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生活
字体∶
***请教辞职问题***

镜友老A (发表日期:2009-07-03 22:58:05 阅读人次:4025 回复数:36)

  向公司提出退职已经快2个星期,公司不给明确回答,不派人来接替手上的工作。

  
网上说法律对从业员退职没有规制。有的说提前2星期提出,也有的说提前1个月,还有的话说按公司就业规则执行。现公司就业规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本人跟公司没有雇用契约期间(正社员都这样吧),只有一份采用通知书。上班的主要内容是把指定的货物,在指定的时间调达到指定的位置,可以认为是物流管理。

  
想知道的是:退职愿提出2周或3周甚至1个月之后,公司还是不管,如果强行不上班,会不会有法律上的纠纷?特别是如果公司不安排人来接替,发生了损失的情况下,本人是否会有法律上的责任?

  
拜托了!

  
(标题[请教]修改为[请教辞职问题]——管理员X)





Page: 2 | 1 |

 回复[1]:  东京博士 (2009-07-04 07:22:04)  
 
  通常与顶头上司当面谈,如果觉得不合适,也可以越级,公司规模不大的,可以直接找社长谈一次。不知道你当初提出辞职是什么情况,如果仅仅是把书面辞放在某人桌子上或仅仅是邮件发送,我觉得是不行的,通常当面递交,并简单说明,说明不一定要说真正辞职的原因(比如涉及自己隐私或对现在公司的不满等等),这个说明很重要,与其是你说明,不如说是为了探听对方对你辞职的反应,掌握从提出辞职到顺利完成辞职的你该做的事,通常对方会挽留(哪怕是社交辞令),然后双方承认不可避免辞职事实(通常1周左右,对方没有动静你应该1周后再次去谈,而不应该空等2周),对方觉得辞职已经不可避免,你们自然会谈及业务交办,现在已经过了2周,再谈也不迟,不要说别人拖拉(就算对方有意拖拉),你自己应该主动催促,表示自己决心已定,辞职是一门艺术,最忌讳的就是搞成风浪辞职,对你作为今后的社会人生活没有任何好处(新公司对风浪辞职者没有好印象的,不管风浪是谁引起的,起码会对你的社会人评分大打折扣),不要动不动就马上走法律的决裂交涉。

  
从你的信息中,我看不到你们之间的一些关键细节,所以只能做这些建议和提醒。

 回复[2]:  镜友老A (2009-07-04 09:47:57)  
 
  谢谢东博回答。

  
经过是这样:6/26 向顶头上司Email提出《退职愿》并相谈。回答:等着。

  
6/29 向上司Email提出《引续簿》并相谈(工作内容及涉及到的部门及人,主要是 说明某项工作可以交给某部门某人)。回答:现在安排不出人手来接替。

  
7/1向社长 Email提出《退职愿》。无回答。

  
如果工作像其他人那么不具体,咱可以马上就直接走人,想要咨询的是:如果强行不上班,会不会有法律上的纠纷?特别是如果公司不安排人来接替,发生了损失的情况下,本人是否会有法律上的责任?

  
注:本人没有日本国籍。

  
“ 风浪辞职”是指什么?

  


  
拜托!

 回复[3]:  东京博士 (2009-07-04 10:00:25)  
 
  严格说,你的辞职提出从7月1日起算只要满21天就生效,无需对方同意与否,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特殊行业或特殊职位者通常公司有书面规定辞职必须提前1-3个月的,最长不会超过3个月,这样的规定通常劳动雇佣法上是承认的)。

  
从人道和社会常识上说,辞职者有义务尽量减少雇主的损失,积极配合辞职的业务交接班,如果是对方的原因不安排交接班引起的损害或业务障碍,责任不在你,所以你明确表示的业务交班和对方回答你的信息都要做证据保留。另外对方不配合交班人员的话,你自己应该主动整理业务,尽可能的把自己单方面能做的业务上的“后事”做完全了。7月22日如果公司没有任何动静,你可以单方面宣布退职,如果担心最后的工资支付等问题,必要时可以与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督署相谈,让他们依法通知公司方。

  


  
风浪辞职不是专门用语,是我自己随便说的,意思就是不要在辞职中把双方的关系搞得大风大浪的,日语说就是「ナミカゼを立たないように」。

  
这事与有没有日本国籍毫无关系。

 回复[4]: 给镜友老A参考我2年多前的辞职风波 东京博士 (2009-07-04 10:04:38)  
 
  http://eastern-ark.com/read.php?tid=10915&keyword=%B4%C7%D6%B0%B7%E7%B2%A8

 回复[5]:  镜友老A (2009-07-04 11:50:08)  
 
  谢谢东博分享了您的辞职经历。

  
下星期去给所有关联上级发Email明言只能在到7月底。

  
工作性质类似物流管理,业务上Order源源不断地来...

  
本来还有包拿事、有给等问题...

  
总之,谢了!

 回复[6]:  待于泥== (2009-07-04 11:50:55)  
 
  本来还有包拿事、有给等问题...

  
-----------------------------------------------

  
你的意思是想放弃这些? 为什么? 应得的就应该争取.

  
我也属于东博说的风浪辞职吧,但是在提出来以后,休完我的有给休假,又干了两个星期,交代工作什么的,才算正式离职的.

  
没去领失业救济金,也算给日本政府省了点钱.

  

 回复[7]:  镜友老A (2009-07-04 11:58:35)  
 
  谢谢待于泥桑,你们玩的是高科技...

  
谢了。

 回复[8]: 辞职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技巧,智慧..... 大象 (2009-07-04 14:56:51)  
 
  辞职可以是主动辞职;被动辞职(解雇);让对方辞职(让公司解雇你);逼对方辞职(逼公司解雇你);等等....结果是很不一样的!在了解日本现行法律基础上,再作明智决择.

  
做得好的话,不单不会损失还可以得到高额回报.但写来话长而烦琐....不知楼主具体情况,如有必要,可留下电话或........

 回复[9]:  镜友老A (2009-07-04 15:45:24)  
 
  大象兄,俺的情况基本写在上面了,再进一步详细的话就是实名和公司名啦。

  
能不能根据上述情况采取“让对方辞职(让公司解雇你)”的策略方面指教一下。也许有其他人也面临着和俺一样的问题,另外,大家看了也是一种学习。

  
现在这个世道到处在裁人,高额回报想都没想过。直觉上损是难以避免的了,只是想顺利地和他们拜拜同时又能尽可能不让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或者是惹来诉讼麻烦。

  
怎么好意思让您打电话来,下面是本人的Email:sanyuan_6@hotmail.com

  
请告诉您的电话号码,您懒得写的话我给您打电话吧。

  
谢谢了!

  

 回复[10]:  待于泥== (2009-07-04 16:04:51)  
 
  让公司解雇你或者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是下个月就能领救济金.

  
自己辞掉的是要等三个月以后才可以领,比较痛苦.

  
当然,你去路已定的话也就无所谓.

  
但对公司来说,他们希望你能自己提出来.这样也不用给你退职金了.

  
决意辞职的话,现在就申请有给休如何? 包拿斯六月份该发过了吧?

  

 回复[11]:  镜友老A (2009-07-04 16:09:10)  
 
  谢谢待于泥,谢谢大家。

  
俺想要咨询的是:如果强行不上班,会不会有法律上的纠纷?特别是如果公司不安排人来接替,发生了损失的情况下,本人是否会有法律上的责任?有谁看过这方面的裁判例?

 回复[12]:  待于泥== (2009-07-04 16:30:45)  
 
  为什么非要闹到强行不上班那一步? 再一个,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不就是不想在这家公司干了吗? 你没说详细,谁也不知道你强行不上班后会是个什么后果.

  
在这之前,肯定有其他途经可以解决问题的.

  

 回复[13]:  会長 (2009-07-04 20:28:15)  
 
  老待,您得记住,来这里质询的都不是善良之主。真相不白,谁能帮助?像上次那个税种五月小子?都一个星期了,毫无交待。幸好在大阪,要在东京真给他叫了辩护士。我就玩完了,内田先生我可得罪不起啊

 回复[14]:  待于泥== (2009-07-04 20:45:10)  
 
  是啊,我也正纳闷哪,不知道那税种五月怎么样了.

  
这一位又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辞职,越说越令人生疑.

  
还有上次那什么导师要出书,写汉诗的,弄了半天,也就一张新年明信片而已,到现在也没看见书的模样.

  
算了,以后这种事真的少管为妙.

  
谢会长提醒,使我在越来越厚的心灵盔甲上又涂了一层保护色.

 回复[15]:  东京博士 (2009-07-04 20:52:33)  
 
  会长说的有相当道理,我也曾经“拔刀相助”过好几次所谓的“同胞”的劳资纠纷,辞职风波,但是后来我总结下来,绝大多数当事人存在各种问题,甚至是问题的主要发生源,助人为乐不能不明真相光听一面之词地去做,否则适得其反。

 回复[16]: 不解之谜 会長 (2009-07-04 21:03:04)  
 
  有个女孩老追着东博,本会长劝了一句,回答是,道不同耍不到一块。奇怪了东博您不是跟她不同道MA ?为何老追着您呢?

 回复[17]:  镜友老A (2009-07-04 21:49:38)  
 
  算了,咱不问了。

  
下礼拜,盲人日B------瞎闯!

  
不就是个辞职么。

  
给你们添堵了,抱歉!

  
谢谢你们回帖。

  


  


  
>为什么非要闹到强行不上班那一步?

  
俺必须为那些货物负责,它们可能由于天气不好该了船期,可能由于飞机失事到不了现场,可能由某个小子看错了番号而发错了品番。

  
这些,时时都在搓扭着我那颗温柔善良的心------她是那么脆弱,她需要保护、需要爱抚、需要放松、放松...

 回复[18]: 会长此言差矣 小木樨花 (2009-07-04 23:54:41)  
 
  >>有个女孩老追着东博,本会长劝了一句,回答是,道不同耍不到一块。奇怪了东博您不是跟她不同道MA ?为何老追着您呢?

  
---------

  
会长,你所说的劝我的那一句,你再仔细看看是什么内容。人家东博根本没针对我,我只是同感那楼上的ID的疑惑,质疑怎么少了第一楼。第一楼是谁删除的我又不知道,怎么能说是谁追着谁呢?

  
不错,我是纠过东博的错,但也不是仅仅纠过东博的错,我是对事不对人。你在那个帖子里非要说我跟人家东博过不去,算什么呢。

  


  
你在那里不回答我什么叫做 东博放你一马 ,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跑这里来聒噪!我无意得罪你,更无意与你讨论什么,你自便罢。

  
PS,东博,对不起,这里不是我要念叨你,请理解。如果不能理解,也请不要放在心上

 回复[19]: 你的脚大,放你一码 会長 (2009-07-05 09:52:08)  
 
  本会长如果跟你解释清楚“放你一码”,那要看东博愿不愿意把自己删掉的第1帖重见天日,让大家比较比较才可说明。特别你最后那句,完全是来“偻刮”。本来本会长还在其他看你不顺眼的朋友面前说你思想深邃。看来是有眼无珠。其实你不过是个〉〉〉请你自己对号入座。

 回复[20]:  小木樨花 (2009-07-05 10:12:39)  
 
   我经常扔砖,但是对事不对人。既然会长是错看我了,那就回到你正确的道路上去吧。会长这个ID怎么看我,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恕不奉陪。

 回复[21]: 选项,呵呵,谁把“较”换成“脚”的? 会長 (2009-07-05 10:19:22)  
 
  1。八婆。 2豪婆, 3。老婆

  
本会长恕不说明,不明之处请问询liang生

  
呵呵,谁把“较”换成“脚”的?德道多助也。少了很多想入非非。

 回复[22]: 待于泥别着急,呵呵,书已经弄好了。 冰绿茶 (2009-07-05 11:52:54)  
 
   这段时间有点忙,过几天会把照片贴上来的。总之,非常感谢!

 回复[23]:  待于泥== (2009-07-05 12:08:03)  
 
  哈哈,冰绿茶,不着急,我也就想起来了,随口一说而已,你不必当真.

  
镜友老A同学,可能是误解你了,也许是俺老待做了回小人.

  
老罗,东博,理解万岁吧,或许,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隐私和难以明言之处,我们也就难得糊涂,能帮就帮,能帮多少就帮多少吧.

  
施比受有福.

  


  

 回复[24]: 有请东博 镜友老A (2010-02-04 11:42:30)  
 
  俺炒了老板鱿鱼后悠荡到现在...

  
昨晚接到以前的取引先部门负责人的电话,他现在换了工作在另一家公司管点事儿,听说俺在悠荡昨晚来电话让俺下下个礼拜一起去喝酒,估计是拉俺入伙儿。

  
俺知道这方面你有经验。俺将会面临到一个什么样的场面?他们会提出些什么样的的问题?关键是怎样为自己的口袋每月多争取点福泽,嘿嘿。

  
如果有秘籍不便公开,请发到这里:sanyuan_6@hotmail.com

  
先谢了!

 回复[25]:  东京博士 (2010-02-04 13:10:19)  
 
  隔行如隔山,我不清楚你的情况难以评说,但是有一句话是肯定要记住的,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尤其是在日本,我始终是相信一份努力换来一份报酬,日本以外我就不那么相信了,因为我有亲身体验,另外我也有大多数中国人的短平快的习性,但是在日本这么多年,我基本上渐渐学会了用比较长的时间去判断衡量一件事,尽量不要陷入追求那种一朝一夕的输赢局面。

 回复[26]:  东京博士 (2010-02-04 13:40:40)  
 
  再回镜友老A一帖。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首先思考自己有什么值得对方拉我(非我不可)入伙的要点,这是今后入伙后自己至关重要的部分,其次你与对方有多少交点(业务内容,工作性质,人际关系等等)?如果你认为这些要素你都没有,那你根本不必深入考虑什么了,无非就跟临时工面试差不多,如果你生活到了需要一份临时工维持的话,有比没有总要好,至少每天要吃饭的。

 回复[27]:  镜友老A (2010-02-04 14:01:56)  
 
  那就是说,即使是人家来找你,待遇上也只能说“御社規定に次第”这类的话,否则效果更差,对不对?

  
除了能喝酒,俺没啥能耐。俺也在查他的这家公司,跟俺从前那家业务基本一样,那么俺的洗果托不外乎就是海外关系部了。嘿嘿。

 回复[28]:  东京博士 (2010-02-04 14:20:20)  
 
  抱歉,我不知道你的个人资历阅历特长和能力,如果是某个方面的スペシャリスト、待遇上一般不会用那种“御社規定に次第”来套的。

 回复[29]:  镜友老A (2010-02-04 14:47:24)  
 
  不是某个方面的スペシャリスト,硬是要说的话就是俺对中国业务很熟悉。

  
俺吃不准的是如果提到了待遇问题,我能不能讨价还价,书上一般不鼓励这么做。这个行业在日本很传统,升给过了5张之后一般就停止了,也就是说今后俺的钱包没有多大前途了...

 回复[30]:  东京博士 (2010-02-04 16:14:36)  
 
  待遇问题,这个很不好说,一般我认为在日本虽然现在年功序列制在不断淡化,但普通的每年涨薪水太慢,所以有很多人把跳槽当作迅速提升收入的方法,因此,在谈待遇的时候,通常是在谈论待遇时是在前待遇基础上考虑的,如果不是高于前待遇的20%以上,在日本社会似乎选择跳槽的话不太明智,也不符合相场,因为至今为止毕竟还有待遇以外的无形资产,除非当事人如果不是因故实在呆不下去的话,不会选择牺牲提高待遇而急着离开。

Page: 2 | 1 |

 敬请留言(尚未注册的用户请先回首页注册)
用户名(必须)
密 码(必须)
标 题(任意)
内 容(1000字以内,图片引用格式:[img]图片连接地址[/img])
    添加图片
    
 
Copyright ◎ 2006-2010 东洋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