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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公民宣言/萧瀚

又可 (发表日期:2009-08-10 10:02:42 阅读人次:1326 回复数:1)

  萧瀚按:

  


  
这本是一篇受公盟及许志永先生委托起草的公民宣言草稿,写于三个多月以前。鉴于近来政府非理性暴行频仍,现发表出来,也算是一个无能的人尽自己一点心力。

  


  
2009年8月9日

  


  
己丑公民宣言

  


  
萧瀚

  


  
从今日回溯到1949年,回溯到1911年,回溯到1840年,再远溯到2200多年前,一幅清晰的历史图景展示在我们面前,延续了2200多年的家族官僚帝国时代,由统治者决定人民的良心和生活的臣民社会是其基本构成要素。

  


  
今天,这个臣民社会应当终结,为此,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决定自己的良心,脱下臣民的行头,穿上公民的衣冠,是我们的渴望,也是我们的责任。在以公民为基本构成元素的未来公民社会,建立在个体独立与社会自治基础上的联合政治制度,以此增进全体国民共同福祉,已是必然大势。

  


  
自从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公民这个概念在中断了数十年之后,重新开始逐渐进入普通国人的生活,这个概念或许预示着臣民时代再次日渐式微,公民时代再次日见初曙。

  


  
近三十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迄今虽已取得一定成就,但无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都还存在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和人心问题亟需解决。由于政治制度的陈旧,因转型而出现的许多问题,在其表现出来的制度之僵化、人性之扭曲、道德之堕落方面,甚至远超过封闭落后但显得稳定的时代。

  


  
通常而言,人之为人存活于世,需要五项基本保障:食品卫生、医疗保障、司法公正、教育人道、环境正常。然而,当今中国,在上述五个方面是怎样一幅图景?

  


  
十几年来,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早已是个大问题,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使得这个问题探底,食品商的职业伦理几乎荡然无存。

  


  
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早已使得人们畏医院如虎,种种不公平现象、假药害人现象、医院、大夫不负责任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人们对医疗保障正在迅速地丧失信心。

  


  
无论朝野,人们对以司法独立为核心的司法改革一直抱着很高的期待,希望司法能给人们基本的公正,然而,贪赃枉法、官官相护也早已成为社会的常态,各地经常出现的信访和群体性事件,意味着司法公信力在中国已基本破产。

  


  
教育是个人心智健康成长和全民族的重要希望所在,然而当代中国的教育制度与实践,总体而言,依然延续着数十年来的愚民教育,以应试教育为载体,以政府垄断学位颁发权为手段,仇恨教育、暴力思维、庸俗唯物主义哲学、奴化人格等非人性的教育大行其道,严重妨碍了培养国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妨碍了培养国人正直、诚实的基本人格,严重败坏了各个领域中人和人之间的正常关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灾难,造成全民族品格普遍矮化。当前的教育制度,已经成为毒害中华民族品格的主要毒源。

  


  
在庸俗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下,急功近利、拜金主义的官民互动,使得对资源竭泽而渔的经济发展模式成为主流,许多基础性的人文、历史、地理环境,遭到严重的蚕食与不可逆、根本性的破坏,导致了不少地方严重的土地沙化、气候异常、水质恶化、人文居住环境恶劣,已经严重威胁人们的正常生活。

  


  
可见,在食品安全、医疗保障、司法公正、教育人道、环境正常这五项指标方面,中国当代没有一项是达标的。与此同时,贫富分化极度严重,大量底层民众痛苦而无助地苟活在缺食、缺穿、缺房、缺医、缺公正的“五缺”生活之中。

  


  
面对这一切,政治改革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然而,坐等制度改革是不可能的,没有每个公民自己见之日常的良心自救运动,也不可能真正推进制度的变革。许多国人在抱怨和指责制度的同时,遗忘了自己的责任,遗忘了自己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常常也是恶制度的奉行者、支持者,潜规则的参与者。我们不得不认为,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除了制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每个生存于这个制度之中、拥护其恶、执行其恶、默认其恶、漠然其恶者,也都负有自己的一份制度性原罪之责——在这一点上我们作为倡议者也不例外。

  


  
应当建设这样一个中国——满足人们在食品、医疗、司法、教育、环境方面生存的底线需求,合乎人道、保障基本人权、提升民族品格,在国际事务中既能保护本国利益,又有主持和伸张国际正义的能力,中国公民到国外能够赢得国际尊重,而不是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国民……这不仅需要政治制度的改革,也需要全民自觉自省自救。

  


  
正是这一建设新时代的过程,赋予未来以新的希望,赋予每个公民新的自我完善以及完善社会的空间,其中核心的时代精神,我们认为是公民精神。

  


  
公民精神最核心的关键词是:良心。

  


  
与此相关,自由、民主、平等、公平、正义、人道、博愛、理性、非暴力、宽容、诚实、正直……也都是公民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认为,那种仅仅依靠拥有巨大权力的政治领袖人物给国人擘画一幅美丽新世界的图景,从此中国人民就跑步进入天堂的思维方式和政治实践,与公民精神是相悖的。公民精神,在其本质上强调以独立个体的良心自决为基础,以良法内自由的思想和行动,殊途同归地凝成社会性和国族性的集群力量,因此,每个公民都是汇聚成这支蔚为壮观的整个民族力量不可或缺的组成者。

  


  
我们每个公民,不必是自大者,更不能是自暴自弃者。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公民人格——良心负责,对自己公民人格的负责也是对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负责。

  


  
为此,我们认为,无论作为集体和旧制度承载者的政府,是否有政治改革、扭转当前局面的诚意,每个中国公民都不可推卸属于自己的一份良心责任,每个公民都可以努力做好自己,尽可能做好自己,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日行一寸地远离各种违反良心的潜规则、恶规则,与导致当前中国社会全面腐败的这些身边邪恶保持距离,甚至直接反对。

  


  
为此,我们郑重倡议,如果我们真的有诚意过符合良心的生活,真的有诚意推进中国的政治改革,那么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日渐履行以下基本的公民义务:

  


  
作为政治家的公民,我按良心、良法和历史责任、民族责任推进中国的良治改革,不做腐朽制度的卫士,不做毁灭全民族的历史罪人;

  


  
作为公务员的公民,我按良心和良法办事,不受贿,不徇私,不枉法;

  


  
作为商人的公民,我按良心经商,不行贿,不制造假劣产品与服务;

  


  
作为记者的公民,我按良心报道真实新闻,不写虚假报道,不趋炎附势,不接受红包;

  


  
作为教师的公民,我按良心对学生尽责尽职,不说谎,不以教谋私;

  


  
作为医生的公民,我按良心与人道给病人治病,对病人一视同仁,不接受红包;

  


  
作为律师的公民,我按良心和法律为当事人服务,不拉关系,不贿赂法官,不欺骗当事人;

  


  
作为法官的公民,我奉良心和良法以及自然正义尽职司法,不枉法,不做违背良心的判决;

  


  
作为检察官的公民,我奉行良心与正义,对犯罪行为不枉不纵;

  


  
……

  


  
践行上述公民义务,在其最初的时候也许会有制度性和外部性导致的难度。但我们坚信,只要坚持日有努力、日有自省、日有推进的渐进行动模式,坚持公民之间的理性交往准则,互相砥砺,交流经验教训,共同推进每个公民自己和他人成为合格公民的努力,终有一天,即使不是每个中国公民,至少会是绝大多数中国公民,养成基本的公民习惯。

  


  
我们相信,如果坚持上述公民精神的基本理念和行动准则,每个公民不但因此而将收获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会将这个国家建设成为自由、民主、人道、和平、繁荣与幸福的乐土。

  


  
(本文本曾参考许志永先生的意见,在此致谢!祝他早日归来!)

  


  
2009年4月26日於追遠堂

  


  
欢迎完整转载,敬请注明出处

  
http://blog.sina.com.cn/xhzyt

  




 回复[1]: 原来以为 老唤 (2009-08-11 01:09:08)  
 
  「许志永」是专业的,闹了半天是业余的。

  
还是先解释一下此文的重要概念「良心、良法、良治」是什么东西为好。

  
否则看上去就像肤浅的邪教。

  
跟「凡是毒草,凡是……」一个水准!

  
===智商鉴定所的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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