  
找不到的话

  
把那人名字照片给发上来

  
马上人肉出来

  


  

 回复[8]: 同意三楼 杜海玲 (2009-07-28 09:36:10)  
 
  

 回复[9]:  老赵 (2009-07-28 09:46:50)  
 
  那个挨打得同学最终怎样了

  
有些挂念

  


  

 回复[10]: 这是真的? 是的 (2009-07-29 11:58:21)  
 
  看得我毛骨悚然。难以置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如果真的是真事。如果想彻底解脱麻烦,路,恐怕只有一条: 老老实实,诚诚恳恳,去警察局求助,坦诚交代情况。

  


  
有功夫到这里磨唧,还不趁还没酿出“大祸”,赶紧去找警察求助?

  


  


  
(可。。。还是不敢相信。。这。。。真的是真事??????)

 回复[11]:  嗯。我也同意三楼 是的 (2009-07-28 13:09:59)  
 
  8F:

  


  
没看3楼是谁,说的啥。

  


  
你同意了。我也同意。你办事,我放心。哈哈

 回复[12]: sayati同学 杜海玲 (2009-07-29 10:28:59)  
 
  若方便请来信。duhl@chubun.co.jp

 回复[13]:  老赵 (2009-07-29 10:34:45)  
 
  楼上干嘛

  
想采访啊

  
呵呵

  
前几天电视上因为这种已经被抓了

  
你真认为所有人都真不知道啊这样违法啊

  
这问题,自己想去解决的话,把钱全交了,之后全部解约,到学校给老师说明一下

  
就完事,为什么不做呢?

  


  
我这几天戾气好重

  
惭愧一个

  
汗。。。。。。。。。。。。。

 回复[14]:  老赵 (2009-07-29 10:42:02)  
 
  简单想一想就可以知道

  
这么容易为啥找自己啊

  
这么多人呢

  
这种好事情怎么会轮到自己

  
现在不知道违法,买当时您认为是助人为乐啊

  
人家也给你钱了吧

  
你现在后悔了,行动啊

  
这世界非亲非故怎么会有真的便宜给您留着呢

  
汗。。。。。。。。。

  
我是不是太刻薄了,前一段又一个因为帮着别人买学生月票

  
也被JR起诉了,只要给你钱,你只出名义的,对方你也不熟,应该不是福瑞临门的兆头

  
汗。。。。

 回复[15]: 老赵不如我刻薄 是的 (2009-07-29 12:54:33)  
 
  我的毛骨悚然,难以置信。就包括你这些慨叹。

  


  
我想起一个至今难忘的经历。好在有惊无险——初来日本时,差点被一个自称是来自上海的留学生阴险狡黠利用,很悬。幸亏,他哪儿料到,我虽然来自乡下,但却是郊区的哇~~~ 精明算计的城市人买菜上当,一般都是我们这些郊区乡下人干的。哈哈

  


  


  
一眼就能看出,楼主肯定不是郊区的。哈

  

 回复[16]:  sayati (2009-07-29 17:32:49)  
 
  我没骗人 是他带我去买的手机 在池袋 一共6台 有3台au 的今天也受到解约书了 我真是不知到该怎么办才问的我干嘛要骗人

 回复[17]:  待于泥== (2009-07-29 17:38:04)  
 
  收到解约书就赶快去解约吧.别为自己辩解了,你真是够无知的.

 回复[18]:  sayati (2009-07-29 17:38:24)  
 
  我是天津的 语言学校在两国 手机是我在5月份买的 是他带我去买的就是在池袋 他说认识里面的店员 有中国人 所以我才没怀疑 说是买完他去解约吧手机卖掉

 回复[19]: 既然是真事 是的 (2009-07-29 17:41:31)  
 
  我不是说你在骗人,是真的不敢相信,独自闯到日本来的成人,这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即使在国内,你曾有过几次头上砸馅饼的经历?

  
10F:

  
>如果真的是真事。如果想彻底解脱麻烦,路,恐怕只有一条: 老老实实,诚诚恳恳,去警察局求助,坦诚交代情况。

  


  
有功夫到这里磨唧,还不趁还没酿出“大祸”,赶紧去找警察求助?

  

 回复[20]:  sayati (2009-07-29 17:42:37)  
 
  我报警了 我签证可以不要 我就是找到这个人 我要杀了他

 回复[21]:  是的 (2009-07-29 17:44:33)  
 
  以你名义买一台,可能不怀疑。要买6台,你竟然一根儿神经也没动?

 回复[22]:  待于泥== (2009-07-29 17:47:16)  
 
  别冲动,冷静点,这里面你自己也有责任,你杀了他,后果更严重.

  
他罪不当死,你没有权利审判他.

 回复[23]:  sayati (2009-07-29 17:48:03)  
 
  没有 毕竟是认识的人 我初到日本就一个认识的人 你说我能不相信他吗

 回复[24]: 这些手机公司自己也不好。 明镜高悬 (2009-07-29 17:49:11)  
 
  这些手机公司自己也不好。为了增加新规契约台数,搞家族割引。明明就是本来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sayati,一下子让他变成了6口之家,纵容他买了6台本不该卖给他的手机。

  
1楼小木,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反告手机公司啊?

  
上星期遇见一位语言学校的人士。在打听问说,有没有工作可以介绍给他们的学生的。

  
说是4月来的学生,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的。

  
这些学生也要生活,要交学费的呀。

  
在这种情况下,上当也是情有可原的。

 回复[25]: 年轻人,冷静点 是的 (2009-07-29 17:53:26)  
 
  已经求助了警察,坦诚说明情况。应该问题不大了。万一那手机出事,你自己应该问题也不大了。

  


  
今后,积极配合和协助警察,是你彻底解决问题摆脱麻烦的最佳方式了。千万别干傻事。OK???有烦恼来这里,把我当他骂也行。让你骂个够。一直骂到让我给你买12个手机。行不?

 回复[26]: 换个角度,你应该“感谢”他啊 是的 (2009-07-29 18:03:20)  
 
  >没有 毕竟是认识的人 我初到日本就一个认识的人 你说我能不相信他吗

  


  
是他欺骗了你,才让你鼓起勇气,坦诚地认识了这里这么多人呐。对不?

 回复[27]: 估计木自卡洗吧? 是的 (2009-07-29 18:10:45)  
 
  >1楼小木,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反告手机公司啊?

  


  


  
估计小木还在从法院下班回家的路上。先替她敷衍了事一下。等小木来了,你别说是我说的就行。哈。

  


  
不懂日本法律。主观估计,可能木自卡洗吧?

  


  
日本,还没有限制个人买复数同样通信产品的法律吧。

  


  
但手机公司当时签约担当者,按理应该觉察到什么的。日语不流畅的外国人;来日不久;还一下买这么多手机。。。但这也只能是道义上的谴责了...

  

 回复[28]:  老赵 (2009-07-29 21:20:34)  
 
  》别冲动,冷静点,这里面你自己也有责任,你杀了他,后果更严重.

  


  
老戴太幽默了

  
你以为他真敢啊

  
呵呵

  
嘴上说说过过瘾而已

  
想找的话

  
说出姓名,照片

  
我帮你找,你动手就可以了

  

 回复[29]:  老赵 (2009-07-29 21:26:25)  
 
  告电话公司

  
呵呵

  
那帮真流氓很难留把柄给他滴

  
老美那一套不符合日本惯例

  

 回复[30]:  待于泥== (2009-07-29 21:26:17)  
 
  我怕他除了无知,还再加上愚蠢.

Page: 2 | 1 |

 敬请留言(尚未注册的用户请先回首页注册)
用户名(必须)
密 码(必须)
标 题(任意)
内 容(1000字以内,图片引用格式:[img]图片连接地址[/img])
    添加图片
    
 
Copyright ◎ 2006-2010 东洋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