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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人在日本到底有没有“碰瓷”

科长 (发表日期:2015-10-06 13:15:25 阅读人次:3676 回复数:23)

  徐静波博客

  


  
关于一位中国老人在日本京都旅游时与一位日本女性驾驶的汽车相碰,最后索要10万日元(约5000元人民币)的事情,已经在中国的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意见分为两种:一是却有此事,二是有人故意伪造。

  
那么,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我们首先得认证京都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会长高安美三子、防灾委员长村上茂联名发出的一份有关事件经过的通知书是否真实。

  
这一份在网上流传的通知书,讲述了这么一个经过:

  
8月21日下午5时许,京都一家餐馆的女老板驾驶汽车行驶到祗园的歌舞练习场前时,来自中国的一位老人突然倒在后视镜前,并大声称“痛死了”。女老板呼叫了救护车并将老人送入医院,诊断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受伤”。但是老人的家属和中国人翻译围住女老板,要求其赔偿,双方对峙了2个小时,最后这名女老板支付了10万日元(约5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事件现场——京都祗园歌舞练场前

  


  
事后,这名女老板向京都府东山警署咨询,警察认为“这是威胁恐吓行为,属于犯罪。”但是,由于老人及其家人已经离开京都,难以搜寻,此事不了了之。

  
此事件发生后,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会长高安美三子、防灾委员长村上茂联名向所属地区的各店家发出通知,要求大家遇到此类事件,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医院,要立即打电话报警。

  
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是当地的自治会。由于这一份通知书的写法比较稚嫩,因此,有人怀疑是“好事者伪造”。凤凰卫视驻日记者李淼就这一份通知书直接采访了高安美三子和村上茂。据高安美三子介绍,这份通知书是村上写的,他本来就不太会写文章,因此写出来的这一份通知书可能在专业人士看来,不够严谨和标准。村上本人也已经向李淼证实这一份通知书是他所写。

  


  


  
协议会的通知书以及村上先生的证词(来自李淼的微博)

  
今夜,我也致电京都祗园相识的酒馆老板,称他们的店里也都收到了这一份通知。因此,可以断定这一份通知书不是“好事者伪造”,而是真的。同时这一份通知书已经散发到祗园町南侧地区400多家店铺。

  
那么,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一次相碰事件本身,是不是属于国人概念中的“碰瓷”?

  
首先我们来看事件发生的地点。祗园是京都最有名的花柳街,是艺伎最为集中的地区。因此也是包括中国人在内的海外游客最喜欢去兜的地方。由于平时游人众多,歌舞练场(艺伎们练习歌舞的地方)就在祗园街上,而且场前刚好是一个“丁”字路口,因此,一般的车速都是十分缓慢(凡是到过祗园的人都可以看到)。所以,中国老人与汽车相碰,其碰撞的力度不会很大。

  


  
祗园平时就是这样游人如织,车无法快行。

  


  
从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通知书所描述的情况看,这位中国老人是倒在后视镜边上,也就是说,他碰的不是正面车头,而是车身。但不管怎么样,老人是倒地了。老人的身边有家属,见到老人倒地,一定是十分的着急。而这位驾车的料理店的女老板,也不知道老人到底伤有多重,再加上对方是外国人,因此立即呼叫救护车救人,是日本一般人的本能做法。因为这毕竟不是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网友“青草八六”发表在自己微博的照片,称是当时的现场照片,有警察到场。

  
应该说,这位女老板陪同老人及其家属一起上了医院,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医院的诊断结果,老人是没有受伤。那么,事情到此为止,如果这一事件是发生在日本人之间,一般的做法是,女老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如果客气一点的话,会送1-2万日元作为“慰谢料”略表歉疚之意,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对方:万一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及时联系。而当事者在院方诊断无伤的情况下,理论上是没有理由要求女老板赔偿经济损失的。除非有特殊的理由,譬如赶不上飞机机票出现损失,或者上班迟到被扣工资等等,但这种索赔是需要出示证据,不能信口开河。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位中国老人及其家属的处理要求。虽然医院诊断“无伤”,也许中国人家属会担心“万一回家后痛出来了怎么办?”,因此要求这位女老板“预付款”,这种要求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另外一种理由,或许是:我们为此耽搁了旅游的时间,需要补偿。或许“中国人翻译”也提出:我不能白白翻译?(现在不清楚这位翻译是导游,还是专门临时请来到医院帮助翻译的中国人),总之,中国人家属和翻译是围住了这位女老板要钱。当时要求赔偿多少钱?因为没有找到驾车的女老板,所以不清楚。最后女老板现场支付给他们的钱是10万日元。10万日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在日本,这是一笔大钱。也就是说,超出了“慰谢料”的概念,已是属于“赔偿金”的范畴。那么这一个赔偿金是以什么标准索取?中国人家属一方是模糊的。那么,如果“索赔要求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围住女老板,你不付钱不让你走”的话,那就会有“恐吓敲诈”、“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当事人如果报警的话,索赔者有可能会遭到逮捕(这一点不同于中国国内,务请来日中国朋友注意。)

  
所以,回顾整个事件,我相信这一事情不是一起故意的“碰瓷”事件,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我想老人也没有这份雅性来做这一件事情。但是,这件事的结果,是其家人围堵日本人女老板2小时,并强要了10万日元,很容易被人理解成“碰瓷”。而且这种强要金钱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很值得商榷。多数日本人会认为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但是,从网上的留言来看,不少中国网友认为是应该的。

  
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去扮演一位侦探,把这一事情来龙去脉再去查一遍。但是,这一事情也给予我们一些启发和教训:如果在国外旅游时遇到交通事故,必须向警方报警。语言不通的话,可以借助于当地人或懂得当地国语言的导游等帮忙报警。其次,在身体受伤或财务受损的情况下,必须求助于当地的中国使领馆,或者当地的律师协会,一般都会得到帮助和免费的法律援助。

  
有三件事不可盲目做:第一,殴打肇事者;第二,无理索赔;第三,限制肇事者人身自由。因此这三件事,在法制健全的国家里,都有可能吃官司,所以,在海外遇到不幸,也必须理性处事。




 回复[1]:  中山英雄 (2015-10-06 15:30:01)  
 
  写的不错,不过免费法律援助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是游客,不是长期居住者,且有经济收入。即使是长期居住者,也要审查,短时间内不可能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回复[2]: 关于京都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最新信息 科长 (2015-10-06 16:27:14)  
 
  凤凰李淼

  


  
关于京都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最新信息

  
2015年10月6日 13:34 阅读 50万+

  
1)我对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阶段性查证过程:

  
10月4日,有网友曝光“中国游客在京都碰瓷”的通告照片;

  
10月5日,我采访了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会长高安美三子、该协议会防犯防灾委员长村上茂(通告起草者)、该协议会广报负责人太田磯一。

  
10月5日晚,采访了中方当事人的女儿杨女士。

  
10月6日,采访了中方导游、日方当事人(车主、袛园寿司店的一名女老板)。

  
2)采访获知的最新消息(引号为被采访者本人所述):

  
a.日方车主

  
“中方当事人受了轻伤,通告说没有受伤不是事实”;

  
“中方当事人并非自己撞到车上,但车速非常慢,也可能有中方当事人不小心的因素”;

  
“本希望通过日本保险公司付钱,但中方当事人希望付钱私了,因此在现场付了10万日元。今后会通过日本保险公司继续诚恳应对”。

  
b.中方当事人女儿杨女士

  
“母亲是被车撞的,绝不是故意碰瓷”

  
“医院说80%骨头没事,考虑到跟团等客观因素,当时我们向日方当事人要了10万日元”

  
“现在脚还肿着,没有痊愈”。

  
(照片为中方当事人女儿提供,拍摄日期:2015年10月3日)

  
c.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

  
“通告文中说没有受伤,但之后了解到,中方当事人受了轻伤。原来的文告有失实之处。今天会发文,进行更正”。

  
“在日本,发生交通事故时候,要通过警察和保险公司处理。要求对方现场付钱,会令人质疑是恐吓碰瓷。发文是为呼吁袛园居民留意这一点。”

  
3)综合获知最新消息来看,这次事件不是“碰瓷”事件。最初,包括我自己在内,不少人质疑这份日文通告内容拙劣、并非日本人所写。我在10月5日的第一篇微博,着眼点是日文通告的真伪、文告是否存在,引用了协议会的见解。但引用“碰瓷“二字的标题,的确引来误解,是我的疏漏(稍后会删除此文)。不过看文章的内容就会知道,此文并非查证事件真相和全貌,仅如实引述通告出台者的说法。而今天的采访,判明该通告内容有严重失实之处,此事件不是一般理解的“碰瓷”。

  
关于协议会的文告内容。今天的采访证明,协议会的文告内容失实,是协议会的老龄成员,在没有充分确认事实的情况下,自行撰写,并通过协议会分发给祇园町400户居民。我向协议会介绍了我采访中国当事人女儿和日本女车主的内容。协议会说,他们今天会发布一份更正文告,还原事实。

  
我也采访了日本律师,律师提醒大家注意,在日本,万一遇到交通事故,通常都是会通过警察和保险公司处理。双方都愿意私了的话,是没问题的;但有的当事人希望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这种情况就不能私了,否则会引发麻烦。

 回复[3]:  采夫 (2015-10-06 19:49:20)  
 
  为了学习弄清“碰瓷”的内涵,阿拉查看了几遍网文,词义基本搞懂了,有产生如下疑惑。

  


  
如果不是“碰瓷”,被碰瓷当事者为啥不像碰瓷制造者要求名义损失费呢,这可能远不止10万日元麽。

  


  


  
请注意,这是邸园町XXX协议会、XXXX防范会发出的通知哦。

  
这可不是东博大杉君在这里发个《东洋镜4注意、8不准》那种讨媳妇嫁姑娘的绣花枕头麽。

  


  
车把人都整到了,怎么会没伤呢?

  


  


  
犯人は?

 回复[4]: 中国老人日本碰瓷系不实 家属望媒体道歉 三国天下 (2015-10-06 21:12:46)  
 
  


  
网友发布的疑似事件现场

  


  


  
这两天,一则“中国老人在日本碰瓷”的传闻在网上走红,说的是日本京都的一个居委会性质的机构,发了一份通告,说今年8月的时候,一位中国大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讹了一名日本人10万日元(约5300元人民币)。

  


  
此事经过许多网络媒体的不加核实的转发,很快扩散得全中国都是。而一家知名香港媒体对此事“肯定性”的报道,又进一步令人们认定,“中国老人跑到日本去讹人”的事情,是真的。

  


  
然而,本报联系到了这起事件中的当事人,而当她给我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后,我们被彻底震惊了…

  


  
但首先,还是让我们先了解一下这起事件是怎么火起来的:

  


  
起初是因为一个名叫@小小小力SAMA 的网友,被一位在日本的中国朋友告知有这么一件中国老人在日本碰瓷讹人10万日元的事,具体情况是一位中国老人被一个日本司机撞了后,虽然医院检查发现她没有受伤,但是她仍然纠缠那名日本人,并最终通过家人的恐吓要到了10万日元的钱财。目前,此事已经被日本京都的一个居委会机构发了“通告”,提醒大家当心这种碰瓷讹诈的情况,遇到了一定要报警。

  


  
于是,他未经核实,就将这条信息发布到了微博上。而由于他那名中国朋友的言辞非常激烈,不仅大骂那名老人,还偏激地讽刺中国人素质太低,结果这条微博很快被转疯了。截至2015年10月6日晚,已经有了1.3万的转发量。

  


  
然而,也有一些理性的网民提出了质疑,比如去日本旅游的人都不是穷人,怎么会因为区区5000多元就干出有损尊严和国格的事情。还有网友质疑这个通告的真实性,因为这个通告中日语的语法错误太多。更有网友提出,日本的法治化很发达,如果真是讹了,为什么不报警?

  


  
其中,更有一些热心网友致电给那家日本京都的居委会询问此事,想了解事情的真相。而起初,他们得到的答案是:居委会没有发布过这样的通告。

  


  
不过,在2015年10月5日,也就是这起事件走红网络的第二天,某知名电视台的记者发布了一个“独家报道”,标题是【日本京都的“碰瓷”事件是真实的】。报道中,这位该电视台驻日本的首席记者表示,她也采访了当地的居委会、以及警方等部门,得知居委会确实发布了这个通告,而且撰写通告的是一位日本七旬的 “老爷爷”,他表示这是事实。

  


  
此外,这位记者还在报道列举了许多其他中国人在京都地区的不文明行为,要求国人改善。

  


  
这记者的微博很快又掀起了另一波转发高潮,这次很多微博大V也都参与了其中,大骂那名老人丢人,一些大V还莫名其妙的跑去攻击“爱国主义”去了…

  


  
当然,不少关心此事,想知道真相是什么的网友,对这样的一篇报道并不满意。

  


  
理由很明显,记者怎么能够根据一面之词,就认定碰瓷是“真实”的?而且,为何这家居委会之前说没有发过,现在又改口呢?

  


  
面对网友的质疑,这位记者公开了自己的采访录音,并回应说,这家居委会是日本京都市政府承认的正规组织,所以有公信力。而之所以前后说法不一致,根据这位记者采访到的居委会会长的说法,是因为太忙,所以有些来询问的电话就随口应答了,给了不知道的答复…

  


  
不过,这又引发了网友更多的不解:一个有公信力的机构,可以随口回答大家的询问?

  


  
当晚,这家电视台也播出了这位驻日记者关于此事的报道。她在报道中宣称自己还采访了当地警方,而警方说当地有过碰瓷勒索的事情发生,但因为情节不严重不会对媒体公开。之后她又说听说有“极为类似”的案件立案,警方说一方是60岁的中国游客,一方是日本寿司店的老板…

  


  
同样的,不少理智的网友再次发现了这一报道中的硬伤。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地方是,这位记者不断地扯各种与此案无关的案件,这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暗示,认为这次的案件是真的。

  


  
耿直哥也认为,一个专业的记者,在案子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更应该谨慎报道,说清楚事情存疑的地方,而不是随意的造成这种有意无意的暗示与引导。

  


  
但不幸的是,这家电视台的节目播出后,由于这家电视台的知名度很大,公信力很强,不少人更加肯定,京都那个居委会所说的中国老人碰瓷的事情是真的了。

  


  
可就当所有人,包括许多理性的质疑者,都认为事情要这样不明不白的收场时,在昨晚深夜,那位中国老人所参加的旅行团的导游,突然站了出来,发帖表示日本的居委会是在造谣抹黑中国人。这位导游表示,她是应老人女儿的请求出来发言的,并希望能够获得媒体的帮助。

  


  
于是,耿直哥昨晚连夜采访了当事老人的女儿杨女士,并被她所讲述的事情经过所惊呆了…

  


  
杨女士表示,今年8月,她和丈夫、孩子以及她的老母亲和老父亲一家五口人,通过途牛旅游报名参加了一个为期6天的日本旅行团,费用为一人7400元。耿直哥了解到,这个团费是中档偏上的。而导游也表示,这家人的生活挺富裕的,不是那种会为了5000元就去讹人的家庭。

  


  
接下来,杨女士具体地给耿直哥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首先,事发当天,她母亲正在街边拍照,结果一位日本女司机为了躲避另一位行人,撞到了她母亲的脚踝上。

  


  
其次,他们第一时间就报警了,而虽然日语不通,但在周围几位台湾游客的帮助下,她的母亲被警方送到了京都的一家医院,并进行了诊断。当时警方还做了详细的笔录,并问杨女士的母亲是否要追究日本司机的责任,但老人说这司机还挺有担当的,没逃避责任,就算了。之后警察就离开了,由老人一方和司机自行解决问题。

  


  
第三,诊断的结果并不是没有伤,而是80%的几率不是骨折。杨女士说,当时她们还庆幸没有骨折,可母亲的韧带撕裂,脚严重肿胀,无法行走,只能做轮椅,打石膏,也非常难受,更导致接下来这几天的旅游也泡汤了。不仅如此,他们回国后发现老人的脚还没消肿,就又在国内的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发现了骨裂的情况。国内的医生看了日本医生拍的片子,说日本的医院的急诊拍的角度不行,检查并不完全。

  


  
目前,杨女士表示她母亲的脚伤还没有好,也仍然没法下地行走,而除了送母亲去医院治疗,还给母亲请了护工,开销不菲。

  


  
第四,关于为什么要10万日元。杨女士表示,当时日本司机是打算走保险公司赔偿的,但由于申请保险的过程非常繁琐和耗时,可他们在日本的行程有限,为了能早日回国,双方都同意先私了,再由日本司机自己去解决保险的问题。可杨女士并不了解该要多少钱合适,于是就干脆参考了团费的7400元的价格,最后和司机商定了10万日元(即5300元人民币)的医疗与损失费。杨女士表示,这名女司机并没有提出异议,而她和家人也没有威胁她,反而一直都很佩服这位司机,觉得她很有担当。不过,杨女士表示,这5300元钱,其实比起回国后续给母亲疗伤的钱,根本不算什么了。

  


  
此外,杨女士还表示,如果之后日本司机就赔偿的问题找警方解决,她反而更欢迎,因为这件事上司机一方是肇事者,而她认为自己的诉求是合理的,如果找警方,警方也会支持她的诉求。

  


  
第五,杨女士表示,她过去这段时间还通过在日本的导游,与这名日本女司机一直有联系,主要是为了联系保险公司,看看能否获得一些后续赔偿。而这位日本的导游昨天告诉她,那位肇事的日本司机,对于今天中国互联网曝出的所谓她被“碰瓷讹诈”的事也是一无所知,并表示自己没有说过自己被碰瓷被讹的事情,是居委会的人在道听途说后,对事件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跑去问了警察,然后就写出了这样一个不符合事实的内容,也没找她求证过。她将会去居委会说明情况,要求更正。

  


  
此外,一个最新情况是,杨女士说那家电视台的驻日记者也联系上了日本的司机,然后这位司机也再次通过那名记者表示她没有说过杨女士的母亲讹人碰瓷的事情,并表示愿意为杨女士把情况说明,要求居委会更正道歉。杨女士还说,她已经要求这名电视台的记者也道歉。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位记者虽然在最新发布的微博中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但并没有道歉,只是表示自己有“疏漏”。这令老人家属感到很不满。

  


  
最后,在谈起这两天互联网上对她母亲无端的指责时,杨女士表示,这其实不仅仅是针对她家人的抹黑,更是对中国人的蓄意抹黑。她表示,希望其他那些歪曲事实的媒体和网络帐号道歉,否则将通过法律维护家人的名誉权。

  


  
怎么样,读到这里,你难道不会感到震惊吗?一起之前在网上传得有鼻子有眼,之后又被一些媒体记者认定为是“真实”的中国老人碰瓷事件,原来竟有着这样的故事与心酸!

  


  
反正耿直哥是挺愤怒的!当人家老人今天还在被伤痛折磨时,我们却不分青红皂白,竟然仅仅根据日本方面非当事人的一家之言,而且那还不是事件的当事人,就咬定这位老人是“讹人碰瓷”…这不仅不公平,更令人寒心!

  


  
再者,看问题应该讲求“证据”,这是幼儿园孩童都知道的常识。可在这件事上,不少人似乎更在乎的却是“立场”,仿佛日本人说的就是“真相”,而自己的同胞提出一点点质疑,便立刻被扣上了“愤青”和“水军”的帽子…这客观理性吗?

  


  
因此,耿直哥在此也呼吁,那些传播谣言,给杨女士一家带来无尽困扰的人和媒体,请你们立刻道歉。耿直哥还希望日本的那家居委会能向杨女士一家道歉,更正他们的错误,并希望我们驻日本的大使馆也能够关注此事,帮帮杨女士。耿直哥更希望您可以把这篇文章转发给更多人,让大家都知道事情的原貌!我们当然应该批评那些损害中国人形象的人,但绝不能冤枉无辜的人!

  


  

 回复[5]:  采夫 (2015-10-06 22:02:15)  
 
  既然日本警察都到了现场,那基本是个铁案。

  
别TM窝囊样,出招儿吧。

 回复[6]:  东京博士 (2015-10-06 22:23:53)  
 
  那红车车看车门像是最新的马自达ATENZA(在中国也很人气,叫马6)

  


  

 回复[7]:  采夫 (2015-10-06 23:02:01)  
 
  还真像。不过,最新的在日本应该叫“新型アデンザー”,中国叫“阿腾兹”。“马6”是前1代的中国叫法,日本国内叫“アデンザー”。嘿嘿!

  


  
很少见女人用这款车。开发的时候是针对海外欧美,比较粗犷。“女将”开这车、、、到让阿拉起疑。

 回复[8]: ​关于京都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最新进展 科长 (2015-10-07 11:38:46)  
 
  ​关于京都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最新进展

  
凤凰李淼 发布于2015年10月7日 10:35

  
关于京都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10月6日深夜,向凤凰卫视提供了一份《道歉与更正》,承认最初的日文通知有“不符事实之处”,并“ 表示衷心歉意”。我第一篇微博的标题用引号标出了“碰瓷“二字,的确引来误解,是我的疏漏,我感到抱歉。同一篇微博的正文内容中全程引述的是消息来源,没有不妥。

  


  
道歉与更正(中文翻译)

  
感谢各方对本协议会的支持。

  
有关8月底本协议会向各会员家庭发布的《协议会通知》,就“8月21日在歌舞练场前中国游客与协议会员的纠纷”一事,我们之后发现,通知中有不符事实的表述。

  
香港凤凰卫视的李女士以及本协议会对有关人士进行了解后获知,“在医院接受了检查,并没有受伤”并不是事实,医生的诊断结果是挫伤,医生开了1袋膏药处方。

  
目前,餐厅的女老板正在同保险公司和当事的中国游客进行和解交涉。

  
在未经餐厅女老板许可之前,本协议会的防犯防灾委员长就制作和分发了这份提醒通知,协议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歉意。

  
我们会在协议会的下次干部会议上,商讨如何处理该委员长的问题。

  
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

  
会长 高安美三子(协议会公章)

  
通过我的采访,此事件中的三个核心事实最终明确:

  
1)日文通知最初被指“可能是杜撰”--我的采访证实,日方的确发了此通知,并非杜撰。

  
2)之后,我采访到事件当事人,发现了日方发布的通知内容严重失实。

  
3)我向协议会指出“通知内容严重失实”,日方于是发表了正式文件,进行了正式的道歉和更正。

  
上述采访,都是通过我的采访后明确的事实。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广报负责人称,除了我之外,他”并未收到其他中国记者的正式采访”。

  
(有媒体自己未能全面采访到日方的核心人物,却利用通过我的采访才获知的真相,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这令人遗憾。)

  
任何一个新闻事件,都是在调查中逐渐发现真相,而新闻细节最终变得清晰,作为记者,我也是愿意看到的。不管被说什么,我以后也会继续坚持自己的准则,认真采访,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

 回复[9]:  南海浪 (2015-10-07 12:30:52)  
 
  就是說,的確碰了、示談了。

  
希望李三水的電視台,內外堂堂地稱 「中國鳳凰衛視」!

 回复[10]: 东博采夫不要乱点鸳鸯 怎么 (2015-10-07 15:17:07)  
 
  “碰瓷”车不是你照片那辆车!你们应该喔挖鼻。

 回复[11]:  东京博士 (2015-10-07 17:31:00)  
 
  我只是对照片上出现的红色车车“就车论车”,碰瓷不碰瓷的话题我毫无兴趣,谁爱挖鼻或者抠脚啥的跟我一点都没干系。

 回复[12]:  采夫 (2015-10-07 17:31:11)  
 
  怎么,还要扯呢?

  


  
这事儿老太逛京都被车撞了,铁板钉钉。

  
至于什么车、为啥单把她给整了、、、就留下空间给报社小编们去创作吧。

  


  
阿拉打酱油去了。撒悠啦啦!

 回复[13]:  怎么 (2015-10-07 18:41:41)  
 
  怎么说的话就这么难懂么?

  
就是“就车论车”嘛!看现场图片车辆后门的银白色曲线,与6楼图片比较即可得出正确结论----不是这个马6!

  


  
你(们俩)错了!仅此而已,没扯别的。

 回复[14]: “お詫び”と“訂正” 请 (2015-10-07 19:23:41)  
 
  非常巧妙,用了个大题目。

  
“お詫び”:

  
>尚、当該の料理店主様の承諾無しに当協議会防犯防災委員長が注意喚起チラシを作成し配布したことについて協議会として心よりお詫び申し上げます。

  


  
道歉,只是对因为“料理店主様の承諾無しに”,而“当協議会防犯防災委員長が注意喚起チラシを作成し配布したことについて”作出道歉。

  
并不是对草率错误的通知内容和分发行为(对相关各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道歉。

  


  


  


  
“訂正”:

  
对通知内容只作“訂正”。

  
实际上,即使没有看到轻率失职记者的草率推波报道,对只看到那份日语通知的在日中国人(包括日本人),也同样会带来误导和负面影响。

  
虽同样没有指名道姓,对另一方当事人(受伤者中国老人)及其家属造成的影响,更不言自明。

  

 回复[15]: 共同社记者的采访 科长 (2015-10-07 19:26:17)  
 
  

 回复[16]:  采夫 (2015-10-07 19:41:04)  
 
  东博大杉君说那是台马6-----10年相伴的坐骑------在千军万马的驻车场------阿拉老远就能认出自家老马。阿拉理解成东博君的善意-----符合了。

  
不过暗示了他------女将------怎么------这么牛X------骑马6。

  


  


  
***********************************************************************************

  
非常巧妙,用了个大题目。

  
“お詫び”:

  
>尚、当該の料理店主様の承諾無しに当協議会防犯防災委員長が注意喚起チラシを作成し配布したことについて協議会として心よりお詫び申し上げます。

  


  
道歉,只是对因为“料理店主様の承諾無しに”,而“当協議会防犯防災委員長が注意喚起チラシを作成し配布したことについて”作出道歉。

  
并不是对草率错误的通知内容和分发行为(对相关各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道歉。

  
阿拉真没看出来,谢了。

 回复[17]:  东京博士 (2015-10-07 20:44:07)  
 
  我还真认真了一回,那辆红车车是马自达,这个没错,马自达最近很多车的外形设计很意大利化,而且它的那个红色涂装非常独特,一看就是马自达,但是仔细比较各车型的后门细节,终于判明那辆车的确不是ATENZA,而是AXELA!与车商照片的唯一区别是,那辆AXELA门框上装了防雨挡板(那是Option,不是标配)。

  


  

 回复[18]:  采夫 (2015-10-07 21:56:37)  
 
  那应该是马3。

  


  
日本制3代

  


  


  


  
中国产长这样

  

 回复[19]:  科长 (2015-10-08 14:21:03)  
 
  @青草八六 最新消息,当事人家属表示接受道歉并且此事就此结束!世界那么大,多出去走。。。

 回复[20]:  采夫 (2015-10-08 16:06:46)  
 
  这事儿从@碰瓷到@被冤再到@和解,要是过几天又来个@团聚------中日人民1家亲,不打不相识,就齐活了------都是天朝人民喜闻乐见的麽。

 回复[21]: 东方卫视驻东京记者称 三国天下 (2015-10-08 18:36:40)  
 
  打了祇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的电话,对方称道歉对象不是指受伤者中国老人及其家属。

 回复[22]: 剧本 请 (2015-10-08 19:51:55)  
 
  >当事人家属表示接受道歉并且此事就此结束!

  
表示接受道歉?接受谁的道歉?

  
有可能,等事情过一段落后,也许受伤者及家属(包括那个失职的弱智记者)会“忽然反应过来”什么。

  
也许那时,就会再一次翻旧帐,又重新拉开另一台“序幕”。

  
但那时,主角以及观众心情和心境,舞台,,,早时过境迁,走样了......

  
然后又展开一幕扯不清理还乱的场景。

  
............

  
但愿不是这样的剧本。

  
若如此,这一切,这场景和一幕,是不是似曾相识...

 回复[23]:  采夫 (2015-10-08 21:55:04)  
 
  请桑,感觉他们都是WINER,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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