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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国和日本的亲权制度区别及儿童相谈所的可怕

东洋网友 (发表日期:2017-11-19 03:25:44 阅读人次:853 回复数:0)

  谈谈中国和日本的亲权制度区别

  
(作者:中山英雄,中山英雄国际妇道育儿塾长)孩子是中国国籍,父母都是中国国籍,中国法律规定是离婚之后,父母双方都仍继续拥有孩子亲权,仅仅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其中一方拥有。 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作为亲权者的另一方可以自然介入,孩子万一死亡了,孩子的财产,可以依据中国法律分割继承。

  
如果孩子是日本国籍,父母都是日本国籍,日本法律规定是离婚之后,实行的是单独亲权,孩子的亲权经过协商或判决归一方所有。对于未成年人,一旦出现拥有亲权的一方不能监护孩子了,例如坐牢或死亡等原因,无法行使正常监护孩子了,这个孩子就会被儿童相谈所立即抓走了,孩子在儿童相谈所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孩子的亲权将会通过家庭法院判决给由儿童相谈所任意指定的成人,孩子的生死等一切事务,几乎与没有亲权的一方亲父或亲母无关系了,很多情况之下父或母连探视自己的孩子也不被允许的,孩子的财产也与没有亲权的一方毫无任何关系了,不存在分割继承。甚至孩子死亡了,也不会通知没有亲权的一方,这是日本法律的冷酷性。

  
在日本,如果离婚的父母不协力的话,一旦拥有亲权的一方出事,则未成年的孩子立刻可能会成为他人的孩子了。儿童相谈所经常会瞄准那些离婚的单身母亲,以种种借口指责单身母亲养育不当,将孩子随意强制收押,孩子在儿童相谈所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孩子的亲权将会通过家庭法院判决给由儿童相谈所任意指定的成人,本来就没有亲权的一方也无权过问,孩子就这样永远失去了。

  
我长期为日本人解救孩子。去年,有一位在日中国人产妇,孩子刚刚从医科大学的医院出生不久,还没出院就被儿童相谈所从产院直接抢走了,我得知之后,除了最基本的交通费之外,不收分文,费劲周折,冒着风险,为其据理力争,获取了产院拒发的孩子出生相关的重要证明,最后其孩子终于被解放,送回了中国养育,孩子至今不敢来日本。不过,孩子解放之后,她似乎希望隐居,就不大与我联系了,我想让其提供一些情况,以便我积累经验更好的帮助其他人,她也不大协力,让我有些郁闷,后来又发生好几起中国人孩子被抓求到我,阻拦的压力就大了,我就只遥控指挥了,太忙了,体力不支,也无时间直接参与了。

  
我的一个日本朋友,他的孩子现在已经二十多岁了,不知道在何方,其孩子的母亲临死前求他,一定要找回自己的孩子,可是至今找不到。欢迎有兴趣的网友参阅(中国大陆无法阅览)kyuen365.wordpress.com,或Google、Facebook检索:国際児童虐待禁止ネットワーク

  
2017年11月19日于东京(中山英雄国际妇道育儿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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