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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批判 -- 成为自己成就自己》(74)

weilin (发表日期:2022-07-21 10:12:34 阅读人次:1479 回复数:0)

  

  
《《道德经》批判 -- 成为自己成就自己》(74)

  


  
74. 代天杀人·必招报应

  


  
民不畏死

  


  
上天为万物的生成衰亡,设置了大限,凡热衷奉行代天杀生者必遭报应!这种想法说法显然,有益于人类的向善,但是,面对人间恶棍,似乎还是需要人用行动去执行报应。

  
民不畏死或因没有出路铤而走险,或因急功近利而利令智昏,或因制度疏漏给贪赃枉法两面人有机可乘,或因好勇斗狠的民风熏染,或因备受歧视、前途无望、厌生恶世。

  
民不畏死是社会核心价值观扭曲人性、压迫人格、造成积怨不得宣泄之恶果。迫使民众沦落到不畏死的地步再要治理就难矣!晚矣!邪恶统治的崩溃已经不远矣!

  


  
可幸的是,人类已经跨过了“为伟大的事业而忘我牺牲”这个自豪着送死的傻逼阶段因为以百姓做牺牲的伟大事业,最后都是将百姓复原为韭菜和五毛,继续做高端的牺牲。

  


  
今天的中国人除非自己想死,一出门就被天眼罩着,想学杨佳,再无可能。

  
由现代高科技武装起来的维稳力量让小民造反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民不能“润”,就只有自己或者“躺平”或者“内卷”。老子再也不用因“民不畏死”而为候王们忧心天下。

  


  
金家三朝用枪杆子为天下王朝证明了:现代的水民再也无能玩神马覆舟的游戏。

  
现代专制之下的人,为自由而奋斗,已经变得更加艰难。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道德经·第74章)

  


  
颂译:重惜生命

  
若民不畏惧死亡,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惜生畏死,则对害生者,

  
吾得执而杀之,谁还敢罔顾生命?

  
上天自有司杀者主宰生命的大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果一定。

  
若要替代自然之司杀者而行杀戮,

  
是谓代大匠杀人,终归要遭报应。

  
夫代屠夫司杀者,希有不伤其手。

  
杀人者,终会难免不伤及自己也。

  


  
老子这句“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发展到今天稍微变得温和了许多,

  
变成了“而为奇者,吾分分钟得执而囚之,不要命的只管来!”。

  
分分钟毫不费力囚进牢房,可随时转变成病死或犯上精神病,便再也不能为奇作怪。

  
所以,除了自己想死,中国人在数千年里,对官府、对公权,都是怕得要死!

  
在三千年不断强化的记忆中,“怕得要死!” 会不会写进中国人的基因呢?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到1911年满清灭亡这2700年间,有文字记载,发生在中国的战争,一共有3748次之多。其中最为惨烈,造成超过90%人口,集体死亡的杀戮,竟是为了不给敌人留下人力资源采取整城杀光的策略。”--网摘

  
中华历史似乎陷入了,为了争权夺利而,养大就杀,造好就毁,的轮回报应?还是“灿烂辉煌”?

  


  
本章小结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任何政权,是文明还是邪恶,只要看它

  
用什么方式来获得权力,用什么手段来维护政权。

  


  
使用武力夺取权力,使用暴力维护政权,利用谎言给全社会洗脑,是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权的共同法宝。

  
只要握紧枪杆子、刀把子,民不畏死吗?吓唬谁啊!想怎么死都行!

  
中华道统治下、数千年不同时期的政权,用天定圣选加刀剑,用共产主义大救星加枪杆,

  
新时代则是用“党大于法”加天眼之下的恢恢天网、分分秒秒、一个不漏。

  


  
唯有中华权威,即能做强盗,又能立牌坊,还能让亿万痞民高嗨“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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