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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我若为青帝,杀光冤狱制造人

夏雨 (发表日期:2013-03-31 15:25:55 阅读人次:2742 回复数:10)

  十年冤狱十年恨,十年冤情凭谁问?他年我若为青帝,杀光冤狱制造人!(转载)

  
楼主:公子后羿 时间:2013-03-29 07:55:00 点击:47 回复:1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最后更新:2013-03-29 07: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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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人”作祟 无辜叔侄苦坐十年冤狱(组图)

  
社会万象羊城晚报 [微博] 蒋铮2013-03-27 14:21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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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连芳的户籍照片

  
张辉、张高平叔侄俩,王冬,勾海峰,吴晶晶,这五个人分别来自安徽、东北和杭州,原本沿着各自的生活轨迹运行,并无交集。

  
但命运之手却将他们捆绑在一起:王冬、吴晶晶作为被害者,已经香消玉殒;勾海峰作为凶手,已经伏法;张辉、张高平叔侄(以下简称“张氏叔侄”),却坐了十年冤狱。

  
在这五个人的命运纠缠背后,隐藏着另外一个原本和案情无关的人——袁连芳。当年,袁连芳指控张辉的“证言”,是除被告人张辉的供述之外,唯一直指张辉杀人的证言,也是张辉、张高平“奸杀案”定案的关键一环。

  
被遗忘的关键证据

  
案发后仅1个月,被害人——17岁的少女王冬的8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DNA谱带,可由死者和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但排除张氏叔侄与王冬混合形成的可能性。遗憾的是,二审法院认为:此证据与本案无关。2011年11月22日、张氏叔侄已经服刑8年,杭州市公安局再次比对DNA时,发现另一宗案件的罪犯、已经伏法6年的勾海峰是其所有者。

  
张氏叔侄案是错案

  
3月26日中午,在五名家人的陪同下,张氏叔侄走下法院特派的中巴车,来到杭州某酒店,十多位从安徽歙县老家赶来的亲戚正在门口迎接,张高平笑着和大家打招呼:“其他还好,就是耳朵有一只听不到了。”侄子张辉跟在后面,只是微笑,一言不发。

  
在浙江省高院领导的陪同下,张家人显得有些拘谨,只是簇拥着这两位曾经“消失”十年的亲人往里走,谁也不提“那里面”的事情,但依旧有几个家人不断提醒:“先回房间洗个澡!”

  
和老照片对比,十年前27岁、看起来还颇为青涩的张辉,如今已近中年;而1965年出生的张高平,已经老态毕现。十年前,张辉正谈着女朋友,已经谈婚论嫁;而张高平的妻子则怀着4个月的身孕。两个“顶梁柱”却在一夜之间成为“奸杀犯”。

  
分别在新疆的两所监狱关押多年后,两个月前,张氏叔侄被押回浙江省乔司监狱。这次走下囚车时,他们看到的是希望。3月20日上午9时,在监狱里一间由教室改装的临时法庭里,张高平忍不住泪眼婆娑——鸣冤十年、拒绝减刑以示清白的他,知道自己终于等来了再审的这一天。

  
经过浙江省政法部门长达一年多的详细调查,对张氏叔侄蒙冤这个问题基本已没有争议。

  
再审法庭上,公诉机关提出三个观点:一,此案是错案;二,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不规范使用侦查人物的情况,有讯问、羁押地点不合法的情况,有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长时间审讯甚至殴打的情节,但是还不构成刑讯逼供。同时,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新证据的出现,不排除有第三人作案的嫌疑;三,综合原有证据和新证据,张氏叔侄强奸杀人罪不成立,应宣告无罪。

  
上述“不规范使用侦查人物的情况”,在张氏叔侄眼中,就是监狱中的“线人”。庭上,张高平一度痛哭:“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不是小气的人,但不能让牢头狱霸再这么干,国家的宇宙飞船都上太空了,公安部门怎么还用这种古老的、卑鄙的手法来办案?十年了,我们吃尽了苦头,但我们依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更希望出台制度制止牢头狱霸!要不是他们害我,我也不至于这样,他们太坏了!打我还勉强可以理解,但为什么牢头狱霸可以知道案情,公安为什么跟他们串通?”

  
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张高平,最后说了一句让全场人静默的话:“你们是法官,但你们不能保证你们的子孙后代也是法官,如果这样(不改变),他们也可能有危险!”

  
另一个男人的DNA

  
在终审判决书上,引用了一个外行人都能看出来的蹊跷事实:案发后仅1个月,杭州市公安局作出的《法医学DNA检查报告》证明,所提取的被害人——17岁的少女王冬的8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DNA谱带,可由死者和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但排除张氏叔侄与王冬混合形成的可能性。

  
据专家介绍,一个人指甲里的成分,在日常生活中大概7天左右就会流逝,而最后跟她接触的人,在指甲里“雁过留声”的可能性最大。于是悖论出现了:假如王冬被张辉、张高平奸杀,其间很难不产生肢体接触,为什么指甲中验出的DNA是另一个男人的?遗憾的是,二审法院判决时认为:此证据与本案无关。

  
直到2011年11月22日、张氏叔侄已经服刑8年之际,杭州市公安局再次将这个神秘的男性DNA分型与数据库进行比对,竟然发现,已经伏法6年的勾海峰的DNA“跳”了出来!检验证明,王冬指甲里的DNA,正是勾海峰所有。

  
重新查阅勾海峰所涉吴晶晶遇害案卷宗,结果更加让人惊愕:同样是夜晚对年轻女性下手、同样是扼颈致死……勾海峰使用的手段,和张辉、张高平案相似度奇高。

  
相关部门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被忽略了多年的关键细节。在再审之前,法院走访了王冬的家属和生前的朋友,证实王冬与勾海峰根本不识,遇害前的两个月里,更一直在亲戚家居住,这进一步证明:指甲里面的成分可能就是最后的证据。

  
在公安机关发现勾海峰DNA之前的2005年,在杭州监狱服刑的张高平看电视时,碰巧看到了勾海峰的案子,他当场高叫:“作案方式完全一样,王冬也是他杀的吧?!”当看到电视里勾海峰过临刑前最后一个生日时,张高平还在想:也许勾海峰会良心发现,把王冬案也供出来,张氏叔侄可得昭雪!他马上向狱警报告了这个想法,却没有受到重视。

  
监仓炮制“有罪供述”

  
张氏叔侄都表示,当时的“有罪供述”和“指认犯罪现场”笔录,实际上均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的,其中一个关键人物是袁连芳。为了让张辉认罪,袁指挥另外两个人对其进行殴打。张辉每次提审回来,都要对袁复述,说“错”了就被打,次日按“正确”的说。“指认现场”之前,袁连芳连夜给他画“线路图”,让他记牢,张辉据图“指认”了三次才“正确”。

  
一个如此明显的关键证据,为什么多年来换不回张氏叔侄的清白?因为,他们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成为关键因素。由于这些资料与尸检报告反映的情况基本相符,一审、二审法院都做出了有罪判定。

  
3月20日的再审法庭上,张氏叔侄都表示,当时的“有罪供述”和“指认犯罪现场”笔录,实际上均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的,其中一个关键人物,叫袁连芳。

  
袁连芳,杭州人,2001年因贩卖淫秽出版物获刑6年。自2001年1月13日被刑拘后,到2004年9月12日刑满释放,44个月时间里被两次减刑。

  
袁连芳和张辉的遭遇,是在张辉2003年5月被连续审讯5天5夜后、送到杭州拱墅区看守所的28天里。

  
法庭上,张辉说,当时一进15号房,“号长”袁连芳就问:你干了什么事情?张回答说没犯什么事。袁说,我都知道你干了什么事,你从安徽带来一个女孩子,把人家强奸了、杀了。袁还将在哪里杀的、在哪开车掉头、扔包扔在哪里都说得清清楚楚。张辉一惊:自己都不知道的事,袁竟然知道得这么详细。

  
而这只开始。为了让张辉认罪,袁指挥另外两个人对其进行殴打。张辉每次提审回来后,都要对袁复述,说“错”了就被打,次日按“正确”的说。“指认现场”之前,袁连芳连夜给他画“线路图”,张辉说路线不熟,有些路根本没听说过。袁还画了好几遍让他记牢,后来张辉正是根据袁连芳画的图“指认现场”,前后指认了三次,第三次才“正确”。

  
2004年4月12日,袁连芳在看守所内接受了杭州中院工作人员的询问,袁连芳表示,自己曾与张辉关在同一号房,并曾主动问起张辉关于其案件的事情,张辉则曾私底下向他承认,确实犯下强奸杀人罪。9天之后,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张辉死刑。袁连芳的上述证言成为被告人供述之外、唯一直指张辉杀人的证言。

  
同年8月,杭州中院裁定袁连芳第二次减刑,并称:袁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服从分配,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完成生产任务,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故予以减刑10个月。

  
羊城晚报记者在再审判决书中查阅到:经查明,公安机关审讯张辉、张高平的笔录、录像及相关证据证明,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中存在对犯罪嫌疑人不在规定的羁押场所关押、审讯的情形……从同监犯获取及印证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等侦查程序和行为不规范、不合法。因此,本案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张辉、张高平的有罪供述、指认现场笔录等证据,依法应予排除……高院认为,证据经查证不实,原判定罪、使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改判纠正。检、辩双方要求撤销原判……原审被告人张辉、张高平无罪。

  
袁连芳是何方神圣?

  
在杭州犯案的袁连芳,服刑期间曾远赴河南“工作”,并“促成告破”鹤壁灭门血案。该案“凶手”马廷新200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平反昭雪、无罪释放。马廷新事后描述的袁连芳所为,与张辉描述的如出一辙——“所有的供述,都是他(袁连芳)写好,让我背,背不出来不准睡觉、吃饭。”经过反复“教导”,马廷新写下了“自首书”,承认“犯罪事实”。

  
浙江服刑河南“工作”

  
参与张氏叔侄案这样的“工作”,袁连芳已经不是第一次。2008年,距离杭州1000公里之遥的河南鹤壁,袁连芳多年前“促成告破”的鹤壁灭门血案“凶手”马廷新,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平反昭雪、无罪释放。马廷新事后描述的袁连芳的所作所为,几乎和张辉描述的如出一辙。

  
2003年2月4日,马廷新被转到看守所内的1号监室,“号长”袁连芳,两天前从杭州拱墅看守所“空降”而来。

  
据马廷新回忆,袁连芳主动提出跟他谈谈,说:“我跟公安局、检察院的人认识,有关系。”“公安局说了,只要你招了,就不再找你家里人的事了。”

  
马廷新发现,袁连芳是监室里唯一用有柄牙刷的人——为确保犯罪嫌疑人安全,监管场所使用的都是特制无柄牙刷。此外,袁所有生活用品甚至香烟,“都是有人拿过来的,什么都不缺”。

  
“所有的供述,都是他(袁连芳)写好,让我背,背不出来不准睡觉、吃饭。”经过反复“教导”,23天后,马廷新写下了“主动坦白交代材料自首书”,承认了“犯罪事实”。

  
马廷新“交代”后,4月8日,袁连芳离开鹤壁。一份拱墅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003年4月出具的证明称:袁连芳涉嫌经济犯罪,因案情复杂,出于“排除干扰”的考虑,羁押于鹤壁,后仍押回杭州。

  
当年5月,杭州中院首次裁定袁连芳减刑:减刑一年半。

  
2008年,媒体报道马廷新案被判定无罪之后,张氏叔侄通过新疆检察院,提出要调查袁连芳。同时,张氏叔侄的家人也开始寻找为马廷新成功翻案的律师朱明勇。了解案情后,朱明勇答应担任张氏叔侄的申诉代理人和再审辩护人。

  
调用“线人”有依据?

  
在2011年的相关报道中,袁连芳已被猜测为“特情”(即警方线人)。杭州市司法界一位厅级官员曾对媒体表示:“(袁连芳的)调用是有依据的,是公安的侦查手段。”

  
在再审调查中,法院也找到了袁连芳。袁连芳承认,在服刑期间“外出”比较多,上级通知让他到河南“工作”,当时是公安把他接过去的,过了两天,杭州的公安专管员还去河南看望他。当问及袁在河南的“工作”情况,他表示,一开始马廷新受不了公安的方式,他跟马廷新讲,供出来了心里会轻松一点。袁连芳甚至说,从一开始,凭直觉判断,他已经知道灭门案的凶手并不是马廷新。

  
在3月20日的不公开开庭审理中,张氏叔侄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这样陈述:

  
“首先感谢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使案件在十年之后得以再审;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早在2003年案发的时候,如果公安机关能够认真地搜集证据,不靠刑讯逼供,就不会有冤案;如果2004年浙江省高院二审能够查明死者王冬指甲中的DNA不是张辉、张高平所留,也不会有冤案;如果2005年能根据张高平的要求,比对王冬与勾海峰的DNA,也不至于拖到今天;如果2008年媒体报道马廷新的案件后,张氏叔侄向新疆检察院提出要调查袁连芳,浙江省检察院如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这个案件也能得到解决;2010年,我带着这个案件一次又一次到浙江省高院反映情况,如果当时能够重视,这个案件当年也能够得到解决;如果2011年媒体披露这个案件时,能够及时复查,案件当年也能够得到解决;当2011年底DNA比对已经锁定,请问还有什么理由不复查?十年来,每一年都有纠错的机会,却一直没有被纠正,十年的光阴对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来说就这么流失了,什么都补偿不了

  


  


  




 回复[1]:  夏雨 (2013-03-31 17:59:39)  
 
  “你们是法官,但你们不能保证你们的子孙后代也是法官,

  
如果这样(不改变),你们的子孙也可能有危险!”

  
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张高平,最后说了这一句让全场人静默的话。---摘自楼上

 回复[2]: 不原谅对我刑讯逼供的人 夏雨 (2013-03-31 16:05:46)  
 
  浙江冤案当事人反悔:不原谅对我刑讯逼供的人(图)

  


  


  
文章来源: 南京日报 于 2013-03-30 22:07:04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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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平。 CFP供图

  


  
法律终还他们正义,虽然已经迟到了10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再审程序对10年前杭州发生的一起“5 .19强奸致死案”进行审理,因证据不足,被告张高平、张辉叔侄俩被宣告无罪。

  
2003年5月18日晚,张辉、张高平驾驶货车送货去上海,17岁的同乡王冬经他人介绍搭乘去往杭州。“二张”将王冬搭载到杭州后与其分手,随后驾驶货车前往上海。第二天早上,王冬的尸体在杭州一处下水道里被发现。在公安侦查审讯中,“二张”交待,当晚在货车驾驶座上对王冬实施强奸致死,并在路边抛尸。二审后,张辉被判处死缓,张高平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此后10年“二张”在监狱里不断喊冤,并反映该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不合法问题。其家人以及律师亦为之四处奔走。张高平还称,杭州另一起杀人强奸案中的凶手勾海峰系此案嫌疑人,而这可能的真凶,早已在2005年就被枪决。

  
3月30日早上,安徽黄山市歙县七川村。叔侄俩回来三天了,张家门口燃放的爆竹纸屑仍铺满一地。看到记者来,48岁的张高平从楼上下来迎接,心神却有几分不定。他说,昨天央视白岩松和他做了一个电话连线采访,结果他一时激动,说错了话,非常后悔。

  
“要起诉对我刑讯逼供的人”

  


  
姜英爽:为什么后悔?

  
张高平:他(白岩松)问我,对那些对我刑讯逼供的人怎么看。我当时说,我不想追究了。我当时怎么能那么说呢?

  
姜英爽:你真实的想法是什么?

  
张高平:我恨他们。我怎么能原谅他们呢?

  
姜英爽:你想过原谅吗?

  
张高平:我想过,但是我做不到。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

  
姜英爽:回到家的感觉是什么?

  
张高平:一回来,村里八九十岁的老人都来看望我,都流泪,我也很感动,也流泪了。我很难受。

  
姜英爽:习惯吗?

  
张高平:不习惯。空落落的感觉。有的人上班去了,有的人打工去了,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找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姜英爽:回来的这一天,你想过吗?

  
张高平:回来的这一天我是很多次想过。但是关于平反……我的想法是,不平反,我永远回不了我的家。我在监狱里给我哥哥打电话我也是这么说的,不平反我永远不回家。

  
姜英爽:是没有脸回来吗?

  
张高平:肯定的。

  
姜英爽:即使你是冤枉的?

  
张高平:社会上人家不可能相信我的。不可能相信我一个人说的。

  
“平反,我觉得是迟早的事”

  
姜英爽:你家里人呢?

  
张高平:家里人若不是相信我,怎么会带着我女儿去上访呢?

  
姜英爽:你跟家里人说你是清白的?

  
张高平:开庭的时候我说我没有杀人,律师去看望我的时候,我也说,你要告诉我的家里人,我没有杀人。我没有犯罪,我肯定要告诉他们。如果是我干的,我肯定让我的家人不要请律师了。

  
姜英爽:你告诉他们,一个是想让他们知道你没有犯罪,另外也请他们继续为你申诉?

  
张高平:即使我不告诉他们(家里人),他们也知道我,知道我不会干这种事。从小到大,一个父母生的,我不可能做这种事。现在,我总算堂堂正正地做人了。在监狱里,他们说,让我写犯罪事实,可以给我减刑,或者边减刑边申诉。我说,就算放我回家,我也不会写的。

  
姜英爽:你不同意?

  
张高平:我不写。如果那样,在外面要饭也比呆在家里强,我宁愿呆在里面。平反,我觉得,是迟早的事。

  
姜英爽:你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吗?

  
张高平:没有。一审判我无期徒刑时,我没有哭,因为我还相信二审。但二审裁定书下达时,改判我15年,我哭得在地上爬不起来。我之前一直认为我不会坐牢。这10年,我知道他们迟早会放我出来,可是我不知道这一天,是哪一天。

  
姜英爽:本来就算不平反,你也还有不到5年就要出狱了。

  
张高平:我出来之后,一定继续上访。

  
姜英爽:你始终没有接受过命运?

  
张高平:没有。真理始终在我手里。

  
姜英爽:恨那些作伪证的人吗?

  
张高平:当时很恨,现在好些了。像一本书里写的那样,感谢那些折磨我的人。

  
姜英爽:那些强迫你承认犯罪的人,你却依然无法释怀?

  
张高平:没有办法原谅。(陷入沉思)在监狱里,我跟看守干部说,我没有罪,我不改造。他们让警校的教授,心理咨询师来给我做工作,让我认罪我不认。他们说我脑子有毛病。我说我清醒得很,我没犯罪怎么认罪?是他们脑子有毛病。你们把杀人犯放在外面,做好事的人却抓进来,到底是谁出了毛病?

  
姜英爽:有人相信你吗?

  
张高平:是无奈吧。叫天天不应。没有人同情你。起初也没有人相信我们,但是后来他们(干警)对我都很客气。特别是再审之后,我想,他们也明白了我是真的没有犯罪。

  
研究各种各样杀人犯找真凶

  


  
姜英爽:在里面的日子靠什么打发?

  
张高平:研究各种各样的杀人犯。我没地方申诉,我就在监狱看各种各样的案子,有没有和我们相似的案子。

  
姜英爽:你想找真正的凶手?

  
张高平:对。

  
旁白:2005年,张高平在监狱的电视里看到杭州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杀害女大学生乘客抛尸下水道案,2011年11月22日,杭州市公安局将张高平、张辉一案中的死者王冬8个指甲末端擦拭滤纸上分离出来的男性D N A分型与数据库进行比对时,发现与勾海峰D N A分型七个位点存在吻合的情况。而勾海峰早已在2005年就被枪决。

  
张高平: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个案子,我就强烈地感觉到,是他。因为女事主是年轻女大学生,作案手法和我们那个案子的女孩子(王冬)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办案人员)当时也要我说,是我们掐死,扔到水沟里。

  
姜英爽:你有强烈的感觉?

  
张高平:肯定就是他。太相似了。那个吴晶晶(勾海峰杀死的女大学生)就是搭乘出租车的,而且我们让王冬下车的地方就距离吴晶晶案案发地点不远。我一直在向警官反映这个情况。可是不久,勾海峰就被枪毙了。

  
姜英爽:发现可疑的凶手到真正沉冤得雪,又是漫长的7年时间。

  
张高平:所以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一年到头都在想这个事情,想到头发都掉了很多。

  
姜英爽:想这个女孩到底是被谁杀的?

  
张高平:我连尸体都没有看到过。一直到2011年底,法官才把尸体的照片给我看。在那之前,我一直在想,这真的是那个女孩吗?死的真的是那个女孩吗?我看到下车的,明明是一个活的女孩啊!

  
姜英爽:你怎么都想不通?

  
张高平:想不通。

  
姜英爽:可能的真凶匆匆忙忙就被枪决了,你们的案子也许永远就是一个悬疑了。你觉得遗憾吗?

  
张高平:我遗憾的就是这一点。当时我的反映没有得到重视。但是后来的DN A比对证明,肯定就是他做的。

  
最大遗憾是平反时母亲已去世

  


  
旁白:张高平被判刑后,第二个妻子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和他离婚,第一个妻子留下的两个女儿,一个9岁,一个12岁。

  
姜英爽:你被抓的时候,毫无预兆?

  
张高平:一点没有想到。刚把我拦下来的时候,我以为我违章了。把我带到西湖刑警队,问那个女孩的事情,我以为是那个女孩被抢劫了。后来才知道她被人杀死了。

  
姜英爽:在里面,最想念的人是谁?

  
张高平:我的母亲。我最担心的人也是她。我知道她年纪大了。我知道她哭瞎了眼睛。

  
姜英爽:你什么时候才知道她不在了?

  
张高平:是后来我哥哥一次打电话告诉我的。其实我早就知道,她不在了。哭,也没有用的。她不在了。我肯定知道有这一天。

  
姜英爽:回来后,去她的坟头前了么?

  
张高平:去了。刚回来就去了。我说,儿子回来看你了。

  
姜英爽:你流泪了?

  
张高平:平反的时候我没有哭。但是回到母亲的房间里,我哭了。

  
姜英爽:她没有活到你平反的那一天。

  
张高平:这是我最大的遗憾。

  
“还是相信这个社会有真善美”

  


  
姜英爽:你进去的时候,小女儿才9岁。

  
张高平:孩子们寄给我的照片,我都不敢看。看了一眼,我就流泪了,又把照片寄回去了。我不敢想孩子们的生活。

  
姜英爽:怕她们背负着杀人犯父亲的恶名?

  
张高平:我知道别人肯定要说她们的,她们没法上学的。不然我大女儿上学成绩很好的。

  
姜英爽:你觉得是你对不起她们吗?

  
张高平:我没有对不起她们,可是我又的确没有尽到我当父亲的责任。我大哥说让女儿打电话给我,我说不要。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姜英爽:你不能告诉她们,你是冤枉的?

  
张高平:她们相信我。我大女儿给我写信,说希望我保重身体,家里会为我申冤。

  
姜英爽:你应该感到安慰。

  
张高平:她们已经20多岁了。见到她们,我问,你们有谈朋友吗,她们笑笑说,等你出来我们再谈(朋友)嘛。我知道,没有人要她们的。

  
姜英爽:你的第二个妻子当时也因此离了婚,没有再联系?

  
张高平:昨天她来了。不知道从哪听说我获得了450万元赔偿,来问我要钱了。她说,她跟了我6年,应该获得赔偿。

  
姜英爽:你怎么回答?

  
张高平: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事实上,张高平尚未获得任何国家赔偿)。随她去吧。

  
姜英爽:关于赔偿的事?

  
张高平:我并不在乎。就算一分钱不给,我也不在乎。什么也比不上名誉清白的重要。而且赔偿的事情,律师会帮我去做的。

  
姜英爽:还相信这个社会有真善美吗?

  
张高平:还是相信有。有那么多人关心我,我才能出来。

  


  


  

 回复[3]: 叔侄奸杀冤案续 夏雨 (2013-04-01 20:20:47)  
 
  叔侄奸杀冤案续 当事“女神探”难寻 官方:不袒护(图)

  


  


  
文章来源: 羊城晚报 于 2013-04-01 02:08:41 -

  


  


  


  


  
除了袁连芳,杭州刑警中的一位“名人”也因此案备受关注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截止3月13日下午5时,在新浪微博中,“聂海芬”已经以超过2万条微博而“荣居”微博热搜榜第二。

  
张高平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专门提到了这位“女神探”:“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

  
迄今为止,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上还保留着对聂海芬的一条新闻,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聂海芬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文中称,“聂海芬同志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来唯一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民警……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发生在2003年的“5·18奸杀案”正是聂海芬经办的一个重要案件。

  
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在节目中,聂海芬说:“人刚刚到案,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下,经过突审,开口了,两个人都讲了。”而这里所谓的“突审”,被张辉、张高平一致认为是刑讯逼供。

  
节目里还陈述了 “另一个男性DNA”的蹊跷事实:“法医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鉴定,结果发现,其手指甲里留有男性的DNA,可是这份DNA却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关!”但即使是这样,“神探”也没怀疑抓错了人,她反而执著地从其他角度去证明张辉、张高平有罪。

  
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聂海芬介绍:“侄儿讲,他实施强奸的时候,是在汽车的前排,当时叔叔是在后排。那么叔叔的讲法,他说实施强奸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同时都在前排。第二点,犯罪嫌疑人张辉讲,实施强奸的时候,把被害人的上衣全脱了,而他的叔叔讲,只脱了裤子,衣服没有脱。”对于这段相互矛盾的口供,聂海芬的对策是组织了一场在当地人大代表见证下的“指认现场的”。聂海芬介绍:“(请人大代表见证可以)保证指认的这个过程的客观真实性。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关键就是他不能说得那么准,你在一个点上准了,你不可能每个点上都准。”

  
但张辉、张高平却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由于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犯罪”地点和过程,因此“指认现场”不得不进行了三次,最后才和口供、公安勘查报告吻合,而“指认”期间,人大代表根本就没下车。

  
羊城晚报记者在与张辉、张高平的对话中,曾反复核实“有没有一个女警官曾经提审你们?”,两人却都做了坚决的否认回答。张高平说:“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而张辉则说:“只有在提取DNA鉴定的时候,是一个女警员来给我取了指甲、毛发”。当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看时,他们很确定地说“没见过”。

  
迄今为止,包括已经跟踪“5·18奸杀案”多年的媒体在内,都无法联系采访到聂海芬本人。

  
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一条针对张氏叔侄错案的简讯,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回复[4]: 冤狱10年雪错案责任焉能自查? 夏雨 (2013-04-03 22:44:35)  
 
  「冤狱10年雪错案责任焉能自查?(“中国神探”聂海芬制造的冤狱)」2013-04-02 20:58:09 [点击:89]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蒋铮

  
(发自杭州)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详见本报3月27日A6版报道)。

  
在做出无罪判决后,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向当事人及家属致歉,并表示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3月26日深夜,张高平、张辉叔侄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记者的最后一个提问是:“如果今后还遇到搭顺风车的女孩,你们会怎么办?”张高平毫不迟疑:“当然要帮!我会送她上出租车、再记下车牌号。”

  
访谈

  
“随她去吧”

  
[张高平说不想打扰前妻,但3月29日,她找到了张高平。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他获得了“450万元赔偿”,是来要钱的,她说,跟了张高平6年,也应该获得赔偿。事实上,张高平尚未获得任何赔偿,对此,张高平说:“不知道怎么回答,随她去吧。”]

  
这是一对淳朴的农民叔侄。叔叔张高平今年48岁,讲话时常常“嘿嘿”地笑出声;张辉今年37岁,累了就蹲在叔叔脚边,问他的话多了,会紧张得擦汗、把记者递给他的纸巾揉成一个小团。

  
3月27日,零点已过。张辉、张高发还待在辩护律师朱明勇的房间里,一屋子挤满了家人、记者和律师们。再过几个小时,张氏叔侄就将回到阔别10年的安徽歙县老家。在狱中已习惯晚上10点准时熄灯睡觉的张辉有点累了,蹲在地上支着脑袋;而他的叔叔张高平还在兴奋地说:“都不记得今天怎么过的,就是特别高兴!”

  
张高平说,即使蹲了十年冤狱,他仍坚信正义会到来,但即将重新走向社会的他心里却很忐忑,张辉则毫不掩饰自己的茫然:“我都被淘汰十年了,以前也只会开车,现在家里没钱,我拿什么去成家立业?父母亲年纪大了,我拿什么去孝敬?”

  
十年前,张高平刚买了一辆20万元的大货车,带着大哥的大儿子张辉跑货运生意,“我那车是当时周边6个村里最贵的一辆!”张高平虽然有过婚史,但不到40的男人还是“一枝花”,再娶的妻子才24岁,还刚刚怀上4个月的孩子。张辉也快要娶老婆了。从天而降的“5·18奸杀案”,成了一颗炸弹,把他们的生活炸得支离破碎。在二审判决书下达的当天,张高平的妻子跟他离婚,胎儿也被打掉。而张辉的未婚妻,从此一去不返。

  
“我不恨她(前妻),老公是‘奸杀犯’,谁能抬得起头?”张高平说到前妻时,语气变得有些低沉、但依旧温和,“不会再去见她,不想打扰她的生活。”他抹了抹已经开始谢顶的头,坐直了身子:“不过我会把再审判决书寄给她,告诉她,前夫是个被冤枉的好人!”

  
“我不憎恨”

  
[张高平在新疆监狱里的“硬气”,出了名。他拒绝“改造”,也拒绝减刑。最终不仅触动了管教干部,也感动了驻监检察官。这位现在已经退休的老人,每年都给他写申诉材料,在退休前的一个晚上还在写。夜里想到张辉张高平的冤情,老检察官常常流泪。]

  
羊城晚报:冤狱十年,你有憎恨吗?

  
张高平:现在给我平反了,就没有了。我恨的是那些实施逼供、逼我抄(认罪材料)的那些人,我绝不能容忍。现在给我平反了,我还要感谢很多人呢!包括律师、法官,其实这都是他们应该做的,但我内心还是要感谢他们。我在法庭上也是这么说的。我这十年吃尽了苦头,但心没死。我始终坚信法律是严肃公正的,我知道最后还是要公、检、法出面来纠错。我不憎恨他们。

  
羊城晚报:你在新疆监狱里态度很坚决,一直不认罪?

  
张高平:他们说只要让我把“犯罪事实”写下来,就减刑20多个月,我不答应;还让我写《认罪悔过书》,写因自己的犯罪给社会造成危害,给受害人家属和自己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我也不写,(如果写了)放我回家我都没脸,我宁可死在监狱里。我就是这样子的,我要么拿到无罪判决书走出监狱,要么就死在监狱里,要么15年刑满释放后我接着申诉。监狱里的警官说减刑归减刑,申诉归申诉,可以分两步走嘛,我说不是我不想出去,但“犯罪悔过”这些材料我不写,连唱悔过歌都会在晚上睡觉时像刀绞一样无法忍受。

  
“认罪材料”

  
[“要不是牢头逼我,是不会认罪的,(认罪材料)写的简直是‘西游记’般的神话故事!”杭州警方“采用这种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头对我刑讯逼供,办出这种案子是浙江人民的耻辱。”]

  
羊城晚报:为什么当年你们会作有罪供述?

  
张高平:要不是牢头逼我,是不会认罪的,(认罪材料)写的简直是“西游记”般的神话故事!我在监狱里也说了,别说我强奸了,我如果有这个想法,我都认罪伏法!

  
在杭州西湖刑警大队我苦头吃尽:他们让我站了7天7夜,让我蹲马步,不让我吃饭,我实在受不了赖在地上,他们就抓我的头发,我还是起不来,他们就提着我的手铐不停抖,我被抖到骨头都酥了才勉强站起;用拖把棍按我的脚,按到我骨头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们就笑,像看猴子一样;又把我按到地上,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打巴掌,跪皮鞋底那些都是小事……现在手臂上还有被他们用烟头烫的疤。

  
更可恶的是牢头狱霸。在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我一进去牢头就打我,嫌我破坏了他吃饭的心情,还给我立规矩,说“老大”上厕所,我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还让我朝东南方向拜菩萨。牢头还说,“你态度好点,我写好你抄”。他写好之后,我拒绝抄,他就打我到半死,还说晚上打完50只蚊子才能睡觉,哪里去找50只蚊子?!每次提审回来,都得向牢头汇报,否则就打我。认罪书就是这么写出来的。那天(3月20日)我在法庭上说:“杭州市公安局采用这种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头对我刑讯逼供,办出这种案子是浙江人民的耻辱。”

  
张辉:我当时刚进号子,看见袁连芳的第一眼就觉得他不是好人。袁连芳是“老大”,一开始语气还是比较温和的。我说我没有杀人,他听了就让另外两个人打我,让我好好说,每次被打完,他就跟我重新说一遍案子的“经过”,“细节”比我还清楚,还画了图纸,他很能说,也很能写。每次提审回来,他都知道我说了什么,质问我是不是翻供了,只要我一翻供他就叫手下两个人把我拉到厕所里打,打下身。那种痛苦非常惨,我都讲不出来。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吃这么大的苦。

  
我们恨牢头狱霸,也恨指使牢头狱霸的人,牢头狱霸没有这个权力,肯定是办案人员指使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牢头狱霸全知道,肯定是办案人员跟他说的,他们串通一气,我绝对不能容忍,太过分了。

  
错案追责难在哪里?

  
公安及司法体系内的“自我纠错”现状使得办错案的“成本”很低

  
张氏叔侄冤案引发的广泛关注中,有一种声音十分突出——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中,预防错案发生的机制十分羸弱,事后“自我纠错”又基本局限在体系内部,缺乏独立调查力量的制衡。这让当事人对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追究,显得困难重重。

  
错案受害人应参与倒查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葛洪义:

  
错案受害人应参与倒查

  
羊城晚报:张辉、张高平错案如今昭雪,对相关国家机关、司法部门应不应该追溯责任?

  
葛洪义:造成冤假错案当然要追究责任。但除了申请国家赔偿以外,能追究责任的部门基本还是在体制里面,比如以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来查,如果出现问题再移交司法机关,个人是无法做这个事的。

  
羊城晚报:即“自查自纠”?

  
葛洪义:基本上可以这么说。目前是所在单位以及其上级单位和纪检部门先行介入查处,如果属于行政责任,就追究行政责任;如果属于法律责任,再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法律追究。我个人认为,通过这个错案反映出:

  
第一,必须落实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国外司法是独立的,所以这类错案几乎不存在。比如说警察抓错人了,检察官是不会批的,即使检察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因为它们相互之间是独立的。但在我国,公、检、法一般是协调办案,一旦出现错误,就很难追究。所以我们希望保持司法独立,各个司法机关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各自承担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错,就哪个环节承担后果。

  
第二,司法体制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司法人员一定要贯彻责任制,避免责任不明确,内部一定要职责职权一致。现在我们经常是集体决定,责任不明确,出了事就找不到责任人,追究不了,这是体制上的问题。最终往往事情就不了了之了,由财政用纳税人的钱安抚当事人,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第三,应该赋予受害人一定的追诉权。古代有“诬告反坐”,比如某人诬告别人冤判5年,自己也要去坐5年牢,这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受害人应该有权利参与追查,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有权启动相关的程序。

  
“命案必破”不能模糊责任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险峰:

  
“命案必破”不能模糊责任

  
羊城晚报:在本案中,为什么司法机关会在证据如此牵强的情况下定案判决?

  
蔡险峰:“5·18奸杀案”是命案,“命案必破”是公安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这个硬性要求既是破案的动力,也是压力,甚至导致办错案。

  
很多命案发生后,对公安机关的要求都是层层加码的军令状,上级要3个月破案,到了中层可能只剩下2个月时间,到了基层甚至只有10天的破案期,给办案人员的压力太大。我国目前的侦查技术和手段还不是很先进,要快速破案,很大程度上要靠民警排查、走访,圈定嫌疑人进行讯问,也就是说通过口供破案。

  
刑事技术跟不上,法律对刑讯逼供的制约不够,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保障不够,上级部门对破案的期待,有时候还有舆论压力,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这些因素结合到一起,公安机关就可能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方式办案。在这种情况下得到的口供,有真有假。但为了尽快破案,圈定嫌疑人后,有时候包括检察院、法院甚至律师在明知证据体系不够完善时,也想把案件尽快了结。

  
羊城晚报:如何看待冤假错案中的司法漏洞?

  
蔡险峰:很多案子都是在当地“挂牌”的,重大案件还会成立专案组,党委、政府也会给司法部门施加压力。专案组本应只负责侦查,但有些专案组被赋予很大权力,检察院、法院的制约力会被压制,很难跟专案组抗衡。这样的话,整个司法过程就被扭曲了。他们甚至还会限制律师的权利,或者威胁当事人把比较强硬的律师换掉。

  
羊城晚报:为什么错案昭雪之后,对办案机构的追究却多数不了了之?

  
蔡险峰:一是大家不愿意查清楚,基本上都是上级查下级,本级查本级,大家都是同一个系统的,牵扯的人又多;没有独立的调查机构参与,能够为当事人平反,进行一些国家赔偿已经很不错。对于办案人员来所,目前办错案的“成本”并不高。

  
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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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 应当立即拘捕女神探 夏雨 (2013-04-04 23:56:43)  
 
  

  
应当立即拘捕女神探

  
2013-04-03 11:25:59

  


  


  


  


  


  
应当立即拘捕女神探

  
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 姜维平

  
翻翻那些当年吹捧“女神探”的报纸,会惊讶于媒体的无耻和妄从,报道说,在杭州政法界,流传着 “ 三大女杀手 ” 之说。公安局预审大队的女队长、检察院批捕处的女处长、法院刑庭的女庭长,这三名女性的工作可以将一个杀人犯处以死刑。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的聂海芬队长在三大女杀手当中,以漂亮和温柔著称,今天带您认识聂海芬,您会发现,她不仅漂亮,而且生动,不过,有些时候她并不温柔。现在,读者了解了张家叔侄的悲惨遭遇,才真正地认清了“美女蛇”的真实面目。我绝对没有歧视女人的意思,只是想提示人们,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下,一个地区的公检法要害部门被“美女”占据,并非个别,也不是好事,它标志着官场的糜烂与黑暗,权色交易的深入与严重,它是冤假错案泛滥成灾,徇私枉法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

  
由于各省市地的基层公检法都归政法委书记领导,而其负责人只看一把手的脸色办事,假如市委书记人品较好,就冤假错案少些,反之就特别多,也离奇古怪,像张家叔侄的奸杀案之所以能令整个浙江省的政法系统蒙羞,就是权力过于集中所致,人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七情六欲正常的干部,有了过大的权力,会每天琢磨什么呢?一个是吃,一个是“色”,这都是难免的,别看他们会上讲得道貌岸然的,私下里都是男盗女娼,于是,为了操控公检法,多赚钱和方便整肃他人,一定要在重要岗位上安插亲信,接着美女就出现了,而处长是最清闲的职位,像聂海芬这样的可爱的“羊”,要带领一群“狼”办案就行,也就是说,她如果能傍上一个后台,就能左右公安局,没本事办案不要紧,有能力扒上某领导,就战无不胜,这就是杭州政法系统的荒唐怪事。

  
别以为我在妄加评论,我们不妨依据官媒的一篇文章,来看看聂海芬是怎样制造这起惊天冤案的。报道说,这是一个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是张辉、张高平叔侄俩,自落网后,叔侄俩的口供一再反复,案发地西湖公安分局请求聂海芬出马支援。而聂海芬是这么说的:女性做预审不占优势,首先你从这个审讯上来讲,你就没有一个态势,坐在那里给他有一种威严,有一种兵临城下的一种感觉,反而让他觉得今天来了个女的,或许她好对付,让他本来有点紧绷的神经变放松了,那么他就会跟你讲,你很像我的什么姐姐 , 你而且还像,在这个时候我就很果断打断话了,我说你不要说了,你是不是说像你女朋友,像你妈也没用。

  
看吧,她就是如此冷酷地对待嫌犯的,三句话不到,就把人家老娘都搬出来了,这可是她自己讲的,实际上她做的一定比男警更多更凶狠,作为女警处理强奸案,从人的本性来讲,易于感情用事,她是带着一种本能的仇恨进入角色的;第二,由于职业习惯,她从一开始就主观上拟定张家叔侄是罪人,这正是此案悲剧产生的起点;第三,由于她长得漂亮,交际能力强,上边有靠山,故胆大妄为,同时又能游刃有余地驱使那些男警,并根据上级的要求限期破案,因此,更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报道转述聂海芬的话说:人刚刚到案,一个就是抓住他的亲情,再一个就是在他还没有,也就是说,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下,经过突审,开口了,两个人都讲了。我想,“亲情”是指什么?她没说,让我给她模拟一下:你不承认,你妈,你的家人都得跟你倒霉,你的叔叔已经承认了,他可以宽大处理,你得枪毙,再给你十分钟,否则。。。。。。。准保就是这套话。二是“惊魂未定”是什么意思,据我体验,就是没有坐过牢的,又不懂法的嫌犯,被警察一打一吓,容易编造谎言,这就是女神探的“神”奇之处。

  
在这群徇私枉法的警察的折磨下,嫌犯不得不招供,招了什么呢?官媒称,张辉、张高平交待了案发经过。那天晚上,叔侄俩捎着王冬快到杭州的时候,听到王冬给朋友打电话,对方说让王冬自己打个车进市区,他就不来接了。就是在这个电话挂断之后, 19 岁的张辉对王冬起了歹意,要求叔叔张高平帮助他对王冬实施强奸。罪恶结束的时候,叔侄俩发现,王冬死了,怎么办呢?他们趁着夜色把尸体扔到了路边,然后开车去了上海。

  
显然,这一谎言不符合情理,张家叔侄是受熟人之托而带上王冬的,假如他们强奸她应当知道严重的后果,而且单是强奸不至于死人,很少有为强奸而杀人的,像张高平这样的小老板是搞货运生意的,多年行走在江湖上,在路边大车店里找个小姐,易如翻掌,也花不了几个小钱,何必杀人呢?而且,乡下人性观念比较保守,不太可能叔侄俩同时奸杀一个小女孩,等等,这都是女人应当懂得的最起码的常识。“女神探”,“神”在何处?

  
报道表示,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案发过程,是真是假?有没有遗漏或者故意隐瞒什么细节呢?事实真相还要依靠证据说话,但恰恰是现场取证陷入了困境。聂海芬自己也承认:案犯交代是实施强奸了,也成功了,但是我们从尸体上找不到这上面的痕迹,也就是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等等。不仅如此,在 12 吨解放大汽车驾驶座上实施的强奸,技侦人员同样没有在车上查到任何痕迹物证。我想请问“女神探”,被害人阴道里和坐席上都找不到物证,何以证明他们是凶手呢?聂海芬大言不惭地说:结果很遗憾,几乎把这个车厢都翻遍了,找遍了,没有能找到这方面的痕迹物证。报道还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证据支持,令人沮丧的还不只这一点,法医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 DNA 鉴定,结果发现,王冬的手指甲里留有男性的 DNA ,可是这份 DNA 却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关。

  
至此,警方就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假如是他们强奸的,就会有弱女的反抗,撕打,女人的身体不可能一点伤没有,既使被水淹了也必有;第二,现场坐席上必有毛发等物,说不能会有男女的阴毛;第三,女子的阴道里必有精液残留,这一点男警不懂,女神探也不懂吗?聂海芬却狡辩说,他也交代了有强奸的行为,但是最后没有射精,我们也请教了法医,那么法医也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是说即使犯罪,就是在这么一个抛尸的这么一个现场,有水,即使本身强奸之后体内是留下物质的,一夜的水冲过以后,也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真的是这样吗,我不相信,即然两人实施了强奸,必是胆大包天,性欲极强,不可能都没射精,两人的精子量加起来较多,成功后一定深入女子体内,怎么可能被水冲得一干二净;两对一的强奸杀人行为,他们想必紧张,但时间宽容,有无旁证者?他们的口供为何翻来覆去不一致,等等,这些女神探也不懂吗?

  
报道说,是不是会有第三个嫌疑人?我们框定的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究竟准不准确?聂海芬决定先查证有没有第三个嫌疑人,在她的指导下,侦查员先后三次去了安徽,做了大量工作,试图查找王冬指甲内物质的主人,结果一无所获。聂海芬只剩下一种选择,查证张辉、张高平的犯罪嫌疑是否属实。这段文字已经露了底牌:去安徽公款旅游了三次,没找到指甲里显示的真凶,但聂海芬为了取悦于上级,或者为了早点立功受奖,对不起,不想放人,就开始编故事了。

  
聂海芬也一再解释:究竟这两个案犯交代的,他的口供是不是真实的,这个案件究竟是不是他两个人做的。这句话,已表明她惯于以嫌犯的口供自证其罪,并知道证据不足,于是先找了水文部门,证明“什么样的降雨量能在那条溪流里形成什么样的水流量,然后才能让犯罪嫌疑人在抛尸时能听到水声”。然后,又请来了一些人大代表,让他们见证所谓做案地点,聂知道群众上访一般要找人大,人大对法院也有点监督作用,她先“拉郎配”,把人大代表绑架在这起假案上,这样徇私枉法就无后顾之忧了。

  
假如聂海芬仅仅是破案水平有限,迫于市局的压力,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我看还有值得原谅的地方,但据我仔细阅读其它文章发现,逼迫张辉认罪编故事的袁连芳是一个关键的人物,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袁家人打通了关系,找到了市局或更高层次的领导,要用“立功表现”解救袁,而神探的“神”不在于破案,而在于博得领导的欢心,于是她导演了这起冤案,她一箭双雕,即了结了此案,让张家叔侄当“替死鬼”,又可以升官发财,让官员易于控制的舆论忽悠老百姓?这种花钱买“立功表现”的事,在看守所和监狱很多,已经成为一种徇私枉法的繁荣产业,薄熙来 90 年代就是这么干的,邹显卫案就是证据,他第一次犯事杀了人还能立功减刑,获释后再杀一人,这个故事读者从网上读吧,它就是流行全国的这一产业的丰硕恶果之一。

  
真的很庆幸,杭州法院还有良心不安的好人,他们不仅自知理亏,没有杀了张家叔侄,留下了当事人,而且还借助习李新政的氛围平反了这一冤假错案,并公之报端,但全国类似案件有多少,根子是什么,解点在哪里,实际上谁心里都明白,只是草民不敢说而已,聂海芬更是了如指掌,不然,怎么会枉法抓人之后还高调宣传呢?一顶“女神探”的帽子没戴稳就吹破了,这也是天的报应啊,不然怎么会那么巧,张辉从媒体上找到破案线索了呢?

  
杭州的官媒报道肉麻地美化聂海芬,并说她率领的预审大队, 95% 都是高大威猛的小伙子,民警们这样形容聂海芬队长和队员们的关系,一只羊和一群狼。再详细点说吧,说聂海芬是披着羊皮的狼,而队员们是披着狼皮的羊,不过,这群狼都说啊,那只羊能震住他们,他们佩服她。这句玩笑话,今天读来并不轻松:眼下中共官场的贪腐已到了钱色通吃,令人不齿的地步,当美女带领恶狼吃人时,社会死了三口人,张高平的老母死了,前妻把怀孕 4 个月的孩子打胎后离了婚,还有真凶勾海峰又杀一人,看啊,这只“美女羊”主审的一个案子,就导致了三人死亡,一个家庭破裂,两个人前途中毁,一个村子蒙羞,不,整个浙江省的公检法露出了腐败的马脚,这是多大的损失,请立即拘捕“女神探”吧,一定要查明真相,依法严惩,人民睁大眼睛期待着!

  
2013 年 4 月 2 日 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回复[6]:  夏雨 (2013-04-05 12:42:07)  
 
  

  
ZT: 魏京生:薄熙来遭了现世报 中共高官都很悬

  
——《中国的出路之81》(魏京生)

  


  


  
图片:学者指中国法制比两年前倒退,法官不再是法律系本科毕业。(听众/乔龙提供)

  
Photo: RFA

  


  


  
江南人爱说的一个词儿叫做现世报。什么意思呢?就是报应不用等到来世,就在现在这个时候就报应了。老百姓说这个话,往往是对某人恨得咬牙切齿。平时他以恶法对待别人,现在有人也用他的恶法对付他。老百姓看了拍手称快,说你看这不是现世报吗。

  
最近从友人那儿听到一个消息。薄熙来的家人想给他请律师,请的还是当年为李庄辩护的律师。可是检察院推三阻四,最后明确说不准他们自己请律师。由检察院给他找了两个官方律师。也就是说案件不管真假虚实,都牢牢地控制在官方手里。就像电视剧里说的那样;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

  
按理说这确实不公平,就像制造冤假错案一样。可是只要联想到不久之前,他薄熙来主持之下把很多人送上刑场的做法。似乎也不算冤枉,正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老百姓的说法就叫做现世报。回头再看看近年来被送进监狱或者刑场的官员们,谁也说不清谁是冤枉的。甚至听说有的高官被刑讯逼供打断了腿。冤不冤枉也只能说是现世报了。

  
话题回到三十四年前审判我的时候。正是现在很多人吹嘘彭真率领一批人在大力推行法制的时候。当时一切还在未定之时,很多问题都在争论不下。我的案件成为之后执法的案例。当时争论得最激烈的两个问题,正是现在成为很多官员自以为冤枉的问题。一个是律师问题;一个是证据问题。当时被很多官员认为合理的办法,正是他们如今认为冤枉的地方。也就是老百姓说的现世报。

  
要律师干什么?不是他们冠冕堂皇说的什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这都是废话,谎话。律师的作用就是站在被告人的角度为他辩解,以免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冤枉了当事人。这是人类几千年法制的经验教训证明是必须的措施。难道你是什么社会主义法制就不是人了,是神仙?你就没有人的弱点,就不会冤枉人了?纯粹是无稽之谈自大狂。

  
说自大狂也有点冤枉他们了。实际上他们很清楚不要律师的作用,就是可以随便冤枉人。不但他们想整你了你就没跑,这叫做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而且还有利于放纵他们的亲戚朋友逃避惩罚。某明星的弟弟和某设计师的儿子不就是这样,被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了。多年来冤死的和错放的无数案例,都起源于没有律师和任意解释证据。

  
薄熙来在重庆把打黑搞成运动,冤枉别人的时候肯定没想过有今天。那帮官方组织的旁听群众,气定神闲地看着我没有律师把检察官驳得满头大汗,仍然被违法判决的时候。也肯定没有想到这个恶法会轮到他们自己头上。他们想到的是这样整别人很方便。也就是他们自豪地宣称的司法效率高于民主国家。

  
当这个效率用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和普通人一样知道这叫做冤枉。他们也知道需要找律师,而且不是找官方的律师。否则不可能真正为你辩护,不可能阻止滥用证据。只能像整江青、吴法宪他们一样;说你是你就是,即使广大人民都看着不像也没用。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手中的工具而已。

  
在这样的私家法律横行之下,想不受冤枉行吗。即使当官当到刘少奇、彭真、薄熙来的份儿上,不是仍然是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了吗。再换个角度看。你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王岐山现在用这套方法整人效率很高。谁知道将来整你们的时候是不是效率也很高呀。古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变河西。这种无法无天的所谓法制,对任何人都是个潜在的威胁。借用小官僚姜瑜的话说;就是任何人都别想拿法律当作挡箭牌。

  
听清楚了;任何人。当然也包括所有当官的人,不仅仅是一般老百姓。这种把法律当作法律工具来使用的法制如果不改变,任何人都得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因此法律不会很好的发挥打击犯罪的作用。这才是现在社会秩序混乱的最终原因。也是违法乱纪腐败盛行的根本原因。

  
法制并不是英明领袖谁谁谁的发明。人类使用和研究法律已经至少几千年了。是中国人的祖先最早认识到;法律只有平等的使用于所有人的时候,他才能够是有效的。也就是常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平等的法律,或者说被某些人当作工具来使用的法律,只能是恶法。

  
中国的古人发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律,并把它作为原则来执行。但是两千多年来总是受到来自官方的干扰和破坏。没有一个时代真正执行了这个原则。根本的原因是脱不开人治。就是不能以法划线而是以人划线。只要被某些人或者大多数人认为是坏人,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只要把他整了就大家都爽了。

  
越演越烈的结果就是连国家领导人都没有了法律的挡箭牌。真正的无法无天。近代以来西方人发明的民主制,赋予了法制新的生命力。避免了中国两千年来法制总是被破坏的弊病。这个民主制度很明智的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绝大多数人的一时的看法,也不能改变法律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的本质,不能改变法律是所有人的挡箭牌的本质。

  
只有民主的政治制度可以实现中国人两千年来的法制理想,也只有民主才是中国的出路。

  

 回复[7]: 瞧着没?自古以来,中国 浅层次 (2013-04-05 12:49:50)  
 
  就可能是法制国家。。。。。

  


  
〉法制并不是英明领袖谁谁谁的发明。人类使用和研究法律已经至少几千年了。是中国人的祖先最早认识到;法律只有平等的使用于所有人的时候,

  

 回复[8]: 《十年冤狱谁之罪》》—— 央视 夏雨 (2013-04-09 14:13:26)  
 
  

  
《十年冤狱谁之罪》

  
http://xiyou.cntv.cn/v-210c2308-a023-11e2-b140-a4badb469111.html

  
期节目由《看见》与《今日说法》联合制作。

  
http://xiyou.cntv.cn/v-38d7a9ca-5f7b-11e0-a1bf-001e0bbb2454.html

  


  
《十年冤狱谁之罪》—— 央视《看见》与《今日说法》联合制作

  
【小片】

  
纪实段落:叔侄十年平反回家,在老房子,想起去世的母亲,突然嚎啕:

  
字幕:安徽黄山市歙县 张高平的老家

  
“这是我母亲住的房子,这个房子(外面)是个水塘,我母亲盼不到我们都想跳塘…。(突然开始痛哭)…。可怜我给她送终的机会都没有…。我就想不通,我一趟车开了十年,十年才开回家”

  
【演播室】

  
撒贝宁:这个男人叫张高平,十年前,他和侄子张辉因为一起“强奸致死案”,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两人在新疆服刑已近十载。然而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

  
【小片】

  
纪实:张看自己以前的照片

  
张高平:这个很年轻,这个还傻乎乎的,二十几岁的时候,很早的时候。

  
解说:这是十年前的张高平,在狱中的这十年,他从没拍过照,也从没给家人寄过一张照片。

  
张高平:穿这个囚服,我不寄,我没寄过。

  
柴静:你这么在意这个,这身囚服?

  
张高平:我不但在意这身囚服,把我头发掉掉了,我都很在意的。我头发掉光了这么难看。都有胡思乱想,有的时候做梦做到人家打电话来叫我开车的,我有一会做梦做到,想到老母亲,想到我女儿,醒来一直哭,眼泪一直流,我流眼泪的时候躲到被窝里。

  
1. 证据

  
(闪回)

  
解说:2003年5月18日晚九点,他和侄子张辉驾驶货车送货去上海。路上,他们受人之托好心搭乘了一个要去杭州去打工的17岁安徽女孩王冬。他还记得11点多,女孩吃过几块豆腐干,凌晨1点50左右,她要下车打车与家人会合,他们就沿着沪杭高速继续行驶了,临走时,王冬还问两人要了电话号码。叔侄二人从未想到,他们会就此卷入一场整整十年才挣脱的噩梦。

  
解说:次日凌晨,杭州市某区的水沟里浮起了一具裸体女尸,警方很快确认死者就是王冬。当晚一点半,王冬的一个朋友曾接到她用张高平小灵通打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根据这个电话,警方将最后接触王冬的叔侄俩锁定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据叔侄俩说,他们被警察拦下时,对王冬的死还一无所知。

  
张高平:把我车拦下来,问我手机号码是多少?他说就是你,就是你下来,下来下来。叫我抱着头蹲下,我还说你这么凶干吗,有话好好说,他说叫我闭嘴。

  
解说:张高平最喜欢用一张地图来说明他根本不可能有作案时间。

  
(张高平拿着地图趴在地上给柴静分析路线图)

  
张高平:我们是从这里进杭州的嘛,这个地方我给他打手机的能查的出来,一条路嘛,一个弯都没有。她要去的地方就在这个位置,钱江三桥嘛。我已经上高速,你只需要把收费站录像一查,我有没有这样的(作案)时间,马上就知道。如果这个人一点三十分还是活的,我一点五十分左右,我已经上高速了,这段路就需要开二十分钟。

  
解说:张高平说,他当时曾多次跟警方要求调取当天收费站的录像。可是,案卷列出的证据里并没有这方面的内容。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记者试图联系警方当时的侦办人员,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柴静拨打聂海芬电话: 长音,无人接听)

  
解说:然而,在之前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明确表示做过跟行车相关的侦察实验。他们曾让民警找来货车司机,开着那辆解放车,从安徽到案发地,再到调头处,最后前往上海,按照事发经过,尽可能模拟当天各方面条件,测算行车时间,推理张氏叔侄有无作案时间。

  
吴伟(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时间都是精确到秒的,距离是精确到米的。三四次的侦查实验作出来,结果都比较相近,应该是符合客观事实。

  
柴静:找了司机,按照你当时的行驶路线一路开到上海,他认为跟作案的时间吻合。

  
张高平:空车跟重车根本就不一回事。一个严重超载一个车,你就跟开大货车这样的,就好象挑担,挑两百斤担。

  
记者:你当时载货你多重?

  
张高平:19吨。

  
记者: 19吨的车,跟空车相比,时间上差别是至少?

  
张高平:我们的轮胎,后面就是四个轮胎,轮胎要炸掉,我们一般不超过60码。

  
解说:警方和张高平有着两种全然不一的说法,事实到底如何,收费站的监控应该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是,案卷中的确没有这部分证据。警方当时是没有调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没有拿到,我们不得而知。后来,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后,张高平又委托律师去调取监控,但发现录像的保留时限只有一个月。警方最终的侦查结果认定:强奸过程发生在货车上,张辉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王冬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按腿,最终,王冬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然后两人开车抛尸。但从案卷上看,张氏叔侄涉嫌“强奸杀人”并无直接或间接的物理证据。

  
柴静:你跟王东有任何身体接触的物证吗?

  
张辉:头发、指甲都要抽血,什么都没有,我碰都没碰她一下。

  
解说:当时现场勘查证实,张氏叔侄的货车上没有强奸留下的痕迹,死者虽有处女膜新鲜破裂的情况,但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我们也请教了法医,那么法医也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是在这么一个抛尸的这么一个现场,有水,即使本身强奸之后体内是留下物质的,一夜的水冲过以后,也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

  
解说:但是,同样经过一夜水的冲刷,死者的八个手指甲里却检查出了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不过,警方鉴定结果显示,该DNA“排除与张辉、张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而是死者与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但是,该项证据被认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对此,这次帮助张氏叔侄翻案的再审律师朱明勇表示难以理解。

  
柴静:他们有一个解释,说是手指是一个暴露在外的,相对开放的一个接触点,那么很有可能呢,平常握手,或者是碰到什么地方,也有可能,所以也许跟本案没有关系。

  
律师:但是他,应该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正常的握手,有没有可能双手的八个指甲里面,都有一个同样的一个男子的DNA成分?/那一般来讲,我们的常理就是,可能是在激烈的反抗过程当中,抓,留下的痕迹。

  
解说:这一点也确实曾经让杭州警方内心打鼓。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一个就是说是不是会有第三个嫌疑人?第二,我们框定的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究竟准不准确?

  
解说:杭州警方曾三次去受害人的老家安徽,排查了死者王冬生前接触过的朋友,指甲里的DNA,没有发现匹配者。于是,这个事后帮助确认疑凶的关键证据再一次被搁置。这一点,让负责张辉二审辩护的阮方民律师至今深觉遗憾。

  
阮律师:你现场留下来的这个,可以说是惟一的物证,到了公安到现场之后,他没有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你说是强奸了,驾驶室当中也没有东西。然后到了现场/也没取到车轮的印子啊

  
解说:与此同时,一个极为重要的侦查方向也就此被忽视了,那就是,被害女孩王东曾说,她在立交桥下了张氏叔侄的货车后,是要打出租车去找朋友,那么,凶手也完全可能是在女孩等待或者上了出租车后出现的。如果出租车有涉案嫌疑,那么当时杭州的出租车都安装了GPS系统,排查其实并不困难。但在案卷中,找不到任何当时警方进行过相关排查的纪录。

  
朱明勇律师:他们就锁定就是他们两个干的,所以一切的证据的搜集,就围绕这个展开了。

  
柴静:但是听上去,这好像是有罪推定。

  
朱明勇律师:对,而且他认为,已经锁定,你们两个就是犯罪嫌疑人,我现在只是需要找证据。

  
解说:那么后来,警方究竟找到了多少证据呢?在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的判决书里,列出了26条。仔细研判,可以看出,其中5条,是关于死者位置、衣着、死因、遗物等的描述,另外9条,是关于死者王东行程、通讯等情况的证明,还有9条,是关于张氏叔侄户籍背景、抓捕情况、指认现场、货车及侦查实验等相关阐述。这已经23条。仅剩的3条,是至关重要的。其一,是一份情况说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刑侦大队证实从未对张氏叔侄进行过刑讯逼供。其二,是同监舍被关押的一个叫袁连芳的人,证明听到过张辉说他奸杀了17岁的女孩王冬。其三,也是最直接的,张氏叔侄的口供,他们承认,将受害人奸杀。

  
柴静:那说你强奸她的直接证据是什么?

  
张辉:口供。

  
柴静:就是口供?

  
张辉:对

  
2.口供

  
【演播室】

  
撒贝宁:依照案卷来看,有罪的口供,的确是张氏叔侄做出的。我们得知,从5月23日被拘留之后,张氏叔侄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被立刻带去看守所,而是被带去了西湖刑侦大队。在移交检察机关前,他们在公安局逗留了7天7夜。但按照警方的说法,“不存在刑讯逼供 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这与张氏叔侄的说法完全不同。那么有罪供述如何做出?

  
【小片】

  
柴静:你当时在什么情况下,你说人是你杀的?

  
张高平:他七天七夜都是像这样子站着,要叫我这个手这样子铐起来,跪皮鞋底,不让我睡觉。到了第四天,他说我明天带东西来给你吃,吃完以后你什么都会说了,谁知道他带一条万宝路香烟来,他要嘴巴里放两根,烟灰要一样齐,不准用手,就是吸不能用手。烟要从鼻子里冒出来,两根烟灰要一样齐,要它自己灭掉。

  
记者:要不然?

  
张高平:受不了我不抽了,不抽他们把我摁到地下,把我一个鼻孔插一个。点着了香烟把我嘴巴闭了。

  
张辉:几天又打,又不给吃,又不给睡,弄得我神志都不清。

  
柴静:供述内容是怎么产生的呢?

  
张辉:就猜嘛,穿什么衣服,我猜不对,打,打巴掌

  
解说:对于张氏叔侄所说的这一切,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佐证。而律师认为,警方作为证据提供的审讯录像,出现了蹊跷的空白。

  
柴静:警方这个记录上,他说审讯时间就是从5月28号的6点10分到6点58分,只审讯了48分钟,这是他有罪供述的这段时间,听上去时间并不长?

  
朱明勇律师:但是恰恰警察提供给法庭的录像,仅仅是28号这一天,实际上张辉和张高平是5月23号被刑事拘留,带回杭州,一直到5月28号,张辉有了有罪供述以后,29号才送回看守所。

  
柴静:那这五天内。

  
朱明勇律师:张辉和张高平都没有被送到法庭的羁押场所,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侦查人员可以和他直接地进行身体接触,而且控制他的饮食,饮水,休息。

  
阮方民律师:这盘录像的中间断了大概半个小时,啪一跳,就是半个小时没有了。

  
解说:那么,到底存不存在刑讯逼供呢?律师认为,录像中这些空白给了人想象的空间。退一步讲,即使根本不存在非法取证,张氏叔侄二人的口供也存在明显的相互矛盾。按照《刑诉法》的规定,采信相互否定的口供是有问题的。

  
阮方民律师:到底是先停车作的案,然后再掉头抛的尸?还是先掉头作的案,顺势就把这个尸体就扔到路沟里头了,再就是逃跑的路线,两个人说的也是两条不同的路。

  
解说:叔侄的数次有罪供述里,其实连强奸到底发生在货车座位的前排还是后排都对不上。 命案的侦破,现场指认极为重要,当时警方也是这么认为的。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关键就是他不能说得那么准,你在一个点上准了,你不可能每个点上都准。

  
解说:但关于现场指认,记者也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张辉说,他共指认了三次,却只有最后一次才被拍摄和记录下来。

  
张高平:他们到那里会慢慢慢慢经常问你,是不是这里,是不是这里,你只要说好像是就行了,你再看看哪个地方有水沟就行了。

  
张辉:直接把车开到那个地方,就是说要我人到那,拍个照就行了。

  
阮律师:这个辨认的录像也不完整,应当是全过程地拍,然后尤其是到岔路口的时候,你让他自己说,往前走、往左走还是往右走?这个关键的地方都没有。

  
解说:在给张氏叔侄定罪的三份关键证据中,那个同监舍被关押者袁连芳的证词又是怎么回事呢?此人是否真的与张辉关在了一起,并听到张辉说什么了呢?

  
张辉:我进去他说他已经在里面了,在里面还有另外两个他手下的,但是他头发也没剪,还有香烟抽,吃的是炒菜。我说这个案子是冤枉的,他说你不用讲,我都清楚,我给你从头到尾讲一遍。

  
柴静:他怎么会知道的?

  
张辉:我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说,他都知道。

  
解说:而在当时被关在其他监舍的张高平说,他也在里边遇到了一个不明身份的人,被剃了光头,验了血。

  
张高平:然后这个牢头一下叫起来了,救命救命,快去报告所长,这是人命关天,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这就是叫验明正身。过两天要把拉出去枪毙了我也不懂给他蒙到了,吓坏了。他说你态度好一点就给你开庭,叫我写一个我的态度。我说我没犯罪你叫我写什么。他说要么这样子,我帮你写一个给你看看。但是写好以后,我看这简直是《西游记》神话故事。

  
柴静:他写什么内容?

  
张高平:就是本案的犯罪事实,写的就是说,我跟侄子两人开车在驾驶室里,张辉强奸叫我帮忙按腿,就是写这些东西。

  
解说:袁连芳的证词说自己和张辉一同关了两个月,张辉曾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但开庭记录上显示,张辉在庭上说,“我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我在拱墅区看守所只关了一个多月,而不是两个月”,记录显示,张辉还曾要求法庭传唤袁连芳出庭作证,但被拒绝。但结果却是,尽管张辉在庭上一再抗辩,袁连芳的这份证词仍旧成了一审判处张辉死刑的关键证据之一。

  
解说:2004年4月,案发将近一年之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被判处死刑、张高平被判无期徒刑。罪名是强奸罪。

  
张高平:我们三个哥哥,哭得满地打滚,我都生气,我只是气愤,但是我没哭,我不认为我要坐牢。

  
柴静:你觉得你的希望在哪儿?

  
张高平:我觉得希望,一个DNA不是我们,再我们没有作案时间。第三,这个东西是牢头写出来逼我抄的,第四你要回答我,你这个车,二桥高速这个路线为什么不查(摄像头),你只要回答出来一项,判我死刑我不喊冤枉。

  
解说:半年后,浙江省高院在采信了一审几乎全部“犯罪事实”之后,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

  
柴静:你当时对二审抱着期望?

  
张高平:二审抱着期望。这个现实我接受不了,哭得爬不起来。要是一般死刑改死缓,无期改15年高兴都了不起,我哭得爬不起来,我知道麻烦了,我知道很麻烦了。

  
柴静:你说麻烦是指什么?

  
张高平:我要申诉,肯定没那么简单了,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了。

  
3. 申诉

  
【演播室】

  
撒贝宁:张氏叔侄所涉嫌的这期强奸案,杭州市中院2004年年初做出的一审判决。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其实,就在几乎就在这个案子一审判决的同时,另外一起命案也发生在了杭州,也由杭州警方侦办。但在当时,没有人意识到,这两起案件有什么关联。更没有人想到,十年之后,那起案件成为张氏叔侄案最终翻案的关键。

  
【小片】

  
解说:这第二起案件当中,受害人晶晶是浙江大学的学生,她当天是去参加学校的英语6级考试,可一直到晚上9点,晶晶都没有回来。第二天,有人在晶晶学校门口的一个垃圾箱里,捡到了晶晶的红色背包,里面有晶晶的身份证、学生证等等,警方判断,晶晶很可能出事了。

  
警察:我们分析的可能,就是很大可能是坐出租车。那么再根据这个路线,我们当时也分析,她如果要坐出租车,那么很有可能在四三医院这段路下车,因为这段路下车,她是最节省时间的。

  
解说:一位市民提供线索,当晚8点多,曾有一辆出租车在晶晶家小区门口停过,警方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了排查,最终,案发8天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出租司机勾海峰。勾海峰到案后,承认了犯罪事实。勾海峰交代,他行凶杀人其实仅仅是因为口角而起。据他交代,2004年1月8日晚7点多,在杭州站附近,晶晶搭上了他的车,路上一辆货车想超车,勾海峰让不及,来了个急刹车,把当时坐在后面的晶晶吓了一跳。勾海峰说,晶晶的这些话让他起了一肚子的火,到了地方之后,俩人还在争吵。

  
勾海峰:一生气,可能是头脑也失去理智了,吵吵吵吵吵,吵吵吵的,我就掐住她喉咙了。

  
解说:勾海峰的供述中,承认自己杀了人,却并不承认对晶晶有性侵犯行为。但当时警方第一次发现晶晶的遗体时,她身体赤裸,警方一度认为有强奸杀人的可能。但因为遗体在水中浸泡,并没有找到其他可以支持警方判断的证据。一年后,勾海峰被判处死刑。

  
解说:2005年3月18日中午,勾海峰案在《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在监狱服刑的张高平 张辉叔侄俩看到了相关的报道。张高平心头一震。

  
张高平:我向他们反映我说那个女孩子也可能是这个人杀的。我不止一次说是他,作案手法相似。我们带去那个女孩子是搭出租车,他也是开出租车,他杀害那个女孩子也发现在江干区,我带去那个女孩子下车地方也是江干区。

  
解说:张高平提出,死者都是年轻女子,都是掐死,都脱去了衣服并抛尸,作案地点相近,行凶者的出租车身份也和王冬下车前要打车相吻合,他认为勾海峰有重大作案嫌疑。张高平说,他曾多次向监狱反映,但这个线索并未受到重视。在那之后,勾海峰很快被执行死刑,而张高平和张辉则被转往监狱服刑。

  
解说:沙漠里,白天地表温度五六十度,一颗树也没有,一晒就是十几小时,沙尘暴来的时候,又冷得马上要穿棉袄。他是监狱里著名的抗改分子,拒绝认罪,拒绝任何形式的减刑,可以做广播体操,但从来不唱《感恩的心》。

  
张高平(情绪激动,痛哭):他们叫我减刑,我说你不要说给我减刑了,你就把这个认罪悔过书写出来,你放我回家我都不出去。我就在这里等,自己给自己定了三条。第一条拿到无罪判决书回家,光荣回家。要么就是身体不行死在监狱里就算了。死在监狱里就算了。要么我觉得15年做满,我自己去北京(申诉)。

  
张辉:有时候跟人家吵起来的时候,人家说你是个强奸犯,强奸犯,你还有什么理由讲呢?

  
柴静:没有尊严是吗?

  
张辉:没尊严,被人家鄙视。这十年也在痛苦中渡过,相当痛苦。

  
解说:因为强奸罪名,张辉本来打算结婚的女友跟他分了手,张高平的第二任妻子打掉了四个月的孩子,离他而去,张高平的两个女儿,都只读到初中,便外出打工了,因为父亲的事“讲起来不好听”,也至今没有找到对象。张高平在狱中时,因为尴尬,十年不愿与女儿通电话。但一个人时,他最大的安慰,其实就是看女儿的来信。

  
纪实:给我们念女儿的信 “爸,只要你把身体养的好好的,我们就什么都不怕。(哭)我和妹妹现在都已经张大了,已经会照顾自己了,你就放心吧”

  
是你写的吗?

  
大女儿:(点头)。

  
解说:与此同时,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十年来从未停止过为叔侄俩奔波申诉。

  
纪实:张高发把这些年上访申诉的火车票摆了一桌子:

  
张高发:我就坚决不信他们做这个事情,我没有放弃这申诉的希望。

  
柴静:可是您年岁也越来越大嘛身体也不是很好,您会不会觉得说可能哪天走不动了这个。

  
张高发:我跟张书军讲了,如果我走不动申诉走不动了,那你自己出来申诉了。事实是,我是坚定地给他申诉的。

  
张高发写给张高平的信:

  
日子过的真快啊,我也老了不少,身体比以前差多了,但是头脑天天都忘不了你和辉……

  
妈妈都快85岁了,天天都在盼望你俩,……我明年要去北京碰碰运气。

  
你不要担心,我一直都在努力……

  
4. 耳目

  
【演播室】

  
撒贝宁:转机发生在2008年,张辉、张高平入狱5年之时,他们无意中在狱中的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已经服刑5年的所谓杀人犯无罪获释了,这个人叫马廷新。马廷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的“自首书”是由一个“牢头狱霸”先代写,再逼他背会和抄写的。而这个牢头的名字竟然叫做袁连芳。

  
张高平:我是2008年7月上半月第十三次民主法制嘛,我看到了。

  
柴静:你怎么对这个名字这么在意?

  
张高平:因为判决书上有,判决书上有个袁连芳啊。

  
解说:这个判决书上他熟悉的名字,再次点燃他一直以来无法释怀的愤怒。

  
张高平:你打我、告我,我说我都能容忍。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你不能叫罪犯写好了逼我抄啊。所以我在法庭上说那段话,你现在是法官检察官,你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检察官,如果遇上这种没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说不定他们也会被冤枉,也会在死刑边缘徘徊。

  
解说:袁连芳到底是谁?在法庭上作证说张辉向自己供认杀人的袁连芳跟马廷新案的袁连芳是否是同一个人?

  
张高平:我向警官反映了,警官对我说,中国这么大,十几亿人口,同名同姓的多的是。我说是,但也没有这么巧吧?他也是(遭遇)牢头狱霸,我也是(遭遇)牢头狱霸,哪有这么巧的。

  
柴静:但是你想那个人当时是在河南。

  
张高平:啊。

  
柴静:而你和是关押在浙江。

  
张高平:所以说嘛,我就是叫检察官是查查看嘛。

  
解说:张彪检察官是石河子检察院的驻监所检察官,在还有几年就要退休时得知了张高平的案子。

  
柴静:张高平以前申诉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种说法,说每个罪犯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所以就对他不是很置以理会,坦率来说,您最初有过这种感觉吗?

  
张飚:坦率的说的话,当时可能有吧/因为这个喊冤的服刑犯人不少,但是喊冤的我们也会审查的,我们也不会是盲目的就相信他的。

  
柴静:那什么时候您对张高平这个案子看法有一些改变了?

  
张飚:调取了他的判决书,就是认定他犯罪的直接证据显得比较单薄,就是直接证据不够足,这是第一个。第二个经过我们审查以后,发现一些疑点

  
解说:在研究了张高平一麻袋的申诉材料后,张检察官发现案情确有重大隐情,他先后向杭州市检察院和河南浚县检察院发函,通过材料对于两个“袁连芳”的身份进行比对。

  
柴静:判断是不是同一个人?

  
张飚:他基本材料,出生年月日,他的体貌特征等等,这些基本资料,基本信息,结果他们一核对,是一个人,确实是一个人。

  
柴静:那个犯人怎么可能在相隔一年的时间里面,又出现在河南,又出现在浙江。您当时的判断是什么?

  
张飚:我怀疑这个里面可能有点做假的成分,就是这个证人是否是真实的。

  
解说:根据杭州市检察院出具的材料,袁连芳于2001年5月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6年。但耐人寻味的是,刑期2年以上罪犯依法需移送监狱服刑,但被判刑6年的袁连芳,在实际服刑的3年零8个月里,并无监狱服刑的记录,而在看守所的出入记录也前后不一,甚至无法查证。杭州市中级法院2004年8月25日作出的一份刑事裁定指出,袁连芳曾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准予减刑10个月。2010年就已经出狱。记者找到了他的电话。

  
纪实:柴静给袁连芳打电话:

  
“你好,请问是袁连芳吗?”“啊”

  
“你好,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我想跟您了解一下最近的两个案子,马廷新和张辉他们两个案子的情况”“我不知道”

  
“你当年跟他们关在同一个监舍,而且作证说他们。。”“我不知道”

  
“你是生病了吗”“我不知道”

  
电话挂断。

  
解说,我们又委托一位同事找到他在杭州的家。

  
(屋门口)

  
记者:就是看看您现在过得好不好

  
袁连芳:不好,我穿上衣服。

  
解说:他一个人独自住在几平米的房子里,墙上挂着他年青时的大幅照片,前两年他中过风,经常靠别人喂食。问及他做狱侦耳目的事,他拒绝做出任何回答,也不愿流露歉意,只回答说“我生了病,过去的事情不记得了,也不愿意想,因为不开心”。

  
张辉:我现在知道袁林方中风了,他报应,这是他的报应,目前知道害了我跟马廷新,还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柴静:我那天给他打了个电话,我说你不记不记得张辉?记不记得马廷新?他说不记得,没关系跟我。

  
张:他自己最清楚,他有没有说真话,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是事实摆在面前的,害了我跟马廷新,马廷新被他害了五年,我被他害了十年。

  
5. 真凶

  
【演播室】

  
撒贝宁:袁连芳身份的确定撕开了张高平叔侄冤案的一个口子,在2008至2011年,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寄交浙江法院和检察院,那段时间,张高平感到有了希望。

  
【小片】

  
张高平:我干活干的很多的,他们帮我反映了,查了一点希望了,我有信心了。他们把我上光荣榜,光荣榜一上我也不干了。

  
柴静:怎么了?

  
张高平:你不能把我上光荣榜。

  
柴静:表扬你不行?

  
张高平:那不可能。只有犯罪的人才要你的表扬,表扬代表改造积极。

  
柴静:就不认同“改造”这个两个字是吗?

  
张高平:对,我就不认同,这个东西真正犯罪的人才要你的改造。

  
解说:事实上,张高平的乐观来的还是早了一些。直至2011年年初张飚检察官退休,这起案件仍未能启动再审。

  
张飚:我们不止一次两次的向他们进行反映,在我们的卷宗记录中,可能有5次到6次。

  
柴静:也可能有人觉得说,如果您是工作需要,职务行为,你发了一次就可以了,但是您发多次,有可能就会有人觉得有压力,这个压力回头也有可能回到您头上来,您不担心吗?

  
张飚:对对对,记得小的时候有个人在地里种的西红柿被别人偷了,说是我偷的,把我叫去指认,当时我就痛苦地流出了眼泪,我觉得我根本没有做这个事情,这个小朋友指着我,就是内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张高平他虽然说在诉说自己被冤枉的过程中痛哭流涕,但是他最后说的一句话是他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会对他得到一个公正的答复。

  
柴静:这句话对您有触动是吗?

  
张飚:触动非常大。所以他这个话也对我很刺痛。

  
解说:其实退休后,张飚为张氏叔侄做的更多。比如,他为张氏叔侄联系了律师朱明勇,朱律师免费代理了张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俩一趟趟往杭州跑。但当初,朱律师接手这个案子,第一次去了浙江高院时就发现,张氏叔侄本人和家人之前七年的申诉,从未被登记过。一直到2011年11月底,杭州市有关部门才开始了对此案的复查。这回,他们将张氏叔侄案中,被害人王东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的DNA数据库,进行了比对,结果令人震惊:该DNA图谱,与当年杀害晶晶的那个勾海峰的DNA图谱高度吻合。值得注意的是,当初的张氏叔侄强奸案案,和勾海峰杀人案案的案发时间,仅相隔半年多,两起案件的侦办单位,都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甚至有两个警察,还同时参与了两起案件的侦办,他们是聂海芬,和金浩东。但遗憾的是,在当年,没有人发现这两起案件的关联。2011年,公安机关终于进行了DNA数据比对的时候,勾海峰已经被执行死刑6年多了,他是不是杀害王冬的真凶,已经无法最终查实。

  
柴静:但是这个实在是太巧了,因为如果勾海峰当时没有第二次作案,或者没有被抓住。

  
朱明勇律师:所以我说这个案子,一切都是巧合。你比如说马廷新这个案子,如果不是我辩护,如果我没提到袁连芳,如果媒体的记者的报道里面,也不写袁连芳这个细节,这篇文章如果没有在新疆出现,他们如果没有再找到我,可能就没有这一切。

  
柴静:可是,建立在巧合之上的冤案的澄清,听上去是让人心情很复杂。

  
律师:是。

  
柴静:那您觉得靠什么才能够保障每个普通人能够得到公平正义?

  
律师:其实法律不是没有,是有,制度也不是没有,是有。那么下一个问题是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制度能不能得到保障。

  
柴静:执行靠什么?

  
律师:执行还是靠人的,你的法律理念如果不行,法律再先进,其实也没

  
解说:2013年3月26日,对于张氏叔侄强奸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宣判。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审讯张辉、张高平的笔录及相关证据证明,侦查人员在审讯过程中存在对犯罪嫌疑人不在规定的羁押场所关押、审讯的情形。公安机关提供的张辉首次有罪供述的审讯录像不完整;张辉、张高平指认现场的录像镜头切换频繁,从同监犯获取及印证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等侦察成果和行为不规范、不合法。而原判决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即原告张辉、张高平的有罪供述、指认现场笔录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辉

  
张高平强奸并至被害人死亡的证据经查证不实,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以法应予改判纠正。原审被告人张辉无罪,原审被告人张高平无罪。

  
(纪实):鞭炮声 村里的庆贺 回家的画面

  
村民:“我们整个村都在这里接他的”

  
“ 邻居给他提点鸡蛋 看看他来”

  
“我们十年没有见面了”

  
“真的为他高兴 十年真的太不容易”

  
张高平:判决书我保存的命根子一样,那个开始就连象样的房都没有的,搞的这鬼样子给人家看了。这我命根子,到哪里都带着。

  
记者:你觉得你为了这么多年,奋斗出这几个字,你觉得值不值得?

  
张高平:值得,值得,太值得了。

  
柴静:张检,后来你知道这个案子最终结果的时候,您的感受是什么?

  
张飚:我非常激动,那一天他们无罪释放以后,第一时间张高平就给我打来了电话,他痛苦地跟我说(难忍激动,抹泪)

  
柴静:张检⋯⋯

  
张飚:没事(抹泪)。谢谢大家。

  
柴静:也谢谢您张检,谢谢您。

  
解说:今年3月27日,浙江省高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袁连芳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直接导致了这起冤案。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解说:张高平说,在内心深处,他从未怀疑法律的公正性。

  
柴静:有人可能会觉得说,你当年既然是个冤案,那么说明法律当时有枉法的地方,为什么你还一直坚信呢?

  
张高平:你不知,没有坚持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天下都是坏法官、坏检察官呢是不是,你都没有坚持到最后,你怎么知道的?所以说我始终坚信法律始终是公正的,肯定是好的多,坏的只是极少数,你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个道理

  
【演播室:访谈】

  
6.回家

  
【小片】

  
纪实:张氏叔侄坐在车里感慨家乡变化大不停的四处张望

  
张高平:我说我一趟车开到上海,开了十年才开回家,绕地球都不知道开几个圈了。一趟车开出去就十年没回家过,差一个多月就十年,没回家过

  
柴静:你出来这些天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吗?

  
张高平:我这个皮带搞得满头大汗,我系都系不了。

  
柴静:你说你不会系皮带?

  
张高平:那现在,这几天会了,他当时买给我,我搞了满头大汗

  
柴静:是因为在监狱里面没有这个。

  
张高平:监狱里就一个钮扣的,一扭就行了。我来的时候跟大家聚在一起吃饭,我感觉都,都不适应,我在劳改队,蹲在那里吃饭吃习惯了,劳改犯蹲在边上呼啦呼啦的,跟大家敬杯什么的,真的都不习惯的,不习惯的地方多着呢。

  
解说:村里人跟我说,如果没有这个事,张高平很可能是村里的首富,在采访时我们问起,他说他不敢说富,但至少他应该跟的上大家,别人家造了三层楼四层楼,他也应该造得起来。

  
纪实:(上坟)妈妈 你放心 我们家以后会好起来的

  
字幕 2013年3月张氏叔侄到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纪实:

  
张高平问工作人员:我在(监狱)里面听说,现在的户口本里面会有以前的档案的犯罪记录?

  
工作人员:没有的,没有的。进来照张相吧。

  
(叔侄俩拍户口照)

  
张高平对张辉说:把腰杆挺直了!

  


  
----------------------------

  
时长五十分钟,节目实录如下,视频链接稍晚贴出:

  


  


  


  


  

 回复[9]: 想起东电OL事件 四海为家 (2013-04-09 14:39:21)  
 
  也是没有确凿证据就胡乱抓了尼泊尔人,冤狱十六年。是否该立法,惩罚制造冤狱的执法人员?

 回复[10]:  夏雨 (2013-04-18 15:44:32)  
 
  “你们是法官,但你们不能保证你们的子孙后代也是法官,

  
如果这样(不改变),你们的子孙也可能有危险!”---摘自冤狱十载张氏叔侄 的话

  


  
ZT: 重庆一退休官员哭诉:薄熙来暴力

  


  
http://www.creaders.net 2013-04-16 23:57:34 多维 [4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盛行的“打黑”运动,在薄熙来被开除党籍与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后,终于迎来了曙光。薄熙来案还没有审理之际,重庆不断爆出冤、假案,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李庄案。4月13日,李庄通过博客曝光重庆市璧山县原政法委书记肖宗禄哭诉薄熙来暴力事件。

  


  
李庄在博客中称,肖宗禄夫妇曾两次到酒店哭诉小儿子在当年重庆的黑打、乱打、瞎打中的遭遇。但对肖宗禄小儿子是否有罪,李庄称“一未看卷二未会见,故不好妄加评价”。不过,李庄在其博客上公布了老书记要求再审申请书。

  
李庄博客曝光肖宗禄要求再审小儿子案件申请书原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钱锋院长:您好!

  
我叫肖宗禄,现年六十九岁,中共党员,2005年经重庆市委批准在璧山县委退休,至今在家安渡残年,曾任过重庆市璧山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务书记,县政协主席等职。

  
今天,含泪挥书给上级领导反映我的儿子肖绍壅(璧山县公安局原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被重庆市公安局派驻璧山县“打黑”专案组侦办,重庆市一中院以涉嫌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冤案的有关情况,敬请上级领导明查,督促此案得到公正处理,还我儿子一个清白。肖绍壅曾经是一名优秀的侦察员,在公安战线上战斗近二十年,一心赴在公安事业上,在工作上不知付出了多少血和汗,在公安战线上多次组织破获多起重特大案件,2003年肖绍壅与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肖瑛,联手破获璧山县城孝刚大厦老幼五口之家全部被杀特大恶性案件(肖瑛现已被王立军残害至死),仅用六个小时破案,多次荣获重庆市公安局三等功。现将这一冤案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反映如下:

  
一、该案侦查程序严重违法,纯属刑讯逼供、残酷迫害而导致的冤假错案。

  
该案系被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指派驻璧山县“打黑”专案组组长刘熙炜(重庆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总队政治部主任,警号:003018)、专案组副长张达明(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刑事警察支队长,警号:107586),涪陵经侦大队的樊旭初,重庆水上警察总队的曾世伟,江北区人和派出所胡铁等人勿视党纪国法,大肆进行残酷迫害,施展刑讯逼供,编取伪证材料,而制造的冤假错案。

  
1、私设监狱。在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的直接操纵和庇护下,刘熙炜等人违犯党纪国法,私设监狱,关押审讯,违非作歹,施展酷刑,颠倒是非,编造伪证,制造冤案。肖绍壅于2010年4月13日,在璧山县公安局被刘熙炜等人以涉案对其进行调查,强行带走的当天,关押在江北区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 “打黑基地”。

  
在此关押达十天,与世隔绝,无人知晓。在这十天九夜里,刘熙炜等人不分白日昼夜,实施人海战术,轮番突审,即:以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审讯。在审讯中,刘熙炜等人施用法西斯式刑罚和“土匪”作法,对肖绍壅进行非人道的精神折磨和肉体刑罚。坐铁椅、捆绑、悬吊、推撞、殴打,惊吓、训斥、辱骂,淋开水、泼冷水,受寒冷、受饥饿、断食、断水,不准穿衣、不准休息、不准大小便,等等。刘熙炜等人通过施用多种形式的酷刑和逼供,在取得了肖绍壅所谓口供笔录以后,才将他押到江北区看守所短暂停留,补摄录完了肖绍壅受审图像和在审讯笔录上的签名,以及有关的关押手续后,随即押到永川区看守所至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而根本不是像刘熙炜等人提供给市检察院和市一中院的有关材料上所述的肖绍壅关押于江北区看守所等不实之词。

  
2、刑讯逼供。肖绍壅被重庆市公安局派驻璧山县“打黑”专案组关押期中,惨遭刘熙炜等人刑讯逼供,特别是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关押期间,真是惨无人道,骇人听闻。过去,重庆“中美合作所”没做到、没施用的,而今,重庆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做到了、施用了。可调肖绍壅在江北区铁山坪 “打黑基地”被审受刑的录音、录像就知情了。其具体遭遇是:

  
⑴、恐吓。肖绍壅于2010年4月13日被刘熙炜等人带到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时,由刘熙炜等人押着观看“打黑基地”的十多间屋子里先前被关押人员,多的一间屋子关押有十五、六人,少的一间屋子也关押有十二、三人。这些被关押人员都受着各种不同姿势的刑罚或体罚,比如:有的被悬吊在室内,有的被反铐在墙上,有的坐在铁审讯椅上,有的坐老虎凳,有的横倒在地上,等等。被关押人员里,有的头、嘴流血,有的身体上呈有伤痕和血迹,有的还正在呻吟等。此时,刘熙炜凶狠地恐吓肖绍壅说:“你看到了没有?这些人在干什么?他们受刑没有?”于是,一要肖绍壅按刘熙炜的旨意交待问题,二要肖绍壅对他们早已形成不是事实的材料签字认可,才能免受其酷刑和肉体之痛苦。

  
⑵、折磨。肖绍壅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关押的十天九夜,竟没有任何喘息之机。刘熙炜除了施行人海战术,不分白日昼夜,轮番突审外,至始至终不准肖绍壅睡觉和休息,如果一闭上眼就被刘熙伟等人推撞、拳打或被脚踢、卡颈,或被吼叫、讯斥和辱骂,就这样受尽了各种精神和肉体折磨,尤其是不准肖绍壅上厕所大小便,屎尿都在铁审讯椅上任其自流。由于十天九夜的时间未睡觉休息和大小便被憋,导致肖绍壅的肾功能受到严重损伤,当时,已出现尿频、尿急和解血尿等病状,真是演绎了人间罕见的黑暗景象。

  
⑶、酷刑。肖绍壅从2010年4月13日至22日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受审的这十天九夜,刘熙炜一直施用酷刑。特别是肖绍壅押到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就被一个人关在一间屋子里,把他全身固定在铁审训椅上,手脚被捆绑,不让动弹,并实行“五不准”即:不准脚着地、不准在铁椅上晃动、不准睡觉和休息、不准闭眼、不准上厕所大小便。由于长时间受酷刑和未睡觉休息以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等,导致肖绍壅身体脱水,不仅双脚、双腿及至下腹部浮肿,已不能行走,由两人扶持,而且多次昏倒休克,在地上睡了不知多久,醒来才发现有医生抢救。其中有三次是武警军医,有两次是市第一看守所唐勇(警号:009229)医生。在刘熙炜的法西斯式酷刑摧残下,肖绍壅精力耗尽,意识不清,精神恍惚,说胡乱话,刘熙炜仍继续施展酷刑,直到22日早上有一个医生给肖绍壅看病后,到外面走道上给刘熙炜说了些什么,刘熙炜回去才把肖绍壅从铁审讯椅上叫下来,平躺在地上就睡着了,他也不知道冷了,到这天下午4、5点钟,又被刘熙炜等人用拳头、脚尖勐力打醒后,就押到江北区看守所只呆了一小时左右,补办了有关手续后,就直接送到永川区看守所。

  
从此,肖绍壅就告别了他终身“难忘”的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

  
⑷、饥寒。刘熙炜大肆施用饥寒催体袭身。首先,采用饥渴催体。即:断食、断水。肖绍壅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关审的十天九夜,刘熙炜只给了四个盒饭吃,没有给一口水喝,只有永川区检院职侦局长假惺惺地倒了一杯水。其次,采用寒冷袭身。当时,四月的江北区铁山坪,地处大山丛林,每天下雨,气温低,只有几度,专案组人员穿毛衣、羽绒服,而刘熙炜等人只准肖绍壅穿一件衬衣和一条单裤,寒冷得肖绍壅无法度日和险些丧命。在饥饿、寒冷、干渴、疲惫共存的凄惨境况中,沙区分局交巡警的一位年轻人(专案组成员),看见肖绍壅已寒冷得不行了,趁刘熙炜不在就到隔壁的房间拿了一件很脏很臭的军用棉衣给肖绍壅穿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这时,刘熙炜和涪陵区公安分局经侦姓樊的人又去审讯,发现肖绍壅身上穿有棉衣,也不让穿,要肖绍壅马上脱掉,让其继续受寒冷又是两天多。

  
⑸、水淋(泼)。刘熙炜绞尽脑汁,采用水淋(泼)身。肖绍壅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受审期间,刘熙炜十分嚣张地指着肖绍壅说:“你原来说我们王局长(立军)是冷血,无人情味,现在你看王局长是不是冷血,有没有人情味?”他话音未说完,便挥手身边人员,用开水从肖绍壅的头淋到脚,烫得肖绍壅喊天喊地,紧接着又用冷水泼肖绍壅全身,冷得肖绍壅心冰寒颤不已。在开水淋、冷水泼湿透完衣裤后,并强制肖绍壅就这样连续穿了几个昼夜。致使肖绍壅目前已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头痛、鼻炎和心脏病等,已成其为终身病残。

  
⑹、吊打。肖绍壅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关押期间,刘熙炜采用“土匪”作法,实施暴力吊打。刘熙炜等人心狠手毒,对肖绍壅时时进行无情地吊打和殴打。在吊打时,刘熙炜等人将肖绍壅的双手,用绳子反捆绑于背后,悬吊在室内,拷打其全身,命其交待问题。同时,肖绍壅在铁审讯椅上受审时,无数次被刘熙炜等人殴打耳光、脑袋和揪手、卡颈、脚踢、推撞,尤其是殴打耳光、脑袋等已成了刘熙炜等人的“家常菜”和“玩物”,即:任由刘熙炜等人想打就打,把肖绍壅的鼻梁骨都打塌陷了。在当今的法制社会还敢公然践踏人权,践踏法制?

  
⑺、逼供。刘熙炜在对肖绍壅施展各种酷刑的同时,又大肆进行逼供和诱供。肖绍壅在江北区铁山坪——“打黑基地”关押中饱受酷刑折磨的痛苦时,便对刘熙炜说:“你们想我怎样做,我就按你们的意思做就行了,别再折磨我了”。刘熙炜立即指使专案组的其中两人就给肖绍壅讲:你是怎样涉案的,也就是案卷里肖绍壅受刑讯逼供后所交待的讯问笔录。专案组那两人说了以后,肖绍壅就按他们所讲的说了几遍。在肖绍壅讲的过程中,专案组的人感觉肖绍壅说的与之不相符的地方,又给肖绍壅讲你该怎样说,肖绍壅只有又按他们给他讲的那样去说,说完就让肖绍壅签字之后,就对肖绍壅同步录音、录像。在录像过程中,肖绍壅仍按专案组的人交待的去说,在说的时候专案组又主动引导肖绍壅该怎样说。这些,在录像、录音和讯问笔录中都可以看出是逼供和诱供。不仅如此,肖绍壅被送到永川区看守所关押几天后,刘熙炜等人去讯问肖绍壅的笔录,肖绍壅对其讯问笔录不签字,他们又威胁说:“你不签字我们又把你送到铁山坪去、或把你关到四川去。”肖绍壅担心和害怕再挨整,对笔录上面写的什么也不清楚,就在这样被逼供和诱供的情况下只有签字。这就形成了案卷中的几个版本的讯问笔录材料。

  
3、编造伪证。……略。

  
刘熙炜就采用操控法律的诱骗手段对肖绍壅说:“只要你多少承认一点儿这些问题(编造的伪证),我们就可以判你的缓刑和轻刑,反之,就要重判或八年以上刑期”。对此,肖绍壅不认同刘熙炜编造的这些伪证时,刘熙炜等人庚即又施展酷刑,肖绍壅对其此举指出说:“你们这样是在刑讯逼供,是在践踏人权,是在践踏法制”。刘熙炜说:“我们是拿了尚方宝剑的,我和(王)立军局长有直通车,可以随时向他汇报工作,我把你整死了,就说你是畏罪自杀,随便你怎样,这张铁椅子你总坐不穿,我看你能坚持到多久。”同时,刘熙炜又再次进行威逼说:“要把你押回璧山游街,押到你女儿肖沁(重庆一中)学校去”等等。在一次次的残酷刑讯逼供下,只有按照刘熙炜等人讲的要求去讲(案卷中所讲的笔录)。肖绍壅在讲的过程中,刘熙炜等人仍又引导肖绍壅该怎么说,肖绍壅又按刘熙炜等人讲的说完,和录像完,就签了字。这就是刘熙炜等人目无党纪国法,任意践踏法制,大肆刑讯逼供,故意编造伪证。

  
二、由于侦查人员残酷迫害、制造冤案,最终误导法院错判,肖绍壅实际并不构成涉黑、受贿两罪,应当无罪释放。

  
……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以上情况,是我多次会见我的儿子肖绍壅时了解的。为此,我特向上级领导反映、申诉,恳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督促此案得到重新公正处理,还我儿子肖绍雍一个清白!并且,恳请上级领导,责成有关单位对刘熙炜等人,主要是刘熙炜这个领导、组织、实施者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查究。

  
致礼

  
重庆市璧山县委退休人员:肖宗禄

  
谨上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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