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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fwc (发表日期:2011-06-17 15:32:01 阅读人次:2178 回复数:5)

  国务院侨办向大地震受灾侨胞发放慰问金

  
日期: 2011/06/13 14:01 阅读: 406 评分: 10.00/1

  
.4月25日程永华大使代表国务院侨办向旅日华侨华人联合总会陈焜旺名誉会长转交10万美元的赈灾慰问金。

  
我们在日华侨华人衷心感谢祖国政府对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侨胞温暖关怀的同时,希望能尽快将这笔慰问金迅速并公正地送到受灾侨胞手中。为此、在日华侨华人有关団体经过协商研究、决定按下面要领开始搜集受灾侨胞的信息。请符合该条件的侨胞能及时与我们联系。

  
------ 通知 ------

  
1、 慰问金领取资格:

  
在东日本大地震或福岛核事故中死亡、受伤、房屋受损、政府要求避难等受灾的持有中国护照、在留资格为一年以上或永住资格的侨胞。

  
2、 慰问金的申请期间:

  
现在开始到2011年9月11日为止

  
注意: 在申请(审查)过程中 要求提供外国人登录证的复印件、罹灾(被灾)证明书原件、相应的房屋受损照片。

  
3、 慰问金的支付:

  
经审查合格后、在申请期间以后会尽早的将慰问金邮送给每个受灾者。

  
4、 申请地址和询问代表电话:

  
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104-0061

  
东京都中央区银座8-2-12 东京华侨会馆6F

  
电话&FAX: 03-3571-7615

  
Email: overseas@tokyo-chinese.com

  


  
2011年6月吉日

  
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日本新华侨华人会

  




 回复[1]:  qtfwc (2011-06-17 15:44:06)  
 
  本人居住在福岛第一核电站30KM圈内,属于“紧急时避难地域”,想确认一下是否可以申请。

  
连续多天在工作时间内打过电话,都是没人接。

  
也去过E_MAIL,没有得到回复。

  
方便的朋友,拜托去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

  
房子没什么损毁的,30KM圈内紧急是避难地域,1年以上在留。

  
想了解的内容包括:

  
1,是否可以邮寄申请?

  
2,具体到每人有多少?要是不能邮寄申请的话,扣除来回车费是否合算?

 回复[2]: 是真的 杜海玲 (2011-06-17 15:55:38)  
 
  

 回复[3]: 你在30圈内啊 杜海玲 (2011-06-17 15:56:02)  
 
  给我来个mail吧。duhl@chubun.co.jp

 回复[5]: 谢谢,稍后给你去信 qtfwc (2011-06-17 22:28:19)  
 
  真心希望公布一个可以接通的电话号码。

  
要不然,会让人怀疑这些侨团是否有能力、有诚意将这笔款发放到灾民那里去的。

  
若有可能,在地震最厉害的东北地方(如仙台)设立申请点,那真是善善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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