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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紫: 说毛

小林 (发表日期:2014-01-21 16:24:54 阅读人次:1252 回复数:0)

   很早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记不大清了。大意是说乾隆爷到了韶山,看见龙头山,虎歇坪等风水宝地,对随从叹曰:此地二百年后当出人主!随从惊,问人主何姓,乾隆笑而不答,唯翻手抓痒。当时就觉得很好笑,老芦鄙陋,知道乾隆爷曾六下江南。但去的都是苏杭等锦绣繁华之地,耗资巨万,但从未听说去过偏僻贫穷的韶山冲?严重怀疑此乃毛泽东时代的马屁精们的杜撰,以宣扬毛太祖乃是奉天承运,君权神授的真命天子。说翻手抓痒就是把手字翻过来,则成了毛字,也与理不通。手字头上是一撇,底下是一钩。而毛字头上也是一撇,底下却是个大尾巴,根本与手字不成镜像对称,可见杜撰手法之拙劣。

  
其实毛姓在中国甚为稀少,在百家姓中位列106,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二都不到,称为一撮毛甚为恰当。历史上出过一个坐冷板凳,没人买账,自荐自擂的毛遂;还有一个当马泊六把咱们的美女王昭君出卖给匈奴的汉奸卖国贼毛延寿。明朝有个阿谀宦官魏忠贤的阉党毛一鹭,被老百姓打得钻进茅缸才逃得狗命。此故事载入当年的语文课本,人人皆知。因毛姓名人太少,毛遂多少还算个人物,著名的中国毛氏研究会经过一番考证后宣称,毛遂乃是毛泽东的第22世祖!这真是佛头着粪,对咱们红太阳的严重侮辱!毛遂一个小小说客,有何资格做咱们红太阳的祖宗?再说了,毛遂是2500年前人,22世祖?岂不是每代要活100多岁,你瞧这谣言造的!

  
毛太祖虽然伟大,毛姓并不因他而辉煌。但因毛与动物的毛发同义,不登大雅之堂,民间对毛字甚为不屑。就有了吹毛求疵,一地鸡毛,区区毛贼等成语。文学作品里也多以毛姓为恶人,如《胭脂》里的杀人犯毛大,《水浒》里的毛太公全家,《林海雪原》里的一撮毛等。后来编样板戏,江青一看,一撮毛三个字太扎眼,岂不是影射攻击咱的伟大领袖?遂强令改称野狼嚎。这哪里像江湖绰号?不伦不类,让人哭笑不得,真是欲盖弥彰。不过姓胡的,姓刁的,姓钱的,姓黄的也在样板戏里也不咋光彩,瞧瞧人家李玉和,王大春,郭建光,杨子荣听起来就响当当的!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尽管在毛的治下,数千万中国人命丧黄泉,但当时的中国人每天还都要读红宝书,跳忠字舞,歌颂人民的大救星,三呼万岁万岁万万岁!今天的中国人民反省那段历史,非毛去毛的呼声日益高涨,让当局进退失据,处境尴尬。毛曾说过知识份子是毛,附在资产阶级这张皮上。现在资产阶级被他打倒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党是靠了毛才夺得江山,非毛去毛,党就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原来我党这张皮是附在毛上的,毛之不存,皮将焉附?这根毛是命根子,拔不得也!今天的中国,网络很热闹。乌有之乡等毛左毛愤高调颂毛拥毛,自由派和宪政派则大力非毛去毛,掐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老芦去国万里,乃化外之人,且一向对政治敬而远之,毛太祖的这根毛就不去说他了,还是说说咱们自己身上的毛更实际些。

  
一般哺乳动物都有皮毛,其功能主要是保暖,抗御冬季的严寒。如西藏高原的牦牛和北极熊,不仅有着丰厚茂密的皮毛,而且有着厚厚的皮下脂肪层,以保持体温的恒定。都知道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所以原始人类也像猿一样浑身是毛。后来人类的穴居和火的使用使人类可以对抗严寒,而且告别了茹毛饮血,吃经过火烧烤或煮熟的食物大大促进了大脑的发育,因脑组织对能量的要求是骨骼肌的22倍。熟食提供的大量能量使直立人的脑容量迅速增加,同时因咀嚼省力而牙齿缩小,面部轮廓更接近现代智人。脑容量变大的人更加聪明,能制造各种工具。遂从游牧狩猎逐渐过渡到定居农耕。

  
当人们开始蚕桑织布做衣服时,人类对寒冷就有了更强的抵御能力,体毛的作用因而明显变小。而且因体毛容易滋生寄生虫,反而成为麻烦,所以体毛开始退化。究竟体毛何时开始退化,没有准确答案,至少生活在50万年前周口店的北京猿人是有体毛的。但有人根据人的体虱和阴虱的分化树推测,体毛约在二百万年前或更早就开始脱落。那时的人应该还不务农桑,衣服还是兽皮和树叶等。脱毛很可能开始于热带亚热带,而且是女性先于男性。另外劳动也是体毛退化的原因之一,因为劳动时体温升高出汗,浓密的体毛不利于散热。当代人类持续奔跑的耐力超过了陆地上大多数哺乳动物,其主要原因是,体毛的消失有利于将运动产生的热量通过皮肤血管扩张散热、汗液蒸发和对流传导来调节体温,而其他哺乳动物剧烈运动所产生的热能主要通过呼吸散发。

  
进化到今天,人的身体除遍布毫毛外,大部分体毛都已退化,成了“光腚溜溜的城”。通常男人比女人体毛多,个体雄性激素的水平也影响着体毛的类型与多寡。就人种来说黑人体毛最少,连头发都是稀稀疏疏的螺旋圈(包括女性),不知是否与生长在炎热的黑非洲有关。白人体毛最多,很多白人胸毛茂密,黑乎乎的,如同穿了件毛背心。使我想起冯巩的一句台词:这叫做人类进化不彻底!也许与白人生长于寒冷的高纬度地区有关。咱们黄人居中,不多不少,刚刚好!体毛的颜色也与人种有关,黑种人黄种人体毛黑色,白种人体毛多为金色淡棕色,也有黑色的。

  
虽然不同人种的体毛密疏不同,但是有个公同点:全体人类还在不同体表部位保留了若干体毛,并在进化过程中这些体毛发生了形态与功能的特异化。

  
根据体毛分布的部位,这些残留的体毛可称之为五毛,其功能大致如下:

  
1.头发:主要功能是保护头颅,减轻撞击时对大脑震荡,还能保护头皮免受紫外线照射。

  
2.眉毛与睫毛:是人类表达情感与保护眼睛的需要,眉毛能向两侧分流汗液和雨水,以免流入眼中。

  
3.胡须,胸毛:男性的第二性征。

  
4.腋毛:此处汗腺发达,腋毛可引流汗液。另外,人在奔跑时两臂反复快速摆动,腋毛可防止上臂对腋窝部皮肤的摩擦伤害。

  
5.阴毛:第二性征,阴毛的出现是性成熟的标志之一,也减少性活动时对阴阜部位皮肤的可能擦伤。

  
有人说,只有五毛吗?还有鼻毛呢,是六毛吧?对不起,鼻毛长在鼻孔内,不在体表,不能算体毛。当然鼻毛也很重要,能过滤空气中的微尘颗粒等异物,使之附着在粘液上以鼻涕的方式排出体外,保护肺部免受伤害。不过对于如雾霾PM2.5之类更细小的颗粒,鼻毛就不能胜任了,那需要防毒面具啥的。还有的人耳内也有些许细毛,属特例,也不去说它了。下面主要说说头发,眉毛,胡须这三毛,因为这三毛都长在人的头上,地位更显赫些。至于那阴毛腋毛啥的躲在见不得人的阴暗角落,轻如鸿毛,不值一谈,谈多了也有损老芦的光辉形象哈!

  
有件事很奇怪,老芦沉思良久,捻断几根须也不得其解,说出来就教于方家。我们都知道眉毛,腋毛,阴毛等长到一定长度会自动脱落,新陈代谢,所以偶尔在床单上会看到几根卷曲的黑毛。别声张,悄悄掸掉即可。为什么头发和胡须会持续生长,无穷无尽?仨月不理发就长发护颈,三天不刮脸就胡子拉茬。如果多年不理发不刮脸,头发和胡须都可以长到好几米长。华盛的博物馆里就陈列着一部老农的胡须,长5.33米。当年插队时,老乡们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像,马上叫道:我的儿唻!那么长的胡子,咋喝稀饭捏?那是崇洋媚外,不知道咱国产的美髯公关王爷的胡子更长,从鼻下直拖到脐下,得做个锦囊套起来。

  
人类头发和胡须的无限生长是自然界的一个异数,听说过任何动物需要不断剃头刮脸吗?头发是人体最重要的毛,肩负着保护大脑的艰巨重任,所以不仅长且粗,而且很稠密。一般人的脑壳上有头发1十万根。对头发的态度因人而异,如和尚尼姑就不爱头发,认为那是人生烦恼之源,也不怕脑震荡,把十万烦恼丝通通剃光,以表四大皆空的精神境界。美女爱美,更爱美发,对头发的护理呕心沥血。除了五花八门高精尖的洗发剂定型剂,还要把头发整出时尚发型,还染得五颜六色,虹彩缤纷。有的整出鸡冠一般的崩克头,有的整出一头大波浪。老芦有个爱美的女同事为了把小碎花拉成清汤挂面,作了个离子烫(ionic retexturizing)花了500多美金,比老芦一生中所花费在头发上的消费至少多出N倍!N趋近于无穷大,为啥?因为老芦是秃头,没头发!

  
顺便说一下,见过朝鲜人民心中的金太阳的发型没有,即两边鬓角剃得高高的那种?上个月老芦回国,看见国内正风行这种太阳头。很多小青年趋之若鹜,让我联想到坊间的一句话:“朝鲜不是地狱,但是离地狱很近;中国不是朝鲜,但是离朝鲜很近。”

  
金三胖不仅剃了个太阳头,而且把两条眉毛各剃掉一半,也算是引领独一无二的世界新潮流,估计马上就会成中国青年的光辉榜样。眉毛和睫毛与眼睛密切配合,有利于丰富面部的表情,传达信息。听过挤眉弄眼,眉飞色舞,眉来眼去,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这些成语吧?金三胖剃掉半边眉毛可能是想减少面部表情,让那些“狗都不如的人渣”们无法看透他深邃而崇高的主题思想。不过估计中国的美眉们不会跟进,她们正在花心思把美眉画的更加入时,甚至还要装上假睫毛,哪里会舍得剃去眉毛!

  
到此为止,三毛五毛都说得差不多,要再说这些毛的显微结构如玻璃膜,亨利层,赫里胥层等等就是枯燥的繁琐考证了。关键是老芦也不懂了,所以说毛一文就此打住。然意犹未尽,再说两句指甲吧。因为指甲与毛发一样都是角蛋白,即由氨基酸所组成。而且指甲与头发和胡须一样能无限生长,必须时长修剪。指甲长的很快,每天0.1毫米,见过电视剧里慈禧太后的指甲吧?顺便说一句,人的表皮成分也是角蛋白,与头发胡须一样,而且据说指甲是有表皮演化而来。但是表皮有可能患皮肤癌,而指甲毛发等是绝对不会患癌症的。不过从指甲和毛发的色泽和性状可以诊断如营养不良贫血甚至内部器官的某些疾病。

  
脚指甲(趾甲)的功能如何,老芦不大清楚,只是看柔道跆拳道表演时发现选手们都是赤脚弹踢,甚是凌厉,也许趾甲也能助其伤敌致胜。另外,看过很多美眉赤脚穿凉鞋,趾甲涂得血红,因而怀疑其是否有让帅哥喷鼻血的功能。但手指甲却是用途多多,则是尽人皆知的。从抓痒痒,采摘茶桑,弹奏乐器到掐架,都离不开指甲。女性虽然肌肉不太发达,指甲却是锐利无比!老芦读研时知道有个教授常常被太座家暴,有天上班时脸上竟带着四条血痕。小青年问之,答曰猫抓的。小青年挤眉弄眼地说,这猫爪子好粗啊,一定是只母猫!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3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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