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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的公开信

1513 (发表日期:2014-06-01 17:07:28 阅读人次:4953 回复数:48)

  「對於徐友漁教授們的拘留-我們的憂慮與期望」

  
各位懷抱良知的中國朋友們,平安:

  
此刻,我們的好朋友,徐友漁以及浦志強、郝建、胡石根、劉荻、姚文田等一些懷抱良知的中國公民,正處於失聯的狀態。我們為他們深感憂慮,並且在關注相關的狀況。

  
徐友漁先生等人,為了治癒由於1989年發生的那場不幸事件而心靈嚴重受傷的中國社會、為了鼓勵中國人再度團結而回復對自己的國家和社會的榮譽心,持續不懈地進行又和平又理性的知識行動。作為他們的鄰人,也作為他們的朋友,我們誠實祈望他們的平安,與此同時由衷希望這樣的一群知識人士不會由於出於良心和愛國心的活動而遭受身體或生命的危險。

  
我們堅信,不論國家政治體制以及意識型態如何,東亞各國的人民不僅應有基本權利享受滿足的物質生活,更應有各種權利享受精神自由、人性尊嚴、在法律之下的平等。就這一點上,中國的公民與鄰邦公民應該沒有本質上的差別。我們的訴求不含任何助長國家或地域發生混亂的意圖,我們僅僅是以願意一起追求共同價值觀的朋友身分誠摯地盼望徐友漁先生等懷抱良知的人士為了中國社會進一步的發展以及東亞地區的和平和共存得以繼續作出一些貢獻。謹此期望我們的祈求承蒙懷抱良知的中國朋友們的關注。

  
2014年5月13日

  
鈴木賢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所教授 ; 發起人代表)

  
遠藤乾 (北海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生院教授 ; 發起人代表)

  
阿古智子 (東京大學綜合文化研究所副教授 ; 發起人代表)

  
青木隆 (企業家)

  
吾郷眞一 (立命館大學法學院特別招聘教授)

  
麻生晴一郎 (作家)

  
圷由美子 (律師)

  
天兒慧 (早稻田大學亞太研究所教授)

  
網谷龍介 (津田塾大學學藝學院國際關係系教授)

  
安藤淳 (東京新聞/中日新聞社會部)

  
李娜榮 (中央大學(韓國)社會學系教授)

  
石井知章 (明治大學商學院教授)

  
石川禎浩 (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教授)

  
石崎明人 (律師)

  
石田憲 (千葉大學法經學院教授)

  
石塚迅 (山梨大學生命環境學院副教授)

  
石原忠浩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市川裕康 (企業家)

  
井出慶太郎 (早稻田大學研究生院)

  
伊藤和子 (律師· Human Rights Now事務局長)

  
岩佐昌暲 (九州大學名譽教授)

  
岩下明裕 (北海道大學Slavic-Eurasian Research Center教授)

  
岩本陽兒 (和光大學教員)

  
宇田川幸則 (名古屋大學法學研究所教授)

  
打越さく良 (律師)

  
宇野木洋 (立命館大學文學院教授)

  
江藤美沙 (日本公民)

  
及川淳子 (法政大學客座學術研究員)

  
王琳 (東京大學研究生)

  
大澤昇 (大正大學客座教授)

  
小川隆太郎 (律師)

  
小野寺史郎 (埼玉大學教養學院副教授)

  
海渡雄一 (律師)

  
柿澤未知 (北海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生院副教授)

  
梶谷懷 (神戶大學研究生院經濟學研究所教授)

  
加藤千晴 (早稻田大學學生)

  
加藤弘之 (神戶大學經濟學研究所教授)

  
加藤三由紀 (和光大學表現學院教授)

  
龜山伸正 (慶應義塾大學SFC研究所高級職員(客座))

  
川島真 (東京大學研究生院綜合文化研究所副教授)

  
神原元 (律師)

  
翰光 (作家)

  
北井大輔 (季刊刑事辯護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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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1]:  cid (2014-06-05 13:28:09)  
 
  点睇都系港人比帰化嘅日人配偶者有真正嘅行动,决唔会口水多过茶。

  
粤人为煲东爪争民主,也就为自己争自由。高尚!

 回复[32]:  小木樨花 (2014-06-05 13:34:44)  
 
  

  
会长所说“粤人为煲东爪争民主”,是指“港人”吧?

 回复[33]:  小木樨花 (2014-06-05 13:38:07)  
 
  归化了,就不再是中国人,是否对中国的事情发出声音,是人家的自由。再说人家未必知道有这么个学者为中心的签名活动吧。起码在楼主介绍前,我就不知道。

  
什么日人配偶长配偶短,好像会长很在乎配偶是否日人啊,配偶是中国人的话,更应该关心了吧。你呢?

  
会长不还是中国籍吗,祖国的事情,你动口还是动手了?上面请教你,什么叫动手,你还没指教呢。

 回复[34]:  cid (2014-06-05 14:03:07)  
 
  港人好嘢,我地都系宿头乌龟。

  
我地做宿头乌龟,就好去吊人地唔出头,咁有日本政府保障,唔见你地去池袋游行?怕咩啊?仲不如挂风下雨都在元麻布嘅几个东北老奶奶,。

  


  
行动?象东博嘅长野红旗,招壮士和会长的福岛炊出,尼滴就系行动,你地呢?老火炆鸭,得把咀硬。

 回复[35]:  小木樨花 (2014-06-05 14:46:26)  
 
  长野的红旗,那是有日本的民主自由的保护,知道吗?有点羞耻心的中国人,都应该为在他国领土利用他国民主制度,大肆展现自己狭隘的爱国热情的集体行动而感到羞耻!

  
福岛你怎么就知道我没行动?我不像你,就怕别人不知道……长舌妇的舌都没你长。

  
你去送吃的,行为高尚。其后公开宣布你的行为,也可以理解。但是之后反反复复指责没有和你有同类行动的人(好像人人都得像你一样开饭店才行),这让人恶心!这种道德挟持的嘴脸暴露出你的人品。

  
PS,

  
你为何总对日本人配偶者关注有加?コンプレックス?劣等感?关国籍什么事,你来说事是想说明什么?如果国籍有关系的话,令夫人若是中国籍,你家对中国应该更关注,你说对吗。你要求日人配偶者去“行动”,问问你令夫人这个中国人配偶“行动”了没?

  
再说,人家即便有人家的行动,没义务向你老人家汇报吧,难道你想转汇报给六本木????

 回复[36]:  cid (2014-06-05 14:46:39)  
 
  与老师,怪唔得个个都怕晒你,原来律师和八婆的品质兼具!

  
会长服输,唔敢顶撞你拉,你自便拉。

 回复[37]:  小木樨花 (2014-06-05 14:49:03)  
 
  别忘了,回家问问你家八婆(借用会长的好词)这个中国人配偶,“行动”了没有。

  
走好不送。

 回复[38]:  夏雨 (2014-06-05 15:03:08)  
 
  呵呵 痛快!

  
一个大男人动辄日本人配偶者长日本人配偶者短的,

  
哈哈,怎么看也是猥琐哪。

 回复[39]: 会长提到的那个 小木樨花 (2014-06-05 15:02:33)  
 
  东京博士的亮点,我认为 绝不是长野红旗

  
他的亮点是长期用大量照片向国内的人介绍他所知道的日本 这是难能可贵,功德无量!

  
我虽然对他的日语和其他某些常识错误吹毛求疵过(被封后我知道他滴厉害,不敢了haha),但是,对他向国内介绍日本的行为,我是发自内心的尊敬,支持

 回复[40]:  cid (2014-06-05 15:12:14)  
 
  明大祖朱元璋被称为得位最正,因为从小和尚到登上大宝,都靠自己,好似边个讲过,在留资格亦一样。呵㞹

  
猥琐

 回复[41]:  夏雨 (2014-06-05 15:23:56)  
 
  呵呵,就是!

  
按理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人做各人的。不宜比较。但是会长的行为与东博不能比,东博长期向国内介绍日本的行为也是有风险的,譬如遭到五毛愤青的攻击谩骂等。

  
呵呵你有什么风险?

 回复[42]: 总算闹明白了 会长为啥日人配偶长配偶短的 小木樨花 (2014-06-05 15:24:34)  
 
  哦,原来会长眼里,配偶是日本人的,在留资格都不是靠自己得来的?是为了来/留日本而和日本人结婚?

  
真是猥琐的想法 大概会长接触的人,都是这类目的的人,因而有这样结论。

  
会长,知道人以群分吗?知道以你之心度他人之腹吗?

 回复[43]:  cid (2014-06-05 15:33:18)  
 
  先声明以上看法非本人看法,虽有感悟,但不包括与老师和夏作家,因为她俩系女中豪杰,会长的偶像。

 回复[44]:  夏雨 (2014-06-05 15:31:43)  
 
  唉,怎么办呢?来世也投个女胎?

 回复[45]:  小木樨花 (2014-06-05 15:38:37)  
 
  会长,你也算是带个“长”字的,据说在广东人里算是有头有脸的(?)

  
自己说了个看法,被人批了,就说那不是你本人看法。如果没被批,就默认是你本人看法?

  
……

  
和你多说无益,不如有空到你店里吃菜,菜好吃才是真的!

  
不瞎扯了……要喝西北风了haha 攒了钱去找好菜吃……

 回复[46]:  夏雨 (2014-06-05 15:43:33)  
 
  好吃大概是真的(没吃过),

  
猪耳朵是可以一筷拎起来的。

 回复[47]: 放人了! 四海为家 (2014-06-05 22:39:13)  
 
  当局熬过六四,北京开始放人

  
东方

  
六四25周年刚刚过去,从北京传来警方释放部分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被刑拘的独立知识分子。

  
据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尚宝军透露,在六四前夕因为参加关于六四的研讨会被中国当局刑拘的三位参加者徐友渔、胡石根和刘荻今天下午已被北京警方释放。徐友渔的夫人确认徐教授已经安全到家,胡石根的弟弟、刘荻的父亲也相继确认他们已经获得释放的消息。

  
“六四”事件25周年前当局大幅提升戒备级别,对北京维权和独立知识分子,采取刑事拘留,被休假等手段。天安门母亲丁子霖被软禁在江苏无锡老家不允许返回 北京,同时也禁止她接受媒体采访。知名律师浦志强也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而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北京独立新闻工作者高瑜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刑事拘留。

  
北京分析人士称,警方选择在6月5日相继释放几位异见人士,明显可以解读为拘留他们是为了在六四前封锁言论,控制维权人士的活动,不惜一切代价维持北京的稳定。

  
目前尚不知道其它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被刑拘者,如浦志强律师、郝建教授和其它与会者是否获释的消息。

 回复[48]:  1514 (2014-06-12 11:40:10)  
 
  今天(12日)是浦志强被刑事拘留第37日,也就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这之后,他将要么被释放,要么被逮捕。根据资深人士分析,他被逮捕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百。​

  


  


  
昨天下午4时左右,浦的代理律师张思之首次发布第二次会见的情况介绍。犀照转载于此,以满足关心此案的读者。​

  


  


  
张思之:报关心浦案友人书​

  


  


  
6月9日17时30分,意外地得到机缘会见浦志强,恰在等见之时,网上传出一些关于“会见”的说法,“所”里警官甚表不解,反复解说,“我们安排你单独会见”,其他人不可能仿行。会见室除有一位官员负责安全外,估计没有实施监控措施(如录像),交谈整整一小时未受到任何干扰。浦入室,似乎也感意外,坐定,两人隔窗互握致意。见他长发很湿,应是刚刚洗了头。​

  


  


  
以下先归纳浦的谈话要点,加引号处,是原话。​

  


  


  
一、“几乎是天天提审,有时长达10小时,现在有些腿肿,估计与时间过长有关系”。老这么干,“身体会招架不住”。​

  


  


  
“所”里在看病服药上,“现在挺好”,用上了胰岛素,还送到航空总医院看过一次。​

  


  


  
“饮食条件与外面当然不一样,但我在克制。有时一餐只吃一个馒头。”​

  


  


  
二、提审的内容宽泛,“罪状”(这个词,出自我)涉及许多方面,他逐一讲了要点,但嘱我“现在不要对外讲”。​

  


  


  
陈述中,他说:我的日记、电脑都被抄走了,那上面的许多内容,很难都记得住,一时也讲不清,“等以后核对吧” 。​

  


  


  
三、在谈到某项涉嫌问题时,他说:“我估计这个问题会把振红牵扯进来”,说后等我答复。我说,“是的,牵扯到她。”​

  


  


  
四、“估计这一两天会下逮捕令,要进入诉讼程序了,担心你身体吃不消,不能累了你。”他紧跟着说,“某人办这个案子,不合适,某人合适些(他点了名,我想暂隐为好)”,“你看……”。我中断了他的思路,说:现在既然没变更强制措施,何必考虑这些事,到时候再作商量也不迟。他未坚持,只是补了一句:“工作量很大,那么多的网络资料,得有个准备。”​

  


  


  
五、他语调沉重地说:“律师,以后做不成了,出去以后干什么呢?”停顿下来,若有所思,也许是期盼我说个意见,但我不想用“远景”,替代“愿景”,坚不回应。等了一下,他说:“我曾许过一个愿,不知能不能还上?”再作停顿之后,他说:“今后,会好好照顾家庭,照顾朋友。”“我想念老母亲,还有岳父岳母,不知他们现在好不好?”​

  


  


  
我回答说,怪我不好,实在对不住,这些情况我都忽略了,今天没法具体地把情况告诉你。不过你夫人让我转达她对你说的三句话:“面对现实,保持心态平衡,不要乱了方寸;务必搞好身体,这是第一位的;今后生活,会全力照顾你。”​

  


  


  
他听后心有所动,说:“听懂了。请她转告儿子:这番经历对他是很好的磨砺,锻炼,从中会学到好多东西,今后能更有出息!”​

  


  


  
我告诉他,听夫人说,儿子目前状况很好,也平静,“放心”。​

  


  


  
六、告诉孟群,振红儿子的上学问题,要“两家合力”,尽全力供,不能荒废。​

  


  


  
振红房子的“按揭”,要按月给她们交上,她丈夫工资低,承担不了。再告诉她--​

  


  


  
七、家里的钱不够支出,可以卖房子。律师事务所原先付给我们的“房租”,现在如不再给,不要去要,一切顺其自然,我给所里添了很大麻烦,我知道!​

  


  


  
八、谈完“家务”,他问我:“×阿姨好吗?”​

  


  


  
“很好。非常关心你。几乎天天同我谈你的事。”​

  


  


  
很明显,这种情况使他动了情,于是很难自禁地说:“请代我问候朋友们!我给大家添了麻烦。”而后又专门具体地说:“请告诉×,改行吧,别干现在的事了。不是时候,干不成什么!”​

  


  


  
他在“难”中,依然心怀亲友,令人感动!​

  


  


  
谈话结束时,他隔窗朝我深鞠一躬,我屈身回报,百感交集。下面报告我的总体观感,作为我对友人的“整体”回答--​

  


  


  
第一,精神状态:我概括为:坚毅充分,坚强逊之。必须说明:从未尝过“牢狱之灾”的人,在那样特定的不言“人道”的环境中,不去回顾“往事”,念念亲情,做到纯而又纯的“坚强”,不可思议。我自省办不到。志强谈及亲友,眼眶泛红,忍泪不垂,这种柔情,或者更是可爱处。所谓“逊之”,仅止于客观描述景况而已。​

  


  


  
第二,身体状况,我判断,健康水准在下降,实宜“保外就医”,我们前此的申请已被驳回,但驳回的“理由”十分抽象,情属套话,没有一句实质性的东西,因此拟再次提起。​

  


  


  
第三,对“案情”有了大致符合客观情势的预计,因而心理准备比较充足。​

  


  


  
第四,就“案情”而言,目前的发展对当事人非常不利,侦方下手之重,尽管我有预测,不料仍不到位。​

  


  


  
所谓“再有三几天就可能放人”,纯属笑谈;“顶多判个三两年……”,也是幻想。​

  


  


  
硬整个“数罪并罚”,何其恐怖?!​

  


  


  
作为友人,宜有思想上的准备,否则不易应变。​

  


  


  
另有几句题外的心内话--​

  


  


  
我作为浦的律师,欢迎对我前段工作的批评、指责。我会有判断上的失误,例如咬定“提审”是拒绝律师会见的借口就是。5月18日,我对记者说,浦案是个平常的案子,我以正常的心态对待。那时是想把问题圈在“寻衅滋事”上,因为浦的“五·三”行为与“寻衅滋事”应属“风马牛”。目前情况已有重大发展,浦案决不是一个平常的案子,人们似不宜用平常的心对之。情况需要集思,需要合力。​

  


  


  
同行之间有不同意见是常态,属好事。想法不同,方法各异,风格不同,判断有别,没有什么不好!千万不要因有“异”而弃“同”。目标一致,其他的都可商之议之。贵州小河案中的经验何其宝贵,怎能轻易忘怀?中国律师在大事面前既不糊涂,也不马虎,在要案中群星闪耀,会显出中国律师的力量与光彩。​

  


  


  
法律至上,公理必胜!​

  


  


  
张思之​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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