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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昇 (发表日期:2010-03-05 13:21:33 阅读人次:1389 回复数:4)

   十三家报纸共同社论:请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并敦促户籍制度改革

  
作者:全国1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3家报纸共同社论 发布时间:2010-3-1 10:14:51

  


  
参与发表此篇社论的13家媒体logo以及3家网络支持媒体(云南信息报、重庆时报、南方都市报、城市晚报、辽沈晚报、新安晚报、大河报、都市时报、华商报、经济观察报、东南快报、安徽商报、内蒙古晨报及新浪、凤凰、经济观察——转者注)

  


  
中国有受户籍制度之苦久矣!我们崇信人生而自由,人生而拥有自由迁徙之权利!然此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不合时宜地存在数十年之久之弊政至今仍时时困扰着我广大民众,已到非革新不足以平息民怨,非革新不足以与时俱进之境地。为此,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我们,全国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3家报纸发表共同社论,提请两会代表与委员们,善用你们手中的权力,加快户籍改革进度,逐步以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取代现行僵化的户籍制度,直至最终将其彻底消除!

  
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迁徙自由是人权和人身自由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是宪法赋予国民的基本权利。然而,现行的户籍政策却事实造成了城市居民与农民、城市居民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制约了中国公民的自由迁徙,明显与《宪法》相违背。我们都知道,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是加速目前户籍制度改革的法理基础。

  
户籍制度分割了城市和乡村。“农民工”是对那些户籍在农村而身在城市打工的人群的特定称谓,最早的一代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可是,他们的下一代仍然没有办法解决身份认同,他们的子女仍然背负着上一代的困惑,他们生活的城市仍然无法接纳他们,这才有了80后、90后农民工的称谓。我们要问,这样的隔离究竟还要持续几代人?

  
即便在城市中,户籍制度也分割了城市的居民。在同一座城市中,尽管我们与其他人一样为这座城市的建设奋斗多年,我们与其他人一样纳税,但没有户口让我们无法像其他人一样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享受同等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因此,夫妻被迫两地分居,年老的父母无法与子女团聚,孩子无法获得良好教育。我们要问,这样的隔离究竟还要持续几代人?

  
户籍制度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正因其稀缺,在很多城市户口成了被买卖的对象。有权者可以以此寻租,地产商可以以此为销售的工具,而千万的弱势群体要么付出金钱的代价,要么望洋兴叹地面对种种不公的待遇。我们要问,这样的不平等究竟还要持续几代人?

  
温家宝总理不久前就明确表示,中央已经决定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而包括上海、深圳、广州等全国数十个城市都已经出台户籍改革的措施。在这些城市,居住证正在逐步取代暂住证,持证者将可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社保、医疗服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在一些城市中,农民工也正陆续被城市所接纳,他们迎来了迟到的尊严。

  
同时,国家正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这为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加速奠定了基础。

  
这些变化固然可喜,但在更多的地方,我们仍然失望地看到户籍这一无形而又沉重的枷锁,困住无数疲于奔命的人们。我们深知户籍政策之盘根错节,改革细节之错综复杂,然而我们更无法漠视那些已经、正在以及仍将因此政策而受挫、受苦的人们。对于他们,等待改革的迫切让每一分钟的等待都显得非常漫长。

  
市场经济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自由经济,人的流动是市场经济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在欣喜地看到中国经济的飞速成长的同时,我们也要警醒经济结构的转型已经迫在眉睫。人口红利正在消失,自然资源也非源源不绝,中国经济下一轮成长的动力已经更多地指向内部结构的调整与资源使用效率的优化,而非粗放式的外沿扩张。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利于民生,更能加速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为中国经济注入更多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户籍制度的改革将能帮助确立中国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成为中国社会各阶层均衡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为此,我们呼吁全国两会代表,运用你们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敦促有关部委尽快废除1958年颁布的《户口登记条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度,逐步以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取代现行僵化的户籍制度,直至最终将其彻底消除。

  
我们希望,我万千国民,地无分南北,人不分城乡,都拥有同样的就业、医疗、养老、受教育、自由迁徙的权利。我们希望,僵化的户籍制度,能终于我们这一代人,让下一代人真正享有自由、民主、平等的宪法赋予之神圣权利!

  


  


  
本文链接:十三家报纸共同社论:请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并敦促户籍制度改革 文章来源:全国1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3家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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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中国《宪法》,哈哈,真好 科长 (2010-03-05 15:49:15)  
 
  迁徙自由,还有言论自由,还有出版自由,还有结社自由,,,,还有好多好多,来不及享受

 回复[2]:  科长 (2010-03-05 16:55:03)  
 
  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五年建议 对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06:57 东方今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到底要何时才能立法?我也不知道还有多远。由于官员财产申报的复杂性和敏感度,政府推进的步调非常审慎,至少我们能看到它的进展。而不论多远,这条路必须要走,而且只有这条路,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根除官员腐败的较好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 韩德云

  
今年两会是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第5年建议对官员财产申报立法。

  
韩德云是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从2006年起的每年两会,他都必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4年间,全国人大和中央纪委对韩德云议案的答复也呈现不同:从第一年的 “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再到“正在积极做工作”,最后是去年的“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

  
今年,韩德云又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呢?我国到底离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化还有多远?

  
2006

  
“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

  
韩德云很显眼,一脸浓密的络腮胡。2006年全国两会上,还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韩德云领衔和其他9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最中心的建议是尽快通过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这一缺陷。

  
这一年的8月31日,韩德云收到了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答复 (内司委办函【2006】63号)。

  
答复称: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范化文件的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财产申报制度开始建立。目前,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有许多问题需要作进一步论证和研究。

  
这一年的9月24日,作为上述《规定》的延伸,中央纪委公布《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中规定报告的事项便包括了有关经济、财产等事项。

  
此前一年,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也明确提出要“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这些都被中纪委作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财产申报制度、法律和政策的依据。

  
2007

  
“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困难”

  
2007年,韩德云再次提出议案:建议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

  
答复议案的部门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变成监察部,且由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亲自签发:“监察部并未停止对有关财产收入申报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但是,我们认为,目前在我国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存在一定困难。”

  
列举的困难包括:财产申报制度的核心是信用机制。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信用机制还处在逐步建立阶段。社会信用机制的缺失,势必增加推行财产申报制度的难度。从我国的国情看,公务员个人的财产往往与其家庭成员的财产相互融合,二者的界限难以区分。而从技术层面,公务员的财产是动态的、不断调整和变化的,对其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有赖于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当前我国的金融实名制还不够完善,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做到对公务员申报财产的真实性进行准确的核查。

  
事实上,这一年7月15日起,位于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施甸县开始推行干部财产登记制度,全县337名领导干部的土地、住房、各类家具、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工资收入、奖金收入、个人理财收入、存款情况、贷款情况及个人收藏情况 (主要是指金银珠宝首饰、名字名画及古董文物等收藏情况)全部都得登记,并将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监督其廉政情况的重要依据。

  
其实,这一做法与两年之后被媒体称为“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破冰之举”的新疆阿勒泰一模一样:都只在内部申报,不在大众媒体进行公示。因此也许它才是首个推行官员财产申报的推行地,但在此时,只有少数本地媒体对其进行报道,也未在全国引起舆论关注。

  
2008

  
“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进入2008年,中央发布了《建立健 全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今后几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任务时,要对制定财产申报制度研究论证。

  
这被认为制定财产申报制度已提到中央的议事日程。一个月后,第三次提交了议案的韩德云,接到了监察部有关负责人亲自打给他的电话: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韩德云说,老实说,这个答复让他很高兴,之前都在强调条件不具备,现在态度转变为积极准备。这年下半年起,他和律师事务所另外6名律师一起开始起草法律草案,希望通过这一制度设计,提出更具体的条款性建议。而按照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代表在提出进行某项立法或对某个法律进行修改时,最好附法律草案文本。

  
2009

  
“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

  
2009年春天,韩德云上京不仅带上了议案,还附上了6000字的法律草案。

  
这一年,他得到的答复似乎离立法更近了一步——中央纪委办公厅称,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中央纪委正在抓紧落实财产申报工作,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论证,会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

  
就是这一年,自发式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试点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从新疆阿勒泰发端,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湖南湘乡实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这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首次与网友在线交流,谈及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看法时说:“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我们说要实行政务公开,也要对官员的财产收入实行公开。当然,这件事情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这也是中国最高级别官员对于这一制度的表态。

  
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在随后称,中纪委正在想办法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或者规定,新疆阿勒泰的试点经验,将是重要的参考。何勇说:“现在我们正在想办法制定,阿勒泰也在积极地试点和探索。不过它只是一个地区,如果要在全国推进这件事情,肯定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而在制度设计上,这一年的秋天,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公报首次提出:“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2010

  
离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化还有多远?

  
他并不看好这些地方自发的试点。他认为,没有全国立法,地方试点的合法性不够,可能反而会导致干部队伍的不稳定。

  
在今年的议案中他建议,在现行条件下最可行的方案是:全国人大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授权省级人大自行选择申报对象。选择申报对象正是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最大难点,对象选择是大官还是小官,新官还是旧官,中央官员还是地方官员,都将关系其是否成功。

  
韩德云甚至认为,各省在部分领域或者部分领域的部分岗位开始推行,也许更容易取得突破。这与重庆市即将展开的试点不谋而合——去年重庆打黑行动中最大的特点在于公检法与黑恶势力勾结,今年,这个城市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试点便从重庆市“两院”中开始推行。

  
不过,在今年年初的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公众期望值最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是没有写入全会公报,只是再次提及,要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那到底要何时才能立法?韩德云说,他也不知道还有多远。由于官员财产申报的复杂性和敏感度,政府推进的步调非常审慎,至少我们能看到它的进展。而不论多远,这条路必须要走,而且只有这条路,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根除官员腐败的较好平台。“把官员的账本晒晒,他贪了也没用”。

  

 回复[3]:  老赵 (2010-03-08 01:12:15)  
 
  理解龙爷的感受

  


  
》还有好多好多,来不及享受

  
哈哈

  


  
科长一直是城市人,还是大城市的

  
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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