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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在侵犯人权?

是有缘人 (发表日期:2013-06-20 15:49:01 阅读人次:4868 回复数:32)

  

  
什么是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人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在有根据的情况下,只要是对的,就应该按照正确的方向去做,不要看别人的眼色行事。

  
人权需要符合大众方针,不能无法无天,不讲事实根据,就大势剥夺人民的自由。当今世界,究竟谁在践踏人权?围绕这个问题,有太多被扭曲的事实、被屏蔽的真相、被颠倒的道义。

  
比如说,“法轮大法”以人权为幌子大做文章,它什么时候又提倡过关怀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呢?最近凯风网揭出青岛法轮功人员“酷刑迫害”图片造假和“戴美霞签名造假”事件,引起笔者关注。一位笔名叫徐慧的网友的三点看法理性分析,值得分享。

  
第一, 只要自己的造谣权,无视他人的名誉权。

  
以“谭玉蕊签名造假”事件为例,法轮功只管自己造谣生事,伪装正义,毫不顾及“四百余乡邻”的名誉受损。对此,有新华村委会的声明为证(见下图):

  


  
第二, 只要自己的辩护权,无视他人的自主权。

  
以“戴美霞签名造假”事件为例,戴美霞本人及其亲属、朋友有权为她帮腔辩护,如果真是有冤情的话,当然也可以寻求道义支持。然而,切不可弄虚作假,侵犯他人权利。然而签名单上有很大一部分人是被代签。如陈顺熊、袁文芳、金元文等长年在上海、九江等地打工,对“签名”之事一无所知;管兴旺(6岁)、代可(10岁)、代建宇(12岁)等25名儿童当时都在学校里上课;70多岁的于春木患有脑溢血,瘫痪在床,根本就不可能拿笔签字。但他们都“被签名”了,他们表明是非态度的自主权遭到了粗暴的剥夺。“被签名”的村民袁汉桥,在调查者黄核问及名单中签名的是否为本人笔迹时,恼火地说:“怎么可能呢!这字迹都不一样!” 黄核将袁本人的签名和明慧网中的“签名”图片进行了比对,让明慧网的“签名”露出了马脚(见下图)。

  


  
第三,只要自己的忽悠权,无视他人的知情权

  
“戴美霞签名造假”事件中,真正参与签名的村民都是戴美霞的婆家人和娘家人,有的对签名的真实原因并不知情。戴金武是戴美霞的娘家亲戚,戴美霞的母亲费毛荣找他签名时,他正与几个朋友一起打牌“斗地主”,戴金武签字的时候问道:“这签的是啥?”费毛荣就说是好事。戴金武事后对笔者说:“我对签名的事完全不知情,当时忙着打牌,谁关心她(费毛荣)让签的啥?以后别人让签名可得仔细看看。”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毫不知实情,是在被剥夺了知情权的情况下,盲目签的名,戴金武还写下了一份书面说明(见下图):

  


  
笔者认为对练习者实施欺骗、造谣、恐吓 的精神控制过程,就是不断进行侵犯人权、湮灭人性的违法犯罪过程。如果别人的权利在他们眼中毫无地位,这不是侵犯人权又是什么。法轮功总抱着一种大无赖的思想干涉他人自由,明知违法,自己却耍无赖,好事往自己身上揽,出了坏事强加在别人头上,是不是侵犯人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真正的维护人权。

  
再说邪恶的法轮功组织,总拿着人权的帽子四处乱扣,说别人怎么怎么的违背人权,说这话的霸权主义者,他比别人更无知,无事生非,天天想着对对中国政府挑起事端,聚众闹事,他们讲什么人权,难道只对自己讲人权,众目睽睽之下,法轮功和李洪志明目张胆传播歪理邪说,进行非法活动,败坏国家名誉,才是真正的侵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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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愚公 (2013-06-21 09:03:08)  
 
  楼主在这里大谈人权,是个好机会。可以探讨一下人权问题。

  
人权的范围很广,但是基本的人权是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即便犯罪受罚,在受罚范围以外,也有必须保护的基本权利。而对人权的侵犯也有多种形式和程度不同,男人在家打老婆孩子也算侵犯人权,那属于个别的一般社会生活中的侵犯人权,其他犯罪行为造成人身伤亡也算侵犯人权,那是一般意义上的暴力犯罪。其中最严重的侵犯人权,是公权力对人权的侵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甚至对生命尊严的剥夺。在中国被共产党暴政胡乱剥夺生命的事例太多,连国家主席都能折磨致死,其他例子太多了。

  
楼上说的法轮功让人签名的事,至多涉嫌造假,还扯不上侵犯人权。那么多法轮功学员被剥夺自由,折磨酷刑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那不是最恶劣的侵犯和剥夺人权包括生命权吗?楼上怎么看待这些问题呢?

  
欢迎楼上反驳和讨论。

 回复[2]:  东京博士 (2013-06-21 09:20:05)  
 
  愚公说到了造假,如果有这样的先例或旁证,再来看“酷刑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难以根据一面之词判断真伪,因为有反方举证过那些血腥照片是为了摄影目的在密室内摆拍制作的,对这个反论,不知道FLG方面是如何回应的。现在问题是,GCD和FLG存在为了自身目的都有不少造假前科,所以作为第3者,两方的东西都不可轻信。

 回复[3]:  愚公 (2013-06-22 07:51:54)  
 
  由于楼主没有回复,先和东博讨论一下。在gcd和flg之间都涉嫌造假,该信谁的?

  
明白无误地是,gcd有暴力杀人侵犯人权的嫌疑,而flg只涉及发布与事实不符信息的嫌疑,一个是“武”的,一个是“文”的,哪个更可能是具有严重后果的犯罪?人被诬蔑了还可以辩驳反驳,人被整死整残不直接就是人间悲剧吗?人命关天,是中国古老的人权观念。

  
作为第三者的个人,没有能力甚至没有胆量去做什么调查。我们能够做的只是逻辑推理,能认真作推理也相当不容易了。因为谁都知道惹不起gcd这个巨无霸。

  
从逻辑上推理,gcd就具有暴力残杀flg人员的重大可能。

  
1,有前科。共产党为了权斗什么样的残忍手法阴谋手段都使用过,现在突然立地成佛了?

  
2,有能力。共产党掌握了整个国家机器和武装暴力,杀几个人不就同杀鸡一样吗?

  
3,有动机。共产党为了政权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将flg视为对政权的威胁,所以下大力气镇压法轮功,不但是动机,早已变为大规模的行动了。

  
4,有信息。法轮功揭露被迫害的事实,不敢说分毫不差句句属实。但是也不能说,法轮功说的事整个就不可能发生,整个是无中生有的造谣吧。

  
法轮功鼎盛时期信众据说有几千万人,又多是视信仰高于生命的人,现在能搞到表面上感觉不到,可以想象其中发生了怎样的镇压行动,少不了惨绝人寰的悲惨故事。

  
常识告诉人们,一个案件在未有侦破之前,该做的是不排除任何可能性而去搜寻犯人,对所有嫌疑人做“犯罪可能推理”,早早地封闭一些线索可能,只能有利于放跑罪犯。

  
只有到了嫌疑人捉拿在案,审理的时候,要注意排除一切冤枉无辜的可能性,不能急于定案。

  
现在是什么情况呢?甲乙双方在互控:全副武装的“甲”说手无寸铁遍体鳞伤的“乙”在诬蔑他,那个遍体鳞伤是假的:而乙方已经呼天抢地叫救命说已经死人无数了。能不能说,各打五十大板,谁都不信。就了了?

  
以上仅仅是简单分析推理。

 回复[4]: 支持愚公的观点。 深谷 (2013-06-21 18:04:24)  
 
  我比较信任法轮功,

  
因为伍凡,草庵都是我当年很敬重欣赏的人物,现在又多了石涛,严真等等。

  
我相信他们的判断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

  

 回复[5]:  东京博士 (2013-06-21 17:51:36)  
 
  愚公关于GCD的1234我都赞同,但因为这些所以FLG是真的,这个逻辑完全不成立,大多数宗教都是信仰高于生命的,问题是我没有能力确证FLG的那些血腥照片真假,相反,GCD的强大控制系统,怎么可能拍摄到酷刑实施的现场照片,这个从逻辑上说,很容易被怀疑。也正因为我无法确认,所以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我确实绝对不信GCD,也不太相信FLG。

  

 回复[6]:  东京博士 (2013-06-21 17:53:52)  
 
  周末了,喝酒去了,大家该干嘛干嘛,想干架的,推荐“逍遥丸”。

 回复[7]:  志村犬 (2013-06-22 05:35:21)  
 
  愚公,我的想法是和东博一样的“绝对不信GCD,也不太相信FLG”。我经常看flg的网站和“大纪元”之类的报刊,但我不会全信flg说的那些事情,因为有些报道实在是做的太让人失望了。比如说,我曾经看过一个报道,题目好像是《大陆惊现反共标语》,点进去一看,就一张照片几行字,照片是特写,像似一根电线杆的东西上贴了一张标语,白纸黑字“打倒共产党”,地点时间都没写,也没有类似有人围观的补充照片。看了这样的报道我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像这样的照片我就是身处大陆也可以随时造出来几张,想造几张都可以。

  
所以,要反共就要以事实为依据,这么挖空心思搞煽动将会失去大多数人的支持。

  
还有那些退党退团的数据,多少亿多少亿的,能不能别那么夸张。我是同情flg的,真心希望flg在做报道的时候能不夸大不作伪。

 回复[8]:  愚公 (2013-06-22 10:40:11)  
 
  如果说flg涉嫌造假,而gcd涉嫌杀人,哪个是更为严重、必须紧急制止的犯罪行为呢?当然是杀人罪需要紧急制止。不能因为对flg有造假嫌疑的看法,就对他们极大可能受害的严重性反而无所谓了。

  
gcd的作恶撒谎杀人具有一贯性本质性残忍性,而flg是个新鲜事物,我们对其了解太少,但至少是个和平的团体。flg的“造假嫌疑”如何才能得到证实?也只有“云开日出”的那一天,有了公证独立的法律才有可能调查清楚“水落石出”吧。但是谁剥夺了法律的公正和独立?不还是独裁独霸的gcd吗?换句话说,没有民主,就没有公正。而实现民主的障碍,就是独裁gcd。

  
人权必须是普遍的人权,不是仅仅对一部分人,仅仅对自己喜欢的人讲人权,对所有的的人都必须讲人权,对flg对gcd的具体的个人都要讲人权。

 回复[9]:  东京博士 (2013-06-22 11:22:48)  
 
  愚公歪掉了,“如果说flg涉嫌造假,而gcd涉嫌杀人,哪个是更为严重”,你我之间对这种命题的结论完全不存在分歧,这个我的“绝对不信GCD,也不太相信FLG”已经包含了结论,现在我的疑惑是FLG的那些东西从常识上看,有足够让人怀疑的部分。

  
如果因为gcd涉嫌杀人这样严重的罪行,所以flg造假也无所谓,那么这个逻辑运用到南京大屠杀争议上,只要日方存在南京大屠杀,那么中方造假30万40万乃至被杀了100万都可以畅通无阻了。

 回复[10]:  愚公 (2013-06-22 11:44:47)  
 
  现在开始只说观点,不对人。

  
gcd涉嫌杀人,可能性极大。该怎么办?

  
flg涉嫌造假,可能性多大不知道,该怎么办?

  
以上两个悬案分别推理一下如何?

 回复[11]:  东京博士 (2013-06-22 12:13:03)  
 
  我一直认为愚公在镜子上是说事不说人的高人,现在再声明,有点蛇足了。

  
1。“gcd涉嫌杀人,可能性极大。该怎么办?”——这个简单说,没办法,因为整个国家机器包括秘密警察等完整的系统都由他们掌握,只能从过去大量的历史中推理(比如已经曝光的张志新林昭案件等等),难以或证细节。

  
2。“flg涉嫌造假,可能性多大不知道”——这个比较简单,比如一张血腥拷问的现场照片,只要符合新闻照片的基本诸要素即可,而这些基本要素的提供,如果不是造假,发布方面很容易明示的,至于退党几千万云云,如果他们真的统计了数字,要公布这些数字的真实性也不是难事,而且那样做他们的宣传会有更多人站在他们一边,为何不去证明呢?朴素的疑点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综上所述,正因为1和2都不值得信任,所以我个人对GCD发布的信息视如粪土,对FLG发布的信息也基本不看。

 回复[12]:  愚公 (2013-06-22 12:38:21)  
 
  只是为了在追究事实真相之前,搞清方法论。

  
1,由于gcd太强大,尽管劣迹斑斑血迹斑斑,谁都拿它没有办法,反而就不去追究了。

  
2,flg说的事是否属实,如果flg举办新闻发布会,有几个人敢去参加的呢?当然不是怕f而是怕被gcd的秘密警察貓上。

  
重复的就不说了。

 回复[13]:  东京博士 (2013-06-22 13:35:33)  
 
  gcd的谎言不是不去追究,而是大家都已知的臭名昭著。

  
FLG的疑惑,正因为还残存一点真实的可能,所以才希望能证明之。

 回复[14]:  愚公 (2013-06-22 13:58:05)  
 
  gcd的谎言不是不去追究,而是大家都已知的臭名昭著。

  
FLG的疑惑,正因为还残存一点真实的可能,所以才希望能证明之。

  
这个说法很理智,赞一个。

 回复[15]:  东京博士 (2013-06-22 14:43:07)  
 
  愚公,我一开始就是这样的立场阿,到14楼才让你明白,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有点失望。。。

  
gcd是不是满嘴谎言,除了已经世界闻名的臭名昭著,实话说,就个别案件例子我个人的确没有追究调查的能力,但是几乎所有中国人家庭都经历过三反五反文革等时代,自己的亲人的受害(我生父就因为是解放前上海司法界工作的被GCD以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分子打入大牢18年,收养我的养父是GCD干部在文革中也因此受小小冲击),官媒几十年的前后矛盾不符合事实的弥天大谎数不胜数,所以这就是我说的GCD撒谎,已经无需深究,无需深究不为别的,而是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確信犯。

  
对任何宗教,我本人基本都不感兴趣,对FLG涉及的反GCD的信息,将信将疑,但我也不会因为GCD是谎言確信犯,就遵循“敌人的敌人是友人”的逻辑去盲信一个反GCD的团体或个人,同时我也相信世界上没有完人(或组织),为了反GCD的单纯目的而夸大一些真实程度,这样的事实存在也不奇怪,但这也不会让我全盘否定FLG,只是希望从实事求是的角度看问题,如果大家都对GCD的谎言深恶痛绝的话,我相信有良知的第三者也不会对GCD以外的人们或团体组织编制或掺杂谎言的信息感到欢欣鼓舞。

 回复[16]:  愚公 (2013-06-22 17:45:28)  
 
  如果你是拥有权柄的大法官,面对flg状告gcd杀人罪,gcd状告flg造谣罪,你该如何断案?

 回复[17]:  东京博士 (2013-06-22 17:53:16)  
 
  具体的受害者容疑者事例的判断,当然是以具有信凭性的各种证据为主,所谓信凭性,是经过各种手段(包括高科技鉴定和逻辑分析)鉴定的,如果有伪证痕迹或前科的,法庭有可能对其提供的证据不予承认。

 回复[18]:  海边星空 (2013-06-23 14:03:57)  
 
  2013年4月6日,中國國內媒體《LENS》雜誌第62期刊登2萬字報導《走出馬三家》,這在全世界範圍内引起了非常大的波瀾。

  
中國媒體《中國婦女報》也發表報導《訪馬三家女子勞教所事件記者:直面真相 推動改革》。

  
香港鳳凰衛視於4月11日播出《揭秘"馬三家"》專題節目,採訪遭禁報導《走出馬三家》主人翁陸秀娟、 劉華、 王玉萍等,在節目親身描述她們曾遭受過的酷刑待遇

  
這篇文章在中國四大新聞網站上成為閱讀人數最多的文章!

  
......

  
美聯社、BBC、美國之音等幾乎世界各大媒體都報道了此消息,並提出《走出馬三家》這篇文章證實了十幾年法輪功學員的指控,那是真的。

  
纽约时报的報道:<<马三家劳教所——中国的人间地狱>>

  


  
當初,作為世界大媒體來講,當初面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他們很可能以缺少旁證、缺少證據的證據,並沒有真正直接面對象《走出馬三家》裡面提到的對法輪功學員,對中國的女性以那種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酷刑,那時,他們以缺少證據的說法其實從道義上來講,是助紂為虐的!

  


  
而現在,路透社、美聯社、美國之音、德國之聲、BBC、法廣等世界各大媒体,只要與馬三家這件事情有關聯的一些新聞他們都在第一時間、最快時間的報道。

  


  
作為BBC這麼嚴肅的媒體,在五天的時間裡有四篇文章,揭示馬三家的問題,揭示與法輪功有關的問題,揭示有關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問題。

  
這就是我們想說,在世界輿論當中,透過《走出馬三家》這件事情已經完全重新看待中共政法委系統和有關法輪功被迫害的問題的真相的內容,真相大白,不遠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善惡若無報,天地必有私

 回复[19]: 感谢各位讨论很激烈啊,来晚了 是有缘人 (2013-06-24 10:14:28)  
 
  愚公,请问你从哪里得知的gcd杀人的犯罪报道?如果是flg媒体的报道,那么我只想说你也承认了gcd的谎言不是吗!

 回复[20]:  愚公 (2013-06-24 12:19:00)  
 
  建议gfd和flg举办公开辩论会,看看你们如何展开。我估计gcd不敢,因为黑幕太多。

 回复[21]:  愚公 (2013-06-24 13:56:22)  
 
  我非常希望flg的指控全部是假的,最好这些恐怖的案件悲剧事实上不存在。

  
但是在没有经过调查、排除这些指控之前,你没有理由排除这些真实的可能性。因为gcd杀人前科太多。是不是?

 回复[22]:  东京博士 (2013-06-24 12:32:58)  
 
  愚公太激动了,又搞出了个新的gfd.

  
难道是flg的密探打入了gcd了?

 回复[23]:  夏雨 (2013-06-24 13:18:49)  
 
  如果有两个人打架,一个巨无霸一个小孩,双方打成一团,肉搏,角斗,水里火里滚来滚去,那巨汉本来就头上流脓脚底长瘡浑身肮脏臭气熏天,小孩即便赤条条也不可避免地沾上了脏东西。

  
呵呵,楼主站在一旁研究到底谁脏些?

  
呵呵,呵呵,

  
谁脏些,还需要回答吗?

  

 回复[24]:  cid (2013-06-24 14:24:50)  
 
  缘人要是能够做到无料或少料象F功的老太太们不管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天天都到元麻布展标语,或池袋北口发报纸那样。到大纪元本社门前去呼喊,注意别进去,否则违法。相信比在此更有说得力,更有效果。这里你说得口水花喷喷,也不会有一人被你所动。

 回复[25]:  东京博士 (2013-06-24 14:32:00)  
 
  说明了什么呢?说明镜子里的人,都是很难被忽悠的。

 回复[26]: 愚公的心情可以理解。 深谷 (2013-06-24 14:59:11)  
 
  很多人也知道共党的德性,等着他自己崩溃吧,咱们大家守住人性,不助纣为虐就是了吧。

 回复[27]:  愚公 (2013-06-24 17:15:38)  
 
  如果有人控告日本政府有活摘器官杀人的嫌疑,百分之百的人不会相信;

  
现在是有人控告中共政府有活摘器官杀人的嫌疑,百分之百的人不敢断然否认,包括中共自己。

 回复[28]:  东京博士 (2013-06-24 18:48:08)  
 
  愚公越来越回到童真了,独裁国家哪来什么控告政府。

 回复[29]:  东京博士 (2013-06-24 21:11:47)  
 
  借隔壁板凳同学的话给愚公醒脑一下:“独裁者先验性的就是坏东西,应该被无条件地消灭掉,无需任何证据。——他们涂炭国民的时候,何时向任何人提供过证据”

 回复[30]:  愚公 (2013-06-24 22:40:41)  
 
  这句话是说给独裁者听得吧,不要不敢面对独裁者,勇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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